-关于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方法
进项税转出和销项税如何处理
进项税转出和销项税如何处理⼀、⼀般纳税⼈企业购进货物时?收到增值税专⽤发票?并且符合税法相关规定可以抵扣的?就把购进货物负担的增值税计⼊“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如果在以后的会计期间,货物由于以下原因,如:货物⽤途改变,货物⾮正常损失等。
总之是按税法规定不符合抵扣的条件了,就要把已经确认的进项税额转出,使⽤的科⽬为“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如,⼀般纳税⼈企业购⼊⼀批材料价1000元,增值税1000×17%=170元借:原材料1000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进⾏税额)170贷:银⾏存款等1170如果原材料⽇后没有进⼊⽣产领域,⽽是⽤于⾮应税项⽬,⽐如在建⼯程或发放职⼯福利,借:在建⼯程等1170贷:原材料1000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进⾏税额转出)170⼆、不予抵扣的处理1.属于购⼊物资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
例如购进的固定资产、购⼊的物资直接⽤于免税项⽬、或⽤于⾮应税项⽬、或直接⽤于集体福利和个⼈消费等,即使取得增值税专⽤发票,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应计⼊所购⼊物资成本中。
例如:A企业购⼊固定资产,取得增值税专⽤发票,价款为500000元,进项税额85000元,包装费、运杂费为1000元,全部款项以银⾏存款⽀付。
则会计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贷:银⾏存款5860002.属于原先购⼊物资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能抵扣,即进项税额已记⼊“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但后来由于购⼊物资改变⽤途或发⽣⾮常损失,按照规定应将原已记⼊进项税额并已⽀付的增值税,通过“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在建⼯程”、“应付福利费”、“待处理财产损溢”等科⽬。
该部分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只能作为进项税额转出。
例如:A企业福利部门领⽤⽣产⽤原材料⼀批,实际成本为4000元;为购建固定资产的在建⼯程领⽤⽣产⽤原材料⼀批,实际成本为5000元。
A企业为⼀般纳税⼈,增值税率为17%。
进项税额转出做账方法
进项税额转出做账方法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在申请税务优惠政策或者发生特殊情况下,需要将已经享受到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的一种会计处理方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进项税额转出的做账方法。
进项税额是指企业购买的货物或者接受的服务所包含的增值税税额,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
一般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的购买金额申请抵扣相应的进项税额。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企业可能需要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首先,进项税额转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36条的规定,以下情况可以进行进项税额转出:1. 企业享受到税务优惠政策,但是实际发生的进项税额超过了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需要将超过部分进行转出。
2. 企业购买的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在一定期限内进行转让、转移、报废或者不再使用,需要将对应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3. 企业购买的货物或者接受的服务与生产经营无关,或者无法计入成本费用的,需要将相关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企业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进项税额的转出:第一步,填制《进项税额转出凭证》。
进项税额转出是一种会计凭证记账的操作,企业需要填写《进项税额转出凭证》来记录这一操作。
在凭证上需要明确注明转出的金额、转出的原因以及相关的会计科目。
第二步,根据规定的科目进行分录。
转出的进项税额需要根据会计凭证上的信息进行相应的科目分录。
一般情况下,可以选择应交税费科目或者其他相关的费用科目进行分录。
第三步,核对凭证并进行会计账簿的登记。
在进行分录操作之后,需要核对凭证的正确性,并将相关的会计凭证信息登记到会计账簿中。
这一步是确保进项税额转出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关键步骤。
第四步,定期进行核对和结算。
进项税额转出是一种有限制的操作,企业需要定期进行核对和结算,确保转出操作的合规性。
在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或者返还进项税额的时候,需要对已经转出的进项税额进行相关的处理。
总之,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在特定情况下需要进行的一种会计处理方式。
年终结转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账务处理
年终结转跨年度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
1.不管有没有跨年,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都是一样的.
2.举个例子,原材料用于员工福利:
摘要:原材料用于员工福利,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然后再做一个费用的结转凭证: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怎么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的步骤:
(1)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2)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种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含案例)
四种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含案例)实务中“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一般是被税务部门稽查的原因。
对于税务部门不让抵扣的进项税直接计入相关成本即可,不属于进项税额转出,而是直接反分录或红冲,这里小编给大家总结的进项税额转出都是原已经抵扣的进项税如何计算转出。
01用于免税业务或职工福利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题】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22年5月1日购进一批洗涤剂用于其他商品买赠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价款1万,发票上列明的增值税额0.13万元,当月认证抵扣。
2022年7月1日,A公司将所购进的该批洗涤剂由于活动撤销,全部用于职工福利。
解析:用于买赠的商品,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所以当月认证抵扣是没有问题的。
但日后改变了产品用途,用于职工福利,则需要重新分录,调出进项税额。
分录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1.13 贷:库存商品 1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0.1302管理原因造成的非常损失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均应做转出处理。
以下两种情况不转出进项税:1、正常的损耗。
如运输途中损耗、挑拣的损耗、储存中正常的挥发损耗、有一定保质期,但无法销售也没有办法使用的损耗。
都属于正常损耗,正常的损耗都计入当期营业成本、库存成本、生产成本中。
2、非管理原因造成的损失。
如地震、大风、洪水等自然灾害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货物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对应的进项税依然可以抵扣不必转出。
【案例】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2年3月2日采购了一批需加工的货物,价款100万元,运费10万元,以上均为不含税价格。
记账实操-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记账实操-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主要包括以下:
一.确定转出条件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当企业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而是用于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情况时,其支付的进项税额需要从销项税额中转出。
2.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其价值为零,进项税额无法抵扣,应作为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二.会计处理
1.确定转出税额:根据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和需要转出的条件,计算应转出的税额。
2.准备凭证:准备转出税额的会计凭证,包括货物或劳务的名称、金额、增值税税额或率等信息。
3.记账处理:
借方科目: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是“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
贷方科目:固定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例如,某企业设备维修领用原材料20000元,其中购买原材料时抵扣进项税260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维修)22600
贷:原材料2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600
提交报税数据:将转出税额的会计处理信息提交给税务部门,完成税务申报。
三.注意事项
1.确保转出税额计算的准确性,避免多转或少转。
2.按照税法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转出处理,避免逾期产生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3.保留好转出处理的会计凭证和相关资料,以备税务部门查验。
进项税额转出成本的分录怎么做?【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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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作处理, 这是不符合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的。《企业会计制度》规 定, 企业盘盈盘亏的资产应于期末结账前查明原因处理完毕;税法上, 国家税务总局第 13号令《企业财产损失税前扣除办法》也规定, 企业各 项财产应在损失发生当年度申报扣除。所以企业若将盘亏资产长期挂账 而不作处理, 不但违反会计制度规定, 也不符合税前扣除的要求, 最终 会使自己蒙受税收利益上的损失。
假设可准确确定用于 C产品的进项税 160万元,则按原公式计算转出 的进项税仍为 187.5万元;按修改后公式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 (500160-250)×1500/(1500+2500)+160=193.75万元。后者的计算结果大 于前者。 这里还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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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险公司非全额赔偿的情况下, 第一种观点的计算显然对企业更有 利。但在存货遭受自然灾害已毁损的情况下, 作进项税额转出不但是税 法的要求, 同时存货既然毁损也就不可能存在销售的实现, 因此企业获 得的该保险补偿并不涉及
流转税 , 不应计提销项税额, 只需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笔者认为第二种 处理是正确的。 (三)被没收或被强制低价收购的货物应否转出进项税额 我国对有些特殊商品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 同时对一些商品的异地流
二、存货盘亏何时转出进项税额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存货应定期盘点,盘亏的存货在查明原因 前,应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那么盘亏存货的进项税额,是否应同时 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呢? 《制度》没有明确说明,而财会字 〖1993〗83号文《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规定,“企业购进的货 物、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 关科目,借记‘待处理财产损益’,……”。但在存货盘亏尚未查明原因 前,并不能确定盘亏的存货是否属“非正常损失”,而如果是正常损耗, 其进项税额并不需转出,如果在盘亏时即将进项税额全部转出,就有可 能使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笔者认为,存货在盘亏时应只将存货的 成本转入“待处理财产损益”,至于存货的进项税额,待查明原因后,再 确定是否转出。当然实务中也有这样的情况,企业盘亏资产,为了不减 少账面资产,同时也为了延迟进项税额的转出,将盘亏的存货长期挂账
进项税额转出完整会计分录!_一般纳税人进项税转出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完整会计分录!_一般纳税人进项税转出分录我国“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增值税核算成为所有企业的日常性会计事项,增值税的计算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并不是所有进项税额都允许抵扣的,购进货物发生非常损失,以及购进货物改变用途等都不准抵扣,因此,正确核算“进项税额转出”是增值税会计核算的一个重要环节。
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出核算。
01/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意外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等,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例题1:A公司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21年5月购进电脑耗材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20万元,增值税率为17%,运费1万元,增值税11%,并于当月认证抵扣。
2021年7月,该材料因发生火灾而全部损失。
分析计算:公司外购货物发生火灾而属意外损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涉及单位均为“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20×17%+1×11%=3.51万元借:待处理财产损溢24.51贷:库存商品 2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5102/产品、产成品发生非常损失的进项税额转出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法而被没收、销毁等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等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该转出。
例题2:B公司为一般纳税人,生产男女服装,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21年12月盘点时发现一批女装产品霉变,无法销售,该批产品总成本70万元,其中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成本为40万元,支付运费2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抵扣。
分析计算:纳税人产品因霉变损失而无法形成销售,其所耗货物的进项税额应予以转出(涉及单位均为“万元”)。
做账实操-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做账实操-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1、货物用作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账务处理:借方为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方为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货物出现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借方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损失,贷方为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在产品、成品出现非正常损失的账务处理:借方为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贷方为产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纳税人适用于一般计税方法兼营简易计税项目、免税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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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的8种情形-应该怎样做账务处理?【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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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处理: 纳税人因销售中止而收到退还的剩余价款,应于开具《开具红字增值 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的当月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630000÷(1+5%)×5%=30000元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63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 60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0000 (八)不动产及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转出规定 1 已全额抵扣的货物 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如何处理?答:购进时已全额抵扣进项税额 的货物和服务,转用于不动产在建工程的,其已抵扣进项税额的 40%部 分,应于转用的当期从进项税额中扣减,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并于转 用的当月起第 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释:纳税人原购进货物和服务用于生产经营,且于购进时取得了相 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抵扣完毕,但这部分货物和服务在购进后实 际领用时没有用于生产经营而是转用在某项不动产在建工程里了,则这 部分货物和服务不能再适用当期全额抵扣的办法,而将适用不动产分期 抵扣的办法,即第一年只允许抵扣 60%。因此,之前已全额抵扣部分的 40%应在转用当期先转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然后在转用的当月起第 13个 月再从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当期抵扣进项税额用于抵扣。 例 1:某一般纳税人企业于 2016年 5 月购进了一批水泥 117万元用于 生产经营,购进时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17万元,企业 已于当期认证抵扣;2016年 6 月,该企业实际领用该笔水泥时,没有将该 笔水泥用于生产经营,而是改用于企业正在修建的办公楼,则该笔水泥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答:纳税人取得不动产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 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应取得 2016年 5 月 1 日后开具的合法有 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该怎样进行处理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应该怎样进⾏处理《增值税暂⾏条例》第⼗条规定,当纳税⼈购进的货物或接受的应税劳务不是⽤于增值税应税项⽬,⽽是⽤于⾮应税项⽬、免税项⽬或⽤于集体福利,个⼈消费等情况时,其⽀付的进项税就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实际⼯作中,经常存在纳税⼊当期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事先并未确定将⽤于⽣产或⾮⽣产经营,但其进项税税额已在当期销项税额中进⾏了抵扣,当已抵扣进项税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途,⽤于⾮应税项⽬、免税项⽬、集体福利或个⼈消费等,购进货物发⽣⾮正常损失,在产品和产成品发⽣⾮正常损失时,应将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税额从当期发⽣的进项税税额中扣除,在会计处理中记⼊“进项税额转出”。
以下详细说明需要记⼊“进项税额转出”的⼏种情况的会计处理。
⼀、⽤于⾮应税项⽬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应税项⽬是指⾮缴纳增值税应税项⽬,如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于属于营业税应税项⽬及基本建设的在建⼯程等。
基本建设在建⼯程是指企业的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和⼤修理等专项⼯程。
专为基本建设在建⼯程购买的物资和应税劳务,其⽀付的进项税额应计⼊购买的物资和应税劳务的价值中,随着在建⼯程建设计⼈⼯程成本之中。
如果在建⼯程耗费的不是专为在建⼯程购买的物资或应税劳务,应按实际⽀出数额或发⽣额加上进项税额计⼊在建⼯程成本,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从在建⼯程发⽣当期的进项税中扣除。
企业建设⼯程形成的固定资产是为了使⽤,⽽不是为了销售,为增加固定资产⽽进⾏的⼯程改建、扩建和固定资产⼤修理等耗⽤的购进货物应税劳务,已经改变了购进或接受的⽬的,如果不从在建⼯程当期发⽣的进项税中扣除,就会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
例:某企业对⼚房进⾏改建,领⽤本⼚⽣产的原材料1500元,应将原材料价值加上进项税额255元计⼊在建⼯程成本。
其会计处理如下:借:在建⼯程1755贷:原材料1500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55⼆、⽤于免税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转出由于免税项⽬不缴纳增值税,为⽣产免税项⽬产品所耗费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已抵扣的进项税,应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除。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情况及转出的计算方法
进项税额转出的几种计算方法根据现行税法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下列情形时,应转出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的;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因进货退出或折让收回的增值税额;因购买货物而从销货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其中有些进项税额转出可以根据相应的扣除率直接计算确定,有些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某些特定方法计算确定;这里的特定方法,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一、还原法一含税支付额还原法所谓含税支付额还原法,是指税法规定进项税额按含税支付额直接计算,但账面所提供的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支付额是扣除了进项税额之后的支付额,需要进行价格还原,然后再依据所适用的进项税额扣除率计算确定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应转出进项税的货物成本÷1-进项税额扣除率×进项税额扣除率此方法主要用于特定外购货物,即购入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依据支付价格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如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或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入的免税农产品;从专门从事废旧物资经营单位购入的废旧物资,以及企业销售商品、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费等;例:某酒厂3月份从农民手中购入玉米一批,作为生产原料,收购价为100万元,支付运费2万元;该酒厂当月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万元,记入材料成本的价格为万元;4月份酒厂将玉米的一部分用于非应税项目,移用成本65万元,其中运费万元;依据上述方法,该部分玉米进项税转出数额则为÷1-13%×13%+÷1-7%×7%=+=万元,而不是×13%+×7%=万元;二含税收入还原法所谓含税收入还原法,是指税法规定进项税额按不含税支付额计算,但账面提供的计算进项税额转出的收入额返还的支付额是含税的,需要进行价格还原,再按适用的进项税额扣除率计算确定应转出的进项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冲减的进项税额=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1+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此方法适用于纳税人外购货物时从销货方取得的各种形式返还资金的进项税转出的计算;例:某商业企业向某生产企业购进一批货物,价款30000元,增值税额5100元;当月从生产企业取得返还资金11700元,增值税率17%.则:当月应冲减的进项税额=11700÷1+17%×17%=1700元二、比例法一成本比例法所谓成本比例法,是指根据需要依法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货物成本占某批货物总成本或产成品、半成品、某项目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实际应转出的进项税额;该方法主要适用于货物改变用途,产成品、半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等的进项税转出;由此成本比例法又可分为移用成本比例法与当量成本比例法;1.移用成本比例法应转出的进项税额=某批外购货物总的进项税额×货物改变用途的移用成本÷该批货物的总成本例:某一般纳税人3月份将一批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的免税农产品收购价30万元,运输费1万元委托A厂一般纳税人加工半成品,支付加工费5万元,增值税万元,当月加工完毕收回;4月份该纳税人将其中的一部分用于非应税项目,移用成本为20万元;此批产品的总成本为:30-+1-+5=万元此批产品的进项税额为:30×13%+1×7%+=万元应转出的进项税额为:20÷×=万元2.当量成本比例法应转出的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中损毁在产品、产成品或货物数量×单位成本×进项税额扣除率×外购扣除项目金额占产成品、半成品或项目成本的比例例:2002年3月,某纺织厂因工人违章作业发生一起火灾,烧毁库存外购原材料腈纶20吨、库存产成品针织布6万米;已知原材料晴纶每吨成本8万元不含税,针织布单位成本每万米20万元;原材料占产成品成本的比例为75%.应转出的进项税额:20×8×17%+6×20×75%×17%=万元二收入比例法所谓收入比例法是指根据纳税人当期的非应税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计算确定当期非应税收入应承担的进项税转出额;此方法适用于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非应税项目不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而无法划分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情况;其计算公式为: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本期全部进项税额×免税或非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全部销售额例:某制药厂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销售各类药品,2003年3月,该厂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为20万元,当月药品销售收入250万元,其中避孕药品销售收入50万元;当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0×50÷250=4万元具体例子说明第一方面:关于生产过程中的正常报废是否需要进项转出我在对“A有限公司”的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生产领域领用材料进行生产后,有一定比例的材料未加工成品就已经报废,公司将生产中途报废的材料作为废旧材料入库,并对外销售,销售实现了部分利润;按全年统计,公司生产过程中返库的废旧原材料占%,相当于成材率约95%;上述材料是否需要“进项税额转出”根据增值税条例第十条的规定:“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对“条例中的非正常损失”进行解释:非正常损失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以外的损失,包括:一、自然灾害损失;二、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发生霉烂变质等损失;三、其他非正常损失;问题在于如何认定是否属于“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对于任何生产型的工业企业,成材率达到100%即投入的原材料100%被耗用,没有任何报废只是一个理想状态;即使象汽车工业,成材率非常高,但汽车工业中均包括“破坏性试验将成品车辆进行破坏性试验不得不报废”,对于破坏性试验造成的报废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从网上查询企业的成材率,共查出1990项查询结果,查出的成材率五花八门,成材率从50%----99%不等,例如“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年销售约82亿元,其在网上公布的各项产品的成材率为%%,成材率的补数就是报废率,意味着马钢产品的原材料报废损耗率在%%之间;从逆向思维推理,如果生产过程中的报废需要进项税额转出,那么国家税务总局只要根据网上公布的成材率就可以到企业补征税款,那将是数十亿的税款;国家税务总局从来没有公布各行业的成材率标准,也无法公布各行业的成材率,原因有如下几点:1、行业内各企业生产设备的性能不同有国产线、进口线等区分,生产工艺的差异,使各企业无法执行相同的标准;2、企业在成立之初试产时,报废大量的原材料既是在所难免的,也是正常的,但是如果将此极低的成材率列为非正常损失,那么既不合常理,也不合税理,并且不利用企业的成长;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很难制定各行业有关成材率的标准;关于生产过程中报废材料的会计处理:“A公司”的处理方法是重新验收入库,并陆续出售,主要为:1、入库时:借:原材料----生产过程中废旧材料贷:生产成本2、销售时:借:相关科目贷:其他业务收入贷:应交税金----销项税额借:其他业务支出贷:原材料---生产过程中废旧材料“A公司”将从生产车间回收的“不成材”材料入库并核算材料成本,符合客观性与真实性的原则;并且对外销售产生了一定的利润,并开票缴纳了销项税额,也意味着实现了“增值”;至于目前许多小型工业企业帐面未能审计到废旧材料,原因有如下几点:1、部分企业报废的材料价值低,根据重要性原则可不核算回收成本,例如:家具行业,1立方米木材实际做到家具产品中的部分可能只有立方米,另外的立方米已经成为木屑,因木屑相对于木材的价值低,按重要性原则可不入帐核算;类似的还有服装厂、石材厂等;2、在审计时未关注部分企业生产过程报废材料的会计处理,例如晓沙钢材,公司将整卷不锈钢带按客户要求剪切后必然产生废弃的边角废料,公司将边角废料开票销售给一些可以加以利用的小客户注:相对于晓沙钢材而言,上述边角料属于废料,但对客户而言仍可作为一般材料,销售价格也低于一般产品的平均销售价格;3、部分企业会计处理不规范,生产过程中报废的材料价值并不低,但未反映在帐面;综上所述,“A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约5%原材料废率相当于约95%的成材率应该属公司生产过程中的正常损耗,可以不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第二方面:库存材料、产品作为废料销售是否需要进项转出许多企业都会发生下列类似的情况:1、为生产某个订单的产品采购了一批原材料,为了保证生产的稳健性,公司很难做到采购的原材料100%刚好用完,因此产生了一定库存材料,公司日后因为再也没有生产过类似产品,过了一两年以后公司作为“报废”材料管理例如XX公司,其实这些材料外观上并没有损伤,只是已经不符合当前市场的要求;部分公司对上述材料通过一定的渠道进行销售,因该材料已经不符合当前市场的要求且销售批量小,因此销售价格远远低于帐面价值或当前替代材料的市场价格;2、为完成某个订单或某批订单,或者公司的经营政策没有产用“以销定产”,往往会产生一些过剩的产成品,这些产成品因未及时销售,时间一长,虽然这些产成品也没有腐烂变质,但已经不符合市场行情,公司作为报废产品管理,并准备低价销售; 上述库存材料或产品的“报废”是否需要进项税额转出目前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解释性文件可以作为参考,文件全文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过程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批复文号国税函20021103号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日期:2002-12-20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改制中资产评估减值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问题的请示桂国税发200228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非正常损耗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损耗外的损失”;对于企业由流动资产评估减值而发生的流动资产损失,如果流动资产未丢失或损坏,只是由于市场发生变化,价格降低,价值量减少,则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非正常损失,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上述解释性文件应该同样适用于一般企业;“A公司”库存废弃材料、产品与前述第一段不同帐面价值50多万元,取销售价款大于50多万元,销售已经开票并征收了增值税意味着实现了增值目标;应该可以理解为“流动资产至少未丢失,也未损坏腐烂或变质,因此可以不作为进项税额转出;且税务部门已稽查过该事项,并认同公司的处理方法;1、生产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不需要作进项税转出只要损耗率在同等技术、工艺条件下符合同行业的标准--个人理解,税法无此说明;非正常损耗按要求要作进项转出;2、库存材料、产品作为报废处理,其耗用的材料、应税劳务等的进项税应该作进项转出;但企业实际上也可以做些税务筹划,不做报废损失处理,而做低价销售处理;低价处理做为一种特殊的销售,是不需要做进项转出的税法没要求的喔,只需要按正常销售业务计算销项税;但是在纳税申报时,需要对低价处理向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关于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怎么做?2008-05-06 16:54mimi0508|浏览86204 次是部分退货的。
发票我公司已经做了认证抵扣了。
进项税额转出主要是出现在发生以下两种情况:(1)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2)纳税人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在建工程)、免税项目或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等。
借:库存商品(在建工程、原材料、销售费用)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补充:退货不属于进项税额转出,而是直接凭对方开过来的"销项负数"发票直接冲减进项税额,也就是:借:库存商品(红字)应交增值税--应交税金--进项税额(红字)贷:银行存款(红字)进项税额转出会计分录怎么做?2013-09-10 21:02匿名|浏览6423 次月初申报的时候这个月企业是有留抵税额的,但是月底国税局说我们企业留抵太多我必须补交税款,国税局才不得监控我们,专管员说叫我做一个进项额转出金额为208,再补交20 8元的增值税,请问这个会计分录怎么做?借方科目该是什么?分享到:2013-09-12 20:36网友采纳热心网友光是转出,很好办:借:相关成本费用20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208 。
这个表示你放弃了你的抵税权利。
不可以转回的哈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分录2012-02-03 16:40zhaoqihui_|浏览68603 次学习我公司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已认证抵扣,但后来发现品名开错了,须退回重新开票。
现已从税局拿到红字的通知单寄给了对方,请问:1、我手上的通知单怎么做分录。
2、对方开出红字发票我应怎样做分录。
3、对方再开出正确的兰字发票我应怎样做分录?4、收到的红字和正确的兰字是否都要认证?谢谢!分享到:2012-02-03 16:52#高质回答巅峰之战“疯狂攀岩”火热开启!#提问者采纳1、我手上的通知单怎么做分录。
做原来购入时的相反的冲销分录:借:固定资产(红字)贷:应交税金-进项税额转出贷:应付账款(其它应付款等)(红字)2、对方开出红字发票我应怎样做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税务处理
进项税额转出税务处理摘要:进项税额转出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企业将已购进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所应付的税额从应交税金中转出的一种税务处理方式。
本文将详细介绍进项税额转出的相关规定和税务处理方法。
一、进项税额转出的基本概念进项税额转出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企业将已购进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所应付的税额从应交税金中转出的一种税务处理方式。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时,如果有未实际支出的进项税额,可以选择将其转出,用于减少应交税金。
二、进项税额转出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和相关规定,进项税额转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企业已经开具了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这些发票是真实有效的;2.该发票上的开票日期已经超过了开票的时限;3.企业在申请转出之前,已经向购买方催要了相关的发票;4.购买方不再履行付款义务或者将原购买方欠缴税款或者保险费的义务转让或者抵销给其他单位的。
三、进项税额转出的税务处理方法根据税务部门的要求,企业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税务处理:1.企业在转出前,应当对该笔发票进行严格的核实,确保该发票的合法性和真实性;2.核实完成后,企业需要填写《进项税额转出申请表》,并在表中详细说明转出的金额、发票号码、开票日期等相关信息;3.将填写好的申请表及相关的发票,提交给税务部门进行审核;4.税务部门在审核后,会核对申请表和发票的真实性,并将审核结果通知企业;5.审核通过后,企业可以将转出的金额从应交税金中抵扣,减少实际应缴纳的税额。
四、进项税额转出的注意事项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过程中,企业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确保所购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免因为虚开发票等问题引发税务风险;2.及时催要购买方提供发票,确保转出申请的有效性;3.严格按照税务部门的要求填写申请表,确保表中的信息准确无误;4.配合税务部门的审查工作,及时提供相关的资料和证明材料;5.遵守税务规定,确保纳税行为的合规性和合法性。
进项税额转出8种情形
进项税额转出8种情形(含案例)及账务处理大全我国增值税实行进项税额抵扣制度,但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一)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劳务、服务,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的,应当将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无法确定该进项税额的,按照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1日购进洗涤剂准备用于销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增值税额1万元,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将所购进的该批次洗涤剂全部用于职工食堂。
纳税人将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1万元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处理如下: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原材料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二)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购进的货物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例:某企业为一般纳税人,提供设计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016年5月购进复印纸张,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货物金额10万元,运费1万元,并于当月认证抵扣。
2016年7月,该纳税人由于管理不善造成上述复印纸张全部丢失。
纳税人购进货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丢失,应于发生的当月将已抵扣的货物及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100000* 17% +10000 *11% =18100元会计处理如下: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失贷: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三)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如何处理?答:纳税人在产品、产成品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的依法没收、销毁、拆除情形,其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应进行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分录
进项税额转出分录进项税额转出分录是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或者进行固定资产改造、大修期间产生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并将其转出到固定资产账户。
本文将详细介绍进项税额转出分录的相关知识。
1. 进项税额转出分录的基本原则进项税额转出分录需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单方面反映:进项税额转出分录只涉及企业自身的会计处理,不涉及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会计处理;(2)费用确认准则:根据费用确认准则,将进项税额转出分录确认为费用;(3)真实性和准确性:进项税额转出分录需要确保记录与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相符,准确反映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 进项税额转出分录的内容进项税额转出分录的主要内容包括:借记进项税额转出账户,贷记进项税额账户。
具体的分录如下:借:进项税额转出账户贷:进项税额账户3. 进项税额转出分录的具体操作步骤(1)根据购买固定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改造、大修的发票,确定进项税额的金额;(2)根据进项税额的金额,编制进项税额转出分录;(3)在会计账簿中,将进项税额转出账户借方科目填写为进项税额的金额;(4)将进项税额账户贷方科目填写为进项税额的金额;(5)核对分录,确保分录准确无误;(6)经过会计核算后,进项税额转出分录生效。
4. 进项税额转出分录的应用场景进项税额转出分录主要适用于购买固定资产、进行固定资产改造、大修等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场景。
企业购买固定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改造、大修时,有权将相关的进项税额转出到固定资产账户中。
这样做有助于企业合理控制成本,并减少固定资产的净额。
总结:进项税额转出分录是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或进行固定资产改造、大修期间产生的进项税额,需要进行账务处理,并将其转出到固定资产账户。
分录的内容包括借记进项税额转出账户和贷记进项税额账户。
在具体操作步骤中,需要根据发票确定进项税额的金额,并编制相应的分录,最终经过核对后生效。
进项税额转出分录主要适用于与固定资产相关的场景,有助于企业合理控制成本并减少固定资产的净额。
“进项税额转出”的帐务处理方法
“进项税额转出”的帐务处理⽅法
我们很多⼈对于题⽬中提到的问题,其实都不是很清楚,理解的也不是很透彻,但这都是和我们的⽣活息息相关的,有了解的必要,今天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起往下⾯看看吧。
增值税帐务-“进项税额转出”的帐务处理
企业购进的货物、在产品、产成品发⽣⾮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的货物改变⽤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有关科⽬,借记“处理财产损溢”、“在建⼯程”、“应付福利费”等科⽬,贷记“应交税⾦――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
企业出⼝适⽤零税率的货物,不计算销售收⼊的销项税额和应纳的增值税额。
企业向海关办理报关出⼝⼿续后,凭出⼝报关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该项出⼝货物的进项税额的退税。
企业在收到出⼝货物退回的税款后,借记“银⾏存款”等科⽬,贷记“应交税⾦――应交增值税(出⼝退税)”科⽬。
出⼝货物办理退税后发⽣的退货或退关补交的税款,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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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方法
企业购进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因其他原因而改变用途,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帐务处理,各种情况下进项税额转出的帐务
处理列举如下:
1、购进属于固定资产的货物,已在财务上作进项税额处理的:
借:固定资产-XX产品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非应税劳务: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无形资产:(如:为使用土地搭建
棚架而耗用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或支付的加工费)
借:管理费用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销售不动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在建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免税项目:
借: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支出)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改变用途,用于集体福利:
借:应付福利费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原材料的修理、包装等费用)改变用途,用于个
人消费:
借:其他应收款-张山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9、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存货:
借:营业外支出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半成品、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色的返还资金,计算应
冲减的进项税金: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也可: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银行存款(现金)红字
如返还实物,则不涉及进项税额转出,只须调整原材料或库存商
品明细科目: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乙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甲
11、因某种原因退出已购进的货物:
借:应付帐款(银行存款)
贷: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也可:
借: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红字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
贷:应付帐款(银行存款)红字
12、出口货物按“免、抵、退”计算办法得出的“当期不予抵扣
或退还的进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