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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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一、备案范围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的范围是指 :1. 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估价报告。

2. 土地评估机构完成的土地估价项目业绩清单。

二、备案要求( 一 ) 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估价报告按以下要求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已经实行有偿使用或需要转为出让或承租土地的 , 改制企业在土地所在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偿用地手续时 , 所涉及宗地的土地估价报告同时交付备案。

2. 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采用国家作价出资 ( 入股 ) 、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 , 改制企业在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资产处置时 , 土地估价报告同时在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同一企业涉及在两个以上省 ( 自治区、直辖市 ) 审批土地资产处置的 , 所涉及宗地的土地估价报告与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分别到宗地所在省 ( 区、市 ) 备案。

( 二 ) 土地估价项目业绩清单按以下要求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 在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 , 其土地估价报告项目业绩清单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 同时抄报机构所在地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 在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 , 其土地估价项目业绩清单报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备案条件( 一 ) 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受托评估机构具有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 从业范围符合资质证书的规定 , 并根据与委托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条件出具了土地估价报告。

2. 土地估价报告符合土地估价报告规范格式要求 , 其内容完善 , 结构合理 , 表述清楚 , 资料真实可靠 , 依据充分。

3. 按规定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 符合要件齐备要求 :(1)土地估价报告在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具体要件详见《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要求》 ( 附件一 ) 中具体处置方式审批要求所需报件。

土地估价结果申报表.

土地估价结果申报表.
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意见(公章)
同级政府清产核资办公室意见(公章)
土地估价结果申报补充资料
项目
城镇基准地价(元/m2)
宗地标定地价修定系数
自行估价结果
委托中介机构估价结果
一、商业用地
1.
2.
3.
4.
二、工业(含仓储)用地
1.
2.
3.
4.
三、住宅用地
1.
2.
3.
4.
2
工业(含仓储)用地
3
住宅用地
4
5
6
7
8
9
10
注:①1行=2行+3行+4行;1栏=2栏+3栏;4栏=5栏+6栏;7栏=8栏+9栏;10栏=7栏-4栏;11栏=10÷4栏×100%
②各部门、各地区汇总时金额为万元,面积为万平方米。
主管部门清产核资办公室意见(公章)
同级土地管理部门意见(公章)
同级财政部门意见(公章)
土地估价结果申报表
国清申报02表
填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金额单位:元
项目
行次
土地面积(平方米)
估价前价值
估价后价值
升值
小计
政府划拨使用权土地
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土地
小计
政府划拨使用权土地
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土地
小计
修正系数法
直接评估法
增值净额
升值幅度(%)
1
2
3
4
5
6
7
8910来自11土地合计1
其中:商业用地

年第 季度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案汇总表

年第 季度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案汇总表

年第季度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备案汇总表填表单位:贵阳市国土资源局乌当区分局
填表人:年月日审核人:年月日说明:
1、“资金来源”分非财政资金和省、地、县财政资金。

2、“耕地等级一(二、三)”,指按《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规划完成的不同耕地等级,如“旱地二等”。

二○○五年第四季度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备案汇总表填表单位:贵阳市国土资源局乌当区分局
填表人:汪金生2005年12月29日审核人:李又新2005年12月29日说明:
1、“资金来源”分非财政资金和省、地、县财政资金。

2、“耕地等级一(二、三)”,指按《贵州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标准》规划完成的不同耕地等级,如“旱地二等”。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是指在国家有关规定下,经过有资格的土地估价师对一定范围内的土地进行估价,并将估价结果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备案。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的目的是监管和保护土地市场的公平、透明和规范。

做好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后,可以使土地的价格市场更加透明,降低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风险。

同时,备案也可以保护土地拥有者的合法权益,避免他们因不明确自己土地真实价值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

下面列举三个实例:案例一:某城市一块经济适用房用地的估价报告备案在经济适用房用地估价报告中,土地估价师首先确定了土地的基本情况和权属情况,通过对市场环境的了解和实地考察,认真研究了该项土地的用途、土地位置、建筑面积和周边地产市场的情况,最终给出了详细的估价报告。

案例二:某地区一块商服用地的估价报告备案商服用地属于商业地产,因此土地估价师需要考虑到商业发展趋势和商业项目规划。

在商服用地估价报告中,考察该地段风景地理位置、商业氛围、商务办公人群、商业配套以及历史租金收益等都要列入考虑因素。

案例三:某城市一块住宅用地的估价报告备案在住宅用地估价报告中,土地估价师需要考虑到土地用途,人口密度,交通设施,生活配套等因素。

本案例中,土地估价师通过实地考察和专业判断,得出了该块住宅用地的实际价值,从而给出了具有权威性的估价结果。

综上所述,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的目的在于规范土地市场,在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专业的土地估价师对土地进行估价,保障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多年以来,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已经成为土地市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同时,土地估价报告备案也有利于政府实施科学合理的土地利用政策,通过对估价结果的分析和研究,切实掌握土地市场的动态变化,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且需要保证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任何隐瞒、虚假和误导的情况都是不允许的。

此外,土地估价师也需要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知识,保证估价工作的精准性和权威性。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根据《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44号)精神,部制定了《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附件一)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附件二)二个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附件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一、备案范围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的范围是指:1.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估价报告。

2.土地评估机构完成的土地估价项目业绩清单。

二、备案要求(一)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估价报告按以下要求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已经实行有偿使用或需要转为出让或承租土地的,改制企业在土地所在地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偿用地手续时,所涉及宗地的土地估价报告同时交付备案。

2.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采用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方式处置的,改制企业在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资产处置时,土地估价报告同时在省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一企业涉及在两个以上省(自治区、直辖市)审批土地资产处置的,所涉及宗地的土地估价报告与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分别到宗地所在省(区、市)备案。

(二)土地估价项目业绩清单按以下要求报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1.在国土资源部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其土地估价报告项目业绩清单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同时抄报机构所在地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在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土地评估机构,其土地估价项目业绩清单报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备案条件(一)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须具备以下条件:1.受托评估机构具有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评估机构资质证书》,从业范围符合资质证书的规定,并根据与委托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条件出具了土地估价报告。

土地评估价格确认和备案登记标准化成果模板(江东分局)

土地评估价格确认和备案登记标准化成果模板(江东分局)

土地利用业务标准化流程第13条模板土地评估价格确认和备案登记一、行政审批或管理事项名称土地评估价格确认和备案登记二、主要依据1.《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2.《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十条。

三、申请材料1.出让地块,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及宗地现状情况,如照片等(原件);划拨补办出让的,需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房产证、土地证,契证等(原件)。

2.地价评估技术报告及宗地价格会审简要说明(原件);3.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四、工作流程及审查要点流程图(一)前期各项工作流程图(二)受理审批工作流程图工作要点(一) 前期工作要点(二) 受理审批工作要点 提交地价会审资料:1、对材料进行检查,确认资料真实、准确、齐全;2、核对评估技术报告各项控制指标是否与规划条件确定的技术指标一致。

3、核对评估报告上的地块名称、坐落、面积、用途等是否与土地证、房产证上的一致。

业务科室审阅:集体会审:1、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是否与地价确定有关系,如“限房价、竞地价”、“限地价、竞政策性住房面积”、“在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等竞价方式、缴款方式等有关要求对地价是否影响。

2、相关部门出具的意见对地价有影响的,是否在地价评估时予以考虑。

3、根据土地市场行情、当地地价水平、土地利用相关出让政策,结合地块实际情况,集体会商地块会审地价。

五、表单模板(一)地价评估通知No.2016001(评估机构名称):根据国家建设需要,拟出让位于,面积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容积率。

请以委托地价评估时间为评估时点组织地价评估,并于年月日前提供地价评估报告。

附件:1、地块规划条件(或)1、房屋所有权证2、土地证(未办理土地证的,提供权属调查)年月日(二)规划设计条件一、项目(地块)名称:二、开发用途:三、技术经济指标:总规划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规划局(盖章)××××年××月××日(三)土地估价技术报告(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略)(四)地价会审情况表:年第期XXXX国土资源局(盖章)年月日6(五)会议纪要(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2022年7月)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2022年7月)的通知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
(2022年7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公布日期】2022.08.08
•【字号】鄂自然资函〔2022〕530号
•【施行日期】2022.08.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发布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2022年
7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资产评估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6号)和《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鄂土资函〔2017〕1031号)要求,现将我省2022年7月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通知如下:
2022年7月,我省共有8家机构在“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中提交申请,经审核,共有2家符合相关规定,其中中量联行(湖北)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初始备案,湖北泰宏房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备案信息变更,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1)。

全省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信息可通过全国土地估价监管系统、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和湖北省土地估价与登记代理协会网站查询。

附件:1.湖北省土地估价机构备案一览表(2022年7月)
2.相关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8日附件1
附件:
相关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函.zip。

土地估价报告审查备案申请表

土地估价报告审查备案申请表

(二)、估价方法A、采用市场比较法测算待估宗地5:⑴、比较实例选择比较实例选择原则:与待估宗地属同一供需圈;与待估宗地用途相同或相近;与待估宗地的交易类型相同或相似;与待估宗地的估价基准日接近,相差不超过3年;交易实例必须为正常交易,或修正为正常交易。

⑵、比较实例说明通过调查分析,我们选择了3个与待估宗地条件类似的比较实例,比较实例均能较客观反映成交时的市场价格,详细情况见比较实例情况说明表:比较实例选取情况说明表根据估价对象的宗地条件,影响估价对象价格的主要因素有:①、交易时间;②、交易情况:是否为正常、公开、公平、自愿的交易;③、区域因素:主要包括所属商服中心级别、距公交站距离、公交便捷度、道路通达度、临路状况、环境条件、洪涝灾害状况、公用基础设施完善度、城市配套设施完善度等;④、个别因素:主要指宗地形状与面积、容积率、规划限制、使用年期等。

⑷、比较因素条件说明估价对象与比较实例的比较因素条件说明见下表:年期上涨编制地价指数表如下:⑸、编制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根据估价对象与比较实例各种因素具体情况,编制比较因素条件指数表,各项比较因素指数确定如下:a 、交易时间:按地价指数确定。

分析待估宗地所处区域类似用途土地市场发展状况,以 2013 年 12 月地价指数为 100,根据 3%的交易,故交c 、土地用途修正:估价对象商住用地,本次评估选取案例为商住用地,商业兼容比例有区别,以待估宗地为 100,商业兼容每高或低 10%,相应修正 2%。

d 、使用年期修正当比较案例与估价对象的土地使用年期不一致时,需进行年期修正,根据年期修正公式 K n =[1-1/(1+土地还原率)实际使用年限]/[1-1/(1+土地还原率)法定最高出让年限],计算出年期修正系数,然后进行 指数化处理,确定估价对象及比较案例的指数。

具体情况见下表:使用年限修正指数表中心距离、交通条件、基础设施状况、水电综合保证率、环境优劣度等。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一、备案范围指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估价报告。

二、备案要求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已经实行有偿使用或需要转为出让或承租土地的,改制企业在土地所在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偿用地手续时,所涉及宗地的土地估价报告同时交付备案。

三、备案条件⑴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的申请函件,并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见附表一);⑵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⑶企业改制方案和土地资产处置方案;⑷企业改制批准文件。

四、备案程序1.申请改制企业持土地估价报告及资产处置申请文件、材料等要件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2、受理与备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要件进行合规性审核,凡机构资质符合要求,要件齐备,土地估价报告符合规范格式,应予以备案,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

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则经补充有关材料或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后予以备案。

附表一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本表一式四份,随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申请书、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1】 42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 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根据《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 ( 国土资发〔2001〕44号) 精神,部制定了《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附件一)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附件二)二个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 ( 试行 )一、审批权限划分( 一 ) 经国务院批准改制且符合以国家作价出资 ( 入股 ) 或授权经营方式配置土地条件的企业 , 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报部审批。

经国务院批准改制具体包括以下两类:1. 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或国务院领导批准改制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2. 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或国务院领导批准改制组建境外上市企业的。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是指土地估价师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土地进行估价,并将估价结果编制成报告,然后提交给相关部门备案的程序。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土地估价工作的公正性、科学性和合法性,确保土地估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具体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选择合格的土地估价师:根据相关的资格要求和规定,选择
持有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

2.进行土地估价:土地估价师根据土地的具体情况,运用估价
方法和技术,对土地进行评估和估价。

3.编制估价报告:土地估价师根据土地估价的结果,编制估价
报告,包括土地的基本情况、估价方法和依据、估价结果等内容。

4.提交备案申请:将编制好的估价报告提交给相关部门,一般
是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或者物价主管部门。

5.备案审查:相关部门对估价报告进行审查,包括对估价方法、过程和数据的合法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

6.备案结果:审查通过后,相关部门会进行备案登记,将估价
报告纳入备案系统,并颁发备案证书。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是土地估价工作的一项重要程序,通过备案制度的实施,能够提高土地估价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为土地交易、土地使用和土地评估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一、备案范围指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估价报告。

二、备案要求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已经实行有偿使用或需要转为出让或承租土地的,改制企业在土地所在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偿用地手续时,所涉及宗地的土地估价报告同时交付备案。

三、备案条件⑴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的申请函件,并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见附表一);⑵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⑶企业改制方案和土地资产处置方案;⑷企业改制批准文件。

四、备案程序1.申请改制企业持土地估价报告及资产处置申请文件、材料等要件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

2、受理与备案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要件进行合规性审核,凡机构资质符合要求,要件齐备,土地估价报告符合规范格式,应予以备案,并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

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则经补充有关材料或完善土地估价报告后予以备案。

附表一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本表一式四份,随附土地估价报告备案申请书、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技术报告。

关于印发《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1】 42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 ( 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 ):根据《关于改革土地估价结果确认和土地资产处置审批办法的通知》 ( 国土资发〔2001〕44号) 精神,部制定了《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试行)》(附件一)和《土地估价报告备案办法(试行)》(附件二)二个配套文件,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问题请及时报部土地利用管理司。

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九日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审批意见 ( 试行 )一、审批权限划分( 一 ) 经国务院批准改制且符合以国家作价出资 ( 入股 ) 或授权经营方式配置土地条件的企业 , 其土地资产处置方案报部审批。

经国务院批准改制具体包括以下两类:1. 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或国务院领导批准改制组建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2. 国务院直接批准、国务院会议纪要确定或国务院领导批准改制组建境外上市企业的。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备注:
1.本备案表应与资产评估报告书同时使用,评估报告的使用各方应关注评估报告书中所揭示的特别事项和评估报告的法律效力等内容,合理使用评估结果。

2.本项目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法律责任由受托评估机构和在评估报告中签字的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评估人员共同承担,不因本备案而转移其法律责任。

3.本表一式三份。

一份留存备案单位,一份送产权持有单位,一份送上级单位。

备案编号:
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产权持有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填报日期: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
资产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评估结果
评估基准日:
年月日
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至:年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保留两位小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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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师(签名) 机构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意见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受理备案意见
经办人:审核人:
局领导意见
土地估价报告备案表
编号:
申请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案目的
估价机构名称、资质
土地估价报告编号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土地基本情况
使用权人
土地位置
权属来源权属性质源自土地证号估地面积土地用途
评估设定用途
评估结果
单价: 元/平方米( 万元/亩)
总价: 万元,大写为:
评估机构意见
本机构按照“客观、真实、公正”的要求,根据合同的约定和国家规定的土地估价技术规范要求,对有关土地进行了评估,并对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和土地估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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