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危化职业安全卫生现状评价细则
最新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照国家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运行阶段,存在和(或)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效果等进行综合的阶段性分析和评价,指出存在的主要职业卫生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为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和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提供依据,并为监管部门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程序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程序一般包括:前期准备、评价实施、报告书编制、报告书评审四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接受用人单位委托、签订评价工作合同、收集有关技术资料、开展初步现场调查、编制评价工作计划,并对计划进行技术审核,确定质量控制要点等。
2.评价实施阶段:依据评价计划,开展职业卫生调查,识别作业场所存在和(或)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进行现场检测。
职业卫生调查的内容应包括职业健康管理、职业健康检查、应急救援及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情况。
3.报告书编制阶段:对调查所得的资料和检测数据进行分析、整理,给出评价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和可行性建议,完成评价报告书的编制。
4.报告书审评阶段: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报告书进行评审,并进行现场复核,提出修改意见。
评价机构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修改后提交正式报告书。
由用人单位负责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除仅产生物理因素(不包括放射性因素)或仅导致轻微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不需组织专家对其报告书进行评审外,其余作业场所均需进行评审。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的内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一般每3年至少进行1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使用或产生高毒物质的作业场所应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评价
标准
2.本项3分。
查台帐,缺一种设施扣0.5分。
3.本项5分。
查定值管理图,无专人负责扣2分,漏一项扣1分。
未定期检修扣2分。
随便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扣3分。
未马上复原扣2分。
扣完为止。
4.本项6分。
未设置相应的平安设施、设备,每项扣2分,未进行维护、保养,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5.本项8分。
未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扣4分。
未定期检验,每种扣2分。
证件不全或过期,每种扣2分。
操作人员无证或证书过期,每人扣1分。
扣完为止。
6.本项5分。
无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扣3分。
无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扣2分。
未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每种扣1分。
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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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及监测评价制度(三篇)
2024年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评价及监测评价制度一、目的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效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做好公司职业卫生监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特制订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危害因素的控制。
三、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中的粉尘、有害气体和噪声等危害因素。
四、工作职责1、公司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本制度的审核、修订,及本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2、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监督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分级管理,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每三年进行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
保存监测结果和评价报告,存入职业病卫生档案。
3、职业危害管理机构负责对已确认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项目与监测点每月进行两次日常检测,根据国家标准对监测的结果进行分级,同时公布监测结果。
4、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应制定年度监测、评价计划和监测经费预算,财务科要保障监测经费的实施。
五、工作要求1、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如实地向安监部门申报本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项目、监测结果和评价报告。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规定,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检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3、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日常监测或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根据监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报告,并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4、如有发现检测结果异常,领导小组应立即组织对检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及时杜绝事故的发生。
5、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安检科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单位,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本(二篇)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是指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综合、科学客观的风险评估和安全性评价,确定建设项目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程度以及所需采取的安全防控措施的过程。
第三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项目的风险得以有效管控和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和减轻事故发生后的影响。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具备科学性、准确性、可操作性和可靠性,评价结果应当客观、合理、公正、可行。
第五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第六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应当由专家组织或者专业机构进行,确保评价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第七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分类:一般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评价、环境影响评价。
第八条参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和经验,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一般安全评价第九条一般安全评价主要针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不涉及重大危险源和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部分进行评价。
第十条一般安全评价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的规模、位置、用地、建设工艺等;(二)建设项目的设计条件和规范要求;(三)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物料的性质、数量、特点等;(四)建设项目中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处理等环节的安全措施;(五)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程度,以及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六)建设项目中应急救援措施和应急预案;(七)其他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性评价相关的内容。
第十一条一般安全评价应当以项目的风险管理为核心,全面评估风险,确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性。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是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可能产生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的过程。
2024年版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是在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方法和经验的总结基础上制定的。
以下是对该细则的详细介绍。
一、细则的适用范围该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和风险控制,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搬迁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二、细则的基本原则1.预防为主:强调从源头上控制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风险,预防事故的发生。
2.综合管理:要求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全生命周期中,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到废弃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综合管理。
3.可行性和可靠性:要求安全评价必须基于实际可行的技术和可靠的数据进行,不得虚假夸大或低估安全风险。
4.公开透明:要求安全评价的过程和结果必须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三、细则的内容和要求1.安全评价的目标和范围: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目标是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评价的范围包括项目的规模、工艺流程、工艺装置、存储和运输设施等。
2.安全评价的方法和步骤:提出了安全评价的方法和步骤,包括收集和分析相关数据和信息、确定安全评价指标和标准、评估危险源和风险、制定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3.安全评价的内容和要求:明确了安全评价的内容和要求,包括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评估、风险的评估和控制、环境影响的评估、社会影响的评估等。
4.安全评价的报告和审查:要求对安全评价的结果进行报告和审查,报告应包括项目的基本情况、安全评价的方法和步骤、评价的结果和结论、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等。
5.安全评价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进行监督和管理,包括对安全评价机构的审查和监督、对评价结果的监督和检查、对控制措施的落实和效果的监督等。
四、细则的实施和监督细则的实施和监督由相关部门负责,包括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安监部门等。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一、评价内容1.管理制度:评价单位是否制定了完善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并进行有效实施。
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运输和处置等方面的制度。
2.安全设施:评价单位是否配备了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防爆、防毒等设施,并保持良好的状态,能够确保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3.应急救援:评价单位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包括应急预案制定、应急演练等方面。
并且有足够的应急设备和物资。
4.人员培训:评价单位是否对从业人员进行了必要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对危险化学品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5.监管合规:评价单位是否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
并与相关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和合作机制。
二、评价方法1.文献调研:评价人员可以通过查阅评价单位的历史记录、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文献资料,对评价单位的安全现状进行初步了解。
2.实地考察:评价人员通过对评价单位的实地考察,观察安全设施是否完备、设备是否良好运行、人员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等。
3.人员访谈:评价人员可以与评价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面对面的交流,了解他们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和执行情况。
4.数据统计:评价人员可以通过对评价单位的事故记录、报告等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了解评价单位的事故发生频率和严重程度。
三、评价结果1.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价人员根据评价的内容和方法,撰写评价单位的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报告应包括评价单位的安全问题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建议。
2.评价结果反馈:评价单位收到评价报告后,应及时对评价结果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整改,并向评价人员汇报整改情况。
3.安全管理改进:评价单位应根据评价结果和整改建议,对自身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设施进行改进,提升安全水平,防范事故的发生。
综上所述,危险化学品单位安全现状评价导则是为了对危险化学品单位的安全现状进行全面评估,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单位提高安全管理水平,防范事故的发生。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与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与安全现状评价导则范围1.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与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书编写格式等。
本导则适用于在沪的生产过程中使用或生产高毒物料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和安全现状评价。
规范性引用文件2.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
然而,鼓励本导则使用方根据本导则的编写精神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70年,国家主席令第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号)年,国家主席令第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号)52号)591(国务院令第《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号)5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号)47理总局令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1号)48令第(国家安全生产监《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号)49督管理总局令第(国家《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号)5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号)73‟2012(安监总安健…管理目录》危险化学品名录<《公布(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版)2002(>号)1年第2003理局公告建设项目<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生部关于印发号)63‟2002(卫法监发…的通知》>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2003…(卫法监发的通知》>高毒物品目录<《卫生部关于印发号)142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号)75‟2011(国统字…知》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86‟2011(国统字…册类型的规定》号)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工业企业总平面布臵设计规范GB 50187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臵设计规范GB 5005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GBZ 160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 189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Z/T 192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 12801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4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 195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3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信息指南GBZ/T 204GBZ/T 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臵设臵规范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4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Z/T 225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 4754-2011 《安全评价通则》AQ8001术语和定义3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
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细则前言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是指在拟定或设立企事业单位时,根据职业病危害的性质、范围、程度和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技术措施,对职业病危害的可能性及其程度进行判断,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措施和建议,以指导和规范企事业单位职业安全卫生预防工作。
本文将阐述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的细则及注意事项。
职业病危害的评价内容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应按下列方面进行。
1. 职业病危害的性质和特点对所涉及的工种、工序、操作、产品或原材料等,进行分析、比较和研究,确定有毒、有害、有放射性等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及其危险程度。
2. 职业病危害的范围和程度估算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的数量、范围和程度,确定可能受害人数、受害部位以及疾病类型和危害的程度。
3. 防护措施的技术措施和要求综合考虑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对防护措施的技术措施和要求予以规定,包括:劳动保护具体设施、使用规定、防护用品、安全操作程序和作业要求等。
4. 监督和检查措施对预评价结果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掌握职业病危害情况,指导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职业病预评价的注意事项1. 当前关注的职业病危害项目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主要关注尘肺、化学毒物作业、放射性物质作业等职业病危害项目。
2. 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时,应遵循《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评价工作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3. 职业病防治技术要求在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时,应遵循职业病防治技术要求,对有毒、有害、有放射性物质进行详细的评价和分析,根据其实际情况,确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治措施。
4. 职业病防治人员要求进行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时,应具备丰富的职业病防治实际经验,并对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防治技术要求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对职业病危害实际情况有专业分析能力和判断力。
总结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是企事业单位职业安全卫生预防工作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
做好职业安全卫生预评价工作,可以更全面、更准确地了解有毒、有害、有放射性物质的情况,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产生。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与安全现状评价导则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与安全现状评价导则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与安全现状评价的目的和基本原则、依据、内容、方法、程序和报告书编写格式等。
本导则适用于在沪的生产过程中使用或生产高毒物料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和安全现状评价。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导则的引用而成为本导则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导则。
然而,鼓励本导则使用方根据本导则的编写精神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国家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国家主席令第52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56号)《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安监总安健…2012‟73号)《公布<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版)》(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2003年第1号)《卫生部关于印发<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63号)《卫生部关于印发<高毒物品目录>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142号)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国统字…2011‟86号)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7 工业企业总平面布臵设计规范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臵设计规范GB 5016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182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Z 1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60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测定方法GBZ 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T 189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GBZ/T 19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GB/T 12801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Z/T 194 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 195 有机溶剂作业场所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使用规范GBZ/T 203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4 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信息指南GBZ/T 223 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臵设臵规范GBZ/T 224 职业卫生名词术语GBZ/T 225 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指南GB/T 4754-2011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AQ8001《安全评价通则》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导则。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新版)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新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新版)一、必要性为配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修订实施,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工作,编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涉及面较广,特别是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运输,危险性较大,为了实现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运营,需要对该类企业进行规范,因此,制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十分重要,不仅指导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有序安全评价工作,同时也进一步完善了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体系。
为推动和规范我国安全评价的发展,各项安全评价标准需要编制。
明确评价机构的工作程序、内容、要求,可有效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评价报告水平,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提高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有了相关评价标准,安全评价工作会逐步标准化、规范化。
编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是我国安全评价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
二、工作简况1.任务来源:2010年2月,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下达2010年安全生产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27号)要求,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牵头,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共同承担编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工作。
2.协作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全监管三司、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危险化学品管理是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环节之一,涉及到企业员工和周围居民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
为了保障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和周围居民的安全,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评价工作必须要有明确的规定和细则。
本文将详细介绍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的细则。
1. 评价指标为了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客观、细致的评估,需要有充分的评价指标。
评价指标分以下几个方面:1.1 生产管理情况生产管理情况是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的重点。
评价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生产工艺定性与定量分析,包括生产流程、储存条件、反应物和催化剂等的品质和用量等。
•设备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包括桥架式反应器、管式反应器、热交换器、蒸馏塔等的强度、材料、性能参数、历史使用记录等。
•建筑的完整性和可靠性,包括建筑面积、固体隔离、防火布局等因素。
•监测和控制系统,包括测量和控制温度、流量、压力、pH 值、溶液浓度、残留污染物、放射性物质等监测手段、自动报警系统等。
1.2 人员素质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的另一个重点是人员素质。
人员素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员工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素质,如能否理解安全警示标志和判断化学品的危险性。
•工人得到的培训和训练,如作业手册和标准操作程序等文件。
•工人个人防护措施,如工人穿戴的个人保护装备、工作场所的通风状况等。
1.3 安全管理情况评价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现场安全检查报告和安全风险评估记录。
•安全操作流程,如危险化学品进出口程序、化学品储存程序、员工培训文件、作业手册等。
•应急操作程序和应急准备情况,如应急电话、穿戴个人防护装备、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等。
•事故处理和事故分析,如应对不同类型化学品泄漏的应对措施等。
2. 评分标准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需要有一个评分标准来综合评估,通常采用得分法。
将所有的指标进行加权平均,确定每个指标的权重,对于所有的指标得分,按照不同的权重计算出加权得分,并将所有的加权得分相加得到总分。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前言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为了提高企业自我管理和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企业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制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细则。
安全评价目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的主要目的是:1.评估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2.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建议。
3.促进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促使企业自我管理和风险防范水平不断提高。
评价指标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指标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企业基础管理1.企业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规范有效。
2.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建立完善。
3.企业应急救援方案是否制定完备。
4.企业人员安全意识是否普遍存在。
5.企业员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二、运输管理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危险化学品包装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包装是否进行定期检查。
三、仓储管理1.危险化学品仓库的建设规划和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标准。
2.危险化学品仓库是否配备消防设备、防爆设备等;3.危险化学品仓库是否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措施是否到位。
四、销售管理1.危险化学品销售是否进行身份证明及必要资质检查。
2.危险化学品销售是否设立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五、资料管理1.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档案。
2.危险化学品档案是否及时更新,内容是否详实。
评价方法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通过专家走访、现场检查、资料审核等形式进行。
专家走访可以了解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和管理水平。
现场检查可以发现企业的安全薄弱环节,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资料审核可以了解企业的资料收集和管理方式,检查危险化学品档案等。
评价结果评价完成后,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将企业安全管理情况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不合格等等几个等级。
针对不同等级,制定不同的整改建议,并将整改情况追踪,确保企业安全水平得到提高。
结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评价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
2024年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二篇)
2024年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一、总则1、为了做好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巴润矿业公司各部室。
二、工作内容1、生产(安全环保)部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建立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监督检测由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部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GBZ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公司生产(安全环保)部、检测人员和被检测部室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
3、职业病危害每年进行一次危害因素检测,新建、改建、扩建存在职业危害因素时,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4、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噪声、电离辐射等危害因素。
5、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生产(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
6、公司各生产部室应对检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
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
7、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生产(安全环保)部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部室,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8、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生产(安全环保)部2024年职业危害监测及评价制度(二)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变化,职业危害日益成为员工和雇主关注的焦点。
危化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检查评分细则新
4、企业的方针和目标是否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2分)。
5、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否予以量化。(2分)。
6、抽查从业人员,每一人次不清楚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扣1分。
7、查企业方针目标公布方式,未采用公告栏、新闻媒体、报纸、卡片、电视、网络等有效形式进行公告,扣1分。
本项10分,扣完为止
5.1.5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
1、无制度或未确定提取标准,扣5分。制度内容不符合,扣2分。提取标准不符合要求,扣2分。
2.未建立安全费用台帐扣5分,安全费用台帐不全,每项不符合扣2分。安全费用挪作他用的,扣5分。
3.查企业为从业人员交纳工伤社会保险资料,漏保一人扣1分。
本项5分,扣完为止
1、抽查从业人员是否熟知本岗位风险及其控制措施。每人次不清楚扣1分,扣完为止。
2、抽查培训记录或安全活动记录是否有相关宣传、培训的内容。
5.2.4隐息治理
本项22分
5.2.4.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本项6分,扣完为止
5.1.1.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小组会
1.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会议.总结本阶段安全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存在问题的解决方案,布置下一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安委会会议每年应不少于四次.应做到:a)会议有议题b)会议记录真实完整。c)形成会议纪要(每项1分)。
1.从业人员应持有安全生产职责的文本,一人无文本扣1分。
2.文本中安全生产职责与从业人员所从事的工作范围的相关性,一人不符合扣1分。
安全现状评价实施细则
安全现状评价实施细则安全现状评价实施细则安全现状评价实施细则1目的和适用范围为保证本公司对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企业除外)安全现状评价安全现状评价工作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保证评价工作过程和结果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及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单位(矿山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生产企业除外)安全现状评价工作全过程。
2 职责2.l办公室负责提供对安全评价工作过程中所需要的资金、设施和消耗材料。
2.2办公室文秘人员负责安全评价报告的打印、装订及发放。
2.3办公室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安全评价的原始记录和安全评价报告等档案记录。
2.4安全评价部负责安全评价的实施。
2.5安全评价人员负责安全评价报告的编制。
2.6质量负责人和安全评价部负责人负责评价报告的校核。
2.7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批准安全评价报告。
3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现状评价导则》4安全评价内容安全现状评价是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或者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进行的,应对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生产设施、设备、装置、贮存、运输及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综合的安全评价。
主要内容包括:1)收集评价所需的信息资料,采用恰当的方法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2)对于可能造成重大后果的事故隐患,采用科学合理的安全评价方法建立相应的数学模型进行事故模拟,预测极端情况下事故的影响范围、最大损失,以及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或概率,给出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量化的安全状态参数值,进行整改优先度排序;4)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应将安全现状评价的结果纳入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计划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按计划加以实施和检查。
5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安全现状评价工作程序一般包括:1)前期准备;2)危险、有害因素和事故隐患的识别;3)定性、定量评价;4)安全管理现状评价;5)确定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6)确定评价结论;7)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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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职业安全卫生现状评价细则附件:3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职业安全卫生现状评价细则(试行)(2014年4月)1 范围本细则规定了进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现状评价的原则、程序、内容、方法、评价报告格式以及质量控制等基本要求。
本细则适用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不含放射性危害因素)现状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AQ8001-2007 安全评价通则GBZ/T197-2007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技术导则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监管危化字[2004]127号)安全现状评价导则(安监管规划字[2004]36号)3术语与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细则。
3.1职业安全卫生以保障职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为目的的工作领域及在法律、技术、设备、组织制度和教育等方面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3.2危害因素是指能造成人员伤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
3.3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影响劳动者健康并可能导致职业病,存在于生产工艺过程以及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的各种危害因素的统称。
3.4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具体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确定。
3.5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装置。
3.6安全设施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设施目录》所规定的将危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以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备(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3.7职业卫生应急救援设施在工作场所设置的报警装置、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喷淋装置等冲洗设备和强制通风设备,以及应急救援使用的通讯、运输设备等。
3.8职业安全卫生现状评价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故及职业病风险、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法律、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职业安全卫生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职业安全卫生现状评价结论的活动。
3.9评价单元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和职业安全卫生现状评价的要求,将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布置或工作场所划分成若干相对独立的部分或区域。
3.10职业卫生调查对评价对象的职业卫生管理以及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及工作环境的卫生学调查。
3.11危害因素辨识通过对生产企业的工程特征和职业安全卫生特征进行系统、全面的分析,辨识项目所具有的危害因素,并分析其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的种类、性质及其分布。
3.12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接触某种或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
3.13职业卫生辅助用室是指评价对象依据其卫生特征状况所设置的工作场所办公室、卫生用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用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医务室等。
4 评价工作原则4.1评价工作应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针。
4.2评价机构与被评价对象存在投资咨询、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咨询、物资供应等各种利益关系的,不得参与其关联项目的职业安全卫生评价活动。
4.3评价机构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职业安全卫生评价业务。
4.4评价机构、评价人员应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并自觉维护评价市场秩序,公平竞争。
4.5评价机构、评价人员应保守被评价对象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4.6评价机构、评价人员应科学、客观、公正、独立地开展职业安全卫生评价。
4.7评价机构、评价人员应真实、准确地做出评价结论,并对评价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4.8评价机构、评价人员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4.9评价机构、评价人员应对在当时条件下做出的评价结果承担法律责任。
5 评价依据5.1 法律、法规、规章我国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与规章。
5.2 规范、标准我国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规范、标准。
5.3 基础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设计与运行的有关资料、文件等。
5.4 其他依据国内外文献资料及与评价工作有关的其他资料。
6 评价程序与内容6.1准备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工作应包括以下内容。
6.1.1明确评价对象和评价范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被评价单位的实际需要,由被评价单位和评价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安全评价的范围。
6.1.2项目风险评估。
6.1.3组建评价组。
6.1.4收集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范。
6.1.5收集并分析评价对象的基础资料、相关事故和职业病案例。
职业安全卫生现状评价参考资料目录见附录A。
6.2危害因素辨识6.2.1运用危害因素辨识的科学方法,辨识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爆炸、火灾、中毒等事故的危害因素及其分布。
6.2.2分析企业生产过程中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其它危害因素及其分布。
6.2.3辨识企业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环境、劳动过程中以及建设施工过程可能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来源、理化性质与分布,并分析其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工作地点及其作业方法、接触时间与频度,以及可能引起的职业病及其他健康影响等。
6.2.4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辨识。
6.2.5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6.2.6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辨识。
6.3评价单元划分根据危险化学企业的实际情况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可以将企业划分为外部安全条件、总平面布置、主要装置(设施)、公用工程、辅助设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等评价单元。
6.4确定评价方法6.4.1安全评价方法可根据企业生产的危险性特点选择预危险性分析法、危险度分析法、安全检查表法、化学品固有危险性分析法、道化学火灾爆炸指数评价法、蒙德火灾爆炸毒性指数评价法、池火灾和爆炸性蒸气云爆炸评价法、毒性物质扩散评价法和重大危险源评价法等国际、国内通行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
6.4.2职业病危害评价方法可根据企业生产的特点选择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法、检查表分析法、职业卫生调查法、职业卫生检测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职业病防护设施及建筑卫生学检测、职业健康检查法等评价方法。
6.5定性定量评价6.5.1风险程度的分析根据已辨识的危险、有害因素,运用合适的安全评价方法,定性、定量分析和预测各个安全评价单元的火灾、爆炸与毒性等的危险程度及出现爆炸、火灾、中毒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范围。
6.5.2 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1)职业卫生检测a.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根据检测规范和方法,对化学因素、粉尘、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不良气象条件等进行检测。
b.职业病防护设施效果及建筑卫生学检测根据检测规范和方法,对采暖、通风、空气调节、采光照明、微小气候等建筑卫生学内容进行检测,必要时应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检测。
(2)定量评价根据检测结果对职业病危害程度进行定量评价。
6.6符合性评价6.6.1区域位置与平面布置评价根据相关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标准及评价结果对生产装置、设施的区域位置与平面布置符合性进行评价。
6.6.2工艺安全卫生评价(1)对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和生产实际需要的工艺安全卫生措施进行评价;(2)对管理机构或岗位的设置、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评价。
6.6.3设备设施安全卫生评价(1)对生产装置、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相关法规、标准要求和实际安全运行需要的设备设施安全卫生措施进行评价;(2)对设备管理机构或岗位的设置、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进行评价;(3)对设备设施的完好性进行检查评价。
6.6.4电气安全卫生评价(1)对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的电气安全卫生措施进行评价;(2)对电气设备设施的完好性进行检查评价。
6.6.5自控仪表安全卫生评价(1)对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的自控仪表安全卫生措施进行评价;(2)评价重点监管危险工艺控制是否满足相关规定的要求;(3)对自控仪表的完好性进行检查评价。
6.6.6建构筑物安全卫生评价(1)对相关法规、标准要求的建构筑物安全卫生措施进行评价;(2)对建构筑物安全卫生设施的完好性及卫生学效果进行评价。
6.6.7个人防护用品评价针对其存在的各类职业病危害作业工种(岗位),根据其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调查结果、职业病危害因素调查与检测结果以及职业健康监护调查结果,并对照相关标准要求,评价所配备个人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符合性与有效性。
6.6.8辅助用室评价根据职业卫生调查确定不同车间的车间卫生特征等级,结合辅助用室调查结果并对照相关职业卫生法规标准要求,评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工作场所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存衣室、盥洗室、洗衣房)、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医务室等辅助用室的符合性。
6.6.9安全卫生管理评价评价企业安全卫生管理机构的设置是否满足有关法规、标准和安全运行的需要;评价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卫生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6.6.10应急措施及管理评价评价企业安全卫生应急机构的设置、应急措施的设置与完好备用情况、应急预案的管理与编制、备案和演练等是否符合相关法规、标准要求,能否满足项目紧急事件应急的实际需要。
6.6.11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检查评价结合以上检查评价,明确职业安全卫生设备设施设置的具体位置、数量及完好备用情况。
6.7事件、事故及职业病统计分析针对三年来生产装置、设施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件、事故、职业病及其危害因素检测情况等进行统计分析,以发现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6.8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6.8.1评价中发现的问题汇总对以上各方面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并提出整改建议措施。
6.8.2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企业应对评价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评价机构应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对于一时不能整改的项目,应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以保证在问题整改前的安全运行。
6.9评价结论6.9.1根据评价情况,简要叙述企业存在的主要危害因素与风险、各专业的评价结论。
6.9.2总体评价结论企业或装置、设施的安全生产及安全卫生管理现状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能否保证其安全运行和劳动者的健康。
7 职业安全卫生现状评价报告职业安全卫生现状评价报告是评价对象职业安全卫生现状评价工作过程和成果的具体体现,是评价对象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工作情况的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