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安全管理制度
大厦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大厦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厦卫生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大厦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维护大厦内部环境的卫生安全,提高大厦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的管理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厦内所有租户、员工和相关管理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大厦总部、各个部门、服务商、合作伙伴等。
第三条大厦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相关政策要求,坚决杜绝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大厦内部环境的卫生安全。
第四条大厦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按照“责任明确、监督有序、措施有效”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卫生安全管理机构第五条大厦应当设立专门的卫生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大厦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卫生安全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日常的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卫生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卫生安全问题。
第七条卫生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确保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八条卫生安全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定期开展卫生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卫生素质。
第九条大厦应当配备必要的卫生安全管理设施和器材,确保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三章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大厦应当建立健全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卫生安全管理的目标、原则和方法,确保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规范。
第十一条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卫生安全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二)卫生安全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流程;(三)卫生安全管理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四)卫生安全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和技术支持;(五)其他必要的内容。
第十二条大厦应当按照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卫生安全管理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措施,实施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大厦应当定期开展卫生检查,发现和处理卫生安全隐患,做好记录和报告,及时排除卫生安全隐患,确保大厦内部环境的卫生安全。
大厦安全运行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大厦安全、有序、高效运行,保障大厦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大厦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厦的全体业主、使用人、物业管理人员以及与大厦安全运行相关的其他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大厦安全运行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全员参与、齐抓共管。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大厦业主(或产权单位)为大厦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大厦的整体安全管理。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作为大厦的物业管理单位,承担下列安全责任:(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二)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和设施设备;(三)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四)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五)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大厦内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六条大厦内各使用人应遵守本规定,履行以下安全责任:(一)爱护大厦公共设施,不得损坏、擅自改变或占用;(二)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三)爱护消防设施,不得擅自损坏、挪用;(四)遵守用电安全规定,不得私拉乱接电线;(五)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物业管理单位。
第三章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大厦安全管理实行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八条安全检查制度(一)物业管理单位应定期对大厦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包括消防、电气、电梯、给排水、空调等设施设备;(二)各使用人应定期对所使用的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三)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应增加安全检查频次。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二)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三)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大厦内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四)禁止在公共场所吸烟、使用明火;(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完好有效。
第十条电气安全管理制度(一)加强电气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二)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三)定期检查电气线路,消除安全隐患;(四)禁止在电气设施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大厦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制度(5篇)
大厦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制度1.在大厦内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以文字形式报大厦保安部审核、批准,获得动火证后方可作业。
2.保安部负责审核动火证、管理和签发动火证。
3.保安部在审核动火证申请的同时,必须到现场检查,一切防火措施齐全后由消防人员签字,再发给动火证。
4.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动火证上的各项规定,否则一切后果由动火方自负(施工单位动火按保安部其它有关规定执行)。
5.大厦内所有部位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熨斗、电褥、电饭锅等),特殊情况必须经保安部同意办理手续后方可使用。
电器设备管理规定6.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正式考核发给执照后才能正式进入工作岗位,未考取执照的学徒不得单独操作,电工必须严格执行电工手册的规定,并结合大厦防火要求的特点,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并结合大厦防火要求的特点,进行各种安装维修工作,不得违反操作规程。
7.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新设备增设、更换必须经主管部门工程部、保安部共同检查后方可使用。
8.电器设备和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
接头要牢固,绝缘要良好。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
9.所有电器设备和线路要定期检修并建立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10.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钢瓶、石油及其它化学危险品库内敷设的照明线路,应用金属品套管并采用防爆型灯具和开关。
11.禁止在任何灯头上使用纸、布或其它可燃材料作材料灯罩。
12.在任何部位安装、修理电器设备,在未经做试验正式使用之前,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设备的电源。
13.高、低压配电室应保持清洁干燥,要有良好的通风,禁止吸烟,在室内动火必须经保安部批准,严格执行大厦《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14.使用电热器具导线必须符合要求,绝缘要良好,并有合格的保险控制。
必须设在可靠的不燃基座上,使用时要有专人看管,用完后断电。
电、气焊作业防火规定15.电气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大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厦物业管理,保障大厦内人员、财产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大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大厦的物业管理,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区域。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大厦安全稳定。
第二章安全管理组织第四条成立大厦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大厦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物业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第三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八条物业管理委员会职责:1. 制定和修订大厦安全管理制度;2. 审议安全管理工作计划;3. 监督安全管理工作实施;4. 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5. 决定安全事故的处理措施。
第九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2. 组织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3. 检查、督促各部门、各岗位人员履行安全职责;4. 收集、整理和上报安全信息;5. 组织安全检查和事故调查。
第十条各部门、各岗位人员职责:1. 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职工作安全;2. 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报告安全隐患;3. 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4.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报告上级。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 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大厦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领导;2. 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实施;3. 各部门、各岗位人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上岗资格;3.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考核,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技能。
第十三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2.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3. 对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物业管理委员会。
大厦安全规章制度有哪些
大厦安全规章制度有哪些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大厦内居民和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大厦的正常运行和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1. 大厦管理方应建立并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大厦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熟悉大厦的消防、电气、供水、供气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管理情况。
3. 大厦管理方应定期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安全管理水平符合要求。
第三章安全设施1. 大厦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疏散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备疏散通道、疏散指示灯、疏散门、疏散通风设备等安全设施。
2. 楼梯间、消防通道、消防器材间等应保持畅通无障碍状态,严禁私搭乱建、堆放杂物。
3. 大厦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第四章防火安全1. 大厦内禁止使用明火,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设电路、私改电箱等违规行为。
2. 大厦内各种易燃易爆物品应按照规定存放,严禁存放大量易燃材料,容易使火灾得到蔓延。
3. 大厦应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居民和工作人员的应急逃生能力和自救互救意识。
第五章电气安全1. 大厦内的电气设备应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和维护,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设电路、私改电箱等行为。
2. 大厦内应设置明显的电气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居民和工作人员注意电气安全。
3. 定期对大厦内的电气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运行正常,避免因电路故障引发火灾。
第六章供水供气安全1. 大厦内的供水供气设施应按规定安装和使用,严禁私拉乱接管道,私改阀门等违规行为。
2. 大厦内应设置明显的供水供气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居民和工作人员注意供水供气安全。
3. 定期对大厦内的供水供气设施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避免因泄漏等问题引发事故。
第七章安全管理1. 大厦管理方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人和安全管理程序,确保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2. 大厦内应建立安全档案,记录重要的安全资料和相关事故处理情况,为日常安全管理提供参考。
办公大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办公大厦的安全管理,保障大厦内工作人员、客户及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大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大厦内所有工作人员、客户及来访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办公大厦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大厦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和决策。
第五条安全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大厦安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本制度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2. 负责组织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3. 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4. 负责处理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5. 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本制度的核心,实行“一岗双责、党政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监督检查负有直接责任。
第九条各部门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及相关安全规定,认真履行安全职责,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十条人员出入管理1. 所有人员进入大厦,必须持有有效证件;2. 外来人员进入大厦,需登记身份信息,经审批后方可进入;3. 离开大厦的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管理1. 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完好有效;2. 禁止在楼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乱拉乱接电线;3. 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用电安全管理1.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2. 定期检查电气线路、设备,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发现电气设备故障,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修。
第十三条车辆管理1. 大厦内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逆行、占用消防通道;2. 非机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3. 车辆停放应整齐有序,不得妨碍他人通行。
大厦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制度(4篇)
大厦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及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厦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大厦及其周边区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大厦所有权人、使用人、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三条大厦防火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通过制定合理的安全措施和措施的执行,提高大厦的防火安全水平。
第二章大厦防火安全管理机构第四条大厦防火安全管理机构是大厦管理机构或依法成立的专门机构,负责大厦防火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
第五条大厦防火安全管理机构依法设立,并配备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担负起以下职责:(一)制定大厦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组织制定大厦防火设施的设计、施工和维护。
(二)负责大厦的防火安全培训和教育工作,提高大厦全体人员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组织制定大厦的灭火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人员能够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和应急逃生的方法。
(四)定期检查大厦的防火设施和防火措施的使用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整改。
(五)收集和分析大厦的火灾事故情况,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协助调查和处理火灾事故。
第三章大厦的防火设施和装备第六条大厦应配备必要的防火设施和装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根据大厦的规模和用途,设立合适的数量和位置。
(二)灭火器和灭火器具,应按照大厦的使用面积和防火等级配置。
(三)紧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并保持畅通,不得堆放、堵塞。
(四)防烟排烟系统和防火墙,保证大厦内各功能区域之间的防火分隔。
(五)灭火器材和疏散标志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
第七条大厦的防火设施和装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其正常运行。
维护保养和检测的具体要求,由大厦防火安全管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第四章大厦的防火安全培训和教育第八条大厦的所有权人、使用人、经营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应定期进行防火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办公大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大厦物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办公大厦物业安全管理,保障业主、使用人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大厦的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管理规定,结合大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职责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备足够的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物业区域的安全巡查、监控和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业主和使用人应当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自觉维护大厦安全秩序,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物业服务企业。
三、消防安全管理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消防组织,制定消防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业主和使用人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4.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公共区域吸烟、乱扔烟头等可能导致火灾的行为的监管,禁止在公共区域吸烟、乱扔烟头。
四、车辆安全管理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进入大厦的车辆进行登记管理,禁止未经登记的车辆进入大厦。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停车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停车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确保车辆停放整齐有序。
4.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车辆的充电、加油等安全管理,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充电、加油。
五、出入安全管理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大厦出入管理,确保大厦出入安全。
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进入大厦的人员进行身份验证,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大厦。
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大厦出入口的监控,确保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4.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大厦出入口的巡逻,确保巡逻人员按时到岗,巡逻路线和时间合理。
六、突发事件应急管理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程序。
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大厦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大厦内的所有人员,包括业主、租户、员工等,并建立相关工作的责任制度。
第三条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日常管理,做好应急准备。
第四条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依法开展,不得泄露相关信息,不得随意挪用专款专用。
第五条建立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协调、监督和评估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制定整改措施。
第二章建筑详细资料第六条大厦应有详细的建筑资料,包括建筑图纸、设计方案、施工记录等,以便消防部门进行审核和监督。
第七条大厦建筑结构和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设有防火隔离带、疏散通道、消防设备等。
第三章消防设备和器材第八条大厦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消防水泵、消防水箱、消防栓等。
第九条大厦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疏散指示系统等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和试运行,确保其正常可用。
第十条大厦应设置消防设备存放点,保证消防设备和器材的完好和易于取用。
第四章火灾预防和控制第十一条大厦应建立火灾预防和控制制度,做好日常的火灾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大厦内的安全环境。
第十二条大厦应建立火灾报警和应急疏散制度,明确报警信号、疏散路线和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旨在确保大厦内的消防安全。
以下是一些建议的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1. 管理责任:明确大厦消防安全的管理责任,并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或岗位。
2. 组织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包括消防安全管理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组成员等。
3. 消防设施:确保大厦内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4. 灭火器材:根据大厦的规模和使用情况,合理配置灭火器材,并保持其处于良好状态。
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大厦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大厦的所有工作人员和使用人员。
2. 所有与大厦消防安全管理有关的操作、设备和设施的管理。
第三条安全责任:1. 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担任大厦的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与领导责任。
2. 大厦其他各级管理人员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消防安全工作始终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
2. 预防为主:通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火灾、化学品泄漏和其他事故的发生。
3. 统一管理:安全工作实行集中统一管理,配备专职人员、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
4. 全员参与:大厦内的所有人员都应参与到消防安全管理中,履行相应职责。
5. 综合治理:在消防安全管理中,要综合运用技术手段、制度管理和行政执法相结合的方式。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五条大厦消防安全管理机构:1. 大厦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负责大厦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为由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第六条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1. 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为大厦的最高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活动,汇报安全情况等。
2. 大厦消防安全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相关消防安全管理经验和技术知识。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1.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大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具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消防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八条火灾隐患排查:1.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定期对大厦内的各个区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2. 火灾隐患排查要针对大厦的各个消防安全要素进行。
第九条火灾隐患整改:1. 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应及时整理收集到的火灾隐患信息,并制定整改计划。
大厦公共区域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厦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客户及访客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厦公共区域,包括大厅、电梯间、走廊、楼梯、卫生间、消防通道等。
第三条大厦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确保公共区域安全、有序、整洁。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大厦物业管理部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
第五条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共区域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职责:1. 认真执行本制度,提高安全意识;2. 定期检查公共区域设施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占用、堵塞;4. 维护公共区域环境卫生,不得乱扔垃圾;5. 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规停车、行驶。
第三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六条设施设备管理1. 定期对公共区域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安全;2. 电梯、消防设施等关键设备应安装监控设备,实现实时监控;3. 电梯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电梯运行安全。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1. 每月至少进行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客户及访客的消防安全意识;2. 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应保持畅通,不得占用、堵塞;3. 禁止在公共区域吸烟,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八条交通管理1. 严格按照交通规则行驶,不得违规停车、行驶;2. 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3. 严禁超速、逆行、酒驾等违法行为。
第九条环境卫生管理1. 保持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定期清理垃圾;2. 不得在公共区域乱扔垃圾、随地吐痰;3. 禁止乱贴、乱画、乱涂等破坏公共区域环境的行为。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十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1. 报告上级领导,启动应急响应;2. 组织救援,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3. 保护现场,协助调查事故原因;4. 根据事故情况,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大厦物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厦进出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大厦内部人员及访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大厦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大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厦内所有人员及访客。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大厦安保部:负责大厦的安保工作,组织实施本制度,确保大厦安全。
2. 大厦物业管理部:负责大厦的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安保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 大厦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安保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4. 大厦员工:自觉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安保部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1. 人员进出管理(1)大厦员工需佩戴工作牌进出大厦,访客需登记个人信息、事由、来访时间等,并由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外来人员进入大厦,需出示有效证件,经安保部核实后,方可进入。
(3)禁止携带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大厦。
2. 车辆进出管理(1)大厦内部车辆凭车牌证进入,外来车辆需登记车牌、司机姓名、联系电话、事由等,并由接待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
(2)外来车辆进入大厦,需在指定区域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3)禁止非法营运车辆进入大厦。
3. 消防安全管理(1)大厦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齐全,并定期检查、维护。
(2)员工及访客需了解消防设施设备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3)禁止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堆放杂物。
(4)禁止在楼道、电梯间等区域吸烟、使用明火。
4. 电梯使用管理(1)员工及访客需遵守电梯使用规定,不得超载、乱按按钮。
(2)禁止在电梯内吸烟、乱扔垃圾。
(3)电梯发生故障,立即报告安保部。
5. 防盗安全管理(1)大厦内所有门窗、门禁系统等安全设施齐全,并定期检查、维护。
(2)员工及访客需遵守防盗规定,不得擅自开启门窗、门禁系统。
(3)禁止在办公室、宿舍等区域存放大量现金、贵重物品。
(4)发现可疑人员或物品,立即报告安保部。
6. 应急预案(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大厦卫生及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厦的卫生及安全管理,保障大厦内工作人员、客户及访客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大厦的正常运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大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厦内所有工作人员、客户及访客。
第三条大厦卫生及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卫生管理第四条大厦内应保持整洁、卫生、舒适的环境,为工作人员、客户及访客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五条大厦内各区域应设置垃圾桶,并由专人负责清理。
第六条大厦内公共区域、卫生间等场所应定期进行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
第七条大厦内禁止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
第八条大厦内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提高卫生意识。
第九条大厦内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清洁剂、消毒剂等清洁用品。
第十条大厦内食堂、餐厅等场所应保持卫生,确保食品安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大厦内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大厦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消防器材、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
第十三条大厦内应定期对消防设施、安全通道等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大厦内禁止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处堆放杂物。
第十五条大厦内禁止使用明火、违规操作电器设备等行为。
第十六条大厦内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及访客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大厦内应加强门禁管理,确保大厦内人员安全。
第十八条大厦内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防止网络攻击、信息泄露等事件发生。
第十九条大厦内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四章应急处理第二十条大厦内发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第二十一条大厦内发生火灾、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第二十二条大厦内发生治安事件时,应立即报警,并配合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第二十三条大厦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启动事故调查程序,查明事故原因,采取整改措施。
大厦安全出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大厦安全管理,保障大厦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大厦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大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大厦内所有人员、车辆及其它出入对象。
三、管理职责1. 大厦物业管理部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2. 大厦安保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大厦安全出入管理制度,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各部门、单位应积极配合安保部门,共同维护大厦安全出入秩序。
四、出入管理制度1. 人员出入(1)来访人员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姓名、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外来人员进入大厦,需由接待部门或安保人员陪同。
(3)员工凭工作证或临时通行证出入大厦。
(4)外来人员离开大厦时,需将临时通行证交还给接待部门或安保人员。
2. 车辆出入(1)来访车辆需停车于指定区域,并服从安保人员的指挥。
(2)外来车辆进入大厦,需登记车牌号码、驾驶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3)外来车辆离开大厦时,需将临时通行证交还给安保人员。
3. 临时通行证管理(1)临时通行证由安保部门负责发放和管理。
(2)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天,过期作废。
(3)临时通行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4. 紧急情况处理(1)遇有火警、地震等紧急情况,安保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安保人员负责维护现场秩序,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五、监督检查1. 物业管理部定期对大厦安全出入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各部门、单位应定期向物业管理部汇报安全出入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3.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
六、奖惩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积极维护大厦安全出入秩序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大厦物业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厦安全巡查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大厦安全管理,确保大厦内人员、财产和公共安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巡查范围1. 大厦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2. 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3. 电梯、楼道、消防楼梯;4. 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5. 保安人员及安保设施;6. 环境卫生及公共区域;7. 大厦内部装修及设施;8. 其他可能影响大厦安全的因素。
三、巡查内容1. 检查大厦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如裂缝、变形等;2. 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备是否齐全;3. 检查电梯、楼道、消防楼梯是否正常运行,安全设施是否完善;4. 检查供电、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是否存在漏电、漏水、漏气等情况;5. 检查保安人员是否在岗,安保设施是否正常使用;6. 检查环境卫生,公共区域是否存在安全隐患;7. 检查大厦内部装修及设施是否符合安全标准;8. 检查其他可能影响大厦安全的因素。
四、巡查人员及职责1. 巡查人员:大厦安全管理员、安保人员;2. 职责:(1)安全管理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大厦安全巡查工作,确保巡查工作落实到位;(2)安保人员:负责具体执行巡查任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协助安全管理员进行整改。
五、巡查频率及时间1. 巡查频率:每日至少巡查一次;2. 巡查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六、巡查记录及报告1. 巡查记录:巡查人员需详细记录巡查情况,包括巡查时间、巡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整改措施等;2. 巡查报告:巡查人员需在每日巡查结束后,将巡查情况上报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汇总后形成巡查报告,报送给相关部门。
七、巡查整改1. 发现问题后,巡查人员需立即上报安全管理员;2. 安全管理员根据问题情况,制定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3. 整改完成后,巡查人员需再次巡查,确认问题已得到有效解决。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大厦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大厦安全通道管理制度
大厦安全通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保障大厦内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防范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大厦应急疏散的效率和安全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大厦作为逃生通道或者疏散通道的设施,以及相关管理人员和使用人员。
第二章用途范围1. 适用对象:大厦内部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
2. 适用范围:该制度适用于所有具有逃生通道或者疏散通道功能的大厦,包括写字楼、商业大厦、酒店、医院等各类大厦。
第三章安全通道设施1. 安全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存放任何杂物或障碍物。
2. 安全通道两侧应设置指示标识,明确指示逃生方向。
3. 安全通道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通道畅通、照明正常、安全设施完好。
4. 安全通道的疏散能力应符合该大厦内人员数量的需求,不得存在疏散不畅的情况。
第四章通道使用规定1. 禁止在安全通道内吸烟。
2. 禁止在安全通道内临时存放货物或堆放杂物。
3. 禁止在安全通道内聚集,防止影响疏散效率。
4. 禁止私自封闭或占用安全通道。
第五章日常管理1. 大厦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通道巡查计划,定期巡查维护安全通道设施。
2. 大厦内部应设置专门负责管理安全通道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检查和维护管理工作。
3. 大厦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安全通道紧急疏散演练,提高人员对疏散程序的熟悉程度和应变能力。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1. 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应按照大厦内部疏散预案指示,有序疏散人员。
2. 保持通道畅通,不得拥挤或推搡,避免发生意外伤害。
3. 疏散过程中,管理人员应全程监控疏散情况,确保所有人员安全撤离。
4. 确保老、弱、病、残等特殊人群得到及时疏散和救助。
第七章处罚措施1. 对于违反安全通道管理规定的人员,大厦管理部门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或停止使用安全通道等处理。
2.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通道管理规定,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大厦管理部门所有。
大厦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厦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保障大厦内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大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厦内所有人员、单位及设施。
第三条大厦安全疏散设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等。
二、安全疏散设施设置要求第四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宽度应不小于1.2米,高度应不小于2.2米。
2.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设置障碍物。
3.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标识应清晰、醒目,便于识别。
第五条疏散楼梯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 疏散楼梯的宽度应不小于1.2米,踏步宽度应不小于0.3米,踏步高度应不大于0.2米。
2. 疏散楼梯应设置扶手,扶手高度应不小于0.9米。
3. 疏散楼梯与其它部位的防火分隔应满足防火要求。
第六条防火门、防火卷帘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 防火门、防火卷帘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
2. 防火门、防火卷帘应保持完好,不得擅自改动、拆除。
第七条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1. 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设置。
2. 应急照明灯、疏散指示标志应保持完好,不得擅自改动、拆除。
三、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与维护第八条大厦内各单位、部门应定期对安全疏散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九条发现安全疏散设施存在损坏、缺失等情况,应立即报修,及时整改。
第十条禁止擅自改动、拆除安全疏散设施,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第十一条大厦应定期组织安全疏散演练,提高人员应对火灾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四、责任与处罚第十二条大厦内各单位、部门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疏散设施的管理负直接责任。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由大厦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大厦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大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大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大厦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厦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大厦安全生产管理以预防为主,防范为辅,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大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五条大厦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督导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
第六条大厦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为其提供相关的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其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七条大厦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对事故隐患、事故原因、事故预防措施等进行记录和归档。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八条大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班组长、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九条大厦领导要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制定相关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大厦各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执行领导的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大厦班组长应当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大厦操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设施,不得擅自修改操作程序,严禁超负荷操作。
第十三条大厦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十四条大厦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包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等。
第十五条大厦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第十六条大厦应当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七条大厦应当加强对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特殊环境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安全。
第十八条大厦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操作技能。
大厦租赁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确保大厦租赁场所的安全,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租户及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大厦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大厦管理方:负责大厦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大厦租赁场所的安全设施完善,安全制度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到位。
2. 租户:负责租赁场所的安全管理,遵守大厦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自身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设施管理(1)大厦租赁场所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灯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租赁场所的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禁止占用、堵塞。
(3)租赁场所的电气线路应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用电安全。
2. 安全教育培训(1)大厦管理方应定期对租户及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租户应组织员工参加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大厦管理方应定期对租赁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租户应定期对租赁场所进行自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4. 应急处置(1)大厦管理方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和责任人。
(2)租户应熟悉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5.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租户应立即向大厦管理方报告,并提供相关资料。
(2)大厦管理方应组织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四、奖惩措施1. 对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积极排查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大厦管理方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大厦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大厦的安全运行,预防火灾和电气事故的发生,保障大厦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用火安全1. 大厦内禁止使用明火,如蜡烛、火柴、打火机等。
2. 动火作业需经大厦安全管理部审批,并采取以下措施:(1)在动火区域设置警示标志,隔离易燃物;(2)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消防设施齐全;(3)指定专人负责现场监护,确保动火作业安全。
3. 禁止在地下室、走廊、电梯井等封闭空间使用明火。
4. 禁止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明火。
5. 禁止将易燃物品带入大厦。
三、用电安全1. 大厦内用电设施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
2.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禁止使用非标准电源插座。
3. 严禁在电气设备附近堆放易燃物品。
4. 严禁在电气设备附近吸烟。
5. 严禁超负荷用电,不得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6. 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 大厦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电炉、电热水器等。
四、安全检查与培训1. 大厦安全管理部定期对大厦用火用电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对大厦内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对违反用火用电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五、应急处置1. 发生火灾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
2. 采取有效措施扑救初期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3. 及时报告消防部门,协助进行火灾扑救。
4. 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大厦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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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安全管理制度
提要:物业管理中心各有关部门.贯彻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员工安全,使员工按照标准的要求从事服务活动,确保安全,工工作前,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一、适用范围
亿安广场物业管理中心各有关部门.贯彻安全管理方针,搞好员工安
全,使员工按照标准的要求从事服务活动,确保安全.
二、管理制度
.电工
A]电工工作前,保证使用的工具绝缘性能良好.
B]在作业场所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
c]各供电回路的操作开关,要有清楚明显的标志牌.
D]尽可能不要带电作业.
E]在带电检修或操作电气设备时,不准用湿手或带油、触摸电气设备。
F]在危险的场所或者危险的情况下,严禁带电作业。
G]如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
2.电梯工
A]机房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特别注意安全。
B]机房内禁止带入火种。
c]客梯因检修或保养需停机时,必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后,方可停机。
D]下井底作业时,禁止闭厅。
E]维修、保养工作完工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
F]如电梯有水渗入应立即停止使用,以免发生触电事故。
G]维修、保养、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应在一楼挂告示牌。
3.焊工
A]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和防护用品。
B]进行焊接作业前,应仔细检查各种工具。
c]应检查工作场地周围有无易燃、易爆物,应清除或隔离后才能进行焊接。
D]地线连接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4.高空作业
A]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人,必须进行身体检查。
B]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a.闪电、打雷、暴雨;
b.六级以上台风;
c.高空作业可能发生危险的其他情况。
c]高空作业现场,应划出危险禁区,设置明显标志。
D]所有高空作业人员,一律使用安全带。
E]高空作业人员不准从高空往地面抛掷物件。
F]高空作业所用小型机具应找适当位置放好。
G]高空作业区的沿口应设置护栏和标志,以防失足踏空。
H]严禁在高空作业时嬉戏打闹,严禁在高空作业区睡觉.
5.车辆驾驶
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各种车辆.
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交通安全.
行车遵守下列规定:
A]严禁酒后开车;
B]严禁超速行驶;
c]严禁超载行驶;
D]不准吸烟.
汽车倒车、调头时,应注意地形四周情况。
6.办公室
保持办公室门窗完好.
办公室应通风、照明度好。
办公室的电脑、电气设备等,示经培训的人员不准使用。
下班后,必须将办公室所有电源切断,并关好门窗。
规定禁止吸烟的办公场地,应严格执行不得在室内吸烟的规定。
办公室内的所有消防设备设施应保证完好有效。
节、假日和晚上时间原则上不准进入办公室。
如因工作需要,应征上司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