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川智慧:关于提交恢复审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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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公告效应的实证研究

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赎回公告效应的实证研究

我 国可转换公 司债券赎 回公告效 应的实证研究
王 海 燕 , 荣 宝 顾
( 南京财经大学 金融学 院, 江苏 南京 摘 事件研究 法研 究我国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 回公告效应. 结果 表明 A股市场上可转换债
券发行公司 的股票在赎 回公告发布前一个交 易 日的累积平均异 常收益 率为 负且不显著 , 赎 回公告 发 在
20 05年 5月 9日我 国开始 进行 股权 分 置 改革 , 后 股 票市 场 经 历 了一 波 大 牛 市行 情 . 之 上证 综 指 由
20 05年最低 的 1 0 9点一路攀升至 20 0 07年最高 的614点, 2 涨幅高达 4 8 由于受到美国次贷危机 的 3 %.
影 响 ,0 8年上 证综 指从 年初 最 的 54 8点下 跌 到年底 最 低 的 180点 , 幅 达 到 了 6 . % . 20 9 2 跌 6 9 被誉 为可 转 债市 场风 向标 的 中信标 普可 转 债指 数 仅 下 降 了 3 .6 , 幅不 到 上 证 指数 的一 半 . 16 % 跌 随着 20 09年 股 价 的反 弹 , 可转 债 的赎 回价 格 大 幅低 于 其 市 价 , 越来 越 多 的可 转 债 触 发 了赎 回条 款 , 止 2 1 截 00年 6月 2 8日, 国共有 3 我 8只可 转债选 择 了提 前赎 回. 些 可 转债 的赎 回必 然 会 对标 股 票 的价格 产 生 影 响 , 这 这
21 0 1年 7月
第3 5卷 第 4期
安徽 大学 学报 ( 自然科学版 ) Junl f n u U i r t N trl c neE io ) ora o A h i n esy( aua Si c dtn v i e i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可转债回售业务的通知-上证交字[2005]11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可转债回售业务的通知-上证交字[2005]11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可转债回售业务的通知
正文:
----------------------------------------------------------------------------------------------------------------------------------------------------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可转债回售业务的通知
(上证交字〔2005〕11号2005年8月1日)
各会员公司、基金公司、特别会员:
创业转债募集说明书约定,在创业转债转股期间,如在连续30个交易日内任意20个交易日A股股票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将触发回售条款。

“创业转债”(证券代码:110874)在2005年7月1日至7月28日之间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根据约定,2005年8月5日至8月11日为创业转债回售期。

回售期间,可转债持有人利用回售代码通过交易系统报盘的方式实现回售操作,申报方向为卖出,每次申请回售的可转债面值数额须是1000元面额的整数倍。

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证券简称:**回售,证券代码:100900-100999,顺序使用。

根据可转债回售的业务特点,该项业务的收费标准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收费标准收取。

本次回售,证券简称:创业回售,证券代码:100900,回售价格:102元。

今后如再遇可转债回售业务,本所将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结束——。

可转债回售申请

可转债回售申请

可转债回售申请
尊敬的公司,
我想透过此信函,以书面形式向贵公司提出可转债回售申请。

根据合同规定,我作为该转债的持有人,有权在特定条件下选择回售这些债券。

以下是申请的详细信息:
债券名称:xxxxxxxx
债券代码:xxxxxxxx
债券数量:xxxxxxxx
回售价格:xxxxxxxx
请贵公司派员到指定地点签署必要的文件,以便完成回售程序。

我理解在申请完成后,相应的款项将存入我指定的银行账户。

为了确保回售申请的顺利进行,我已准备好以下文件,请贵公司核对:
1. 申请表:请您提供一份可转债回售申请表,其中包括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和银行账号等信息。

2. 身份证明文件:请您确认我提供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以确保申请过程的合法性。

3. 银行账户信息:请您核对我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以确保款项能够准确无误地划入我指定的账户。

4. 其他相关文件:如果需要提供其他与回售申请相关的文件,请事先告知。

在贵公司确认并接受我的回售申请后,请您通过书面形式(电子邮件或快递邮寄)向我确认接收并处理该申请。

我希望能够尽快了解申请的进展,并在适当的时候与贵公司预约具体的回售交易日期。

再次感谢您对我的处理,我期待着与贵公司进一步合作。

此致
敬礼
XXX用户。

建设规范董事会央企增8家

建设规范董事会央企增8家
● ● ● ● ●
从 20 年正式启动央企董事会试点,首批 7家,到 目 3 05 前 2家,并称之为 “ 建设规范董事会企业”而非试点,这或许是个重大信号: 央企建设规范董事会已颇见成效,并将成为常态=
0 1 6 ̄ D ET R&O RS 8 0 I CO SB A D / 1 R 02 0
“ 根据 《 公司章程 》第八 十二条 ‘ 董事 、 监事候选人 名单 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 大会表决。提名方式 :下届候选董事 由 上届董事会提名 ,下届候选 监事人选 由 上届监事会提名 ’以及 《 司章程 》第 公 五十三条 ‘ 不符合 本章程第五十二条规 定的提案 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
保集团公 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保利集团公司和中国广东
核电集团有限公司等8 家中央企业纳入建设规范董事会企业范围。 截至目前 , 建设规范董事会的中央企业已达 3 2家。
国资委 副 主任邵 宁 6 2 月 9日指 出 ,在 中央企业 加快 推 进规 范董事 会 的
建设 , 目的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有效制衡, 防范风险 , 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 推动中央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持人孙炜宣布休会 。鉴于以上情 况,公
大会造就 “ 双头董事会” 7 2日,以 月
2 建 规 董 会 企 8 设范 事央 增 家
国资委董事会试点工作办公室 6 月印发 《 关于中国大唐集 团公司等 8 家 中央企业 为建设规范董事会企业的通知》 ,中国大唐集 团公司、中国长江 三峡集团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 团公司 、中粮集团有 限公司、中国节能环
求罢免董事会” 董事会非法”等,并 、“
到 主席 台 抢 夺话 筒 ,并 宣 布 由西 安普 明
的代表来 主持股东大会 ,因此造成会议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行股可转债一览

银行股可转债一览

银行股可转债一览
本文为您提供银行股可转债一览。

可转债是一种既有债券性质又有股票性质的金融工具。

与普通债券不同的是,可转债在股票市场上挂牌交易,投资者可以将其当作股票进行交易,同时也可以在到期前将其转换成公司股票。

以下是几家银行的可转债:
1. 工商银行:代码113008,发行日2020年10月27日,发行规模200亿元,票面利率1.2%,兑付期5年。

2. 农业银行:代码113007,发行日2020年10月22日,发行规模200亿元,票面利率1.2%,兑付期5年。

3. 中国银行:代码113011,发行日2021年1月12日,发行规模150亿元,票面利率1.3%,兑付期5年。

4. 建设银行:代码113009,发行日2020年12月1日,发行规模200亿元,票面利率1.2%,兑付期5年。

5. 交通银行:代码113010,发行日2020年12月8日,发行规模100亿元,票面利率1.2%,兑付期5年。

以上是目前几家银行发行的可转债情况,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选择。

需要注意的是,可转债是一种复杂的投资工具,投资者应该了解其特点和风险,谨慎决策。

- 1 -。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

深证上(2018)556号附件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1988年1月实施 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 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 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 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 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 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 2014年10月第八次修订 2018年4月第九次修订 2018年6月第十次修订2018年11月第十一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及一般规定 (3)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 (7)第二节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10)第四章保荐人 (13)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16)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 (16)第二节上市公司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上市 (18)第三节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流通 (21)第六章定期报告 (23)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26)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28)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28)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 (29)第九章应披露的交易 (31)第十章关联交易 (36)—1—第一节关联交易及关联人 (36)第二节关联交易的程序与披露 (38)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件 (42)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 (42)第二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43)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44)第四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6)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澄清 (47)第六节回购股份 (48)第七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50)第八节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 (52)第九节股权激励 (53)第十节破产 (54)第十一节其他 (58)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 (61)第十三章风险警示 (64)第一节一般规定 (64)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 (65)第三节其他风险警示 (71)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 (74)第一节暂停上市 (74)第二节恢复上市 (77)第三节主动终止上市 (85)第四节强制终止上市 (89)第五节重新上市 (99)第十五章申请复核 (101)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 (102)第十七章监管措施和违规处分 (102)第十八章释义 (104)第十九章附则 (108)附件一、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108)附件二、监事声明及承诺书 (108)附件三、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08)—2—第一章总则1.1为了规范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上市行为,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3上交所债券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3上交所债券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上交所债券项目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版本号:V1.0(承销商专用)
债券注册预审核系统-操作手册

1.

序言.............................................................................................................................................1 1.1 编写目的...............................................................................................................................1 1.2 系统概述....................................................................................................1 1.3 前提.......................................................................................................................................2 1.4 功能操作约定.......................................................................................................................2
4.
债券维护...................................................................................................................................10 4.1 下载数据导入模板............................................................................................................10 4.2 新增债券项目....................................................................................................................11 4.3 修改债券项目....................................................................................................................12 4.3.1 数据文件导入修改................................................................................................ 12 4.3.2 在线修改项目信息................................................................................................ 12 4.4 债券详情页面....................................................................................................................13 4.4.1 公私募债券详情页面............................................................................................ 13 4.4.2 ABS 债券详情页面.................................................................................................16 4.5 债券修改页面.....................................................................................................................18 4.5.1 公私募债券修改页面............................................................................................ 18 4.5.2 ABS 债券修改页面.................................................................................................20 4.5 债券材料上报.....................................................................................................................22

26125327_风险警示

26125327_风险警示

2016年第46期必康股份002411博敏电子603936通合科技300491登云股份002715风险警示行业·公司Industry ·Company公司主要从事高频开关电源及相关电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和充换电站等多个领域,销售网络遍及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与国内多家主要电力设备制造商和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商保持长期合作。

公司作为最早涉足国内电动汽车车载电源及充换电站充电电源系统领域的企业之一。

2016年11月26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级市场上,近期该股作为次新股短期涨幅较大,估值有偏高嫌疑,公告后股价快速回落,后市仍有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发动机进排气门,具体分为汽油机气门和柴油机气门两大类。

公司积极开拓国内汽油机及国外柴油机主机配套客户,已成为国内发动机气门行业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位于行业第三位,拥有年产2700万支气门的产能,是“中国机械500强-汽车零部件50强”企业。

2016年11月26日公告,截止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通知书或其他文件,如果收到相关文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二级市场上,该股消息为利空消息,股价因此冲高回落,但该股近期走势仍然较强,但后市仍需注意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产品分为医药中间体和氮肥2大块,包括头孢中间体7-ADCA 、头孢侧链中间体甲醛、医用消毒剂中间体5,5-二甲基海因、抗癫痫药物中间体氯代环己烷。

其中,7-ADCA 年产能1000吨、二甲基海因年产能4000吨、苯甲醛年产能1万吨,均位居国内同行业首位。

2016年11月26日公告,并购方案可能涉及有关有权主管机关的审批手续,所需审批时间较长,且能否通过审批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无法达到并购双方对交易完成时间的预期。

可转债公告要求

可转债公告要求

可转债公告要求
可转债公告的要求包括以下几点:
1. 披露回售条件:上市公司应当在满足回售条件的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回售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回售条件、申报期间、回售价格、回售程序、付款方法、付款时间、回售条件触发日等内容。

2. 回售条件触发日与回售申报期首日的间隔期限:这个期限应当不超过15
个交易日。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的回售权利: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20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债持有人
一次回售的权利。

4. 回售公告的发布次数:有关回售公告至少发布3次,其中,在回售实施前、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至少发布一次,在回售实施期间至少发布一次,余下一次回售公告发布的时间视需要而定。

这些要求确保了可转债持有人有足够的信息进行决策,同时也有助于维持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998年1月实施2000年5月第一次修订2001年6月第二次修订2002年2月第三次修订2004年12月第四次修订2006年5月第五次修订2008年9月第六次修订2012年7月第七次修订2013年12月第八次修订2014年10月第九次修订2018年4月第十次修订2018年6月第十一次修订2018年11月第十二次修订2019年4月第十三次修订)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 (2)第三章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7)第一节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声明与承诺 (7)第二节董事会秘书 (10)第四章保荐人 (15)第五章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18)第一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18)第二节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上市 (21)第三节有限售条件的股份上市 (23)第六章定期报告 (26)第七章临时报告的一般规定 (30)第八章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 (33)第一节董事会和监事会决议 (33)第二节股东大会决议 (34)第九章应当披露的交易 (37)第一节关联交易和关联人 (44)第二节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和披露 (46)第十一章其他重大事项 (52)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裁 (52)第二节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3)第三节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和盈利预测 (55)第四节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57)第五节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和传闻澄清 (59)第六节回购股份 (60)第七节吸收合并 (63)第八节可转换公司债券涉及的重大事项 (64)第九节权益变动和收购 (66)第十节股权激励 (68)第十一节破产 (70)第十二节其他 (75)第十二章停牌和复牌 (79)第十三章风险警示 (83)第一节一般规定 (83)第二节退市风险警示的实施 (84)第三节退市风险警示的撤销 (88)第四节其他风险警示 (91)第十四章暂停、恢复、终止和重新上市 (93)第一节暂停上市 (93)第二节恢复上市 (98)第三节强制终止上市 (107)第四节主动终止上市 (117)第五节重新上市 (122)第十六章境内外上市事务的协调 (127)第十七章日常监管和违反本规则的处理 (127)第十八章释义 (130)第十九章附则 (133)董事声明及承诺书 (134)监事声明及承诺书 (141)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 (148)第一章总则1.1为规范股票、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其他衍生品种(以下统称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上市行为,以及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制定本规则。

中登:深市发行人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

中登:深市发行人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市发行人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用户手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市发行人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用户手册目录1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 (2)2用户登录 (2)3用户信息维护 (5)2.1用户密码管理 (5)2.2客户端证书维护 (8)4发行人业务申请 (11)3.1发行人业务 (11)3.1.1权益分派业务 (11)3.1.2信息披露义务人数据查询业务 (28)3.1.3不定期持有人名册查询业务 (36)3.1.4股份托管分布信息查询业务 (42)3.1.5股本结构查询业务 (50)3.1.6股份冻结数据查询业务 (62)3.1.7限售股份/非流通股明细数据查询业务 (65)3.1.8定期持有人名册查询业务 (67)3.2上市公司催款通知 (70)1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市证券登记业务电子平台”是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为方便深圳市场发行人用户办理业务而提供的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平台。

该平台具有技术先进,操作便捷,功能强大,安全性高等特点。

2用户登录在中国结算网首页左上角,点击“发行人业务”,进入发行人用户登录页,发行人用户可从此页登录,如下图:【网站首页】如果您是第一次登录系统,请首先安装USB电子证书驱动程序和中国结算公司CA程序。

(1)如果您使用的是白色的飞天诚信epass3003auto的USB卡,直接插入使用即可。

(2)如果您使用的是蓝色的捷德USB卡,请从中国结算网站首页菜单“技术专区”-“软件下载”栏目中,找到“捷德USB卡驱动程序”,点击下载安装捷德USB卡驱动程序(在弹出窗口直接选择“打开”),或者从USB卡包装盒附带的光盘中,双击安装文件进行安装。

安装完毕后重启计算机,再将USB卡插入计算机。

从中国结算网站首页菜单“技术专区”-“软件下载”栏目中,找到“中国结算网CA根证书”和“中国结算网SUBCA根证书”,点击下载安装(在弹出窗口直接选择“打开”)(3)如果您使用的是蓝色的渥奇USB卡,请从中国结算网站首页菜单“技术专区”-“软件下载”栏目中,找到“渥奇USB卡驱动程序”,点击下载安装渥奇USB卡驱动程序(在弹出窗口直接选择“打开”),或者从USB卡包装盒附带的光盘中,双击安装文件进行安装。

宏川智慧高负债并购埋雷

宏川智慧高负债并购埋雷
2019-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龙 翔集团的利息收入中合营企业借款利息 分别为 891 万元、871 万元、649 万元, 占潍坊森达美各期利息支出的比例为 20.93%、18.36%、19.61%,可推知大 部分负债为有息负债,债务压力较大, 加之经营不稳定,净利润时而亏损,因 此龙翔集团对其贷款及长期股权投资存 在较大的减值风险,宏川智慧此次收购 实际暗藏凶险。
等情况也为龙翔集团带来不小的风险。 据审计报告,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龙翔集团资产项目中长期股权投资 及 长 期 应 收 款 金 额 较 高, 报 表 显 示 主 要为对合营企业潍坊森达美的投资及 借款,期末账面价值分别为 2.71 亿元、 1.43 亿元。
潍坊森达美主要从事液体石化品码 头储存及处理业务,龙翔集团对其间接 持股比例为 50%。2019-2020 年及 2021 年 1-9 月,潍坊森达美的营业收入分别 为 1.18 亿元、1.5 亿元、9285 万元,净 利润分别为-1161万元、1408万元、-1370 万元,除 2020 年外均为亏损。
供应商,为客户提供液体石化品的仓储 及运输服务。宏川智慧表示,公司可通 过此次收购取得标的公司的石化仓储经 营优质资产,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服务 实力。
标的公司盈利模式为向客户收取 码头储存服务费用和装卸服务费用,收 入规模与其拥有的储罐总罐容及其出租 率、装卸作业能力相关。纵向来看龙翔 集团营业收入较为稳定,多年来均在 2 亿元左右。
与 2019 年相比,龙翔集团 2020 年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924 万元,但管理费
用却同比下降 306 万元,管理费用率由 上年的 16.64% 下降至 14.49%,同比下 降 2.15 个百分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布日期】2020.08.05
•【文号】
•【施行日期】2020.08.05
•【效力等级】行业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
易的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67,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8月7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宏川转债”,证券代码为“128121”,上市数量670万张。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〇二〇年八月五日。

002930宏川智慧: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002930宏川智慧: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1-079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公司于2021年4月13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并于2021年4月3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决定授予119名激励对象合计1,000万份股票期权。

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1年5月11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公司于2021年7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16.98元/份调整为16.68元/份。

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主要内容1、调整事由公司2020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方案已于2021年7月7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公司需要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002930宏川智慧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002930宏川智慧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宏川智慧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174,209.2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94,434.92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84.48%。

企业的主要现金来源项目是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42.62%。

企业处于投资结构大调整阶段。

企业投资结构的调整并没有对当期的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

企业通过增加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30.37%。

但企业增加的负债所取得的现金,仍然不能满足偿还债务的资金需求。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190,529.5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75,184.91万元相比成倍增长,增长1.53倍。

表明企业进行投资扩展,进行结构调整。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投资所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57.8%。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所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有所增强。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较大幅度增加,现金流出的刚性明显增强。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投资支付的现金;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构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宏川智慧投资活动需要资金41,057.34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25,526.67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不能被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满足,还需要企业筹集资金。

2023年三季度宏川智慧筹资活动需要净支付资金789.63万元,总体来看,当期经营、投资、融资活动使企业的现金净流量减少。

五、现金流量的变化2023年三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负16,318.92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9,604.59万元相比,2023年三季度出现现金净亏空,亏空16,318.92万元。

002930宏川智慧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002930宏川智慧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宏川智慧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11,767.06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8,455.83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39.16%。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11,738.17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8,467.84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38.62%。

在营业收入迅速扩大的同时,营业利润也迅猛增加,但这主要是应收账款的贡献,应当关注应收账款的质量。

二、成本费用分析宏川智慧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28,345.01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15,658.7万元,占成本总额的55.24%;销售费用为892.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3.15%;管理费用为3,310.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1.68%;财务费用为6,662.0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23.5%;营业税金及附加为336.8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19%;研发费用为1,484.62万元,占成本总额的5.24%。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892.5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969.69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7.96%。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在销售费用下降的情况下营业收入却获得了较大幅度的增长,企业销售形势大幅度改善。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3,310.3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3,506.78万元相比有较大幅度下降,下降5.6%。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56%,与2022年三季度的10.56%相比有较大幅度的降低,降低2.01个百分点。

管理费用支出得到了有效控制,营业利润明显上升,管理费用支出的效率显著提高。

三、资产结构分析宏川智慧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876,804.4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98,325.81万元,主要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利息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60.5%、18.67%和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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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公告编号:2020-080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交恢复审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申请的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3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公开发行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核准申请材料,于2019年7月26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受理序号:192037),并于2020年1月1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0年第21次发审委会议审核通过。

公司于2020年2月25日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预案》,拟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现金方式受让华润化学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常州华润化工仓储有限公司56.91%的股权,以及至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常熟华润化工有限公司100.00%股权,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3月27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中止审核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具体详见《关于提交中止审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

近日,公司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已交割完毕,具体详见《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等。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6月2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恢复审核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材料。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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