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新科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

合集下载

债券应急处置预案范文

债券应急处置预案范文

一、预案概述为保障债券市场的稳定运行,提高债券市场风险管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债券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目标1. 确保债券市场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降低风险,维护市场稳定。

2. 及时发现、处理债券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 建立健全债券市场风险预警机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三、预案组织架构1. 成立债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债券市场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设立债券应急处置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实施。

3. 设立债券应急处置专家组,负责对突发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四、应急处置流程1. 预警阶段(1)债券市场风险监测部门负责对债券市场风险进行实时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2)债券应急处置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评估。

2. 应急响应阶段(1)债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根据风险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处置预案。

(2)债券应急处置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要求,组织相关单位、机构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 应急处置阶段(1)根据风险类型,采取以下措施:①信息发布: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等渠道发布风险信息,引导投资者合理应对。

②风险提示:提醒投资者关注风险,合理配置资产。

③监管措施: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市场秩序。

④市场干预:根据需要,采取适当措施稳定市场。

(2)债券应急处置专家组对应急处置效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

4. 恢复阶段(1)债券市场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后,逐步恢复正常运行。

(2)债券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总结,完善预案。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处置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资金保障:设立专项基金,用于应急处置工作的开展。

3. 信息保障:建立健全债券市场风险监测体系,提高信息传递效率。

4. 技术保障:加强债券市场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应急处置技术支持能力。

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的说明

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的说明

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的说明可转换公司债券(Convertible Corporate Bonds, 简称CB)是一种具备债券特性和股权特性的混合产品。

作为一种融资工具,CB可以帮助公司融资,同时也为债权人提供了一种转换为公司股权的可选权利。

为了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我国相关机构制定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细则和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一、发行主体的要求: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体必须是已按照法律程序设立的公司,并符合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

二、募集资金用途的限制: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的资金必须用于特定的项目或经营活动,并受到监管机构的监督和审批。

三、发行方式和规模的规定: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通过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并且发行规模不能超过发行主体的净资产或股本总额的一定比例。

四、债券转股条件的要求:债券的转股条件由发行主体和债券持有人协商确定,但必须符合监管机构的规定。

五、债券转股比例的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必须确定债券转股比例,并在债券承销文件中明确说明。

六、债券转股价格的确定:债券转股价格是指债券持有人在债券转股时所享有的股票价格,必须根据市场价格和监管机构的要求来确定。

七、承销商的要求: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必须由承销商进行承销,并需要满足相关的资质和风控要求。

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发行准备工作:上市公司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前,需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发行计划、制定募集方案、编制发行文件等。

二、发行申请材料的准备:上市公司在申请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时,需要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材料,包括发行公告、发行文件、法律意见书、稳定器安排协议等。

三、发行审核程序的要求: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需要经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审核程序包括发行申请的受理、表决、审核等环节。

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说明书

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说明书

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说明书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公司向特定投资者进行发行,而非向公众广泛发行。

这种债券具有一定的转换期限,在转换期内,投资者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将债券转换为公司的股票。

以下是关于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书内容:1. 公司概况,首先,说明书应包括公司的基本概况,包括公司名称、注册地、经营范围、主要业务和发展历程等内容。

此外,还应包括公司的组织结构和治理架构等信息。

2. 债券概况,说明书应对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详细描述,包括债券的名称、发行总额、票面利率、债券期限、转换期限、转换价格、兑付方式等具体条款,以及债券的评级情况。

3. 发行动机,说明书应对公司进行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动机进行解释,包括募集资金的用途、发行债券的利弊分析、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作用等方面的说明。

4. 风险因素,说明书应对投资者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充分披露,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方面的风险提示。

5. 投资者适当性,说明书应明确说明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适当性,即哪些投资者适合购买这类债券,以及投资者应具备的风险识别能力和投资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6. 法律法规,说明书应对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说明,包括债券发行的监管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7. 发行安排,最后,说明书应对债券的发行安排进行详细说明,包括发行方式、发行时间表、发行费用、发行机构等方面的安排。

总之,定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书应当全面、客观地向投资者介绍债券的相关信息,以便投资者能够全面了解债券的特点和风险,从而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300682朗新科技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300682朗新科技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分析报告

朗新科技2023年三季度决策水平报告一、实现利润分析2023年三季度利润总额为12,145.17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0,493.72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5.74%。

利润总额主要来自于内部经营业务。

2023年三季度营业利润为12,125.0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0,397.65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6.61%。

在营业收入增长的同时,营业利润大幅度的增长,但这主要是应收账款的贡献,应当关注应收账款的质量。

二、成本费用分析朗新科技2023年三季度成本费用总额为98,100.96万元,其中:营业成本为57,186.13万元,占成本总额的58.29%;销售费用为19,065.89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9.43%;管理费用为7,976.1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8.13%;财务费用为-674.31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69%;营业税金及附加为425.65万元,占成本总额的0.43%;研发费用为14,121.48万元,占成本总额的14.39%。

2023年三季度销售费用为19,065.89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4,862.81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28.28%。

从销售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变化情况来看,2023年三季度在销售费用有较大幅度增长的同时营业收入也有所增长,企业销售活动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销售费用增长明显快于营业收入增长。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为7,976.1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6,974.31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4.36%。

2023年三季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3%,与2022年三季度的7.01%相比变化不大。

企业经营业务的盈利能力有所提高,管理费用支出合理。

三、资产结构分析朗新科技2023年三季度资产总额为943,200.8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为611,127.89万元,主要以应收账款、合同资产、货币资金为主,分别占流动资产的33.17%、29.35%和25.3%。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告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告

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告尊敬的投资者: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资金需求,我公司决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和推动业务发展。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发行规模和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总规模为人民币X亿元,债券期限为X 年,具体发行时间将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部门的批准而确定。

二、债券利率和付息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利率为X%,利息按年付息,具体付息方式将在发行时确定。

三、债券转股条件和转股价格债券持有人在债券期限届满前有权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具体转股条件和转股价格将在发行时确定。

四、债券发行对象和申购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合法渠道进行申购。

五、债券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业务拓展、技术研发、市场推广和补充流动资金等方面。

六、风险提示投资者在购买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法律文件和风险提示,了解债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点,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七、其他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具体挂牌时间将根据监管部门的批准而确定。

特此公告。

公司名称日期以上是一份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为公司提供必要的融资支持,推动公司业务的发展。

投资者在购买债券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了解债券投资的风险和收益特点,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明智的投资决策。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希望投资者能够积极参与本次债券发行,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标题: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案
内容:
尊敬的股东:
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我们提出了一项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并拟在适当的时候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此,我们详细阐述了该议案的背景、目的和具体内容。

一、背景
当前,公司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

通过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我们能够获得更多的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结构等方面。

同时,这也是我们响应国家政策,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的具体行动。

二、目的
我们提出此议案的主要目的是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支持,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为公司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提供资金支持;
2. 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
3. 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三、具体内容
我们计划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不超过XX万元(含XX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不超过XX年(含XX年)。

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将部分债券转换为股份,以提高公司的股权集中度。

本次发行将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利用资本市场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我们相信,随着公司的发展和资本运作的优化,我们的财务状况将得到显著改善,同时也将为股东带来更好的回报。

我们认为,本次议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强烈建议股东投票赞成此议案。

我们将根据股东大会的审议结果,制定具体的发行方案和时间表,并将在合适的时机向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

敬请广大股东认真审议。

[公司名称]
[日期]。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

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深入解析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一节:引言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可交换公司债券成为企业融资的一种重要方式。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7.06.30
•【文号】证监许可〔2017〕1101号
•【施行日期】2017.06.3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证券
正文
关于核准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1101号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申请报告》(朗新〔2014〕166号)及相关文件收悉。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4,500万股。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我会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中国证监会2017年6月30日。

300682朗新科技2023年三季度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300682朗新科技2023年三季度财务风险分析详细报告

朗新科技2023年三季度风险分析详细报告一、负债规模测算1.短期资金需求该企业经营活动的短期资金需求为320,328.17万元,2023年三季度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25,536.69万元。

2.长期资金需求该企业权益资金能够满足长期性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并且还有419,990.9万元的权益资金可供经营活动之用。

3.总资金需求该企业资金富裕,富裕99,662.73万元,维持目前经营活动正常运转不需要从银行借款。

4.短期负债规模根据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计算,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为161,234.27万元,在持续经营一年之后,如果盈利能力不发生大的变化,企业有能力偿还的短期贷款规模是205,701.46万元,实际已经取得的短期带息负债为25,536.69万元。

5.长期负债规模按照企业当前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和发展速度,企业有能力在2年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83,467.86万元,企业有能力在3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194,584.66万元,在5年之内偿还的贷款总规模为216,818.25万元,当前实际的带息负债合计为50,649.91万元。

二、资金链监控1.会不会发生资金链断裂从当前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来看,该企业不存在资金缺口。

如果当前盈利水平保持不变,该在未来一个分析期内有能力偿还全部有息负债。

该企业资产负债率较低,盈利水平在提高,当前不存在资金链断裂风险。

资金链断裂风险等级为0级。

2.是否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该企业不存在长期性资金缺口,并且长期性融资活动为企业提供456,025.76万元的营运资金。

3.是否存在经营性资金缺口该企业经营活动存在资金缺口,资金缺口为313,531.52万元。

这部分资金缺口已被长期性融资活动所满足。

其中:应收账款增加15,255.48万元,预付款项减少1,234.4万元,存货减少34,126.14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增加500万元,其他流动资产减少1,923.32万元,共计减少21,528.38万元。

发行定向可转换债券的案例

发行定向可转换债券的案例

发行定向可转换债券的案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发行定向可转换债券是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公司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公司的财务压力。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介绍一家公司发行定向可转换债券的案例,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种融资方式的具体操作和效果。

某公司是一家新兴的科技企业,正在迅速发展壮大。

为了支持公司的业务扩张和研发投入,公司决定通过发行定向可转换债券的方式进行融资。

这种方式既可以为公司提供现金流,又可以分散风险,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

公司首先委托投行进行市场调研和可转债定价,确定了合适的发行规模和利率。

接着公司开始招商引资,通过投行联系一些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向他们介绍公司的发展情况和未来规划,激发他们对公司的兴趣。

在投资者的积极响应下,公司成功地发行了一批定向可转换债券。

这些债券具有一定的固定利率,同时投资者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从而分享公司的成长和利润。

这种债券既有债务买方的特性,又具有权益买方的投资方式,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加入。

通过发行定向可转换债券,公司成功地筹集了一笔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规模、研发新产品和增加市场推广力度。

这不仅提升了公司的资金实力,还加速了公司的业务发展,增强了市场竞争力。

公司也通过这种方式与更多投资者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发行定向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有效的融资方式,可以为公司提供资金支持,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参与,促进公司的发展壮大。

在选择此种融资方式时,公司需要充分考虑市场情况和投资者需求,制定合适的发行规模和利率,确保融资效果最大化,为公司的发展进一步打下坚实基础。

希望以上案例能帮助读者更深入地了解发行定向可转换债券的操作流程和效果,为未来的融资决策提供参考。

第二篇示例:发行定向可转换债券,是指发行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的可转换债券,这种债券具有定向性,只面向特定的投资者,并且具有转换为公司股票的权利。

可转债实施方案

可转债实施方案

可转债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可转债是指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券,具有一定的债务特性,同时具有一定的股权特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换成公司股票。

可转债实施方案是指公司制定的关于可转债发行和转换的具体方案,是公司资本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可转债的发行1. 发行对象:公司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主要包括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包括基金、券商、保险公司等,个人投资者包括普通投资者和高净值投资者。

2. 发行方式:公司可转债的发行方式主要包括公开发行和私募发行。

公开发行是指向社会公开发行,私募发行是指向特定投资者进行发行。

3. 发行规模:公司可转债的发行规模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资金需求进行科学确定,同时需要符合监管部门的规定。

三、可转债的转换1. 转换条件:公司可转债的转换条件是指投资者可以将持有的可转债按照一定比例转换成公司股票的条件。

转换条件一般包括转换价格、转换比例、转换期限等内容。

2. 转换程序:投资者在符合转换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的方式进行转换。

公司在收到投资者的转换申请后,应当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将转换后的股票发放给投资者。

3. 转换权利:公司应当明确投资者持有可转债所享有的转换权利,包括转换时间、转换比例、转换价格等内容,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可转债的风险管理1. 市场风险:公司在制定可转债实施方案时,应当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股市风险等,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2. 流动性风险:公司应当合理安排可转债的流动性,确保投资者在需要时能够顺利转换成股票或者进行债券交易。

3. 信用风险:公司在发行可转债时,需要对投资者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确保投资者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和转换能力。

五、可转债的实施方案审核1. 内部审核:公司在制定可转债实施方案时,需要进行内部审核,确保方案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和资金需求。

2. 外部审核:公司在制定可转债实施方案后,需要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报备,并接受监管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英文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英文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Convertible Corporate Bond Offering Circular)是一种金融文件,用于介绍公司发行可转换债券的相关信息和细节。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会深入探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并共享我对这个主题的个人观点和理解。

1. 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独特的债券形式,它具有债务和股权的双重属性。

可以按照债券协议的规定,在一定时间内将债券转换为发行公司的股票。

这种债券的发行对于公司来说,可以吸引更多资金,同时给投资者提供潜在的股权投资机会。

2.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内容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通常包含了以下内容:- 公司背景和概况: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包括行业背景、发展历程、经营范围等。

- 债券募集具体安排:详细说明本次债券募集的规模、期限、利率、发行价格等具体安排。

- 可转换债券特性:解释可转换债券的特性和转换条件,包括转换比例、转换价格等。

- 募集资金用途:说明公司拟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和计划。

- 风险因素披露:对可能影响债券发行和投资的风险因素进行全面披露,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利率风险等。

- 公司财务状况:披露公司最近的财务状况和业绩指标,提供给投资者一个全面的了解。

3. 个人观点和理解对于公司而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以带来多重好处。

可以融资扩大公司规模和业务范围;可以降低债务成本,提高财务杠杆;可以吸引更多股东,增加公司的股东基础。

对于投资者来说,可转换公司债券也是一种多元化的投资方式。

相比于普通债券,可转换债券具有更高的回报潜力,因为可以在未来将债券转换为股票,从而享受股价上涨带来的收益。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金融文件,它提供了对于债券发行和投资的全面指导和信息披露,对于公司和投资者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本文中,我重点介绍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并共享了我个人的观点和理解。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1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1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1本文是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编写,请按照以下格式和要求进行文章的创作。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说明:请在此处插入公司名称和标志】一、债券基本信息介绍1.1 债券类型本次募集的债券为可转换公司债券。

1.2 债券发行总额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为【请插入发行总额】。

1.3 债券发行规模与面值本次债券发行规模为【请插入发行规模】,每张债券的面值为【请插入面值】。

二、债券发行目的和用途2.1 发行目的本次发行旨在筹集资金用于【请插入具体用途】。

2.2 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请插入具体资金用途】。

三、债券基本条款3.1 利率本次发行的债券利率为【请插入利率】,利息计算方式为【请插入利息计算方式】。

3.2 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债券期限为【请插入期限】。

3.3 还本付息方式债券每年付息【请插入还本付息方式】。

3.4 债券转换条件和比例债券持有人根据约定条件可选择将债券转换为公司股票,并按照约定比例进行转换。

四、风险提示4.1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市场风险,债券价格可能受到市场因素的影响而波动。

4.2 公司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了解相关风险。

五、募集和认购程序5.1 募集对象本次债券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

5.2 认购程序合格投资者可以通过【请插入认购方式】进行认购。

六、重要提示本说明书仅为本次债券募集的参考材料,投资者应详细阅读相关文件并寻求专业意见,了解相关风险和收益预期。

七、法律及监管事项7.1 法律适用本次债券发行和转换适用相关法律法规。

7.2 监管机构本次债券发行受到【请插入相关监管机构】的监管。

八、最终解释权本公司对本次债券发行的说明书拥有最终解释权。

以上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内容,希望能满足您的要求。

如有需要,可在文中适当增加相关内容以拓展字数。

同时,为了保证文章排版整洁美观,语句通顺,建议在文章的编辑过程中进行反复校对与修改,以确保表达流畅。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向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定义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人以公司债券形式发行的,具有特定期限和利率的债券。

其中,债权人有权选择在一定期限内将债权转换为发行人的股权。

二、发行的条件
1.发行人必须是创业板上市公司;
2.发行对象必须是符合资格的特定对象;
3.发行对象必须是非自然人以及不超过35名自然人,且每名自然人的认购金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5%;
4.发行对象须通过特定制度进行登记备案。

三、申报材料
1.发行申请书;
2.发行人营业执照及其他相关证照复印件;
3.债券发行项目的情况说明书;
4.是否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声明;
5.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复印件。

四、流程
1.发行人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材料;
2.交易所进行初审,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3.初审通过后,交易所公布申报信息,并接受市场主体的意见反馈;
4.交易所组织专家召开审核会议,对申报材料进行技术、业务及法律合规性审查;
5.审核会议通过后,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告,办理证券发行登记手续;
6.发行人在发行公告后30日内完成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发行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平等权和选择权。

以上是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12号的详细介绍。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融资的方式,对于创业板上市公司来说,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规定,以保障资本市场的稳定运行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产品概况本募集说明书对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详细介绍和说明。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发行方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约定某一特定期限后,按照约定条件转换为发行人的普通股股份的债券。

该债券具有债权债务性质,也具有股权性质。

二、募集规模和募集对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规模为X亿元,募集对象为合规及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特征1. 债券面值和发行价格:每张债券面值为X元,发行价格为X 元;2. 债券期限:本债券的期限为X年;3. 利率:债券的利率为X%;4. 执行价:债券转换成股票时的执行价为X元/股;5. 转换比例:每张债券可转换成X股普通股股份;6. 债券到期赎回:债券到期后,如未转换为股票,按面值和利息支付给投资者;7. 债券的转让:不得在未经发行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转让。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风险提示1. 市场风险:投资者应认识到债券价格受市场供需关系和市场利率影响,存在价格波动风险;2. 债券转换风险:由于债券转换为股票存在转换价值波动风险,转换时间窗口限制等因素可能导致转换风险;3. 发行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发行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评估发行人的信用风险;4. 无法全额保本:债券市场投资存在无法全额保本的风险;5. 其他风险:本募集说明书中列举的风险并不能穷尽一切风险,投资者应根据自身情况和风险承受能力做出投资决策。

五、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所募集到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的以下用途:1. XXX项目的投资;2. 还债及补充流动资金;3. 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合理用途。

六、投资者权益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将依法依规得到保护。

发行人承诺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尊重投资者权益,及时、真实、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所需信息,确保信息公开透明。

七、募集说明书生效及法律适用本募集说明书自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本募集说明书的解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

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流程

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流程

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流程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企业发行的债券,具有公司债券和股票的双重特性,可以在其中一特定时间把其当作债券进行流通,也可以在其特定时期内把
它们改变成股份获得收益。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业务流程主要包括发行、可
转换投票、换股、交割五个步骤。

1、发行:企业为了获取资金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需要通过债券
发行手续,具体包括获取发行资格、定价审批、债券发行审批、完善债券
登记等,最后,收到资金后,发行一定数量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2、可转换投票: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企业需要在投票日期或可
转换期限前举行股东大会,对可转换债券的转换进行投票表决,由股东大
会决定可转换公司债券是否转换为股份。

3、换股:股东大会通过表决后,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有者可以把债
券转换为股份,具体流程一般包括债券持有者向债券发行机构、证券交易
所或其他有资质的机构提交债券转股申请,提交资料,审核,签订合同,
确定债券持有者拥有的股份数量等,然后将债券转换为股份。

4、交割:债券持有人提出转换后。

300682朗新科技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300682朗新科技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

朗新科技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量报告一、现金流入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为172,229.54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45,526.33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8.35%。

企业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收到的现金为106,586.5万元,它是企业当期现金流入的最主要来源,约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61.89%。

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所产生的现金能够满足经营活动的现金支出需求,经营活动现金净增加5,758.05万元。

在当期的现金流入中,企业通过收回投资、变卖资产等大的结构性调整活动所取得的现金也占不小比重,占企业当期现金流入总额的15.4%。

表明企业正在进行投资结构调整。

企业投资结构的调整并没有对当期的经营活动带来负面影响。

二、现金流出结构分析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出为166,722.81万元,与2022年三季度的142,607.42万元相比有较大增长,增长16.91%。

最大的现金流出项目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现金流出总额的26.99%。

三、现金流动的稳定性分析2023年三季度,营业收到的现金有所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入的稳定性有所增强。

2023年三季度,工资性支出有所减少,企业现金流出的刚性有所下降。

2023年三季度,现金流入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现金流出项目从大到小依次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四、现金流动的协调性评价2023年三季度朗新科技投资活动需要资金6,309.18万元;经营活动创造资金5,758.05万元。

投资活动所需要的资金不能被经营活动所创造的现金满足,还需要企业筹集资金。

2023年三季度朗新科技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57.86万元。

投资活动的资金缺口是由经营活动和筹资活动共同满足的。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二〇二〇年二月发行人声明1、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预案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核准。

本预案所述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一、本次发行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公开发行证券条件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会对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朗新”或“发行人”)的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自查和论证,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格和条件的要求,经认真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二、本次发行概况(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80,000.00万元)。

具体发行规模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债券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及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等情况,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四)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五)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1、年利息计算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I:指年利息额;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负担。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

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

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七)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的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同时,初始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九)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派送现金股利:P1=P0-D;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

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

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十)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当公司股票在任意三十个连续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

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的均价,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

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十一)转股股数确定方式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Q为转股的数量;V为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为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

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该不足转换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的支付将根据证券登记机构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赎回条款1、到期赎回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赎回全部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有条件赎回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IA:指当期应计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条款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在发行前最终协商确定。

(十三)回售条款1、有条件回售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如果公司股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重新计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