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籍图制图要求
任务8.1城镇地籍图的绘制要求(精)
(二)绘制地籍图符号
(3)半比例符号:主要指一些线状地物,如公路、铁路、 沟渠、围墙、栏栅等。其特点是长度依比例,宽度不依比 例。绘制此类符号,运用前面学过的知识根据图式要求定 制线型,线型管理器中直接加载这些线型,需要时调用相 应线型,连接沿线各碎部点即可。 (4)注记:可分为文字注记、数字注记、名称注记。无 论哪种注记,可采用AutoCAD的文字插入功能来完成。各种 注记规格参看表9-1-1所示。
谢谢
(一)展点
(1)将野外测量数据编辑成需要的展点程序格式。 (2)设置绘图环境,包括图形单位、文字样式、图形界限、
建立图层等。
(3)将控制点、界址点按其坐标批量展绘到绘图区域。
(二)绘制地籍图符号
地籍图符号的分类可分为依比例符号、不依比例符号、 半依比例符号及各种注记等。各类符号的编辑方法如下: (1)依比例符号:主要是一些较大地物的轮廓线,如居 民地、建筑物、各种场地等。这些符号一般由点、线段、 圆、圆弧、样条曲线等图形元素组成,可使用CAD的各项 绘图和修改功能来完成。 (2)不依比例符号:主要指一些点状符号或独立符号, 如测量控制点、塔、亭、独立树、电杆等。对于这类符号 的处理可按照之前学过的知识定义图块,存放在自定义的 符号库中,需要时直接调用即可。
地籍测绘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行业标准地籍测绘规范 C H 5002一9 4S p e c i f i c a t i o n s f o r c a d a s t r a ls u r v e y i n g a n d ma p p i n g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不动产地籍测绘的基本内容与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城镇地区和独立工矿区的地籍测绘。
农村居民区的地籍测绘亦可参照执行2 引用标准GB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CH 5003地籍图图式3 总则3.1 地籍测绘的目的地籍测绘的目的是获取和表述不动产的权属、位置、形状、数量等有关信息,为不动产产权管理、税收、规划、市政、环境保护、统计等多种用途提供定位系统和基础资料。
本标准所称不动产主要包括地块和地块上的建筑物。
3.2 地籍测绘的内容地籍测绘的内容包括地籍建立或地籍修测中的地籍平面控制测量、地籍要素调查、地籍要素测量、地籍图绘制、面积量算等。
3.3 地籍测绘的成果地籍测绘成果包括:地籍数据集,地籍簿册和地籍图。
3.4 地籍测绘的基本精度3.4.1 地籍控制点的精度地籍平面控制点相对于起算点的点位中误差不超过士0.05m。
3.4.2 界址点的精度界址点的精度分三级,等级的选用应根据土地价值、开发利用程度和规划的长远需要而定。
各级界址点相对于邻近控制点的点位误差和间距超过50m的相邻界址点间的问距误差不超过表1的规定;间距未超过50m的界址点间的间距误差限差不应超过(1)式计算结果。
)02.0(D m m D i i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式中: i m 一一相应等级界址点规定的点位中误差,M ;D 一一相邻界址点间的距离,M ;D ∆一一界址点坐标计算的边长与实量边长较差的限差,M 。
地籍图宗地图房产图的制图规范
地籍图宗地图房产图的制图规范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地籍图、宗地图、房产图的制图规范地籍图:1、地籍图内容:1、各级行政界线要素2、界址要素3、地籍号4、地类5、坐落6、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7、土地等级2、地籍图的比例尺:我国城镇地区地籍图比例尺一般可选1:500~1:1000;郊区可选用1:2000;城市繁华区域、复杂地区或特殊需要地区可选用1:500;农村地区可选用1:5000和1:1万的比例尺。
其中,农村居民点地籍图可选用1:1000或1:2000的比例尺。
3、地籍图的精度:1、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距离中误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图上,较差允许误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2倍中误差的绝对值。
2、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图上,较差允许误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2倍中误差的绝对值,在丘陵、山区,中误差可按上述规定放宽1倍。
3、地物点点位中误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图上,允许误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2倍中误差的绝对值。
4、地籍图的分幅:基本地籍图图幅规格为40cm×50cm的矩形图幅或50cm×50cm的正方形图幅。
5、地籍图的编号:基本地籍图分幅编号按图廓西南角坐标(整10m)数编码,X坐标在前,Y坐标在后,中间短线连接。
当调查区已有适应比例尺地形图时,基本地籍图的分幅与编号方法可沿用地形图的分幅与编号。
宗地图:1、宗地图内容:1、所在图符号、地籍区(街道)号、街坊号、宗地号、界址点好、利用分类号、土地等级、房屋栋号;2、本宗地用地面积值和实量界址边长或反算的界址边长;3、邻宗地的宗地号及相邻宗地间的界址分隔示意线;4、紧靠宗地的地理名称;5、宗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及宗地外紧靠界址点线的附着物;6、本宗地界址点位置、界址线、地形地物的现状、界址点坐标表、权利人名称、用地性质、用地面积、测图日期、测点(放桩)日期、制图日期;7、指北方向和比例尺;8、为保证宗地图的正确性,宗地图要有检查审核、宗地图的制图者、审核者均要在图上签名。
如何进行地籍图的制图
如何进行地籍图的制图地籍图是指用来记录土地权属、界址和地理位置等信息的地图。
地籍图的制图过程需要严格遵循一系列规范和程序。
本文将介绍如何进行地籍图的制图,包括数据收集、地理信息系统(GIS)应用以及制图技术等方面。
一、数据收集地籍图的制图首先需要进行数据收集,这是制图的基础。
数据收集包括两个方面:文化要素数据和地理要素数据。
1. 文化要素数据文化要素数据是指土地权属、界址和产权等信息。
这些数据可以通过查阅土地文件、调查实地等方式获取。
为了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需要进行严格的核实和验证。
2. 地理要素数据地理要素数据是指地理位置、地势地貌等信息。
获取地理要素数据可以通过测量、调查实地等方式。
利用全球定位系统(GPS)等技术可以获取精确的地理位置信息。
二、地理信息系统(GIS)应用地理信息系统(GIS)是一种用来管理、分析和展示地理数据的技术。
在地籍图的制图过程中,GIS可以起到重要的作用。
1. 数据建模与管理利用GIS技术,可以将收集到的地籍数据进行建模和管理。
通过将不同类型的数据进行整合和组织,可以方便地查找和使用这些数据,并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2. 空间分析与处理GIS可以进行各种空间分析和处理,例如界址调整、地形分析等。
这些分析可以帮助制图人员更好地理解地籍数据,提高地籍图的精度和准确性。
3. 地图制作与发布利用GIS技术,可以快速、准确地制作地籍图。
GIS软件提供了丰富的绘图和标注工具,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地图的设计和美化。
同时,GIS还可以将地籍图以图像文件或Web地图的形式发布,便于与他人分享和使用。
三、制图技术制图技术是地籍图制图过程中不可忽视的部分。
合理运用制图技术可以提高地籍图的可读性和表达能力。
1. 图幅划定在制图之前,需要确定每个地籍图所涵盖的范围,即图幅的划定。
图幅的划定应该根据实际需要和技术要求进行,既能够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又能够提高图件的可读性。
2. 符号标注符号标注是地籍图中重要的表达方式。
地形图绘制标准
:地形图绘制标准.————————————————————————————————作者:————————————————————————————————日期:地形图、地籍图常用图式本图式适用于1:10000地形图和地籍图表示各种地物、地貌要素的符号、注记和整饰标准、以及使用符号的原则、方法和要求。
1 符号的尺寸(1)符号旁以数字标注的尺寸,均以毫米为单位。
(2)符号旁只注一个尺寸的,表示圆或外接圆的直径、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边长;两个尺寸并列的,第一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高度,第二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宽度;线状符号一端的数字,单线是指其粗度,两平行线是指含线划粗的宽度(街道是指其空白部分的宽度)。
符号上需要特别标注的尺寸,则用点线引示。
(3)符号线划的粗细、线段的长短和交叉线段的夹角等,没有标明的均以本图式的符号为准。
一般情况下,线划粗为0.12mm,点的直径为0.2mm。
符号非主要部分的线划长为0.0.4mm,非垂直交叉线段的夹角为45º或60º。
2 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1)符号图形中有一点的,该点为地物的实地中心位置。
(2)圆形、正方形、长方形等符号,在其几何图形中心。
(3)宽底符号(蒙古包、烟囱、水塔等)在底线中心。
(0.4)底部为直角的符号(风车、路标、独立树等)在直角的顶点。
(5)几种图形组成的符号(敖包、教堂、气象站等)在其下方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
(6)下方没有底线的符号(窑、亭、山洞等)在其下方两端点间的中心点。
(7)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其它符号(桥梁、水闸、拦水坝、溶斗等)在符号的中心点。
(8)线状符号(道路、河流、境界等)在符号的中心线。
依比例尺表示时,在两侧线的中心。
3 符号的方向和配置(1)独立性地物符号除规定按真方向表示外,其它均垂直于南图廓描绘。
(2)土质和植被符号的配置如下:整列式:按一定行列配置,如苗圃、草地、稻田等;散列式:不按一定行列配置,如有林地、灌木林、石块地等;相应式:按实地疏密或位置配置,如疏林、散树、独立树等。
地籍测图要求
7、地籍图的编绘地籍图根据地籍调查成果以地形图作为底图进行编绘,7.1、地籍号命名根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广州市城乡地籍数据库建库标准V2.0》的要求,地籍号(简称地号)组成如下:区(县级市)号(2位,国家编号后两位)+街道号/街区/乡镇代码(3位,省规定代码)+街坊号/行政村代码(3位)+基本宗地号(5位,顺序号)+宗地支号/使用权宗地号(3位,顺序号)。
7.2、地籍图的内容和表示方法:地籍图地形部分采用广州市《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简称《地形图图式》)表示,地籍表示不足的部分采用《地籍图图式》(CH5003-94)。
1)、控制点:包括国家等级控制点,三等、四等GPS点,一级、二级控制点,图根导线点。
建成区图根导线点及测站点太多时,测站点可适当省略,各等级控制点在图上的表示,按《地形图图式》符号执行,图根导线点根据《地籍图图式》按埋石点和不埋石点表示;2)、行政界线:区、县、镇、村的境界线。
各级行政界线在图上的表示,按《细则》中的《地籍图图式》符号执行,两级境界重合时,以高一级境界表示。
境界线跨越图幅时,应加界端注记。
3)、宗地界线、宗地编号和土地利用类别,如宗地无支号,则只标注基本宗地号。
4)、房屋及附属结构按《地形图图式》符号表示;5)、栅栏、栏杆、篱笆和铁丝网等围护物,均应实测,但宗地内部较小的围护物根据图面负荷决定是否表示,临时性或残缺不全的围护物不表示。
其它围护物根据需要和图面负荷决定是否表示;6)、对以耕地为主的各种农、林、果树、蔬菜或其它经济作物的权属单位测量时,田埂应实测表示。
植被的分类和表示方法按《地籍图图式》执行;7)、名称调注包括地理名称和权属人名称。
地理名称指道路、街道、河流、广场、名胜古迹以及居民地,镇以上各级行政区划名称等。
权属人名称指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农村集体组织等合法拥有土地使用权和房地产所有权的权属主名称;8)、地理名称应以各级地名管理部门公布的标准名称或公安部门编定名称为准。
1:5000地形图绘制标准.
地形图、地籍图常用图式本图式适用于1:5000地形图和地籍图表示各种地物、地貌要素的符号、注记和整饰标准、以及使用符号的原则、方法和要求。
1 符号的尺寸(1)符号旁以数字标注的尺寸,均以毫米为单位。
(2)符号旁只注一个尺寸的,表示圆或外接圆的直径、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边长;两个尺寸并列的,第一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高度,第二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宽度;线状符号一端的数字,单线是指其粗度,两平行线是指含线划粗的宽度(街道是指其空白部分的宽度)。
符号上需要特别标注的尺寸,则用点线引示。
(3)符号线划的粗细、线段的长短和交叉线段的夹角等,没有标明的均以本图式的符号为准。
一般情况下,线划粗为0.12mm,点的直径为0.2mm。
符号非主要部分的线划长为0.0.8mm,非垂直交叉线段的夹角为0.85º或60º。
2 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1)符号图形中有一点的,该点为地物的实地中心位置。
(2)圆形、正方形、长方形等符号,在其几何图形中心。
(3)宽底符号(蒙古包、烟囱、水塔等)在底线中心。
(0.8)底部为直角的符号(风车、路标、独立树等)在直角的顶点。
(5)几种图形组成的符号(敖包、教堂、气象站等)在其下方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
(6)下方没有底线的符号(窑、亭、山洞等)在其下方两端点间的中心点。
(7)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其它符号(桥梁、水闸、拦水坝、溶斗等)在符号的中心点。
(8)线状符号(道路、河流、境界等)在符号的中心线。
依比例尺表示时,在两侧线的中心。
3 符号的方向和配置(1)独立性地物符号除规定按真方向表示外,其它均垂直于南图廓描绘。
(2)土质和植被符号的配置如下:整列式:按一定行列配置,如苗圃、草地、稻田等;散列式:不按一定行列配置,如有林地、灌木林、石块地等;相应式:按实地疏密或位置配置,如疏林、散树、独立树等。
(3)土质和植被面积较大时,其符号间隔可放大1~3倍描绘;在能表示清楚的原则下,也可采用注记的方法表示;还可将图中最多的一种省绘符号,图外加附注说明,但一幅图或一批图应统一。
地籍图制图要求
地籍图制图要求9.1街坊划分:街坊沿自然街道或其它线状地物划分。
街坊线应沿街道等线状要素的西、南边划,将街道等公共用地单独划给其中一个街坊。
9.2地籍图:要突出专题图的特点,首先要反映地籍要素以及与地籍有密切关系的地物,其次在图面荷载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反映其他内容。
地籍图分幅规格:50 cm×50cm。
1:500比例尺。
9.3地籍要素的采集内容◆地籍要素的采集要按照地籍调查表进行。
◆行政界线的采集:本调查区采集乡镇界线,可由民政部门提供。
◆界址要素的采集:包括宗地的界址点、线,街坊线,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
界址点用0.8mm的红圈表示;界址线用0.3mm的红线表示。
与宗地界址线重合的其他界线,在地籍图上可跳绘表示。
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注在其权属界线内。
◆地籍号:本调查区地籍号由街道(乡、镇)号、街坊号、宗地号三级组成。
本调查区的地籍图上只注记街坊号和宗地号。
街坊号注在图幅内街坊的区域的适中位置。
宗地号注在宗地内。
宗地号与地类号的注记以分式表示,分子表示宗地号,分母表示地类号。
对于跨图幅的宗地,在各图幅内均应注记宗地号,如果面积太小也可注记在图廓间。
宗地面积太小注记可用标示线引致空白处,也可不注记。
地类编码使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坐落:宗地坐落由街道名称(或地名)、宗地门牌号组成。
地籍图上适当标注街道名称。
宗地门牌可选择性标注。
◆土地使用者和所有者:选择性标注大的单位名称和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名称。
个人用地的土地使用者不注。
◆完成土地定级估价的要绘出土地分级界线及等级注记。
9.4数学要素:图幅编号采用图幅左下角坐标进行编号,X Y坐标取至00.00、00.25、00.50、00.75km。
图名采用图幅内较高级别较大的单位名称。
图廓外整饰按《规程》的要求进行。
9.5地形要素的采集内容9.5.1测量控制点各等级控制点在内业编辑时用控制成果展绘,GPS点一律用《图式》3.3符号表示,一、二级导线点用《图式》3.1.5符号表示,图根点区分埋石点和非埋石点以《图式》3.1.7、3.1.8符号表示。
第五章地籍图的绘制
• (7)土地等级:对于已完成土地定级估价的城镇,在地 籍图上绘出土地分级佛罗里达线及相应的土地等级注记。
• 2.地物要素 • 地物要素则主要表示与地籍要素相关的必要地物,通常包
• ④ 减(S)
• “减”模式与“加”模式相反,每次减掉指定区域或图形 对象的面积。此时显示选定对象的面积和累计减面积。
• (2)在命令行键入properties命令查询
• 在命令行键入properties后,绘图区弹出 的“特性对话框”,用鼠标选择权属界址 线,特性对话框中的“面积”栏显示出该 闭合图形的面积。
• 1.定义表格样式
• (1)执行方式
•
命令行:TABLESTYLE
•
菜单:格式→表格样式
•
工具栏:样式→表格样式管理器
• (2)操作步骤
• 命令: TABLESTYLE↙
• AutoCAD打开“表格样式”对话框。
“表格样式”对话框
• 2.创建表格
• 在设置好表格样式后,用户可以利用TABLE命令创建表格。
括居民点、道路、水系、测量标志点和地理名称等,这部 分要素的表示与地形图上的地物表示法相同,因而其符号 的绘制也相同。
• 三、地籍图的注记
• 地籍图的注记包括文字注记和数字注记 两类,注记规格与相应的同比例尺地形图 相同,此外增加了地籍要素注记部分。
5.2 地籍图的绘制
• 一、绘制权属界址线1、权属界址点及线的图上表 示
• 第一步:启动多段线pline命令,沿权属界址线外围绘制闭 合线。
地籍图、宗地图、房产图的制图规范
地籍图、宗地图、房产图的制图规范地籍图、宗地图、房产图的制图规范地籍图:1、地籍图内容:1、各级行政界线要素2、界址要素3、地籍号4、地类5、坐落6、土地使用者或所有者7、土地等级2、地籍图的比例尺:我国城镇地区地籍图比例尺一般可选1:500~1:1000;郊区可选用1:2000;城市繁华区域、复杂地区或特殊需要地区可选用1:500;农村地区可选用1:5000和1:1万的比例尺。
其中,农村居民点地籍图可选用1:1000或1:2000的比例尺。
3、地籍图的精度:1、相邻界址点间距、界址点与邻近地物点距离中误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图上0.3mm,较差允许误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2倍中误差的绝对值。
2、邻近地物点间距中误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图上0.4mm,较差允许误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2倍中误差的绝对值,在丘坐标表、权利人名称、用地性质、用地面积、测图日期、测点(放桩)日期、制图日期;7、指北方向和比例尺;8、为保证宗地图的正确性,宗地图要有检查审核、宗地图的制图者、审核者均要在图上签名。
2、宗地图的施测与要求:施测方法和要求与地籍图一致。
编绘宗地图时,应做到界址线走向清楚,坐标正确无误,面积准确,四至关系明确,各项注记正确齐全,比例尺适当。
宗地图屠夫规格根据宗地的大小选取,一般为32开、16开、8开等,宗地过大时,原则上可按分幅地籍图整饰;宗地图必须依比例尺真实绘制;宗地图上界址边长必须注记齐全;宗地图指北方向必须与相应的地籍图指北方向一致;宗地图的整饰、注记规格同地籍图。
房产图:1、房产图的基本规格:1、分幅图的规格分幅图采用50cm×50cm正方形分幅。
建筑密集区的分幅图一般采用1:500比例尺,其他区域的分幅图可以采用1:1000比例尺。
2、分丘图的规格分丘图的幅面可在787mm×1092mm全开纸的1/32~1/4之间选用。
比例尺根据丘面积大小,在1:100~1:1000之间选用。
3、分户图的规格分户图幅面可选用787mm×1092mm的1/32或1/16等尺寸。
附录11—地籍图的分幅及编号
地籍图的分幅及编号
一、农村集体所有权调查
农村所有权调查地籍图分幅及编号按国家标准1:10000地形图的分幅及编号标准执行。
二、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分幅标准采用正形分幅,大小为50cm×50cm。
(二)图幅编号图幅编号按图廓西南角坐标千米数编码,X坐标在前,Y坐标在后,取两位小数,中间用短线连接。
如下图所示:
在上图中:
1:2000地籍图图幅号为2775.00-505.00
1:1000地籍图图幅号为2775.50-505.00
1:500地籍图图幅号为2775.75-505.00
(三)地籍图名称
准地籍图必须指定图名,图名以本图幅内有代表情的单位名称、构筑物名称、地物或山名命名。
图名可简写,但应符合当地的习惯叫法。
地籍测量中地籍图成图方法及精度需求探讨
地籍测量中地籍图成图方法及精度需求探讨摘要:本文从实际工作出发,论述地籍图式中,权属界线、地类界线与地形、地物的关系。
提出了地籍地形测绘成图与精度的要求,为相关的工作提供技术参考。
关键词:地籍测量;成图方法;精度需求一、地籍测量概述根据国家对于地籍测量的要求,对实际工作中,地籍调查形成的文字资料、权属调查、控制测量、细部测量、图面部分和成果资料(档案)进行检查。
通过对权属调查、图面部分和成果资料的检查,对地籍中地形、地物的成图要求谈些粗浅认识,提出一些建议,以促进地籍图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
地籍测量是测定和调查土地及其他附着物的权属、位置、质量、数量和利用现状等基本状况的测绘工作。
它以严密的方法、精确的结果为土地和房屋的管理、城乡规划、税收及土地整理等方面提供重要的基础资料。
地籍测量在我国是一项刚刚兴起时间不长的测量工作,它和地形测量有严格的区别。
它是一项具有法律效力、政策性很强的技术工作。
地籍测量工作是在依法进行权属调查之后,测定每宗土地权属界址的位置、面积并反映其使用状况的,二者统称为地籍调查,地籍调查就是要解决权属合法、边界清楚、面积准确这个核心问题,取得具有法律效力的地籍资料,它不是一项单纯的技术工作,而是涉及司法、税务、财政、规划、房产等方面。
图1 地籍图成图样式二、地籍图成图方法及精度需求探讨地籍测量的核心任务是要测定土地权属界址点、线和宗地面积,碎部测绘时要没法保证界址点及其相邻精度,将其作为重点内容,很好地满足规程或设计要求,使接近限送的数据占极少数,有条件的地区,界址点要埋设永久性标石。
用解析法施测其坐标。
地籍测量成果不只是图件,而是包括图(如地籍原图、聚脂薄膜二底图和宗地图)、表(如控制点成果图、界址点成果表)、册(如面积计算册及其它各种计算册)、卡(如地籍卡)的成套材料,用以全面的反映依法登记使用的土地状况,从权属意义上讲,图、表、册、卡在记录说明土地法定界址、位置、面积等内容方面各有侧重,并且相辅相成,互为印证,是土地档案中的重要书证材料。
所有权分幅地籍图图例要求
所有权分幅地籍图图例要求
根据与项目监理沟通,本项目制作所有权分幅地籍图时,图例必须包含如下的内容:
(1)地类名称及代码
地类名称地类代码
水浇地 012
旱地 013
果园 021
灌木林地 032
其他林地 033
天然牧草地 041
人工牧草地 042
其他草地 043
铁路用地 101
公路用地 102
农村道路 104
管道运输用地 107
河流水面 111
湖泊水面 112
水库水面 113
坑塘水面 114
内陆滩涂 116
沟渠 117
水工建筑用地 118
设施农用地 122
沼泽地 125
沙地 126
裸地 127
建制镇 202
村庄 203
采矿用地 204
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 205 (2)行政界线
省界
县界
镇界
村界
(3)行政单位驻地符号
县、区、县级市驻地
乡、镇、街道驻地
村、社区驻地
(4)地籍要素符号
地籍区界线
地籍子区界线
界址线
界址点
(5)线性地物要素符号
铁路用地
公路用地
农村道路
管道运输用地
河流水面
单线沟渠
水工建筑用地
田坎。
地形图绘制标准
1:5000地形图绘制标准(总17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地形图、地籍图常用图式本图式适用于1:5000地形图和地籍图表示各种地物、地貌要素的符号、注记和整饰标准、以及使用符号的原则、方法和要求。
1 符号的尺寸(1)符号旁以数字标注的尺寸,均以毫米为单位。
(2)符号旁只注一个尺寸的,表示圆或外接圆的直径、等边三角形或正方形的边长;两个尺寸并列的,第一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高度,第二个数字表示符号主要部分的宽度;线状符号一端的数字,单线是指其粗度,两平行线是指含线划粗的宽度(街道是指其空白部分的宽度)。
符号上需要特别标注的尺寸,则用点线引示。
(3)符号线划的粗细、线段的长短和交叉线段的夹角等,没有标明的均以本图式的符号为准。
一般情况下,线划粗为,点的直径为。
符号非主要部分的线划长为,非垂直交叉线段的夹角为º或60º。
2 符号的定位点和定位线(1)符号图形中有一点的,该点为地物的实地中心位置。
(2)圆形、正方形、长方形等符号,在其几何图形中心。
(3)宽底符号(蒙古包、烟囱、水塔等)在底线中心。
()底部为直角的符号(风车、路标、独立树等)在直角的顶点。
(5)几种图形组成的符号(敖包、教堂、气象站等)在其下方图形的中心点或交叉点。
(6)下方没有底线的符号(窑、亭、山洞等)在其下方两端点间的中心点。
(7)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其它符号(桥梁、水闸、拦水坝、溶斗等)在符号的中心点。
(8)线状符号(道路、河流、境界等)在符号的中心线。
依比例尺表示时,在两侧线的中心。
3 符号的方向和配置(1)独立性地物符号除规定按真方向表示外,其它均垂直于南图廓描绘。
(2)土质和植被符号的配置如下:整列式:按一定行列配置,如苗圃、草地、稻田等;散列式:不按一定行列配置,如有林地、灌木林、石块地等;相应式:按实地疏密或位置配置,如疏林、散树、独立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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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图制图要求9.1街坊划分:街坊沿自然街道或其它线状地物划分。
街坊线应沿街道等线状要素的西、南边划,将街道等公共用地单独划给其中一个街坊。
9.2地籍图:要突出专题图的特点,首先要反映地籍要素以及与地籍有密切关系的地物,其次在图面荷载允许的条件下,适当反映其她内容。
地籍图分幅规格:50 cm x 50cm。
1:500比例尺。
9.3地籍要素的采集内容♦地籍要素的采集要按照地籍调查表进行。
♦行政界线的采集:本调查区采集乡镇界线,可由民政部门提供。
♦界址要素的采集:包括宗地的界址点、线,街坊线,城乡结合部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界线。
界址点用0.8mm的红圈表示;界址线用0.3mm的红线表示。
与宗地界址线重合的其她界线,在地籍图上可跳绘表示。
集体土地所有者名称注在其权属界线内。
♦地籍号:本调查区地籍号由街道(乡、镇)号、街坊号、宗地号三级组成。
本调查区的地籍图上只注记街坊号与宗地号。
街坊号注在图幅内街坊的区域的适中位置。
宗地号注在宗地内。
宗地号与地类号的注记以分式表示,分子表示宗地号,分母表示地类号。
对于跨图幅的宗地,在各图幅内均应注记宗地号,如果面积太小也可注记在图廓间。
宗地面积太小注记可用标示线引致空白处,也可不注记。
地类编码使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分类。
♦坐落:宗地坐落由街道名称(或地名)、宗地门牌号组成。
地籍图上适当标注街道名称。
宗地门牌可选择性标注。
地籍图制图要求♦土地使用者与所有者:选择性标注大的单位名称与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名称。
个人用地的土地使用者不注。
♦完成土地定级估价的要绘出土地分级界线及等级注记。
9.4数学要素:图幅编号采用图幅左下角坐标进行编号,X Y坐标取至00、00、00、25、00、50、00.75km。
图名采用图幅内较高级别较大的单位名称。
图廓外整饰按《规程》的要求进行。
9.5地形要素的采集内容9.5.1测量控制点各等级控制点在内业编辑时用控制成果展绘,GPS点一律用《图式》3、3符号表示,一、二级导线点用《图式》3.1.5符号表示,图根点区分埋石点与非埋石点以《图式》3、1、7、3、1、8符号表示。
9.5.2居民地及垣栅♦房屋以墙基角为准,不得综合,不同性质、不同高度的房屋应分割表示。
楼房的落地阳台(仅指整幢楼最底层的阳台有地下基础结构)按楼房主体表示;悬空建筑(旗楼),楼房主体墙以实线表示,悬空部分按投影位置以虚线表示。
附属在楼房等建筑物上的门廊要采集;大单位大型的台阶要采集;小于6宿的房屋、天井不采集;简易房、棚房不采集。
建设中的房屋主体墙已形成应采集,并用《图式〉〉4.1.3符号表示。
房屋要加注结构性质,楼房加注层数。
室内净空高度低于 2.2m的不算一层。
♦与权属界址线无关的简易房屋与棚房不采集。
大型的储物、停车棚房要采集。
♦大面积的地下建筑要表75 ;地下建筑出入口要米集。
♦居民地的围墙均应采集,一块砖厚度的按双线符号表示,半块砖厚度地籍图制图要求的按单线符号采集。
规整的的栅栏要采集。
实地大于0.5m的门墩依比例尺表示,其她以不依比例尺的符号表示;门顶要采集;各家单独的小门楼不采集。
在围墙内各家的分隔墙与界址线有关的要采集,否则不采集。
♦凡依比例尺表示地面上的烟囱、水塔、纪念碑、塑像、宝塔、微波传送塔等独立地物,按着地的几何形状采集外围轮廓线,采集点数最低3 个点,并视周长的增大而适当增加点数。
不依比例尺表示的独立地物不采集。
球场、游泳池等运动场地要采集。
♦工厂矿山内除厂房外,主要的露天设备要采集。
矿井要采集,洗煤池用水池表示,皮带走廊要采集,大型的漏斗要采集。
固定的砰石堆要采集。
冷却塔、变电站要采集♦单位、村庄要注记名称,当单位名称过长时可注记简称,通化市可省略通化两字,如:市五金厂。
9.5.3交通及附属设施♦各级道路应采集,注意采集公路与市政道路的分界标,用路标表示。
如果没有分界标,要询问道班,调查清楚分界线。
♦街道一般只采集带路边石的。
沥青或水泥铺面不带路边石的较宽街道,如果边缘规整要采集。
其她街道不单独采集。
街道内带路边石的环岛用街道边线表示。
有路名的要调注街路名称。
街道线用基本线划宽度(零线划)。
♦街道两侧人行道不单独表示,只用路边线与车行道分开表示。
街道的快、慢车道间与上下行车道的隔离栏不表示。
♦桥梁应按规定表示,有桥名的要注记桥名。
♦大型企事业单位内的有路边石与铺面材料的内部道路要采集,与之相通的停车场等也按内部道路表7K。
♦公路要区分铺面线与路基线,路边排水沟用干沟表示。
♦高压电塔要采集,与土地她项权力有关的其她管线要采集。
9.5.4水系及附属设施♦人工沟渠以沟渠内侧上边缘为准进行采集,图上宽度大于1mm时用双线,小于1mm寸用单线表示,均加流向。
沟渠流入河流时水涯线如不在同一平面上,以沟边线与同高的坎边线相接,河流的水涯线要绘完整。
人工沟渠内侧不绘陡坎符号。
♦有堤的沟渠,其堤高出地面0.5m以上时,按有堤岸的沟渠符号表示。
如堤内侧未成两层的,用单面堤符号(《图式》9.3.2a)表示;当堤的内侧成两层,顶层堤脚与沟缘间有可通行地段的,用双面堤符号(《图式〉〉9、3、2b)表TK。
♦道路两侧的护路沟一律用干沟符号表示。
♦大面积高出地面的养鱼池,外侧用单面堤表示,内侧及隔离堤绘到坎的上边缘,用水涯线表示。
♦其它水利设施如水闸、滚水坝、拦水坝要采集。
土堤堤高0.5m以上的才采集,堤顶宽度大于0.5m使用双线堤表示,否则用单线堤表7K o♦河流、湖泊、天然水塘应采集岸边线。
9.5.5地貌♦本调查区应注记控制点的高程,并采集高程点,市区内不表示等高线。
表示其她地貌要素。
9.5.6植被地籍图制图要求♦调查区内所有的大面积植被一律按其外围轮廓进行采集,填充相应的符号,其代码按二调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表》二级分类代码标注。
封闭的农业用地按一级类进行采集。
大于1m的田坝要表示。
小面积的零星植被要综合到相邻的大面积地类中去。
♦单位内绿地等一般不表示,大面积的绿地可综合米集。
围砌完好的大型花坛要采集。
道路内外的带状小绿地、道路环岛内的绿地一般不表示。
主要街道两侧的宽度5米以上绿化用地用地类界圈出与人行道分开。
♦较大场地上的草坪以实地范围采集,广场、公园内的草坪用天然草地符号表示,内注“草坪”二字。
9.6地籍图编辑♦将外业采集的界址点与地籍要素数据,直接传输至微机内,利用开思编辑软件相应的代码与有关规定进行编辑 ,形成地籍图图形文件。
♦地籍要素的分层按《城镇地籍数据库标准》(试行)要求执行,并按建库的要求进行拓扑关系检查,以满足图形入库的需要。
♦界址点、界址线的点位、线划绘制尺寸及街道号、街坊号、宗地号、地类号与其它名称注记的字体,一律按《规程》附录F的有关规定执行。
♦凡图上地物点与界址线矛盾处,要查明原因,并与权属调查者共同处理。
♦街坊内的宗地编号应与“宗地接台图”上的严格一致,并且不得重号。
♦权属调查工作底图上注记的单位名称与权属名称不一致的,以权属名称为准。
♦对于界址边长小于0.5m的界址线两端的界址点符号可舍去一个,但应正确表示界址线的准确位置。
地籍图制图要求♦各等级控制点、线划绘制尺寸及其它名称注记的字体、字大一律按《规程》附录F1与F3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物要素编辑:矩形地物的正交化处理,变形限差0.1mm,大于限差外业处理。
平行线状地物的平行化处理,面状地物的闭台性处理,线状地物及其她地物间数据的连续性处理。
重合的要素均要重叠表示。
相交线段要进行靠接处理。
其她形状的地物要进行规格化处理。
编辑至此的数据要将母线数据存储起来。
下一步按地形图图式的要求进行要索间压盖与间断处理。
线状地物重合时,次要地物可移开0.2mm表示,境界与线状地物重合,境界跳绘,线状地物连续。
铁路与公路平交,中断公路。
水涯线与陡岸重叠时,水涯线中断。
编辑最终的符号化图形数据另行存储。
接边:对所有要素进行数据(2D)与属性的严格接边。
检查合格的最终数据(符号化的图形数据及母线数据与非符号化的编辑母线数据)以符合省厅要求的新版(二调版)广州开思软件的数据格式刻入光盘,交资料室存档。
其中非符号化的编辑母线数据用作构建地理信息系统。
9.7宗地图绘制♦宗地图就是土地证书与宗地档案的附图,在以街坊为单位的基本地籍图上,利用系统软件的功能自动生成宗地图,再经过编辑处理后,使用绘图仪绘出宗地纸图。
♦根据宗地的大小一般采用A4幅面,面积较大的宗地可采用A3幅面, 当宗地图的内容较多,图上负载量较大时,可进行适当的取舍。
宗地图采用每宗一图,并根据宗地大小确定宗地图的比例尺。
♦宗地图的内容包括图幅号、地籍号;本宗地号、地类号、门牌号、宗地面积及单位名称;界址点号、界址线及界址边长;本宗地内建筑物、构筑物;相邻宗地界址线示意线;相邻宗地号、道路、街巷及其名称;比例尺、指北方向、图廓线、制图单位、制图员、审核员及日期等。
与相邻宗地的界址示意线一般绘10mn#,与本宗地相邻的街巷、旱地、绿地等均按实际情况进行注记说明。
♦界址点、界址线用红色,其余用黑色表示。
♦宗地图的整饰,原则上同《规程》附录F4,同地籍图。
现补充以下几点:北图廓外正中注记“宗地图”三字,A3幅面的为中等6.0mm,A4幅面的为中等5.0mm,宗地编号形式为XX、X>JXX、X>LXX。
XX#XXXX, 其中前两组数字为本宗地所在图幅的图号(即X— Y),第三组数字为街道号,第四组数字为街坊号,第五组数字为宗地号。
宗地图编号字大:A3幅面为细等3.5 mm,A4幅面的为细等3.0mm若本宗地跨两幅图以上时,宗地编号前两组数字(即X、Y值)应注记两行,上下排列,排列循序视宗地所在图幅面积大小而定,一般由左到右,由上而下。
比例尺用宋体3.0mm。
成果整理:经检查合格的数据记入磁盘交资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