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保区信息化系统删改单(已卡口核注)修改撤销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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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修改和撤销操作规程

成都海关报关单电子数据修改和撤销操作规程
(一)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二)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
(三)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
(四)其他与报关单数据修改或删除有关的单证。
第八条 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且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海关按照本规程第九条至第十一条规定的审查程序办理:
第十八条 因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导致需要变更、补办进出口许可证件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提交相应的进出口许可证件。
第十九条 进出境备案清单的修改、撤销,比照本规程执行。
第二十条 违反本规程,构成走私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行为的,由成都海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 海关接受进出口货物申报后,电子数据和纸质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海关应当审核批准进行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后,纸质报关单和电子数据报关单应当一致。
第四条 审单处负责成都关区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的职能管理工作。审单处、现场海关(指办理通关业务的各现场海关,包括各隶属海关、办事处等,下同)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修改和撤销。
申请人签字:申请日期:申请单位(公章):
海关审查栏
现场海关意见:
经审核,同意修改()同意删除()
其他意见:
经办关员:科长:处长:
年月日
审单处批注:
经审核,同意修改()同意删除( )
其他意见:
经办关员:科长:处长:
年月日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7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7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

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7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公告【法规类别】电子商务【发文字号】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7号【失效依据】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56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公告【发布部门】海关总署【发布日期】2016.10.12【实施日期】2016.10.12【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E0303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7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公告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利通关服务,现将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进口统一版系统”)企业接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免费提供进口统一版系统清单录入功能。

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可登录进口统一版系统通关服务子系统(http://)进行清单的手工录入、修改、申报、查询等操作。

具体操作参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二、免费提供进口统一版系统客户端软件。

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可在中国电子口岸门户()公告栏中自行下载安装。

进口统一版系统客户端软件支持清单、订单、运单、支付单等单证通过EXCEL格式文件转换成规范报文后自动添加数字签名,也支持XML格式文件自动添加数字签名,同时提供数据发送和回执查询功能。

客户端软件使用参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客户端软件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三、公开进口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标准。

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第三方平台按照标准自行开发或市场化采购接入服务,相关授权开通等事宜请联系当地海关数据分中心办理。

有关报文规范和经过海关验证的传输协议及接入服务产品参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试行)》(详见附件3)。

四、企业对于其向海关所申报及传输的电子数据承担法律责任。

暂时仅对清单、修改或撤销申请单、退货申请单、入库明细单数据使用数字签名技术,今后逐步扩大数字签名使用范围,具体如表1所示。

特殊区域(保税仓储联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电子口岸)

特殊区域(保税仓储联网)信息化管理系统(电子口岸)

保税仓储账册管理
二. 系统登录
1. 双击桌面软件图标进入
2. 点击控制中心>统一用户管理
3. 输入用户名及口令>点击登录按钮
◆ 安装完毕时设置中的参数已根据用户环境设置完成,无需修改 ◆ 用户账号在初装时已注册完成,不必再点击
另一登陆方法
1. 双击桌面软件图标进入
2. 选中要登录的模块>点击
3. 同样也会弹出登录框,输入用户名及口令,点击登录按钮
操作流程
一. 系统介绍 二. 系统登录 三. 系统录入提示 四. 具体业务操作
(一)企业信息 (二)归并关系 (三)账册 (四)报关建议书 (五)10日库存 (六)简单加工业务 (七)销毁库存 (八)期初库存 (九)库存信息 (十)账册核销
目录
五. 关于仓储账册与货物调拨之间的库存联动 六. 报关方式 七. 其他基本功能介绍 八. 须知 九. 附录
◇ 企业内部料号:企业内 部对于该颗料的唯一标识, 长度为20位 ◇ 类别:货物的类型 ◇ 海关归并序号:海关审 核通过的预归类序号 ◇ 规格型号:通常填入货 物的申报要素,长度为30位
◇ 商品编码、附加编码、 申报单位:需按F2调出参数
◇ 归并品名:长度为30位
◇ 法定单位和第二单位: 随HS编码的确定而弹出,有 些HS编码无第二单位
商品编码 52334232 52334232 52334232 52334232 67233345 67233345 67233345 67233345 67233345 67233345
附加码 90 90 90 90 10 10 90 90 90 90
申报单位 只 只 只 只 台 台 台 台 台 台
一.系统介绍
◆ 系统简介 [特殊区域(保税仓储联网)信息化管理系统 ]:该系统主要适用于各特殊区域内保税仓储型企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
编号: 海关〔年〕号报关单编号045352976 报关单类别□进口
□出口
经营单位名称蚌埠市优莱尔服装有限
公司
具体事项
□修改
□撤销
报关单位名称中国深圳外轮代理有限公司
修改 / 撤销内容
报关单数据项项号原填报内容应填报内容
重点项目
毛重(千克)
商品编码
数量及单位
总价
币制
原产国(地区)/最终目
的国(地区)
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成交方式
其他项目运输工具名称UN9260457/618W 提运单号
EA81605132590 EA81608161447
修改或者撤销原因:
□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
□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由于办理退补税、海关事务担保等其他海关手续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
□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已申报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手续时,需要修改或者撤销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的;
□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的。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兹声明以上理由和内容无讹,随附证明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印章
年月日
海关意见:
海关印章
年月日。

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办理指南

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办理指南

⾏政许可事项名称:报关单修改、撤销审批 许可内容: 海关准予进出⼝货物收发货⼈或其代理⼈修改、撤销报关单的活动。

设⽴依据: 《中华⼈民共和国海关法》第26条:海关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或者撤销;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可修改或者撤销。

实施依据: 1《中华⼈民共和国⾏政许可法》 2、《中华⼈民共和国海关实施办法》(署令第117号) 3、《中华⼈民共和国海关进出⼝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署令第143号) 4、其他法律、⾏政法规、规章、规范性⽂件 申请条件: 1、进出⼝货物收发货⼈或者其代理⼈确有如下正当理由之⼀的,可以提出修改、撤销报关单的申请: (1)由于报关⼈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并且未发现有⾛私违规或者其他违法嫌疑的; (2)出⼝货物放⾏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具的; (3)进出⼝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4)根据贸易惯例先⾏采⽤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 (5)由于计算机、络系统等⽅⾯的原因导致电⼦数据申报错误的; (6)其他特殊情况经海关核准同意的。

2、海关已经决定布控、查验的以及涉案的进出⼝货物的报关单在办结前不得修改或者撤销。

申请时应提交的⽂件: 1、《进出⼝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附件1); 2、可以证明进出⼝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3、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 4、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缴款书、⽤于办理收付汇和出⼝退税的进出⼝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

办理程序: 【特别说明:在进⼝货物放⾏后或者出⼝货物办结海关⼿续后,进出⼝货物收发货⼈或其代理⼈提出申请,且申请修改或撤销的内容涉及进出⼝货物报关单的商品编号、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币制、单价、总价、原产国(地区)、最终⽬的国(地区)、贸易⽅式(监管⽅式)、成交⽅式之⼀的,海关按照⾏政许可审查程序办理;其他情形的删改单申请不适⽤⾏政许可审查程序,海关直接决定是否批准,并在《进出⼝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上予以批注。

综保区金二丨业务申报表变更要点

综保区金二丨业务申报表变更要点

综保区金二丨业务申报表变更要点
术语:业务申报表
日常进出区统一业务审批单证,具体类别包含分送集报、外发加工、保税展示交易、设备检测、设备维修、模具外发、简单加工及其他日常进出区等。

申报表需要备案、变更及结案,可在货物实际进出区过程中做担保额度动态控制
申报表的作用
运用业务申报表对分送集报、外发加工、保税展示交易、设备检测、设备维修、模具外发、简单加工及其他日常进出区业务实行统一管理。

企业需先备案业务申报表,经审核通过后,才能办理货物进出区手续。

货物进出区时,企业需先向海关申报出入库单,经审核通过后,企业再由出入库单生成核放单,凭核放单进出卡口
业务申报表变更
业务申报表变更环节,申报表表体和单耗表体只允许新增,不允许修改和删除。

综合保税区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操作培训(ppt 59页)

综合保税区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操作培训(ppt 59页)

(三)出现下列问题可向深圳电子口岸客服热线咨询、反映:
1
系统操作疑问;
数据申报后被电子口岸系统退单;
3
数据申报后长时间无法入海关库;
客户端出现异常,无法登录等;
(四)咨询电话、培训申请及课件下载地址:
介绍完毕 谢谢大家 !
盐田综合保税区海关信息化 管理系统操作培训
主要内容
一、系统简介 二、业务流程 三、业务操作演示 四、业务指引
一、系统简介
盐田综合保税区海关信息化管理系统是针对盐田综合 保税区企业的实际需求,并结合海关的监管要求,所开发 的以货物进出园区申报、货物账册管理为核心功能的信息 系统。
该系统以企业为单元、以区域为整体、以货物流向为 主线进行整体框架结构规划和作业流程设计,将区内企业 的货物流和海关监管的信息流有机结合,实现对综合保税 区的信息化管理的信息系统。
单证类型 临时出区单
临时出区单
临时进区单 临时进区单 委外加工单 委外加工单 委内加工单 委内加工单 委外维修单 委外维修单 委内维修单 委内维修单 卡口登记单 卡口登记单
三、业务操作演示
(一)登陆系统
在浏览器中输入系统访问地址:http://202.103.147.73/ytzb 企业操作员卡需授权后方登陆系统。
5、查询统计
可在此界面查询报关单证的状态。点击“查看”按钮,会弹出报关申请单详细页面 ,显示报关申请单表头、表体、集装箱信息, 如需打印,则在报关申请单详细页面 右上角点击“打印”按钮即可打印报关申请单。
(四)保税加工
H账册在此系统下申报单证。
1、商品管理
对于H账册需要做商品备案,HW账册无需操作商品备案 。 商品备案流程:料号级商品备案——项号级商品备案——归并关系备案——料号级单损耗关系备 案,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再点击“返回”按钮返回料号级商品管理的查询界面。

电子口岸预录入改进版保税物流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电子口岸预录入改进版保税物流管理系统操作手册

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改进版保税物流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2013年11月目录第一篇前言 (2)第二篇系统介绍 (3)第三篇操作说明 (4)第一章如何进入和适用本系统 (4)1.1 进入系统 (4)1.2 相关概念说明 (6)1.3 特别提示 (6)第二章电子账册 (7)2.1 电子账册备案 (7)2.2 电子账册查询 (13)第三章核增/核扣表 (17)3.1 核增表录入/申报 (17)3.2 核扣表录入/申报 (23)3.3 修改/删除 (32)3.4 复制/打印/自动生成 (36)3.5 生成报关单 (40)3.6 核增/核扣表查询 (50)第四章加贸授权管理 (54)4.1 企业间授权 (55)4.2 企业内授权 (59)第五章退出系统 (64)1第一篇前言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等保税监管场所是现代物流业发展的重要载体,是海关保税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

随着保税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各类保税监管场所今后将陆续增加,业务量将不断增长,功能也将不断整合及拓展升级,对海关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为了构建统一的保税场所管理系统,整合监管资源和技术资源,提高海关监管效能,促进海关统一执法、规范管理,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以现有的保税仓库管理系统为基础,综合考虑保税物流中心、出口监管仓库的业务特点和监管特性,按照整合、优化、统一的思路,通过对原有保税仓库管理系统功能进行优化、拓展和升级,开发了保税物流管理系统。

第二篇系统介绍电子口岸保税物流管理系统能够实现账册的录入、申报及查询;核增/核扣表的新增、录入、修改、删除、查询、生成报关单等功能。

仓储企业在货物入仓时填写核增表,出仓时填写核扣表,实现申报数据的规范管理。

第三篇操作说明第一章如何进入和适用本系统1.1进入系统进入Windows操作系统后,将操作员Ikey卡插入电脑的USB接口,或者将企业的IC卡插入连接在电脑上的IC卡读卡器中。

从Windows桌面双击预录入改进版图标打开登录界面(图1.1):图1.1输入口令,点击确认,进入电子口岸客户端主界面(图1.2):图1.2点击“保税物流系统”,进入保税物流管理系统界面(图1.3):图1.31.2相关概念说明企业间授权:由保税物流账册的管理对象持企业法人卡为其他企业(如报关行)法人卡授予操作权、调用权,账册操作权或报关权。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
□进出口货物在装载、运输、存储过程中因溢短装、不可抗力的灭失、短损等原因造成原申报数据与实际货物不符的;
□由于办理退补税、海关事务担保等其他海关手续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
□根据贸易惯例先行采用暂时价格成交、实际结算时按商检品质认定或者国际市场实际价格付款方式需要修改申报内容的;
□已申报进口货物办理直接退运手续时,需要修改或者撤销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的;
附件1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
编号:大港海关〔2018年〕XXXXXX号
报关单编号
422720180000XXXXXX
报关单类别
□进口
□出口
经营单位名称
淄博XXXX有限公司
具体事项
□修改
□撤销
报关单位名称
青岛XXXX有限公司
修 改 / 撤 销 内 容
报关单数据项
项号
原填报内容
应填报内容




商品编号
商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币制
单价
总价
原产国(地区)/最终目的国(地区)
贸易方式(监管方式)
成交方式




船名
CMA CGM JACQUES JOSEPH
CHICAGO EXPRESS
航次
0PP0FE
076W
修改或者撤销原因:
□出口货物放行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者全部退关、变更运输工具的;
□由于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申报错误的;
□由于报关人员操作或者书写失误造成所申报的报关单内容有误的。
其他需要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明的情况:
因船公司爆仓甩货,现申请换船。

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业务无纸化相关事宜的公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业务无纸化相关事宜的公告-国家规范性文件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 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业务无纸化相关事宜的公告为深化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和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自即日起,海关总署决定在全国开展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业务无纸化,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统称当事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2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情形的,可通过中国电子口岸预录入系统“修撤单办理/确认”功能(以下简称预录入系统)向海关办理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以下简称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手续。

二、对于当事人申请办理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手续的,当事人应在预录入系统录入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相关事项并提交相关材料的电子数据。

海关办理后通过预录入系统将办理情况反馈当事人,当事人可通过预录入系统查询已提交的修改或者撤销手续的办理进度。

三、对于海关发现报关单需要修改或者撤销的,海关通过预录入系统向当事人发起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确认。

当事人应通过预录入系统及时查询并在5日内向海关确认“同意办理”或者“不同意办理”的意见。

四、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当事人应当向海关提交相关材料的,原则上通过预录入系统以电子方式上传,文件格式标准参照《通关作业无纸化报关单证电子扫描或转换文件格式标准》(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69号)。

五、当事人通过预录入系统办理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手续的,视同当事人已向海关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表》或《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

六、海关需要验核纸质材料的,当事人应当提交相关纸质材料。

七、当事人如果遇到预录入系统具体操作问题,可以联系中国电子口岸解决,服务热线:010-95198。

八、自2016年3月1日起,除因计算机、网络系统等技术原因无法通过预录入系统办理报关单修改或者撤销的,海关不再以纸质方式办理报关单修改和撤销业务。

综保区信息化系统删改单(已卡口核注)修改撤销申请表

综保区信息化系统删改单(已卡口核注)修改撤销申请表

南京海关综保区信息化系统核放单(已卡口核注)修改/撤销申请表综保删改〔〕号综保区信息化系统删改单(已卡口核注)企业操作须知2011-09-08南京海关综保区信息化系统核放单(已卡口核注)电子数据修改、撤销企业操作须知一、适用范围本操作须知适用于南京海关综保区信息化系统中已卡口核注的核放单电子数据的修改及撤销。

二、适用业务类型(一)非分送集报报关业务说明:含一线、二线、区间流转进出业务。

(二)分送集报业务说明:分送集报核放单如已生成报关申请单,且报关申请单状态为“发送海关”、“自动放行”、“人工放行”的,或核放单对应的业务申请表已结案的,不允许申请删改。

(三)外发加工、委内加工业务说明:外发加工、委内加工核放单对应的业务申请表已结案的不允许申请删改。

(四)出区维修检测、模具外发、商品展示业务说明:出区维修检测、模具外发、商品展示核放单对应的业务申请表已结案的不允许申请删改。

三、操作流程(一)非分送集报报关业务1、企业人员填写《南京海关综保区信息化系统核放单(已卡口核注)修改/撤销申请表》(点此下载)并加盖企业公章,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或《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及相关随附单证一并向通关处审单科或征税科递交;2、通关处审批同意后,批注意见的《南京海关综保区信息化系统核放单(已卡口核注)修改/撤销申请表》由海关内部流转至综保办办公室进行相应的修改或撤销操作。

(二)分送集报业务1、企业自行确认该票申请修改或撤销的核放单未在综保区信息化系统中生成报关申请单;2、该核放单如已生成报关申请单,且报关申请单状态为“发送海关”的,企业至综保办备案科申请海关退单;3、企业向综保办办公室递交以下材料:1) 加盖企业公章的《南京海关综保区信息化系统核放单(已卡口核注)修改/撤销申请表》;2) 进出双方企业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3) 进出双方企业出入库单证、收发货单证原件及复印件;4) 货物装箱单、发票原件及复印件;5) 理货报告等第三方有效单证;6) 海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单证。

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海关改单删单流程

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海关改单删单流程

删单、改单流程
一、删单,即向海关申请删除在海关系统里的报关单证的电子数据信息。

流程:
1.首先明确删单的原因,形成正当的书面的删单理由。

2.准备删单资料:
审批表
申请表
确认书
报告
3.向海关通关科递交删单资料
4.查验
5.通关科关员审核申请后转值班科长审核后删除该报关单证在海关
系统里的数据
6.海关于报关单上盖“作废”章
7.重新申报时需提供盖“作废”章的报关单复印件并于重新申报的
报关单证备注栏最前面注明“原作废报关单号XXXXXXXXX"或者“原作废备案清单号:XXXXXXXXX”。

二、改单,即向海关申请修改在海关系统里的报关单证的电子数据信息,同时于纸质报关单证上做出更改。

8.首先明确改单的原因,形成正当的书面的改单理由。

9.准备改单资料:
审批表
申请表
确认书
报告
10.向海关通关科递交改单资料
11.查验
12.通关科关员审核申请后转值班科长审核后修改该报关单证在海关
系统里的数据
13.海关于报关单上修改项目处盖更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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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海关综保区信息化系统核放单(已卡口核注)
修改/撤销申请表
综保删改〔〕号
综保区信息化系统删改单(已卡口核注)企业操作须知
2011-09-08
南京海关综保区信息化系统核放单(已卡口核注)
电子数据修改、撤销企业操作须知
一、适用范围
本操作须知适用于南京海关综保区信息化系统中已卡口核注的核放单电子数据的修改及撤销。

二、适用业务类型
(一)非分送集报报关业务
说明:含一线、二线、区间流转进出业务。

(二)分送集报业务
说明:分送集报核放单如已生成报关申请单,且报关申请单状态为“发送海关”、“自动放行”、“人工放行”的,或核放单对应的业务申请表已结案的,不允许申请删改。

(三)外发加工、委内加工业务
说明:外发加工、委内加工核放单对应的业务申请表已结案的不允许申请删改。

(四)出区维修检测、模具外发、商品展示业务
说明:出区维修检测、模具外发、商品展示核放单对应的业务申请表已结案的不允许申请删改。

三、操作流程
(一)非分送集报报关业务
1、企业人员填写《南京海关综保区信息化系统核放单(已卡口核注)修改/撤销申请表》(点此下载)并加盖企业公章,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或《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及相
关随附单证一并向通关处审单科或征税科递交;
2、通关处审批同意后,批注意见的《南京海关综保区信息化系统核放单(已卡口核注)修改/撤销申请表》
由海关内部流转至综保办办公室进行相应的修改或撤销操作。

(二)分送集报业务
1、企业自行确认该票申请修改或撤销的核放单未在综保区信息化系统中生成报关申请单;
2、该核放单如已生成报关申请单,且报关申请单状态为“发送海关”的,企业至综保办备案科申请海关退
单;
3、企业向综保办办公室递交以下材料:
1) 加盖企业公章的《南京海关综保区信息化系统核放单(已卡口核注)修改/撤销申请表》;
2) 进出双方企业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3) 进出双方企业出入库单证、收发货单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货物装箱单、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 理货报告等第三方有效单证;
6) 海关认为需提交的其他单证。

3、综保办按照三级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核及相应修改或撤销操作。

(三)外发加工、委内加工、出区维修检测、模具外发、商品展示
1、企业自行确认该票申请修改或撤销的核放单对应的业务申请表未结案;
2、企业向综保办办公室递交以下材料:
1) 加盖企业公章的《南京海关综保区信息化系统核放单(已卡口核注)修改/撤销申请表》;
2) 进出双方企业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
3) 进出双方企业出入库单证、收发货单证原件及复印件;
4) 货物装箱单、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5) 理货报告等第三方有效单证;
6) 其他海关认为需提交的单证。

3、综保办按照三级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核及相应修改或撤销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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