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宣告请求及答复模板
商标无效答辩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您好!我方作为第XXXXXX号商标的注册人,针对近期收到的商标无效宣告请求,在此提出答辩申请。
我方认为,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和使用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应被宣告无效。
现将具体答辩意见如下:一、关于商标的注册合法性1. 我方在申请注册第XXXXXX号商标时,严格按照《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提交了完整的申请材料,并通过了商标局的审查。
商标注册证书的颁发,证明了我方商标注册的合法性。
2. 商标注册证书上所示,我方商标为“XXXX”,核定使用在第XX类商品上。
在实际使用过程中,我方始终严格按照商标注册证书所核定的商品类别进行使用,未超出范围。
二、关于商标的独立性1. 我方商标“XXXX”具有独立性,与被异议商标在文字、图形、颜色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
在市场上,消费者能够明确区分两个商标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来源。
2.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应当具有显著性,使我方商标在众多商品和服务中能够被消费者识别。
我方商标“XXXX”在设计时充分考虑了这一要求,具有较高的显著性。
三、关于商标的使用状况1. 自商标注册以来,我方始终将该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和标识,广泛应用于各类广告、宣传、销售等活动中,提高了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
2. 在商标使用过程中,我方严格遵守《商标法》的规定,确保商标使用的真实、合法、有效,未出现任何侵权行为。
四、关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1. 请求人提出的商标无效宣告请求,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我方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违反了《商标法》的相关规定。
请求人所谓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实际上与我方商标在构成、含义、发音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不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
2. 请求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我方商标的注册和使用对其造成了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因此,请求人的无效宣告请求缺乏事实依据。
五、结论综上所述,我方认为第XXXXXX号商标的注册和使用符合《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不应被宣告无效。
为此,我方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依法审查,维持该商标的有效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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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无效宣告请求书模板要点:按照独立权利要求+缺陷类型划分新颖性包括的四个方面:技术方案已经完全被公开、技术领域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达到的技术效果相同。
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人....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针对专利权人....于....年...月...日申请的、专利号为...、名称为“...”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3和6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1-6和7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4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本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请求人提供如下证据:1、公开号、中国专利说明书,公开日为2、....上述...份对比文件的公开日均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故构成本专利的现有技术,可以用于评价本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请求人请求宣告本专利无效的具体理由如下:一、(一)、1、(1)一、论述新颖性时,(一定要强调单独对比原则)需要证据支持例子:权利要求**和**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规定(一)独立权利要求:先简单说权利要求1公开了...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含功能、主题、构成),详细说明包括什么(论述顺序按照权利要求1的顺序),阐述用途(对比文件1第几段)。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完全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两者的技术方案实质相同。
具体来说,对比文件1的...(技术特征1)即是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1)...,再论述其他。
并且,对比文件1公开的...(主题)与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主题)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相同,即(作用…)。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做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直接照抄“其特征是”后边的内容...)。
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范文
无效宣告请求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范文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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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宣告答复模板
尊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针对请求人于x年x月x日对专利权人YY的专利”xyz”(申请号:……;申请日:……)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专利权人做出如下修改及答复:一、理由和证据1.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不符合法31条,不具单一性。
法31条不是细则65条规定的无效理由,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2.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但请求人并未在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对此无效理由具体说明/结合有关证据具体说明无效理由,也未在提出无效请求之日起一个月的期限内补充有关具体说明,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3.请求人于x年x月x日对本专利提出无效请求,其补充理由和证据的一个月期限是x+1月x日,因此请求人于x年?月?日提交的补充理由/证据已超出了上述期限,并且A.补充的证据(对比文件x)不是本领域公知常识类证据,也不是为完善证据的法定形式的证据,更不是针对合并式修改的权利要求或专利权人提交的反证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期限内补充的证据,因此,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B.补充的理由及其陈述,不是对明显与证据不相对应理由的更正,也不是针对合并式修改的权利要求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充的理由,因此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不予考虑。
4.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x相对对比文件2没有创造性。
对比文件2是他人在本专利申请日前像中国专利局提出申请,并记载在本专利申请日之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公告的专利文件中,因此只能用来评价本专利的新颖性,而不能用来评价创造性。
因此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此不予考虑。
二、修改说明1.删除技术方案/权利要求2.合并独立权利要求1的不具从属关系的从属权利要求2,3作为新权1。
3.相应修改权利要求的引用关系和编号。
上述针对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2-3的合并,是在答复无效宣告请求的期间作出的,其记载的技术方案的支持见说明书xx段,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的记载范围,也没有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符合法33条,细则69.1条,以及指南有关修改原则和修改方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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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宣告请求书范文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人***有限公司请求对专利号为ZL 、名称为“一种用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的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该专利的专利权人为**有限公司、申请日为2004年3月4日、授权公告日为2006年4月19日。
请求人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以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认为该专利的权利要求1—3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权利要求4和6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权利要求5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请求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发明专利全部无效。
再者,因为需要面质证和辩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本案进行口头审理。
请求人以下述对比文件作为该发明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的证据。
1. 日本实用新型公告说明书JP实公昭38—14338(公告日为1993年7月13日)及其有关部分的中文译文;2. 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CN1223567A(公布日为1998年8月19日);3. 我国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CN1323567A(公布日为2001年2月10日);以上三份对比文件的公开日都在该专利的申请日之前,可以用来评价该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请求人现以上述三篇对比文件为依据具体说明该专利权无效的理由。
一、权利要求1—3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1.请求人认为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
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用于挂在横杆上的挂钩。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用于挂在展示架横杆上的挂钩,参见对比文件1文字部分的最后一段和图2,在其挂钩本体1的左右相对的两部分的内侧上分别设有凸部2和突片3,在挂钩挂在横杆上时,这些突起与横杆的外圆周表面接触,从而与横杆牢固定位,防止挂钩脱落。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完全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方案,并且对比文件1所公开的挂钩与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挂钩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相同,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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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商标局:我单位(个人)于____年__月__日发现第____类商品上使用的商标“____”(注册号:____),侵犯了我单位(个人)的商标权利。
经核实,该商标与我单位(个人)的商标在名称、图形、颜色等方面高度相似,容易引起公众混淆,对我单位(个人)的商标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为此,我单位(个人)特向贵局申请对该商标进行无效宣告,维护我单位(个人)的合法权益。
一、事实和理由1. 我单位(个人)于____年__月__日注册了第____类商品的商标“____”(注册号:____),该商标在____年__月__日获得注册证书。
该商标在注册时,我单位(个人)已经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查和合法的商标设计,拥有独立的商标权利。
2. 经调查发现,第____类商品上使用的商标“____”(注册号:____)于____年__月__日获得注册,注册人为____(地址:____)。
在商标注册和使用过程中,该商标与我单位(个人)的商标在名称、图形、颜色等方面高度相似,容易引起公众混淆。
3. 我单位(个人)的商标在注册和使用过程中,已经建立了较高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商誉。
而第____类商品上使用的商标“____”与我单位(个人)的商标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该商品与我单位(个人)的商品有关联,对我单位(个人)的商标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该商标与我单位(个人)的商标在名称、图形、颜色等方面高度相似,已构成侵权。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宣告无效:(一)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二)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三)侵犯他人已经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的;(四)其他依法可以宣告无效的情形。
”综上所述,第____类商品上使用的商标“____”(注册号:____)侵犯了我单位(个人)的商标权利,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主张无效的情形。
专利无效宣告答辩书说明书范本
专利无效宣告答辩书说明书范本尊敬的专利无效宣告委员会:我是某公司的专利代理人,代表我所代理的公司,就专利无效宣告申请提出答辩。
特此致函,陈述以下观点:一、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不符合新颖性要求根据我公司的研究发现,该专利申请中的发明缺乏新颖性。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申请的发明或者新型实用新型,必须在申请日前,不以书面或口头方式为公知技术。
然而,我们在一项先前公开的技术文件中发现了与被申请专利相同或类似的技术解决方案。
这证明该发明并非独一无二的,不符合新颖性要求。
二、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不符合创造性要求除了不满足新颖性要求外,被申请专利的发明还无法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的创造性要求。
一项发明必须具备“突破现有技术”,并对技术的改进或创新做出显著的贡献。
然而,我们的调研表明,被申请专利的发明并未显示出明显的技术突破或实质性创新。
相反,它只是对现有技术的简单改进,没有为技术领域带来重大进步。
三、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不符合明确性要求在我们详细研究了被申请专利的说明书后,我们发现该说明书对于专利的实施方式存在严重模糊和不确定的问题。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专利说明书必须足够清晰、明确地描述发明的实质。
然而,该说明书中的描述不够具体,无法确保合理的理解和有效的实施。
这种模糊性将导致专利权的滥用和有效监管的困难。
四、专利申请中的发明缺乏实用性专利申请提出的发明必须满足《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的实用性要求。
在我们的研究中,我们对被申请专利的实际应用进行了调查,并发现其实际效果不符合专利法所要求的实用性标准。
该发明在实践中存在着一些技术和经济上的问题,从而限制了该发明的实用性。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申请的专利无效宣告程序是合理且必要的。
我们请求专利无效宣告委员会仔细考虑我们的论据,并尽快进行审理程序。
我们对于能够进行公正、公平的审判结果充满信心,并将全力配合调查和提供必要的证据。
再次感谢专利无效宣告委员会对我们的宣告申请进行审理,希望委员会能公正、客观地处理此事。
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称述书模板
答复无效请求的意见陈述书模板尊敬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本意见陈述书是针对请求人_______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对专利权人_____的实用新型专利:____________(名称)、专利号:____________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书做出的答复。
现对无效请求人所提出的请求宣告本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和证据进行答辩,具体答辩意见如下:(一)对无效请求人提出的证据的分析1. 对比文件1,专利(专利号),公开日/授权公告日__________,申请日____________;(分析其属于现有技术、抵触申请或是证据超期不予考虑)(有优先权要核实优先权)2. 对比文件2,专利(专利号),公开日/授权公告日__________,申请日____________;(分析其属于现有技术、抵触申请或是证据超期不予考虑)(有优先权要核实优先权)3. 对比文件3,专利(专利号),公开日/授权公告日__________,申请日____________。
(分析其属于现有技术、抵触申请或是证据超期不予考虑)(有优先权要核实优先权)(二)对无效请求人提出的理由分析1. 权利要求1不具备新颖性的理由成立,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对比文件1公开了,论述四个相同,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因此请求人该无效宣告理由我方接受。
2. 权利要求2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不成立,由于对比文件2为抵触申请,所以不能用来评价权利要求2的创造性。
但我方经分析发现,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2不具备新颖性,对比文件2具体公开了,论述四个相同,因此,权利要求2相对于对比文件2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3. 权利要求3不具备单一性的理由不成立,单一性不是无效宣告理由。
因此请求人该无效宣告理由我方不接受。
(三)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的修改专利权人仔细研究了无效请求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和相关证据后,决定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
无效宣告请求合同书
无效宣告请求合同书甲方(请求方):[甲方全称]乙方(被请求方):[乙方全称]鉴于甲方与乙方于[签订日期]签订了编号为[原合同编号]的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甲方认为原合同存在以下无效情形:1. 原合同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 原合同是在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下签订的;3. 原合同的签订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4. 其他[具体无效情形]。
基于上述情形,甲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向乙方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第一条:无效宣告请求甲方请求乙方同意并确认原合同自始无效,双方均不得依据原合同主张任何权利或履行任何义务。
第二条:无效后果处理1. 双方应根据原合同的履行情况,协商确定无效后财产的返还或赔偿事宜。
2. 若原合同无效导致任何一方遭受损失,应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书或原合同无效宣告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
第四条:其他约定[双方可在此约定其他相关事宜,如保密条款、通知与送达等]第五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书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日期:[签订日期]甲方地址:[甲方地址]乙方地址:[乙方地址]甲方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请注意,这只是一个合同书的示例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际使用前,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推荐5篇]
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推荐5篇]第一篇:专利无效宣告请求书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一、本表应当使用中文准确填写,文字应当打字或印刷,字迹为黑色,提交一式两份。
二、本表第①栏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填写。
三、本表第③栏多个请求人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的,无效宣告请求不予受理,但属于所有专利权人针对其共有的专利权提出的除外。
无效宣告请求人是单位的,应当填写单位正式全称,并与所使用的公章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同时填写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国家(地区)和营业所所在地和地址;无效宣告请求人是个人的,应当填写本人真实姓名、居民身份证件号码、国籍、经常居所地和地址。
四、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指定的收件人代替请求人接收专利复审委员会所发信函,无效宣告请求人是单位且没有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在本表第④栏填写收件人,其他情形下可以不填写收件人,收件人只能填写一人,填写收件人的,还需要同时填写收件人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请求书中未指明收件人的,无效宣告请求人为收件人。
五、本表第⑤栏,应当填写经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并注明机构代码,专利代理机构指定的专利代理人不得超过两人,并注明专利代理人执业证号。
六、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应当在本表第⑧栏,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
请求人提交多篇对比文件的,应当指明与请求宣告无效的专利最接近的对比文件以及单独对比还是结合对比的对比方式,具体描述涉案专利和对比文件的技术方案,并进行比较分析。
如果是结合对比,存在两种或者两种以上结合方式的,应当指明具体结合方式。
对于不同的独立权利要求,可以分别指明最接近的对比文件。
七、本表第⑦、⑧、⑨栏填写不下时,应当使用A4纸作为附页续写。
八、本表⑨栏应当写明附具证明文件的名称、份数、页数、原件或复印件。
证明文件为专利文献的,在文件名称一项应当注明专利号或申请号。
无效宣告 补充 格式
无效宣告补充格式无效宣告请求书申请人:XXX,住址: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XXXX。
被申请人:XXX,住址:X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XXXX。
请求事项:1. 请求宣告专利号为XXX的发明创造专利权无效;2. 请求判定被申请人在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提交的证据XXX无效;3. 请求判令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一、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客体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的规定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其中,发明是对特定技术问题的新的解决方案,实用新型是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结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整体或者局部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经审查,被申请人在本专利申请中主张的保护范围是关于一种新型节能灯具的电路设计。
然而,该电路设计仅仅是一种电路连接方式,并未涉及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二者结合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不符合专利法第二条的规定,因此,该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客体不应当被授予专利权。
二、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实用性存在严重缺陷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其中,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
被申请人所主张的电路设计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具体来说,该电路设计在正常工作时可能引发电流过大、短路等问题,从而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
因此,该电路设计无法满足专利法第二十二条关于实用性的要求。
三、被申请人在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提交的证据无效在复审和无效宣告程序中,被申请人提交了若干份证据以证明其专利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然而,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均存在严重问题。
具体来说,这些证据大部分为复印件或者扫描件,无法核实其真实性;同时,这些证据也未经过法定程序进行认证和公证。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书
商标无效宣告答辩书答辩人:地址:代理机构:无效宣告申请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注册号**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现答辩人根据贵局发出的*号通知书,做出书面答辩。
答辩理由如下:一、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不会让消费者造成混淆和误认,并不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之规定。
理由如下:1.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在文字构成,呼叫、含义等方面具有差异,整体外观区别明显,根据《商标审查及审理标准》的规定,含义、字形,整体外观不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和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不判为近似商标。
2.通过查询商标类似案例,在33类这个类别,对比商标名称,名称前面加“*”字的商标注册成功案例比比皆是,据此可以看出,*字具有其独特的含义,并不是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副词以及显著性较弱的文字,同时引证商标“*”也没有知名度,也不是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因此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并不会使相关公众对商品和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
查询到的类似商标案例情况列举如下:3、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商家品牌意识的不断增强,消费者的辨别能力也在不断的增强,并不是只要两商标之间有一两个字相同就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
商标的申请量急剧增加,常用字、词的选择余地也不断变小,商标在取名时难度大大增加,如果只要商标上有一两个字与某品牌相同就认定为商标近似,那么企业的品牌发展之路将变得满是荆棘,难上加难。
综上所述,争议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商标法》第三十条所指的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的近似商标,争议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应依法裁定无效宣告不成立,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二、答辩人并未囤积商标,所注册商标全部是为了自己的实际使用。
争议商标“*”注册成功后,企业产品已经投入市场,除了线下销售外,在抖音,快手,淘宝,京东都有售卖。
三、引证商标并不是知名品牌,不具有一定影响力,相反,在网站上根本查询不到申请人对该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
答辩人通过调查,甚至都怀疑引证商标申请人是否在实际使用。
专利无效宣告答辩说明书范本
专利无效宣告答辩说明书范本尊敬的专利无效宣告办公室:我方为专利权人,针对贵办公室提出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特向贵办公室提交答辩说明书,以维护我方的专利权益。
一、概述我方的专利权是在原审授权文件中通过了审查,并获得专利权的。
贵办公室所提出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持,因此应予驳回。
二、专利权的真实性我方的专利主张符合专利法的立体要件,即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这是因为我们的发明在申请日之前,并没有公开过或被他人使用过,同时也具有显著的技术进步,可以更好地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我方的专利权应予有效保护。
三、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不当性贵办公室提出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基于以下理由:(根据实际情况填写)1. 缺乏基于事实的证据和依据,仅仅是对我方专利权的主张进行了无根据的猜测和假设;2. 贵办公室未能就专利权的有效性与我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便着手提出了专利无效宣告请求;3. 贵办公室在审查过程中可能存在权力滥用或失职行为,导致对我方专利权的无效宣告请求;4. 贵办公室存在对我方其他同类专利的宽松审查和授权,与此次无效宣告请求存在明显的矛盾。
以上理由都证明了贵办公室提出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不当性和不合理性,因此应予驳回。
四、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法律依据专利法明确规定,贵办公室在提出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时应当提供确凿的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
然而,贵办公室所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支持其无效宣告请求,并且未能符合专利法的要求。
因此,即使贵办公室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但也不能成立。
考虑到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我方的专利权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贵办公室应当撤回其无效宣告请求,并认定我方的专利权有效。
五、专利权的合法权益我方的专利权是经过认真审查并被授予的,代表着我们的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的价值。
专利权的有效保护可以鼓励我们继续进行技术研发和创新,并为社会带来更大的利益。
贵办公室应当充分尊重和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并做出合理的判断,维护专利制度的稳定和公正。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答辩书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答辩书正文: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答辩书被请求人:[专利权人]请求人:[请求人]引言:根据《专利法》第60条和相关法规的规定,请求人[请求人姓名]于[日期]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专利局”)提出请求,要求宣告被请求人[专利权人姓名]的专利权无效。
现被请求人[专利权人姓名]就此提出如下答辩。
一、请求人未尽到举证责任1. 请求人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是请求人主张被请求人的专利权存在缺陷并应予宣告无效。
根据本案请求人提供的材料,请求人并未充分负担起自己的举证责任。
2. 根据《专利法》第61条的规定,请求人在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时,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来证明专利权存在无效的理由。
然而,在本案中,请求人提交的材料不足以证明被请求人的专利权存在无效的理由。
3. 举证责任是请求人在请求宣告他人专利权无效的过程中,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请求人未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材料来证明被请求人的专利权存在无效的理由,导致本次请求缺乏充分的事实依据。
二、被请求专利权有效并符合法定要求1. 被请求人的[专利编号]专利属于[专利类型],是在对[技术领域]的[技术问题]以及现有技术水平的了解基础上,采用独创性的技术手段解决[技术问题]的创造性技术方案。
该专利权符合《专利法》第22条的可专利性要求。
2. 本案被请求专利在申请时,经过了专利局的审查,并且满足了专利法规定的可授予权利的条件。
该专利的公告、实质审查以及授权过程没有出现任何违规情况,证明该专利权利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根据《专利法》第26条的规定,专利权的范围由权利要求书来确定。
请求人在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中对专利权的诠释存在错误,被请求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并未超过权利要求书所确定的保护范围。
4. 被请求专利权的专利文件中包含了充足、准确的技术信息和描述,在公开日以及授权日公示的技术信息与被请求人的专利权一致,没有虚假陈述和误导性的内容,符合《专利法》第25条的要求。
无效答复 模板
无效宣告请求书正文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人×××根据《专利法》第45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针对专利权人×××的专利号为×××、名称为‘×××’的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该专利的申请日为×年×月×日,优先权日为×年×月×日。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条第×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条第×款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本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或者权利要求×至×)无效。
请求人提供如下的证据:证据1、×××。
请求人请求宣告该专利无效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该专利权利要求1—3相对于证据1不具有新颖性,权利要求4—5相对于证据1和证据2的结合不具有创造性。
1、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不具有新颖性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法条)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要求保护的权利要求与现有技术公开的技术方案相比,如果两者的技术领域、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达到的技术效果均实质相同,则认为两者属于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该权利要求不具有新颖性。
(法条解释)本专利权利要求1要求保护一种……。
证据1同样公开了一种……,并进一步公开了如下技术方案:……(对照本专利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在证据1中寻找相应地技术内容,并且给出具体的出处)。
由此可见,权利要求1的全部技术特征均被证据1所公开,且其与本专利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也相同,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不具有新颖性。
2、权利要求2-3相对于证据1不具有新颖性权利要求2和3的附加技术特征分别对……进行了进一步的限定,但上述附加技术特征已经被证据1所公开(具体参见证据1……),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不具有新颖性的基础上,上述权利要求2和3相对于证据1也不具有新颖性。
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模板
尊敬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我司在此向贵委员会提交一份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请求对注册号为XXXXXX的商标进行无效宣告。
一、申请无效的商标信息商标名称:XXXXXX注册号:XXXXXX注册人:XXXXXX注册日期:XXXXXX二、无效宣告的理由1. 商标侵权该商标的注册和使用侵犯了我司的知识产权,我司拥有该商标所涉产品的独立知识产权,该商标与我司的知识产权存在直接的侵权关系。
2. 商标近似该商标与我司已经注册的商标在名称、图形、字体等方面高度相似,容易引起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解,违反了《商标法》关于商标注册的基本原则,即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3. 商标恶意注册该商标的注册人在明知我司已经拥有相关知识产权的情况下,仍然恶意注册该商标,其行为违反了《商标法》关于诚实信用的原则。
4. 商标无效宣告的依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注册。
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
三、请求基于以上理由,我司请求贵委员会对注册号为XXXXXX的商标进行无效宣告,并保护我司的合法权益。
四、证据材料1. 我司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2. 该商标与我司知识产权存在侵权关系的证明文件;3. 该商标与我司注册商标近似的证明文件;4. 其他支持我司请求的证据材料。
五、联系方式联系人:XXXXXX联系电话:XXXXXX电子邮箱:XXXXXX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XXX日期:XXXXXX注:以上内容仅作为模板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无效宣告请求模板
无效宣告请求模板请求人根据《专利法》第45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的规定,针对专利人______的专利号为______,名称为____的实用新型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该专利的申请日为__,优先权日为____。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不符合《专利法》第__条第__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__条第__款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本实用新型专利全部无效。
请求人提供如下的证据:证据1:______;证据2:______。
请求人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具体理由如下。
(一)该实用新型专利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和《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权利要求2相对于证据1、证据2和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不具有《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1.该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不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二部分第三章第3.1节又作出进一步的说明:“。
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与现有技术或者申请日以前由任何单位或个人向专利局提出申请并在申请日后公布或公告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相关内容相比,如果其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方案和预期的效果实质上相同,则认为两者为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有上述规定可知,如果在申请日前公开的现有技术或抵触申请中披露了该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内容,则该发明或使用新型就丧失了新颖性。
该实用新型涉及一种。
2.该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2-7相对于证据不具有创造性。
《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规定,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二)(三)综上所述,专利号为__的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证据1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和《专利法》第22款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2~7相对于证据1、证据2和本领域的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不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创造性。
无效宣告请求书
无效宣告请求书尊敬的法院:我作为原告,特此向贵院递交一份无效宣告请求书,请求贵院对某项事务、行为或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和裁决。
以下是我对该事务、行为或合同的主张及理由。
一、事务、行为或合同的背景请贵院注意,事务、行为或合同的背景是非常重要的。
在此部分,我将简要描述该事务、行为或合同的基本情况,以便贵院对案件有一个全面的了解。
二、事务、行为或合同的无效理由在此部分,我将详细列举事务、行为或合同的无效理由。
这些理由是我认为该事务、行为或合同无效的关键因素。
我将逐一解释每个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三、相关法律法规在此部分,我将引用相关的法律法规,以支持我对事务、行为或合同无效的主张。
我将解释这些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并说明为什么它们支持我的立场。
四、事务、行为或合同的影响和后果在此部分,我将详细说明如果事务、行为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会对各方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和后果。
我将列举可能的损失和风险,并说明为什么贵院应该支持我的请求。
五、请求裁决在此部分,我将明确表达我对贵院的请求。
我将请求贵院对该事务、行为或合同的有效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的裁决。
我将说明我所期望的结果,并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六、附录在此部分,我将提供相关的附件,包括证据文件、合同副本等,以支持我对事务、行为或合同无效的主张。
这些附件将进一步证明我的立场,并为贵院提供更多的参考资料。
在此,我正式向贵院提交无效宣告请求书,并请贵院根据法律和公正的原则对此案进行审理。
我相信贵院会给予我的请求公正的待遇,并就此事做出正确的裁决。
谢谢贵院的关注和支持。
原告:。
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
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尊敬的商标评审委员会:您好!我司在此向贵委提交一份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恳请贵委依法对我司注册的商标进行无效宣告。
为确保申请的严谨性和完整性,我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相关规定准备相关材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商标基本信息1. 商标名称:XXXX(以下简称“该商标”)2. 商标注册号:XXXXX3. 商标类别:第XX类4. 注册人名称:XXXX公司5. 注册人地址:XXXX6. 商标注册日期:XXXX年XX月XX日二、无效宣告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我司认为该商标存在以下无效宣告理由:1. 该商标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我司在调查中发现,该商标与另一家公司已注册的商标在文字、图形、颜色等方面存在相同或近似之处,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不得在相同或类似的商品上使用。
2. 该商标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
我司在申请注册该商标前,未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和知识产权查询,导致该商标可能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专利权等合法权益。
3. 该商标的注册违反公序良俗。
该商标的文字、图形或含义存在违反公序良俗的情况,可能导致社会不良影响。
4. 其他依法应予无效宣告的情形。
三、证据材料为了支持我的申请,我司提交了以下证据材料:1. 相关商标注册证书及其复印件;2. 涉嫌侵权的商标使用证据及其复印件;3. 涉嫌侵权的商标在市场上的销售证据及其复印件;4. 我司的合法权益证明及其复印件;5. 其他支持我司申请的证据材料。
四、申请请求基于以上理由和证据,我司恳请贵委对该商标进行无效宣告,并终止该商标的有效期。
同时,我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五、联系方式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请随时通过以下方式与我司联系:联系人:XXXX联系电话:XXXX电子邮箱:XXXX通讯地址:XXXX特此申请!敬请审慎处理!申请人:XXXX公司日期:XXXX年XX月XX日附件: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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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无效宣告请求书模板要点:按照独立权利要求+缺陷类型划分新颖性包括的四个面:技术案已经完全被公开、技术领域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达到的技术效果相同。
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人....依据《专利法》第四十五条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针对专利权人....于....年...月...日申请的、专利号为...、名称为“...”的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请求人认为本专利的权利要求1-3和6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1-6和7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4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的规定,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本实用新型专利权全部无效。
请求人提供如下证据:1、公开号、中国专利说明书,公开日为2、....上述...份对比文件的公开日均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故构成本专利的现有技术,可以用于评价本专利的新颖性和创造性。
请求人请求宣告本专利无效的具体理由如下:一、(一)、1、(1)一、论述新颖性时,(一定要强调单独对比原则)需要证据支持例子:权利要求**和**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规定(一)独立权利要求:先简单说权利要求1公开了...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含功能、主题、构成),详细说明包括什么(论述顺序按照权利要求1的顺序),阐述用途(对比文件1第几段)。
由此可见,对比文件1完全公开了权利要求1的技术案,两者的技术案实质相同。
具体来说,对比文件1的...(技术特征1)即是权利要求1的(技术特征1)...,再论述其他。
并且,对比文件1公开的...(主题)与权利要求1所要求保护的...(主题)属于相同的技术领域,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效果相同,即(作用…)。
因此,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从属权利要求:权利要求2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做进一步限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直接照抄“其特征是”后边的容...)。
对比文件1中已经公开了...,因此,在其引用的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有新颖性的情况下,权利要求2也不具备新颖性,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二、论述创造性时,需要证据支持例子:权利要求**和**不具备创造性,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规定的规定(一)针对无新颖性的情况:如上所述,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1不具备新颖性,当然相对于对比文件1也不具备创造性。
(二)针对公知常识:从属权利要求**增加了…,从属权利要求**对…进行了限定,以….(效果),但这些都是很容易想到的(本领域的常规技术),没有带来任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不具备创造性。
(三)针对结合对比:1)对比文件1和2结合因为对比文件1与该实用新型技术领域相同…,要解决的技术问题相近…,且公开的技术特征最多…,所以,确定对比文件1为最接近现有技术。
权利要求*(从属)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的进一步限定,增加了(附加)技术特征为…,对比文件**公开了…(相对应的技术特征),并指出…(位置或者功能,根据对比文件**确定,<为了说明作用相同>)。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很容易想到将对比文件**应用到对比文件1公开的…(主题)中,从而得到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技术案。
权利要求*公开的技术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与对比文件**的结合不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新型),不具备创造性。
2)对比文件1和公知常识结合权利要求*(从属)是对独立权利要求1的进一步限定,增加了(附加)技术特征为…。
但这个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
因为…。
从该…(类型)专利提供的背景技术中可以了解到该技术特征,这从另一个侧面更加证实了这个技术特征是本领域技术人员的公知常识。
由此可知,本领域技术人员根据所具有的公知常识,在对比文件1所披露的…(技术案)的技术上加入公知常识形成权利要求*的公开的技术案。
权利要求*公开的技术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
因此,权利要求**相对于对比文件**与公知常识的结合不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实用新型),不具备创造性。
三、论述不清楚时,不需要证据支持例子:权利要求**和**保护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一)位置、连接关系不清楚:权利要求**是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其中增加了附加技术特征“…”。
但是该…(技术特征)是什么…以及与权利要求**中其他部件的连接关系如,仅从其名称是不得而知的,由此导致该权利要求的保护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二)引用关系不清楚:权利要求**是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其中增加了附加技术特征“…”。
但权利要求**中根本没有所述的“…”,缺乏引用的基础。
因此,权利要求**的保护围不清楚,(三)泛泛词汇:权利要求**是权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具体限定了“…”。
其中的“宽、高、低”含义不确定,导致该权利要求保护围不清楚,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4款的规定。
四、未得到说明书支持(一)上位概念: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是采用了上位概念,发明解决问题是利用了实施式或实施例中下位概念的共性,而该上位概念概括所包含的所有式并不都具有该特性,因而权利要求中所采用的上位概念包含了不能解决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或者不能得到相同技术效果的围,权利要求未以说明书为依据。
(二)功能性限定:权利要求中所限定的功能是以说明书实施式或实施例中记载的特定式完成的,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明了此功能还可以采用说明书中未提到的其他替代式来完成,或者有理由相信该功能性限定所包含的一种或几种特定式不能解决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并达到相同的技术效果等。
五、缺乏必要技术特征独立权利要求**公开了一种…(主题),包括…(技术案,解决的技术问题是说明书中指出的所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特征….,在说明书中没有记载(或者没有清楚描述);该技术特征所起的作用是…;缺少该技术特征将导致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无法实现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案。
由上述分析可知,权利要求**的技术案在说明书中没有充分公开,不符合专利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专利的权利要求…不符合…规定的新颖性,权利要求…不符合…规定的创造性,权利要求…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因此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
请求人:*****年**月**日对于同一权利要求若有多种单独对比式或组合式否定新颖性或创造性时,均应当在意见述书中得到反映,但是应当从其中对容易说明其确实存在相应无效理由的证据或组合式作为论述的重点。
此外,证据与理由的选择应当相适应,即证据能够充分支持选择的理由。
无效宣告请求应当针对权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案提出。
对于那些容上看既不能否定本专利新颖性,又不能与其他技术结合起来否定本专利创造性、不会导致本专利重复授权的对比文件,也应当舍弃,1996年无效程序实务考试中两篇技术容明显与本专利相差较远的对比文件就是属于这类应当舍弃的证据。
9月8日: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模板:答复要点:合并形成新的权利要求书,论述新颖性和创造性;删除技术案和未动的从属权利要求,对应论述;凡是涉及到不清楚的技术特征都要论述“清楚性”。
用语:功能词汇、上位概念、对应位置步骤:阅读申请文件、分析无效理由、考虑答复提纲、撰写专利复审委员会:专利权人接到专利复审委员会转来的请求人**公司于**年**月**日提交的《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及所附对比文件1和2,随后又收到请求人于**年**月**日提交的补充意见及对比文件3。
现针对无效请求人所提出的请求宣告本专利权无效的理由和证据进行答辩。
具体答辩意见如下:一、修改说明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删除了原权利要求1,并将原权利要求4、5合并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删除了原权利要求3中“”的技术案,此外还相应的修改了权利要求的编号和引用关系。
上述针对原权利要求4、5的合并式修改、针对原权利要求3的技术案删除式修改,是在答复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期限做出的,均未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围,也没有扩大原专利的保护围,符合专利法33条、专利实施细则69条的规定,同时也符合审查指南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权利要求修改式的规定。
专利权人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在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的基础上进行审查。
专利权人相信,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符合专利法26条第4款有关权利要求书清楚限定要求专利保护围的规定。
具体理由如下:二、专利法第31条第1款不是专利法实施细则第65条第2款规定的无效宣告请求理由,因此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对该理由不予考虑。
三、对比文件**不能破坏独立权利要求**的新颖性(超过举证期限)无效宣告请求人是于**年**月**日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又于**年**月*8日提交了补充意见及对比文件…,已经超出了其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的期限。
而对比文件**是一篇专利文献,并不属于技术词典、技术手册和教科书等本领域的公知常识性证据,也不是用于完善证据法定形式的公证书、原件等证据。
因此,对比文件**的提交时间超出了无效宣告请求的举证期限,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其不予考虑。
因此,请求人提出以对比文件**为基础的不具备新颖性的无效理由也就不能成立。
四、对比文件**不能破坏权利要求**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抵触申请)申请人提交的对比文件**是由他人向知识产权局提出的专利申请,其申请日为**年**月**日,公开日为**年**月**日,均晚于本专利的申请日,但其优先权日**年**月**日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因此对比文件**构成了本专利的抵触申请,只能用于评价本专利的新颖性,不能用于评价本专利的创造性。
因此请求人认为本专利相对于对比文件**不具备创造性的理由不能成立。
其次,专利权人请求核实对比文件1的优先权是否成立。
因为如果其不符合有关优先权的规定就不能享有**年**月**日这一优先权日,也就不能用来评价本专利的新颖性。
(提请专利复审委员会注意的是,请求人提供的对比文件**是由…,因而该对比文件中所记载的能够否定专利新颖性的容只有在享受优先权的条件下才能适用,鉴于请求人提供的证据中未包含该对比文件1的优先权副本,因此请求人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对比文件1的有关容能享受优先权)最后,即使对比文件1的优先权成立,专利权人认为,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对比文件1,具备专利法第22条第2款规定的新颖性。
具体理由如下:对比文件1公开了...(简单说)。
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所述相对于对比文件**的区别在于...(详细说明构成、连接关系等)。
由此看出,权利要求**所述…(主题)不同于对比文件**公开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