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起重机械维保标准.2010
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模版
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模版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保障人员安全,延长起重机械的使用寿命。
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
二、责任与义务1. 公司负责人- 对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工作负总责,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 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资源,支持维修保养工作的开展。
2. 维修保养人员- 负责起重机械的日常维修及定期保养工作。
- 按照制度要求进行维修保养操作。
- 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和需要更换的配件。
3. 操作人员- 按照制度要求进行设备操作,合理使用起重机械。
- 发现起重机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及时上报。
三、维修保养内容1. 日常维护- 清洁:保持起重机械的外观清洁,定期清理机身上的灰尘、油渍等杂物。
- 润滑:定期对起重机械润滑点进行润滑。
- 紧固:检查各紧固件是否松动,如有松动及时进行紧固处理。
- 视察:定期进行设备的视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 定期保养- 电气设备检查:对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 机械传动部分检查:对起重机械机械传动部分进行检查,如发现异响或磨损问题,及时处理。
- 制动系统检查:检查制动系统的工作状态,保证制动可靠。
- 安全装置检查:定期检查起重机械的各类安全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 钢丝绳检查:对钢丝绳进行检查,如发现断丝、磨损等问题,及时更换。
四、记录和报告1. 维修保养记录维修保养人员应当对每次维修保养的具体情况进行记录,包括时间、内容和维修保养人员等信息。
2. 问题上报维修保养人员在维修保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上报给负责人,以便及时处理。
3. 维修保养报告每年定期编制维修保养报告,对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
五、预防措施1. 停机维修当起重机械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机,并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2. 定期维修保养按照制度要求,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维修保养,预防故障的发生。
3. 人员培训对使用起重机械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熟悉操作规程和安全注意事项,增强安全意识。
起重机械维修保养记录表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式起重机)日常维护保养表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日常维护保养表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日常维护保养表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塔机)定期维护保养表
(续表)
建筑起重机械(施工升降机)定期维护保养表
工程名称:年月日
(续表)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定期维护保养表
(续表)
施工升降机定期坠落试验记录表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运转及交接班记录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故障修理及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开化县2013年保障性用房二期3#楼年月日
(续表)。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避免事故发生。
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各类起重机械设备,包括塔吊、升降机、施工升降机等。
二、责任和义务1.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组织和指导起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全体工作人员遵守本制度。
2.设备管理员负责起重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时排除故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3.施工人员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起重机械设备,并及时上报设备故障情况。
4.各部门负责配合设备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三、维护保养措施1.定期检查:设备管理员按照规定的维护保养周期对起重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日常维护:设备管理员在每天设备使用前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包括润滑油添加和更换、清洗设备等。
3.故障处理:设备管理员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包括更换损坏的部件、修理电气故障等,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4.备品备件管理:设备管理员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和储存,确保有足够的备品备件供应。
5.设备保养记录:设备管理员需要对每一次维护保养工作进行记录,包括维护日期、维护内容和维护人员等信息。
四、培训和教育1.设备管理员要定期参加相关培训和学习,提高维护保养技术水平。
2.施工人员需要经过培训和考核,获得合格的操作证书才能操作起重机械设备。
3.定期组织安全意识培训,提醒全体员工注意起重机械设备维护保养的重要性和安全事项。
五、应急处理1.发生起重机械设备故障时,设备管理员要立即停机检查,并及时上报项目经理和相关部门。
2.在故障修复期间,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周围人员的安全,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防护。
3.对于严重的设备故障,需及时寻求专业的维修服务商进行维修。
六、评估和改进1.定期评估起重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维护保养措施进行优化和改进。
2.根据维护保养记录和设备故障情况,分析问题原因,提出预防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9.25•【文号】国质检特[2010]518号•【施行日期】2010.09.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正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2010年9月25日国质检特[2010]51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年来,特种设备事故保持平稳下降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较大事故和相关重大事故多发频发,暴露出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一些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比较薄弱等突出问题。
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安全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和《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不断创新安全监管理念按照总局建立“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大质量工作机制要求,不断创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理念和机制,进一步明晰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技术机构和企业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察、检验机构的职责定位,进一步促进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不断推动工作理念从监督管理并重向强化监察和服务转变、从监管设备为主向监督企业为主转变、从同一模式监管向分类监管转变、从依靠行政监管为主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加快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科学监管设备”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大力推进基于风险的科学监管工作体系建设,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的综合措施,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不断增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起重机械维修保养规范
C 75ICS 53.020.20DB46海 南 省呈 地 方标准起重机械维修保养规范Stan dard for maintenance of hoisti ng machi nery2012 - 03 - 22 发布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2 - 04 - 30 实施前言 (II)引言 (I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基本要求 (2)5 服务内容 (3)6服务过程安全要求 (5)7 服务质量检查及满意度调查 (6)8服务质量纠纷处理 (6)附录A (规范性附录)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合同要素 (7)附录B (规范性附录)桥(门)式起重机维修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 (8)附录C (规范性附录)门座式起重机维修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 (11)附录D (规范性附录)塔式起重机维修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 (14)附录E (规范性附录)施工升降机维修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 (17)附录F (规范性附录)旋臂式起重机维修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 (19)附录G (规范性附录)机械式停车设备维修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 (21)附录H (规范性附录)电动葫芦维修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 (24)附录I (规范性附录)起重机械基本情况表 (25)附录J (规范性附录)起重机械维修保养服务满意度调查表 (26)参考文献 (27)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为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均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海雄、张国健、唐卫敏、郭晟、李克红、王国昌、陈星、翁太春、韩镇畴。
本标准于2012年03月22 日首次发布。
为了规范起重机械维修保养行为,提高起重机械维修保养服务质量,提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发生,降低设备故障率,延长设备寿命,促进海南省起重机械维修保养服务行业有序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标准。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制度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制度1. 背景与目的为了确保企业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延长使用寿命,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运行效率,订立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全部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等。
3. 维护保养责任与权限1.总经理负责订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策略和计划,并进行必需的资源调配。
2.维护保养部门主管负责订立具体的维护保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各班组负责依照维护保养计划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并记录相关信息。
4. 维护保养计划1.维护保养部门依据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制造商要求和设备管理经验订立维护保养计划,并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2.维护保养计划应包含起重机械的定期维护保养和特别维护保养内容,以及维护保养时间、频率等细节。
3.维护保养计划应经过相关人员审核并定期评估,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5. 维护保养操作规程1.维护保养人员应熟识起重机械的结构、工作原理和维护保养要求,具备相关证书和岗位培训。
2.维护保养人员应依照维护保养计划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并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定。
3.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维护保养作业前,应先进行设备的停用、断电、锁定操作,并在工作结束后解除锁定。
4.维护保养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时间和频率对起重机械进行清洁、检查、润滑、调整、更换磨损部件等工作。
5.维护保养人员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并及时处理或上报相关人员。
6. 维护保养记录与报告1.维护保养人员应依照规定的格式记录维护保养工作的内容、时间、人员等信息,并及时上报。
2.维护保养部门负责对维护保养记录进行汇总、归档,并定期进行审核和评估。
3.维护保养部门负责定期向相关人员汇报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7. 应急处理与故障排出1.维护保养人员应具备应急处理和故障排出的本领,并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2.发生故障时,维护保养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紧急维护和修理,确保工作场合和人员的安全。
起重机械常规维修保养制度
起重机械常规维修保养制度一、维修保养的重要性维修保养是起重机械正常运行的关键步骤,对于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可靠和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定期的维修保养,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起重机械的故障和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延长起重机械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起重机械常规维修保养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设备维护周期和内容1. 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每班操作前检查起重机械的各项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如制动器、限位器等;- 检查电气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如是否存在漏电、短路等现象;- 检查起重机械各部位的润滑情况,必要时进行加注润滑油;- 清理起重机械的积尘和杂物,保持机械的清洁;- 检查起重机械的传动部件是否松动或磨损,必要时进行紧固或更换。
2. 定期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起重机械的结构和设备是否有裂纹、变形等情况;- 检查起重机械的电气系统和控制系统是否正常工作,如是否存在电气故障或控制误差;- 清洗和更换润滑油,检查润滑系统的工作情况;- 对起重机械的连接部件进行紧固和润滑;- 检查起重机械的各项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必要时进行调整或更换;- 进行试验和测量,检查起重机械的工作性能,如起重量、工作半径等是否满足要求。
3. 季度保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拆卸和清洗起重机械的主要部件,如齿轮、轴承等,并进行磨损情况的检查;- 对起重机械的传动系统进行调整和修复,如链条、皮带等的更换;- 对起重机械的电气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换,如控制器、按钮等;- 检查起重机械的液压系统,如油泵、油管等,保证其正常工作;- 对起重机械的钢丝绳进行检查和更换,保证其负荷和强度。
三、维修保养记录和报告1. 每次维修保养都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维修保养的日期和时间;- 维修保养的具体内容和过程;- 发现的故障和问题;- 采取的措施和结果;- 维修保养的人员和单位。
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tsg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编者按:2008年8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2010年12月6日国家质检总局以公告,2010年第141号《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第1号修改单”~批准对《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2008,修改~并于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该规则明确规定了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的目的、性质、适用范围、检验周期、检验条件、仪器设备、检验项目、内容和方法以及检验结果的判定原则~以指导和规范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
现将规则主要内容刊登如下~供读者参考。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工作,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规定的起重机械定期检验,是在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以下简称维保)和自行检查的基础上,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依据本规则对纳入使用登记的在用起重机械进行的检验。
第三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起重机械。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全部实施定期检验。
纳入《特种设备目录》没有实施安装监督检验以及整机形式出厂,直接交付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在办理使用登记前由所在地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本规则规定的检验项目及其内容、要求和方法进行检验(即设备投入使用前检验,简称首检),合格后方可办理使用登记。
第四条本规则的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是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
第五条在用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周期如下:(一)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每年1次;其中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每2年1次;(二)轻小型起重设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铁路起重机、旋臂起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每2年1次,其中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的起重机每年1次。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与《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与《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全文发布时间:2018-05-26 15:20:23 来源:《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防止和减少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第二条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规定。
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机械的安装、使用的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起重机械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二章起重机械制造第四条制造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起重机械制造许可,方可从事相应的制造活动。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实施分级管理,制造单位取得制造许可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具体要求按照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有效期为4年。
制造单位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个月前提出书面换证申请;经审查后,许可部门应当在有效期满前做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而未换证的,不得继续从事起重机械制造活动。
第六条制造单位应当采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起重机械设计文件。
第七条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起重机械产品、部件或者试制起重机械新产品、新部件,必须进行整机或者部件的型式试验。
第八条起重机械制造过程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范围、项目和要求,由制造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第九条制造单位应当在被许可的场所内制造起重机械;但结构不可拆分且运输超限的,可以在使用现场制造,由制造现场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等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第十条制造单位不得将主要受力结构件(主梁、主副吊臂、主支撑腿、标准节,下同)全部委托加工或者购买并用于起重机械制造。
主要受力结构件需要部分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制造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相应起重机械类型和级别资质的制造单位加工或者购买其加工的主要受力结构件并用于起重机械制造。
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
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是指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维修和保养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下面是一个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的示例:1. 维修保养计划:- 制定每月、每季度和每年的维修保养计划,包括维修保养的项目、时间和责任人等信息。
- 根据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和厂家要求,制定详细的维修保养计划,并定期更新。
2. 维修保养记录:- 每次维修保养都需要制定详细的维修保养记录,包括维修保养的日期、项目、内容、耗材使用情况等信息。
- 维修保养记录要及时归档,并保存一定的时间,方便追溯和查询。
3. 维修保养人员:- 指定专门的维修保养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维修保养工作,并进行培训和考核。
- 起重机械维修保养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操作经验,能够熟练使用维修保养工具和设备。
4. 维修保养内容:- 按照起重机械的使用手册和厂家要求,制定维修保养项目和内容。
- 维修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润滑油更换、零部件更换、安全系统检查、电气系统检修等。
5. 维修保养工具和设备:- 提供必要的维修保养工具和设备,确保维修保养人员能够有效地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 维修保养工具和设备要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6. 维修保养安全:- 维修保养人员需要严格遵守维修保养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确保维修保养过程中的安全性。
- 维修保养人员要穿戴必要的安全装备,并对维修保养现场进行必要的安全防护。
7. 维修保养改进:- 定期开展维修保养工作的评估和改进,不断提高维修保养的质量和效率。
- 汇总维修保养过程中的问题和改进建议,并进行分析和整改。
以上是一个起重机械维修保养制度的示例,具体的细节可以根据起重机械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制度范本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制度范本一、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性能和正常运行,延长起重机械的使用寿命,保证生产正常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使用的起重机械,包括起重机、桥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
三、责任与义务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制定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 各部门负责按照维护保养计划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起重机械安全可靠。
3. 领导层要高度重视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四、维护保养计划1. 维护保养计划由设备管理部门制定,包括维护保养周期和内容。
2. 维护保养周期根据起重机械的使用频率和工作环境确定,一般为每月一次。
3. 维护保养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润滑系统、清洁机械部件、检测电气系统、检查各部件连接等。
五、维护保养步骤1. 停机检查:在维护保养开始之前,必须先停机检查起重机械的各个功能是否正常。
2. 清洁机械部件:使用合适的工具和清洗剂,对起重机械的各个部件进行清洁,并及时清除积尘和杂物。
3. 检查润滑系统:检查润滑系统的油位和润滑油的质量,及时添加或更换润滑油。
4. 检测电气系统:检查电气系统的电线、开关和插头是否完好,及时更换损坏的零件。
5. 检查各部件连接:检查各个部件的连接螺栓是否松动,及时拧紧螺栓。
六、故障处理1. 在维护保养过程中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并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
2. 设备管理部门收到故障报告后,应尽快组织维修人员进行处理,并填写维修记录。
3. 维修完成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对维修结果进行核查和验收,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恢复使用。
七、记录管理1. 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记录,包括维护保养计划、维护保养记录、故障记录等。
2. 所有记录要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并妥善保管。
3. 维护保养记录和故障记录需要定期汇总,定期进行绩效评估。
八、培训与考核1. 设备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培训,确保操作人员具备必要的技能和知识。
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国质检特〔2010〕518号)
国质检特〔〕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近年来,特种设备事故保持平稳下降态势,但形势依然严峻,较大事故和相关重大事故多发频发,暴露出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特别是一些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比较薄弱等突出问题。
各级质监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号),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安全管理为重点,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根据国务院通知精神和《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不断创新安全监管理念按照总局建立“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的大质量工作机制要求,不断创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理念和机制,进一步明晰地方政府、监管部门、技术机构和企业的责任,进一步明确安全监察、检验机构的职责定位,进一步促进企业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和利用社会资源,不断推动工作理念从监督管理并重向强化监察和服务转变、从监管设备为主向监督企业为主转变、从同一模式监管向分类监管转变、从依靠行政监管为主向社会综合治理转变,加快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企业全面负责、部门联合监督、检验技术支撑、社会广泛参与、科学监管设备”的多元共治工作格局,大力推进基于风险的科学监管工作体系建设,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的综合措施,着力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坚决遏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不断增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有效性。
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对生产企业持续保持许可条件、执行质量保证体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监督抽查力度。
着力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监察,积极推进企业安全管理者代表制度,规定其任职条件、职责和技术决策、指挥权;推进企业分类监管,建立使用安全管理标准化制度,组织标准化技术组织、行业组织加快制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标准,探索可行方式推动企业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积极创造条件与企业诚信体系有效对接,对管理较好的企业要更加注重发挥企业的主观能动性,对管理较差的企业要加大安全监察力度;加大对使用单位建立并执行操作规程、维护保养、隐患排查治理和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制度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使用单位经常性地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探索建立安全合同管理制度,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建立一批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DB33T 834-2011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规范
ICS 53.020.20J80DB33浙江省地方标准DB 33/T 834—2011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规范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cranes maintainance2011 - 07 - 26 发布2011 - 08 - 26 实施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䐚飉餲銸 ?「「「M。
』¨韟」「醲M·“‘?DB33/T 834—2011前言本标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起草。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舟山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纪法、赵欣刚、张维波、李屹东、朱亚军、王勇玲、陈建华、魏连友、方正平、程建棠、王学斌、朱波、张宁、叶杰凯、胡建钦。
I䐚飉餲銸 ?「「「M。
』¨韟」「醲M·“‘?DB33/T 834—2011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管理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桥架型起重机、臂架型起重机、升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等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的要求和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20776-2006 起重机械分类TSG Q5001-2009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TSG Q6001-2009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Q7015-2008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6-2008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国务院第549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92号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15号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本标准。
1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序号
设备类别(类型)
设备品种(型式)
设备基本代码
30
防爆叉车
4CA0
31
钢丝绳电动葫芦
4CB0
32
防爆钢丝绳电动葫芦
4CC0
33
轻小型起重设备
环链电动葫芦
4CD0
34
气动葫芦
4CE0
35
防爆气动葫芦
4CF0
36
带式电动葫芦
4CG0
• 注:以电动葫芦作为起升机构的下列起重机械 实施首检: • (1)固定式,指无运行机构,固定使用的; • (2)单轨小车式,指主梁固定,具有运行机构, 以单轨下翼缘作为运行轨道的; • (3)双梁小车式,指主梁固定,由一台固定式电 动葫芦和一双轨型电动小车架组成,该葫芦小 车沿双梁桥架上两条轨道运行的; • (4)单主梁角形小车式,指主梁固定,由一台固 定式电动葫芦和一角形电动小车架组成的,该 小车沿安装在单主梁桥架上两条轨道运行。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设备类别(类型)
设备品种(型式)
轮胎起重机 履带起重机 全路面起重机 集装箱正面吊运起重机
设备基本代码
4410 4420 4430 4440 4450 4460 4470 4480 4490 4610 4620 4630 4750 4770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 第十六条 检验用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和 检测工具,纳入计量检定范围的,应当依 法检定合格,并且在检定有效期内。 • 在易燃、易爆、绝缘等场所检验,使用的 设备仪器、计量器具和检测工具应当符合 现场环境的要求。
• 第十七条 检验时,检验人员应当进行记录。 有具体数据要求的定量项目,记录实际测量数 据;无量值要求的定性项目,用文字描述检验 结果;需要另列表格或者附图的,另列表或者 附图;对于无损检测和应力测试,应当在记录 上进行准确定位。检验记录必须具有可追溯性。 • 注:检验记录应当按照实际检验的起重机械进 行编制,如果记录上的编制项目,在实际检验 中不存在,必须在记录中填写为“无此项”表 示。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制度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起重机械能够正常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寿命,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安全生产。
二、维护保养范围1.对所有使用的起重机械、配件和附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维修。
2.包括所有起重机械的机械部件、电气设备、液压系统、控制系统等。
三、维护保养内容1.定期检查起重机械的各项技术指标,确保其达到相关标准要求。
2.检查起重机械的机械部件是否有松动、损坏、磨损等情况,如有发现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3.检查电气设备的接线是否良好,电缆是否完好,电气元器件是否损坏,如有问题及时维修和更换。
4.检查液压系统的液压油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有泄漏、漏油等情况,如有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5.检查控制系统的按钮、开关、控制器等是否正常工作,如有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6.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润滑,保证各个摩擦部分的正常工作。
7.对起重机械的安全装置进行定期检查和测试,确保其可靠性。
8.对起重机械进行定期全面的保养与大修,包括全面清洁、检修和更换易损件等。
四、维护保养周期1.对日常使用的起重机械和配件进行日常保养,包括检查润滑情况、电气设备、控制系统等,确保正常运行。
2.对年度使用时间较长或使用环境恶劣的起重机械进行定期全面的保养和大修,主要包括清洁、检修、更换易损件等。
3.对新安装的起重机械进行初始检验,并在投入使用之前进行调试和维护。
4.对临时使用或备用状态中的起重机械,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和维护。
五、维护保养责任1.公司负责人负责制定维护保养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落实和监督执行。
2.维护保养人员负责具体的维护保养工作,包括定期检查、保养、维修和记录等。
六、记录与报告1.维护保养人员需对每次维护保养工作进行记录,包括维护保养的内容、时间、人员等,并保存相关资料。
2.维护保养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汇报维护保养情况,包括机械损坏情况、维修情况等,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3.维护保养记录和报告需按规定时间提供给监管部门进行备案和审查。
起重机械专业维保人员的要求
起重机械专业维保人员的要求
1. 专业知识:熟悉起重机械的工作原理、结构和操作规程,具备相关的机械、电气、液压等方面的知识。
2. 技能资质: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如起重机操作证、维修电工证等。
3. 安全意识:高度重视安全,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能够识别和预防潜在的安全风险。
4. 维护保养能力:掌握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技能,能够定期进行设备检查、润滑、紧固等工作。
5. 故障诊断与排除:具备较强的故障诊断和排除能力,能快速准确地判断设备故障原因,并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
6. 团队协作精神:与团队成员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维保任务,及时沟通并分享工作经验。
7. 学习能力:不断学习和更新知识,适应新技术和新法规的要求,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
起重设备维保内容、质量标准及验收要求
1.工作范围及内容1.1乙方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及起重机械维保相关规范的要求,对甲方招标范围内的207台套起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及时处理起重设备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故障,确保其安全、正常使用。
1.2乙方须对207台套起重设备每月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持起重设备的正常状态,并做好记录。
1.3建立每台起重设备的维保记录及时归入起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对起重设备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1.4日常维护保养内容包含对主要受力结构件、安全保护装置、工作机构、操纵机构、电气(液压、气动)控制系统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易损件和失效的零部件。
1.5自行检查的内容至少包括:(1)整机工作性能;(2)安全保护、防护装置有效性;(3)电气线路、液压或者气动的有关部件的泄漏情况及其工作性能;(4)吊钩及其闭锁装置、吊钩螺母及其放松装置;(5)制动器性能及其零件的磨损情况;(6)联轴器运行情况;(7)钢丝绳磨损和绳端的固定情况;(8)链条的磨损、变形、伸长情况。
1.6起重设备的全面检查,除包括自行检查的内容外,还包括以下内容:(1)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其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2)主要零部件的变形、裂纹、磨损等情况;(3)指示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4)电气和控制系统的可靠性等;(5)必要时还需要进行相关的载荷试验。
1.7乙方协助甲方申报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年检机构进行年度检验,并办理相关手续。
配合甲方及第三方检验机构完成起重设备的年检、取证等工作,并及时整改年检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
年度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
1.8应急抢修:起重设备在运行中突发设备故障时,乙方应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修理,恢复正常运行功能。
1.9当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起重设备仅依据合同规定的维保内容已经不能保证安全运行,需要改造、修理(包括更换零部件)、更新起重设备时,维保单位应当书面告知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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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维护保养的工作要求和施工组织
5.1 制订作业指导书 维护保养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起重机械产品安装使 用维护说明书和合同规定 (如有) 的要求制订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 , 按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维护保养的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性能持 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起重机械维护保养作业指导书》至少应 包括以下内容: a)起重机械的日常和年度维护保养的项目、内容、方法和要求; b)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施工作业安全措施。 5.2 编制维护保养计划 维护保养单位应编制订日常和年度维护保养计划。
3 术语及定义
3.1 起重机械 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 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0.5t 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 1t,且提升 高度大于或者等于 2m 的起重机械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 3.2 使用单位 指具有在用起重机械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既 可以是起重机械的产权所有者,也可以是由合同(协议)关系确立的具有在用 起重机械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者。 3.3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 指从事起重机械操作的司机、指挥和司索、机械安装维修、电气安装维修 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4 基本要求
4.1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 在用起重机械每月至少应进行一次日常维护保养,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年度 维护保养,并做好相关记录,保持起重机械的正常使用状态。 停用 1 个月以上的起重机,应有停用记录。使用前应进行一次维护保养。 日常维护保养、年度维护保养内容见附表。 4.2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单位 自行维护保养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有专门的起重机械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 (2)有 20 台及以下起重机械的应至少配置 2 名作业人员;以后每增加 10 台起重 机械,作业人员也应至少增加 1 名。机械、电气安装维修作业人员配置合理。 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安装维修资格证。 (3)有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
国务院第 549 号令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 92 号 国家质检总局令第 115 号 TSG Q5001-2009 TSG Q7016-2008 TSG Q7015-2008 TSG Q6001-2009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护监督检验规则 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本标准由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 本标准参与起草单位: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舟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舟山市特种设备检测院、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杭州钢铁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陆纪法、赵欣刚、张维波、李屹东、王勇玲、朱亚军、 魏连友、朱波、王学斌、程建棠、方正平、张宁、叶杰凯、胡建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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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冲器、 端部止 挡 总电源开关 防倾翻安全钩 扫轨板 防护罩防雨罩
检查和紧固缓冲器和止挡装置,如有缺损,进行修理或更换 无缺损,操作松紧适度 无变形,与主梁间隙合适 无变形 各个旋转部位设置防护罩及防雨罩,且稳固、齐全、无破损 检查司机室悬挂部位无脱焊,裂纹,无螺栓缺少、松动现象 检查司机室内应无裸露的带电体 检查司机室门、窗、玻璃及门锁,如有缺损进行补齐或修复 保持司机室清洁、视线清晰 警铃工作正常,响度适合;指示信号清晰 各个按钮应灵活有效,操纵杆下部绝缘保护无破损,紧急停止按钮 不可自动复位 各个机构操纵灵活、无卡阻,零位手感明确 便携控制装置外壳不得破损,控制按钮标识、功能正确齐全 各个运动方向的极限位置限制器灵活可靠 短路、失压、零位、过流、超速保护正常可靠
大车运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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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升 速度
主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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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车(回转) 运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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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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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 ;非露天 ;有毒 ; 高温 ;粉尘 ;其它 。
联系电话 改造、重大维修、检验情况
改造/重大维修内容
改造/重大维修日期
监督检验日期
定期检验日期
事故记录
其他
6、起重机械维护保养项目内容和要求 附表一:桥(门)式起重机日常维修保养项目内容及要求
前
言
起重机械属于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复杂,难 度较大,使用过程中事故呈高发态势,已成为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 因素之一。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如何结合本行业起重设备的实际及特点,制定符 合自身特点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以持续改进其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减少、 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起重机械安全运行,最终保障起重机械使用人员及相关人 员的安全,已成为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本标准旨在帮助和指导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正确实 施维护保养,提高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水平,改善起重机械使用状况。本标准充 分考虑了起重机械使用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吸取了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近 年来安全管理和维护保养的成功经验,对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开展安全管理工作 和保证起重机械安全使用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
3.4 事故隐患 指起重机械设备本身的不安全状态、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以及起重机械 安全管理的缺陷。 3.5 维修 是指拆卸或更换原有主要零部件、调整控制系统、更换安全附件和安全保 护装置,但不改变起重机械的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修理活动。 3.6 重大维修 是指拆卸或者更换原有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配置、控制系统,但不改变 起重机械的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的维修活动。 3.7 改造 指改变原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材料、主要配置、控制系统,致 使原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改变的活动。 3.8 维护保养 维护保养指对起重机械进行清洁、润滑、检查、紧固、调整、防腐、更换 易损件和失效的零部件等。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和年度维护保养。
5.3 维护保养实施 5.3.1 维护保养单位应明确职责,落实维护保养计划,严格按《起重机械维护保 养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 5.3.2 维护保养单位应设置服务热线,并全天候有人响应。 5.4 故障和安全隐患的处理 5.4.1 维护保养单位在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时发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时, 应及时 报告使用单位管理人员,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 入使用。 5.4.2 维修必须由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需进行重大维修或改造时,还应履行 施工告知、监督检验等手续。 5.5 台帐和档案 5.5.1 维护保养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台帐和档案。档案应一台一档,至 少保存 4 年。 5.5.2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台帐至少应包括: 1) 所有维护保养合同的目录; 2)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汇总表,应包括:使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 话,制造单位名称、规格型号、安装位置、设备编号、使用登记证编号、维护 保养起止时间、定期检验时间、维护保养责任人等内容。 5.5.3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档案至少应包括: 1) 起重机械基本情况表,其内容可参照附录 A; 2)日常和年度维护保养记录; 3) 故障记录; 4) 安全隐患、事故及应急处置记录; 5) 维护保养合同有效期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 5.6 指导使用
(4)配备必要的设备、工具、计量器具和检验测试的仪器设备。
使用单位无能力进行维护保养时,应当委托具有起重机械制造、安装、改 造、维修许可资格的单位实施,但必须签订相应工作合同,明确责任。 起重机械维护保养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维护保养的施工性质、内容,执行的标准和要求; b) 维护保养起止日期和起重机械维护保养的时间频次,维护保养期限一般应不 少于 1 年,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时间每月不少于一次; c) 在故障响应时间、应急救援、配合重大活动等方面的约定; d) 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4.3 维护保养单位应按国家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起重机械产品安装使用维护 说明书的要求对起重机械实施维护保养,在施工现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4.4 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并建立安全教育 培训记录档案。
序 号 1 维修保养项目 主梁、 端梁等主 要受力构件 连接部件 维修保养基本要求 检查起重机主梁、端梁、小车架等金属结构状况,如出现整体失稳、 严重锈蚀、塑性变形和裂纹现象,应进行修理或直接报废 检查受力构件、电机、减速箱、制动器、联轴器等连接部分的螺栓 应无缺损,并做好紧固;用力矩扳手检查和调整高强度螺栓的预紧 力,并使其满足相应要求 检查吊钩应无裂纹和严重变形,转动应灵活无卡阻,必要时更换 检查抓斗销轴是否有松动、脱出,抓斗是否开闭自如,必要时更换 吊具 5 6 7 8 9 10 11 钢丝绳 12 13 14 15 16 17 18 减速器 19 20 21 22 联轴器 电机 大车轨道 检查油位是否在油尺刻度范围内,按说明书要求及时更换 零件无缺损,联接无窜动,运转时无异声 检查滑环无烧痕,炭刷磨损及压力适当 调整并紧固,确保轨道接头间隙、轨道高低差符合相应要求;如轨 道出现裂纹、严重磨损等现象进行更换。 导绳器 环链 卷筒 滑轮及滑轮组 检查卷筒上钢丝绳应编排整齐,不应有跳槽、压绳等现象 检查钢丝绳端部固定情况,应满足相应要求,否则应进行调整,并 保证有足够的安全圈 工作平稳正常,滑移无卡阻,螺栓无松动 检查环链,如有裂纹、开焊、变形等缺陷或磨损量超标时,进行修 理或更换 检查卷筒,如有裂纹、过度或异常磨损,进行更换 检查滑轮,如出现裂纹、轮缘破损等损伤钢丝绳的缺陷或过度磨损 时,进行更换;做必要的润滑,保证滑轮转动灵活;检查和调整滑 轮防脱绳装置;外罩两侧止退螺帽无松动 工作正常无异常声响、振动、漏油 制动器 检查电磁吸盘悬挂可靠,电气连接无松动 检查辅助吊具是否存在变形、裂纹,必要时更换 手动盘制大、小车制动轮不应有转动;通过吊重实验检查起升机构 制动器的制动性能。必要时调整各制动器制动力矩 检查制动器削轴、制动衬垫、制动轮等零部件,如有裂纹、异常或 过度磨损、塑性变形、缺件等缺陷,更换零部件 各转动、摆动点润滑适宜 吊钩升至上极限时检查滚筒上钢丝绳可见部位不应有断丝超标、磨 损过量及严重腐蚀等现象;检查钢丝绳润滑情况 吊钩降至下极限时检查可见部分钢丝绳不应有折弯、压扁等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