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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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挑战杯

大挑战杯

赛事介绍:“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一、参赛资格:1、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的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二、作品分类: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不含文学、历史两个学科)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

按学科分为机械与控制、信息技术、数理、生命科学、能源化工、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和管理十一类,以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高校参赛作品。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

前5个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后六类分为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要求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要求

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要求1.参赛资格:申报的作品必须是2011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集体作者须均为学生,且不超过六人。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2.作品分类:申报的作品分为课外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专业。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发明、制作类;B类指投入较少,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参赛作品应从实际出发,侧重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

由于今年将在西安举办绿博会,可结合学校实际准备绿色环保专项作品。

3.申报要求:(1)所有参赛作品应按照《作品申报书》要求认真填写,一式五份,作品的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表(科技发明制作类)中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

(2)作品申报中的B3(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也可附鉴定书和应用证书。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评审规则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评审规则

附件2竞赛章程(经第十四届“挑战杯”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1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3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 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

2. 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3. 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

4. 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

第九条竞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的相关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非高校专家组成。

挑战杯竞赛章程

挑战杯竞赛章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经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等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一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三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

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经费。

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

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依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制定。

全国组织委员会秘书处和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时须参照本细则执行。

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依据本细则判定被质疑和投诉作品的资格是否有效。

一、关于资格审查1、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含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院校)的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或博士研究生作品;3、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4、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单位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上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挑战杯”竞赛章程

“挑战杯”竞赛章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经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一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三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

第十二届_挑战杯_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第十二届_挑战杯_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附件1: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选拔工作实施方案一、组织机构1、由校领导和教务处、科技处、团委、学生处、研究生院、常州校区、学院以及校科协、研究生科协、大学生科协等负责人组成河海大学第十二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作品选拔工作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工作,组委会设秘书处(设在校团委,联系电话:83786263)。

组委会主任:王济干组委会副主任:鞠平朱跃龙组委会委员:(以姓氏笔画为序)王泽王建群冯卫兵任旭华刘兴平刘爱莲华祖林安如朱正东朱永忠许峰阮怀宁宋瑞平张海军李硕娇汪群陈菁陈广华周建方郑源姚纬明封学军曹平周惠军绪缪子梅秘书长:刘兴平2、设立专家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审委员会委员主要由学校有关专家、学科带头人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初赛、复赛和决赛的评审工作。

二、活动内容1、竞赛内容(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2)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限哲学、经济、管理、社会、法律、教育专业;(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限哲学、经济、管理、社会、法律、教育专业;(4)科技制作发明。

2、竞赛方式(1)“挑战杯”参赛作品通过校内选拔赛选拔确定,选拔工作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复赛和决赛将组织答辩和作品现场展示。

(2)各学院组织学生准备参赛作品,按要求认真填写作品申报书。

各学院组织相关专家对本院学生申报作品审核确认并进行初步评定,择优排序后上报组委会。

三、参赛资格及作品申报1、参赛资格凡我校2011年7月1日前在册的全日制在籍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科生。

2、作品申报凡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我校学生在2009年7月后完成的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

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工作。

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作者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本校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附件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一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三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和评审规则;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由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设副秘书长若干名。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经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竞赛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第二条竞赛的宗旨: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第三条竞赛的目的: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第四条竞赛的基本方式: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申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聘请专家评定出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的优秀作品,给予奖励;组织学术交流和科技成果的展览、转让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五条竞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竞赛活动,并对全国组织委员会和全国评审委员会提交的问题进行协调和裁决。

第六条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和联合发起单位(含高校、新闻单位、相关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成。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分别委派有关负责同志作为组委会成员,各联合发起单位推荐1名主管领导作为组委会成员。

全国组织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

获得3次“挑战杯”的高校将获得持续担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的资格。

第七条全国组织委员会的职责如下:1.审议、修改竞赛的章程。

2.筹集竞赛组织、评审、奖励所需的经费。

3.投票表决竞赛承办高校。

4.议决其它应由组委会议决的事项。

第八条全国组织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按照全国组委会通过的章程组织竞赛活动并向全国组委会报告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副秘书长若干名,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有关领导担任。

“挑战杯”作品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挑战杯”作品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关于“挑战杯”作品立项申报材料提交的要求一、电子文档填写1、表格填写使用楷体字。

2、全部页面均为A4纸型,默认页边距。

二、书面材料填写1、采用打印方式的申报书除意见和签章外,其它均要求按电子文档要求打印(格式同电子文档)。

2、采用钢笔填写的一律用黑色钢笔填写,字迹要端正、清楚。

三、申报书具体内容填写1、项目类别要明确,并在申报书封面上的作品类别上注意用“√”标明。

2、个人项目填写申报者情况栏;集体项目则在申报书封面填写课题组名称,并且填写申报者情况栏和合作者情况栏。

注: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

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3、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毕业论文不能和作品名称相同),请已有毕业论文题目的申报者填写毕业论文题目,反之则不用填写。

4、相关的签章及公章请填写完整。

5、其它栏目请按要求填写。

6、指导老师一栏原则上不要跨得太远7、研究内容的填写一定在指导老师指导下填写,要突出创新点、实用性及特色“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本实施细则依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和《“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制定。

全国组织委员会秘书处和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时须参照本细则执行。

资格评判委员会依据本细则判定被质疑和投诉作品的资格是否有效。

一、关于资格审查1.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含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院校)的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参赛指南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参赛指南

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安阳师范学院参赛指南共青团安阳师范学院委员会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前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承办高校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国内著名高校和新闻媒体单位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盛会。

此项活动旨在全面展示我国高校教育成果,激发广大在校大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培养跨世纪创新人才,俗称‚大挑‛,在奇数年份举行。

第十三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将于2013年下半年举行。

在近三届的比赛中,我校同学成绩突出。

2010年6月我校在河南省举行的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我校选送的11件参赛作品获得1个特等奖、1个金奖、3个银奖、4个铜奖,并荣获得省级竞赛‚优秀组织奖‛。

同年11月,在吉林大学举办的第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取得了铜奖1项,是我校‚小挑‛首次入围全国竞赛单元。

2011年6月我校在河南省举行的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我校获得1个一等奖,4个二等奖,20个三等奖,并荣获省级竞赛‚优秀组织奖‛。

同年11月,在大连理工大学举办的全国第十二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获得1个铜奖,是我校首次通过全国初赛,进入终审决赛现场。

2012年6月我校在河南省举办的第十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1特等奖,1个金奖,1个银奖,6个铜奖,其中1件作品在第八届中国‚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获得铜奖。

‚挑战杯‛作为我校科技活动体系的龙头,为同学们搭建了科技创新的平台,提供了优化创新人才成长的环境,充分展现了我校学术科研水平,为营造良好的校园科技文化氛围,为学校建设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作出了贡献!为了使广大同学更加深入地了解‚挑战杯‛、熟悉竞赛规则与作品要求,校团委组织编写了这本《参赛指南》。

3.“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文本格式和评审规则

3.“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文本格式和评审规则

3.“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文本格式说明:申报者在填写申报作品情况时只需根据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填写A1或A2表,其中3人(包括3人)的项目视为个人项目并须填写A1表,超过3人的项目视为集体项目并填写A2表。

根据作品类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分别填写B1、B2或B3表。

所有申报者必须填报D表,可根据情况填写C 表。

科技发明制作项目分为Ⅰ类(科技含量较高)和Ⅱ类(投入较少的小发明)。

A表申报者情况A1 个人项目包括申报者情况、合作者情况、资格认定A2 集体项目包括申报者代表情况、合作者情况、资格认定B表申报作品情况B1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硕士研究生作品不在此列)包括:作品分类;作品撰写的目的和基本思路;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作品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现实意义;学术论文文摘;申报材料清单;文献的检索目录等。

B2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包括:作品所属领域;作品撰写的目的和基本思路;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及独特之处作品的实际应用价值和现实指导意义;作品摘要;资料来源的检索目录;调查方式;主要调查单位及调查数量等。

B3 科技发明制作(本表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实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包括:作品分类;作品设计、发明的目的和基本思路;创新点、技术关键和主要技术指标;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技术性分析说明和参考文献资料;作品所处阶段;技术转让方式;作品可展示的形式;使用说明及该作品的技术特点和优势;作品的适应范围及推广前景的技术性说明;市场分析和经济效益预测;专利申报情况等。

C.当前国内外同类课题研究水平概述1.申报者可根据作品类别和情况填写;2.填写此栏有助于评审。

D表推荐者情况及作品的说明1.由推荐者本人填写;2.推荐者必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是与申报作品相同或相关的领域的专家学者或专业技术人员(教研组集体推荐亦可)。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文件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文件
第 四 章 迎接挑战……………………………………………………………… 60
迎接挑战一伟资德(WISDOM)IE有限责任公司…………………………… 60
第三部分 附录——历届挑战杯竞赛获奖作品总览与相关材料……………63
附录 1-1 石河子大学历届挑战杯获奖作品总览表之一(分届陈列表)………64
参赛资格与作品申报: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的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
学院现有师生1515人,其中教工89人,硕士生导师21人,教授11人,副教授28人,博士9人,硕士60人,省部级教学名师1人,校“263”骨干教师18人。在校本科生1375人,研究生53人。
学院自建院以来,始终坚持以培养基础扎实、作风严谨、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以服务区域经济建设、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为目的,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教学教改、人才培养以及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近年来,获科研项目95项,其中国家级17项,省部级16项,自治区及兵团项目20项,校级项目近50项;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6项。获批国家实用新型专利40余项;在全国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奖励多项。此外,学院还不断优化办学资源,以学院实验中心为平台,拓展区域型高水平工科学院的社会服务功能,先后与国内外高校及企业建立了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目前学院正以“211工程”建设为契机,依据大学“新跨越发展计划”的要求,抓住机遇,开拓创新,力争建成一个特色鲜明、西北一流、学科特色鲜明的区域型高水平工科学院。
回眸历史七 SMS—1500秸秆粉碎与残膜回收联合作业机…………………38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中山大学第十届“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手册共青团中山大学委员会中山大学青年科技协会二零零八年六月目录第一部分挑战杯历史-------------------------------------2第二部分组织机构---------------------------------------4第三部分参赛须知---------------------------------------5?第四部分作品要求---------------------------------------6第五部分评审流程---------------------------------------11第六部分评审模式---------------------------------------14第七部分相关活动 --------------------------------------17第八部分联系我们---------------------------------------17附录1“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18附录2全国挑战杯参赛作品参考选题------------------------22附录3论文文稿格式建议----------------------------------27附录4报名表--------------------------------------------28一“挑战杯”发展历史科技挑战当代青年,青年主宰未来科技。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和承办高校所在地人民政府联合主办,国内着名高校和新闻媒体单位联合发起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全国竞赛活动,被誉为中国大学生学术科技的“奥林匹克”盛会,每两年举办一次。

竞赛以“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为宗旨,其目的是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发展,发掘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一)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一)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是由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主办的学术科技赛事,旨在发掘和培养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推动创新创意的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以下是该竞赛的章程:一、竞赛类型和报名要求1.竞赛类型“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分为普通组和创新创业组两种类型,普通组面向所有注册在全国各高等院校的普通本科生、专升本学生、专科生、高职生等,创新创业组面向在校大学生(聚焦在校生),同时结合大学生创业、大学生就业等活动推动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

2.报名要求普通组报名:符合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政策和毕业要求,以及参赛主题相关的大学生,已获得全日制普通本、专科、专升本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

创新创业组报名:在校大学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

二、竞赛项目竞赛项目为学术科技类作品,注重综合性、创新性和可行性,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向:1.基础研究类2.应用研究类3.技术创新类4.人文社会科学类三、参赛作品要求1.参赛作品原创或拥有完整知识产权,没有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2.参赛作品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与国家法律法规不符和不符合社会公德的内容;3.参赛作品必须完成,能够在开放展示时进行现场展示和演示;4.参赛作品须经过自行设计、编写和实现,不能抄袭或复制他人作品的内容。

四、赛事流程1.初赛初赛分为院级初赛和省级初赛,进入省级初赛晋级的参赛者将得到校方和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颁发的获奖证书(一、二、三等奖、优秀奖和特等奖等),获奖者将获得适当的获奖奖金,前三名机会进入总决赛;2.复赛复赛分为分赛区复赛和全国总决赛,其中总决赛前三甲的参赛者将获得金、银、铜奖和一定的奖金,有机会参加国际全球技术创新大赛等国际性科技赛事。

五、奖项设置1.特等奖:1个,奖金10万元人民币2.一等奖:3个,奖金各8万元人民币3.二等奖:6个,奖金各5万元人民币4.三等奖:10个,奖金各3万元人民币5.优秀奖:15个,奖金各1万元人民币六、总结“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为大学生提供了一个展示自己创新创意和实践能力的舞台,激发了他们在科技创新、新产品开发等领域中的潜力和才华。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施细则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施细则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实施细则一、“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一、本规则依据《“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制定。

全国评审委员会依据本规则制定评审实施细则。

二、全国评审委员会的组成1.全国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聘请非高校的具有高级职称的40名左右自然科学领域的专家和20名左右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专家组成;2.全国评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常务副主任2名,副主任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下设若干专业组,各组设组长一至二名;3.全国评审委员会下设由秘书长领导的秘书处,负责对参赛作品分类、统计、送阅和评审的组织服务工作;4.全国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正、副主任、秘书长除外)在终审完毕之前实行保密,在终审结束后可以公布;5.全国评审委员会在向全国组织委员会报告终审结果后解散。

三、评审工作的基本原则1.参赛作品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的作者限本、专科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2.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

3.全国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工作分预审、终审两阶段进行。

预审要评选出省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和发起高校报送作品的80%左右的作品进入终审。

终审要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分别按照3%、8%、24%、65%的比例评出特、一、二、三等奖。

科技发明制作类A类和B类作品分别按上述比例设奖。

各奖励等级之间的标准是相对的。

4.评审注意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学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上的差异,三个学历层次作者的作品各等奖的获奖比例与其进入终审的比例基本一致。

5.涉及需由有关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的参赛作品,须按章程第三章第十八条的规定严格把关。

6.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

挑战杯评审细则

挑战杯评审细则

篇一:挑战杯评审细则附件2:终审决赛书面评审标准本评审标准作为决赛书面评审时评分依据,供评委参考。

1、执行总结要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简明扼要、有鲜明特色。

重点包括对公司及提供的产品、技术、概念产品或服务的介绍,市场状况,竞争分析,商业模式,盈利预测,对企业的展望等。

2、产业背景要求:详细描述产业背景、市场状况、竞争环境等;准确定义所提供的产品、技术、概念产品或服务,针对解决的问题,如何满足市场需求,已经获得的阶段性成果等;指出本项目所具有的独创性、领先性;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可提供的相关专利权、著作权、政府批文或其他鉴定材料。

3、市场调查和分析要求:在科学、严密、深入的市场调查的基础上,分析面对的市场现状、竞争状况、目标市场、市场容量估算、预计的市场份额、发展趋势和潜力等。

要求提供的数据真实有效、分析方法科学合理。

4、公司战略要求:阐释公司的商业模式、发展战略等。

结合竞争优势分阶段制定公司的发展计划与目标;说明公司的研发方向和产品线扩张策略,主要的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

5、营销策略要求: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

包括定义产品、技术、概念产品或服务,制定恰当的价格策略,构建合理的营销渠道,提出有吸引力的推广策略等,确保顺利进行市场,并保持和提高市场占有率。

6、经营管理要求:介绍生产工艺/服务流程,原材料的供应情况,设备购置和改建,人员配备,生产周期,产品/服务质量控制与管理等。

力求描述准确、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7、管理团队要求:介绍团队各成员与管理公司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明确成员的分工和互补,公司的组织架构以及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以及主要的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8、融资与资金运营计划要求:股本结构和规模,融资计划,资金运营计划,风险资金退出策略(方式、时间)等。

9、财务分析与预测要求:关键的财务假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

前两年为季报、后三年为年报),财务分析(irr,npv、投资回收期、敏感性分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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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资格
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依据《“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和《“挑战杯”辽宁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制定。

市校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对参赛作品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时须参照本《细则》执行。

资格评判委员会依据本《细则》判定被质疑和投诉作品的资格是否有效。

一、关于资格审查
1.凡在举办省级决赛的当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高等院校(含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院校)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申报作品和集体申报作品。

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成果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或确定为)集体作品。

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1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和博士研究生作品。

3.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专科学生。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

4.参赛作品涉及下述内容时,必须由申报人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
明该项研究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关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申报日前2年内完成的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及历届“挑战杯”竞赛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参赛作品须由2名(或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7.每所学校最终选送参加全国竞赛的作品总数不超过6件,每人只限报1件作品,其中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总数的1/2,研究生作品中,博士研究生的作品不得超过1件。

集体项目按学历最高者划分。

8.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二、关于形式审查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含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共三大类。

其中科技发明制作类分成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制作投入较小,对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

参赛学生须在作品申报书封面相应作品类别中划“√”。

2.申报作品须经本校团委、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等部门签章确认后生效。

3.作品申报书中B1表(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学术方向或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B3
表(科技发明制作)中的作品分类栏须由作者按作品的发明点和创新点所在类别据实填写。

此栏如填写有误或填报不清,作品申报无效。

4.作品申报书中的B3表(科技发明制作)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5.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篇论文在8000字以内,每份调查报告在15000字以内。

三、本《实施细则》的解释权归省组委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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