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城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与社区发展
从街居制到社区制
从街居制到社区制:城市基层治理模式的转变——以“北京市鲁谷
街道社区管理体制改革”为个案
发布时间:2011/07/22
一、“街居制”的困境
1954年出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基本确立了我国城市基层管理体制——街制”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为组织架构,街道办事处作为区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居民委员会作为居民自治组织进行日常制设置初期,人员编制、机构职能定位明确,街道办事处是政府的派出机关,代表政府办理有关居民事宜的组织,并不具有机构性质,专职工作人员人数为3至7人,工作任务主要有三项:办理市、市辖区的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员会的工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居民委员会是群众自治性居民组织,工作人员人数为2至4人,工作内容包括办理居利事项、向当地人民委员会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居民响应政府号召并遵守法律、领导群众性的治调解居民间的纠纷。在建国之后的近40年期间,“街居制”运转的一个重要的制度背景是“单位制”——有工作单位的城身份与职业身份相重合,单位同时承担本管理本单位员工、为其提供社会福利与保障的职能,街道与居委会只是“为了把很厂、企业、机关、学校的无组织的街道居民组织起来,为了减轻区政府和公安派出所的负担”,工作内容和工作方式相对简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环境巨变,尤其是80年代中期开始的国有企业改制、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由单位承担的诸多社来,大量下岗、分离人员离开“单位”,这些原本由单位承担的功能、负担的人员进入社会,归属于城市基层管理机构。除年代初期开始的人口流动大潮使城市实际居住人口剧增,城市基层管理机构的工作对象、工作内容以及工作强度发生了诸多办事处和居委会在机构设置、职能定位以及人员编制等方面与上述文本规定出现了较大差距。鉴于此,居委会的相关文本规化,1990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生效,2004年《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稿公布并向社会各界征集修改意见“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组织定位、组织结构、人员编制、运作方式从理念上来说基本社会环境。但是,街道办事处仍然遭遇着“尴尬”的制度定位和现实处境。
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变迁单位管理模式转向社区治理模式 武汉市江汉区社区建设目标模式 制度创新及可
式 制度创新及可
基本内容
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变迁与单位管理模式转向社区治理模式的研究:以武汉 市江汉区社区建设为例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变迁成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议 题。从单位管理模式向社区治理模式转变,是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必 然趋势。本次演示以武汉市江汉区社区建设为例,深入探讨社区建设目标模式、 制度创新及可行性。
一、社区治理
社区治理是指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参与,通过协商、合作、互动 等方式,对社区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以实现社区发展和居民福祉的过程。社区 治理的出发点是尊重居民的主体地位,强调民主参与和自我管理,旨在提高社 区治理效能和服务质量。
近年来,我国大力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通过培育社区自治组织、发展社区 社会组织、加强社区服务等举措,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例如, 一些社区通过成立居民自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实现了社区公共事务 的共同参与和民主决策。
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的变迁是顺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必然结果。在单位制时期, 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主要由单位负责,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深入,单位制的 弊端逐渐显现。在这种情况下,社区治理模式应运而生。社区治理模式以社区 居民为中心,强调居民的参与和自治,使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更加高效、民主。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改革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改革
【摘要】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市社区体制存在管理体制不合理、居委会自治性质不强、管理目标不明确等问题。需从法律保障、制度保障、组织保障等三方面进行社区改革:在法律中明确社区发展的根本目标与公众参与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府工作重心的转变;合理确定社区管理机构工作的基本内容;制定社区管理公约。
【关键词】现代城市管理;社区管理;改革;管理目标
1.社区概念与现代社区管理目标
社区在我国是一个全新的概念。“社”是群体,“区”是指地域,社区是指居民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具有某种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类生活群体及其活动区域[1]。我国从解放后到改革开放以前一直没有采用社区的概念,直到1979年社会学的恢复才重新提出。
现代城市管理的本质是对人力资源的管理。管理的目标实质上是为了实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人们充分、全面地开展服务。社区作为城市基层组织,其管理目标必然要和城市管理的目标相一致,社区的主要管理目标应该是不断改善社区生活环境,提高社区生活质量,使社区里的每一个居民都能够人尽其才,自由而充分地发展。
2.我国目前的社区管理模式
国以来我国城市社区一直采用的是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形成的“二级政府,三级管理”的管理模式。1954年12月,经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街道办事处是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其主要职能是办理市、市辖区人民委员会有关居民工作的交办事项,指导居委会的工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而居民委员会是群众性的居民自治组织,应当按照居民的居住情况并参照公安户籍段的管辖区域设立,它的任务是办理有关居民的公共福利事项,向当地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居民响应政府的号召并遵守法律,领导群众性的治安保卫工作,调整居民间的纠纷等。
对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对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摘要: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使得城市社区的地位得到提高,并且发挥出了其重要作用。通过对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所进行的思考,阐释对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具体措施,以促进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更加完善。
关键词: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若干思考
要创建文明城市,首先要创建城市社区,然后对城市进行综合治理,促进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并使管理体制得到有效创新。以往在对城市社区进行管理时,首先是以单位制为主,以街道及居委会为辅,然后在这样的体制之下,进行较为单一的行政化的管理。而这种单一的行政化管理,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之下,已经无法适应现代城市的发展需求,而显露出了各种各样的弊端,因此,有必要对城市社区管理体制进行相应的变革。在这里,通过对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所进行的思考,探讨使社区管理体制能够得到创新的主要措施。
1 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时代背景
所谓的社区,是指在一定的区域之内,人们之间能够进行社会的互动,这些人群具有一定的生活方式,并且具有归属感的人群,由这样的人群组成的生活共同体,这样的共同体有着一定的独立性。历史发展阶段不同,其社区的管理体制存在差异。在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的社区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体制,对于居民的居住地来说,是以行政
化、单一化作为其主要特征的社区模式,在这样的体制之下,社区自身所存在的发展动力存在不足,只有依靠外在力量对社会生活进行组织,并且进行社会管理,从而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并且最终能够实现区域化建设。我国改革开放之后,社会取得了日新月异的变化,在以往,居民主体主要是由待业青年、家庭妇女以及残疾人等组成,社会改革之后,居民主体还包括下岗工人、外来人员等。作为居委会来说,由于要负责大量的行政性工作,因此,已无暇顾及和居民自治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因此,对于社区建设来说,如何才能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需求成为一项重要课题,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社区管理体制要进行相应的变革,建立起与当前社区发展能够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显得至关重要。
中国的社区建设与社区服务
信息化技术将在社区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例如通过大数据、人工 智能等技术提高社区服务的精准度和效率。
绿色环保理念
环保理念将更加深入社区建设,例如推广绿色出行、垃圾分类、节能 减排等措施,打造绿色生态社区。
提高社区居民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增强居民参与意识
01
通过宣传教育等方式,提高居民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02
社区服务现状及问题
社区服务的定义与内容
社区服务的定义
社区服务是指在政府扶持和政策引导下,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 象,以满足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需求为目标的各种便民利民服务活动。
社区服务的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公共安全、环境卫生、文化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服务、就业指 导、青少年教育等。
社区服务的发展现状
中国的社区建设与社区 服务
汇报人: 日期:
目 录
• 社区建设概述 • 社区服务现状及问题 • 社区建设与服务的创新模式 • 社区建设与服务的实践案例 • 总结与展望
01
社区建设概述
社区的定义与特点
社区定义
社区是由一定数量居民组成的、具有 内在联系和互动关系的地域性社会生 活共同体。
社区特点
社区具有地域性、组织性、自治性和 服务性等特点。
成效与影响
通过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荔湾区 的社会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居民的 需求也得到了满足。同时,社会组织 的发展还为荔湾区提供了更多的公共 服务资源,推动了区域经济的发展和 社会进步。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和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 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 建设管理有序、 服务完善、 环境优美 、 治安 良
好、 生活便 利 、 际关 系和谐 的新 型现 代 化 社 区 。可 见 , 区 管 理体 制 改 革 是 社 区建设 的 目标 之 一 , 是 人 社 但
“ 建立 与社 会 主义市 场 经济体 制相 适应 的社 区管理 体制 ” 这个 表述 是很 不 明确 的 , 么 叫 “ 适应 ” 焉不 什 相 语
速 度增 长 ;5 以上 的街 道兴 办一 所社 区服务 中心 、 8% 一所 老 年公 寓 、 所残 疾人 收 托所 和 一所 以上 托 幼 机 一 构 。为 了实 现这些 目标 , 取 的措施 是 自上 而下 , 达 指 标 , 采 下 限期 完 成 , 比验 收 。这 些 措 施 是政 府 的传 评 统做法 , 当然也 产生 了“ 上瞒下 , 据掺 假” 欺 数 等传 统 问题 。 社 区服 务虽 然涉 及社 区管 理体制 , 它本 身 并 不包 含 社 区 管理 体 制 改 革 的 内容 , 是 作 为社 会 保 障 但 它 的一项 内容 被提 出的。 时任 民政部 长崔 乃 夫 说 :为 什 么要 开 展社 区服 务? 只有 把 它放 人 建 立社 会 保 障 “ 制度 的大 背景 下去考 虑 , 才能讲 清楚 。仅 有经 济方 面 的保 障 , 会保 障 体 系还短 一 大块 , 就是 服 务性 保 社 那 障 ”1。虽然 推行 社 区服务 的初衷 并不 是 社 区管 理体 制 改 革 , 是 它存 在 的 问题却 与行 政化 的社 区 管理 L J 但
我国城市街道体制改革的实践模式及未来走向
派 出机关 建 成一 级 政 府 ,实 行市 、区 、街 城 市 就 有市 、区 、街 道 、社 区 四级 ,街 道
道 “ 三级 政府 、三 级管 理 ”的城 市 管理 体 作 为 一个 “ 二 传 手 ” ,在管 理过 程 中 ,往 制。 第二 , “ 扩 权 ” :维 持 街 道 办 事 处 往导 致 信息 的失 真 ,而 且大 量 的人 力 、物 的派 出机 构 的性 质 ,但 要 扩大 职权 ,行 使 力 、财 力经 过街 道 传达 到社 区都 打 了 “ 折
从 实践 来 看 ,新 世纪 以来 ,我 国不 少 成 员 、社 区服务 站 成员 、业 主委 员会 成员
城市都在 探索 和推进 街道体 制改革 ,学 交 叉 任 职 或 “ 一 肩 挑 ”。 显 然 ,铜 陵 模 界也 进 行 了大量 的讨 论 ,总 的来看 ,大 致 式 的基本特征是 “ 撤街建社”。在他们看
二是行政事务工作销街道成立居民大社区完善社区公共体系社区事务受理中心i服务体系社区市场化服务体系和社区区服务工作体系社区服务中心义务服务体系强化党的核心功能居民负责社区服务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开自治功能社会管理功能和居委会监督展便民利民服务活动
我 国城 市街 道体 制 改革 的 实践 模 式 及 未 来 走 向
中国的城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与社区发展(一)
中国的城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与社区发展(一)
社区发展中城市“街道办事处”(下称“街道办”)的管理体制改革目前已经成为理论界和政府部门讨论的一个热点。在集权体制时代,中国的城市管理体制是“两级政府、一级管理”;20世纪1980年代中后期以来实行的是“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理论界在90年代里为了改进城市管理的效率和促进社区建设提出了“街道办”管理体制改革的3大设想:一是将“街道办”改成一级政府;二是取消“街道办”;三是维持“街道办”的派出机构性质。上海市率先提出了“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城市“街道办”管理体制模式,突显“街道办”基层组织的社会管理作用,这一作法被称为“上海模式”。其他城市政府也作了各种探索,出现了“江汉模式”、“青岛和南京模式”、武汉“百步亭模式”等。本文分析上海市“街道办”改革模式的特点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这一制度设计面临的问题,并对比其他城市的相关改革探索,进而讨论城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力、障碍和未来出路。一、城市社区管理改革何去何从?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大规模的建设和快速发展,“街道办”作为城市区级政府以下的一级管理机构,其辖地面积和人口迅速扩张,有些“街道办”的辖区几乎相当于国外的一个小城市,或国内中小城市的一个区,这使得“街道办”的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原来实行的“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体制存在一定程度的“条块分割”,处在城市基层管理第一线的“街道办”职权十分有限,对很多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往往是“看得见、摸得着、无权管”,而市、区政府的职能机构则“有权管、看不见”,造成了“有能力管
加快城市社区建设发展步伐 稳步推进基层管理体制改革
协 调 ,甚 至 各 部 门 在 工 作 重 点 下 沉 社 区过 的 几 点 建 议 群 众 提 供 了 优 质 便 捷 的 服 务 。但 也 存 在 一 程 中 ,都 从 自身工作 的角度出发 ,各 自为 当前 ,我 国 正 处 在 经 济 转 轨 、社 会 转 些 亟 待 需 要 解 决 的 问题 。 型 的 关 键 时 期 ,基 层 社 会 管 理 的 模 式 已 经 居 委 会 作 为 社 区 居 民 的 自 治 组 织 , 并 不 成 资源 浪费 , 同时 也加 重 社 区工作 的负 不 适 应 形 势 发 展 的 需 要 ,迫 切 需 要 从 体 制 担 ,不 利 于 社 区 的 规 范 化 建 设 。如 社 区基 机 制上着 手 ,破解难 题 ,大胆 实践 ,推 动 是一 级 行政 组 织 ,但 实 际上 社 区居委 会 的直接管理 者是街道 ,管理模 式基本沿 用 本 信 息 库 的 建 设 , 公 安 一 套 , 计 生 委 一 社 会 管 理 的 改 革 ,这 就 为 社 区 建 设 提 供 了 或 机 关 自上 而下的行政 方式 。社 区的人财物 套 , 其 他 部 门 又 一 套 ,难 以 实 现 资 源 共 干载难逢 的发展机遇 ,如何加 快社 区建 设
、
近年 来 ,社 区建设发展态 势 良好 ,有
效 地 解 决 和 改 善 了群 众 生 活 ,为 广 大 人 民
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探讨
一
6 4 一
N o. 2011 5,
现代 商贸工业 Mo enB s e aeId s y dr ui s Trd ut ns n r
然 很 浓 , 乏 公 众 参 与 机 制 。一 方 面 , 道 办 事 处 政 社 不 分 2 改 善城 市社 区管理体 制 的措施 缺 街 2 1 完善 组 织 体 系 。 现 社 区 自治 实 的 状 况 并 没 有 大 的 改 观 , 仍 然 承 担 着 过 多 的 行 政 管 理 职 . 它
关 键 词 : 区 ; 区 管 理 体 制 ; 新 社 社 创
中图分类 号 :9 C
中图分类号 : A
文 章 编 号 :6 23 9 (0 1 0—0 40 17 —1 8 2 1 ) 50 6 —1
目前 城 市 社 区 的 范 围 , 般 是 指 经 过 社 区 体 制 改 革 后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 别 受 各 自条 条 的 领 导 , 条 条 的 指 令 行 一 分 按 与 作 了 规 模 调 整 的 居 委 会 辖 区 。城 市 社 区 的 管 理 , 城 市 基 事 , 街道办事处之 间的关系 缺乏有 效 的政 策和 法律依 据 , 是 三 层 工 作 的 基 础 , 这 种 管 理 , 是 一 般 意 义 上 的 管 理 , 是 政 往往造成 社区事务 相互 推 诿扯 皮 ; 是 社 区 内 的社 会 团 体 但 不 不 府 行 政 管理 的延 伸 , 而是 种 自我 管 理 , 自治 型 管理 模 式 。 属 等 组 织 没 有 形 成 有 效 的行 为 规 范 , 社 区 成 员 来 共 同 遵 守 。 让 对 于 社 区 行 为 越 轨 者 , 区 组 织 也 缺 乏 行 政 上 或 法 律 上 适 社
论文——浅谈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
浅谈我国电子化政府存在问题及对策
分校(站、点):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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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写作提纲 (2)
内容摘要 (4)
关键词 (4)
正文 (4)
一、绪论 (4)
二、本论: (4)
(一)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概念及意义 (4)
(二)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现状 (6)
(三)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措施 (9)
三、结论 (11)
参考文献 (12)
写作提纲
一、绪论
城市社区管理是社区正常运行的重要基础,是建设和谐社区的重要保障。对于我国而言,城市社区管理是指在市及市辖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以街道为主导,居委会为协同,以社区组织和社区成员为依托,允许行政与法律、经济与教育、功德与情感等手段,合理调配和利用社区资源,发展社区事业,提高社区成员的生存质量,促进社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我国的城市社区管理是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础平台,是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区依法对接与良性互动的关键点,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显然,城市社区管理是个十分复杂的综合性问题,涉及到政治、社会、经济等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应对这么复杂的一个问题,必须要有一套合理、有效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法作为基础,做好城市社区的各项管理工作,使得我国城市社区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使得我国城市社区能更好、更快、更加稳步的发展,从而全面推进我国的城市化进程。
二、本论:
(一)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概念及意义
1.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概念
2.我国城市社区管理的意义
(二)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现状
1.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发展及现有体制
2.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的现状问题
13章中国特色社区管理体制
政治动员
经济发展
社会控制
(二)单位制的后果
• 1.总体性社会
• 1949年后大陆建立起的是一个总体性社会,即一 种结构分化程度很低的社会。
• 2.依赖性人格
• 首先,在单位制度下,国家控制的资源通过单位 来调配。对于单位成员来说,单位是生活福利的 唯一来源 。 • 其次,单位制还限制了其成员的生活空间。
3.角色尴尬
• 街居组织处于政府和居民之间,但从目前的情 况来看,街居倾向于政府一边,变成了政府的 “脚”,只是被动地执行市、区一级政府下派 的任务。 • 居委会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地位实际上被虚化, 居委会除了按照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日常 工作外,还要承担区、街道各部门交办的名目 繁多的工作任务,实际上居委会变成了各级党 委、政府部门工作的承受层、操作层和落实层, 整日忙于应付,“上边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2)剥离街道 办事处专业管 理职责,推进 政府部门专业 管理到位。
• “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未来出路在哪里?
• 笔者认为主要在两个方面: • 一是政府职能的转移。目前政府管理体制的改革往往是 职能下移而非外转,由于“漏斗效应”,导致“街道” 不堪负担。然而,政府管理重心的下移并不等于政府职 能的转变。政府职能转变是适应市场机制的要求,对政 府角色、管理范围、管理权限的重新定位,而不是城市 政府的职能与任务在各级政府内部的转移。 • 二是社区自治能力的成熟。“街道”改革需要社区具有 承接“街道办”职能的能力,需要社区自治功能成熟的 支持,因而在“街道”体制改革过程中,必须大力培育、 发展居民自治组织和民间组织,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 区自治功能的成长。
街道管理制度
街道管理制度
一、街道管理制度的背景
城市街道管理制度是由党和政府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城市化进程中建立起来的。改革开
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迅猛,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城市管理水平不
断提高。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尤其是《城市管理条例》的实施,为城市街道管理制度的完
善和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政策支持。同时,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城市基层工作和城市管理,提出了一系列新观念、新思路和新要求,为城市街道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提供了思想和
指导。
二、街道管理制度的意义
1. 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全。城市街道是城市的基础设施,是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市街道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维护城市社会秩序和安全的保障。
2. 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提高。城市街道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可以有效地提高城市管理
的效能和水平,有效地提高城市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3. 服务市民生活的需要。城市街道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可以为市民提供更加优质、便
捷的管理服务,提高市民生活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4. 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街道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可以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
必要的保障,保障城市稳定运行和社会和谐发展。
三、街道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 街道管理体制。城市街道管理体制是城市管理的基本制度,包括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
会两级管理机构。
2. 街道管理职能。城市街道管理职能是城市管理的基本保障,包括对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
和维护、对城市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对城市治安的维护和监管。
3. 街道管理服务。街道管理服务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包括对市民生活的保障和服务,
街道办事处改革与城市社区建设
社会治安 、文教卫生 、 计划生育 、司 了《 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 》 规定 , 街 济 、 道办事处是市辖 区或不设 区的市的人民委 法调节 、群众生活等。为履行职责 ,一些
员 会 的 派 出机关 , 责 办 理 市 、市辖 区人 街 道 办事 处 在社 区设置 服 务 中心 ,负 责提 负 民委员 会 有关 居 民工作 的交 办事 项 、 导 供社会保障、民政 、 指 计划生育等居 民服务 居 委 会 工作 、反 映居 民的意见 要 求 三项 职 职 能 。同时 ,街 道 办事 处 还将 自己承 担 的 能 。当前 ,在 “ 两级 政 府 、 级管 理 、四级 很 多 职 责 转 手 推 给 居 委 会 。居 委 会 主 要 三 落实 ”体 制 下 , 道 办 事 处被 赋 予 相 当于 依赖于街道获取资源 , 街 整天忙于完成街道
《 城市观察》21年第5 ; 1 01 期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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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 居委 会 承担 。随着 退 休人 员 、下 岗失业 由 “ 条条 ”掌控 。虽 然 目前 很 多 区级 职 能
人 员 以及外 来 流动 人 口的增 多 ,街道 办 事 部 门也 直 接 向街道 办 事处 布 置工 作 ,但 这
一
、
“ 居制”也 就辅助 l 街 生的体制安排 。 改 革 开 放 以来 , 随着 市场 化 改 革 的 伴 经 济 体 制 改 革 不 断 地 将 单 位 承 担 的 步伐 , “ 单位 制 ”的影 响逐渐 弱化 , 国城 社 会 职 能 剥 离 出来 ,外 移 给 街 道 办 事 处 我
从街居制到社区制
从街居制到社区制:我国城市社区30年的变迁
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管理模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从适合计划经济体制的“单位制”为主、“街居制”为辅的模式转变为适合市场经济体制的社区制模式。新的模式标志着与发达国家基层社会管理模式接轨的开始,也必将对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的管理和发展产生长远的影响。因此,值得我们对其原因、转型轨迹、特点以及不足进行认真的总结和研究,以利于社区制未来的健康发展。
一、街居制向社区制转型的主要社会原因
我国的街居制是辅助“单位制”建立的,其设想是单位制管理有工作单位的职工,街居制管理没有工作的居民。1954年,全国人大一届四次会议通过《城市街道办事处组织条例》和《城市居委会组织条例》,从此形成了由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构成的“行政性”很强的街居体制。
20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从农村移向城市,虽然街道并未成为改革的目标,但是,社会转型过程中所引发的经济和社会变迁以及由此出现的问题,促使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职能开始产生重要变化。随着1987年社区服务的提出、2000年社区建设的正式展开和推进,社区制开始全面替代传统的街居制,社区这一舶来品已经成为妇孺皆知、耳熟能详的术语,社区制也成为我国城市基层社会的管理体制。那么,社区制是在什么样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呢?
第一,快速的城市化。改革开放前,我国的城市化一直远远落后于世界城市化的发展,1949年,我国的城市化率为7.3%,而当时世界城市化率为22.8%;到1978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也只达到12.1%(据UNDP数据,1980年,世界城市化率为39.1%)。①改革开放后,城市化呈现逐步快速发展的状态,1990年达到26.4%,2000年则上升到36.2%[1]。与此相对应的,城市数量也不断增长,1949年,我国的城市数量为132个,1978年为193个,到2001年底,城市数量达到662个[2]。城市化的迅猛发展,自然对城市社会的管理提出了新的课题。
对我国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思考
对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具体措施 , 以 促 进城市社 区 管理体 制更加完善。
关键词 : 城市社 区 管理体制改革
中图分类号 : C 9 3 1 .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1 6 7 4 — 0 9 8 x ( 2 0 l 3 ) 0 9 ( a ) 一 0 2 4 0 — 0 1
放 到 基层 , 使 基 础 的组 织 力量 得 以 壮 大 ; 第 二, 作 为社 区的 干 部 和 工作 人 员, 要 对 社 区
的 管理 非 常熟 悉 , 对社 区的工作 做 到 了如 指 委 会, 需 要在这 方面进行加 强。 这 也 就 是 掌 , 多参加 工作 培训 , 提 高 自身的素 质水 平 ; 在社 区的建 设 中 , 政府 的行 政 行为 还 是 第 三 , 对 于 社 区 党组 织 、 社 区 工作 者 的 工作 所 谓 的社 区 , 是 指在 一定 的区域 之 内 , 说, 要 进行 相 应 的 改 善 , 使他 们 的 工作 仍 然 要保 留社 区管理 的 行 条 件 等 , 人 们 之 间能 够进 行 社 会 的 互 动 , 这 些 人 群 要 处 于主 要地 位 , 随 着城 市 社 区体 制 的改 革 , 社 区制 管 能 够 得 到 顺 利 开展 , 同时 , 对 于 社 区 工作人 具 有一 定 的生 活方 式 , 并且具 有 归属 感的人 政 化 。 社区 员的 生活 条件 , 也要 得 到 相 应 的 改善 , 以提 群, 由这 样 的人 群 组 成 的 生活 共 同体 , 这 样 理 模 式 终 会 代 替 街 道 制 的 管 理 模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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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城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
与社区发展
社区发展中城市“街道办事处”的管
理体制改革目前已经成为理论界和政府部
门讨论的一个热点。在集权体制时代,中国
的城市管理体制是“两级政府、一级管理”;20世纪1980年代中后期以来实行的是“两
级政府、两级管理”。理论界在90年代里
为了改进城市管理的效率和促进社区建设
提出了“街道办”管理体制改革的3大设想:一是将“街道办”改成一级政府;二是取消
“街道办”;三是维持“街道办”的派出机
构性质。上海市率先提出了“两级政府、三
级管理”的城市“街道办”管理体制模式,
突显“街道办”基层组织的社会管理作用,
这一作法被称为“上海模式”。其他城市政府也作了各种探索,出现了“江汉模式”、
“青岛和南京模式”、武汉“百步亭模式”等。本文分析上海市“街道办”改革模式的
特点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的这一制度
设计面临的问题,并对比其他城市的相关改革探索,进而讨论城市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的动力、障碍和未来出路。
一、城市社区管理改革何去何从?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大规模的建设和快速发展,“街道办”作为城市区级政府以下的一级管理机构,其辖地面积和人口迅速扩张,有些“街道办”的辖区几乎相当于国外的一个小城市,或国内中小城市的一个区,这使得“街道办”的管理任务日益繁重。原来实行的“两级政府、两级管理”的体制存在一定程度的“条块分割”,处在城市基层管理第一线的“街道办”职权十分有限,
对很多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往往是“看得
见、摸得着、无权管”,而市、区政府的职
能机构则“有权管、看不见”,造成了“有
能力管的无权管、有权管的无能力管”的局面。于是,城市管理显现“纵向管不到底,
横向管不到边”的严重弊端。
同时,伴随着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城
市的经济社会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城市基层管理上出现了很多新的领域,“街道办”
的任务越来越重。例如,“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增加了“街道办”管理和服务对象;中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各街区的
老龄人口显着增多,老年人口的活动空间基本上在家庭所居住的街区,这就增加了“街道办”的工作内容;改革中出现了大量失业下岗人员,需要“街道办”的关心和帮助;
随着城乡社会流动加快,城市街区的外来人口越来越多,他们既为街区的发展作出了贡献,也给街区的管理带来了压力。面对这些
新情况新问题,原有的“街道办”的职责规
定显然难以应付。
不少研究者界就“街道办”管理体制
的改革发表了意见[1],争论的焦点是“街道办”是否应当成为一级政权,这些观点大致可分为3种。
第一种主张将“街道办”建成一级政府,其理由是,目前“街道办”事实上已经
承担了一级政府的工作,不如从法律上明确规定,从而结束现实中“街道办”之行政于法无据的现象。赞成这一观点的人比较少,
他们反对的主要理由是,若“街道办”明确
为一级政府,则城市的社区管理就变成“三
级政府、三级管理”,政府管理的纵向层次
太多,不符合城市政府管理职能转变和提高
效率的要求。在传统体制下作为区政府派出
机构的“街道办”不得不承担大量与其本
身定位无关的工作,并不意味着“街道办”
的这种存在方式就是正常的;不改变由政府包揽一切社会事务的现行体制,即使把“街道办”变为一级政府,实行市─区─“街道办”的三级管理体制,也仍然是“管不了、
管不好”。因此,多数研究者认为,“街道
办”没有必要改为一级政府。有学者建议,
可将现有的“街道办”适当合并,减少数量,扩大辖区,然后改为一级政府;同时将现有
的区政府改为市政府的派出机关,负责指导、联系、监督“街道政府”。复旦大学的浦兴
祖教授将这种新的“两级政府”体制称为
“虚区实街”。此方案的长处在于:既可防
止城市行政管理的层次过多、行政权力过于分散,又将城市基层政府下移,使之更贴近
市民、贴近社区,由于“街道政府”的数量
多于区政府的数量,又少于现有的“街道办”
的数量,故会有更多的基层政府来有效地分
担日益繁重的城区管理任务。但将“街道办”升格为一级政府需经国家立法机关修改宪
法和地方组织法,短期内难以实现。
第二种主张建议取消“街道办”的建
制,希望藉此减少政府的管理层级,真正实
现“二级政府、二级管理”。这种主张的方
案之一是把区的管辖范围划小,由区政府直接指导“居民委员会”。目前中国的大城市里,市政府所辖之区数量较少,而每个区的
面积和人口又非常大,有的甚至相当于一些
国家的中等城市。要取消“街道办”,减少
管理层级,最佳办法是适当增加区的数量,
缩小区政府的管理范围,将其降为基层政府,面向居民直接管理。这种管理幅度与管理层
级的科学化、合理化设置符合现代城市管理
高效率的要求,但长期以来区政府已习惯于
担当城市管理的中间层次角色,一时难以改变。另一种方案是,不改变市区两级政府的
设置,直接改革“街道办”,以社区制逐渐
取而代之,建立政府管理与社区自治相结合
的城市管理新体制。目前全国有很多城市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