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2年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继续教育办班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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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

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继续教育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的重要途径。

接受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加强继续教育工作,对于建设高素质、创新型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作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为推动全市继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乡镇、民营及其它各种经济成份单位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继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紧紧围绕西安经济建设发展的需求,坚持以人为本,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高层次创新型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为重点,以更新知识、提升素质为主要目的,坚持按需施教与提升能力并重的原则,有计划、分层次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活动,推动继续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整体素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西部强市和学习型城市,构建“经济强市、文化强市、生态西安、和谐西安”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第四条继续教育工作目标是完善继续教育制度,进一步建立政府人力资源部门主管、业务部门实行行业管理、用人单位和施教机构为实施主体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体系;逐步形成以需求为导向,政府主导与单位自主相结合,个人履行义务与自觉自愿学习相结合,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的继续教育运行机制,逐步实现专业技术人员全员继续教育。

第五条继续教育的工作任务是通过培训、研讨、交流等方式对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和技能不断的补充、更新、拓展和提高,促使其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技能和管理水平、提高创新能力和参与国际竞争能力,追踪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为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继续教育申报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

继续教育申报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

继续教育申报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本业务模块过渡阶段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操作。

360浏览器设置为极速模式?目录一、单位网厅 (1)二、个人网厅 (16)三、常见问题 (25)一、单位网厅单位网厅继续教育分为六个模块:计划报备:用于报备年度培训计划。

课程管理:管理已申报完成的计划课程,进行开课,学员维护,签到单下载,考核成绩录入上报等功能。

学时确认:用于审核个人申报各种情况的转化学时,以及往年有效学时。

学时验证:验证个人上报的学时验证请求中的资料正确性,并进行自动校验流程,打印学时验证单。

人员资料审核:审核个人网厅上报的个人资料。

专技职务审核:审核个人网厅上报的个人专技职务信息。

1、登录流程1-1、访问登录1、访问1、输入单位对公平台账号密码登录(注:在登录流程中如提示升级合并账号,请按流程升级合并,否则无法进行继续教育相关业务)2、登录后选择菜单中的继续教育3、在新页面中进入继续教育模块2、计划报备2-1、计划报备1、左侧栏选择【计划报备】,然后选择【新增】,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

单位账户默认拥有新增【单位内训】的权限,如需新增其他计划,请联系处室开通权限。

2、转跳至添加课程页面,添加计划开设课程,可选择单条新增或批量导入方式。

2-1、单条新增点击【新增】,填写课程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2-2、批量导入2-2-1、点击导入模板,下载所需导入模板(注:模板于2018年3月28日有更新,之前下载的模板请重新下载)2-2-2、在导入模板中填写相关信息,请按照要求填写,所有字段为必填字段;(请参照模板第一行范例填写,字数限制包含标点符号等)2-2-3、模板填写完成后,选择【导入】,执行导入工作。

3、完成后点击【报备】,跳转至待审核页面,等待处室审核4、如自查发现数据错误,在待审核页面下方可点击【撤销】按钮,返回编辑2-2、修改计划1、审核完成后的计划可以点击列表后方的【进入】查看详情。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基础教育学校(机构)统计报表(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统计报表填报总体说明1.填报范围: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填报本表。

2.报送日期:9月20日前报出。

3.学年:是指教育年度,即从本年的9月1日(学年初)至第二年的8月31日(学年末)。

4.统计时点: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截止时间,即本学年初9月1日。

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指标为统计时点数。

5.统计时期:是指统计数据的调查区间时间,即从上学年度的学年初9月1日至学年末8月31日时间区间。

如毕业生数、复学学生数等指标为统计时期数。

6.归档:本表由学校(机构)和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归档管理。

基础基111学校(机构)基本情况一、指标解释1.学校(机构)学校(机构):是指经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批准成立、备案的实施各级各类教育的单位。

学校(机构)名称:是指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的学校(机构)全称。

学校(机构)标识码:是指由教育部按照国家标准及编码规则编制,赋予每一个学校(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识别标识码。

2.学校(机构)办学类型九年一贯制学校:是根据国家义务教育法有关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初中教育的一体化学校。

十二年一贯制学校:是根据国家教育法有关实施教育年限的规定组建起来的,贯穿小学与中学教育的一体化学校。

少数民族学校:是指以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实施初等、中等教育的独立设置学校。

3.学校(机构)驻地城乡类型:是指学校(机构)驻地的城乡分类属性,分为城区、镇区、乡村,以国务院关于市镇建制的规定和行政区划为基础,以民政部门确认的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为最小划分单元。

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包括不设区的地级市和县级市)的市中,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

镇区:是指在城市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

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工作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说明:此卡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的业务档案。

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定上一级职称资格或申请职(执)业资格延续注册时,须提供此卡复印件。

(此表为《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载与考核办法》渝人发〔2007〕170号文件附件2)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工作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称资格或申请职(执)业资格延续注册时,须提供此卡复印件。

(此表为《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载与考核办法》渝人发〔2007〕170号文件附件2)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工作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称资格或申请职(执)业资格延续注册时,须提供此卡复印件。

(此表为《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载与考核办法》渝人发〔2007〕170号文件附件2)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卡工作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称资格或申请职(执)业资格延续注册时,须提供此卡复印件。

(此表为《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记载与考核办法》渝人发〔2007〕170号文件附件2)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资料申报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工作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姓名:唐虎时间: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七日联系人:张丽联系电话: 65240065资料目录一、业务工作总结、思想工作总结二、论文检索审验信息表、《关于建筑施工中裂缝与渗漏的预防探究》《试析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因素与控制途径》三、论文复印件四、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五、学历证书复印件六、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七、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复印件八、《继续教育登记卡》、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单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资料申报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工作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姓名:张小红时间: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联系人:张丽联系电话: 65240065 重庆市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资料申报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工作单位:重庆市沙坪坝区第六建筑工程公司姓名:洪大丙时间: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联系人: 张丽联系电话: 65240065资料目录九、业务工作总结、思想工作总结十、论文检索审验信息表、《关于建筑施工中裂缝与渗漏的预防探究》《试析影响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因素与控制途径》十一、论文复印件十二、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十三、学历证书复印件十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十五、职称外语、计算机成绩通知单(合格证)复印件十六、《继续教育登记卡》、公需科目继续教育成绩合格单。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指导和规范继续教育载体建设,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2013—2020年)实施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以下简称“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是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认定,以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充、更新知识,拓展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和创业创新能力为基本内容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是培养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的服务载体。

省级继续教育基地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它施教机构建设,不改变原有隶属关系,在继续教育业务上接受管理单位的指导,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机制。

第三条省级继续教育基地根据地区和行业发展需要,按照“优化布局、突出特色、资源共享、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分期分批建设。

第二章基地职责第四条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应遵守国家和省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不断完善教育教学设施,提升培训能力,规范培训行为。

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应认真执行财务管理规定,严格财务管理。

第五条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应及时完成分配的培训任务,保证培训质量。

第六条省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继续教育活动应体现公益性,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继续教育公共服务项目,应向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平等开放。

第三章基地设立第七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继续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组织开展省级继续教育基地设立认定工作。

第八条设立省级继续教育基地的单位应具有丰富的教育培训经验,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具有满足培训需要、相对稳定、密切联系科研生产一线的高素质专(兼)职师资队伍。

专(兼)职师资应当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影响力和公认度。

(二)有健全的继续教育管理机构及从事继续教育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继续教育学时的计算方法

继续教育学时的计算方法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为加强继续教育管理,促进继续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关于继续教育管理体制与实施要求继续教育是我省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各地、各部门应在政府人事部门的综合指导下,依据国家及本省法规、政策和全省继续教育发展规划,按系统分级组织实施。

从2001年开始,省属企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皆应接受继续教育,年均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2天(72学时),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学时累计计算。

各地、各部门应明确继续教育管理机构,指定负责人员,严格按照(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及本实施意见,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工作,按计划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二、关于继续教育内容设计与组织实施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知识与公共知识两部分。

在省人事行政部门的综合指导下,省直各部门、各行业组织应按照专业管理分工,遵循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的原则,组织制定各专业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大纲),指导省直、市、县(区)政府业务部门科学设计继续教育内容,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省人事厅根据本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逐年下达全省继续教育公共知识科目,作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必修内容,由省、市、县(区)人事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公共必修科目的学时数一般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学时数的1/3。

三、关于继续教育形式与学时认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形式多种多样,下列形式视为脱产学习。

具体形式及学时认定办法如下:(一)参加培训、研修活动1、参加国家部委及国(境)外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选派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认定。

2、参加省市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主办或委托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主办单位认定。

3 、参加省、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培训、研修活动,学时数由办班项目审核单位认定。

(二)参加学历、学位教育或课程进修凡考试考核合格者,每门课认定15学时。

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

南通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教师终身教育的需要,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小学教师为全市中小学(包括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成人中等教育机构、职业中学)及其他教育科研机构中的在职教师(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已取得教师资格的中小学在职教师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所进行的教育。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周期为5年.在1个继续教育周期内,初级职称教师最低应取得125学分,平均每年不少于25学分;中、高级职称教师(含县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坛新秀等)最低应取得200学分,平均每年不少于40学分。

试用期内新教师的继续教育学分不得少于60学分。

在1个继续教育周期内,每个教师参加县级及以上培训基地的集中培训所得学分,不得少于40学分。

第五条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提升的重要途径,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继续教育结果作为中小学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评聘,遴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选模范教师、特级教师和名教师的必备条件。

第二章内容、类别与形式第六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要以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为重点,内容主要包括: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伦理、教师及学生心理健康、现代教育理论与实践、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技能训练、现代教育技术与网络学习、学科专业知识更新与扩展、现代科技与人文社会科学知识等。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分为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学历提高教育、人事公共培训和其它教育活动六大类。

1.新任教师培训:为使新任教师在试用期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而设置的培训。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2.08.03•【字号】苏卫规备[2012]2号•【施行日期】2012.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苏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卫规备〔2012〕2号)各市、区卫生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提高继续医学教育的质量和效益,根据《江苏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实践,特制定《苏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问题请及时反馈至我局科教处。

苏州市卫生局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苏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及学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项目的申报与管理第一条苏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是指苏州市医疗卫生单位和苏州市各专业学会等申报的,经苏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评审、批准并公布的项目,适用于全市卫生技术人员。

第二条申报条件(一)学术条件苏州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注重项目的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本学科的市内外发展前沿;2.边缘学科和交叉学科的新发展;3.市内外先进技术、成果的引进和推广;4.填补市内空白,有显著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技术和方法。

(二)师资条件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负责的项目内容必须是其从事的主要专业或研究方向;其当年申报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不超过2项。

2.授课教师: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教学环节,有较丰富的教学及临床、卫生实践经验。

第三条申报程序(一)每年申报项目的时间为项目实施前一年度的11月和当年的7月。

2023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总结15篇

2023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总结15篇

2023年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总结15篇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总结1作为教育战线上的一名新学员,参加此次学习培训,通过聆听领导专家和基层一线教育教学名师讲授,很受教育和启发,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一、强化以大中专院校继续教育为平台的培训知识体系建设势在必行。

当前世界新事物新观念层出不穷、日新月异,知识更新尤为迅速。

中国作为世界经济大国、人口大国、资源大国,但还不能成为经济强国、人才大国、富庶之国;究其原因,主要是人才缺乏、科技落后,根源是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学方式等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

要建设学习型社会和学习型组织,构建社会及个人知识体系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

目前各级各部门对成人继续教育日益重视,各种类型、内容培训比比皆是,培训学校五花八门,但是培训学习的效果不理想,不能满足培训学习者的需求,很好地解决培训者需要解决的问题。

培训机构的规范化,培训知识的系统化、科学化,培训考核的具体化都亟待完善。

只有将各类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地归口于国家大中专继续教育院校专门实施,才能较有效避免和减少人、财、物等社会公共资源的浪费,整合教学资源,特别是优质资源,提高继续教育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强化调查研究是提高继续教育水平的基本前提。

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情况千差万别,培训内容丰富多彩,但是培训必须有针对性,因人而异、因材施教,增强针对性和实用性。

要求培训者首先要贴近被培训者、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掌握和了解培训需求,找准问题难题及重点,分析成因,探讨寻找突破的方法。

力戒坐而论道“空对空”、守株待兔、找米下锅等被动式和不切实际情况发生。

与此同时,培训机构要加强对承办项目的科学、全面、准确的评估,注重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水平。

三、强化主讲教师遴选工作是搞好培训的重要环节。

大学不是有高楼而是要有大师。

名师出高徒。

成功办好培训——组建优秀师资团队要先行。

学校要建立激励机制,大力培养学科齐全、各具优势的创新型人才队伍,多形式、多渠道引进省外、校外多学科研修、讲授领导人才。

武汉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武汉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教师[2008]24号各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校:现将《武汉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十二月十六日武汉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为贯彻落实《武汉市2008~2012年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管理,提高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考核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师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一)建立教师继续教育的三级管理体系教师继续教育采用市、区、校三级管理方法。

市教育局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政策制定和宏观管理,制定规划,制发管理考核方案,负责继续教育组织协调工作;市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负责教师继续教育的日常管理、学分登记的指导工作和继续教育的科研工作;区教育局负责区级教师继续教育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区教师培训机构负责本区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和校本培训的管理、考核和学分登记工作;学校负责校本培训组织管理、考核工作,校长是校本培训第一责任人,负责督促教师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二)建立教师继续教育的三级培训体系教师继续教育要从教育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的需要出发,体现课程改革的精神,突出新课程注重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培养的特点,建立市、区、校三级培训体系,明确职责,相互合作,形成合力。

——市级培训。

市中小学师资培训中心负责普通高中教师、特级教师、市级骨干教师及中小学骨干班主任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区级培训者、区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的培训规划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的科研工作;负责开发市级继续教育培训资源(教材、案例等);负责市级专项培训和应急培训工作;负责开办市级中小学教师学历提高班。

——区级培训。

区级教师培训机构负责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岗位全员培训工作;负责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区级全员培训工作;负责校本培训的管理、指导工作;负责区级集中与非集中培训的计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开发本区继续教育培训资源(教材、案例等)。

2012年度单县继续教育证书编号

2012年度单县继续教育证书编号

马庆东 任化敏 周鲁军 盛 新 马先芹 罗成喜 王 谦 张 蕴 王圣华 王 珍 初丽媛 谢怀兰 程传海 赵红娟 孟繁真 张向阳 宗 梅 杨绪启 吕 燕 王 婕 吴培强 马英杰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单县北城三中
5201108165 5201108167 5201108544 5201108553 5201110344 5201110644 5201111455 5201201351 5201201352 5201201353 5201201354 5201201355 5201201356 5201201357 5201201358 5201201359 5201107571 5201107572 5201107573 5201107574 5201107575 5201107576
杨秋花 路爱华 柴广远 韩广英 张开轩 李艳平 单长林 陈效朋 丁珍 张玉省 贾咏梅 廉荷 童瑞仍 唐一鸣 孔祥云 孟欣 凡慧 徐效金 刘冬梅 杨立建 孙慧颖 刘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单县北城教办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校长 教师 教师 教师 教师

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范本)

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范本)
3
2014年5月至
2014年6月
信息技术与信息安全
XX人社厅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4
2013年5月至
2013年6月
低碳经济
XX人社厅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5
2008年12月至
2008年12月
知识产权公共教程
XX学院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6
2005年10月至
2005年10月
中国—东盟知识
XX学院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7
2003年1月至
2003年1月
国际化竞争—WTO带来的机遇与挑战
XX学院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继续教育情况登记表(范本供参考)【1】序号源自起止时间进修专业及主要
内容
自学学分
培训学时数
培训单位、学习地点
(培训单位盖章)
进修类别
1
2016年5月至
2016年6月
(此处填写专业技术人员2016年公需科目)
XX人社厅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2
2015年5月至
2015年6月
生态文明与可持续发展
XX人社厅
继续教育公需科目

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

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根据《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青政发〔2002〕3号,以下简称《规定》)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精神,经市政府批准,现就贯彻实施《规定》有关问题提出如下试行意见:一、继续教育学分的标准、计算办法和依据继续教育学分是为考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数量和质量而设的计算单位。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主要依据培训、自学、科技奖和论文(著)四大类折算,其计算方法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原各行业与市级以上政府人事部门联合发文确定学分计算办法的,仍按原办法执行;没有规定的,暂按下列办法计算并实施登记:(一)培训类1、参加市和区(市)各部门(单位),以及经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批准的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经考核(考试)合格后,按实际学时计算学分(其中各种辅导性应试培训按实际学时折半计算学分),以颁发青岛市人事局统一印制的《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单科培训结业证书》(以下简称《结业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

2、参加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组织的脱产、半脱产等各类培训、进修学习,以及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高级研修班的,先按实际学习天数计算总学时和学分,再以主办单位颁发的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

参加上述两类培训,学分计算标准一天为5个学时,每5个学时折算1学分。

每项培训计算和折算的学分,最多不超过20学分。

3、参加市和区(市)各部门(单位),以及继续教育基地举办的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范等,按实际学时折算学分,以组织单位颁发的《结业证书》为依据登记学分。

如系本人主讲,按主讲一个专题计2学分,依次递增。

4、参加国际和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类学术交流(学术报告)、专题研讨会及高级研修班等,每次按实际天数计算学时,以主办单位发给的证书或会议通知、与会人员名单为依据登记学分(参加不同级别、同一专题会议的,按最高级别登记,不得重复登记)。

继续教育网络申报流程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

继续教育网络申报流程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

继续教育网络申报流程指南及常见问题解答本业务模块过渡阶段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操作。

360浏览器设置为极速模式目录一、单位网厅 (1)二、个人网厅 (16)三、常见问题 (25)一、单位网厅单位网厅继续教育分为六个模块:计划报备:用于报备年度培训计划。

课程管理:管理已申报完成的计划课程,进行开课,学员维护,签到单下载,考核成绩录入上报等功能。

学时确认:用于审核个人申报各种情况的转化学时,以及往年有效学时。

学时验证:验证个人上报的学时验证请求中的资料正确性,并进行自动校验流程,打印学时验证单。

人员资料审核:审核个人网厅上报的个人资料。

专技职务审核:审核个人网厅上报的个人专技职务信息。

1、登录流程1-1、访问登录1、访问https:///ggfwwt-portal 点击单位网厅1、输入单位对公平台账号密码登录(注:在登录流程中如提示升级合并账号,请按流程升级合并,否则无法进行继续教育相关业务)2、登录后选择菜单中的继续教育(注:菜单栏进入的模块可能有误,可通过系统上面的菜单重新进入模块)3、在新页面中进入继续教育模块2、计划报备2-1、计划报备1、左侧栏选择【计划报备】,然后选择【新增】,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

单位账户默认拥有新增【单位内训】的权限,如需新增其他计划,请联系处室开通权限。

2、转跳至添加课程页面,添加计划开设课程,可选择单条新增或批量导入方式。

2-1、单条新增点击【新增】,填写课程信息,完成后点击【保存】2-2、批量导入2-2-1、点击导入模板,下载所需导入模板(注:模板于2018年3月28日有更新,之前下载的模板请重新下载)2-2-2、在导入模板中填写相关信息,请按照要求填写,所有字段为必填字段;(请参照模板第一行范例填写,字数限制包含标点符号等)2-2-3、模板填写完成后,选择【导入】,执行导入工作。

3、完成后点击【报备】,跳转至待审核页面,等待处室审核4、如自查发现数据错误,在待审核页面下方可点击【撤销】按钮,返回编辑2-2、修改计划1、审核完成后的计划可以点击列表后方的【进入】查看详情。

公 示 - 乐山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

公 示 - 乐山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中心

公示经乐山市教师专业中级评审委员会2012年11月9日评审通过,同意王璐佳等718位同志教师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为7天(2012年12月11日——2012年12月17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市职改办反映、举报(举报电话:2415653)。

小学高级教师市中区王璐佳谢素芳朱文飞钟丽霞黄学林刘惠琼陈文玉陈乐平张群黄晓红季群芳郑静蒋兰娟谢文丽邓丽娟李永芳徐红钟和平李润花吕桂珍周雅清袁卫江龙丽刘向东邹国惠黄群霞吴李梅张平刘平武杰肖华凯章华君曹旭容高毅董文彬艾永兵毛银枝陈兴祥曾凡东刘宜群谢玉芳陈群英王彬徐强朱欣吴玲夏月明黄桥许毅方志容钟萍熊瑛汪凌丁蕾游明洪王乃华漆玲玲向莉五通桥区邓艳石华君谭玉霞陈雪玉熊蓉蔡红彭涛余勇军刘锋许林杨蕊何素金梅丽郭平李琴景明昌曾素芳吕萍刘会容龚彬黄绍祥余勇桥蒋进余静赵祁修和沙湾区何刚王淑明吴宗清周建萍张弟贵郭秀琼杨洪林黄芳王萍容黄燕方挺喻晓芳祝友华龚华车君王俊赵艳王仲君唐泽平峨眉山市刘春梅张虹熊勤华余美华胡永红罗秀容陈刚何丽万友容马均王建军万惠琴王桂平鲁春梅彭建君张义凤张建平严奉林杨利琼李丽芳林吉英童晓红侯素琼张晓庆胡建强林红英刘成章刘春容向杰杨光伦卢莉莉何月容张国太李国容刘秀芳袁琴容邓利邹成容邹建平赵清容雷秀琼伍朝全秦淑容周敏张国权罗洪方正方长容童瑞林鞠贞燕金晓琴吕志勇余军江山陈雪梅刘兰懿吴方明犍为县吴兴兰包华先陈建红古成灵胡世琼蒋长根蒋亿芬罗寒松毛群彭涛税必武万德芬王卫王义魏晓华徐天云杨玉全杨云凤余洪川车国庆车立琼程世明杜琴冯兴芝傅景生胡兵童林炳谢平叶国银赵忠琼朱伟代永清邓善华虞鸿井研县左雪英刘勇阮惠英黄福才周跃杰杨丽珍袁学君潘敏杨兆全朱元魁周群容陈英龚智熙曾绍勇曾玉国刘红丽雷国忠易绍康郭群辉周琼芳杨勇雷献文周贤飞彭雪芳漆良彬宋亮陈玉斌韩万成王梅徐红税忠周洪彬崔登友陈萍车建华袁桂英许艳慧宋武军戴文才陈俊英王秀英雷敏陈丽王丽群雷淑英朱小平彭洪英杨碧容杨锐陈中华鲍正东杨惠文陈德全刘学无龚建华夹江县杜虹杜建红彭永军刘红霞张习萍周和芳曹志兵丁建明范秀珍钟柏超易雪琴张丽容代淑容宋俊芳余志贤王成刚徐贵轩岳春琴张全明陈勇郭晓琴袁建平杨仲军沈桃洪黄德和张建文沐川县邱小怡廖昌银吕世容王志敏冷一梅罗容曹敏杨仕英陈巧兰英廖雪梅赵珊杨敏袁文罗熙吴珊王悦张玉红李云英罗桂琼峨边县凌志全郑有冬童品英廖国伍阿佐阿起邛莫阿娘贾明张杨慧谭瑛廖俊贤沙玛木布王强马边县敖六玉张正丽玛赫占甲拉叶木尔哈玛克布艾永霞吉言布席曲别马里廖春梅杨堂芝陈晓燕周丽容夏绍杰谌廷远宋金川魏金泉喻容王建忠吉胡达林王治俊彭玉祥赵世银阿洛军虎彭贵友宋万平蒋正琼舒凌志陈影郑琴何艳吉克石布谢惠祥田玉华杨作国罗晓红阿罗姑所刘承平耍惹罗波罗其英门伍艺严则大哥偶木拉叶市乐师附小刘建波王涛市实验小学包涛熊霞唐静吕妍沁中学一级教师市中区崔燕董伟黄怡段华罗鹏林琳刘敏代晓燕段晶晶何太明陈晓松周显琼周伶俐廖吉容张江周理徐晓平王兴涛姚新慧李陟徐建强刘靖黄艳丽赵萍王静容文丽张燕刘地斌肖潇蔡治宣梁光辉吕友才熊晓英唐勇刚王欣陈斯李久刚王宁徐乐乐梁淑英周伟万英熊自力尹秀枝袁萍罗娟谢意李川童勇军曾静马永林胡巍杨继红张晓林周琴黄群罗凡黄卫东袁金龙刘其红曾永红高乐媛陈怡洁曾雅涵侯丽莉李文强黄艾周贤勇王友权杜鑫陈琅肖健伟王朝富李继陶费素莲胡梅梅李韫婷宋旭英夏高静尹琴黄世华陈科王姝石冬梅刘强陈戈兵祝春丽刘茂松王明霞王梨胡飞扬杨丽刘英焦雅玲贺臻万里历五通桥区刘宏燕徐建银李文英郑亚利税强杨亚楼王敏余忠彬施俊莲向怡胡思强刘成岗沙湾区严淑俊伍俊忠周加俊吴英高华金谢旭群罗章彬李晓云谭志勇龚太荣董玉军黄玲雷小军李亚玲刘学文张建琴陈浩刘晨霞袁亚玲张学文王袖琼李茂银钟文胜刘爱蓉李胜友王洪涛连德智谭建新雷志琳王强伟金口河区吴燕杨兵峨眉山市李英宏罗志立张阳吴崇义邱惠李秀芳李群英郑霞郑元勤王容黄成均但燕玲黄信贺勇贤张家全李明易汝华宋庆武吴金龙金茂禾谢飞郑林代华荣张俊容余成梅付长彬叶玉娥袁圆李华平任文兵范伟苟卫华李经波尹淑枝犍为县唐俊容王萍英王兴贵曾太贵郑容义周旭芳牟秀琼张晓蓉黄真位王建平魏凤琼谢天文袁国雄刘东税少文吕国平邓国君陈见远陈清祥付兴忠罗晓平李绍红宋远如杨菊蓉余德全余华刚袁伦洪周琼芝杨红霞李红英刘莲王兵万利曾斌李睿黄维东刘明周光祥罗泽高唐小林傅强王俊魁赵应勇文刚井研县曾建东沈建辉许文君杨琴曹丽娟陈学理蔡建军周丽黄华谈昌林余俊英彭玉梅唐建康熊伟陈万新张俭王玲余水易学君宁旭斌廖力陈蔚书袁明容汪艳黄敏容向青木曾琼芳彭虹吕水珍吴平芳李胜蓝伍建军梅玉容张利张雪群王艳朱秀英尹建东熊晓玲杨秋容殷雪容曾林军陈晓蓉彭明阳夹江县袁媛李建袁君智李春莲张静李虎方敏李文明舒大华杨胜军沈跃碧干燕萍李雪琴杨华吕梦江郑国英刘燕姜玲邱淑华胡晓燕张恒干利霞胡红群江成虎谢春兰凃军华郑丹徐冬燕陈静李利林平张勇能雷秀芳夏海波王伟王静邓海冰余敏江沐川县楚文才彭刚黄燕红杨玉蓉王虹廖华容罗泽瑞郑晓容田元胡克胜夏森芳王鹏马光焱李文林曾勇兰小燕杨昆罗业枝钟文利黄海英夏先勤张利君潘峰李先敏张南永杨远东潘复华杨玉富孙丽峨边县王甫平王利强马边县钟建军罗朝相赵静向朝斌张世英刘骋谌勇李林邱明荣阿洛阿西曲别拉罗阿洛雪峰范强张旭晴文古罗铁何珍段连富王辉周开华方显明陈光桃杨良慧乐山市实验中学何宣德张琴琴梁玲王琼讲师市中区冯伟干旭敏杜小三梁昌德古丽犍为县王旭辉乐山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现将《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2年9月12日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指导和规范我省各层次继续教育基地建设,积极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活动,提高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质量,为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教育基地是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知识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业务素质的综合培训机构,是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平台,对各级继续教育工作的开展起着引领示范作用。

第三条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要合理布局、明确分工、突出特色,按照不同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对象,确定基地的类别和任务。

第四条继续教育基地按照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由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依托符合培训要求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机构设立。

第五条继续教育基地的主要任务:(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继续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按照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培训权限,积极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二)按照继续教育培训的要求,完成规定的培训课程。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什么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根据人事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31号)、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苏政办发[2001]61号)和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事局关于《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宁政办发[2003]20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更新、补充、拓展和提高的一种追加教育。

其主要任务是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技能、新信息、新知识,改善知识结构,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对象:南京市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和管理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以参加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班、进修班和研修班为主;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业务考察,有计划、有指导、有考核的自学,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出国(境)进修,获得科技进步奖、发明专利,发表论文、译文,出版影视教材以及承担与专业有关的讲课任务等,可以作为继续教育的辅助形式。

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要求: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72学时,其中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0学时;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42学时,其中继续教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少于32学时。

继续教育的实施周期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周期相一致,一个周期内继续教育的学习时间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

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效用:参加继续教育是专业技术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南京市实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管理制度,所有专业技术人员,都须持有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继续教育证书》连续记载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

继续教育情况考核合格是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以及职业资格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合肥市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合肥市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合肥市人事局文件合人发[2005]209号印发《关于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县、区(开发区)人事(劳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充分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权利,根据1997年合肥市第56号政府令关于《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合人培[2002]39号《关于转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状,制定了《关于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关于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若干实施意见(试行)为进一步提高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推动我市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使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走上法制化管理的轨道,根据1997年合肥市第56号政府令关于《合肥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合人培[2002]39号《关于转发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关于继续教育的对象本实施意见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不含省、部属单位)及其它组织的种类各级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二、关于继续教育的内容继续教育的内容应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为重点,注重先进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结合不同层次、不同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重视其创造力的开发和创造性思维的培养。

继续教育的内容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是每一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必修课,其具体学习内容由市人事局根据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需要及人事部和省人事厅要求,统一确定并公布。

专业科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结合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本地区实际设定,经市人事局组织专家论证或备案后,出台本行业的《继续教育科目指南》并公布。

三、关于继续教育的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年均接受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12天(72学时),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任期内,学时累计计算,公共科目培训的学时由市人事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不超过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总学时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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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需课 合计 专业课 其他培训
面授 网络 面授 网络 面授 网络
说明:1. 培训方式分为“面授”和“网络培训”两种; 2. 学员对象及类别主要指针对哪些行业、专业、职称层次等专业技术人员; 3. 高研班备注栏中分别填写“高”、“急”、“骨”,分别对应高研班学员对象主要为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4. 统计起止时间为:2011年11月1日至2012年10月31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件1
2012年市级继续教育基地继续教育办班情况统计表
(市级继续教育基地填报)
填报单位(盖章): 基地名称: 一、网络培训 网站名称 序 号 1 2 3 4 5 6 7 8 课程类别 课程名称 网 址 课程来源 培训 人数 备注 填序 号 9 10 11 12 13 14 高研班 15 16 17 18 19 20 其他 培训 其他 专业课 类别 培训班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 业修养与发展 创新思维与创新 力开发 公需课 公共危机与管理 幸福广州 低碳广州 岭南文化传承与 文化艺术修养 主讲人姓名、 主要内容及目的 学员对象及类别 单位、职称 意义和作用 天数 办班起止 时间 授课 地点 期数 培训 人数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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