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的解读67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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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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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说明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验收评价。

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原则上以单个公共机构作为评价对象。

对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可以将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集体作为评价对象。

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体系由评价单元和评价项目两个层次组成,总计110分。

评价单元包括基础评价单元和附加评价单元两类。

基础评价单元合计100分,其中能源资源消耗指标35分,管理制度与实施29分,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20分,节约用水9分,绿色消费7分。

附加评价单元10分。

五、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总得分应当≥85分,并且任一加“★”的评价项目总分不得为0分。

六、能源资源消耗指标主要对用能量指标和用水量指标以及近两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公务用车用油量)/建筑面积人均能源消耗指标(千克标准煤/人·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吨/人·年)=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水人数计算上述能源资源消耗指标时,能源资源消耗总量采用开展评价前12个月的累计数据,能源消耗折标煤系数按当量热值折算。

计算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平均值时,能源资源消耗量采用开展评价前一个自然年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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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

附件1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说明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的评价。

三、本标准的评价对象为单个的公共机构或多个公共机构的合署办公区。

四、本标准的评价体系包括基础评价、特性评价和附加评价3个部分,总计110分。

基础评价部分合计90分,包括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约用水、绿色消费;特性评价部分10分,分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类型,其他类型公共机构参照国家机关进行评价;附加评价部分10分。

五、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1、须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2、“能源利用效率”“水利用效率”项目均不为0分;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4、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5、评价总得分≥85分。

六、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1、已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且评价总得分≥95分;2、“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单元得分为30分。

七、“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量(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公务用车能源消耗量)/建筑面积人均能源消耗量(千克标准煤/人·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人均水资源消耗量(吨/人·年)=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水人数计算上述指标时,能源资源消耗总量采用开展评价上一自然年度的累计数据,能源消耗折标煤系数按当量热值折算。

用能用水人数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算。

计算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上述指标平均值时,公共机构类型按照省级以上机关、市级以下机关、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医院、场馆、其他类型进行区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

附件1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 说 明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的评价。

三、本标准的评价对象为单个的公共机构或多个公共机构的合署办公区。

四、本标准的评价体系包括基础评价、特性评价和附加评价3个部分,总计110分。

基础评价部分合计90分,包括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约用水、绿色消费;特性评价部分10分,分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类型,其他类型公共机构参照国家机关进行评价;附加评价部分10分。

五、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1、须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2、“能源利用效率”“水利用效率”项目均不为0分;3、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4、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5、评价总得分≥85分。

六、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1、已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且评价总得分≥95分;2、“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单元得分为30分。

七、“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量(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公务用车能源消耗量)/建筑面积人均能源消耗量(千克标准煤/人·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人均水资源消耗量(吨/人·年)=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水人数计算上述指标时,能源资源消耗总量采用开展评价上一自然年度的累计数据,能源消耗折标煤系数按当量热值折算。

用能用水人数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算。

计算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上述指标平均值时,公共机构类型按照省级以上机关、市级以下机关、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医院、场馆、其他类型进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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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企业创新活动统计报表制度(2017年统计年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制定四川省统计局印制2017年11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制度由国家统计局负责解释。

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4工业企业创新情况(L121表) 4工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2表)8建筑业企业创新情况(L123表)12建筑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4表)16服务业企业创新情况(L125表)20服务业企业创新调查企业家问卷(L126表)24规模以下企业创新情况(L127表)28四、主要指标解释30五、附录40(一)过录表式40(二)基层表审核关系51一、总说明(一)为全面了解企业创新活动的开展情况,为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和规划、进行宏观管理与调控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本制度。

(二)各地区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口径和计算方法,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三)本制度为年度调查报表。

对规模以上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特、一、二级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企业,规模以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的创新活动及相关情况实施全面调查;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查总队对规模以下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企业,规模以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的创新活动及相关情况实施抽样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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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资源消耗情况
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并根
5)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得 0.5 分
据能源审计结论,制定技 1)近两年进行过一次能源审计,得 0.5 分;
能源审计 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 2)根据能源审计结论,制定合理的节能改造方案并实施效果良好,得 0.5 分
2)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得 0.5 分
1)制定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明确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 1 分;
2)建立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表彰奖励,得 1 分;
3)制定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定额管理、节水、节能、资源循环利用,以及用能
设备设施节能操作规程等节约能源资源的管理制度,制定 1 项得 0.5 分,累计最
2)人均能源消耗指标≤0.9×平均值的,得 7 分;
0.9×平均值<人均能源消耗指标≤平均值的,得 6 分;
平均值<人均能源消耗指标≤1.1×平均值的,得 5 分;
1.1×平均值<人均能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 4 分;
人均能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 0 分
被评为本地区节水型单位,得 7 分;否则依据评价上一个自然年度本省(区、市)
定:
1)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0.9×平均值的,得 7 分;
0.9×平均值<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平均值的,得 6 分;
平均值<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1.1×平均值的,得 5 分;
1.1×平均值<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 4 分;
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 0 分;
对于纳入“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的公共机构,按照下列标准评分:
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实施方案的通 14 知》(发改办环资〔2012〕1923 号)的各项要求,且近两年年度的考核等级为完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暂定)2012年10月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应结合自身能源资源消耗特点,按照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管理科学精细、能源资源利用高效、崇尚勤俭节约、践行绿色低碳的目标,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第三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原则上以单个公共机构作为评价对象。

对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可以将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集体作为评价对象。

第四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体系由评价单元和评价项目两个层次组成。

评价单元包括基础评价单元和附加评价单元两类。

基础评价单元包括能源资源消耗指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水与资源循环利用、绿色消费等五个评价单元。

第五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体系总计1000分。

基础评价单元合计900分,其中能源资源消耗指标300分,管理制度与实施250分,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200分,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100分,绿色消费50分。

附加评价单元100分。

具体评价项目、评价标准和评分规则见附表。

第六条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总得分应当≥800分,并且任一加“★”的评价项目不得为0分。

第七条能源资源消耗指标主要对单位建筑面积能源资源消耗指标和人均能源资源消耗指标以及近两年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单位建筑面积用能消耗指标(kgce/m2.a)=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建筑面积人均用能消耗指标(kgce/p.a)=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t/p.a)=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第八条管理制度与实施主要对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能源计量与检测、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和公示、能源审计、用能设备运行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宣传培训等八方面内容进行评价。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说明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和《“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发的《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方案》,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验收评价。

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原则上以单个公共机构作为评价对象。

对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可以将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集体作为评价对象。

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体系由评价单元和评价项目两个层次组成,总计110分。

评价单元包括基础评价单元和附加评价单元两类。

基础评价单元合计100分,其中能源资源消耗指标35分,管理制度与实施29分,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20分,节约用水9分,绿色消费7分。

附加评价单元10分。

五、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总得分应当≥85分,并且任一加“★”的评价项目总分不得为0分。

六、能源资源消耗指标主要对用能量指标和用水量指标以及近两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指标(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公务用车用油量)/建筑面积人均能源消耗指标(千克标准煤/人·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吨/人·年)=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水人数计算上述能源资源消耗指标时,能源资源消耗总量采用开展评价前12个月的累计数据,能源消耗折标煤系数按当量热值折算。

计算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平均值时,能源资源消耗量采用开展评价前一个自然年的数据。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分表。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指标评价体系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指标评价体系
2
2.更新公务用车时依据规定配备新能源汽车。
2
3.使用高效照明光源和节水型器具。
2
4.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降碳、节水、节粮、节材以及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低碳技术。
3
5.因地制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
3
6.充分运用物联网技术,实施主要用能设施设备的分时分段智能控制。
5
加强用能用水设施设备节能降碳、节水运维管理,由专业技术人员,定期维护保养、诊断调试。
3
1.加强反食品浪费管理,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消费以及餐厨垃圾处理等环节做到节约减损。
5
2.实施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成效评估和通报制度。
5
3.在用餐场所张贴或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常态化开展“光盘行动”等活动。
2
5
设施设备
应用与管理
1.实行绿色采购,带头采购节能、低碳、节水、环保、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等绿色产品。
3
6
宣传教育
1.结合世界地球日、六五环境日、世界粮食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活动,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宣传实践活动。
3
2.在新闻媒体或主管部门宣传平台报道本单位节约能源资源经验做法。
2
将节能降碳、节水、生活垃圾分类、反食品浪费、塑料污染治理等纳入培训内容。
5
注:“135”指1km以内步行,3km以内骑自行车,5km以内乘坐公共交通。
4
3.通过规章制度或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提出能源资源节约管理目标和服务要求。
4
4.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实行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建立能源资源计量器具台账。
3
5.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定期报送、分析和公示能源资源消费状况。

省市两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省市两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省市两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说明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节能工作部署和《河北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制定《省市两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为保持国家、省、市三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考评工作的有效衔接,本标准按照第三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执行。

二、本标准的评价对象为单个的公共机构或多个公共机构的合署办公区。

三、本标准的评价体系包括基础评价、特性评价和附加评价个部分,总计分。

基础评价部分合计分,包括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约用水、绿色消费;特性评价部分分,分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类型,其他类型公共机构参照国家机关进行评价;附加评价部分分。

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须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能源利用效率”“水利用效率”项目均不为分;、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总得分≥分。

、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总得分≥分。

五、“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量(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公务用车能源消耗量)建筑面积人均能源消耗量(千克标准煤人·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人均水资源消耗量(吨人·年)=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水人数计算上述指标时,能源资源消耗总量采用开展评价上一自然年度的累计数据,能源消耗折标煤系数按当量热值折算。

用能用水人数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算。

计算本市同类型公共机构上述指标平均值时,公共机构类型按照市级机关、县(市、区)及以下机关、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医院、场馆、其他类型进行区分。

省市两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分表基础评价部分(分)序号单元项目评分要求评分规则分值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对于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范围的公共机构,符合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各项要求,且近两年的年度考核等级为完成以上等级;其他公共机构,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并经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认定。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评价标准
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
1)明确负责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管理机构和工作职责,得1.5分;
2)设置能源资源管理岗位,得0.5分
2
管理制度
制定并实施合理的节约能源资源规章制度
1)制定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明确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1分;
2)建立目标责任制并进行表彰奖励,得1分;
2)有2年以上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台账,得1分;
3)按季度进行能源资源消耗数据分析,得1分;
4)根据上级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要求,近两年来定期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数据真实、完整,得2分;
5)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得0.5分
5
能源审计
定期开展能源审计,并根据能源审计结论,制定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改造方案并实施
2)对用电进行分项计量,包括对中央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用电、数据中心机房等主要用途分项计量,得1.5分

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分析和公示
专人负责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和分析;建立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台账;定期报送能源资源消耗状况,数据真实、完整;定期公示能源资源消耗情况
1)专人负责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和分析,得0.5分;
1.1×平均值<人均能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4分;
人均能源消耗指标>1.2×平均值的,得0分
14
★用水量指标
在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中水资源利用效率较高
被评为本地区节水型单位,得7分;否则依据评价上一个自然年度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水资源消耗平均值进行判定:
人均水资源消耗指标≤0.9×平均值的,得7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的验收评价。
三、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评价,原则上以单个公共机构作为评价对象。对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可以将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集体作为评价对象。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创建工作汇报材料宁县宁江初级中学月十二日)我校自申报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以来,根据 级文件要求,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 ,大力宣传、精心组 织、周密安排,全校上下齐心,常抓不懈,创建工作取得 了新的进展,现将学校的基本情况及创建工作向各位领导 专家汇报如下: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校建办于 2003 年,原名宁县城关初中,位于县城九龙河畔、南山脚下。

2013 年 9 月,县政府决定将学校整体 搬迁至马坪新区新建学校,同时更名为宁江初级中学。

学 我校高度重视“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活 动,多次召开班子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多次对创建工作 进行现场指导,提供充分的物质和条件保障。

为此,我校 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班子全体成员为组员的创建工作领 导小组,全面指导部署创建工作的开展。

各部门全面配合创建工作,由孙兴平、惠明刚、王永宁三位同志全面负责 做好各方面的联络协调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运作为使创建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并将节能减排这一活校占地面积 53133irf ,建筑面积36342 rf,现有教职工 160 名,学生 1730二、创建工作人,分设 40 个教学班。

一)高度重视, 精心部署动长期在我校推广落实,我校及时研究制定了《宁县宁江初级中学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宁江初中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宁江初中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宁江初中学生节约就餐制度》、《宁江初中节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

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明确创建工作重点、方法步骤。

广泛发动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制度,普及节能技术常识,提高节能意识,全面调动全校教职工参加此次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

三)多方宣传,全员培训1.充分利用校园网络QQ 群,每学期定期在教职工中开展网上宣传 2 次,普及最新节能减排的动态和学校关于节能减排的最新要求。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doc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58条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4.告知责任: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依法要求听证的,应组织听证。
5.决定责任: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盖有行政机关印章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种类和依据、权利救济途径等内容。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在决定后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当事人。
1.立案责任:对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举报、投诉、其他部门移送、上级部门交办等途径发现的违法行为线索,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审查责任:对案件的违法事实、收集的证据、办案的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2.调查责任:在调查或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向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询问或检查应制作笔录;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及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评价标准说明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制定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和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的评价。

三、本标准的评价对象为单个的公共机构或多个公共机构的合署办公区。

四、本标准的评价体系包括基础评价、特性评价和附加评价个部分,总计分。

基础评价部分合计分,包括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完成情况、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管理制度与实施、建筑及设备系统节能、节约用水、绿色消费;特性评价部分分,分为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场馆等类型,其他类型公共机构参照国家机关进行评价;附加评价部分分。

五、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应满足以下要求:、须完成近两年的年度节约能源资源目标;、“能源利用效率”“水利用效率”项目均不为分;、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未使用落后的用能设备和产品;、评价总得分≥分。

六、公共机构能效领跑者应满足以下要求:、已获得“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称号,且评价总得分≥分;、“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单元得分为分。

七、“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指标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单位建筑面积能源消耗量(千克标准煤平方米·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公务用车能源消耗量)建筑面积人均能源消耗量(千克标准煤人·年)=年度能源消耗总量用能人数人均水资源消耗量(吨人·年)=年度水资源消耗总量用水人数计算上述指标时,能源资源消耗总量采用开展评价上一自然年度的累计数据,能源消耗折标煤系数按当量热值折算。

用能用水人数按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计算。

计算本省(区、市)同类型公共机构上述指标平均值时,公共机构类型按照省级以上机关、市级以下机关、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医院、场馆、其他类型进行区分。

公共机构建设项目节能评估讲义课件

公共机构建设项目节能评估讲义课件

③关于铝、铅、锌、水泥行业结构调正指 导意见。
路漫漫其悠远
④加强热电联产项目管理规定。
9
⑤鼓励发展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和环保技术
(3)工业类能源标准与管理规范 ①设计与管理标准与规范 ②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③合理用能标准 ④工业设备能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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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漫漫其悠远
(4)建筑设计标准与规范 ①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②采暖通风与空调设计与运行管理规范 ③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 ④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⑤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⑥建筑照明、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⑦宾馆、饭店合理用电与民用建筑电气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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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节能措施经济性评估 节能技术和管理措施的成本及经济效益测算和评估。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八、结论 九、附图、附表
厂(场)区总平面图、车间工艺平面布置图;主要耗能 设备一览表;主要能源和耗能工质品种及年需求量表;能 量平衡表等。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 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 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 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 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着国 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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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 和审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6)2787号)
、生产工艺、用能工艺和用能设备等方面的节能评估; (五)项目能源消耗和能效水平评估,包括能源消费量、能
源消费结构、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的分析评估; (六)节能措施评估,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评估; (七)存在问题及建议; (八)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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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节能审查
(1)第九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 实行分级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 项目以及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国家发展 改革委负责;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 案或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地方人民政府 发展改革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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