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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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电函
网考电函[2009]20号
关于公布2007-2008年度统考评优
先进单位和个人名单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统考各环节组织工作的管理实施水平,激发参与统考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的积极性,经教育部、网考委批准,在认真总结统考各环节工作的基础上,网考办组织开展了对统考各参与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评优工作,并向各试点高校和相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开展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总结评优工作的通知》(网考电函[2008]49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了统考评优材料。

网考办根据统考评优申报材料和统考报名组织、考务组织、技术支持、考风考纪、阅卷、考试成绩合格率及违纪作弊率等各项工作实际,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评审出2007-2008年度试点高校网络教育统考工作优秀单位和先进个人,并予以公示。

经过公示,最后确定出该年度“统考工作优秀单位82个”、“先进个人422名”。

具体单位和个人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
1、2007-2008年度试点高校网络教育统考工作优秀单位名单
2、2007-2008年度试点高校网络教育统考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5月13日
附件1
2007-2008年度试点高校网络教育
统考工作优秀单位名单
(共82个)
(排名不分先后,以下表第二列“单位或部门”按汉语拼音排列)
附件2
2007-2008年度试点高校网络教育
统考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5-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5-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文件甘电大字[2005]087号关于举办全省电大系统2005年技术培训会的通知各分校(站)、县级工作站:为了进一步提高我省电大系统现代化教学设施的应用水平,更好地为“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提供技术支持服务,省校决定于2005年6月21日至24日在兰州举办2005年度技术培训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培训内容1.“电大在线”远程教学平台的管理、维护与再开发。

2.使用Dreamweaver和PHP语言制作以“电大在线”为基础的网页。

3.教育资源的导入与发布。

4.教学资源的整合。

二、培训要求1.各分校、工作站必须各派一名负责本单位技术工作的同志参加培训,并于6月10日前将名单报省校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参加人员须熟悉Windows 2000操作系统,有一定的计算机网络及数据库基础知识。

三、报到时间和地点时间:2005年6月21日地点: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院610室(地址:兰州市农民巷10号,旅游大厦北侧)。

四、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每人须缴培训费300元(含资料费),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五、其他事项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基础设施的使用和技术支持服务工作,务请参加培训的同志提交所在单位的以下材料与电子文稿:1.各种规章制度建设以及通过本单位网页发布情况说明;2.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及使用情况说明;3.开展网上教学活动及学生上网学习情况说明;4.卫星小站、电大在线安装及使用情况说明;5.各种教学资源的使用情况说明;6.电大在线学生库Subedu。

六、联系人和联系方式1.联系人:闫子洋杜东绪2.联系电话:(0931)8721720 3438993 39383163.传真:(0931)88281914.E-mail :dudx@二○○五年六月二日主题词:技术培训通知签发:陈炳璋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2005年6月2日印发- 2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推荐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推荐名单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推荐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10.08.06•【文号】教师厅函[2010]16号•【施行日期】2010.08.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推荐名单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的通知》(教师〔2010〕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培计划”教师培训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10〕14号)精神,为做好“国培计划”远程培训实施工作,保证远程培训质量,促进优质培训资源的运用,我部委托“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执行办公室,组织专家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程序,对2010年申报“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项目机构的资质进行了评审。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1),请中西部各省(区、市)从推荐名单中选择确定承担“国培计划--中西部农村骨干教师远程培训项目”任务的机构。

此次评审重点评议教师远程培训机构的支持服务能力和课程资源的整合开发能力,评审推荐出的机构具有不同的学科课程资源优势,各地可根据“国培计划”(2010)教师远程培训课程资源推荐名单(附件2),结合培训规划,优先使用。

今后,我部将根据“国培计划”远程培训项目实施需要,继续组织遴选,择优推荐。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教师远程培训机构组织开发多样化的优质培训课程资源,进一步提升培训服务能力。

附件:1. “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推荐名单2. “国培计划”(2010)教师远程培训课程资源推荐名单教育部办公厅二○一○年八月六日附件1:“国培计划”教师远程培训机构推荐名单附件2:“国培计划”(2010)教师远程培训课程(注:网络教育学院简称“网院”,北京师范大学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建成“北师大继教院”,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简称“中央电教馆”,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简称“继教网”,中国教师研修网简称“研修网”,湖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简称“湖南继教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教育网简称“安徽教师教育网”,甘肃基础教育资源网简称“甘肃基教网”)。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关于2007级秋季实施性教学计划管理若干事宜的说明甘电大教字[2007]015号各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甘肃广播电视大学2007级秋季开放教育试点本、专科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数据(JWGL NET版)已于7月27日传至电大在线教务信息栏上,请接收。

现将专业实施教学计划有关事宜做如下说明:一、关于试点专业2007级秋季甘肃电大开设试点专业51个,其中本科(专科起点)专业17个,专科专业34个(开放专科专业8个,课程开放专业19个,“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业7个)。

1.本科(专科起点)专业金融学、经济学(经济分析方向)、法学(含行政执法方向)、小学教育、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汉语言文学(含师范方向)、广告学、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电一体化系统方向、机械制造过程自动化方向、机电系统智能控制方向)、土木工程(建筑工程方向、建筑管理方向、道路桥梁方向)、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含统计系统方向)、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管理)、行政管理(含人事系统方向)。

2.专科专业开放专科专业:金融(货币银行方向、金融与财务方向、证券投资方向、国际金融方向、合作金融方向、保险方向)、法学、现代文员、护理学、会计学(财务会计方向、会计统计核算方向)、工商管理(工商企业管理方向、市场营销方向)、行政管理、教育管理。

课程开放专业: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英语(教育方向、商务方向)、广告(营销传播方向、设计与制作方向)、汽车(汽车维修方向、汽车营销方向)、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编辑方向、网络管理方向、网页设计方向)、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建筑施工与管理、道路桥梁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园艺、药学、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物业管理、旅游(旅游管理方向、酒店管理方向)、数控技术(含机电方向)。

“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专业:设施农业技术、园艺技术、畜牧、畜牧兽医、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

学籍管理表格

学籍管理表格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文件甘电大字[2006]85号关于印发《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各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为了适应开放教育试点发展的需要,切实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省校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办法》,制定了《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校。

附件: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二○○六年五月二十九日主题词: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通知签发:陈炳璋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办公室 2006年5月29日印发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了加强我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的学籍管理工作,切实保证人才培养质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结合甘肃电大教学、教务管理的特点,根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一、入学注册第一条开放教育试点春秋两季招生,实行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制度。

新生入学注册每年3月和9月上旬进行。

通过入学资格审核和入学水平测试的学生,在试点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新生数据上报工作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由省校教务处开放教育办公室统一生成新生学号,并于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数据信息反馈试点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

第二条试点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在接收到新生数据后,要认真进行核对,在3个工作日内,由学籍管理人员携带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核准的“学生基本情况登记表”,“开放教育学生注册登记表”到省校教务处开放教育办公室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取得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相应类别、层次和专业的学籍,并在统一安排的时间内进行新生学籍注册工作。

第三条新生注册工作结束后,省校教务处开放教育办公室根据试点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对新生的确认结果,在一周内将新生注册情况汇总并打印“开放教育学生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试点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一份存省校,一份寄中央电大备案。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实施细则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实施细则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专业(开放本科)教学实施细则甘肃广播电视大学2006年春季开设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专业(专升本)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研究课题之一,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清华大学联合开办。

为了进一步搞好开放教育试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升本)教学工作,保证我校开放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实施性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教学质量,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特依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升本)教学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制定如下专业教学实施细则。

一、工作思路与原则1.根据试点工作目标及要求,教学实施全过程贯彻以下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现代卫星电视网络、计算机网络、电信网络,特别是省校组建的“电大在线”教学平台,综合利用多种媒体教材,倡导学生自主学习为主,集体学习为辅,探索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框架以及相应的教学模式、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2.为培养21世纪所需要的新型人才,教学实施全过程贯彻下列原则:注重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学会学习;注重培养学生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基本技能(改变单纯传授知识的倾向);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注重和保护学生的个性发展(改变注重培养学生共性,单纯让学生接受知识的倾向);注重专业教学内容的综合性(避免追求学科系统性的倾向);注重加强素质教育。

二、师资配备与建设1.转变教师思想观念,明确试点工作的目的、要求。

转变教师角色位置,要改变原有的职责和工作方式,从教师为中心变为以学生为中心,从过去单向的传授知识为主改变为指导学生自主学习为主,为学生的个别化学习做好学习支持服务,学习现代远程教育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适应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方式和方法。

2.鼓励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积极参加中央电大组织的课程教师培训活动,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教师专业知识水平。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文件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文件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文件甘电大奥字(2009)07号关于做好全省电大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2009年秋季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根据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关于启动2009年秋季合作高校招生服务工作的通知》(奥鹏中心[2009]9号)文件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奥鹏远程教育开展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奥鹏远程教育2009年秋季招生工作安排如下:一、进一步统一认识,做好招生启动工作。

各学习中心要进一步理顺奥鹏远程教育与开放教育的关系,奥鹏远程教育要作为开放教育的有效补充,在招生专业、招生定位以及招生规模等方面与开放教育“错位发展”。

各学习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针对性的开展招生宣传,积极占领当地网络教育生源市场。

二、按照全省总体要求,合理选择合作高校项目服务授权。

根据我省奥鹏远程教育工作实际,全省要重点做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东营)、东北财经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师、南开大学、东北大学、西南大学等高校合作项目。

各学习中心选择合作院校授权原则上不得超过3所,招生专业要集中在石油化工、采掘类专业,音乐、美术、地理、体艺、物理等师范类专业,以及保险学、药学、园林等与开放教育互补的专业。

三、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合作高校与电大系统的办学声誉。

要切实按照高校各项招生规定,保证招生宣传的真实性,严禁调整收费标准、增加或减少收费项目,杜绝招收全日制或变相全日制的网络教育学生,保证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的开展。

各学习中心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认真落实招生工作意见,扎实抓好秋季招生工作,保持全省奥鹏远程教育适度的办学规模,为推进电大系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作出积极努力。

甘肃电大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二OO九年九月三日。

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建设与管理补充规定

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建设与管理补充规定

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建设与管理补充规定《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电校办[2005] 27号)和《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设置程序》(电校办[2005] 31号)印发实施以来,在全国各级电大的支持下,中央电大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进展。

为了加强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简称“学习中心”)的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共服务体系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申报设立学习中心的单位,必须是具有办学或培训资质的教育培训机构,有独立法人资格。

申报材料中要提交有效的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证书中的单位名称与申报单位名称不一致者,须提交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法人单位与申报单位关系的文件。

二、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简称“管理中心”)对申报单位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要进行审核,对是否同意该单位设立学习中心签署明确意见;如不同意申报单位申报,须说明主要原因;填写“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申报材料审核意见”(格式见附表),经审核人签名并加盖管理中心印章后,送交中央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简称“奥鹏中心”)。

三、各级电大申报设立学习中心,需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分别寄送当地管理中心和奥鹏中心。

管理中心接到申报材料后,在两周内按本规定第二条的要求签署审核意见,并将审核意见报奥鹏中心,原申报材料存档。

奥鹏中心接到管理中心审核意见后,两个月内公布审批结论,并负责查询和协办各地未及时处理的问题。

四、已经批准设立的学习中心,必须设立专门机构,选派专人开展工作,并保持主要工作人员的稳定。

学习中心主任及主要工作人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电话、手机、E-mail地址),应于批准文件下达一个月内报奥鹏中心备案;上述人员若有变动,亦应于一个月内通报奥鹏中心。

五、学习中心严格按照与奥鹏中心签订的《奥鹏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授权服务合同》和相关协议开展工作,不得以“奥鹏”名义与授权以外的其他办学机构合作和招生。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8.10.14•【字号】甘教技[2008]44号•【施行日期】2008.10.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甘教技〔2008〕44号)各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中等职业学校:为促进现代远程教育发展,保证现代远程教育质量,规范我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现将《甘肃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十月十四日甘肃省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管理办法为了促进现代远程教育发展,保证现代远程教育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建设和管理的原则意见(试行)》(高教厅〔2002〕1号)和教育部《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暂行管理办法》(高教厅〔2003〕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管理办法中所称“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点)”(以下简称学习中心)是指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试点的高校(以下简称试点高校),依托在甘肃省注册的事业法人、企业法人或经教育部批准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教学支持服务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在甘肃省境内设立的、面向甘肃省现代远程高等学历教育进行教学支持服务和管理的机构。

第二条学习中心是接受试点高校的委托,根据试点高校统一要求和工作安排,开展现代远程教育支持服务的机构。

学习中心在行政上隶属依托单位,在业务上接受签订协议试点高校的领导。

第三条学习中心的审批、监督、检查和评估工作,受甘肃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由甘肃省教育厅科技处(甘肃省教育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省内其他任何机构和地方教育部门均无权进行审批、备案。

第四条学习中心应经省教育厅组织的专门评估,并具备基本的远程教学条件和管理能力。

关于实行全省电大分校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办法(试行)

关于实行全省电大分校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办法(试行)

关于实行全省电大分校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办法(试行)甘电大(2002)100号第一条为了适应我省现代远程教育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夯实全省电大的办学基础,增强系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提高整体办学功能和办学实力,进一步发挥甘肃电大系统优势,更好地为甘肃高等教育大众化服务,结合我省电大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省电大实行分校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立足现实,坚持方向,统筹规划,点面结合,重在实效。

即立足全省电大系统现有基础,坚持把全省电大建成学习、服务、资源、指导、管理中心的方向,统筹规划“十五”期间的系统建设,以实施“人才资源开发项目、开放教育试点项目,信息传输与教学系统建设项目,多种媒体教材精品建设项目,为“三农服务项目”为重点,以实行分校目标管理责任制为根本途径,促进全省电大系统建设。

第三条全省电大实行分校目标管理责任制的主要任务(一)省电大的主要任务1.制定全省电大系统建设规划,改进和完善电大系统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全省电大现代远程教育的“集团军”;适时召开校(站)长工作会议,加强协调、沟通和业务指导;2.拓宽办学领域,争取政策支持,为地、州、市、行业电大创造有利于办学的外部环境;依据市场需求,及时调整专业结构,开办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紧缺专业,保证电大的可持续发展。

3.协调促进电大分校建设成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人才资源培养和开发的重要基地。

开展基层电大师资队伍培训;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支持服务体系建设,为基层电大办学提供强有力的教学支持服务。

4.协调促进分校的现代化建设。

成立全省电大教学资源建设协作会,统筹规划,分工协作,建设、推广和应用教学资源。

分层次培训技术和管理人员;加强对分校在设备的利用和教学资源建设上的指导。

(二)分校(工作站)的主要任务1.制定分校、工作站建设规划;适时召开站长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省校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加强对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和教学检查,提高办学质量;2.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学基地、教师队伍、实践基地、教学现代化硬、软件建设,达到分校建设的目标要求;3.按照省校系统建设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分校目标管理责任制,努力把分校建设成为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的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服务中心、资源中心、指导中心和管理中心。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文件.doc

奥鹏远程教育中心文件.doc

奥鹏中心〔2011〕11号关于印发《2011年9月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独立设置的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统考"考务办公室:根据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的考试计划,2011年第二次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简称“统考”)定于2011年9月8日至11日在全国进行(统考批次为“113")。

为落实本次统考的考务工作,明确考务管理部门各环节的任务和操作流程,便于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考试实施过程中明确职责,有章可循,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中心(简称“中央电大奥鹏中心")制定了《2011年9月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各考务单位要规范统考考务管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克服麻痹思想,确保统考考务工作的质量。

2011年9月统考将继续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大学语文(A、B)》、《高等数学(A、B)》、《大学英语(A、B、C)》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科目机(网)考闭卷考试,不安排任何笔试环节。

各考点应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好考场设置、人员配备、机(网)考设施和技术条件等方面的工作,做好考点“机(网)考资源安排”确认工作,加强机(网)考技术人员培训,认真做好机(网)考系统安装和调测工作,确保多科目机(网)考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另外,根据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决定,自2008年开始,“统考”将不再进行考生基本信息的现场勘误和考后勘误,两证不符的考生一律不得进入考室参加考试(考生居民身份证号码由15位升级为18位的,视为信息相符),请各有关单位认真执行,并做好考点及监考教师的考务培训工作。

附件:2011年9月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实施方案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中心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主题词:公共服务体系统考考务工作实施方案通知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中心2011年5月16日印发附件:2011年9月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安排自接到本实施方案开始,各省级电大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统考"考务办公室和考点,应及时登录“统考论坛”和“奥鹏考试网”(网址),查看统考动态信息。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

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86.01.15•【字号】甘政发[1986]5号•【施行日期】1986.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管理体制的暂行规定(1986年1月15日甘政发〔1986〕5号)为了加强对广播电视大学的领导和管理,更有效地运用广播电视教学的现代化手段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根据国务院和原教育部有关规定精神,对我省广播电视大学的管理体制作如下规定:一、广播电视大学是以广播电视为媒介进行教学的高等学校,实行以地方为主的三级管理体制。

它的各级机构是:省上设“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相当地级);地区、省辖市、自治州设“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地区(市、州)分校”(相当县级);县、市、区和大单位、大企业设“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工作站”;分校及工作站下设教学班。

为总结经验,指导全省电大教学,省电大可根据需要设立直属教学班。

二、广播电视大学分校及工作站属地方高等教育事业,由同级人民政府(行署)统一领导,教育管理部门主管,教学业务受省电大领导。

大单位、大企业的电大工作站在业务上受所在地方分校或工作站管理。

教学班由举办单位和所在地工作站双重管理。

三、广播电视大学各级机构的任务及职责:(一)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的任务及职责: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进行广播电视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组织能力和辅导水平,改进教学方法和管理手段,发挥广播电视教学的优势,提高教学质量。

2.根据省人民政府的规定及中央电大的有关精神,制订有关电大教学业务方面的规定和制度,对全省各级电视大学机构行使教学业务领导。

3.贯彻执行中央电大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有关规定,办好中央电大的统开专业。

4.根据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报经省教育管理部门批准,设立本省自开专业,根据专业设置决定自开课程,并编制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决定选用或组织编写教材。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定西分校班主任手册1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定西分校班主任手册1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定西分校班主任手册二00八年六月关于《班主任手册》的说明本手册是根据中央电大、奥鹏中心、甘肃电大有关文件、管理条例、规定结合本校现行实际编写,如有不明白之处请向教务处咨询。

一、报到注册电大学生学籍注册分为"入学注册"、"学期注册"和"课程注册"。

所谓“入学注册”,是指学生报名参加学习,获得有效学籍和学习资格,建立档案,获得学号的过程,即取得电大学生学籍的过程。

从获得学籍之日起,学籍可保留8年。

“入学注册”具体由学生处负责完成。

所谓“学期注册”,是指每学期开始时,每一个在册学生即获得学籍的学生还需要到班主任处办理一次注册手续,类似于一般学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到班主任处的报到。

“学期注册”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学校掌握学生学籍异动情况和安排教学。

学期注册由班主任负责,具体内容见后。

所谓“课程注册”,是指学生每学期可按自己实际情况和学习计划,自主选择注册课程(即学习的课程)、交纳学习费用的过程,目的是便于学校组织教学和考试。

“课程注册”和“学期注册”一样在班主任处办理。

班主任根据教学计划和学生的个人学习计划填写“课程注册、报考统计表”(见附表一)。

课程注册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1、开放教育虽然是实行学分制,学籍在8年内有效,学生在修课上有自主权,可以多修,也可以少修,修完规定的学分就可以毕业。

但是考虑到成人学习的工学矛盾,选课门数若超过本人选修能力,一是负担太重,二是对于学习质量也不能完全保证。

因此,一个在校生修完全部学分的时间不能低于2.5年。

另外,开放教育专科护理学专业规定学制为3年,在校时间不能低于3年。

2、教学有其自身的规律,不能违反。

学科课程之间存在一定的内在逻辑关系,前面的课程是后面课程的基础。

班主任在学生课程注册时要做好必要的指导,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尽量减少由于违反教学规律和学科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造成实际学习上的困难。

3、本科课程注册包括必修课、必修(省)、补修课、学位论文、实践课。

0-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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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文件关于开放教育双证改造专业《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甘电大教字[2010]030号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有关二级学院教务教学管理部门:中央电大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开展的“以职业人教育为核心的职业导向式技能人才培养教学改革”项目,采用“5+1”模式,即在部分开放教育专科专业中引入国家职业资格标准及相应证书资源,设置5门统设必修课程和职业技能实训课程(以下统称“证书课程”),以推进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的沟通,实现学生双证或多证毕业。

我校于2009年秋季开始启动了开放教育专科专业双证改造计划。

在开放教育专科专业双证改造计划中设置了《职业技能实训》,分为《职业技能实训(一)》、《职业技能实训(二)》两门课程,其中《职业技能实训(一)》为统设必修课程,按开放教育专科专业分别开设。

现根据中央电大精神,将各双证改造专业中的《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教学及教学管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各专业的《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内容包含所属专业其他5门证书课程的综合学习、实训练习等。

应与所属专业第一门双证课程同步开出,并贯穿“5+1”课程教学全过程。

二、各专业的《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均使用职业技能实训软件平台开展教学,实训项目、实训内容、实训要求等均在平台上发布。

与平台配套使用的文字教材《职业技能实训指导手册(含光盘)》提供职业技能实训软件平台的使用方法和相关实训辅导,光盘为学生提供登录平台的激活序列号,作为学生身份识别的依据。

三、根据《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的特点及考核管理需要,各专业的《职业技能实训(一)》课程考核要求如下:1.考核包括形成性考核与终结性考试两部分,两部分的成绩合成比例为3:7。

2.形成性考核使用光盘中的职业技能实训软件平台进行机考,根据专业不同分5个考核模块,学生可以反复做答,每个模块成绩以最终提交确认的为准。

3.所有实训模块的形成性考核都需在完成对应的实训练习后进行。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实施细则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实施细则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教学实施细则〝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运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专业〔开放本科〕教学实施细那么甘肃广播电视大学2006年春季开设的〝运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专业〔专升本〕是〝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研究课题之一,由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清华大学联合开办。

为了进一步搞好开放教育试点〝运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升本)教学工作,保证我校开放教育运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实施性教学打算的顺利实施,确保教学质量,实现专业培养目标,特依据〝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开放教育‘运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专升本〕教学实施方案〞和有关文件精神,并依照我省实际情形,制定如下专业教学实施细那么。

一、工作思路与原那么1.依照试点工作目标及要求,教学实施全过程贯彻以下工作思路:充分利用现代卫星电视网络、运算机网络、电信网络,专门是省校组建的〝电大在线〞教学平台,综合利用多种媒体教材,倡导学生自主学习为主,集体学习为辅,探究在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条件下人才培养模式的差不多框架以及相应的教学模式、治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2.为培养21世纪所需要的新型人才,教学实施全过程贯彻以下原那么:注重学生学习能力的培养,培养学生学会学习;注重培养学生应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和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差不多技能〔改变单纯传授知识的倾向〕;注重培养学生的制造性思维,注重和爱护学生的个性进展〔改变注重培养学生共性,单纯让学生同意知识的倾向〕;注重专业教学内容的综合性〔幸免追求学科系统性的倾向〕;注重加强素养教育。

二、师资配备与建设1.转变教师思想观念,明确试点工作的目的、要求。

转变教师角色位置,要改变原有的职责和工作方式,从教师为中心变为以学生为中心,从过去单向的传授知识为主改变为指导学生自主学习为主,为学生的个别化学习做好学习支持服务,学习现代远程教育理论和现代信息技术,适应现代远程开放教育的教学方式和方法。

2.鼓舞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积极参加中央电大组织的课程教师培训活动,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努力提高教师专业知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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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文件
甘电大奥字(2006)02号
关于印发《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统考”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各分校:
现将《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统考”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统考”考点遵照执行。

附:《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统考”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奥鹏管理中心
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
主题词:统考有关事项通知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奥鹏远程教育管理中心2006年3月20日印发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
“统考”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试点高校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以下简称“统考”)工作在我省顺利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统考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甘肃广播电视大学“统考”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学校“统考”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担任,组员由“统考”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组成。

第三条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在考试期间快速有效地应对统考过程中本地区发生的突发事件,凡重大突发事件由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及时上报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央电大奥鹏中心。

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突发事件,由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报当地司法机关。

第四条各考点也要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快速有效地应对考点发生的突发事件。

建立统考信息沟通机制,要求考点实行突发事件逐级报告制度。

考试期间,各级应急小组应设置值班电话、值班传真、值班网络信息实时沟通工具比如QQ群,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值班电话和值班传真必须畅通无阻。

各级应急小组成员的无线通讯工具应全天开启。

第二章突发事件
第五条本预案的突发事件分为重大事件和一般事件。

重大事件包括:
(一)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或者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

(二)由于试卷在运输、考前保管等环节发生试卷被盗、丢失、被私自拆启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试卷泄密。

(三)由于考试期间发生考生集体作弊,集体罢考,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等情况导致考点秩序混乱,管理失控。

(四)其他不可预测的重大事件。

一般事件包括:
(一)试卷启封后,发现试卷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不符,或者试卷数量与考场编排不符,或者试卷有缺页、漏印、重影、损坏等情况。

(二)考试过程中,发现试卷试卷出现明显错误。

(三)语言听力考试过程中,出现内容明显错误、语音介质放音不正常或语音设备发生故障。

(四)机(网)考过程中,考点突然停电。

(五)机(网)考过程中,考试机出现病毒和软件故障,或者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和软件故障等。

(六)其他不可预测的一般事件。

第三章应急预案
第六条统考过程中发生重大事件,考点应立即向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必要时还应向当地公安局报告,同时做好重大事件情况记录。

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向中央电大奥鹏中心汇报,协助中央电大奥鹏中心制定处理方案,并于第一时间通知考点采取措施。

第七条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者其他原因,导致试卷不能按时运抵考点,报请中央电大奥鹏中心同意后,启用备用试卷,网考办将在考前适当时间将试卷以加密电子邮件形式发至考点。

考点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试卷解密、复印,考点主考为试卷解密和复印过程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由于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或故障、考试组织和管理或者其他原因,导致
大量考生无法按时到达考点,造成考试不能正常进行。

报请中央电大奥鹏中心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以下决定:
(一)该次考试延时。

(二)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统考时,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

(三)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作废。

第八条发生重大事件第二款事件时,各相关单位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向中央电大奥鹏中心进行报告,并协助调查,根据指示督促处理方案的落实。

第九条发生重大事件第三款事件时,考点应尽力阻止事态蔓延,安抚考生情绪,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作弊、考场秩序失控、集体罢考的情况,考点首先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如果考生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并按照网考办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

如果在考试过程中发生集体闹事,围攻、冲击考点,殴打考点工作人员,损毁公共财产等情况,考点应对考生进行劝解和教育;不服从劝解,应终止该场考试,不准涉案人员离开考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警,按照网考办有关考务规定进行详细记录。

第十条统考过程中发生一般事件,考点应立即向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按照网考办有关考务规定做好情况记录。

省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同时上报中央电大奥鹏中心,通知考点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一条发生一般事件第一款事件时,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应通知考点根据实际情况启用、复印备用试卷,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第十二条发生一般事件第二款、第三款事件时,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更正通知后,应及时通知考点,考点通知相关考生;如果有考生在试卷更正前交卷,应在其试卷上需更正的题目旁边注明“更正前交卷”字样,按照网考办有关考务规定做好情况记录。

第十三条发生一般事件第四款事件时,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如果停电不影响考生考试,考试应正常进行。

如果停电影响考生考试,考点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考试正常进行。

如果属于区域大面积停电,考点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确认恢复供电时间。

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中央电大奥鹏中心的指示,做出以下决定:
(一)该次考试延时。

(二)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统考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

第十四条发生一般事件第五款事件时,考点应做好考生安抚工作。

如果考试机出现死机、掉电、病毒或软件故障,则监考教师应立即安排考生在备份机上进行考试,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补足考生因此而耽误的考试时间,同时做好情况记录。

如果局域网出现中断、病毒或软件故障等情况,考点应先安排技术人员尽力排除故障;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中央电大奥鹏中心的指示,做出以下决定:
(一)该次考试延时。

(二)保留该批学生该次考试资格,顺延至下次统考免费参加该科目考试。

第十五条发生其他不可预测的一般事件时,考点应采取必要措施,将不利因素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

第十六条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省电大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和考点全体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密切监视事态发展,随时沟通,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十七条考试期间不接待新闻单位的采访;对于涉及全国统考的各种问题以及学生的各种意见和要求,应报请有关方面进行解释和解决。

甘肃电大“统考”工作应急领导小组二OO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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