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关于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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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怎么进行鉴定

医疗损害怎么进行鉴定

医疗损害怎么进⾏鉴定如果因为医疗机构的⾏为,给患者带来医疗损害,医疗机构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是否构成医疗损害,是需要经过专门的鉴定的。

双⽅当事⼈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鉴定,那么,医疗损害怎么进⾏鉴定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医疗损害怎么进⾏鉴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发⽣医疗纠纷后,经⾏政调解,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都有权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提出申请鉴定⽅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

发⽣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体解剖,费⽤由申请鉴定⽅负责。

四、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

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同级⼈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五、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起30⽇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起⼗五⽇内,向上⼀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医疗损害条件:⼀是有错误的医疗⾏为。

⼆是造成患者损害后果损害后果是指错误的医疗⾏为给患者造成的不利益事实。

根据《民法通则》第⼀百零六条第⼆款的规定,不利益事实通常是⼈⾝伤害(包括精神损害)和财产损失。

结合对侵权⾏为法理论、《民法通则》、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对医疗⾏为的特点、患者权利等考察,可以认为,医疗⾏为造成的“⼈⾝”伤害,实质上是对患者⼈⾝权的侵害,不只是⽣命健康权受到侵害,还有亲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格尊严权、隐私权等受到的侵害,如此才符合《民法通则》中“⼈⾝”的真正含义。

三是错误的医疗⾏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必然因果关系。

四是加害⼈的主观过错。

医疗损害不以加害⼈主观过错表现形态是否属于过失为其要件,故意造成患者损害后果的同样可以构成医疗损害,如医务⼈员出于报复、泄私愤、牟取⾮法利益等⼼态,对患者造成损害后果的情形。

医疗损害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医疗损害鉴定的流程怎么走

医疗损害鉴定的流程怎么⾛发⽣医疗纠纷的,双⽅当事⼈最好及时申请医疗鉴定,这样可以化解争议,如果双⽅当事⼈要申请鉴定的,是需要按照法定的程序进⾏的,并且需要缴纳鉴定费⽤。

那么,医疗损害鉴定的流程怎么⾛呢?下⾯,店铺⼩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医疗损害鉴定的流程怎么⾛医疗事故鉴定程序:⾸先患者提出鉴定申请,委托医学会组织进⾏鉴定,医鉴办收到委托书后进⾏受理,领取医疗事故鉴定结果。

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当事⼈共同委托;卫⽣⾏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医患双⽅及卫⽣⾏政部门在委托鉴定时需提供:正式委托书;相关材料(医患双⽅共同委托时提供);医疗事故争议⾏政处理申请书复印件(卫⽣⾏政部门提供);交纳鉴定费的收据。

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通知双⽅当事⼈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术同意书、⼿术及⿇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物品和⾎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根据鉴定结果,双⽅可以可⾃⾏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另外:如果单⽅申请⼫体解剖,必须向卫⽣局提交书⾯申请书并附和死者关系的有效证件,填写⼫体解剖申请和⼫体解剖知情同意书,卫⽣局委托具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解剖(郑州市卫⽣局规定的是郑州市三院和省⼈民医院)。

双⽅也可以直接委托进⾏⼫体解剖。

医学会对以下医疗事故争议不予受理:1、当事⼈⼀⽅提出鉴定申请的;2、已由当事⼈协商解决的;3、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4、已经⼈民法院调解或判决的;5、除受公安、司法机关委托外,任何⼀⽅当事⼈已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6、因⾮法⾏医使患者⾝体健康受到损害的;7、同⼀医疗事故争议已经同级医学会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的。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

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
一、医疗事故司法鉴定流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

3、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
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4、补充鉴定
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
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
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
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5、重新鉴定
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申请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申请我国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在省、自治区分为三级,即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地区级(设区的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在直辖市分为二级,即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区县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怎么申请依照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同日起实施的配套文件《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规定,由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

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医疗事故,应当书面移交负责首次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组织首次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鉴定;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只可以向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

有以下六种情况之一的医疗事故,医学会不予受理技术鉴定: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都同意做鉴定时,可直接由医学会组织专家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当事人有一方不同意的,要求鉴定的一方可通过卫生行政部门(一般是卫生局医政处)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政处审核后认为需要做鉴定的就移交医学会;另外,法院可直接将案件中涉及的医疗事故争议委托医学会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

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

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在医疗事故发生后,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当事人一定要注意医疗事故鉴定机构的选择,那么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呢?如果你对此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下文进行具体了解。

一、医疗事故鉴定由什么机构负责《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二、怎样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发生医疗纠纷的,并且协商一致,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何种等级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赔偿数额的。

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解决医疗纠纷的,可以由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是由医疗纠纷发生地的卫生行政部门主管。

卫生行政部门下属的医学会,专门设有医学会,该委员会是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

如果是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委托鉴定的提出即可以是在医疗诉讼前的协商过程中;也可以是医疗诉讼的庭审过程中。

不过,该程序也有其特殊性,双方共同委托的,要求医疗纠纷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

在这种情况下,医学会是不接受单方委托的!也就是说如果患者及其家属单独要求做医疗事故鉴定的,当地的医学会是不会受理的。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认定和赔偿流程

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认定和赔偿流程

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认定和赔偿一、处理及认定之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第二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

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专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在特殊情况下,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需要,可以组织医患双方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者函件咨询。

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和法医有义务受聘进入专家库,并承担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

第三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引言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件,给患者带来伤害或导致死亡。

医疗事故在社会中引起了极大的关注,因此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医疗事故处理法律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法律责任、赔偿机制和司法程序等。

法律责任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根据我国《医疗事故条例》,医疗机构对发生在其内部的医疗事故承担法律责任。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和事故调查制度,及时报告和调查医疗事故,采取措施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对于发生的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及时处理,采取补救措施,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医务人员是医疗事故的主要责任主体。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条例》,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遵守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正确履行职责,保障患者安全。

医务人员在医疗事故中存在过错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赔偿机制医疗赔偿责任根据我国《医疗事故条例》,医疗机构对发生在其内部的医疗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向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费用、经济补偿和精神损失抚慰金等赔偿。

对于造成重大损害或残疾的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高额赔偿。

同时,医疗机构还应当对医疗事故进行教训总结,改进医疗质量,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医疗责任保险为了保障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利益,我国设立了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医疗责任保险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通过向保险公司支付保费,获得由保险公司承担医疗事故责任赔偿的保障。

医疗责任保险的实施可以减轻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的经济负担,促进医务人员履行职责,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司法程序诉讼程序对于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理程序按照一般民事诉讼程序进行。

当事人可以通过提供证据、开庭审理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鉴定程序在医疗事故纠纷诉讼中,鉴定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鉴定暂行办法》,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申请鉴定,由专家对医疗事故进行认定和责任划分。

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步骤

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步骤

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步骤一、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步骤(一)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6个小时)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二)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20天之前,通知双方当事人或其委托人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

双方当事人抽取专家鉴定组成员之前,要求专家回避的应说明理由(须回避的专家组成员本报8月15日曾作报道)。

(三)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

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

任何一方当事人的无故缺席、自行退席或拒绝参加鉴定,不影响鉴定的进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我国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主要有哪些呢1、第一级医疗事故鉴定我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

也就是说,如果发生医疗纠纷的地点如果是一个市辖区的,那么就是在该区的医学会负责医疗事故鉴定工作;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地点是不设区的市,或者县的,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应当就是当地的市、县的卫生局的医学会。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流程1. 申请流程的背景介绍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对发生在医疗过程中的严重不良事件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并对责任进行确定的程序。

在我国,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由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有一定的流程要求。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流程。

2. 申请流程的具体步骤步骤1: 准备申请资料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之前,申请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医疗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涉及的医疗机构和医生等信息;•医疗事故的详细描述,包括患者病情、操作过程、治疗方法等相关信息;•患者的医疗记录,包括病历、检查报告、手术记录等。

步骤2: 选择申请方式目前,医疗事故鉴定可以通过书面申请或网上申请两种方式进行。

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一种方式进行申请。

步骤3: 填写申请表格无论选择哪种申请方式,申请人都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申请表格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患者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年龄、病历号等;•医疗事故的基本情况,如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医疗机构和医生等;•医疗事故的详细描述;•相关的医疗记录。

步骤4: 提交申请材料填写完申请表格后,申请人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的鉴定机构。

如果选择书面申请,需要将申请表格、相关材料复印件等寄送给鉴定机构;如果选择网上申请,需要将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的电子版上传至鉴定机构指定的网站。

步骤5: 等待鉴定结果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需要耐心等待鉴定机构的处理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鉴定机构应在接到申请后的一定期限内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报告。

步骤6: 鉴定结果的处理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后,申请人可以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如果鉴定结果认定医疗事故,并且医疗机构或医生存在过错,申请人可以向相关部门申请医疗事故赔偿。

如果鉴定结果认定医疗机构或医生无过错,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追究责任。

3. 申请流程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时,申请人需要注意以下事项:•在填写申请表格时,要准确、清晰地描述医疗事故的基本情况和详细过程,提供充分的证据材料;•提交申请材料时,要注意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保留好材料的复印件或电子版;•在等待鉴定结果期间,保持与鉴定机构的联系,及时了解申请进展情况;•根据鉴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时,可以咨询律师或专业机构的意见,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

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流程

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对医疗事故进行认定、调查与评估的过程,旨在查明事故原因、责任归属以及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医学会作为专业组织,在医疗事故鉴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下面将介绍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的基本流程。

一、接收申请医学会接收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通常由患者、家属或相关医疗机构提交。

申请中应包含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相关医疗人员以及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二、组织鉴定组医学会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复杂程度,组织相应的鉴定组。

鉴定组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师、法医、护士等组成,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性和专业性。

三、调查取证鉴定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包括查阅病历、检查相关仪器设备、采访医护人员和目击者等。

通过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证据,为鉴定提供依据。

四、分析评估鉴定组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

首先,对事故的发生原因进行分析,包括医疗操作失误、设备故障、患者因素等。

其次,对医疗人员的责任归属进行评估,确定是否存在违反规范操作或职业操守的行为。

最后,评估事故对患者造成的损害以及可能产生的后果。

五、撰写鉴定报告鉴定组根据分析评估的结果,撰写鉴定报告。

报告应包含事故的经过、原因分析、责任归属、损害评估等内容,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和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六、鉴定结果反馈医学会将鉴定报告反馈给相关医疗机构或申请人。

医疗机构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纠正问题,改进医疗质量,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申请人可以根据鉴定结果采取法律行动或寻求赔偿。

七、监督和评估医学会在鉴定流程中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同时,医学会还可以对鉴定报告进行复核,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八、信息共享与警示医学会可以将事故鉴定结果进行匿名化处理后,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信息共享,以提醒医疗机构注意类似问题,加强质量管理和风险控制。

九、持续改进医学会应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鉴定制度,持续改进鉴定流程,提高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的时效期多长

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的时效期多长

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的时效期多长一、如何申请医疗过错鉴定听证1、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利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听证鉴定申请。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2、卫生行政部门十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审查。

收到技术鉴定术后,有意见的可以申请调查。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收到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出具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应当对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鉴定程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以组织调查,听取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

二、医疗过错鉴定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事项:(1)请求对XX医院医疗过错进行鉴定;(2)请求对申请人伤残等级进行鉴定;(3)请求对申请人继续治疗康复所需费用进行鉴定。

事实和理由:XXXX年X月X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因(写明事实经过及要求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理由,可分两段写,第一段写事实,第二段写明理由。

)今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特请求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请予批准。

此致XX人民法院三、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的时效期多长鉴定申请有时效期,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予以受理后,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51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351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1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二章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第五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其医务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置医疗服务质量监控部门或者配备专(兼)职人员,具体负责监督本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向其提供咨询服务。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第十条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

医疗鉴定流程及手续

医疗鉴定流程及手续

医疗鉴定流程及手续一、申请医疗鉴定1.患者或其家属可根据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医疗鉴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患者的身份证明、病历、诊断证明、相关照片、检验报告等资料,同时应注明鉴定的目的和要求。

申请人还需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证明和联系方式。

2.申请书应详细描述疾病的发病过程、治疗情况、医疗费用等情况,并提供相关医学证据和证明材料。

3.申请书应在医疗鉴定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4.申请书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等方式发送。

二、鉴定委员会组织鉴定1.医疗鉴定委员会接到申请书后,应按照相关规定组织专业医生对患者进行鉴定。

鉴定委员会应根据患者提供的资料,确定鉴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通知患者或其家属参与。

2.鉴定委员会应邀请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的专家参与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准确。

3.鉴定委员会应当以尽可能公正、严谨的态度对患者进行鉴定,不偏不倚地提出专业意见。

4.鉴定委员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鉴定工作,达成一致的意见,并出具书面鉴定结论。

5.在鉴定过程中,鉴定委员会应尊重患者的权利,保护患者的隐私,确保鉴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和公正。

三、出具鉴定报告1.鉴定委员会应在鉴定结束后,及时出具鉴定报告,详细说明鉴定的目的、范围、方法、过程和结论。

2.鉴定报告应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病史、诊断证明、检查报告、治疗情况、预后评估等内容,同时应明确鉴定结论及其依据。

3.鉴定报告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注明鉴定委员会的名称、章、日期等相关信息,保证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权威性。

四、申请人收取鉴定报告1.申请人应根据鉴定委员会的通知,到指定的地点领取鉴定报告。

申请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明,以便工作人员核对身份。

2.申请人领取鉴定报告时,应认真核对报告内容,如有疑问可向鉴定委员会提出。

如发现报告中有错误或遗漏,申请人应及时提出异议,鉴定委员会应及时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

3.鉴定报告一经领取,申请人即视为对鉴定结果表示接受,除非有特殊情况,否则不得撤销。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以及费用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以及费用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以及费用
流程:
1.接到申请:一般情况下,医疗事故鉴定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向鉴定机构申请,包括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和其他证据材料。

2.确定鉴定范围:鉴定机构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确认鉴定事故的范围和对象,如鉴定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等。

3.现场勘查和调查:鉴定机构可能会进行现场勘查或调查,收集相关的证据和信息,包括调阅病例资料、询问当事人及目击者等。

4.鉴定报告编制:鉴定机构会根据收集到的证据和信息,编制鉴定报告,包括对医疗事故的认定、原因分析、责任划分等内容。

5.鉴定结果通知:鉴定机构将鉴定结果通知申请人或相关当事人,包括鉴定结论和相关的处置建议。

6.救济和赔偿:根据鉴定结果,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寻求相应的救济和赔偿,包括向医疗机构进行索赔或提起诉讼等。

费用:
1.鉴定费:包括鉴定机构为进行鉴定所收取的费用,这一部分费用可能由申请人根据鉴定机构的规定进行预付或结算。

2.相关材料复印费用: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的医疗记录和其他证据材料,这些材料可能需要进行复印和整理,相关费用由申请人承担。

3.劳务费:如鉴定机构需要进行现场勘查或调查,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劳务费用,包括人员费用、交通费用等,这部分费用由申请人支付。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及费用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及费用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及费用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手续及费用
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一)病员家属要求追究医疗责任时,首先向医疗单位的医务处(科)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的书面申请,由医疗单位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讨论,并出具书面结论。

(二)病员或其家属对医疗单位结论不服的`,可以向相应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三)医疗事故或事件鉴定申请,限于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申请。

(四)对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五)对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十五天内向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复查。

(六)省医疗事物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如对结论不服,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手续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填写“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
(二)提交有关资料;
(三)按规定预付鉴定费。

鉴定后,若属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单位支付;不属医疗事故的,由病员或家属支付。

三、医疗事故鉴定费用
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医疗纠纷起诉前鉴定

医疗纠纷起诉前鉴定

医疗纠纷起诉前鉴定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医疗纠纷诉讼一定要经过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并非医疗纠纷诉讼的前置程序。

一般的说,患者只要有证据证明自己或已死亡的亲属接受过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损害赔偿,人民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

在生活中,医疗纠纷时有发生,通常情况下引发医疗纠纷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医院在对患者进行治疗过程中出现无法避免的医疗事故。

一旦出现这种医疗纠纷又无法协商解决的情况下。

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护自身权益,而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当然人应该先做▲医疗纠纷起诉前鉴定。

▲一、患者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提供的资料1、提起鉴定当事人的身份证明;2、病历资料:由患者保管门急诊病历的,患者应当提供所有门急诊病历资料;住院患者应当提供就诊及出院证明等资料。

▲二、医疗机构应当提供的资料1、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2、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3、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4、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这些物品、实物作出的检验报告;5、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医疗事故技术鉴流程1、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2、医学会受理鉴定委托。

3、由申请一方或双方交纳鉴定费。

4、医学会通知双方提交陈述书、答辩书及鉴定所需材料。

5、查看相关专科专家名录并选出需回避的专家。

6、对双方认可的专家随机编号,由医患双方及医学会随机抽号组成专家鉴定组。

7、召开鉴定会,医患双方按先患方后医方的顺序各陈述(答辩)15分钟、专家提问、退庭。

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鉴定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医疗行为中出现的不良后果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并确定是否存在医疗事故的过程。

医疗事故鉴定通常由相关的法律机构或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负责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一般由相关当事方承担。

1.接受委托:当医疗事故发生后,相关当事方可以向医疗事故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

通常情况下,由被害人或其家属向鉴定机构提出申请。

2.确认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会收到鉴定申请后,进行初步筛查,确认申请是否符合鉴定的条件和范围。

3.鉴定委托: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在确认申请合格后,会与相关当事方签订鉴定委托协议,明确鉴定的范围、要求和费用等事项。

4.信息收集:鉴定机构会收集相关的医疗记录、诊断报告、手术记录等相关资料,以及相关证人的证言,确保有充分的证据进行鉴定。

5.医学评估:鉴定机构会由专业的医学人员对相关医疗行为进行科学客观的评估,判断医疗行为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6.结果鉴定:鉴定机构根据医学评估的结果,对医疗事故的性质进行鉴定,判断是否存在医疗事故,并对医疗事故的责任进行评定。

7.鉴定报告:鉴定机构会向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出具鉴定报告,报告中会详细说明鉴定过程、结果和相关依据,从法律和科学的角度给出专业的评价和意见。

8.法律救济:在获得鉴定报告后,相关当事方可以根据鉴定结果,提出法律救济的要求,寻求医疗事故的追责和赔偿。

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一般由委托方承担,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费用:1.申请费用:申请鉴定时需要支付的一定费用,用于对鉴定申请进行初步筛查和确认。

2.鉴定费用:鉴定机构根据鉴定的范围、复杂程度和所需的专业人员等,收取一定的鉴定费用,用于支付鉴定过程中的人力、物力和技术支持等费用。

3.证人费用:如果需要对相关证人进行传唤和询问,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证人费用,用于支付证人的出庭费和交通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医疗事故鉴定的费用并没有统一的标准,会随着鉴定机构的不同、地区的不同以及鉴定的复杂程度而变化。

医疗事故怎么鉴定,鉴定注意事项详情

医疗事故怎么鉴定,鉴定注意事项详情

医疗事故怎么鉴定,鉴定注意事项详情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

医疗事故怎么鉴定1、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

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

2、那些当事人和机构可以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法院委托;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3)患者本人;4)死亡患者的近亲属,顺序为:①配偶②子女、父母③兄弟姐妹;5)医疗机构3、哪些情况下医学会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1)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医学会提出鉴定申请的;2)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其中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医学会已经受理的;3)医疗事故争议已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或判决的;4)当事人已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司法机关委托的除外);5)非法行医造成患者身体健康损害的;6)卫生部规定的其他情形。

4、上海地区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多少?区(县)级医疗事故鉴定费为2500元,省、直辖市级为3000元。

5、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由谁预缴付?1)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预先缴纳鉴定费;2)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对需要移交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4)法院首次委托鉴定的,由医疗机构缴付;5)对首次鉴定不服,再次申请鉴定的,由申请再次鉴定人缴付;6)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当事人支付。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

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医疗事故出现后,要求赔偿的前提是医疗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是什么?怎么才能正确的实施医疗事故鉴定?本文为您详细解答。

一、委托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

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补充鉴定符合《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指定原鉴定人进行,也可以指派其他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进行,补充鉴定文书是原鉴定文书的组成部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五、重新鉴定对重新鉴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要求委托人提供与原鉴定材料相同的材料。

重新鉴定仍在原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不能由原鉴定人承办重新鉴定的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重新鉴定:(1)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超越司法鉴定业务范围或者执业类别进行鉴定的;(2)送鉴的材料虚假或者失实的;(3)原鉴定使用的标准、方法或者仪器设备不当,导致原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的;(4)原鉴定结论与其他证据有矛盾的;(5)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6)原司法鉴定人因过错出具错误鉴定结论的;六、复核鉴定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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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关于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现代社会经济在不断的发展,科教文卫事业也随之进步,人们更加关注自身的健康问题,有的时候在治病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医疗事故,患者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就需要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也需要在一定的期限内提出,那么▲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呢?下面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一、医疗事故鉴定定义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的活动。

▲二、如何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一)申办范围
患者及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
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均可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二)提交材料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时,应提交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和身份证明,以及鉴定过程中所需的其它材料。

▲(三)申办程序
患者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1、患者及家属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医患双方直接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申请鉴定。

3、医患双方中的任一方提出鉴定要求,要向医疗机构所在辖区的区(市)卫生局提出申请,由区(市)卫生局受理,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4、医疗事故争议中患者死亡或可能为二级以上医疗事故的,当事人要直接向市卫生局提出鉴定申请,由市卫生局委托医学会进行鉴定。

5、患者或医疗单位对市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收到鉴定书15日内向省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

(四)有关问题非法行医、游医药贩等其执业行为不受法律保护,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范围,卫生行政部门将坚决予以取缔,受害人可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医疗事故原则上应由当事的医疗单位与患者及其家属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协商处理。

发生争议时,才提请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患者在平时生活中如果遇到医疗事故就需要了解▲怎么申请医疗事故鉴定,首先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范围是患者及其家人认为在医疗过程中医院或者医护人员给自己造成了损害,其次申请是向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提出的,最后提出申请的期限是自知道或者应该知道之日起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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