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行业协会章程的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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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

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

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以下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二、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管理制度示范文本~旨在为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内部管理制度提供范例。

三、行业协会,商会,制定制度时~在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修改补充。

四、“, ,”内文字为可选择内容~“〖〗”内文字为制定要求。

广东省行业协会,商会,民主选举制度第一条为规范本会的选举工作~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依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会选举工作~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监督。

第三条本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需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只设立会员大会的~需经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的~需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会员,或会员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只设立会员大会的~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会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设立会员代表大会的~理事人数原则上为会员代表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本会理事人数达50名以上时~可从理事中选举产生常务理事~组成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人数原则上为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本会换届选举工作~由上一届理事会负责。

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由上一届理事会广泛征求各会员单位,或会员代表单位,意见~在充分酝酿协商基础上~由上一届理事会理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产生。

若上一届理事会未能按规定产生新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理事、监事候选人~则应在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由上一届理事会~以无记名投票的形式直接推选候选人。

有30名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联名荐举~可获得候选人资格。

第五条本会选举采用等额选举,或差额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章程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章程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英文名:Federation of NGOs of GuangDong Province 英文缩写:FNGP)。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由我省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热心支持社会组织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志愿组成的全省性、联合性、枢纽型、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大体原那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社会组织治理的法规政策;全心全意为社会组织效劳,组织、和谐、联络、团结全省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从事社会组织治理工作的专家、学者、负责人,和热心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士,保护社会组织的权益,反映社会组织的诉求,增强社会组织的交流,提高社会组织的能力,扩大社会组织的阻碍,增进社会组织的进展,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踊跃作用。

第四条本会同意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治理。

第五条本会的居处在广东省广州市越华路118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社会组织治理的政策、法规;开展社会组织进展与发挥作用的调查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社会组织治理的政策、法规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二)经政府部门授权委托,履行以下职能:一、全省性社会集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审核;二、全省性社会集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到期换证工作;3、全省性社会集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审核备案;4、全省性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认定初审;五、社会组织品级评估的和谐和效劳工作;六、全省性社会组织档案治理工作;7、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八、社会组织信息公动工作;九、其他授权委托的职能。

(三)组织社会组织开展有关咨询、交流、研讨、考察等活动,增进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

(四)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和谐会员关系,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本

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本

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2018年版)<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适用于脱钩后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

二、此文本旨在为行业协会商会类的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行业协会商会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内文字为制定要求及相关说明。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

〖包括英文译名、缩写;名称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不使用已由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本章程中可以使用“本团体”或“本会”,但前后表述应当一致。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

〖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行业性;全省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

〖福建省或市县等区域〗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

〖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第四条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须载明:具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可列出具体单位〗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负责人包括〖备注:负责人包括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监事长。

〗第六条本会的住所是。

〖福建省××市(区、县)××路××号〗本会的网址是:。

〖可选项〗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须具体、明确〗:(一);(二);(三);()…………………………。

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的会员为〖可填写: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九条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一)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二)在本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2022版)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2022版)

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适用于完成脱钩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备注:本章程中可以统一使用“本团体”或者“本会”作为指代词,前后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总则可选项】国”,跨省级行政区域的行业协会商会应当填写规范的行政区划名称】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精神,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三条本会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主要的行业管理部门,且需在申请章程修改核准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同意作为行业管理部门的文件;如暂不能明确行业管理部门,可不写】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工作机构、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主席等)、副理事长(副会长、副主席等)、秘书长。

本章程示范文本中统一使用理事长、副理事长。

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负责人职务,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业务范围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等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的会员为。

【可填写: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本会不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加入本会。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三)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由本会理事会或其授权的机构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的章程和各项规定;(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按规定交纳会费;(四)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五)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第十二条会员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给予下列处分:【以下为可选项】(一)警告;(二)通报批评;(三)暂停行使会员权利;(四)除名;……第十三条会员退会须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第一章 - 总则第一条 - 名称本协会正式名称为"[行业协会名称]"(以下简称"本协会")。

第二条 - 宗旨本协会的宗旨是:- 维护行业内企业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提供专业支持和服务。

第二章 - 组织结构第三条 - 会员本协会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荣誉会员。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参与协会决策和选举;- 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和培训。

第四条 - 理事会本协会设立理事会。

理事会由会员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 - 会长本协会设立会长一职,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会长负责协会的整体领导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 秘书处本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行政工作和会员管理。

第三章 - 会员权益和义务第七条 -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以下权益:- 参与协会的活动和会议;- 提出意见和建议;- 获得协会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支持。

第八条 - 会员义务会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遵守协会章程和规定;- 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和工作;- 维护行业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 - 资金和财务管理第九条 - 资金来源本协会的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 会员的会费和捐款;- 政府和其他机构的资助和支持;- 组织活动的收入。

第十条 - 财务管理本协会设立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第五章 - 修改和解散第十一条 - 修改章程如有必要修改本章程,需经过理事会的审议和会员的表决,得到多数会员的同意后方可生效。

第十二条 - 解散协会如有必要解散本协会,需经过理事会的决定,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会员的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六章 - 附则第十三条 - 其他事项本章程未尽事宜,由理事会决定并报会员大会备案。

结束语本协会章程为示范文本,具体章程内容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而不局限于本文所示内容。

以上为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仅供参考。

具体章程内容的制定和修改应遵循法律法规及协会发展的实际需求。

全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试行

全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试行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试行)(适用于脱钩后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名称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是由自愿结成的全省性、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

【全省性社团填写“全省”;区域性社团填写行政区域名称】【本章程中可以使用“本团体”或“本会”,但前后表述应当一致;区域性行业协会商会参照本章程示范文本制定章程。

】第二条本会的宗旨是:。

本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

第三条本会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有关规定建立党的组织,承担保证政治方向、团结凝聚群众、推动事业发展、建设先进文化、服务人才成长、加强自身建设等职责。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江西省民政厅,党建领导机关是。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领导机关、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本会负责人包括【备注:负责人包括理事长(会长、主席等)、副理事长(副会长、副主席等)、秘书长。

本章程使用理事长、副理事长,请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并保持章程全文表述一致】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设在。

【填写省级行政区划名称即可】本会的网址:。

【可选项】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内容必须具体、明确】:(一);(二);(三);……业务范围中属于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须经批准的事项,依法经批准后开展。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本会的会员为【可填写: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第八条拥护本会章程,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本会:(一);范文范例指导学习(二);(三);……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名以上会员介绍;【可选项】(三)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包括:1. ;2. ;3. ;……(四)由【可填写: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授权的机构】讨论通过;……()由本会颁发会员证,并予以公告。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对本会工作的知情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三)参加本会活动并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退会自由。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章程的示范文本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章程的示范文本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团体章程的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粤发〔2012〕7号)、《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的指导意见》(粤民发〔2015〕70号)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旨在为社会团体(行业协会类社会团体除外)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内文字为填写说明,“()”内文字为可选项。

四、示范文本自2016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

〖社会团体名称应与其宗旨、业务范围、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相一致,依次由三方面构成:行政区域的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会团体性质的标识。

专业性社团一般称协会;学术性社团一般称学会、研究会;联合性社团一般称联合会、促进会、商会、校友会。

〗- 1 - / 26第二条本会是由〖组成人员、单位等〗自愿组成的(学术性、联合性、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

〖宗旨应当充分体现成立社团的目的,并与社团名称的内在涵义相一致,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全称,指(省/市/县)民政(厅/局)〗,业务指导单位是广东省(省/市/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指导单位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适用于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全称,指(省/市/县)民政(厅/局)〗,本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全称〗。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以及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适用于非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第五条本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本会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是本会的组成部分,不具有法人资格,不得另行制订章程,在授权的范围内发展会员、开展活动,法律责任由本会承担。

行业协会章程制式模板

行业协会章程制式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本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协会名称为:(协会名称),英文名称为:(Association Name),缩写为:(Abbreviation)。

第三条本协会是由从事(行业名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

第四条本协会的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维护行业利益,推动行业技术进步,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公平竞争,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

第五条本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为:(主管单位名称),接受其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本协会的住所设于:(协会住所)。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协会的合并、分立、终止事宜;(五)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会员大会每届(届数)举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第九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理事会由(理事人数)名理事组成,其中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秘书长一名。

第十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三)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四)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五)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六)决定其他应由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第十二条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由秘书长主持。

秘书处设(部门数量)个部门,分别负责协会的各项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十三条本协会的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十四条会员的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批准;(三)缴纳会费;(四)由理事会颁发会员证。

第十五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二)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三)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四)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

行业协会章程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说明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省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6〕57号等法规政策,制订此章程范本;二、此章程范本,旨在为行业协会制订章程提供范例;行业协会制订章程,应包括此章程范本涉及的全部内容,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内容作适当的补充和细化;行文可作适当的调整;三、中的文字为制定要求,不写入正式的章程文本;中的文字在不表示序号的情况下为可选择项,两者选其一;“×××”表示为空白处,可自行使用文字填充;四、行业协会制订章程,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五、行业协会据此范本制订的章程,须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方能生效;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经核准的章程为据进行监督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内部管理,规范本会运作,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制订本章程;第二条本会的名称为××××××行业协会名称形式一般为“行政区划+业务领域+后缀”,后缀使用“行业协会”或“行业商会”字样;,简称为×××;本会英文译名为××××××,缩写为×××;第三条本会是依法由×××行政区划,如浙江省境内从事×××行业的企业、个体工商业者及相关经济组织为实现共同意愿而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第四条本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行政机关名称的业务指导和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厅局监督管理;第五条本会住所设在浙江省××市××县协会住所宜仅写到县、市为止;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宗旨是:××××××××××,××××××××××××××,××××××××××××;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的基本原则,不危害国家统一、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尊重社会道德,维护公序良俗;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是表述必须明确、具体:一××××××××××××;二××××××××××××;三××××××××××××;……××××××××××××;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省市、县、区境内从事×××行业的企业、个体工商业者及相关经济组织,可自愿申请加入本会,成为本会会员;本会仅在×××境内发展会员,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入会申请;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属本行业的企业、事业、科研、社团等组织;三有加入本会、为行业服务的意愿;……××××××××××××;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理事会发给会员证;第十一条会员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一律平等;第十二条会员充分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会活动;二选举和被选举权、表决权;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第十三条会员应自觉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决议;三维护本会合法权益;四按规定交纳会费;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资料;……××××××××××××;第十四条本会会员不得利用在经营规模、市场份额等方面的优势,侵害其他会员和相关经济活动主体的合法权益;第十五条会员退会,应当及时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件;拒不交回的,由本会宣告作废;未经许可,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连续一年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经理事会确认,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第十六条会员存在违反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提出批评教育;批评教育无效,或情节严重的,经理事会提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取消其会员资格;第十七条本会建立完整的会员名册,并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八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会员代表组成,其议事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员总数不足200个的设会员大会,逾200个的设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数应在会员总数的1/5—1/3之间;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决定和调整本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三制定会员代表产生办法未设会员代表大会的,不列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选举办法,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及选举和罢免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秘书长由理事会聘任的,不列入、监事长未设监事会的,不列入;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制定和修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管理办法;六听取和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财务报告和其他专项报告;七受理会员的投诉和意见、建议,改变或撤销理事会的不当决定;八决定本会的解散、分立、合并和终止等事宜;××××××××××××;……决定其他重大事宜;第十九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经半数以上理事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会员会员代表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第二十条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不得来自同一单位;秘书长为专职;第二十上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决议须经会员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但对第十八条第一、三、六、八事项作出决议,应当经会员或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第二十二条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最长不超过5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1年;第二十三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第二十四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决定秘书长的聘任或解聘秘书长选举产生的,此项不列入;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会员的吸收;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七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或解聘;八领导本会各机构开展工作;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决定其他重大事项;第二十五条理事会组成人员应为奇数,理事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会员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理事可连选连任;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全体理事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秘书长列席理事会;此款适用于聘任的秘书长第二十六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决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第二十七条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可连选连任;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第二十四条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常务理事数为奇数,总数最多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1/3;理事总数超过50个的,可设立常务理事会;行业协会不设常务理事会的,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二十九条不列入第二十八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常务理事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第二十九条常务理事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秘书长列席常务理事会;此款适用于聘任的秘书长第三十条本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较好;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其中秘书长为专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三十条本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第三十二条本会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聘任的秘书长不受限,不列入任期×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情况特殊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第三十三条理事长会长为本会法定代表人;因情况特殊需由副理事长副会长、秘书长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应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担任;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团的法定代表人;第三十四条理事长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召集和主持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未设常务理事会的,不列入;下同;二督促检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四提名秘书长聘任人选,提交理事会决定秘书长为选举产生的,此款不列入;五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三十五条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本会开展日常业务活动,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协调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三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定;四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处理其他日常事务;第三十六条本会设监事×名监事会,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理事不得兼任监事;监事由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监事数3名以上的,应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年度工作;二监督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选举、罢免;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履行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三检查本会财务和会计资料,向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以及税务、财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四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遵守法律和章程,有权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提出质询和建议;当理事长会长、副理事长副会长、理事和秘书长等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本会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或政府部门报告;监事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协会章程,接受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领导,切实履行职责;第三十七条本会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所议事项均作会议纪要,并向全体会员公告;未作纪要并公告的,视为无效;第五章资产管理、使用原则第三十八条本会经费来源:一会费;二捐赠;三政府资助;四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五利息;××××××××××××;……其他合法收入;本会各项收入的情况,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和财政、税务部门的监督;第三十九条会费按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制定的标准收取;会费标准并报同级财政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第四十条本会依法接受社会捐赠,并按捐赠人意愿使用捐赠财物;捐赠人可向本会查询有关财物的管理、使用情况;第四十一条本会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本会的任何管理人员、工作人员和会员均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第四十二条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及国家关于会计制度的其他规定,依法进行会计核算;本会严格会计监管,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第四十三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四十四条本会的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资产来源属于国家拨款和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审计机构的监督,并将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第四十五条本会理事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财务审计;第四十六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其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等由理事会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本会与聘用人员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第六章章程的修改程序第四十七条对本会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提交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四十八条本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第四十九条本会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第五十条本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第五十一条本会终止前,须在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除清算外的其它活动;第五十二条本会在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经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本会即行终止;第五十三条本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第八章附则第五十四条本章程经×年×月×日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第五十五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本会理事会;第五十六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民政厅局核准之日起生效;。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行业协会章程的示范文本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行业协会章程的示范文本

(广东省民政厅 2022 年 3 月 28 日以粤民函〔2022〕507 号发布自 2022 年 5 月 1日起施行)说明一、根据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行业协会章程的示范文本,三、“〖〗”内文字为填写说明,“()”内文字为可选项。

四、此示范文本自 2022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有效期 5 年。

本会的名称 (包括英文译名、缩写) 〖行业协会的命名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行业协会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省性的行业协会冠以“广东省”、“广东”字样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过省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地方性的行业协会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广东省”、“广东”等字样。

行业协会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者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本会的性质〖必须载明:组成的单位;行业性;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本会登记管理机关为(省/市/县)民政(厅/局)。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 (省/市/县) 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载明具体登记管理机关〗。

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或者×市、×县)。

本会的住所〖载明广东省×市×区(县)〗。

本会的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行业协会应当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根据需要可以从事下列活动(可根据协会实际适当删减):(一)组织市场开辟,发布市场信息,编辑专业刊物,开展行业调查、评估论证、培训、交流、咨询、展览展销等服务;(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三) 代表行业内相关经济组织提出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及其部门完成相关调查,组织协调行业企业参预反倾销的应诉活动;(四)接受与本行业利益有关的决策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五)参预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六)参预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七) 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八)组织会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九) 开展行业协会宗旨允许的业务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

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3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业协会的组织和行为,维护行业协会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协会发展,发挥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行业协会的成立、活动以及对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行业协会是指从事相同性质经济活动的经济组织,为维护共同的合法经济利益而自愿组织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行业协会的权利。

第五条行业协会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依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活动。

第六条行业协会的宗旨是为会员提供服务,维护行业、会员的合法权益和共同经济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发挥其促进社会公共利益的作用。

第七条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行业协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行业协会进行相关业务指导。

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扶持和促进行业协会的发展,支持其依法独立开展活动。

第二章成立、变更和注销第九条行业协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成立,一或者按照产品类型、经营方式、经营环节及服务类型成立,但名称不得相同。

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成立行业协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有五十个以上的同行业经济组织申请入会;(二)有规范的名称,标明所属行业和活动地域;(三)有固定的住所、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章程;(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注册资金不少于三万元;(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第十一条申请成立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当先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筹备申请。

申请筹备成立行业协会必须有八个以上的发起人。

发起人必须是持有营业执照、有连续两年以上良好经营记录的经济组织。

申请筹备行业协会,发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文件材料:(一)申请书;(二)发起人的基本情况、营业执照和经营情况证明;(三)章程草案。

行业协会章程

行业协会章程

本会的名称是“行业协会”,英文名称是,缩写。

本会是由从事服务相关的企事业单位以及相关的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的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法人。

本会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守中国新闻媒体的职业道德规范以及社会道德风尚,维护网络视听媒体经营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加强行业自律,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发挥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服务。

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业务主管单位是管理局。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

本会的住所设在市。

本会的主要任务1、组织和推动本行业学习国家有关管理法规、政策,坚持与时俱进,开辟创新,不断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2、不断加强法制建设,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和健全行业的行约、行规,严格行业自律工作,并提供法律法规咨询服务;3、向政府反映会员单位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视听媒体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4、组织网络视听媒体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各项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学术研究与业务交流,促进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5 、加强与国外、兄弟省市相关行业的业务交流,增进往来,促进合作;6 、协调本行业各企事业单位之间的业务关系,调解纠纷,促进本行业的共同发展;7、抵制盗版,并在会员单位的委托下,开展有关版权保护工作;8、开展本行业内及从业单位间的节目交流及技术交流;9、为促进网络视听节目媒体行业的发展,组织举办有关网络视听媒体研讨会、市场推广活动及市场调查活动;10 、承担政府管理部门委托的相关事项。

本协会的业务范围本会的活动原则1、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盈利性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2、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伤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3、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本会由单位会员组成。

申请加入本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承认协会章程,接受指导并履行义务2、自愿加入本会;3 、遵纪守法,在本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4 、单位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行业协会章程:规定行业协会组织、活动和管理的规则

行业协会章程:规定行业协会组织、活动和管理的规则

行业协会章程:规定行业协会组织、活动和管理的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业协会组织、活动和管理,提高行业协会的服务水平和影响力,促进行业的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各类行业协会的组织、活动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科技、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协会。

第三条:行业协会的组织形式可以是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等法律形式。

第四条:行业协会的宗旨是团结行业内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加强行业间的交流与合作,推动行业的共同进步。

第五条:行业协会的任务是为会员单位提供服务,代表会员单位维护合法权益,开展各类活动,促进行业的繁荣发展。

第六条:行业协会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七条:行业协会的会员是行业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经营企业、科研机构、高校、个人创业者等。

第八条:会员应当遵守行业协会的章程和规定,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九条:会员享有参与协会决策、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权利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享受协会提供的各类服务。

第十条:会员应当按照协会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会费,定期参加会员大会,并遵守协会的各项规定。

第三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行业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协会会长和若干名理事组成,会长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发展战略、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并监督协会的运行和活动。

第十四条:行业协会设立秘书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执行理事会的决策。

第十五条:秘书处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会员管理、活动组织、财务管理、宣传推广等。

第四章:活动规划第十六条:行业协会应当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如学术研讨会、行业论坛、培训班等,以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七条:行业协会可以与国内外其他协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开展合作项目和交流活动。

行业协会章程 完整版

行业协会章程 完整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行业协会章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月<说明>一、根据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适用于脱钩后和直接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

二、此文本旨在为行业协会商会类的社会团体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行业协会商会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四、〖__________________〗内文字为制定要求及相关说明。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

〖包括英文译名、缩写;名称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不使用已由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本章程中可以使用“本团体”或“本会”,但前后表述应当一致。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

〖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行业性;全省性或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本会会员分布和活动地域为。

〖福建省或市县等区域〗第三条本会的宗旨是。

〖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自觉加强诚信自律建设〗第四条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须载明:具体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可列出具体单位〗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负责人包括〖备注:负责人包括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和监事长。

〗第六条本会的住所是。

〖福建省××市(区、县)××路××号〗本会的网址是:。

〖可选项〗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七条本会的业务范围〖须具体、明确〗:(一);(二);(三)。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章程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章程

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章程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名称: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英文名:Federation of NGOs of GuangDong Province英文缩写:FNGP)。

第二条本会的性质是:由我省依法成立的社会组织、热心支持社会组织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自愿组成的全省性、联合性、枢纽型、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宗旨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宣传党和国家关于社会组织管理的法规政策;全心全意为社会组织服务,组织、协调、联络、团结全省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从事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的专家、学者、负责人,以及热心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士,维护社会组织的权益,反映社会组织的诉求,加强社会组织的交流,提高社会组织的能力,扩大社会组织的影响,促进社会组织的发展,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建设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

第四条本会接受广东省民政厅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在广东省广州市越华路118号。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政策、法规;开展社会组织发展与发挥作用的调查研究,为政府部门制定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政策、法规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二)经政府部门授权委托,履行以下职能:1、全省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审核;2、全省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到期换证工作;3、全省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审核备案;4、全省性社会组织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和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认定初审;5、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的协调和服务工作;6、全省性社会组织档案管理工作;7、社会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8、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工作;9、其他授权委托的职能。

(三)组织社会组织开展有关咨询、交流、研讨、考察等活动,促进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

(四)向政府部门反映会员的愿望和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修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粤民规字〔2021〕4号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修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粤民规字〔2021〕4号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修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正文: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修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粤民规字〔2021〕4号
各地级以上市民政局、各全省基金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20〕6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民法典涉及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民政厅决定对《广东省基金会章程示范文本》(粤民规字〔2020〕8号)中的部分内容予以修订:将文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广东省民政厅
2021年5月8日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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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行业协会章程的示范文本说明一、根据《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此章程示范文本。

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行业协会章程的示范文本,旨在为广东省行业协会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三、“〖〗”内文字为填写说明,“()”内文字为可选项。

四、此示范文本自年月日起施行,有效期年。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的名称(包括英文译名、缩写)〖行业协会的命名应当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广东省行业协会条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行业协会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

全省性的行业协会冠以“广东省”、“广东”字样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过省级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地方性的行业协会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冠以“广东省”、“广东”等字样。

行业协会的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登记管理机关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第二条本会的性质〖必须载明:组成的单位;行业性;地方性;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第三条本会登记管理机关为(省市县)民政(厅局)。

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载明具体登记管理机关〗第四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或市、县)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载明广东省市区(县)〗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本会的宗旨〖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第七条行业协会应当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职能作用,根据需要可以从事下列活动(可根据协会实际适当删减):(一)组织市场开拓,发布市场信息,编辑专业刊物,开展行业调查、评估论证、培训、交流、咨询、展览展销等服务;(二)协调会员之间、会员与非会员之间、会员与消费者之间涉及经营活动的争议;(三)代表行业内相关经济组织提出反倾销调查、反补贴调查或者采取保障措施的申请,协助政府及其部门完成相关调查,组织协调行业企业参与反倾销的应诉活动;(四)接受与本行业利益有关的决策论证咨询,提出相关建议,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五)参与行业性集体谈判,提出涉及会员和行业利益的意见和建议;(六)参与制定有关行业标准,建立规范行业和会员行为的机制;(七)加强会员和行业自律,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会员和行业公平竞争;(八)组织会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九)开展行业协会宗旨允许的业务和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第八条本会的会员为本省(市、区)从事行业的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只设单位会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三)在本行业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应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参加本会活动、接受本会提供的服务;(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三)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会工作的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会章程;(二)执行本会的决议;(三)按规定交纳会费;(四)维护本会及本行业的合法权益;(五)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六)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三条会员交纳会费的标准〖会费标准的额度应当明确,不得具有浮动性〗:(一)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元;(二)副会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元;(三)监事长单位每年交纳会费元;(四)常务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元;(五)理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元;(六)监事单位每年交纳会费元;(七)一般会员单位每年交纳会费元。

第十四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会,并交回会员证。

拒不交回的,由本会宣告作废。

会员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经理事会确认,本会取消其会员资格。

第十五条会员如不遵守本会章程,将由本会提出批评、教育;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第十六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

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由全体会员(会员代表)组成,其议事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会员数量超过个的,可以一定比例在会员中选举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代行会员大会职权。

如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应以民主的方式产生,资格条件和产生办法等应由理事会依据章程制定;会员代表不能少于全体会员的。

换届会议应以会员大会形式召开〗。

第十七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本会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的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二)选举或者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监事;(三)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监事)的年度工作报告、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四)制定、修改会费缴纳标准;(五)审议理事会对会员除名的提议;(六)对本会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七)改变或者撤销理事会不适当的决定;(八)制订或修改章程、组织机构的选举办法;(九)决定终止事宜;(十)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八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年〖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届最长不超过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年。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理事会认为有必要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会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九条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必须有全体会员(或会员代表)的以上出席,其决议须经全体会员(会员代表)的过半数以上通过。

会员(或会员代表)可以委托其他会员(或会员代表)作为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应当出示授权委托书,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纪要,并向会员公告。

第二十条本会设理事会。

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理事组成。

理事会为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依照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本会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

理事会组成人员一般为奇数,理事人数最多不得超过会员(会员代表)数的。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筹备和召集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二)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并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三)决定本会具体的工作业务;(四)拟定本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变更、解散和清算等事项的方案;(五)制定本会增加注册资金的方案;(六)决定本会各内部机构的设置,并领导本会内部各机构开展工作;(七)决定新申请人的入会和对会员的处分,提议对会员的除名;(八)聘任或者解聘聘任制秘书长,决定本会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秘书长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副秘书长和本会办事机构、代表机构主要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九)制订本会内部管理制度;(十)本会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理事会须有过半数的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全体理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重大事项须无记名投票表决〗。

理事会会议,应由理事本人出席。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理事会应当对决议形成会议纪要,并向全体理事公告。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召集和主持,也可由会长委托副会长或秘书长召集和主持。

以上理事可以提议召开理事会临时会议。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人数在人以上的,根据需要可从理事中选举常务理事,设立常务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选任制)、常务理事组成。

常务理事人数为理事人数的。

常务理事会在理事会闭会期间,经理事会授权可以行使本章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九项职权。

第二十五条常务理事会至少三个月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常务理事会须有半数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有全体常务理事过半数以上通过。

常务理事会会议,应由常务理事本人出席。

常务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常务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事项。

常务理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会议记录。

第二十六条本会设监事会,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监事会设监事长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监事长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适用于设监事会的行业协会,监事人数须在人以上。

〗本会设监事名,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一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适用于只设监事的行业协会〗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长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七条本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监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二)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最高任职年龄不得超过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八条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

会长为本会的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鼓励采取差额选举方式产生负责人)第二十九条本会的秘书长为专职,采用聘任制(或选任制),秘书长和会长不能在同一企业中产生。

会长不得兼任秘书长。

〖如选任制的,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享有对其的选举或者罢免权,列入第十七条(二)中。

如聘任制,理事会享有对其聘任权,列入第二十一条(八)中〗。

第三十条本会会长、副会长、选任制秘书长每届任期年〖每届不得超过年〗,会长、选任制秘书长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三十一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会议;(二)检查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

第三十二条本会副会长、秘书长在会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秘书长对理事会负责。

秘书长为专职,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二)组织制定、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预算、决定;(三)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开展工作;(四)提名副秘书长以及各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主要负责人,交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决定;(五)提名办事机构、代表机构、实体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的聘用或解聘,报会长办公会议批准;(六)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秘书长出席(或列席)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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