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房地产的政策定位2
2024年昆明市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
2024年昆明市房地产市场调查报告1. 背景介绍昆明市是中国西南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之一,也是云南省的省会。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也呈现出蓬勃的发展势头。
本报告将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查和分析,以了解当前市场情况。
2. 市场概况2.1 市场规模根据统计数据,截至2020年底,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规模达到X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X%。
这表明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在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2.2 供需关系目前,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呈现供需紧张的状态。
供应量没有跟上需求的增长速度,导致房价持续上涨。
尤其是城区的核心地段,供应更为紧缺,房价水平更高。
2.3 市场特点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具有以下特点:•呈现出旺盛的购房需求•政府鼓励住房消费,加大了市场需求•开发商对高档住宅项目的投资更为积极•二手房市场交易量大,但价格也高于预期3. 开发商分析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上主要有几家大型开发商活跃:1.XXX房地产集团:该公司在昆明市的开发项目遍布各个区域,主要专注于高端住宅项目,并积极开发商业地产项目。
2.XXX开发公司:以中小型住宅项目为主,较好地满足了普通居民的购房需求,受到市民的广泛欢迎。
3.XXX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专注于商业地产,目前已在昆明市打造了多个商业中心,吸引了大量商家入驻,拉动了地区经济发展。
4. 市场前景4.1 政策面因素根据政府发布的规划和政策,昆明市将进一步加大对房地产市场的支持力度,鼓励发展住房消费和促进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这将为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带来更多机遇。
4.2 市场发展趋势根据市场分析,预计未来几年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将持续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购房需求将继续保持旺盛。
同时,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房地产企业将更加注重产品质量和服务,提高竞争力。
5. 结论综上所述,昆明市的房地产市场目前呈现出供需紧张、持续上涨的态势。
2024年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环境分析
2024年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环境分析1. 概述本文旨在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环境进行分析。
首先,将介绍昆明市的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情况以及人口结构等背景信息。
然后,将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政策环境、市场需求以及竞争情况进行详细分析。
最后,将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2. 昆明市背景信息2.1 地理位置昆明市位于中国云南省中部,是云南省的省会。
昆明地处高原,气候宜人,被誉为“春城”。
2.2 经济发展情况昆明市是云南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城市,也是西南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之一。
近年来,昆明市经济快速增长,产业结构不断优化,成为吸引外来投资的热门城市之一。
2.3 人口结构昆明市的人口数量庞大,人口结构复杂。
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比例逐渐倒置,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人口流动性增加。
3.1 政府政策昆明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鼓励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包括土地供应政策、房地产开发政策和购房补贴政策等。
这些政策为房地产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3.2 市场调控政策为了避免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的情况,昆明市政府也出台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包括限购政策、限贷政策和加大住房供应等。
这些政策有助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
4. 房地产市场需求分析4.1 住房需求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昆明市的住房需求日益旺盛。
新婚夫妇、年轻人和外来务工人员都是昆明市住房市场的主要需求群体。
4.2 商业地产需求昆明市的商业地产市场也面临着大量的需求。
由于昆明市是云南省的经济中心,各类企业纷纷进驻,使得商业地产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5.1 开发商竞争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竞争激烈,各大开发商纷纷投入市场,在产品质量、价格和服务等方面展开竞争。
5.2 房地产中介竞争房地产中介行业在昆明市也存在激烈的竞争。
中介公司之间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和增值服务,争夺客户和市场份额。
6. 昆明市房地产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展望6.1 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随着昆明市经济的持续增长和人口的不断增加,昆明市房地产市场有望继续保持稳定发展态势。
昆明市首套房及二套房认定标准
昆明市首套房及二套房认定标准标题:昆明市首套房及二套房认定标准:深度解析导语:在房地产市场发展快速的时代,楼市政策的变化对购房者的影响重大。
尤其是在昆明这个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城市,购房政策备受关注。
本文将就昆明市首套房及二套房认定标准进行全面分析,为您提供一份深度解读。
一、首套房认定标准根据昆明市的相关规定,购买首套住房的条件如下:1. 房屋必须位于昆明市范围内。
2. 购房者必须为无房户口信息或户口信息上的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
3. 购房者须提供购房合同、房屋登记证明等相关文件以证明房屋真实购买情况。
二、二套房认定标准相较于首套房,购买二套住房的条件相对较严格。
通常,以下条件需要满足:1. 购房者必须在昆明市范围内拥有一套房产。
2. 二套住房需要满足一定面积限制,且不能超过购买者名下首套住房面积的限制。
3. 购房者须提供购房合同、房屋登记证明等相关文件以证明房屋真实购买情况。
三、个人观点与理解在购买房产方面,政策规定非常重要,但我认为我们也应该关注到这些规定背后的深层原因。
限制购房数量,旨在有效控制房地产市场波动,保护市场稳定,避免过热的局面导致投资风险。
限购政策还鼓励市民将资金用于其他投资渠道,促进经济多元发展。
然而,对于某些人来说,为了满足个人的居住需求或投资目的,购买多套房产是一种合理的选择。
这时,我们需要更多的信息和认知,以便在遵守政策的前提下做出明智的决策。
总结:昆明市的首套房及二套房认定标准对于购房者而言具有重要意义。
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在认定标准上有所不同,购房者应明确自身的需求和政策要求,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购房政策的制定意在保护市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对于购房者来说,理解背后的原因,了解政策的深层含义,对于做出正确判断至关重要。
只有在全面、深刻和灵活地理解购房政策的基础上,我们才能在楼市的征途上航行自如。
参考资料:[1] 昆明市房产交易中心网站,可从中获取相关政策信息和最新公告。
昆明房地产市调研报告
重要政策概况
10月12日,云南省昆明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红头文件《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 知》,为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详细规范了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各方各面。文件主要涉及 新建商品房出售、公积金贷款问题、土地出让和旧区改造等方面内容。
政策小结
2017年上半年,政策主要强调坚持住房居住属性,地方继续因城施策,控房价防泡沫与去库存并行。一方面,热点 城市政策频频加码,周边三四线城市也同步联动调控,传统限购限贷政策不断升级,创新性的限售政策抑制投资投 机需求,房地产供需两端信贷资金逐步收紧,年初以来政策效果逐步显现;昆明市场由于全国省会城市严格调控的 挤压下,全国投资性客户涌入较多,进入下半年,昆明市在10月份又进一步下发了一系列的调控政策,有效的调控 了当地市场的稳定发展; 目前购房条件: 目前昆明市是全国不进行限购的省会城市之一,至于贷款方面,首套房依然可走20%首付,二套房目前30%首付, 利率上浮10%,相比较其他省会城市在金融政策方面依然在下线游走,但据调研反映,近期金融政策也在逐步收 紧;如有购买三套房则只能全款购买; 公积金贷款由今年二季度下发的六个月缴存调控至满一年方可使用; 落户问题:缴存社保一个月,按人均25㎡进行户口落定; 目前客户群体:昆明中心城区区域大多以本市居民居住为主;但在呈贡区域、官渡区域,大多以全国性投资客户用 于旅游度假为主,外地客户约占比到60%-7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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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 市 概 况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3920.07亿元,比2015年增长12.1%。在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 中,第一产业投资53.63亿元,增长50.7%;第二产业投资630.11亿元,下降2.5%;第三产业投资 3236.33亿元,增长14.9%。 全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530.50亿元,比上年增长5.5%。其中,住宅投资931.82亿元,增长6.4%;办 公楼投资130.32亿元,下降3.9%;商业营业用房投资222.68亿元,下降10.7%。
昆国土资用(2009)17号-54321政策
昆明市国土资源局文件昆国土资用〔2009〕17号关于下发昆明市房地产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局属分局、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昆明市主城规划区范围内房地产用地按照“54321”级差执行的要求,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现将拟定的昆明市主城四区以及一湖四片城市规划区房地产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及其控制范围通知如下,请按照以下要求一并执行。
一、昆明市主城四区以及一湖四片城市规划区房地产用地出让最低价具体控制范围和价格标准如下一级区域:具体范围为昆明市二环路范围以内。
该区域出让最低价标准为500万元/亩。
二级区域:具体范围为昆明市二环至三环路之间区域。
该区域出让最低价标准为400万元/亩。
三级区域:具体范围为昆明市三环路至绕城内环之间区域。
考虑到区域配套成熟程度,该区域在绕城内环的北部和南部适当扩大范围,调整后绕城北段延展至北部山麓山脚;绕城内环的南部包含滇池度假区、三个半岛;绕城内环的西段调整至滇池水岸,-1-南段调整至官渡区和呈贡县交界处。
该区域出让最低价标准为300万元/亩。
四级区域:具体范围为三级区域范围线至昆嵩公路之间区域,东起昆嵩公路,南至呈贡县与晋宁县交界线,西至三级区域范围线,北至绕城外环。
该区域包含了空港经济区和呈贡新城规划区两个重点区域。
该区域出让最低价标准为200万元/亩。
五级区域:具体范围为四级范围线至绕城外环之间的昆明市内全部区域;绕城外环的西部和北部包括西山区、五华区、盘龙区和官渡区的全部行政区域。
该区域出让最低价标准为100万元/亩。
二、相关工作要求(一)商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按照上述五个区域的房地产用地出让最低价的60%确定。
混合商业和住宅出让最低价标准按照商业和住宅分别占宗地面积比例参照上述房地产和商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测算。
(二)昆明市主城四区以及一湖四片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县(市)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房地产用地价格按照对应的工业用地基准地价1:4:7比例作为土地出让的最低标准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2.06•【字号】昆政发[2008]88号•【施行日期】2008.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08〕8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区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降低住房交易税费、简化开发建设程序等文件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我省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08〕207号)(以下简称《意见》),促进我市房地产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拉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举足轻重,对于金融业的稳定和发展至关重要,对于推动居民消费结构升级、改善民生具有重要作用。
当前,昆明市房地产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健康发展态势,房地产开发投资稳步增长,商品房供应结构不断优化,商品住房价格保持平稳,市场秩序基本良好。
但是受国际金融动荡、国内社会经济发展形势、整个房地产市场走势等因素影响,我市房地产业,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房地产业发展,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房地产市场、支持鼓励住房消费的各项政策措施,着力规范投资、保障消费、促进销售、保持价格稳定、防止过大波动,同时,将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各项工作与解决广大中低收入居民住房问题、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相结合,加大住房结构调整力度,全面推进住房保障制度建设,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二、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服务职责、构建良好住房消费环境(一)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
云南省昆明市房地产最新政策
云南省昆明市房地产最新政策一、限购政策1.限购区域: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滇池旅游度假区;2.云南本地人:不限购;3.外省人,只能购买一套新建住宅,暂停向未满18周岁的外省人销售新房;二、限价政策1.限价的核心:新房价格1年上浮不得超过6%;2.从2018年7月1日起,每6个月才能调整一次价格,每12个月内,商品住房合同网签备案均价上浮不得超过6%;三、商贷1.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对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暂停发放。
2.首套房贷款利率基本都能享受到6.55%的基准利率,二套房贷利率则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15%。
3.首套房贷款利率基本都能享受到6.55%的基准利率,二套房贷利率则会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15%。
四、公积金贷款1.首付款:最低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贷款已结清)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宅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的1.1倍;第三套暂停发放。
2.贷款利率:1)首套自住房年限1-5年,利率为2.75%,年限6-30年,利率为3.25%;2)商贷未结清的缴存职工,为改善居住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 1.1倍,即年限1-5年,利率为3.025%,年限6-30年,利率为3.57%3.贷款额度:双职工正常缴存,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一方正常缴存,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4.公积金提取率:2019年住房公积金提取率(提取额/归集额)为91.11%,2019年,提取额185.35亿元,同比增长8.56% 。
5.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97万笔,金额32.98亿元,支持0.97万户缴存职工家庭购买住房,平均每户发放贷款33.76万元。
6.公积金贷款房屋面积占比:<90㎡,占比22.81%,90㎡-144㎡,占比66.74%,>144㎡,占比10.45% .7.贷款申请:2019年,首次申请贷款占96.37%,二次申请贷款占3.63%。
2024年昆明市房地产市场需求分析
2024年昆明市房地产市场需求分析引言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昆明市房地产市场需求呈现出了一系列新的特点和趋势。
本文将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需求进行分析,并就其发展趋势进行展望。
1. 昆明市房地产市场需求现状分析1.1 经济发展驱动下的需求增长随着昆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城市化进程使得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增加了房地产市场的需求。
1.2 政策导向下的需求变化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房地产调控政策,如限购、限贷等措施,对房地产市场需求产生了一定影响。
政策的调整使得购房者更加理性,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房产。
1.3 人口结构变化对需求的影响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产业快速发展,提高了养老房地产的需求。
此外,年轻人的婚嫁需求以及学生就业需求也对房地产市场需求产生影响。
2. 昆明市房地产市场需求发展趋势展望2.1 消费升级带动的高品质住宅需求增加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改变,人们对高品质住宅的需求逐渐增加。
未来,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将会出现更多的高品质住宅项目。
2.2 人口老龄化对养老房地产需求的增长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养老房地产市场需求将迅速增长。
政府应当加大对养老产业的扶持力度,并引导房地产开发商加大对养老房地产项目的投资。
2.3 教育需求带动的学生公寓需求增长随着昆明市高校数量的增多,学生人口逐渐增加。
对学生来说,学生公寓是他们居住的首选。
未来学生公寓市场将逐渐兴起,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
结论随着昆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昆明市房地产市场需求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
政府应加大对养老房地产和学生公寓市场的支持力度,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以上是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需求进行的分析和展望,只是对市场的一种预期与推测,无法确保完全准确。
但相信通过对市场需求的理性分析,能够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未来的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17•【字号】昆政办〔2023〕26号•【施行日期】2023.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滇中新区管委会,各开发(度假)区、自贸试验(经济合作)区管委会,有关直属机构:《昆明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17日昆明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房住不炒”决策部署,进一步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工作目标,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措施:一、调控开发供应(一)综合城市区域发展、商业商务用房库存等因素,合理确定年度商业商务用地供应规模,科学调节供地节奏。
商业商务用房去化周期超过36个月的县(市)区、开发(度假)区,在不影响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的前提下,可暂缓供应商业商务用地,结合市场需求合理确定用地供应计划。
(二)在土地出让前,属地政府(管委会)根据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商业商务用房配置、去化等情况,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可按程序申请调整新供应土地的商住比或商业商务用房的开发量,依法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
(三)对已供应尚未建设的商业商务用地,在满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力的前提下,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向属地政府(管委会)提出申请,经属地政府(管委会)研究同意,可依法适当降低商业商务用房开发量;房地产开发企业也可向属地政府(管委会)申请将商业商务用地调整为托幼、养老、教育、文化、体育、停车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属地政府(管委会)依据项目所在片区人口规模及公共服务、基础配套设施情况,研究调整方案,报市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按程序审议。
昆明房地产分析报告简洁范本
昆明房地产分析报告简洁范本昆明市房地产分析报告一、市场背景昆明市是云南省的省会城市,也是西南地区的重要经济中心之一、经过快速的城市化和经济发展,昆明的房地产市场在近年来经历了较大的变化。
本报告将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进行分析,以了解市场的发展趋势和潜力。
二、市场现状1.房价水平:昆明市的房价水平相对较低,尤其是与一线城市相比。
不过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和人口流入的增加,房价有所上涨。
2.房屋供应量:昆明市的房屋供应量相对充足,特别是在新区和远郊地区。
然而,市区内的现有房屋供应相对不足,导致房屋供需失衡。
3.楼市政策:昆明市对房地产市场实行了一系列调控措施,如限购、限贷等。
这些政策对市场的影响较为明显,使市场保持了较为稳定的态势。
三、市场前景1.城市规划:昆明市正在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计划建设一些新的城区和重点项目。
这将进一步带动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2.交通基础设施:昆明市正在投资兴建一些交通基础设施,如地铁线路等。
这将提高城市的交通便利性,增加不同区域间的可达性,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增长。
3.旅游业发展:昆明市是一个拥有丰富旅游资源的城市,旅游业的发展将带动相关的商业和住宅房地产市场。
4.经济增长:随着昆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的人口流入将会继续增加,对房地产市场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四、投资建议1.调研市场需求:投资者应该充分了解市场的需求情况,包括目标人群、购房需求等,以便准确把握投资机会。
2.选择地段:投资者可选择位于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地段,以增加房屋的稳定出租和升值潜力。
3.关注政策:投资者应密切关注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战略,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
五、风险提示1.政策风险: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可能会发生变化,对市场产生的影响不容忽视。
2.经济周期:经济周期的波动会对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的影响,投资者需要考虑经济的整体走势。
3.土地供应:土地供应不足可能会导致房价上涨和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失衡。
4.市场竞争: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竞争激烈,投资者需要有足够的竞争力才能在市场中获得成功。
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1 9 9 9年9月2 3日昆明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1 9 9 9年11月2 6日云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第一早总贝U第二早房地产转让第三章房地产抵押第四章房地产租赁A T V第五早中介服务第六章其他规定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贝U第一章总贝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的转让、抵押、租赁和中介服务活动第三条昆明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负责全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县(含县级市,下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工商、物价、税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房地产交易活动中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房地产交易的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和办理有关手续。
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房地产转让第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互换(交换)、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七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在出让年限内可以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第八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九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报该幅土地所在地的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交纳有关费用后,方可转让。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1.30•【字号】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33号•【施行日期】2016.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33号《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已经2015年11月24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第10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昆明市人民政府2015年11月30日昆明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四条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昆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昆明滇池国家旅游度假区、昆明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昆明阳宗海风景名胜区、昆明倘甸产业园区和昆明轿子山旅游开发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指导和协助本辖区内物业项目的业主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活动,依法履行职责。
第五条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加强内部建设、自律管理,协助住房城乡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及矛盾纠纷的协调和处理,促进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和谐发展。
第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司法、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等相关单位及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的矛盾纠纷。
昆明市房地产的政策定位2
昆明市房地产的政策定位摘要:房地产已成为昆明市经济的一大支柱,昆明市因其大规模的市政建设、城中村改造、呈贡新城建设需要及财政收入需要,迫切需要完善、自由及兴旺的商品房市场,当前的商品房需求持续下滑,对昆明市的经济建设带来较大的隐患。
应在金融、财税政策及其他相关房地产政策上给予房地产以充分鼓励,取消所有限制交易政策。
同时,应大力投入廉租房建设,以保障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基本需求。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商品房,需求,限制交易政策一、昆明市住宅房地产的现状分析(一)房地产在经济总量中的地位比较房地产在经济总量中的地位可以用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占GDP比重来说明。
2008年,中国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7071亿元,比上年增长7.1%,占GDP总额5.68%,昆明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45亿元,比上年增长15.8%,占GDP总额9.03%上海的比重为3.29%(二)人均居住面积比较2008年1月7日昆明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住房状况普查工作,涉及全市14县(市)区的160多万户家庭。
普查全市住房95.74万幢,住房总建筑面积22121.03万平方米。
通过此次普查,首次摸清昆明人住房“家底”:全市城镇住房人均建筑面积30.62平方米,理论上三口之家已经达到国家倡导的90平方米居住标准;农村住房人均建筑面积40.67平方米比较数据:2007年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27平米,其中北京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0.1平米、上海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6.5平米、重庆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27.31平米、贵阳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3.04平米、大连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7.49平米、成都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8平米(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状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有8万多户。
本次调查也彻底摸清了城市困难群体的住房状况,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有8万多户。
城镇住房中,家庭年度人均收入低于1万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有19825户。
昆明低价买房政策细则
昆明低价买房政策细则一、政策背景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加快,昆明房价逐年攀升,给普通人的住房问题带来了巨大压力。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昆明市政府发布了一系列低价买房政策,旨在帮助居民实现住房梦想。
二、政策内容1. 优惠购房政策根据昆明市政府的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购房者可以享受优惠购房政策:•居住在昆明市连续五年以上;•在昆明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五年以上;•在昆明市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五年以上。
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在购房时享受房价的折扣优惠,具体折扣幅度根据购房者的具体情况来定。
2. 公租房政策昆明市政府还推出了公租房政策,旨在解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
根据公租房政策,符合以下条件的居民可以申请公租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不超过昆明市规定的最低标准;•家庭无房或房产不满足居住条件。
公租房的租金较低,购房者可以根据自身经济情况选择适合的公租房。
3. 限购政策为了控制房价上涨速度,昆明市政府实施了限购政策。
根据限购政策,非昆明市户籍的居民在购买第一套房产时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无房记录。
•工作在昆明市或已在昆明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五年以上。
非昆明市户籍居民购买第二套及以上房产时,需缴纳较高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
三、政策效果经过一段时间的执行,昆明市政府的低价买房政策取得了一定的成果:1.房价压力减轻。
低价购房政策让一些原本无力购房的居民有了住房的机会,有效缓解了房价上涨所带来的压力。
2.低收入群体受益。
公租房政策让低收入群体有了更加经济实惠的住房选择,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
3.控制房产投资。
限购政策有效遏制了投资投机需求,防止了房价的过度上涨。
四、政策评价低价买房政策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昆明市的住房问题,为普通居民提供了可负担的住房选择。
然而,也有一些问题需要关注:1.满足条件的人数较多,购房资源仍然有限。
由于购房需求量大,政府需要进一步增加供应,以满足居民需求。
2.对非昆明市户籍居民的限制。
由于限购政策的实施,非昆明市户籍居民购房受到了一定的限制,这对于一些非本地居民来说可能不太公平。
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一篇: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标题:昆明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维护房地产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适用于昆明市城市规划区内房地产的转让、抵押、租赁和中介服务活动。
第三条昆明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负责全市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工作。
县(含县级市、下同)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间交易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工商、物价、税务、公安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房地产交易活动中的有关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四条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第五条房地产权利人应当遵守房地产交易的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和办理手续。
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章房地产转让第六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互换(交换)、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七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在出让年限内可以转让。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八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剩余年限。
第九条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报该幅土地所在地的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并按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交纳有关费用后,方可转让。
第十条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无合法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手续:(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期间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未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五)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六)设定抵押权的房地产,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七)房地产权属有争议的;(八)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
昆明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1.背景介绍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的省会城市,地理位置优越,自然环境优美,被誉为“春城”。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昆明市房地产市场持续活跃,成为投资者和购房者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重点探讨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发展趋势。
2.政策环境影响政策环境一直是影响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
近年来,昆明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
首先,政府鼓励购房者自住,实施“认房又认贷”政策,限制投资购房。
其次,政府加大了对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力度,通过限购、限贷、限售等手段,有效抑制了投机炒房的热情。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监管力度,规范了市场秩序,加强了信用体系建设。
3.经济发展影响昆明市作为云南省经济的中心城市,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了房地产市场的需求和价格。
随着昆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入持续增加,城市化进程加快,居民收入水平提高,购房需求持续增长。
同时,昆明市也吸引了大量的外来人口和资本,进一步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因此,经济发展是推动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稳定增长的重要动力。
4.土地资源供给土地资源是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基础。
昆明市作为省会城市,土地资源有限,但通过城市更新和拓展,有效利用和开发了城市边缘地区和旧工业区的土地资源,满足了市场需求。
此外,政府还加强了土地供应的管理,采取竞拍等方式,确保土地供应的公平和透明,增加了市场的可预期性。
5.楼市调控效果楼市调控是解决房地产市场过热的重要手段。
昆明市政府通过限购、限贷、限售等方式,有效控制了投机炒房现象,稳定了房地产市场的价格。
同时,政府对购房者的资质要求也提高了,使得购房者更加理性和谨慎。
调控政策的实施使得房地产市场在稳定中发展,避免了过度波动。
6.房地产市场创新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房地产市场也在不断创新。
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和可持续发展理念,注重住宅的环保与节能。
同时,房地产企业也加大了对科技的应用,提供更多智能化、人性化的产品,满足购房者个性化的需求。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房价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房价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昆明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9.07•【字号】昆政发[2010]78号•【施行日期】2010.09.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房价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昆政发〔2010〕78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0〕84号),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加强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切实保持房价稳定,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上来,从昆明经济发展和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确定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和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的重要职责,保持房价稳定,确保全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度假)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切实做好稳定房价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的各项工作。
市监察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度假)区和市级有关部门工作进行督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面履行稳定房价和住房保障职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为统筹部署全市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工作,建立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分工负责的房地产市场监测制度和运行机制,决定成立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监测调控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陈勇(副市长)副组长:傅希(市政府副秘书长)刘毓新(市住建局局长)成员:李升高(人行昆明中心支行副行长)田斌(市发改委副主任)焦振华(市财政局副局长)赵宏(市国土局副局长)牟辉(市规划局副局长)李进刚(市住建局副局长)魏强威(市住建局副局长)李伊(市统计局副局长)邓翰武(市地税局副局长)张立涛(市监察局副局长)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房地产市场情况,及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监测和分析报告上报市政府。
昆明三套房认定标准
昆明三套房认定标准在昆明市,对于购房者来说,拥有多套房产是一件非常幸运的事情。
然而,在享受这份幸运的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和标准。
下面将介绍昆明市关于认定三套房的相关标准。
首先,根据昆明市房地产管理局的规定,个人在昆明市范围内的住房产权证上登记的房产,包括自有住房、家庭成员名下的住房、以及购买的投资性房产。
这三套房产的认定标准是以房产证上的信息为准,而非实际居住情况。
其次,对于购房者来说,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买的房产是共有产权房,且房产证上只登记了一名购房者的名字,那么即使是夫妻双方,也只能认定为一套房产。
这一点在购房前需要特别留意,避免因为共有产权房的特殊性而导致认定出现问题。
此外,对于已婚夫妻来说,如果双方分居,且双方名下各自拥有一套房产,那么可以认定为两套房产。
然而,如果双方分居,但一方名下拥有两套或以上的房产,而另一方名下没有房产,那么只能认定为一套房产。
这一点在离婚后的财产分割中尤为重要。
另外,对于购房者来说,还需要了解昆明市对于商业用途的房产认定标准。
如果购买的房产是用于商业用途,比如写字楼、商铺等,那么也会计入个人名下的房产数量中。
而对于投资性房产,即使是出租给他人使用,也会被认定为个人名下的房产。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购房者来说,如果在昆明市范围内拥有的房产超过三套,那么就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相应的税费。
因此,在购房时需要慎重考虑,避免超出自身承受范围。
总的来说,昆明市对于三套房认定的标准是比较明确的,购房者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因为房产认定问题而导致不必要的麻烦。
希望购房者能够在享受房产带来的幸福感的同时,也能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
昆明房地产分析报告
昆明房地产分析报告昆明房地产分析报告一、综述本次报告主要对昆明市房地产市场进行深入分析,其发展现状和趋势。
通过对昆明市的房地产政策、供求关系、价格走势等方面的研究,旨在为投资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决策依据。
二、政策环境从政策层面来看,昆明市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出台:政府对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举措不断加强,旨在稳定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遏制过度投资和炒作行为。
2. 限购政策的实施:为遏制投机性炒房行为,昆明市实施了严格的限购政策,限制了个人购房的数量和条件,从而保护了购房者的利益。
3. 供地政策的调整:政府通过控制土地供应、加大土地出让成本等手段,调整土地市场的供需关系,从而控制了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和价格水平。
三、供求关系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供求关系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1. 人口增长: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昆明市的人口不断增加,对房地产市场需求不断增加。
2. 城市规划和发展:政府在城市规划和发展过程中,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进行了详细规划,在各个区域设置不同类型的房地产项目,以满足市场需求。
3. 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带动了许多外来人口的流入,增加了对房地产市场的需求。
四、价格走势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价格走势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1. 政策调控效果: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对价格的影响较大,市场供求关系的变化和政府出台的相关政策对价格产生重要影响。
2. 土地成本:土地成本是房地产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出让价格的变化会直接导致房地产价格的波动。
3. 经济发展水平:昆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和价格产生重要影响,经济发展越快,房地产价格越高。
五、趋势从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昆明市房地产市场的趋势可以预测为:1. 市场稳定发展:政府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政策将继续加强,市场将呈现稳定的发展态势。
2. 新型住房供应逐渐增加:随着城市规划和发展的推进,新型住房供应将逐渐增加,满足市场多样化的需求。
昆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规定精编WORD版
昆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规定精编W O R D版IBM system office room 【A0816H-A0912AAAHH-GX8Q8-GNTHHJ8】昆明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计划管理第三章开发企业管理第四章开发建设第五章综合验收第六章罚则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昆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改善城市投资环境和居民生活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昆明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昆明市城市总体规划控制区范围内从事房地产综合开发的企业和项目公司,包括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和外地入昆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昆明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主管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参与编制全市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年度计划、近期规划和中长期规划;(二)负责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资质等级审核和资质等级年检;(三)组织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和开发小区、片区的综合验收;(四)负责房地产综合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和新建商品住宅性能(2A级以下)的认定工作;(五)监督和检查综合开发项目中市政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的实施和完成情况。
市规划、计划、土地、房管、建管等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各自的职能,做好房地产综合开发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计划管理第四条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年度计划、近期规划和中长期规划,由市建委会同市计划管理部门根据本市社会经济发展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编制,报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年度计划,由计划管理部门切块下达,市建委组织实施。
第五条房地产综合开发的年度计划报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建委会同市土地、规划等部门预审核定用地计划和规划,统一征用计划用地,并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开发企业。
第六条以招投标方式实施的房地产综合开发项目,由中标企业持中标书、《建设项目手册》和用地计划书向规划、土地部门办理规划、用地及开工的有关手续,并按规划方案实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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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地产的政策定位摘要:房地产已成为市经济的一大支柱,市因其大规模的市政建设、城中村改造、呈贡新城建设需要及财政收入需要,迫切需要完善、自由及兴旺的商品房市场,当前的商品房需求持续下滑,对市的经济建设带来较大的隐患。
应在金融、财税政策及其他相关房地产政策上给予房地产以充分鼓励,取消所有限制交易政策。
同时,应大力投入廉租房建设,以保障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基本需求。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商品房,需求,限制交易政策一、市住宅房地产的现状分析(一)房地产在经济总量中的地位比较房地产在经济总量中的地位可以用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占GDP比重来说明。
2008年,中国全年全社会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7071亿元,比上年增长7.1%,占GDP总额5.68%,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145亿元,比上年增长15.8%,占GDP总额9.03%的比重为3.29%(二)人均居住面积比较2008年1月7日全面启动了城乡居民住房状况普查工作,涉及全市14县(市)区的160多万户家庭。
普查全市住房95.74万幢,住房总建筑面积22121.03万平方米。
通过此次普查,首次摸清人住房“家底”:全市城镇住房人均建筑面积30.62平方米,理论上三口之家已经达到国家倡导的90平方米居住标准;农村住房人均建筑面积40.67平方米比较数据:2007年全国城镇人均住房面积27平米,其中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0.1平米、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6.5平米、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27.31平米、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3.04平米、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7.49平米、城市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8平米(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状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有8万多户。
本次调查也彻底摸清了城市困难群体的住房状况,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有8万多户。
城镇住房中,家庭年度人均收入低于1万元、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2平方米以下的有19825户。
其他县(市)区经初步统计,约有25000户职工、城镇居民无住房;有7768户职工住在70年代前后建盖的危房中;四城区直管公房中,有2685户住在“三类危房”中;全市城镇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有18402户需要保障。
综合这些情况,全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约有8万多户。
(四)2008房地产供应量与成交量之变供应量降两成成交量降两成半根据田野机构统计的数据显示,2006年市商品房住宅市场的供应量为73561套,成交量44850套,销售率达到60.97%;2007年市商品房住宅市场的供应量75353套,成交量49776套,销售率达到66.06%;2008年市商品房住宅市场的供应量59145套,成交量33952套,销售率达到57.4%。
从统计数据来看,2006年至2008年的三年期间,销售率变化不大,供应量和销售量都呈先涨后跌的变化走势,而成交量的增幅却是直线下降,自2006年以来成交量增幅的这种大幅下降现象已经开始在预示着地产危机的到来。
(五)城中村改造规划市主城建成区(249平方公里围)现有336个“城中村”(不含呈贡新城)。
面积近20平方公里,建筑面积达3800多万平方米,仅常住人口就达76万余人。
按照主城区每年新建500万平方米的商品房面积计算,城中村的建筑面积相当于7-8年的商品房建筑面积。
这些“城中村”普遍存在建筑抗震安全未设防和火险隐患突出、环境脏乱差、市政设施不配套、治安混乱等问题,造成了诸多的社会隐患和城市问题,成为城市现代化发展的严重障碍。
2008年2月,正式启动“城中村”5年改造计划,当年列入改造计划的80个“城中村”全部完成了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审批,40多个城中村进行了拆迁安置,15个城中村回迁安置房开工建设。
计划从2008年起至2012年,用五年时间改造提升完成主城建成区围的“城中村”,并逐步推进城市规划控制区围其他“城中村”的改造工作;与此巧合的是,2008年2月楼市进入低谷。
随后市场的反应,更加击打着开发商们的信心。
2008春季房交会上,40多个在售或将售精品楼盘项目中,最终意向性签约房屋仅为1287套,卖房量仅为上年的一半。
公开的信息显示,正在实施的庞大的城中村改造计划,涉及18平方公里,约2000万平方米,按4的容积率计算,未来几年新增投放量至少将达8000万平方米。
高屋地产(经纪)策划机构董事长胡先钧在文章中指出,“按照城中村占地2000万平方米,容积率不低于4.0计算,新建房屋建筑面积高达8000万平方米,扣除‘拆一补’需要补偿给农民的3800万平方米,最终约有4000万平方米新增供应。
分摊到每一年就是800万平方米,这还不包括其他途径开发出来的商品房、代建房、经济实用房等,而市房地产最火暴的2007年全年销售面积仅800万平方米,这种供过于求的矛盾是显而易见的。
”336个城中村改造重建工程所需要的资金量达到1000亿元。
按照5年改造完成的目标,则每年所需资金量约为200亿元,相当于2007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量的90%。
资金是一大难题。
(六)2009年市住房建设计划按照《市2009年住房建设计划》,明年市预计建设住房总面积760万平方米。
其中,计划新建廉租房3033套,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20618套,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商品住房600万平方米。
与2008年的住房建设计划相比,明年住房建设总建筑面积将增加80万平方米,廉租房增建868套、经济适用房减建7082套。
同时,商品房作为明年住房供应的重头戏,将增建110万平方米。
综上所述,房地产已成为市的产业支柱,其地位不可撼动。
对产业振兴、财政收入、城市功能提升及人民生活等方面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前存在的最大问题是,在供应量激增,需求量锐减的巨大供需矛盾中,如何持续发展?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将扮演何种角色?二、市住宅房地产的政策定位探讨(一)保障性住房的政策定位保障性住房是具有公共品性质的商品,廉租房由政府完全提供,以低廉的租金提供给社会贫困阶层居住,具有纯公共品的特性,在国家加强针对社会保障的财政转移性支付的宏观背景下,“让居者有其屋”,廉租房将发挥最为重要的作用。
经济适用房是一种准公共品,可有效减轻财政压力,满足居住者的产权需要,经济适用房享受财政补贴,同时具有商品特性,应在申购条件、户型面积、市场化限制等方面机制设计上注意避免其二次入市可能给正常商品房市场造成冲击。
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一种看法,认为增加政府的社会保障性住房是为了平抑市场中的房价,这应是一个误解。
政府买单的保障性住房是针对于买不起商品房和无能力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的贫困家庭或中低收入家庭的人群。
正因为自身无能力解决,才用政府买单的方式提供保障。
而市场中的商品房则是针对于有能力自行解决住房问题的家庭与人群的。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收入、有严格限制差别的不同消费群体。
住房的保障性不是要取消市场经济中的商品房。
而是为了完善市场经济,挽救市场危机,刺激经济发展,弥补市场失灵。
1、以租为主,以售为辅在我国既有保障性住房体系中,房屋售多于租。
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包括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在的保障性住房显现出诸多弊端。
譬如房屋售价跟不上市场变化,限价房变成“抬价房”,譬如一些富人弄虚作假购得经适房、限价房等等,都令这类以售为主的保障性住房陷入尴尬。
与经适房、限价房等相比,以租为主的廉租房在资源配置方面显然更能兼顾公平和效率。
一方面,保障性住房强调“居者有房住”而非“居者有房产”,面向真正的低收入群体。
另一方面,没有了复杂的产权问题制约,廉租房的流动性更强,在资源配置方面更灵活有效,也能尽可能多地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事实上,在住房保障体系相对完善的,约有50%的人口住在公营房屋中,其中约30%的人口住在出租性质的公屋之中。
要突出以租为主,就得让有需要的群体租得起、愿意租。
政策规划阶段就应考虑可能出现的廉租房因租金过高等问题而遭空置的情况。
租金标准应根据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的收入水平分层次确定,同时应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承受能力制定长远规划,将非户籍人口逐步纳入住房保障围。
这显然有利于减轻部分中低收入者的租金负担,提高廉租房的吸引力,同时扩大廉租房的有效需求。
2、对症下药,解决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困难市子君村经济适用房销售冷淡,销售难以为继。
有关部门采取了相应对策:(1)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量情况,从2009年2月开始,逐步放宽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城市居民家庭人均月收入标准。
放宽的上限按照《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标准由各地确定,原则上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以”。
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07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2083.48元,80%以即为年人均收入低于9666元(月均805.5元)。
人均月收入从之前的425元放宽到805.5元(2)降价房价已经从2556元/平调整到2100元/平,专家说这样的价格已经基本合理。
旁边的新亚洲可是4500元/平的均价(3)付款方式调整子君村、蒜村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实行分两期付款,首次签订购房合同时交付总房价60%的房款,竣工交房时交付其余40%房款。
扩大申购围及降低售价,还不能彻底解决目前月收入在400多元这部分人群的住房问题。
要解决目前经适房面临的政策尴尬和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还是应该从两个方面考虑:一要解决低收入人群购房的融资渠道,也就是贷款问题;另外就是在申购标准放宽后,扩大廉租房的建设来解决这部分没有能力购买经适房人群的住房困难。
经适房的整套贷款体系不能按商品房的门槛和标准来简单设计,因为低收入家庭的申购标准决定了不能按常规核贷体系来进行。
比如,经适房购买满5年后上市交易前,政府拥有优先回购权,还贷变更处理起来就很复杂。
另外,低收入家庭的偿贷能力判别、违约情况出现后的处理则需要更为完备的制度设计,尚需要政府部门来协调解决。
应力求避免保障性住房市场化的操作对正常商品房市场的影响,谨慎制定经济适用房的申购条件及二次入市的规则,避免对商品房价格体系形成冲击。
(二)商品房的政策定位一般商品房开发成本包括五大类:土地费用、建安费用、政府税费、配套费用以及其他费用成本。
购房人需要完全负担这些费用和开发商利润。
据专家(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中国房地产法学会个人委员玉录)分析,●土地成本占总成本30%以上,●建安成本多在每平米2000至3000元,建安费是成本中最大的一部分,是指房屋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土建项目、土方、材料、人工、项目配套设施等费用,包括装修、园林等项目。
●税费成本占总销售收入一成多。
房地产开发的税费近十项,其中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以及土地增值税占了主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