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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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本地网光缆验收管理办法V1[1][1].0

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本地网光缆验收管理办法V1[1][1].0

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本地网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V1.0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网络运营部2007年3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部门职责 (3)第三章光缆工程验收内容及标准 (4)第四章光缆工程验收管理要求 (6)附件一:常规性光缆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8)附件二:应急性光缆工程验收管理流程 (9)附件三:光缆工程竣工验收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广州本地网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工作,提高光缆工程交付质量,为后期光缆维护奠定良好的网络基础,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遵照《广东电信本地网光缆维护管理规范(修订本)》、《广东电信本地网光缆维护管理补充规范》、《中国电信广东公司网络设备资源数据动态管理办法》,结合广州分公司实际情况制订。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城区和郊市所有本地网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由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网络运营部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正式执行。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五条网络运营部负责组织制定本地网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负责光缆工程验收的管理、协调和考核工作。

第六条客响建设中心负责本地网光缆工程的建设管理和实施工作,组织光缆工程验收,协助制定和落实本地网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七条管线维护中心负责城区本地网光缆工程的具体验收管理和资产、资源的接收工作,协助制定和落实本地网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八条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参与本地网光缆工程验收工作,工程验收的资源数据准确率的鉴证工作,协助制定和落实本地网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九条郊市分公司负责郊市本地网光缆工程的具体验收管理和资产、资源的接收工作,协助制定和落实本地网光缆工程验收管理办法。

第十条。

广州传送网络运营中心负责参与所有本地网光缆工程的具体验收工作,根据验收标准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验收,及时指出、反馈和跟进工程存在问题。

第三章光缆工程验收内容及标准第十一条光缆工程的验收内容包括光缆实物验收和光缆资料验收。

公司网络宽带管理制度

公司网络宽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网络宽带的使用,提高网络资源利用率,保障网络安全,确保公司业务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使用网络宽带的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合理、高效、安全的原则。

第二章网络宽带申请与分配第四条员工需按照公司规定流程申请网络宽带,包括填写《网络宽带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等。

第五条信息技术部门根据公司业务需求和员工岗位性质,审核网络宽带申请,合理分配网络带宽。

第六条网络带宽分配原则如下:(一)重要岗位优先保障,如研发、设计、市场等关键岗位。

(二)根据员工岗位性质,合理分配带宽,确保工作效率。

(三)对带宽使用情况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带宽分配。

第三章网络宽带使用规范第七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利用网络从事违法活动。

第八条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网络宽带进行以下行为:(一)下载、传播、制作、发布违法信息。

(二)进行网络攻击、侵入他人计算机信息系统。

(三)利用公司网络进行非法经营、盈利活动。

(四)未经授权,擅自更改网络配置。

(五)长时间占用带宽,影响其他员工正常使用。

第九条员工应合理使用网络宽带,不得滥用、浪费网络资源。

第十条员工使用网络宽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合理设置浏览器、下载软件等,避免占用过多带宽。

(二)合理规划工作时间,避免高峰时段进行大流量操作。

(三)关闭不必要的网络连接,如蓝牙、无线网卡等。

第四章网络宽带管理措施第十一条信息技术部门负责网络宽带的管理工作,包括:(一)制定网络宽带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定期对网络宽带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对违规使用网络宽带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信息技术部门应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网络稳定、安全。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以下处理:(一)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警告。

(二)通报批评:对较严重违规行为,给予书面通报批评。

分公司网络管理制度范本

分公司网络管理制度范本

分公司网络管理制度范本
一、网络使用规范
1. 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网络使用规定,合理使用网络资源,不得利用公司网络进行非
法活动或下载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2. 严禁访问非法网站,不得在公司网络中传播病毒、木马等恶意软件。

3. 对于工作中需要使用的网络资源,应当优先保证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避免不必要的带
宽占用。

二、网络安全管理
1. 分公司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网络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的网络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

2. 定期更新防病毒软件和防火墙规则,确保网络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3. 对于重要数据和敏感信息,应进行加密处理,并定期备份,以防数据丢失或泄露。

三、网络设备管理
1.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等,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进行管理。

2. 定期对网络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硬件设施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3. 对于老旧或损坏的设备,应及时更换或修复,避免影响网络的正常使用。

四、网络故障处理
1. 一旦发现网络故障,应立即通知网络安全管理员进行处理。

2. 对于常见的网络问题,管理员应制定相应的故障排查和处理流程,提高问题解决的效率。

3. 对于复杂的网络问题,应及时联系专业的技术支持团队,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
解决。

五、用户培训与意识提升
1. 定期对员工进行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鼓励员工积极参与网络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分享,营造一个安全的网络使用环境。

3. 对于违反网络管理制度的行为,应进行适当的教育和处罚,以起到警示和预防的作用。

总结:。

驻地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驻地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驻地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驻地网施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线路铺设、设备安装、调试维护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施工项目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施工安全。

2. 安全生产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 施工班组:负责本班组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班组人员安全。

四、安全教育培训1. 新入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班组教育、项目部教育、企业安全管理教育),并建立教育记录档卡。

2. 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3. 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1. 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施工现场、施工设备、施工人员操作等。

2. 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安全隐患得到消除。

3. 对整改不到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

2.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3. 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设施和安全装置。

4. 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确保用电安全。

5. 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应按规定摆放,不得堆放于通道、出口等处。

七、事故报告与处理1. 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上报。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举报。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加强驻地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

电信运营商网络管理制度

电信运营商网络管理制度

电信运营商网络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电信运营商作为网络通信的核心组成部分,承担着连接用户的重要职责。

为了保障网络的稳定运行和用户的良好体验,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网络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旨在探讨电信运营商网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具体应当包含的内容。

二、网络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确保网络安全:电信运营商网络管理制度起到了监督和管理网络安全的作用,防止黑客攻击、病毒感染等安全事件对网络造成威胁,保障网络的稳定运行。

2. 保护用户权益:良好的网络管理制度可确保用户享有高质量的网络服务,包括网络速度的保证、数据传输的稳定性等方面,以保障用户的正常使用需求。

3. 加强资源管理:电信运营商需要合理使用和管理网络资源,通过制度的规范,提高网络资源的利用效率,降低网络拥堵风险。

4. 促进行业发展:电信运营商网络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推动电信行业的发展,提升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提高电信运营商的竞争力。

三、电信运营商网络管理制度的内容1. 网络安全管理(1) 制定网络安全政策和规范,对网络进行全面安全评估。

(2) 建立网络风险识别和防范机制,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演练和模拟攻击测试。

(3) 推广并落实网络安全意识教育,提高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4) 部署安全设备和软件,加强网络边界的防护,确保网络安全。

2. 网络资源管理(1) 制定网络资源分配和使用的管理策略,设定优先级和合理的分配比例。

(2) 监测和管理带宽、流量等网络资源的使用情况,提供合理的流量控制系统。

(3) 定期评估和更新网络设备,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网络性能。

(4) 设立网络资源管理团队,负责资源管理的实施和监督。

3. 网络服务质量管理(1) 设立网络监控系统,定期评估网络服务质量,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2) 提供高速稳定的网络连接,确保用户的网络体验。

(3) 设立用户投诉处理渠道,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和反馈。

(4) 定期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改进服务质量和用户体验。

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加强对电信管道和驻地网建设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信部规[2005]330号2005年7月6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普天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为了规范电信建设活动,合理配置电信资源,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部对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以及驻地网建设等有关问题制定以下管理措施,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一.关于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建设问题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范围内投资建设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

任何组织不得阻碍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进行的电信设施建设活动。

(一)联合建设的原则和程序在电信通行权有限的区域新建、扩建、改建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应当统一规划、联合建设。

联合建设时,建设各方应执行电信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规范,并接受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

建设各方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电信管道、电信杆路、通信铁塔等电信设施联合建设活动:首先提出建设意向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拟建项目立项前至少30个工作日,向当地的电信管理机关或电信管理机关授权的社会中介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将拟建项目的基本情况向电信管理机关或指定的社会中介组织报告。

电信管理机关或指定的社会中介组织在接到申请的2日内将有关建设信息通知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

各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在接到电信管理机关或指定的社会中介组织通知10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电信管理机关或指定的社会中介组织是否参加联合建设,逾期未书面答复视为主动放弃联合建设。

电信管理机关或指定的社会中介组织将同意参加联合建设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名单通知首先提出建设意向的电信业务经营者,由其召集各参建电信业务经营者,共同商定建设维护方案、投资分摊方式、资产分割原则和牵头单位,并签订联合建设协议。

电信网络管理制度

电信网络管理制度

电信网络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信网络管理工作,保障电信网络的安全稳定运行,根据电信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电信网络管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包括电信企业、运营商、网络服务提供商等。

第三条电信网络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合规、科学规范、安全稳定、信息保密的原则,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用户利益。

第四条电信网络管理工作应当采取综合防御、预防先行、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电信网络安全管理体系。

第五条电信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管理制度,不得违法乱纪,不得泄露用户信息。

第六条电信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技能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七条电信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保守秘密的义务,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机密。

第八条电信网络管理人员应当熟悉本管理制度的内容,严格执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第二部分:电信网络管理工作流程第一章:网络规划与设计第一条电信网络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网络规划和设计方案,确保网络覆盖范围和传输速率满足用户需求。

第二条电信网络管理单位应当在规划和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网络安全、服务质量、成本控制等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方案。

第三条电信网络管理单位应当对网络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评估和审查,保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可行性和可靠性。

第四条电信网络管理单位应当及时更新和调整网络规划和设计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改进,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第二章:网络建设与优化第五条电信网络管理单位应当根据规划和设计方案,组织网络建设和优化工作,确保设备设施和技术达到规定标准。

第六条电信网络管理单位应当与设备供应商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明确相关责任和义务,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建设和优化。

第七条电信网络管理单位应当对网络建设和优化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

中国电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中国电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畅通,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国电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分工1.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负责制定网络安全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对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公司负责落实集团公司网络安全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对本地区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 各地市电信公司负责落实省公司网络安全政策、规划、标准和规范,组织实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对本地区网络安全防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三、定级要求1. 根据网络安全风险等级,对通信网络进行定级。

2. 网络定级应遵循以下原则:(1)根据业务重要性、用户规模、信息价值等因素,确定网络安全风险等级;(2)网络安全风险等级应与业务等级相匹配;(3)网络安全风险等级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四、备案要求1. 通信网络定级后,应按照规定进行备案。

2. 备案内容包括:(1)网络名称、网络类型、网络规模、网络运营单位等信息;(2)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安全责任主体等信息;(3)网络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五、安全评测要求1. 定期对通信网络进行安全评测。

2. 安全评测应包括以下内容:(1)网络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2)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3)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应用情况。

六、风险评估要求1. 定期对通信网络进行风险评估。

2. 风险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1)网络安全风险识别;(2)网络安全风险分析;(3)网络安全风险应对措施。

七、网络单元容灾要求1. 通信网络应具备容灾能力。

2. 容灾措施包括:(1)备份与恢复;(2)故障转移;(3)灾备中心建设。

八、安全检查要求1. 定期对通信网络进行安全检查。

2. 安全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网络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2)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能力;(3)网络安全技术手段应用情况。

中国电信用户驻地网通信设施设计规范

中国电信用户驻地网通信设施设计规范

中国电信集团企业标准用户驻地网通信设施设计规范DXJS1014-2006主管部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网络发展部批准部门: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施行日期:2007年1月15日2006年北京目 录1总则 (3)2术语 (4)3 驻地网接入机房设计 (6)3.1驻地网接入机房的设置 (6)3.2驻地网机房的选址原则 (6)3.3土建及防火要求 (7)3.4机房环境要求 (7)3.5供电系统要求 (8)3.6电源设备配置原则 (8)3.7电源线选择及布放 (9)3.8防雷接地方式及要求 (9)3.9驻地网机房的平面布置 (10)3.10机房布线要求 (11)3.11机房面积核算方法 (11)4 驻地网通信管道设计 (13)4.1驻地网通信管道建设原则 (13)4.2管孔内径及容量的设计 (14)4.3管道建设 (14)5 驻地网通信线路设计 (15)5.1驻地网电缆设计 (15)5.2铜缆类型的选择 (16)5.3交接配线 (17)5.4小区配线 (19)6 驻地网用户引入线设计 (20)6.1驻地网用户引入线设计原则 (20)6.2驻地网用户引入线路系统设计 (20)7 驻地网建筑内通信管网 (22)8 驻地网光缆设计 (24)8.1一般原则 (24)8.2光缆线路设计 (24)8.3管道光缆线路 (26)8.4架空光缆线路 (26)9光(电)缆线路的防护 (28)附录A 蓄电池容量配置及铅酸蓄电池的总容量计算公式 (30)附录B 驻地网机房最小净面积的核算 (31)附录C 各种主要型号电缆的使用场合及交接箱最佳容量参考表 (32)附录D 光(电)缆与其它管线的最小净距表 (34)附录E 高层、小高层住宅竖井内桥架、楼板孔洞、预埋钢管群参考配置35附录F 光纤物理网的层次结构及组网原则 (36)附录G 接入层光缆覆盖示意图 (38)附录H 主干光缆“树型+公共纤”的环型结构 (39)附录I 接入光缆几种敷设方式的对比 (40)附录J 本规范用词说明 (42)1.0.1《中国电信驻地网通信设施设计规范》(简称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及郊区的驻地网通信设施的工程设计,扩建、改建等其它驻地网工程,也可参照执行。

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建设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相关人员在驻地网工程建设中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

第三条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合理设计、施工规范、质量可控、安全第一、文明施工”的原则,保证工程的建设目标得以实现。

第四条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工程建设的标准和规范,提高工程建设的技术水平及管理水平。

第二章工程前期准备第五条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在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应做好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招投标等工作。

1. 项目立项:应根据实际需要,明确工程的建设目标、内容、投资预算等,并完成相关手续。

2. 规划设计:应选取具有相关经验和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项目的规划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科学合理。

3. 招投标:应依法组织相关单位进行工程的招投标工作,确保选取的施工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第六条在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应编制详细的工程建设方案,包括工程施工图、提前拟定的施工计划及安全生产方案等,为后续的施工工作提供依据。

第七条在工程前期准备阶段,应对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对工程建设管理的认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工程施工阶段第八条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在工程施工阶段,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图纸及施工计划。

1. 施工图纸:应由设计单位编制合格的施工图纸,并经专业审核机构审查通过后使用。

2. 施工计划: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图纸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及进度表,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第九条在工程施工阶段,应加强对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和质量问题。

第十条在工程施工阶段,应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工序合理、施工质量可控。

第四章工程验收与管理第十一条驻地网工程建设管理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验收,并对验收合格的工程进行相关记录。

分公司网络管理制度

分公司网络管理制度

分公司网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分公司网络管理工作,提高网络安全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的所有网络管理工作,包括网络设备的采购、配置、维护和安全防范等。

第三条分公司网络管理应遵循信息化发展的原则,保障网络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四条本制度由分公司网络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全公司员工必须遵守。

第五条分公司网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网络管理细则,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二章网络设备管理第六条分公司网络设备的采购必须经过网络管理部门审核,确保设备符合公司需求并具有一定的安全性能。

第七条网络设备的配置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不得随意更改,必须备份配置文件以便及时恢复。

第八条网络设备的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防止因故障导致网络中断。

第九条网络设备的安全防范包括设置防火墙、安装杀毒软件等措施,确保网络信息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条网络设备的使用必须遵守公司的规定,不得进行非法操作、下载非法软件等行为。

第三章网络运行管理第十一条分公司网络的运行必须保持良好的状态,确保网络服务的正常进行。

第十二条网络运行管理包括监控网络状态、处理网络故障、提高网络性能等方面。

第十三条分公司网络管理部门负责监控网络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网络故障。

第十四条分公司网络管理部门应制定网络性能优化方案,提高网络运行效率。

第十五条分公司员工在使用网络时必须遵守公司的网络使用规定,不得私自使用公司网络资源。

第四章网络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分公司网络安全管理是网络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必须加强防范,确保网络信息的安全。

第十七条分公司网络安全管理包括设置网络安全策略、加强网络访问控制、定期进行网络漏洞扫描等。

第十八条分公司网络管理部门应加强网络安全意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网络安全的重视。

第十九条分公司网络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网络漏洞扫描,及时修补漏洞,防止被黑客攻击。

第二十条分公司员工在接收网络信息时要尽量确认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受到网络钓鱼等欺诈行为的影响。

电信运营公司网络服务管理制度

电信运营公司网络服务管理制度

电信运营公司网络服务管理制度1. 引言在现代社会中,电信运营公司扮演着连接人们的重要角色,为人们提供网络服务。

为了确保网络服务运行的正常和高效,电信运营公司需要建立网络服务管理制度。

2. 服务范围2.1 网络服务的定义网络服务指的是电信运营公司提供给用户的与互联网相关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接入、宽带服务、电子邮件服务、网络电话等。

2.2 用户权限与责任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应确保自己具备合法的网络接入权限,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

用户不得利用网络服务进行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传播病毒、发送垃圾邮件、侵犯他人隐私等行为。

3. 网络服务管理3.1 服务监控为了保证网络服务的稳定和高效,电信运营公司应建立网络服务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解决服务中的故障和问题。

同时,运营公司应定期进行网络性能评估,以确保服务的质量。

3.2 安全管理网络安全是网络服务管理的重要一环,电信运营公司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护用户数据和网络安全。

例如,建立防火墙、加密通信、定期更新安全补丁等。

4. 服务质量保障4.1 服务水平协议(SLA)电信运营公司与用户之间应签订服务水平协议,明确服务质量指标和双方的权益与责任。

服务水平协议中应包括网络可用性、带宽保证、故障处理时间等内容。

4.2 用户反馈与投诉处理电信运营公司应设立用户反馈与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回应用户的问题和需求,并对用户的投诉进行妥善处理。

这有助于改进服务质量,提升用户满意度。

5. 网络服务升级与优化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网络环境和用户需求,电信运营公司应定期进行网络服务升级和优化。

这涉及技术设备的更新、网络带宽的提升、新服务的引入等。

6. 服务契约与责任6.1 电信运营公司应将网络服务的内容、价格、使用条款等明确写入服务契约,与用户签订合同。

双方都要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6.2 用户违约责任若用户违反网络服务使用条款,电信运营公司有权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或终止用户的网络服务。

广东省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试点工作许可通告

广东省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试点工作许可通告

广东省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试点工作许可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1.07.05•【字号】•【施行日期】2001.07.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广东省宽带用户驻地网运营试点工作许可通告信息产业部决定在全国十三个城市(包括广州、深圳)进行宽带用户驻地网(以下简称“驻地网”)运营市场的开放试点。

驻地网业务属基础电信业务,今后未取得经营许可的单位不得从事驻地网的建设和运营。

现将我省驻地网运营试点工作通告如下:一、在广东省内已建或在建驻地网的单位,于2001年7月20日前,将本单位驻地网的建设和经营情况报告我局(报告的要求见附录)。

逾期未报的,在正式办理相关许可证时将不予受理。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省广州、深圳以外城市已建或在建宽带驻地网的单位(不包括中国电信、联通、移动、网通、吉通及卫星公司在我省的分支机构)一律停止建设和运营。

三、试点期间,要求在广州或深圳建设和经营驻地网的单位,必须按《广东省宽带用户驻地网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申请手续(可上我局网站查询),取得广东省宽带用户驻地网经营许可批文,方可从事驻地网的建设和运营。

电信网络运营商不得将未获得经营许可的驻地网接入相应骨干网络。

附录:要求申报的材料公司的营业执照或预登记证明;公司隶属关系、股权结构及股东情况;从事网络经营的人员情况;本公司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或验资报告;驻地网技术方案、达到的技术指标;驻地网设计、施工单位名称;已开通驻地网的用户数及收费标准;与本驻地网连接的骨干网的企业名称。

广东省通信管理局2001年7月5日。

广州市电信管理条例

广州市电信管理条例

广州市电信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1996.05.24•【字号】•【施行日期】1996.05.24•【效力等级】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所在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通信业正文广州市电信管理条例(1995年9月1日广东省广州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6年4月5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批准1996年5月24日公布施行)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电信市场管理第三章规划与建设第四章服务与保障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广州市电信市场管理,保障通信安全畅通和用户合法权益,促进电信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邮电通信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广州市市区内的电信通信业务和电信行业管理。

第三条广州市电信局是广州市市区内的电信通信业务和电信行业管理的主管部门(以下称电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公安、工商、规划、城建、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电信主管部门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电信通信设施。

第二章电信市场管理第六条电信主管部门对本市的电信通信实行行业管理,协调有关部门维护电信市场的正常秩序。

第七条电信部门负责公用电信业务的经营和管理,专用电信网只限内部使用,不得开放公众业务。

第八条经营国家放开经营的下列电信业务,实行申报制度:(一)电话信息服务;(二)计算机信息服务;(三)电子信箱;(四)电子数据交换;(五)可视图文;(六)国家规定实行申报制度的其他电信业务。

第九条经营国家放开经营的下列电信业务,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一)无线寻呼;(二)800兆赫集群电话;(三)450兆赫无线电移动通信;(四)国内VSAT(甚小天线地面站)通信;(五)国家规定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其他电信业务。

(新)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0

(新)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0

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2010年7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相关定义及分类 (1)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5)第四章驻地网合作拓展流程 (8)第五章驻地网业务合作 (9)第六章驻地网投资建设 (11)第七章驻地网业务营销 (12)第八章驻地网资料管理 (14)第九章附则 (15)附件一:楼盘档次分类表 (16)附件二:驻地网合作政策授权范围 (17)附件三:驻地网合同审批流程 (18)附件四:驻地网业务合作款项结算流程 (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拓展和营销工作,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理顺驻地网拓展和营销流程,建立高效运作的驻地网运营体系,特制定《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驻地网的拓展和营销工作,包括从楼盘发现、洽谈、签约、工程实施以及客户营销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往有关的管理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相关定义及分类第四条楼盘的定义楼盘是指以政府批复的楼宇建设的红线为边界的建筑或建筑群,包括住宅、写字楼、专业市场、酒店、自用办公楼、商场超市、学校、工厂以及其他同类客户聚集的建筑或建筑群。

第五条驻地网的定义驻地网是指为满足楼盘的通信需要而建于红线范围内的电信网络。

驻地网的建设内容包括管道、线路(含光纤、主干、配线、用户线)、无线室内分布系统、接入间(机房)、设备(动力、空调、交换、传输、数据、EPON)以及其他辅助无源设施。

第六条楼盘的分类1、按照使用性质划分楼盘按照使用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住宅、写字楼、专业市场、酒店、自用办公楼、商场超市、学校、工厂和其他。

具体定义如下:1)住宅: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以及酒店式公寓,分为高端住宅和中低端住宅。

2)写字楼:出租或者出售用作办公场地的楼宇。

分为高档写字楼、中档写字楼和普通写字楼3)专业市场:经营地点相对集中、有统一管理机构且从事同类或相近业务的商户聚集地。

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服务前置管理办法

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服务前置管理办法

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服务前置管理办法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服务前置管理办法(试行)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客户服务部2010年10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5)第二章职责分工 (6)第三章服务前置的内容 (8)第四章服务前置的评估流程 (12)第五章附则 (15)附件1:服务评估范围 (16)附件2:服务前置评估要求 (17)附件3:服务预案(模板) (20)附件4:服务评估流程 (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提升客户感知,实现事后服务向服务前置转变,根据集团公司及省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分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服务前置是指对可能影响客户感知的各项市场运营活动、网络运营活动,在实施前从客户服务的角度,对相关工作进行规范,开展服务评估,优化实施方案,从源头减少和解决影响客户感知的问题。

第三条概念与术语“产品”是指依靠中国电信内部既有资源(如:网络、平台、渠道、营销、服务体系)及外部相关合作资源,以一个整体提供给中国电信客户的综合信息服务(功能)。

“销售品”是指对单个或多个产品进行包装,通过叠加标准资费、服务等设计后,以一个整体提供给客户的销售标的。

包含基础销售品和套餐类销售品。

第四条服务前置工作是保障产品/销售品顺利上市、并得以推广发展的重要措施。

对于未开展服务前置工作或未根据服务前置工作要求执行而上市的市场运营活动或网络运营活动,将加大相关投诉事后追溯的考核问责力度,以切实推进服务前置工作的有效开展,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第五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六条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可能影响客户感知的市场运营活动、网络运营活动以及IT支撑活动的部门(中心)是服务前置的发起部门。

服务前置发起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在相关活动执行之前,根据本办法的要求提交服务前置相关文档材料。

(二)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牵头制定客户感知测试方案、准备测试环境及测试工具等,并组织实施。

驻地网管理办法

驻地网管理办法

驻地网管理办法
针对光改和新建出现的问题,现制定出相关管理办法。

具体操作如下:
1、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每天晚上八点前必须反馈准确的现场进度。

如未反馈一次提醒,两次未反馈将严重警告,三次未反馈将开具1000元罚单,超过三次罚单金额将以500元递增。

2、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负责,如代维验收反映挂牌、光缆随意进楼道、户管等工艺问题未能够及时整改,复验查处相同问题开具罚单500元;当代维验收查出主光光衰过大,PON口信息不对应、尾纤光衰大等严重问题,不及时整改开具罚单5000元。

3、施工单位如认领小区无特殊情况,一再拖延进场施工时间,造成工程不能如期完工,一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二次开具罚单5000元。

4、后期根据施工单位小区洽谈、施工质量、配合移动完成指标等综合能力安排小区,如在急需情况下,不配合总包单位和移动公司,将逐渐缩小其工程份额并附上较大金额罚单。

5、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无特殊情况提前一天通知,但所查看小区不定,施工单位必须全力配合,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推辞。

检查人员会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做出书面报告反馈给负责人和施工单位。

6、当需要处理事由以邮件和微信两种方式提醒以后,如询问回答未收到或者未阅读,根据事由严重程度,一次提醒,两次警告,三次严重警告,四次罚单500元,如有紧急事情,电话,邮件,微信均已告知,但仍不加快处理,罚单1000元。

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最终发布)

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最终发布)

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最终发布)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信网络运行监督管理,保障电信网络运行稳定可靠,预防电信网络运行事故发生,促进电信行业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以下简称电信监管部门)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的网络运行维护(包括局数据和软件版本管理等),网络运行安全,安全生产,网络运行事故的预防、报告、处理等活动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而采取的应急通信保障措施,应对网络攻击、网络入侵、网络病毒、非法远程控制等网络安全防护措施,为满足特殊通信需求而采取的网络运行安全措施,为防止和减少涉及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而采取的安全生产措施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网络运行事故是指由于突发公共事件、人为破坏、施工损坏或网络自身故障造成的电信基础设施损坏、电信网络中断、电信业务中断等情况。

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网络运行事故划分见附件一)。

第四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部及各级分支机构是网络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遵守本办法和有关网络运行维护的行业标准,加强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建立健全网络运行维护监督制度,完善网络运行安全条件,确保网络运行稳定可靠。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部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电信监管部门是网络运行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在全国范围内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在本行政区内按照职责分工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网络运行维护责任第六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总部及各级分支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网络运行维护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本单位网络运行维护责任制;(二)组织制定本单位网络运行维护制度,不断完善网络运行维护规程;(三)保证本单位网络运行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网络运行维护工作,对本单位网络运行安全状况进行考核与评估,及时消除网络运行事故隐患;(五)加强本单位网络规划、建设施工与网络运行维护的协调,防止对网络运行可能造成的危害;(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网络运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七)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网络运行安全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和培训;(八)及时、如实报告网络运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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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2010年7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相关定义及分类 (1)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5)第四章驻地网合作拓展流程 (8)第五章驻地网业务合作 (9)第六章驻地网投资建设 (11)第七章驻地网业务营销 (12)第八章驻地网资料管理 (14)第九章附则 (15)附件一:楼盘档次分类表 (16)附件二:驻地网合作政策授权范围 (17)附件三:驻地网合同审批流程 (18)附件四:驻地网业务合作款项结算流程 (1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拓展和营销工作,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职责分工,理顺驻地网拓展和营销流程,建立高效运作的驻地网运营体系,特制定《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驻地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驻地网的拓展和营销工作,包括从楼盘发现、洽谈、签约、工程实施以及客户营销的整个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以往有关的管理规定,凡与本办法相抵触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二章相关定义及分类第四条楼盘的定义楼盘是指以政府批复的楼宇建设的红线为边界的建筑或建筑群,包括住宅、写字楼、专业市场、酒店、自用办公楼、商场超市、学校、工厂以及其他同类客户聚集的建筑或建筑群。

第五条驻地网的定义驻地网是指为满足楼盘的通信需要而建于红线范围内的电信网络。

驻地网的建设内容包括管道、线路(含光纤、主干、配线、用户线)、无线室内分布系统、接入间(机房)、设备(动力、空调、交换、传输、数据、EPON)以及其他辅助无源设施。

第六条楼盘的分类1、按照使用性质划分楼盘按照使用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住宅、写字楼、专业市场、酒店、自用办公楼、商场超市、学校、工厂和其他。

具体定义如下:1)住宅:包括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以及酒店式公寓,分为高端住宅和中低端住宅。

2)写字楼:出租或者出售用作办公场地的楼宇。

分为高档写字楼、中档写字楼和普通写字楼3)专业市场:经营地点相对集中、有统一管理机构且从事同类或相近业务的商户聚集地。

按规模分为大型专业市场、中型专业市场、小型专业市场4)酒店:高档酒店和中低档酒店5)自用办公楼:指某个单位自建自用的办公楼或楼盘群6)商场超市:综合性购物商场或超市7)学校:各类学校校区8)工厂:含厂房的工业制造企业9)其他:上述各类未包含的楼盘,例如医院等。

其中写字楼、专业市场、酒店、自用办公楼、商场超市、学校、工厂等属于商业楼盘;住宅小区、单体住宅楼以及酒店式公寓属于住宅楼盘;商住楼按其商业和住宅部分的规模划分,住宅用户占多数且商业部分少于500户的划分为住宅楼盘,商业用户占多数及商业与住宅用户数相当的,或商业部分达500户及以上的划分为商业楼盘。

各楼盘按建筑面积、户数、每月电信消费估算可分为多个档次,详见附件一。

2、按照楼盘的建设阶段划分按照建设阶段可将楼盘划分为在建楼盘和已建楼盘。

具体如下:1)在建楼盘:筹建的或者正在建设中的,尚未交付使用的楼盘。

2)已建楼盘:已经建成并交付业主使用的楼盘。

3、按照签约情况划分按照我方与竞争对手跟客户的合作洽谈进度,将在建楼盘划分为在谈楼盘、我方独进楼盘、共进楼盘、预警流失楼盘。

具体如下:1)在谈楼盘:房地产发展商或者物业公司正在与通信运营商商讨合作,但未签订合作协议的楼盘;2)我方独进楼盘:房地产发展商或者物业公司已确定与中国电信唯一合作,并签订了相关协议的楼盘;3)共进楼盘:房地产发展商或者物业公司已确定与包括中国电信在内的多家通讯运营商合作,并签订协议的楼盘;4)预警流失楼盘:除中国电信外的其他运营商已经与房地产发展商或者物业公司签订了驻地网合作协议或者已经进场施工的楼盘。

4、按照管线进驻情况划分按照我方与竞争对手管线进驻(以窄带布线方式进入或者以全光网络进入)的情况,将已建楼盘划分为完全独进楼盘、固话独进楼盘、共进楼盘、部分流失楼盘、完全流失楼盘。

具体解释如下:1)完全独进楼盘:楼盘管线由中国电信单独进入,其他通信运营商不具备固话和宽带放号资源的楼盘;2)固话独进楼盘:楼盘管线由中国电信单独进入,其他通信运营商不具备固话放号资源,但具备宽带放号资源的楼盘;3)共进楼盘:楼盘管线由两家以上通信运营商的进驻,两家以上通信运营商都具备固话和宽带放号资源的楼盘;4)部分流失楼盘:中国电信只能进驻楼盘的某部分管线而非全部进入,其他部分由其他通信运营商进驻,中国电信只具备部分放号资源的楼盘;如一座单体楼宇,我方管线只进驻某几层,而其它楼层不能进入。

5)完全流失楼盘:楼盘管线由其他通信运营商进驻,中国电信完全不具备固话和宽带放号资源的楼盘。

5、策反楼盘策反楼盘是指原先完全流失或者部分流失的已建楼盘,经过努力后,可达到部分或者全部的管线进驻的楼盘。

策反楼盘可分为完全策反楼盘和部分策反楼盘,如下表所示。

第七条驻地网相关工作驻地网的相关工作包括驻地网业务合作工作、投资建设工作和业务营销工作,具体如下:1、驻地网业务合作工作驻地网业务合作工作指为达到中国电信业务进驻目的,与房地产发展商或者物业公司开展的一系列工作,如合作洽谈、签约、合作款项结算等,可分为新建驻地网合作、在用楼盘驻地网业务合作和流失驻地网策反合作三类工作。

2、驻地网投资建设工作驻地网投资建设工作指对于确定与中国电信合作的楼盘,为开展中国电信业务进驻而开展的一系列投资建设工作,包括项目规划、资金审批、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

3、驻地网业务营销工作驻地网营销是指以楼盘(驻地网)为单位针对楼内客户做的以放号为目的的营销拓展工作。

第三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八条关于驻地网业务合作工作的职责分工1、市场部职责:(1)负责驻地网拓展工作的统筹管理和总体协调;(2)负责驻地网拓展政策的总体管控、指标分解和绩效考核;(3)负责明确政企客户中心和县级分公司负责维系的开发商范围;(4)负责组织规划驻地网数据支撑系统建设。

2、预算资产管理部职责:协助制定驻地网业务合作政策;3、政企客户中心职责:(1)负责驻地网业务的日常管理,在市场部授权范围内对县级分公司进行考核;(2)负责指导县级分公司驻地网拓展工作;(3)负责广州分公司指定的大型地产开发商的客户关系维护及统谈统签工作;(4)负责指导、协调县级分公司开展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的客户关系维护工作;(5)负责驻地网合作款项的归口管理;(6)负责提出驻地网数据支撑系统的应用业务需求;(7)负责广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等政府部门的外联工作。

4、业务支持中心职责:(1)负责驻地网基础数据维护管理及系统建设工作;(2)负责及时计算驻地网业务合作应付酬金及分成;(3)负责及时结算业务合作分成。

5、县级分公司职责:(1)负责辖区内驻地网信息收集工作,包括楼盘基本资料、驻地网信息、关键人信息和竞争信息等;(2)负责辖区内驻地网合作的具体洽谈、签约和结算工作;(3)负责协助政企中心做好驻地网合作的统谈统签工作。

第九条关于驻地网投资建设工作的职责分工1、网络发展部职责:网络发展部是驻地网投资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驻地网建设的技术方案指导、投资效益分析;(2)负责统筹管理驻地网建设所需资金,根据需求预测管理规定安排投资资金。

2、市场部职责:负责驻地网建设总体需求管理。

3、政企客户中心职责:负责驻地网建设需求审核及排序管理。

4、客响建设中心职责:负责组织驻地网工程实施。

5、县级分公司职责:(1)根据网发部制定的技术指导意见,选取设备间并提交最优的建设方案;(2)负责制定辖区内驻地网管线的建设方案;(3)负责辖区内驻地网管线建设需求的上报、工程协调及跟踪工作;(4)负责辖区内光覆盖谈点、工程的申报立项,工程协调及跟踪工作;(5)负责辖区内无线分布系统、WLAN建点的谈点工作。

第十条关于驻地网业务营销工作的职责分工1、市场部职责:市场部是驻地网业务营销工作的主管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管控分公司驻地网业务营销政策;(2)负责驻地网业务营销的指标分解、绩效考核;(3)负责制定住宅类驻地网业务营销政策;(4)负责指导县级分公司开展住宅楼盘交付后的营销组织、业务发展和业务合作等工作。

2、政企客户中心职责:(1)负责制定政企类驻地网业务营销政策;(2)负责指导县级分公司开展商业楼盘交付后的营销组织、业务发展和业务合作工作。

3、业务支持中心职责:负责驻地网营销的系统数据支撑。

4、县级分公司职责:(1)负责辖区内驻地网的营销执行、发展;(2)负责辖区内驻地网的业务统计分析。

第四章驻地网合作拓展流程第十一条驻地网合作拓展流程为规范驻地网业务合作、投资建设和业务营销工作,现将驻地网合作拓展流程进行明确,县级分公司应按要求开展驻地网拓展和营销工作。

第十二条驻地网合同审批流程驻地网合同包括与开发商、驻地网运营公司等主体签订的,以中国电信业务以有线方式进驻楼盘为目的的综合业务合作协议,以及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等签订的以扩大楼盘市场份额或者提高楼盘业务收入为目的的业务合作协议。

驻地网合同具体审批流程见附件三。

驻地网合作拓展流程图第五章驻地网业务合作第十三条业务合作原则驻地网业务合作的基本原则为“公平合作,责权对等”。

第十四条业务合作内容驻地网业务合作是基于管线进驻和营销放号的目的,在驻地网范围内进行的,与有关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公司开展的合作,为向楼盘内客户提供电信服务,获取对方在管线进驻、宣传营销以及信息提供、业务代理等方面的合作。

第十五条业务合作的形式驻地网业务合作采用分成方式:房地产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或者其他公司承诺选择中国电信作为楼盘内电信运营商,并提供宣传、场地、信息等方面的配合,中国电信为楼盘内客户提供电信服务,并按照实收月使用费、固定电话工料费或者宽带安装调测费的一定比例支付合作款项的方式。

第十六条业务合作的管控1、业务合作政策实行分级控制的模式。

(1)市场部负责驻地网业务合作的总体管控;(2)政企客户中心在授权范围内协助对驻地网业务合作进行管控;(3)授予县级分公司一定的合作政策使用权限(合作政策授权范围见附件二)。

2、各县级分公司应在授权范围内按照业务合作的原则对合作政策进行合理的使用。

超出政策管控范围的,各县级分公司必须事先通过请示报告形式上报相关部门审批通过方可执行。

(1)合作政策超出县级分公司管控范围、未超出政企客户中心管控范围的,由政企客户中心审批。

(2)合作政策超出政企客户中心管控范围的,由政企客户中心审核并出具意见后转市场部审批。

3、以收入分成方式进行的业务合作,分成直接从县级分公司收入中扣减。

第十七条业务合作款项的结算1、市场部负责驻地网业务合作结算的统筹管理;政企客户中心负责驻地网业务合作款项的归口管理,包括日常结算审核工作;县级分公司是结算工作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业务合作款项结算的执行;业务支持中心负责数据的提取、原始报表的生成、应付分成的计算以及合作分成的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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