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危固废物管理制度(5篇)
危固废物管理制度1目的为对固危废弃物进行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处理,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废弃物,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各车间、部门固危废弃物收集、贮存和处理的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3职责3.1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和办公区生产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
3.2各单位、部门负责一切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4.1废弃物分类各单位产生的废弃物分为两大类:危险废物和普通废物;普通废物又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废物。
4.2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理4.2.1各车间、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规定,放在指定收集容器内,进行回收。
4.2.2危险废物收集容器的配备要考虑危险废物特性与盛装容器的化学相容性。
4.2.3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处置。
4.2.4试验室产生的废化学试剂,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4.3普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各生产车间将普通废弃物按照可回收与不可回收进行分类,堆放于公司指定堆放地点,不准随意丢弃、堆放。
普通废物由公司统一安排处理。
4.4废物的管理4.4.1各车间、部门产生的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存放在指定点并应设有防雨、防泄漏、防飞扬等防护设施。
4.4.2各车间、部门对危险废物收集容器进行标识。
4.3.3各车间、部门通过更改工艺、制定规章制度以尽量减少各类废弃物的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5危险废物名录我公司生产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编号:HW49、HW11主要为:废活性碳、粘油废物(手套、棉纱等)、弃包装。
5相关文件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5.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固废物管理制度(2)【导言】危险固体废物是指对人体、动植物以及生态环境具有危害的固体废弃物,包括有毒、有害、易燃、易爆、腐蚀、臭味等危险性质。
由于其具有较高的危害性,对危险固体废物的管理至关重要。
本文将详细介绍危固废物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管理目标、管理措施、监管责任等,旨在加强对危固废物的管理,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
固体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
固体危险废物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体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固体危险废物是指含有毒害、腐蚀性、放射性等物质且可能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的废弃物。
第三条固体危险废物的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科学、合理的管理措施,减少废物对环境的危害。
第四条固体危险废物的管理主体包括生产单位、储存单位、运输单位和处理单位等,应当依法履行管理责任。
第五条固体危险废物的管理应当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的作用,形成多方共同参与的管理格局。
第二章固体危险废物的分类和鉴定第六条固体危险废物应当根据其危险性质,分为有毒、腐蚀、易燃、易爆、放射性等不同类别。
第七条固体危险废物的鉴定应当依据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采取合适的检测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准确鉴定废物的危险性。
第八条固体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当对废物进行准确分类和鉴定,按照不同的危险性质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第九条固体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应当依据废物的危险性质,采取适当的包装、标识和运输方式,确保废物运输过程中不泄漏或造成污染。
第十条固体危险废物的处理单位应当根据废物的危险性质和数量,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确保废物得到有效处理,不对环境造成危害。
第三章固体危险废物的储存管理第十一条固体危险废物的储存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选择合适的储存设施和条件,确保废物不泄漏或风险规避。
第十二条固体危险废物的储存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储存管理制度,制定详细的储存计划和措施,定期进行废物的检查和维护。
第十三条固体危险废物的储存时间应当控制在规定的期限内,过期废物应当及时处置,避免废物长期储存导致的风险。
第十四条固体危险废物的储存单位应当对储存场所进行定期检测和监测,确保储存环境符合安全要求,及时处理储存中发现的问题。
第四章固体危险废物的运输管理第十五条固体危险废物的运输应当遵循国家和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要求,选择正规运输单位和途径,确保废物运输安全可靠。
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1、目的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2、职责2.1安全环保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2.2各部室和生产车间负责本部室和车间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3、管理规定3.1固体废弃物分类3.1.1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由:a)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沥青渣、萘渣、生产污泥以及设备检修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等。
b) 办公中产生的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等。
c) 施工中产生的废弃涂料、沥青、油漆等。
d) 绿化中产生的残留农药及其容器等。
3.1.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至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3.1.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设备维修产生的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3.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3.2.1各单位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临时放置点、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3.2.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临时存放场所或废弃箱。
临时的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3.2.2.1 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a)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焦油渣、沥青渣、萘渣、生化污泥等放置在指定大棚内保存,存放一定数量后由储运车间将焦油渣、沥青渣、萘渣运到煤场配煤炼焦。
生化污泥办公室联系外单位处理。
b) 车间检修产生的废油应将废弃油装入油桶内密闭存放。
c) 施工时产生的废旧涂料、残余油漆、废沥青涂料等固废应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废弃物场所。
d) 废弃灯管、残油布、废弃电瓶等应放入危险固体废弃物分类垃圾箱,统一由清洁办处理。
3.2.2.2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a) 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可回收利用分类垃圾箱,统一由清洁办处理。
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5篇)
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安全管理,防止危险废弃物丢失(或随意丢弃)造成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相关部门严格按此制度执行。
二、职责1.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联系具有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资质单位,对危险固体废弃物进行处理。
2.由生产车间负责厂区内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包装、运输。
3.由库管员负责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储存。
4.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平时的监督检查。
三、内容定义: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定标准和鉴定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
公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统一存放在回收车间北侧库房中,由质量安全环保部专人管理,并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1.安全环保部负责人与资质的单位签定处置协议。
2.生产车间产生的固体危险废弃物,由产生废弃物的岗位员工负责收集、包装、填写危险固体废弃物记录表。
3.生产车间值班课长,定期对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数量、包装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确认无误后签字,运送到专门储存的库房。
4.库房管理员负责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接收,并建立危险固体废弃台账。
台账中写清送入库房中,危险固体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入库时间、出库时间等相关详细信息。
5.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储存危险固体废弃物库房进行检查,检查频率不少于每月一次并签字确认。
6.一旦发生危险固体废弃物丢失现象,及时对丢失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查找回收,在公司查到不到的情况下,报相关部门协同查找,直到找到为止。
公司负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培训、教育并做出相应处理。
安徽维多食品配料有限责任公司质量安全环保部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危险固体废弃物处理过程中的安全,防止对人体、环境和财产造成危害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废物分类管理:根据固体废弃物的危险性,将其分为不同的类别,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包括储存、运输和处置等。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
危险废弃物处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弃物的处理,防止环境污染,保护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危险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贮存、分类处理。
第四条国家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全国危险废弃物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环境保护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弃物处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对危害危险废弃物处理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与申报第六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应建立健全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废弃物处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第七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对危险废弃物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关资料,包括危险废弃物的种类、产生量、贮存量、处理量、处置量等。
第八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的要求,对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分类贮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危险废弃物泄漏、流失、污染环境。
三、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运输第九条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应按照危险废弃物的种类和性质进行,采取防泄漏、防流失、防污染的措施。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并按照危险废弃物的性质进行分类运输。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的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确保危险废弃物在运输过程中不泄漏、不流失、不污染环境。
四、危险废弃物的贮存与处理第十二条危险废弃物的贮存应选择合适的贮存场所,并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的卫生标准和环境保护要求;(二)能够有效防止危险废弃物泄漏、流失、污染环境;(三)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三条危险废弃物的处理应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并符合以下要求:(一)能够有效减少危险废弃物的数量和毒性;(二)符合国家有关危险废弃物处理的环保要求;(三)确保处理过程中不产生新的污染。
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和控制危险固体废弃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产生、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场所、设施和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员安全、设施安全和环境安全,并促进资源的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并对外包单位和协力单位有关安全管理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教育引导”的原则。
第六条所有相关人员都有义务参与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管理工作,在工作中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上级主管人员,并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控制。
第二章生产、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基本要求第七条生产、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场所应设有专门保管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库房或区域,并按规定进行标识和记录。
第八条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储存要保持干燥、通风、避光,并按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标识。
第九条危险固体废弃物的运输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运输过程中应防止溢漏和破裂,并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设备。
第十条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应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不得将危险固体废弃物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环境中。
第十一条生产、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工作人员应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处置措施,并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机构第十二条我单位设立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危险固体废弃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担任,主要职责包括:(一)研究和制定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二)组织制定和修订危险固体废弃物的管理规范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开展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四)监督和检查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五篇)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1、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回收,交予有资质的厂商处理。
2、现场产生的所有危险废物,都必须分类好,存放在指定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3、现场将危险废物运往危废暂存区时必须使用防滴漏台车,不同种类危险废物一起运输时,必须每种废弃物用单独的胶袋装好。
4、危废暂存区工作人员必须将现场送过来的危险废物,分类装到相应的蝴蝶篓中,由中转站人员用叉车拉走。
5、危废暂存区人员必须将危废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暂存区内,暂存区必须有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扩散。
6、危废暂存区内必须有足够数量的灭火器与安全防护设备,暂存区人员必须经过应急救援的训练,定期参与应急演练。
7、危险废物回收厂商回收危险废物,必须有相关资质,与公司签订回收合同,且合同报送环保局备案。
8、危险废物厂商进厂必须符合公司门禁与环安规定,且装车时必须穿好防护用具,设定警戒范围,不允许其它人进入。
9、厂商必须按照法规规定当场开出本次危险废物的转移联单,且出厂时必须具备环境管理课开出的出厂放行单。
危废物品管理制度(二)危险废物品管理制度是指针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规范管理的一系列措施和制度。
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可燃性、感染性等特性的废物。
危险废物的排放和处理可能对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重大危害,因此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
危险废物品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危险废物品的管理要求。
例如,我国《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废物处置许可证管理办法》等。
2. 许可证管理:对从事危险废物经营和处置的单位进行许可证管理,要求其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经营和处置。
3. 转移监管:对危险废物从产生单位到处置单位的转移进行监管,要求转移过程中必须符合安全、环保的要求,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
4. 标识和包装:对危险废物进行标识和包装,确保其在运输和储存中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5篇)
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防止污染环境实现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称的危险废弃物是指公司在生产、检测活动等过程中所产生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废弃物及其污染物。
第二章管理第三条危险废弃物处置包括收集、暂存、转移等环节工作。
公司各部门将危险废弃物统一暂存至指定暂存场所。
第四条各部门建立健全本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的组织体系。
各部门必须安排相关负责人负责部门危险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工作环境安全科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的收集、暂存与转运等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必须服从环境安全科的领导、指导与监督具体负责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本部门领导的领导、指导与监督。
第六条各部门必须严格按本办法的规定处置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不得私自处置。
对于违规人员公司将予以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对于因违规操作而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由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承担责任。
第三章危险废弃物的收集与暂存第九条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
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应严格投放在相应的收集容器中,严禁将危险废弃物与生活垃圾混装。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存放在符合安全与环保要求的专门场所及室内特定区域要避免高温、日晒、雨淋远离火源。
存放危险废弃物的场所应张贴危险废弃物标志、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危险废物储存库房管理规定等。
第十二条不具相容性的废弃物应分别收集不相容废弃物的收集容器不可混贮。
第十三条产生放射性废弃物和感染性废弃物应将废弃物收集密封明显标示其名称、主要成分、性质和数量并予以屏蔽和隔离。
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范文危险固体废弃物是指因其化学、生物或物理性质而对人类和环境构成潜在威胁的固体废物。
由于其潜在的危害性,对危险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成为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的重要任务。
为了确保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安全处理和妥善管理,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探讨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的范本,并重点介绍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分类与识别、储存与运输、处理与处置等方面的管理要点。
一、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分类与识别: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分类应根据其物理、化学性质及危害程度进行,主要包括:腐蚀性固体废弃物、燃烧性固体废弃物、毒性固体废弃物、感染性固体废弃物等。
2.对于危险固体废弃物的识别,应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包括外观、气味、化学试剂测试等方法,确保对于危险固体废弃物的识别准确可靠。
二、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储存与运输: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储存应设立专门的储存区域,并制定相应的储存管理计划。
储存区域应具备防火、防爆、防渗漏等措施,确保废物的安全存放。
2.危险固体废弃物的运输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污染等事故。
运输过程中应配备相应的防护设备,并按照规定进行运输标识和包装。
三、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理与处置: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采取环保、低风险的方法,包括物理处理、化学处理、生物处理等。
处理过程中应注意安全防护,防止废物的二次污染。
2.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处置应尽量遵循“垃圾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的原则。
根据废物特性和处置需求,选择适当的处置方法,如填埋、焚烧、化学处理等。
四、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的监管与执法:1.建立健全的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权力,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督力度,严格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2.加强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定期组织培训和宣传活动,推动全民参与到废物管理中来。
通过上述管理制度范本的建立和实施,可以有效提升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的水平,保护人类和环境的安全。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5篇)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1、目的对公司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有效管理、清理,减少环境污染,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适用于全公司。
3、要求3.1固体废弃物收集3.1.1固体废弃物分类a)一般固体废弃物(具体见固体废弃物分类标准)b)危险固体废弃物(具体见固体废弃物分类标准)3.1.2各部门要明确标识收集固体废弃物的桶和袋。
将生产和生活各环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分类存放。
每天集中送至标识固体废弃物类别的收集棚。
应采取措施防止泄漏或混放。
3.1.3生产、修机所产生的废手套、废纱布等集中用桶盛装,并送至指定点存放。
3.1.4废塑料框等辅助材料由该车间的负责人组织收集后运送到指定的废弃物存放处存放。
3.1.5存放化学品的空桶收集后送到指定的危险固废存放处。
3.1.6其他的固体废弃物由各部门收集后,存放在指定的收集箱内。
3.2固体废弃物贮存3.2.1存放棚由仓库管理,保证各类固体废弃物正确分类堆放。
仓库管理员应每天检查。
如发现有混放现象应立即通知车间或生产部进行教育处理。
3.2.2固体废弃物存放棚应对各类固废进行标识。
3.2.3仓库每天对来料进行登记。
3.3固体废弃物处理3.3.1一般固体废弃物贮满后由综合办统一进行处理。
3.3.2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由办公室与物资回收单位联系,以废旧物资出售。
3.3.3不可回收的一般固体废弃物由办公室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系运送到指定场所处理。
3.4固体废弃物分类标准为便于员工识别而不致将固体废弃物混放,本公司特在各相关场所设立固体废弃物收集。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2)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法律法规:一个国家或地区通常会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固体废弃物的管理,包括废物的分类、处置方式、环境保护要求等,以保护环境和公众健康。
2. 废物分类: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通常会要求将废物进行分类,根据不同的性质和特点进行分别存放、处理和处置。
常见的分类包括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等。
3. 废物收集和运输: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会规定废物的收集方式和运输要求,确保废物能够安全、高效地从产生点运送到处理点,包括设定收集点、收集车辆的要求等。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模板(五篇)
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模板一、目的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月初及时登入江苏省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____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运输设施和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
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
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
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安全管理,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科研、试验、生活等活动中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分类、包装、运输、储存、处理和处置活动。
第三条公司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全过程控制,确保危险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第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危险固体废弃物得到有效管理。
第二章危险固体废弃物的分类与标识第五条危险固体废弃物分为以下几类:(一)具有爆炸性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如爆炸性化学品、爆炸性药品等;(二)具有燃烧性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如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三)具有氧化性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如氧化剂、漂白剂等;(四)具有腐蚀性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如酸、碱、盐等;(五)具有毒性性的危险固体废弃物,如重金属、有机溶剂等;(六)其他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弃物。
第六条危险固体废弃物应按照其特性进行分类,并按照国家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标识。
标识应包括废弃物的名称、成分、危险特性、数量、产生日期、产生部门等信息。
第七条各部门在产生危险固体废弃物时,应按照分类要求进行收集、包装和标识,确保危险固体废弃物不会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第三章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运输与储存第八条各部门应设立危险固体废弃物收集点,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收集点应具备防泄漏、防盗、防尘、防雨等基本设施。
第九条危险固体废弃物在收集过程中,应采用合适的容器进行包装,确保废弃物不会泄漏、挥发或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
第十条危险固体废弃物的运输应遵循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规定,采用专业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并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一条危险固体废弃物在储存过程中,应存放在专用仓库或专用区域,并根据不同类别进行分区存放,防止不同性质的危险固体废弃物相互接触、反应。
固体废弃物管理规定
固体废弃物治理规定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为了防治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安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进展,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定义固体废弃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弃物治理的物品、物质。
1、工业固体废弃物,是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2、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供给效劳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3、危急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急废弃物名录或者依据国家规定的危急废弃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急特性的固体废弃物;4、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是指施工单位对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展建设、铺设或者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余泥、余渣及其他废弃物。
其次章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的防治第三条产生固体废弃物的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实行防治工业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的措施。
第四条对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实行污染者依法负责的原则。
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对其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依法担当污染防治责任。
第五条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准时放置到存放场所或废弃物箱。
存放场所应具备防泄漏、防飞扬等设施或措施。
1、工业残液等固体废弃物集中回收;2、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弃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3、生产、检修过程产生的不行回收的废弃物放入不行回收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4、试验室分析、科研活动中产生的盛装化学试剂器皿,必需集中收集;5、露天贮存化工渣、燃煤灰渣和其他工业固体废弃物,应当设置专用的贮存设施、场所。
第六条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的再利用,削减对环境的污染。
可回收的废弃物由各企业安排处置。
不行回收的废弃物与生活垃圾等,须由资质单位处理。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模版(3篇)
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模版1、目的公司为了规范固体废弃物的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和对环境造成的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控制。
3、职责3.1管理部负责废弃物存放和处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办公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收集等工作。
4、管理规定4.1固体废弃物分类4.1.1危险固体废弃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弃物名录,在生产、办公和生活活动中所产生的危险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旧日光灯管、废电池、墨盒;废弃油杂质、擦油布、更换下来的含油零件、废旧电瓶;施工中的废弃涂料、沥清、油漆;4.1.2不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工程施工、生活中产生的不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建筑垃圾、食堂产生的食物垃圾及生活垃圾等。
4.1.3可回收利用的一般固体废弃物:指在生产、办公活动中产生的可回收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生产和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编制袋、回收粉尘、金属零件、废纸箱、废木箱、玻璃瓶罐、废塑料、废纸等。
4.2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和存放4.2.1各部门、各车间应按照废弃物分类,设置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并分别设置明显标识。
4.2.2废弃物产生后,应按不同类别和相应要求及时放置到不可回收、可回收废物箱。
4.2.2.1危险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及存放a)产生废油的部门应将废弃油装入指定的油桶。
b)过滤器更换下来的滤芯应放在密闭的箱内。
c)施工时产生的废旧涂料、残余油漆、废沥清余料等固废应要求承包方收集、存放在指定的有害废弃物场所。
e)废弃灯管、擦油布、废电池、废弃电瓶等应放入有害废弃物存放箱、专用存放设施内或交给购买产品的单位,统一管理。
4.2.2.2一般固体废弃物存放a)生产中产生的粉尘直接回收至成品包装;产生的废编织袋、废纸箱、废瓶罐、废纸、金属边角料等放入一般可回收废弃物指定区域或存放箱。
b)已经报废不能使用的设备放入报废设备区。
c)不可回收的废弃物放入不可回收垃圾区域或垃圾桶内。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四篇)
危险废物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2编制依据(一)《____环境保____》(二)《____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国家危险废物____》(____版)(五)《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____号)(六)《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____7-____)(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____号)(八)《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____)(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____》(____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
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1.管理部组长: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
①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
②____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③____、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
④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部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2.危险废物管理部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领导各部门的危险废物管理,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①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
②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和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
③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
④参加建设项目____(表)的会审、工程设计____,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
危废管理制度(三篇)
危废管理制度第一条。
危险废物储存库必须由专人管理,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库内。
第二条:危废仓库规定时间开放,每天上午9:30—11:30和下午2:30—4:30开放,各车间应按时收集、存放,其他时间封闭,防止危险废物流失。
第三条。
各车间在制定时间内应有专人将危险废物送入仓库,不得将危险废物在仓库外存放。
第四条。
各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每次送入危废仓库要进行登记,并做好记录保存完成,每月汇总一次。
第五条。
在常温常压下____、易燃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储)存,否则,按____、易燃危险品贮(暂)存。
第六条。
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在贮(暂)存设施内分别堆放。
第七条。
必须将危险废物装入容器内方可存放。
第八条。
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第九条。
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第十条: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表面之间保留____毫米以上的空间。
第十一条: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标准要求的标签。
第十二条: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危险废物。
第十三条: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
第十四条。
不相容的危险废物不能堆放在一起,不得将不相容的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第十五条。
不得堆放/接收未粘贴符合规定标签或标签没按规定填写的危险废物。
第十六条。
危废仓库管理人员须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库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
第十七条。
危废管理制度(二)一、危险废物专用场地管理制度1、目的。
确保危险废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生产过程中所排放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
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
危险废物管理人员:____3、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示。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弃物的生产、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等特性,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环境的固体、液体或气体形态的废弃物。
第四条危险废弃物的管理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全过程控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从事危险废弃物生产、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环境保护义务,承担环境保护责任。
第七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废弃物管理信息系统,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有关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的信息,为决策提供依据。
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危险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危险废弃物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九条对于在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二章危险废弃物生产第十条危险废弃物生产单位是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危险废弃物的单位。
危险废弃物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者规范确定自己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种类、数量和特性,并建立相应的台账记录。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生产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量和危害程度,提高危险废弃物的资源利用率。
第十二条危险废弃物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自己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标识、包装、标签和贮存,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危险废弃物的泄漏、散失或者混入其他废弃物。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弃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弃物的生产、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废弃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等特性,或者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或者环境的固体、液体或气体的废弃物。
具体范围和分类标准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四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从事危险废弃物生产、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和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危险废弃物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危险废弃物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理,推广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危险废弃物管理水平。
第七条国家对从事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危险废弃物生产第九条危险废弃物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并执行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和操作人员,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危险废弃物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分类、标识、登记和台账管理,建立危险废弃物台账,记录危险废弃物的名称、性质、数量、来源、去向、处理方式等信息,并定期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危险废弃物生产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妥善的储存,设置专用的储存场所或者设施,采取防漏、防渗、防火、防爆等安全措施,防止危险废弃物的散失、泄漏或者交叉污染。
固体废弃物治理管理制度
固体废弃物治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体废弃物的合理、规范有效的管理,防止发生二次污染,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明确了公司固体废弃物管理职责、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一)固态固体废弃物指固体废弃物为固态,如废催化剂、废填料、废保温岩棉和废旧电池等。
(二)半固态固体废弃物指固体废弃物为半固态,如清罐油泥、污水场“三泥”、含油污泥等。
(三)液态废弃物指废物为液态,如废氨水、废溶剂等。
(四)垃圾指厂区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办公垃圾、建筑垃圾、废包装物(包装袋、桶、瓶)等。
(五)危险废物在操作、储存、运输、处理和处置不当时会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带来重大威胁的废物(即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弃物)。
如废碱渣、废矿物油、废催化剂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相关部室及各车间固体废弃物管理。
第五条安环部负责对公司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排放进行监督检查和固体废弃物处置的审批。
第六条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进行控制,减少固体废弃物的产生量,负责固体废弃物治理和外运管理。
第七条设备员负责固体废弃物处理及堆放场所设施的维护。
第八条各部门、车间负责本单位固体废弃物的日常管理。
第九条固体废弃物的分类(一)固态固体废弃物;(二)半固态固体废弃物;(三)液态废弃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九条液态废物的污染防治,适用本法;但是,排入水体的废水的污染防治适用有关法律,不适用本法”);(四)垃圾。
第十条固体废弃物排放的申报、审批执行以下申报、审批程序(排放垃圾不需申报)。
(一)各车间临时需要排放的(非常规排放的)固体废弃物,必须填写固体废弃物处理申请单,报主管部门审批后贮存到指定地点。
(二)车间常规排放的固体废弃物直接运到垃圾场处置。
(三)危险废物由生产部负责联系处置去向,安环部负责报当地环保部门申请转移审批等相关工作。
第十一条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和处理(一)酸碱废液中和处理后同污水一道外排。
(二)废催化剂由厂家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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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固体废弃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员工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共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公司区域内危险废物的生产、收藏、存储、转移、利用、处置等活动。
第三条公司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实行预防为主,全过程管理和污染单位承担责任的原则。
二具体管理要求
第四条积极推广清洁生产,避免或者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鼓励对危险废物的合理利用,实行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
第五条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工作的重视,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生产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每月5日前向厂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危险废物的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规定。
第八条禁止向环境倾倒、堆置危险废物。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转移应当使用符合行业标准的容器和包装物。
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年,法律、法规另行规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生产危险废物的单位,委托外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时,需提供处置单位相关资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到厂主管部门备案。
三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