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论证报告要求-新版.doc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优质文档]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第一条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的合规、完整和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委托采购中心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方意见。
第三条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确定的主体责任,委托采购中心组织需求论证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需求论证的主要方式包括: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等。
具体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选用。
采购人未采纳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获得的修改意见,且未提供充足证明材料佐证其采购需求合理性的,应当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
第五条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一)采购需求较为复杂、性质特殊;(二)该采购项目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三)采购中心认为确有必要的。
第七条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包括:(一)项目类别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二)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三)技术指标、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功能及对应的性能要求、规格;材质及相应物理性功能要求;包装及附带工具;质量要求;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和履约期限、地点、方式等能够实现采购目的的全部内容;(四)评分细则;(五)对采购需求所提意见的反馈方式及相关要求;(六)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第八条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征求意见公告要求的有效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转交至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将需求修改情况反馈至采购中心及相关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第一条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得合规、完整与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与《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与履约验收管理得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就是指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委托采购中心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方意见。
第三条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确定得主体责任,委托采购中心组织需求论证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得责任。
第四条需求论证得主要方式包括: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等。
具体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选用。
采购人未采纳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获得得修改意见,且未提供充足证明材料佐证其采购需求合理性得,应当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
第五条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得项目,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得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得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得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与社会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得,可以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一)采购需求较为复杂、性质特殊;(二)该采购项目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三)采购中心认为确有必要得。
第七条公开征求意见得,应当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包括:(一)项目类别与拟采用得采购方式;(二)对投标供应商得资质要求;(三)技术指标、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功能及对应得性能要求、规格;材质及相应物理性功能要求;包装及附带工具;质量要求;付款条件、售后服务与履约期限、地点、方式等能够实现采购目得得全部内容;(四)评分细则;(五)对采购需求所提意见得反馈方式及相关要求;(六)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第八条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征求意见公告要求得有效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转交至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将需求修改情况反馈至采购中心及相关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
宜宾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模板】
**市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报告项目名称:**市**县中医医院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XXX中医医院时间:2019年月日为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委托四川乾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一、项目名称:**市**县中医医院后勤保障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类别:□货物□服务□工程三、采购项目行政级别及预算情况1.本项所属目行政级别:□市级□县(区)级2.项目预算金额:318万人民币/每年。
四、项目不需进行需求论证的特殊事项(一)□ 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二)□ 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三)□ 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四)□ 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五)□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备注:不需进行项目论证的特殊事项采购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论证方式(一)□ 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进行需求论证(市级小于100万元、县级小于50万元的采购项目);(二)□ 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需求论证(市级100万元以上、小于500万元,县级50万元以上、小于300万元的采购项目) ;(三)□ 组织5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需求论证(市级500万元以上、县级300万元以上的采购项目),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征求潜在供应商和社会公众的意见。
六、论证地点:**市**区长江大道东段江源半岛9栋(商铺)2层6号七、论证专家名单及签到表详见附件1八、专家组论证意见(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专家组论证意见:1.本项目是否落实扶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政策:√是□否,理由:。
2.本项目是否落实扶持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是□否,理由:。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时间:年月日
政府采购
申请表编号
财政预算金额
采购单位
项目名称
项概况
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
(请逐条论证,可另附资料)
专家(专业人员)签字
备注:请采购单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号)要求组织采购需求论证。
四川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为实现采购目标,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实行采购人负责、引入第三方、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模式。
第二章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第四条采购需求论证由采购人负责,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但委托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需求论证,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
第六条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需求论证:(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其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条前款所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第一条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的合规、完整和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委托采购中心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方意见。
第三条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确定的主体责任,委托采购中心组织需求论证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需求论证的主要方式包括: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等。
具体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选用。
采购人未采纳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获得的修改意见,且未提供充足证明材料佐证其采购需求合理性的,应当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
第五条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一)采购需求较为复杂、性质特殊;(二)该采购项目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三)采购中心认为确有必要的。
第七条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包括:(一)项目类别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二)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三)技术指标、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功能及对应的性能要求、规格;材质及相应物理性功能要求;包装及附带工具;质量要求;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和履约期限、地点、方式等能够实现采购目的的全部内容;(四)评分细则;(五)对采购需求所提意见的反馈方式及相关要求;(六)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第八条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征求意见公告要求的有效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转交至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将需求修改情况反馈至采购中心及相关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
政府采购论证报告要求-新版.doc
政府采购
财政预算金额
申请表编号
采购单位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
专家(专业
人员)签字
最新文档。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为实现采购目标,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实行采购人负责、引入第三方、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模式。
第二章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第四条采购需求论证由采购人负责,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但委托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需求论证,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
第六条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需求论证:(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其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条前款所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第一条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的合规、完整和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委托采购中心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方意见。
第三条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确定的主体责任,委托采购中心组织需求论证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需求论证的主要方式包括: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等。
具体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选用。
采购人未采纳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获得的修改意见,且未提供充足证明材料佐证其采购需求合理性的,应当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
第五条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一)采购需求较为复杂、性质特殊;(二)该采购项目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三)采购中心认为确有必要的。
第七条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包括:(一)项目类别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二)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三)技术指标、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功能及对应的性能要求、规格;材质及相应物理性功能要求;包装及附带工具;质量要求;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和履约期限、地点、方式等能够实现采购目的的全部内容;(四)评分细则;(五)对采购需求所提意见的反馈方式及相关要求;(六)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第八条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征求意见公告要求的有效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转交至采购人。
采 购 文 件 论 证 报 告
1.进口天平其先进的传感器技术,可以完全满足我站对称量准确性的要求。2、在样品称样量少、要求精度高的前提下,进口分析天平XS系列的背置式传感器设计可以极大的提高天平稳定速度,提高分析效率。3、进口分析天平可以实现全自动线性、温度漂移触发的天平自动内校,内置两组砝码实现线性误差校准,保证了天平处于最佳的称量状态。国产天平则无法实现该功能,易在使用中产生误差,影响结果。
综合上述理由,专家组一致同意嘉兴市种植技术推广总站采购进口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
另外,专家组建议,日后一旦国产仪器在质量、性能方面有很大提高,完全能够满足检测要求后,采购方应积极采用国产仪器设备。
专家签字:章夏理、向勇、刘锐
采购人意见:
同意专家论证意见
综合上述理由,专家组一致同意嘉兴市种植技术推广总站采购一台进口恒温药品柜。
三、电热板消化系统
电热板消化系统是实验样品前处理常用设备,主要可用于土壤、肥料、粮食、农作物、饲料等样品的加热消化。样品消化处理的效果优劣,对后续实验结果会产生极大的影响。经过采购方申请陈述与专家讨论,意见如下:1、由于测试中心实验样品量大,对设备的批处理能力要求高,而国产电热消化系统受限于企业规模、技术制约,无法满足大批量处理样品的要求。经详细调研,目前进口电热板消化系统批处理能力可达50个/批,恰能满足我站对大批量处理样品的要求。2、实验室日常实验中,经常遇到难消化样品,因此对电热板消化系统的消解温度、控温精度都有较高的要求,国产设备在使用中往往达不到要求,而进口设备在消解温度、控温精度的设计上能够达到450℃、±2℃的标准,能够达到我们的难消解物质的消解需求。3、国产设备在控制温度的均一性上往往不能做到完全均一,导致实验平行性降低,影响实验结果,而进口电热板消解系统,板面温度均一性好,中心温度与四角温度长期趋于一致。确保等同条件下的平行试验,提高实验精度。4、在处理不同样品时,需采用不同升温速率,确保消解效果与安全。进口设备可以做到这一点,温度升高的速率可控在(1~5℃/min),同时,在程序升温的设计上,可以实现20套程序控温技术,每套程序可详细设定为30个工步,程序运行,可无人值守;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国产设备无对应能够达到此要求的设备。5、为了达到权威性要求,避免产生不必要的争议,实验室必须经过认证,检测仪器必须通过有效的校验,而国产溶电热板消解系统受制于其企业技术水准和规范,无法提供有效的验证。进口电热板消解系统适合众多消解标准:Water (EPA 351.2, EPA 351.4) Sediments and Soils(EPA 200.2, EPA 3050B)等等。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
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政府采购机制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63号)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行为,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政府采购活动实施前,为实现采购目标,对采购项目的采购需求进行论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履约验收,是指中标、成交供应商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义务后,为保证采购质量,对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履约情况进行验收的行为。
第三条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实行采购人负责、引入第三方、法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模式。
第二章 ?政府采购需求论证第四条 ?采购需求论证由采购人负责,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实施。
但委托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 ?采购人应当通过采购需求论证,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
第六条 ?除下列政府采购项目以外,其他政府采购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采购需求论证:(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其他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对本条前款所列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确定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采购需求论证事项及意见
项目名称
图书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内容
采购类别
( )货物 ( √ ) 服务 ( )工程 ( )其他
采购人相关情况
单位名称: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论证事项
论证意见
1、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属于政府采购扶持范围。
2、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标准、服务标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3、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是竞争性磋商,综合评分法,评审标准合理。
4、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无排他性和倾向性。
5、政府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法律法规。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无。
论证成员有无不同意见:
专家组签名:
时间:
最新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第一条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的合规、完整和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委托采购中心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方意见。
第三条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确定的主体责任,委托采购中心组织需求论证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需求论证的主要方式包括: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等。
具体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选用。
采购人未采纳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获得的修改意见,且未提供充足证明材料佐证其采购需求合理性的,应当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
第五条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一)采购需求较为复杂、性质特殊;(二)该采购项目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三)采购中心认为确有必要的。
第七条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包括:(一)项目类别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二)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三)技术指标、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功能及对应的性能要求、规格;材质及相应物理性功能要求;包装及附带工具;质量要求;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和履约期限、地点、方式等能够实现采购目的的全部内容;(四)评分细则;(五)对采购需求所提意见的反馈方式及相关要求;(六)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第八条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征求意见公告要求的有效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转交至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将需求修改情况反馈至采购中心及相关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
论证报告撰写要求
论证报告撰写要求
一、建设背景与基础(限IoOo字以内)
(一)建设背景
综述区域产业和行业发展的现状与趋势,专业群对应的职业岗位对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情况。
(二)建设基础
简要描述申报专业群的建设基础。
二、建设思路与目标(限IoOO字以内)
(一)建设基本思路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基本思路。
(二)建设目标
包括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和预期效益等。
三、重点建设内容(限5000字以内)
分项描述重点建设内容。
每个重点建设内容应包括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进度、资金预算。
四、主要保障措施(限2000字以内)
(一)机构设立
包括机构设立的总体架构、基本职责、人员组成、责任分工以及考核措施等。
(二)保障机制
包括推动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和项目建设的管理机制。
(三)过程管理
包括项目单位自身的过程管理和接受院级过程管理的办法等。
(四)经费保障
学院专项经费保障;行业企业和其他方面的经费筹措措施;各种经费的使用与管理等。
XX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3.该货物预期的资源共享效益。
分 1.申购货物(仪器设备类填写)预期对 包 教学、科研和学科发展的推动作用和预 名 期绩效目标; 称 2.该货物(仪器设备类填写)的预计 2 年使用
总机时 (教学实验学时、科研实验机
时、其他实验机时)、对外共享开放机时 等预测;
设备的购置年代、原值、使用 情况和利用率等。
…
……
…
-6-
七、现有同类货物(核心设备)使用情况
分 1.校(院)现有同类货物(核 包 心设备)是否实现资源共享? 名 2.校(院)现有同类货物(核 称 心设备)综合使用情况、考核 1 效果及管理措施等。
分 1.校(院)现有同类货物(核 包 心设备)是否实现资源共享? 名 2.校(院)现有同类货物(核 称 心设备)综合使用情况、考核 2 效果及管理措施等。
…
……
…
-5-
六、国内现有同类货物(核心设备)的资源状况
分 1.国内、省内及济南地区现 包 有同档次(核心)设备的分布 名 情况,是否可以共享?若不能 称 共享,说明理由; 1 2.校(院)现有同类(核心)
设备的购置年代、原值、使用 情况和利用率等。
分 1.国内、省内及济南地区现 包 有同档次(核心)设备的分布 名 情况,是否可以共享?若不能 称 共享,说明理由; 2 2.校(院)现有同类(核心)
编号:
(不填)
XXX 大学(XXX 省 XXX 院) XX 采购需求论证报告
(XXX 类)
项 目 名 称: 申 请 单 位: 预算编号: 申 请 日 期:
(盖章)
招标与政采中心制
-1-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地 址
采购项目需求应如何论证
采购项目需求应如何论证采购项⽬需求应如何论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通过对项⽬需求进⽬科学论证,有助于实现物有所值的采购⽬标。
然⽬,实践中,部分采购⽬对项⽬需求论证不够重视,导致论证“⽬过场”,采购需求编制不够完整、准确。
那么,政府采购项⽬需求应如何论证?笔者结合⽬作经验谈谈⽬⽬的看法。
⽬先,采购⽬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条以及《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规定,根据项⽬特点,结合预算编制、相关可⽬性论证和需求调研情况对采购需求进⽬论证。
其次,项⽬需求论证应以满⽬采购⽬的实际需要为前提,论证范围应准确。
采购通⽬类产品或者需求标准统⽬的品⽬,⽬需进⽬论证。
采购⽬难以⽬⽬确定技术标准,采购标的专业性强、技术复杂,容易引起争议的品⽬,则应予以论证。
具体⽬⽬,可按照项⽬类别、采购内容等展开论证。
按项⽬类别确定论证⽬式。
论证⽬式主要包括邀请专家论证、委托专业机构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
实验室设备、信息⽬络设备等专业性较强的货物类采购项⽬,采购⽬⽬般难以提出合理的技术、规格、性能要求,可借助专业⽬员的⽬量完成采购需求编制,因此,此类项⽬较为适宜邀请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论证。
特别是采购⽬型专⽬设备,如医疗CT设备、重型机械设备等,应委托专业机构完成采购需求论证。
服务类项⽬中,为保障政府部门⽬⽬正常运转以及为履⽬宏观调控、市场管理等职能需要向社会⽬量购买的服务,也可邀请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论证。
但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教育、医疗卫⽬等公共服务,应通过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式进⽬需求论证。
社会公众是否满意,才是这类项⽬采购成功的重要标志。
论证内容应包括:采购需求中的各项技术标准是否符合国家强制规定;采购⽬件设定的评审因素是否与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相关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是否量化到了相应区间;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
笔者认为,论证专家既可以是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的⽬员,也可是库外熟悉拟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指标的专业⽬员。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范文文稿
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办法第一条为落实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采购需求的合规、完整和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法规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需求论证,是指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委托采购中心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方意见。
第三条采购人承担采购需求确定的主体责任,委托采购中心组织需求论证不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四条需求论证的主要方式包括: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等。
具体方式可根据项目特点,灵活选用。
采购人未采纳通过公开征求意见方式获得的修改意见,且未提供充足证明材料佐证其采购需求合理性的,应当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论证。
第五条涉及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项目,应当公开征求意见。
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以物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公共设施管理服务、环境服务、专业技术服务等;以人为对象的公共服务,如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等。
第六条采购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进行采购需求论证。
(一)采购需求较为复杂、性质特殊;(二)该采购项目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三)采购中心认为确有必要的。
第七条公开征求意见的,应当发布公告,具体内容包括:(一)项目类别和拟采用的采购方式;(二)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要求;(三)技术指标、服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功能及对应的性能要求、规格;材质及相应物理性功能要求;包装及附带工具;质量要求;付款条件、售后服务和履约期限、地点、方式等能够实现采购目的的全部内容;(四)评分细则;(五)对采购需求所提意见的反馈方式及相关要求;(六)公告期,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第八条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应当在公告期届满后1个工作日内,将符合征求意见公告要求的有效修改意见以书面形式转交至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将需求修改情况反馈至采购中心及相关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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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财政预算金额
申请表编号
采购单位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采购需求论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由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验收方式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组论证意见
专家(专业
人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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