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景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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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补充说明及补充案例

第四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补充说明及补充案例

第四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补充说明及补充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法律,旨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该法律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和权利保护的途径,同时也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的一些案例和问题。

本文将针对补充说明和案例进行分析和解读。

首先,我们来看一些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的案例。

案例一:电子产品公司在其宣传广告中宣称其产品具备防水功能,但实际使用中发现产品进水导致无法正常使用。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准确地介绍商品或者服务的性能、质量、功能、用途、产地、价格、生产者或者服务者等情况。

如果广告中虚假宣传,存在欺骗性,消费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案例二:餐厅在菜单中明确标明一道菜的成分不含其中一种食材,但实际制作过程中却添加了这种食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前应当如实告知消费者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全部情况,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如果企业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与事先承诺的不符,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退款,并有权利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案例三:旅行社在安排旅行时,未能为游客提供合理的食宿条件,造成游客的旅行体验差。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企业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应当遵循公平、合理、诚实的原则,不得利用垄断地位或虚假宣传等手段损害消费者权益。

如果企业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未能达到公平、合理的标准,消费者可以要求退款,并有权利要求经营者赔偿损失。

以上案例只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适用的一部分情形,通过这些案例可以看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有力的保障,对于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也有明确的规定和责任。

其次,我们来看一些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的补充说明。

1.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可以在收货后的七日内无理由退换货,但并不包括个别限定性商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摘要:一、引言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背景与意义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定义四、知情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重要性五、消费者如何行使知情权六、企业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七、违反知情权的法律后果八、结论正文:一、引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的提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其中,知情权作为消费者的一项基本权益,得到了广泛关注。

本文将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进行详细阐述。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背景与意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该法自1993 年起实施,经过多次修订,现行版本为2013 年修订的版本。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定义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对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所需信息的知情权,包括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产地、生产者、经营者等信息。

四、知情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重要性知情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基础,对于维护消费者权益和社会经济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知情权有助于消费者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避免受到欺诈和损害。

同时,知情权还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营透明度,促使企业诚信经营。

五、消费者如何行使知情权消费者行使知情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前,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其次,消费者有权查阅、复制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合同、发票、收据等资料;最后,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对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等进行说明。

六、企业如何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企业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主要措施包括:首先,企业应当主动、真实、完整地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其次,企业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查询方式,方便消费者获取所需信息;最后,企业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对消费者知情权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作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为消费者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其中,知情权作为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广泛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知情权进行详细解读,以期帮助消费者更好地理解和行使这一权利。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介1.法律背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用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专门法律。

自1993年颁布实施以来,分别在2013年和2021年进行了两次修改,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形势的变化。

2.立法目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在于加强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知情权作为消费者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三、知情权的含义和重要性1.定义知情权知情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过程中,享有获得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的权利。

它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内容之一,关系到消费者能否作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2.知情权的实际应用知情权在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具有重要意义。

消费者在购物、消费过程中,如果缺乏必要的信息,很难判断商品或服务的质量、价格和安全性等方面,容易陷入不公平的交易。

而知情权的保障,使消费者能够获取充分、准确的信息,提高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的认知程度,从而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

四、消费者知情权的具体内容1.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消费者有权获得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包括商品的性能、规格、用途、生产厂家、保质期等,以及服务的项目、质量、价格、安全保障措施等。

2.经营者身份和资质消费者有权了解经营者的真实身份、经营范围、资质证明等信息,以确保交易安全可靠。

3.商品价格和质量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价格、质量、安全性能等方面的信息。

经营者应当如实标明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日期、主要成分等,确保消费者能够全面了解商品情况。

谈惩罚性赔偿制度

谈惩罚性赔偿制度

消费维权2014—3谈惩罚性赔偿制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吴景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施行20年后,经2013年重大修改,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

本次修改扩充了消费者权利,增加了经营者义务,最重要的是加重了违法经营者的责任。

而加重责任的最核心体现就是对原有惩罚性赔偿规定的重大修改。

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内涵惩罚性赔偿制度源于判例,是英美法系国家依判例创设的一种不同于一般民事赔偿的赔偿制度。

惩罚性赔偿又称报复性赔偿,是指法院在具体案件中,在给予受害者损失赔偿的基础上,依法另行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

惩罚性赔偿是一种加重赔偿,其目的是在针对加害人过去故意的违约行为,或者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损失进行弥补之外,对加害人进行加重处罚的一种措施,其作用一是惩罚加害人,二是警示其他人。

根据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院长王卫国教授的研究观点,惩罚性赔偿源于西方的“倒数原则”,主要是针对小额分散性损害,行为人以违约或者侵权方式侵害他人并使对方遭受财产损失。

但由于单个受害人遭受的财产损失额过小。

考虑到获得损失赔偿的维权成本,绝大多数人在维权得不偿失的情况下会放弃赔偿请求。

而行为人实施这类行为是以同一方式不断复制.虽然从每个受害人身上获得的不法利益额较小.但由于受害人数量庞大,其得到的不法利益额的总额就十分可观,因前述讲的多数人会放弃维权,使行为人这种违约或者侵权行为得逞的几率就很高。

如一不法经营者向社会广而告知,其新护肤品效果奇佳。

寄10元钱可试用1周,有5万人给他寄了10元钱,而其却从不给任何寄钱的人发货,对每个受害者来说10元钱不值得去维权,多选择放弃;而该经营者得到了50万元。

在此情况下,如果真的有1人较真要求其赔偿,法院居于穷尽违法所得的基本原则,判处给予该受害人的赔偿额为10元乘以5,受害人36卞团工商管理轩宽虽得到了大额不当利益.但违法者没有因违法行为获得任何可期待利益,符合法律的公平原则。

这就是最初的“倒数原则”。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维护公平交易环境消费者作为市场经济的参与者之一,享有一系列的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安全权、公正权等。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我国于199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进行了多次修订完善。

本文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解读,旨在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一、知情权的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取得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完整、及时、准确的信息。

商家在发布广告或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信息时,必须向消费者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选择服务时,可以根据这些信息做出明智的决策,同时避免受到虚假宣传的误导。

二、选择权的保护消费者有权在市场上自由选择商品或者服务。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商家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服务,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消费者选择。

这样一来,消费者就能够在市场上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喜好进行选择,并能获得更好的购物体验。

三、安全权的维护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安全对于消费者来说至关重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确保商品或者服务符合国家安全标准,不危及消费者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如若商家违背了这一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退款或者索赔。

四、公正权的保障公平交易是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之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商家应当公平竞争,不得妨碍、排挤其他经营者;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不得操纵市场价格;不得虚假宣传,不得以任何方式欺诈、误导消费者。

这样一来,市场竞争将更加公正,消费者能够享受到更好的商品和服务。

五、维权途径的畅通消费者权益保护除了有法律法规的保障外,还需要畅通的维权途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还设立了消费者协会和消费者仲裁委员会等组织,为消费者提供维权支持和法律咨询。

六、加强监管和惩处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监管和惩处也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吴景明教授答疑经济法全本

吴景明教授答疑经济法全本

吴景明教授答疑经济法全本1、考生问:"三分之二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和"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其含义是不同的.请问这有什么不同??吴教授答:这两的表达完全是不同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强调的是股东,而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强调的是表决权。

2、考生问:咨询请问吴教授: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与《产品质量法》中的消费者有什么不同?2.消费者协会是上述哪个消费者的协会?3. 购买商品住房的公民发现质量问题后,可否适用消法主张权利?. 购买商品营业房的公民发现质量问题后,可否适用消法主张权利?4.依《产品质量法》第41条,在造成损害,生产者免责的情况下,谁承担赔偿责任?吴教授答:1、两者的范围不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单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进行消费的自然人,而《产品质量法》上的消费者不单指对生活消费而消费的自然人,因为这里的产品不只是生活消费品,也包括生产消费品,所以这里的消费者还包括为生产消费需要而进行消费的民事主体,它不单指自然人,也包括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4、很简单,谁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2、当然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进行消费的消费者的协会,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指消费者的协会。

3、消费者是指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商品,涉及到商品房问题,就看购买商品房是为生活需要还是经营需要,如果确实为居住而购买那么当然适用消法的规定,所以消费者可以依其主张权利。

3、考生问:我国的自然人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我国的自然人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成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那些自然人不能成为股东?吴教授答:关于公司股东,对其资格我国法律没有作出明确的限制,因此从理论上讲任何人都可以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但是有限责任公司它和股份公司不同,它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即出资者和经营管理者很难分清的公司组织形式,所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全是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否则公司就无法开展经营。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之欺诈行为认定的再研究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之欺诈行为认定的再研究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之欺诈行为认定的再研究摘要:首先欺诈行为在指经营主体对消费者实施侵权为条件,但并不是说只要发生此类条件就一定构成欺诈行为;实际上对欺诈行为的认定不仅要从客观事实上进行分析认定,而且要综合判断个案案情。

其次在欺诈认定的过程和程序中,应当全面准确把握欺诈行为的特点与影响欺诈行为认定的要素;再次应当区别消费欺诈认定过程中出现的消费主体欺诈经营主体的行为;最后在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对关于消费主体在交易活动中的合法权利,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期待能使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关键词:欺诈行为消费欺诈消费者权益保护惩罚性赔偿一、欺诈行为问题概述首先所谓的欺诈行为是指损害消费者权利当中的知情权为假设条件,而不是说所有的经营主体都全部违背了此种义务都认定构成欺诈。

其实欺诈的具体认定标准是需要依据主观与客观结合进行的,而且考虑具体案情判断广告宣传及平台责任追究等一些问题。

目前在我国,虽然对规制欺诈的立法体系、执法体系初步形成,而却无对欺诈行为认定的具体法律标准。

我们知道一些案件一些赔偿的认定、法律的各个方面的具体适用问题,这就不是简单的与它的构成要件相关了[1]。

而对于未来应拓宽“消费者”在法律及实务中的概念,进一步承认知假买假的法律允许范围,因此有学者提出降低该认定标准,进一步推动有关具体案件诉讼程序与行政处理程序的结合。

其次大众意思上的消费欺诈是出现在消费范围的有关欺诈行为。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版本规定了“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事实的,应当依照消费主体的合法请求增加赔偿金额,增加的金额应当是是消费者支付价款的一倍”。

新《消法》第55条中存留了该条款并增加了赔偿标准数额,“经营主体的商品或服务经证明存在有欺诈的按消费主体的现实的合法请求增加其受到的实际损失金额,赔偿的具体金额应是商品或服务的标准金额的三倍,”。

在今天看来这种认定标准和基础在学界和实务界一直都有争论。

二、《消法》当中欺诈行为的特点(一)《消法》中的欺诈行为与民事欺诈的相通性所谓《消法》中的欺诈规定与民事欺诈中规定的构成要件一致。

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

保障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旨在维护消费者的权益,促进消费者的健康消费。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

该法律于1993年颁布实施,为消费者提供了全面的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的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等。

同时,该法律还规定了消费者的维权途径和责任追究机制,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我国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法律之一。

该法律于1993年颁布实施,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提出了严格要求。

根据该法律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和安全标准的产品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法的实施,有效地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网络购物法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发展,网络购物已成为一种常见的购物方式。

为了保护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的权益,我国制定了网络购物法。

该法律于2014年颁布实施,明确了网络购物平台的责任和义务,规定了消费者的权益和维权途径。

网络购物法的实施,有效地规范了网络购物市场,提高了消费者的满意度。

四、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是消费者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我国制定了食品安全法。

该法律于2015年颁布实施,对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提出了严格要求。

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了食品监管,保护了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

五、广告法广告是商品销售的重要手段,但也容易误导消费者。

为了保护消费者免受虚假广告的欺骗,我国制定了广告法。

该法律于1994年颁布实施,规定了广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诚信性要求。

广告法的实施,有效地净化了广告市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维权机构的建立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我国还建立了多个维权机构,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等。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_消费和谐与企业社会责任_高层论坛综述

保护消费者权益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_消费和谐与企业社会责任_高层论坛综述

3月1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联合搜狐网在北京召开“消费和谐与企业社会责任”高层论坛,全国整规办、国家工商总局、信息产业部、中国企业联合会等部门的领导,著名学者李义平教授、孙立平教授、吴景明教授以及部分企业代表就企业维护消费者利益、承担社会责任与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消费环境的关系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

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良好企业保护消费者利益社会责任导则》(以下简称《导则》),倡导广大企业努力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信息披露真实充分、价格表示清晰明确、合同规范公平竞争、产品可靠使用安全、售后服务方便快捷、化解纠纷及时公正、尊重人格保护隐私、开展教育引导消费、环保节能永续发展。

海尔集团、中国人寿、蒙牛乳业、中凯集团和中国移动等46家企业积极响应,郑重承诺:自愿响应中消协《导则》的倡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循《导则》要求,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切实保护消费者利益,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营造和谐消费环境,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积极努力。

企业应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社会责任随着经济发展不平衡所导致的贫困现象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社会对企业提出了更高的期望,要求企业在追求自身利润最大化的同时,要尽到对消费者、职工、股东、社区、环境等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

2000年7月联合国《全球契约》正式发布,强调企业社会责任在世界范围内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我国2006年1月1日修订并实施的《公司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导则》既是对企业的要求,也是企业长远发展所必须具备的素质。

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指出,中消协确定今年年主题为“消费和谐”,其涵义就是在全社会树立“消费和谐”的理念,倡导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共同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中国消费者协会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消费维权现状,制订并发布《导则》,从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出发,在十个方面对企业提出要求和希望,全面阐述企业应该自觉履行的义务,对于促进良好竞争秩序的建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促进企业提供优质服务,推进诚信经营,促进环保节能都有重要的意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全面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全面解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全面解析概述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是各国政府为保障消费者的基本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的定义、历史背景、法律原则、具体内容和实施效果等方面展开分析,全面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的重要性和现实意义。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的定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是指为保障消费者在商品或服务交易过程中的权益,预防和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管,维护经济秩序和市场稳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总称。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的历史背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的美国。

由于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消费者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面临了诸多不公平的待遇和权益受损的风险。

为此,美国政府于1890年通过了首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标志着消费者权益保护领域的立法进程正式开始。

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国纷纷制定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包括我国也于1993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

这些法案的出台和实施,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的法律原则1. 公平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的核心原则之一是公平原则。

公平原则要求商家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同时,商家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公平、合理的交易合同,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2. 诚信原则诚信原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的重要原则之一。

商家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采取欺诈手段、不正当竞争手段,坚守商业道德,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 安全原则安全原则要求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过程中确保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商家应当对其销售的产品进行质量监管,确保产品符合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不得流通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的具体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通常包含以下方面的内容:1. 商品和服务质量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案要求商家在生产和销售商品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不得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产品。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书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书籍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书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保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起到非常大的作用。

在这部法律法规的推动下,消费者的权益得到了很好的保障。

同时,在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方面,有很多相关书籍可供参考,以下将介绍一些比较优秀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著者:黄国凯(2017年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由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国凯所编写的。

本书在介绍各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背景法规的同时,也对于消费者如何维权进行了详细的描述。

本书的可读性非常强,对于消费者维权具有非常大的参考价值。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所著者:刘志选(2019年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是一本系统化的解读类书籍,由清华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刘志选所编写。

本书旨在为读者提供深入的学习体验,全面解析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核心内容,让读者更好地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质和意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理论与实务》所著者:张建宇(2016年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理论与实务》是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副教授张建宇所编写。

该书包含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理论和实践经验,并通过案例的形式让读者更好地深入了解这部法律法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所著者:施闵(2014年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是由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施闵所编写。

该书主要从理论和法律层面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涉及商品和服务的安全质量、欺诈行为、搭售、虚假宣传、违约责任等方面。

本书传递了深刻的思想和实践经验,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的不可或缺的参考书籍之一。

总体来说,以上几本书是目前较为优秀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书籍。

它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为读者提供了更为全面的学习框架。

在消费者维权的日常实践中,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法规及实践经验是必不可少的,因此这些书籍的价值十分重要。

如果你需要学习、深入研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上几本书都是你不容错过的。

航班延误的间接损失也应该赔

航班延误的间接损失也应该赔

76CONSUMER RIGHT PROTECTION消费维权直接补偿金额可以相应提高,或引入航班延误险机制。

另外,虽然乘客间接损失的补偿,在世界各国都是个难题,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参照国外较为成熟的规定,确定自己的补偿标准。

航班延误的间接损失也应该赔一到七八月,航班延误率就直线上升,给本已怨声载道的航班晚点矛盾雪上加霜。

国家民航局2015年6月最新发布的《全国民航航班运行效率报告》显示,2014年航班正点率为68.37%,同比小幅下降。

一年中航班正常率最高的是3月份,最低的是7至8月份。

由于飞机频繁迟到,使得航企和旅客间矛盾激化的情况经常见诸报端。

过于宽松及不统一的航班延误标准,给了消费者一种错觉,“闹一闹”就能赔偿的更多。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就得首先搞清航班延误到底应该怎么赔。

主要责任在谁?航班延误,可以分为承运人原因和非承运人原因两种。

如极端天气、空中管制等原因属于机场和航空公司不可控制、不可避免的原因,在性质上属于不可抗力。

由于非承运人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航空公司无需承担责任。

因为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客观上也给航空公司自身带来了巨大损失。

上海承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做过推算,2014年中国航班延误给乘客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为352亿元,航空公司遭受的损失则在158亿元以上。

但不少机场和航空公司经常把“不可抗力因素”当成“免死金牌”。

忘记除了极端天气以及空中管制之外,机场和航空公司方面的管理不力也难辞其咎。

比如,目前我国航空公司的飞机基本都处于全负荷运作状态,一旦上一个航班延误,接下来的航班必然跟着晚点。

航空公司如果预备一些备用飞机,就可以有效提高准点率。

怎么赔是个问题问题是,虽然中国民用航空局正在研究对延误航班的乘客提出有统一标准的赔偿方案,以减少乘客机场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但直到目前,始终没有下文。

1994年1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田文昌和北京北方律师事务所庞民京受81位同班机乘客的委托,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递交了一份民事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书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书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书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书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是一本针对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详细解读的专业性书籍。

该书全面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背景、主要内容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知识,旨在帮助读者理解和运用该法律。

本书的第一章简要介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背景和法律的重要性。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之一,对于促进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和公平交易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了解立法背景,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该法律的重要性和应用场景。

第二章详细解读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该章节分为多个小节,逐一介绍了消费者基本权益、经营者责任、违法行为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这些内容的分析和解读,读者可以了解自己在消费活动中的权益和合法维权的途径,同时也可以了解经营者应尽的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三章重点解析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适用。

该章节从不同角度和场景出发,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际生活中的具体适用。

包括在线购物、产品质量问题、服务合同纠纷等多个方面的实际案例,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法律的具体适用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最后一章总结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分析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读者可以更好地了解该法律在实际运用中的影响和不足之处,从而提供改进和完善的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这本书的优点在于其详尽的解读和实际案例的举证。

全书论述条理清晰,文字通俗易懂,无论是专业人士还是普通读者都可以很好地理解和应用其中的知识。

同时,书中举证的实际案例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将法律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提供了很好的实践指导。

然而,该书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虽然该书提供了很多实际案例,但是有些案例较为简单,无法全面涵盖各种情况。

其次,该书的解读较为宏观,对于一些具体操作和细节方面的问题没有过多的解析和讨论。

修订《消法》列入规划-消费者需重新界定

修订《消法》列入规划-消费者需重新界定

修订《消法》列入规划“消费者”需重新界定已颁布10年之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被修订,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日前《消法》的修订已被列入十届全国人大的五年立法规划,有望尽快出台,但具体时间还不能最后确定。

现行《消法》已经过时前天上午,国家工商总局法制司工作人员刘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几年,每年都有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和提案,建议全国人大尽快对《消法》予以修订。

对此,国家工商总局明确表示支持。

他说,立法也有一个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过程。

《消法》是与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联系最为密切的一部法律,但其制定受制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和消费环境,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出现了许多新情况,其中有很多问题已经暴露出这部法律存在着一定的误区和缺陷,因此,很有必要根据现实需要修订《消法》。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经济法系副主任吴景明告诉记者,法律应具有超前性,而现行《消法》却明显滞后于现实。

吴教授认为,现行《消法》中有许多概念不够明确,像“消费者”、“商品”、“服务”、“经营者”这些概念都需要明确界定,“因为法律条文中存在概念不清的问题将严重影响该法的适用,极易产生歧义,消费者纠纷很大程度就是因为《消法》中的定义不清。

”原则性强操作性差现行《消法》到底有哪些不足呢,吴景明教授分析说,《消法》中的规定过于原则化是造成其可操作性不强的主要原因。

例如,其中规定的消费者的九项权利应该进一步细化。

《消法》规定的消费者九项基本消费权利分别是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赔权、获知权、受尊重权、监督权、结社权,但是这些权利急需细化,使老百姓维权和行政部门执法都能找到具体的依据。

根据《消法》规定,消费者有九项权利,与之相应的经营者也有九项义务。

单从法律条款上看,似乎《消法》已经把消费者的权利规定得面面俱到。

但是,这些规定很笼统,适用困难。

消费者往往感觉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不清楚。

以打假获得双倍赔偿起家的王海同样认为,《消法》最大的不足是原则性太强,缺乏可操作性,而且它的许多规定都已散见于其他法律中,从而掩盖了其鲜明的特色,大大降低其存在的意义。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效果评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效果评估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效果评估一、引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法规,旨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消费者利益。

自2002年颁布以来,该法对我国消费市场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包括法律体系构建、司法保护、市场监管等方面。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体系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消费者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首先,该法为消费者确立了基本权益,包括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安全权等。

这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其次,该法还规定了商家应承担的责任,包括商品质量责任、服务质量责任、安全责任等。

这使得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

此外,该法还规定了消费者组织的设立和运作,进一步加强了消费者维权的能力和途径。

三、司法保护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司法保护机制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消费者提供了多种维权途径。

首先,该法设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负责协调处理消费者投诉。

消费者可以向该委员会申诉,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

其次,该法还规定了消费者组织的诉讼代表权,可以代表消费者提起诉讼,减轻消费者的维权负担。

此外,该法还鼓励公民、社会组织等向法院提起代表消费者的公益诉讼,进一步推动消费者维权的力度。

四、市场监管的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强调了市场监管的重要性,并对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

该法要求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防止虚假广告、欺诈销售等行为。

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商家应当依法公开商品和服务信息,确保消费者能够获得真实、准确的信息,做出明智的消费决策。

此外,该法还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商家进行了严厉处罚,提高了市场主体的法律意识和规范行为的积极性。

五、1. 司法保护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使得消费者维权的通道更加畅通,司法保护机制更加完善。

消费者维权案件的受理率大幅提高,相关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明显降低,司法效率得到提高。

如何规范“知假买假”?代购人有哪些责任?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答记者问

如何规范“知假买假”?代购人有哪些责任?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答记者问

如何规范“知假买假”?代购人有哪些责任?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答记者问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8.21•【分类】问答正文如何规范“知假买假”?代购人有哪些责任?最高法民一庭负责人答记者问2024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民一庭副庭长吴景丽、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谢勇出席发布会。

发布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副局长姬忠彪主持。

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瑕疵的,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不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如何认定标签、说明书瑕疵是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解释》对此是否作出规定?答:标签、说明书问题是食品安全纠纷中常见的争议问题,也是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解释》共用三个条文专门对这一问题作出规定。

《解释》第六条对不属于食品标签、说明书瑕疵的情形作出规定,明确应标未标、故意错标和重大错标均不属于食品标签、说明书瑕疵。

关于故意错标的规定主要针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

《解释》起草过程中,有人建议对于故意错标也应当区分轻微错标和重大错标,只有故意重大错标才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这一建议未获采纳,主要理由是:一是在食品标签、说明书上故意错标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标示的内容,主观过错大,应予追责;二是在食品标签、说明书上故意错标的内容通常都是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或者维权具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例如生产者名称、地址、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目的是误导消费者。

因此,只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故意错标食品安全标准要求标示的内容,就应当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解释》第七条规定标签、说明书瑕疵应当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不影响食品安全。

是否影响食品安全应当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五十条关于食品安全的规定作实质性判断。

中国政法大学吴景明副教授认为东芝事件挑战中国消法

中国政法大学吴景明副教授认为东芝事件挑战中国消法

中国政法大学吴景明副教授认为东芝事件挑战中国消法
佚名
【期刊名称】《人大研究》
【年(卷),期】2000(000)007
【总页数】2页(P29-3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23.85
【相关文献】
1.在中国政法大学“反垄断法十周年纪念:趋势、挑战与成果”研讨会上的讲话[J], 张汉东;
2.中国政法大学赵红梅认为住宅不可以实行“房地分价” [J], ;
3.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会长吴溪淳认为:钢材市场将供大于求 [J],
4.网络版权新问题的法律对策--专访中国政法大学光明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朱巍[J], 宁黎黎
5.清华大学科技与社会研究中心副教授吴金希:中国企业文化面临的三大挑战 [J], 吴金希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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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政责任 • 经营者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的, 《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 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 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单处或 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 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 (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刑事责任 • 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保证商品和服务安全的义务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保证商品或者服务安 全的义务有三个内容: • 1、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 财产安全的要求。 • 2、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向 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 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 3、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 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 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 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
五、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 法律责任
• 民事责任与行政责任在考试中偶有涉及,应适当注意。 • (一)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民事责任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区分损害消费者的财产性权益和人 身性权益规定了不同的民事责任: • 1、侵犯人身性权益的民事责任。 • 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42、43条规定的具体情 形。 • 2、侵犯消费者财产性权益的民事责任。 • 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4、45、46、47、48、49条 规定的具体情形。
• (四)获得赔偿权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1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 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 赔偿的权利。 • 需要注意这里求偿权的主体有三个:一是商品的购买者、 使用者;二是服务的接受者;三是第三人,即消费者以外 的因某种原因在事故现场而受到损害的人。 • (五)公平交易权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0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 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 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算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 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三、经营者的义务
• 经营者有十大义务,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最重要的考 点集中区。 • (一)履行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6条,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 商品和服务,应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双方有 约定的,应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 律、法规的规定。 • (二)接受监督的义务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7条,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 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 这项义务与消费者的监督批评权是对应的。
Hale Waihona Puke 四、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途径 • 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可以通过下列途径 解决: •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 3、向有关行政部门进行申诉。 • 4、提请仲裁。 •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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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二)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几项特定规则 1、销售者与服务提供者承担责任。 2、销售者与生产者的连带责任。 3、变更后的企业承担责任。 4、营业执照持有人与租借人承担责任。 5、展销会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的特殊责任。 6、虚假广告的广告主与广告的经营者的责任。
• (九)不得单方作出对消费者不利约定的义务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 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 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 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 含有上述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 (十)不得侵犯消费者人格权的义务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5条,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 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 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二、消费者的权利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享有以下9项权利: • (一)安全保障权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 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 利。 • (二)知悉真情权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 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 与知悉真情权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条、第3条、第54条,该法 的适用范围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理解: • 1、消费者角度: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 或者接受服务的。 • 2、经营者角度: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 品或者提供服务的。 • 3、特殊的适用范围: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 的生产资料。 • 商业性医疗、非国民教育、金融类服务也应受消法调整。
• (六)出具凭证或者单据的义务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1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 服务,应当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 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 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这项义务与消费者的获得赔偿权是相对应的。 • (七)保证商品与服务质量的义务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2条,经营者有义务保证其 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该义务体现在两个方面: • 1、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其提 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 限;但消费者在购买该商品或者接受该服务前已经知道存 在瑕疵的除外。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国政法大学 吴景明
目录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二、消费者的权利 三、经营者的义务 四、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 五、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一、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
• (一)消费与消费者的概念、构成要件 • 此处所称的消费,一般指狭义消费,指个人为了生存和发展的需要而 消耗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的行为和过程。
• (二)消费者 • 消费者是指为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 受服务的自然人。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消费者 必须具备四个构成要件: • 1、消费者的消费性质必须是生活消费,包括商品的消费 与服务的消费。 • 2、消费的客体是商品或者服务。 • 3、消费的方式包括购买、使用和接受。 • 4、消费的主体限于个人。

• (四)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9条,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 有三个内容: • 1、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信 息,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 2、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 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 3、商店应当明码标价。 • (五)标明真实名称与标记的义务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条,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 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 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 (六)结社权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2条,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 (七)获得相关知识权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3条,消费者有权获得有关 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 (八)受尊重权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4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 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 尊重的权利。 • (九)监督批评权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5条,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 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 2、经营者以广告、产品说明、实物样品或者其他方式表 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状况的,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 服务的实际质量与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 (八)履行“三包”或者其他责任的义务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 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 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履行, 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谢谢!
• (三)自主选择权 •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 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 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 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 项服务。 • 与自主选择权相对应的是经营者的提供真实信息义务与标 明真实名称与标记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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