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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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规定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规定

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规定在货物的运输过程中,风险的转移和所有权的转移是非常重要的两个方面。

对于货物的买卖双方来说,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是确保交易顺利进行的关键性因素。

以下是货物运输中的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规定的详细介绍。

一、风险转移规定在货物运输过程中,风险的转移是指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或灾害时,由哪一方承担责任和损失。

一般情况下,根据国际贸易的惯例和相关法律法规,风险的转移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到达目的地之前的风险转移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并获得相应的货物运输单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货物的风险通常在卖方转交给运输公司之后转移到买方。

因此,如果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损失或灾害,买方将承担责任和损失。

2. 到达目的地之后的风险转移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并获得相应的货物运输单据后,货物已到达目的地,但尚未交付给买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货物的风险通常在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转移到买方。

因此,如果在货物交付给买方之前发生货物损失或灾害,卖方将承担责任和损失。

3. 运输途中的风险转移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如果卖方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并获得相应的货物运输单据后,然后发生了货物损失或灾害,但是货物尚未到达目的地,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风险通常会根据合同的具体规定来确定由哪一方承担。

一般来说,合同会明确规定风险的转移时间和责任承担方。

二、所有权转移规定除了风险的转移外,货物运输中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所有权的转移。

所有权的转移是指货物的所有权由卖方转移到买方的过程。

在货物运输中,所有权的转移通常会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

1. 合同规定在货物买卖合同中,所有权的转移通常会根据双方的约定来确定。

一般来说,合同会明确规定货物的所有权转移时间、方式和相关手续等细节。

双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转移手续,确保所有权的转移合法有效。

2. 支付方式在货物运输中,支付方式也会对所有权的转移产生影响。

货物所有权及风险

货物所有权及风险
(一)英国法的规定 (二)美国法的规定 (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来自》的规定(一)英国法的规定
英国《货物买卖法》20条规定,货物意外灭失的风险 与货物所有权一起转移到买方,但该原则已不适应英 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因此 在国际贸易中,双方当事人 一般通过协议将货物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分别加以规 定。
(二)美国法的规定
1.买卖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来划分双方承担风险的界限。也可 以通过某种国际贸易术语来确定各方所应承担的风险。
2.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风险转移问题没有作出规定,则在 没有发生违约的正常情况下,应根据下述两种不同情况来确定 风险转移的时间。
3.违约对风险转移的影响
2.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风险转移问题没有作出规定,则在没 有发生违约的正常情况下,应根据下述两种不同情况来确定风 险转移的时间
2.如果所买卖的货物是特定物,但在卖方对其实施某种行为后,才 处于可交货状态,那么在卖方完成这一行为并就此通知买方后, 货物所有权转移于买方。
3.虽然合同的标的物是处于可交货状态的特定物,但只有在卖方实 施某种行为后,才能确定其价格,则在卖方完成该行为并就此通 知买方之后,所有权转移于买方。
4.当所买卖的特定物是按“余货退回”或其他类似条件交给买方时, 其所有权在下列情况下转移到买方。
A.当货物需要交由承运人运输时 a、如果买卖合同授权或要求卖方把货物交由承运人交买方,但并不要求
卖方把货物交到某个特定的目的地,则货物的风险应于卖方把符合合同的货 物适当地交付给承运人时起转移于买方。
b、如果合同要求卖方把货物交到指定的目的地,则风险于卖方在目的地 向买方提交货物并让买方能受领货物时转移于买方。
• A如果双方对需要运输的货物没有约定特定的交货地点, 则自货物按照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 风险就转移到买方

浅析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

浅析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

浅析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风险转移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货物买卖越来越繁荣,位于不同国家或地区的企业进行着贸易上的往来。

而国际货物买卖越繁荣也意味着其中会暴露出更多的问题,而风险转移无疑是国际货物买卖中的典型问题。

风险转移与买卖双方的利益切身相关,对于不同的交付方式,其风险转移的时间也不同。

本文将结合相关案例阐述不同的风险转移情形,并对我国如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维护好自身的利益,规避国际货物风险转移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国际货物买卖风险转移 CISG公约第一章风险转移概述1.1风险转移的原则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转移的原则主要有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原则、过失划分原则以及国际惯例优先原则。

以交货时间确定风险原则主要是指在不涉及货物运输的情况下,风险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的买方将合同标的物交付给卖方时转移。

此种原则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适用的情况较少,因为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距离通常较远,需要通过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将合同标的物运送到目的地。

过失划分原则主要指国际交易中货物在风险转移到买方承担后,若出现遗失或损坏情况,除损失或损坏是完全由买方行为、不行为引起的意外,其余情况下导致的损失,买方仍然需要承担价款支付义务。

国际惯例优先原则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买卖双方同意采用的任何商业习惯,并且此商业习惯对买卖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不同情况下的风险转移2.1 风险转移时间风险转移时间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由卖方转移到买方的时间节点。

由于各国的文化背景和法律观念不同,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对风险转移的时间标准也有所不同,主要有所有权主义、合同成立主义以及交付主义。

1979年《英国货物买卖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了,财产转移给买方时,货物的风险才转移到买方,即所有权主义。

《法国民法典》第1583 条和 1138 条确立了风险从合同订立时起转移给买方的观点,即合同成立主义。

《法国民法典》第1624 条更是作出了直接规定。

从表面上看风险是从合同成立时发生转移,但实质上仍然是所有权主义的模式。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货物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在商业交易中,货物的所有权转移和风险的转移是两个重要的概念。

对于买卖双方来说,了解这些概念对于维护自身权益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货物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并分析其对买卖双方的影响。

一、货物所有权的转移货物所有权是指货物的所有人对其货物享有的权利。

在买卖合同中,货物的所有权转移通常要依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

以下是常见的货物所有权转移情形:1. 即时转移所有权:双方在交易的同时,货物的所有权立即转移给买方。

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立即行使所有权,并对货物负有责任。

例如,在实体店购买商品时,一旦付款,货物所有权立即转移到买方。

2. 条件转移所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在特定条件下,货物的所有权才会转移给买方。

例如,买卖合同中约定,在收到货款后,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

在此之前,卖方仍然是货物的所有者。

3. 保留所有权:卖方在交易中保留货物的所有权,直到满足特定条件。

这种情况下,买方可以对货物进行使用,但卖方保留所有权。

直到买方履行了所有合同义务,如支付全部款项,货物的所有权才会转移到买方名下。

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对买卖双方都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对买方来说,转移所有权意味着他们对货物具有完全的控制和支配权。

对卖方来说,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意味着他们可以减少与货物相关的风险和责任。

二、风险的转移风险转移是指在货物交易中,当发生意外或灾害时,谁应该承担损失的责任。

与货物所有权的转移类似,风险转移往往依据合同的规定和适用的法律。

以下是常见的风险转移情形:1. 交付时风险转移:当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时,风险会同时转移给买方。

此时买方有责任在接收货物时检查其完整性和质量。

如果货物在交付后损坏或丢失,买方将承担风险和损失。

2. 保留风险:在某些情况下,卖方在交货之前仍然承担风险。

例如,如果合同中规定卖方需要负责货物的运输和保险,卖方将继续承担风险直到货物送达买方指定的地点。

3. 合理的风险分摊: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风险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进行合理的分摊。

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

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

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姓名:学号:班级:成绩:摘要: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在国际贸易中起着重要作用。

两者在何时转移、如何转移等都直接关系着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

根据主要贸易国的法律、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及国际贸易惯例的有关规定,我们了解到,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并非是在同时发生的,其中风险转移的时间在《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2000)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都做了明确的限定,但所有权转移时间在上述文件中都没有规定。

为什么在国际贸易中所有权转移的地位并不重要?这种规范的缺失是否会影响国际贸易的正常进行?风险转移是否会取代所有权转移曾经在贸易中扮演的重要角色?本文将对这些问题做简单的阐述。

关键词:国际贸易;买卖合同;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一、国际贸易中的风险转移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是指货物可能遭受的各种意外损失,如货物在高温、水浸、火灾、沉船、渗漏、盗窃或查封等非常情况下发生的短少、变质或灭失等损失。

这类损失具有以下两个特点:首先,这是由意外事件造成的,而不是由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不行为所引起的;其次,这类损失的发生是不确定的,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是无法预见、防止和避免的。

风险移转制度的功能就是如何在合同中由当事人合理分配这种不确定的意外损失,在平衡买卖双方的利益的基础上追求交易效率和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现实中,只要表现为解决谁去主张索赔、占有标的物的残值、代位物或自行承担损失的问题。

所以风险的划分和承担直接影响着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

风险转移的关键是时间问题,即风险于何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各国法学家对国际货物买卖中风险转移的时间问题进行了长期讨论,也呈现出不同的理论以及立法实践。

一是合同订立时转移。

有的国家以风险于合同订立时转移为标准,即合同一经订立,即使未付款也未交货,风险也立即转移给买方承担。

这一做法问题是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合同订立时货物多在卖方的占有和控制之下,卖方由于不承担风险责任而易疏于对货物之妥善保管,如此让买方承担过大风险责任,显然对买方很不公正。

国际货物买卖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打印

国际货物买卖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打印

国际货物买卖所有权及风险的转移【摘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各方都想要减少自己的风险而确保货物债权的实现。

货物买卖合同是卖方向买方转移货物所有权、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而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是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的重要的目的,是卖方最重要的义务,切实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

但货物的所有权是从何时由买方转移,国际公约、各国法律都没有统一的标准。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干脆将这一问题排除在其调整范围之外,而交由个国国内法去决定。

这样各国在所有权转移的法律规定上存在严重分歧,这严重阻碍世界经济的发展。

制定统一的所有权转移的实体法公约因此势在必行。

【关键词】所有权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风险转移一、概述(一)所有权的概述所有权(property)的含义,各国法律规定大同小异。

如《法国民法典》第544条规定:“所有权对物享有的绝对无限制地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法令所禁止使用的不在此限。

”《德国民法典》认为:“物的所有人,在不违反法律或第三人权利的范围内,得自由处分其物,并得排除他人对物的一切干涉。

”①依据日本法律:“所有人在法律限制内对其所有物有自由地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②意大利法律认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并且在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的前提下,所有人对所有物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使用和处分权。

”③我国《民法通则》第71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从各国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所有权具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能,“使用、收益和处分是所有权的积极权能,而排除他人干涉是所有权的消极权能。

④只有我国还强调了所有权的占有权能。

(二)国际货物买卖所有权转移的概念国际货物买卖所有权转移是指国际货物买卖中货物的所有权在何时、以何种方式由卖方转移给买方。

那么,什么叫国际货物买卖?什么叫所有权?所有权转移对当事人的意义何在?[1]对国际货物买卖的规定,各国采取不同的标准:有的以当事人的国籍为标准;有的采取当事人的营业地标准;有的将行为发生地作标准;有的用货物跨越国境作标准,等等,不一而足。

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之间的关系

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之间的关系

浅析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及风险转移之间的关系周婷(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系,广东广州510300)[摘要]由于各国货物所有权转移规定的不统一,在国际贸易中,若买卖双方当事人中一方破产,则由此可能给对方带来严重的影响。

同时,贸易中的货物风险也经常和货物所有权密切相关。

国际惯例对于货物风险转移的规定比较具体详细,特别是国际贸易中经常采用的FOB ,CFR ,CIF 术语,对风险转移的规定是相同的,这些规定广泛地被买卖双方认可和遵守。

但货物风险转移还应注意:风险转移的前提是卖方必须将合同特定化,否则风险不能转移;不论适用何种规定,若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风险转移的规定不影响买方因此种违约而采取各种补救措施。

[关键词]国际贸易;货物所有权;风险转移[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Relations between Cargo Ownership and Risk Transfer in International TradeZHOU TingAbstract:Since there is no universal regulations on cargo ownership transfer among countries,in international trade,one party's bankruptcy may bring severe impact to the other party in a transaction.In addition,cargo risk usually relates closely with cargo ownership in a trade.For risk transfer,international practices and provisions are more specific,even identical for terms FOB,CFR and CIF,and well accepted and abided by both buying and selling parties.However,the selling party must specify the contract,otherwise,risks can not be transferred.In any case,if there is a fundamental breach of a contract by the seller,buyer's remedial measures caused by the breach will not be affected by risk transfer provisions.Key words:international trade,cargo ownership,risk transfer[收稿日期]2011-12-21关于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的问题,由于目前世界各国的国内法对此规定存在的分歧比较大,既存在不同法系之间的差异,也存在处于相同的英美法系或大陆法系的各个国家之间的差异。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及转移应遵循的原则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及转移应遵循的原则

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及转移应遵循的原则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及转移应遵循的原则为您提供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别让“所有权未转移”束缚反腐手脚及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所遵循的原则,并有专业合同律师为你提供合同方面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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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贸易合同中的所有权转移问题2008年5月,上海W公司与英国Z公司签订了一份小麦出口合同。

合同约定:Z公司向W公司购买2000吨小麦,价格为CFR利物浦180美元/吨,总价36万美元;Z公司于7月1日前预付20%货款,其余80%货款以保兑、不可撤销、可转让的即期信用证方式支付;交货日期为2008年7月20日。

6月23日,Z公司预付货款7.2万美元。

7月20日,W公司将售于K公司的1000吨小麦与售于Z公司的2000吨小麦混装交付于中远公司,提单“收货人”一栏注明“卖方指令”。

7月21日,W公司分别通知Z 公司、K公司其货物已装船运出。

7月30日,K公司支付全额货款。

8月10日,小麦运抵伦敦港,K公司提走其1000吨小麦。

8月12日,小麦运抵利物浦港,发现400吨小麦已因高温天气变质多日。

因提单延误,W公司同意Z公司保函无单放货,但注明“付现交单”(cash against documents),并向Z公司声明其购买的2000吨小麦中有400吨已在途中变质受损。

8月22日,Z公司将收到的1600吨中的700吨小麦以200美元/吨价格转卖给了英国S公司。

8月30日,Z申请破产,接受破产清算。

其转卖小麦收益由清算人支配,剩余的900吨小麦仍存放于仓库。

英国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

W公司向法院主张:货物未经拨归(appropriation),因此:(1)存放于仓库的900吨小麦所有权归属卖方;(2)卖方享有对买方转售700吨小麦所得收益的优先追偿权;(3)400吨货物变质的损失应由买方承担,因风险已转移。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及规避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及规避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风险转移及规避摘要:国际货物贸易在促进国际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导致贸易摩擦与纠纷层出不穷。

在国际货物买卖过程中,风险转移的划分直接涉及到买卖双方对于风险损失的承担。

文章旨在通过对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转移问题进行分析,进而对贸易风险防范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国际货物贸易;风险转移;交付国际货物贸易中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交付和接收货物可能要跨越数个国家,使用陆运、海运、空运等多种运输方式。

在这个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些对货物的损害或者遭遇一些自然灾害,货物损失的风险由哪一方当事人承担,成为买卖双方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因此,厘清货物的风险转移问题对交易双方意义重大。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风险概论风险,指的是致使货物毁损、灭失的意外事由。

风险主要具有以下几个特性:(1)阶段性,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主要发生于合同成立以后,履行完毕以前;(2)或然性,在国际货物贸易中,风险是否发生,于何时何地发生,以怎样的情形发生,都是不确定的;(3)意外性,国际货物贸易中风险的发生并不是由买卖双方任何一方的故意或者过失行为造成的,是由不能归责于合同双方的客观原因导致的;(4)损害性,货物的毁损、灭失会给合同双方造成经济利益上的损失。

风险来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不可抗力,一方面是自然原因,例如火灾、水灾、风暴等,另一方面主要是社会原因,例如战争,骚乱等;(2)意外事件,即当事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产生的事故,比如碰撞、搁浅等;(3)货物本身的特殊性质,如货物变质等。

二、关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风险转移时间的两种理论国际货物贸易中的风险转移,实际上是指对风险造成的损失由买卖双方哪一方最终承担。

在国际商品买卖交易中,货物的风险最早是由卖方承担着的,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点商品的风险改由买方承担,这就是风险转移。

纵观各国立法,关于国际商品买卖交易中的风险转移的时间主要有以下两种理论:1.风险于货物所有权转移时转移该理论认为,在买卖双方没有特别约定或者例外规定的情况下,风险于买卖合同标的货物所有权转移时由卖方承受转移至买方承受。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规则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规则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规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国际上买卖双方为引进和销售货物而达成的合同,这种合同不仅涉及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还涉及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规则是非常重要的,对买卖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都具有重大影响。

首先,所有权及其转移规则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关键问题之一、所有权即指货物的拥有权,包括货物的使用权和处置权。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为了明确买卖双方对于货物的权益,必须明确规定所有权的转移规则。

通常情况下,所有权的转移有两种方式:一是约定所有权在合同签订时立即转移;二是约定所有权在货物交付时转移。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商事法律制度的规定,通常都是在货物交付时转移所有权。

这是因为货物交付被认为是最重要的合同履行义务之一,只有货物交付了,才能确保买卖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在货物交付时,所有权的转移可以通过交付实际控制权或者交付交叉凭证的方式进行。

其次,风险的转移规则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另一个重要问题。

货物在运输和交付过程中可能会受到各种风险的侵害,如损坏、灭失等。

为了明确买卖双方在风险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必须规定风险的转移规则。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国际商事法律制度的规定,通常情况下,风险转移与所有权转移是分开处理的。

具体来说,货物的损坏或灭失风险在货物交付时转移给买方,无论是货物的实际交付还是交叉凭证的交付。

而在货物所有权转移前,卖方对货物的保管和保险责任仍然存在。

此外,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合同中对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进行特别约定。

例如,双方可以约定在特定的交付条件下,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时间和方式。

这种特别约定在国际贸易中非常常见,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总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规则是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的重要规定。

合同中对所有权和风险的转移时间和方式的明确规定,可以帮助双方准确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为合同的有效履行提供保障。

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性探讨

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性探讨

风险转移和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性探讨摘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与风险何时发生转移,两者是否同时转移,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各国法律分为:一是将货物所有权与风险转移联系在一起,二是将所有权与风险转移相互分离.因此,在国际贸易中, 合同订立、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在多数情形下并不是同时发生或实现的。

关键词;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国际贸易正文: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与风险何时发生转移,两者是否同时转移,直接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它不仅影响卖方收取货款或买方提取货物的安全性,也关系到货物灭失、损失的责任认定。

一、所有权转移卖方转移货物所有权及买方支付价款是买卖合同的实质内容。

但由于国际贸易中的买卖双方分别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因各国政治、法律制度以及距离等原因,国际贸易比国内贸易更为复杂、更具风险性,因而,货物所有权何时转移将直接关系到卖方收取货款以及买方提取货物的安全性。

在货物所有权转移方面,《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4条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即卖方有义务将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但就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地点及条件等没有做出任何规定.国际商会制定的《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也没有涉及所有权转移的问题.只有在国际法协会制定的《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中的CIF合同项下对所有权转移的时间及条件做出了规定,即在卖方将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单据交给买方时,所有权才发生转移。

但多数国家,包括我国的出口企业在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国际惯例是《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一)认为合同成立时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以《法国民法典》、《意大利民法典》、《日本民法典》为代表。

合同成立主义旨在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加强当事人的履约责任心,有利于保护买受人的利益。

但在实践中与将来之物的买卖,所有权转移的界定就变得不明确。

(二)以标的物交付时间为所有权转移以《德国民法典》为代表,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和我国《合同法》为代表。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法的风险转移规则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法的风险转移规则

简述国际货物买卖法的风险转移规则
国际货物买卖法(CISG)是一项涵盖了在国际零售交易中如何规范买卖双方权益的国际公约。

该公约规定了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在风险转移方面提供了一些规则。

根据CISG的规定,风险的转移取决于交货条款的约定。

交货条款规定了货物何时视为交付给买方。

一般情况下,交货条款可以是以下几种之一:
1. 目的地交付:在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通常是买方所在国家或城市)时,风险转移给买方。

2. CIF(成本、保险费和运费)交付: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给买方指定的港口,并为货物提供运输保险。

一旦货物在港口装上船,风险就转移到买方。

3. FOB(船岸上交货)交付:卖方负责将货物交付给指定的港口,并在货物放上船之前负责风险。

一旦货物在船上,风险就转移到买方。

除了交货条款,CISG还提供了以下规定来帮助决定风险的转移:
1. 缺陷货物:如果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货物存在缺陷,风险即使在交货后仍然属于卖方。

买方可以在合理时间内通知卖方并要求修复、替换或退款。

2. 货物所有权保留:如果卖方在交付货物后仍保留所有权,即卖方在货物全额支付前仍保有对货物的所有权,则风险在交付时立即转移到买方。

总而言之,根据CISG的规定,风险的转移取决于交货条款的约定和其他相关规定。

这些规定可以根据买卖双方的协商和具体交易条件进行调整。

国际贸易中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国际贸易中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国际贸易中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引言国际贸易作为全球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货物的交换和运输。

在国际贸易过程中,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是必须考虑的重要问题。

本文将探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的相关内容。

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是交易的核心问题。

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意味着买方成为货物的合法拥有者,可以享有货物的使用权和盈利权。

货物所有权通常通过合同的方式进行转移,合同中明确了货物的买卖双方、数量、质量、价格等关键条款。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的转移通常发生在货物交付的时刻。

货物交付可以按照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如传统的装运交付、提货交付和挂靠交付等。

在货物交付之前,卖方通常保持货物的所有权,而在货物交付之后,买方即成为货物的合法拥有者。

风险的转移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过程中面临着各种风险,如货物丢失、损坏、延迟等。

为了明确责任和风险的转移,国际贸易通常采用国际商会颁布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来规范,该通则明确了卖方和买方在交货和交付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

根据Incoterms规定,卖方和买方可以在交货和交付过程中约定转移风险的时间点。

常见的Incoterms规则有EXW、FOB、CIF等。

以FOB(Free On Board)为例,卖方在货物装上船之前负责运输和风险,一旦货物装上船,风险即转移给买方。

而在CIF(Cost, Insurance and Freight)规则下,卖方负责运输和保险费用,风险则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前转移给买方。

风险转移的影响因素在国际贸易中,风险转移的影响因素较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货物的性质和特点:不同类型的货物面临的风险不同,如易碎货物容易损坏,需特别谨慎处理;易变质货物容易腐烂,需要加强保鲜措施。

2. 运输方式和工具:不同的运输方式和工具对货物的安全性和风险有直接影响,如海运、航空运输相对较安全,但成本较高;公路运输成本低,但风险相对较大。

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规则

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规则

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规则买卖合同货物风险转移规则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卖方”)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买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货物情况1.甲方同意向乙方出售如下货物:名称:数量:质量:规格:保质期:2.货物的交付地点为:3.货物的交付时间为:第二条价格及付款方式1.乙方同意按照以下价格购买上述货物:货物单价:总价:2.货款支付方式:第三条风险转移规则1.货物的所有权在支付货款后转移给买方。

2.自卖方将货物交付于指定地点的当日开始,所有货物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至买方签收之日。

3.如买方未能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收货,导致货物遭受损失或毁损,卖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货物交付后,卖方不再对货物的任何事故或问题负责。

第四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卖方保证所售货物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2.货物在交付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将承担维修、更换、退货等相关责任。

3.售后服务:第五条违约责任1.如果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货款,应向卖方支付滞纳金。

2.若卖方未能按时交付货物,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货金。

3.一方违约,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卖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及解除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解除协议。

第八条其他事项1.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2.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本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甲方:签名或盖章乙方:签名或盖章日期:。

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转移

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转移

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转移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转移在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转移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

它涉及到买卖双方在交易中货物的权益归属问题。

本文将介绍国际贸易中货物所有权转移的概念、方法和影响,并探讨相关的法律规定和风险。

1. 货物所有权转移概念货物所有权转移是指卖方将货物的所有权从自己转移给买方的过程。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和相关法律规定,货物所有权转移通常发生在交付货物的时候,但也可以在其他特定条件下发生转移。

货物所有权转移的目的是确保买卖双方在交易中的权益得到保护,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2. 货物所有权转移方法2.1. 单纯交付最常见的货物所有权转移方式是通过单纯交付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卖方将货物交付给买方,货物的所有权就自动转移给买方。

这意味着买方可以享有货物的所有权,并承担货物所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2.2. 电子交付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电子交货的方式也逐渐得到广泛应用。

在电子交付的方式下,货物的所有权转移通常是通过买卖双方之间的电子文件交换来实现的。

这种方式更加便捷和高效,有助于加快交易的进行。

3. 货物所有权转移的影响货物所有权转移对买卖双方产生一系列影响,包括权益变动、责任转移和风险承担等。

具体影响如下:3.1. 权益变动一旦货物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便成为货物的合法所有者,有权支配货物并享受货物所带来的权益。

此时,卖方失去了对货物的所有权,仅享有买方支付货款的权利。

3.2. 责任转移货物所有权转移后,卖方的责任和义务通常就会转移到买方身上。

买方需要承担货物的风险和损失,包括运输途中的损坏或丢失等。

因此,在货物所有权转移前后,买卖双方应事先协商和明确各自的责任,并在合同中进行细致的规定。

3.3. 风险承担货物所有权转移后,买方将承担货物所带来的风险。

这包括货物的质量问题、损坏风险和运输风险等。

买方有责任确保货物的安全和完好,并在必要时采取措施保护货物。

同时,买方也有权利对货物进行检验和索赔,以确保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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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son 11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之所有权
与风险的转移规则——International trade term 国际贸易
术语✓P relude case:
信阳——纽约茶叶买卖合同
路途?
运费?保险费?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风险转移的时间与地点?
合同的这些条款由于费用太高,太过繁琐,一般难以协商出一致的意见。

因此,为了简化谈判过程,明晰双方的权利、义务;国际商会依据公平原则,提前制定了一个所有权及风险转移的体系,以方便进行国际货物贸易的当事人使用。

这个体系被称为国际贸易术语。

●国际贸易术语(international trade
term)是一个包含了13个英文缩略语的体系。

每一个英文缩略语规定一种情形,其中买方和卖方的权利义务,风险等均不相同。

按照买方的由
重到轻,卖方义务由轻到重排为四组,分别如下:
EXW,
FCA,FAS,FOB,
CFR,CIF,CPT,CIP,
DAF,DES,DEQ,DDU,DDP,
●国际贸易术语的作用
1.说明商品的价格构成,是否包括成
本以外的主要从属费用,即运费和
保险;
2.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
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所承担的责任、
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使用方式
订立合同时,双方可以选定使用某一个贸易术语,后面跟上一个地点(例:EXW信阳),结合贸易术语及后面的地点来具体表示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案例
南美某国的修格公司希望从我国太原辉泉公司购买一批货物。

双方正在就货物销售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谈判。

双方对国际贸易术语都非常熟悉,而且就国际货物买卖有丰富的经验,且都与从事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和保险的专业公司保持经常性业务联系。

基于以上事实,下列何种表述是正确的?
1)从修格公司的角度讲,如果选择
EXW术语,意味着它要承担的相关
义务比选择任何其它贸易术语都要

2)修格公司可以接受”CFR天津”的贸
易术语而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投保货
物运输险
3)假如双方采用了“CIF布谊诺斯艾利
斯”的贸易术语,辉泉公司对货物在
海上的沉船风险应当对修格公司承
担责任
4)双方都有可能接受F组中的某项贸
易术语
✓甲公司与乙公司依CIF安特卫普价格订立了出口一批布料的合同。

货物运输途中,乙公司将货物卖给了丙公司。

关于这批布料的两次交易的风险转移时间,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在甲与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在货
物交第一承运人时转移
B.在甲与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在装
运港货物越过船舷时转移
C.在乙与丙公司之间,货物风险原则
上在双方订立合同时转移
D.在乙与丙公司之间,货物负险原刚
上在丙公司收到货物时转移
✓关于FOB术语,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卖方应当在目的港交货
B.卖方应当自费取得保险
C.卖方无义务自费订立主要运输合

D.该术语适用于各种运输方式
✓关于CFR贸易术语,下列哪个选项是正确的?
A.卖方应当在目的港交货
B.买方应当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
C.卖方应当自费取得货物保险
D.该贸易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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