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GZ/XM 002-2013施行日期:2013-10-0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承包商管理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承包商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承包商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供应商不在本办法管理之列。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五条国内专业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编制修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承包商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小组)由项目管理部、质量管理处、安全环保处、合同条法处、设计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及公司主管领导组成,主要负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审议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考核公司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二类承包商准入的初审、推荐;(五)协调解决承包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是承包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承包商的准入评审、考核、信息管理等管理工作,在公司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建立公司承包商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三)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承包商的准入评审、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二类承包商进行发证、年审;(四)负责向集团公司推荐经公司管理小组审核通过的一类、二类承包商,并参与相关承包商的考评;(五)负责定期更新发布公司合格承包商清单;(六)负责建立并保存承包商的有效档案资料,包括承包商资质文件和考核评价资料;(七)负责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授权的相关部分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八)协调、管理公司与承包商的合作关系;(九)负责与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沟通与协调。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了推动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工作深入发展,不断提高石油工程建设技术水平,按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石油工程建设行业的实际,特制定《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证明是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所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工法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第二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及石油行业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第三条工法的关键性技术具有先进水平。
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应经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属填补空白的应经国家科委认定的机构查新。
第四条工法级别工法分三个级别:三级(企业级),二级(省部级),一级(国家级)1. 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本企业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企业组织评定,为三级工法。
2. 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评定,为石油工程建设工法(二级)。
二级工法需已经企业评定为三级工法和推荐,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评定.3. 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评定,为一级工法。
一级工法经协会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定,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工法的创建第五条工法的选题分类1.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新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稿)第一条为促进石油工程建设施工企业技术创新,提升施工技术水平,落实国家关于“提高国民经济发展质量,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总体部署,规范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4年颁布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特制定《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石油工程建设工法为省(部)级工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第四条工法分为企业级、省(部)级和国家级,实施分级管理.企业级工法,由石油工程建设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根据工程特点开发,通过工程实际应用,经企业组织评审和公布。
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省(部)级),由企业自愿申报,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组织评审和公布。
国家级工法,由企业自愿申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推荐,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评审和公布。
第五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适用性,能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施工效率和综合效益,满足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要求。
第六条企业应当建立工法管理制度,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工法开发计划,定期组织企业级工法评审和公布。
第七条企业应在工程建设中积极推广应用工法,推动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升工程施工的科技含量。
第八条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负责指导会员企业开展工法的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石油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将公布的石油工程建设工法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工法;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会员企业需将公布的企业级工法向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备案。
第九条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每两年组织一次石油工程建设工法评审,评审工作坚持标准并遵循优中选优、总量控制的原则。
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项目能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设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石油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所有管理活动,包括项目立项、申报、论证、设计、招投标、施工、验收、结算等环节。
第三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严格控制、优质服务、持续改进”的原则,实行项目全程监控,确保工程建设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要求进行。
第四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注重质量管理,加强技术监督,提高施工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建设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第五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安全管理,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六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成本控制,合理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确保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安全。
第七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进度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按时完成,保障工程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八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环境保护,合理规划工程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九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各环节之间的沟通协调效率,确保工程建设各环节的协同作战。
第十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第二章项目立项第十一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从项目立项阶段开始,明确项目的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建设周期。
第十二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编制项目立项申报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在项目立项阶段进行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和论证,确保项目的可行性和可靠性。
第十四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项目管理,制定详细的项目管理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
第十五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加强项目监控和评估,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第十六条:石油项目工程建设管理应及时调整项目计划,处理项目中出现的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石油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石油工程项目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石油工程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验收等全过程。
第三条石油工程项目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二)质量第一,安全至上;(三)经济合理,效益优先;(四)严格程序,规范运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石油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石油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第五条石油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以下工作:(一)编制项目计划,明确项目目标、任务、进度、质量、成本等;(二)组织项目招标、合同签订、施工、监理等工作;(三)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四)组织项目验收、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项目部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包括以下职责:(一)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确保项目顺利实施;(二)组织项目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三)负责项目成本控制,确保项目经济效益;(四)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确保项目资料完整。
第三章项目管理流程第七条项目立项:项目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提出项目建议书,经公司审批后立项。
第八条项目设计:项目管理部门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项目设计,确保设计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九条项目招标:项目管理部门组织招标工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条项目施工: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项目监理:监理单位对项目施工进行全过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十二条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验收,确保项目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管理第十三条项目质量: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加强原材料、施工工艺、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四条项目安全: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安全。
延长石油工程施工管理办法
延长石油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石油工程施工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延长石油)及其所属企业的石油工程施工活动。
第三条石油工程施工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延长石油设立石油工程施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石油工程施工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延长石油规划发展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施工前期准备第五条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应包括:(一)项目审批: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完成项目审批手续;(二)设计文件:依据项目批准文件,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进行审查;(三)施工队伍: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四)施工现场准备:完成施工现场的清理、平整、测量等工作;(五)施工物资:准备施工所需的材料、设备、工具等;(六)安全生产:制定施工安全预案,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二)具备与工程规模、技术要求相适应的施工人员、设备和管理能力;(三)具有良好的业绩和信誉;(四)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制度。
第三章施工过程管理第七条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施工方案、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检验和控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严格执行投资控制规定,防止浪费。
第九条延长石油设立施工现场监督组,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施工现场监督组由延长石油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要求,定期向延长石油报告施工进展、质量、安全和投资控制等情况。
延长石油应加强对报告资料的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1. 前言随着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规模的增大、数量的增加,人员密集、机械设备众多,建设工程所面临的安全生产风险也相应增加。
因此,为了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保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目标本管理办法的目标是提高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水平,降低工程事故发生概率,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3. 责任3.1 公司领导石油公司领导应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并投入足够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保障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加强对安全生产纪律的贯彻和执行,如果发生重大事故,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3.2 项目负责人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此外,项目负责人还需要组建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负责监督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实施。
3.3 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施工,并定期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
3.4 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具有建设工程项目的执行力和施工责任,必须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安全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4. 安全生产措施4.1 安全生产管理组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应成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组,负责管理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措施。
4.2 安全生产制度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制度,明确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质量和技术要求,以及环境保护工作。
4.3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应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防护宣传教育,并定期组织各类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专业技能水平。
4.4 施工现场管控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应采取严格安全控制措施,如搭设设施要求稳定、可靠、使用便利等,施工期间应加强管理,严禁擅自闯入施工现场,以免发生安全事故。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3-12-(7151)
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油计【 2013 】478 号2013-11-20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 (以下称建设单位 )的境内项目管理。
集团公司及建设单位控股公司的境内项目管理,应当通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办法。
境外项目及国内对外合作项目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投资新建、改建及扩建的油气田地面、炼油化工、油气储运、加油 (气 )站、建构筑物等 (详见附件 )。
第四条项目管理应严格执行建设程序,突出质量和效益,强化风险控制,积极推广标准化设计、规模化采购、工厂化预制、模块化建设,充分应用集团公司企业资源计划 (ERP) 系统、项目管理 (EPM) 系统,优选承包商和供应商,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各项目标顺利实现。
集团公司对在项目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订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统筹协调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定,督促相关部门和专业分公司履行项目管理相关职责。
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权限和职能分工履行项目管理与监督职责。
第六条专业分公司履行以下职责:(一 )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规范;(二 )负责权限范围内项目 (预 )可行性研究工作组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项目基础设计 (初步设计 )审批及专项技术方案审批;(三 )负责一类、二类项目管理手册备案管理和执行检查;(四 )组织、指导、监督建设单位办理项目专项评价和核准、备案手续并获取所需支持性文件;(五 )初审提前采购计划,审查引进设备技术方案、引进设备清单,审批或会签权限内招标方案、招标结果和可不招标事项;(六 )审批一类、二类项目总体部署及开工报告;(七 )指导、监督项目质量、健康安全环保(HSE) 、进度、投资和风险控制等工作;(八 )组织审查和审批一类、二类及专业分公司指定项目试运行投产方案,负责协调落实试运行投产所需资源;(九 )组织一类、二类项目竣工验收;(十 )集团公司总部授权管理的其他事项。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1.总则。
1.1 为了贯彻执行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 号),进一步推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企业工法开发、编写、申报、推广和应用工作,促进企业进行技术跟踪、技术积累和技术转让,调动广大职工研究、开发和应用工法的积极性,使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工程建设企业工法开发、编写、申报、评审、公布、奖励、宣传、应用和成果管理工作。
1.3 本办法所称的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的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
它必须具有先进、适用、保证工程质量与安全、提高工程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
1.4 工法是企业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发应用新技术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企业技术水平和工程建设能力的重要标志。
1.5 工法分为以下三级:-- 国家级工法(又称一级工法):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有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国家级工法由集团公司组织申报,由国家建设部负责评审和公布。
1-- 集团公司级工法(又称二级工法):关键技术达到集团公司系统内或行业内先进水平,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集团公司级工法由企业组织申报,由集团公司负责评审和公布。
-- 企业级工法(又称三级工法):企业根据承建工程的特点、科研开发规划和市场需求开发、编写的工法。
其关键技术达到本企业先进水平,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由企业负责评审和公布。
2. 工法管理。
2 .1 集团公司设立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工法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法工作委员会)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工法的审定和发布工作。
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企业管理处负责集团公司内部工法管理的日常工作。
2.2 各工程建设企业设立企业工法工作委员会,委员会由公司总工程师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领导。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DOC 14页)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统筹工程建设资源,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提高服务保障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统称所属企业)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参)股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及销售、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总承包及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对承包商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六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承包商管理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二)组织制订和审议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承包商准入的审批;(五)承包商管理重要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建设分公司,负责办理领导小组日常事务,主要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落实承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三)组织开展承包商评审和评价工作;(四)组织建立、维护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五)组织开展承包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六)领导小组赋予的其他职责。
集团公司总部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承包商管理相关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承包商评审专家组为领导小组提供技术支持。
专家组成员由集团公司相关部门、专业分公司代表和相关技术、商务专家组成,具体负责:(一)一类承包商准入的评审;(二)跨专业分公司承建项目的承包商评价。
油建工程施工管理细则
油建工程施工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采油厂油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加强采油厂开发钻前工程和油区道路维护建设工程的立项报批、设计、施工、验收、决算管理,特制定本施工细则。
第二条各类油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将建设项目报油建科汇总审查,经采油厂相关会议审批后,由油建科组织相关部门深入现场及时进行勘测、设计。
对施工后将发生较大变化的地形、地貌要采取措施备案。
各工程应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制定出详实的设计方案。
第三条油建科是厂油田勘探开发钻前工作及油区道路建设维护的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油建工程的立项报批、设计、施工、验收、决算等项管理工作,各油建工程项目在项目批准、计划下达后,由油建科负责按规模大小履行招标、合同谈判等手续,并按合同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签约手续,组织施工建设。
第二章设计第四条工程设计应遵循因地制宜、经济合理、统筹规划、合理安排的原则,保障工程项目安全可靠,达到提高实用性和经济性之目的。
第五条所有工程应按单元实体所在位置、类别申报日期等因素进行合理划分,区别对待,每一单元称之为一处单项工程。
第六条工程设计应按照步骤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前期的变更设计),对小型工程项目则可以以方案设计代替初步设计而后进行施工图纸设计。
第七条所有工程均应采用CDA进行设计,若有特殊情况需用手工设计时,必须加强制图精度控制,提高图纸质量和工作效率。
第八条每项工程设计和预算均应做到有规范,有编制依据,严格按厂工程造价进行工程概预算编制:一、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视具体情况,依照相关建筑规范和现行《建筑工程定额》进行设计和工程概预算编制。
二、桥涵、防护工程应综合考虑道路线性、地质条件、泄洪能力,车辆通行情况等因素,按相关桥涵设计规范和现行《公路工程预算定额》进行设计和工程概预算编制。
三、罐台、渗水池、抽油机基础等井场地面工程应充分考虑实用性、合理性、经济性,视具体情况,设计规范及现行《延安市石油钻前工程定额》进行设计和工程概预算编制。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GZ/XM 002-2013施行日期:2013-10-01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承包商管理办法发布文号:中油建字〔2013〕31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承包商管理工作,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管理办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考核评价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是公司承包商管理的基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的承包商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包括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炼油化工及其他建设工程。
本办法所称承包商包括承担工程建设的咨询、勘察、设计、施工、检测等活动的承包商和服务商(以下统称承包商),供应商不在本办法管理之列。
第四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标准、严格准入;(二)规范选商、择优使用;(三)过程控制、动态管理;(四)严格监督、落实责任。
第五条国内专业分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依据本办法,编制修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并报项目管理部备案。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承包商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小组)由项目管理部、质量管理处、安全环保处、合同条法处、设计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及公司主管领导组成,主要负责:(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审议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三)指导、监督、考核公司承包商管理工作;(四)负责一类、二类承包商准入的初审、推荐;(五)协调解决承包商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项目管理部是承包商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承包商的准入评审、考核、信息管理等管理工作,在公司管理小组的领导下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承包商管理规章制度;(二)负责建立公司承包商管理相关规章制度;(三)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承包商的准入评审、监督、考核等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授权范围内的二类承包商进行发证、年审;(四)负责向集团公司推荐经公司管理小组审核通过的一类、二类承包商,并参与相关承包商的考评;(五)负责定期更新发布公司合格承包商清单;(六)负责建立并保存承包商的有效档案资料,包括承包商资质文件和考核评价资料;(七)负责对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承包商资源库中授权的相关部分进行信息更新维护;(八)协调、管理公司与承包商的合作关系;(九)负责与集团公司领导小组有关事项的沟通与协调。
石油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石油工程施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石油工程施工管理行为,提高工程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石油工程领域的相关单位及个人。
第三条石油工程施工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质量第一、效益第一”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改善施工环境,提高工程竞争力。
第四条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以适应国家法律法规和石油工程实际为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五条管理制度的执行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不遵守管理制度的单位及个人,应依法给予严格的处罚。
第二章施工管理责任第六条石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明确各级施工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建立健全施工管理组织机构。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管理制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修订,保证管理制度的实施。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管理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管理档案,及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做到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施工监督制度,加强对施工过程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三章施工管理流程第十二条石油工程施工管理应遵循“规划先行、设计为主、施工为重、检验为保”的原则,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各项工作进行详细规划和安排,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施工方案和工艺流程,确保施工按照设计进行。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现场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监督和协调,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相关标准和规范,保证施工符合工程要求和设计要求。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施工安全。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处理,保证施工质量。
第四章施工管理措施第十九条石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中国石油新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石油新疆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新疆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行为,提高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必须以“安全第一、质量至上、控制造价、工期合理”为指导原则,其总体要求是高质量建设、高标准管理。
第三条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为两级管理体制。
投资建设管理处为工程建设项目的归口管理部门,直属企业(项目部)为工程建设项目具体管理者。
第四条三类及以上项目由公司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下设项目部负责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商的招标、合同签订、图纸会审、现场管理及工程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四类项目由直属企业成立项目部,负责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商的招标、合同签订、图纸会审、现场管理及工程验收等日常管理工作。
项目部接受公司投资建设管理处的业务指导,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五条管理规定:(一)项目管理权限:集团公司项目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四个级别,按照权限归口管理。
1.一类项目:(1)新建储运设施项目。
(2)其他须报集团公司常务会审批的项目。
2.二类项目:(1)投资1亿元及以上销售网络及配套、安全环保隐患治理、节能减排等项目。
(2)办公、科研、培训用房等楼堂馆所项目,医院、图书馆、文体活动中心等矿区公共用房项目。
(3)集团公司授权管理的其他项目。
3.三类项目:(1)投资3000万元~1亿元的加油站及成品油销售配套、安全环保隐患治理、节能减排等项目。
(2)投资1亿元以下成品油油库项目。
(3)集团公司授权管理的其他项目。
4.四类项目:(1)投资3000万元以下加油站及成品油销售配套、安全环保隐患治理、节能减排等项目。
(2)集团公司及专业分公司授权管理的其他项目。
(二)小型维修项目:单项费用预算在10万元及以上的维修项目,须纳入项目化管理,实行销项管理。
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 制度大全
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制度大全石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石油销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石油销售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单位有关安全施工法律法规和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结合XX石油HB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建设工程项目,是指在新建、改扩建、检修、维修等施工作业项目,具体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装修等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公司、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辖生产经营区、办公区、生活区及人员密集场所。
第二章安全职责第五条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监管部门;公司综合办公室是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公司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管理工作;公司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六条公司综合办公室安全职责(一)负责制定建设工程项目相关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二)负责对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工作进行督查,督促各相关方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管理。
(三)指导和协调建设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责任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组织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责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四)协助交通、建设、安全管理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在建工程进行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方案规定
附件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强和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仔细贯彻“诚实守信,千锤百炼”的质量目标,提升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水平,增强中心竞争力,依据国家工程建想法律法例和公司公司有关规定,拟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合用于公司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所属公司)对新建、扩建、改建等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
抢险救灾和暂时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油气田工程技术服务和炼油化工检维修作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不合用本规定。
公司公司及所属公司控股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应该经过法定程序贯彻执行本规定。
境外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依照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法例,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建设项目包含油气田地面、油气储运、销售和炼油化工等石油石化专业工程项目以及矿区建设等其余工程项目。
—3—第四条公司公司质量与标准管理部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的综合管理与监察,主要执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例,制定公司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有关规定;(二)组织和指导所属公司成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系统,并监察检查系统运转状况;(三)负责公司公司工程质量监察业务管理工作,归口管理石油天然气工程质量监察总站和各监察站(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工程质量监察机构);(四)组织公司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负责工程质量信息管理,掌握质量动向;(五)归口管理工程建设重要产品、设备驻厂监造工作;(六)协调办理公司公司及所属公司与外面用户、专业分公司之间发生的重要工程质量纠葛,组织检查办理特大工程质量事故以及波及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分公司的工程质量事故。
公司公司总部机关其余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有关工作。
第五条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工作,主要执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法律法例,组织落实公司公司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定,拟订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实行细则;—4—(二)对归口管理公司成立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系统运转情况进行检查、评审和审察,促使系统不停完美并有效运转;(三)组织对本专业工程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对工程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剖析,掌握质量动向;(四)依照公司公司投资管理权限,负责在(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动工报告审察(批)、完工查收等环节中,落实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有关要求;(五)组织协调办理本专业范围内的重要工程质量纠葛,组织调查办理本专业内的重要工程质量事故,参加有关特大工程质量事故检查办理;(六)公司公司受权的其余有关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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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了推动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工作深入发展,不断提高石油工程建设技术水平,按照国家建设部《国家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石油工程建设行业的实际,特制定《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工法是以工程为对象,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的工程实践证明是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经济适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所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未经工程实践检验的科研成果,不属工法的范畴。
工法应主要针对某个单项工程,也可以针对工程项目中的一个分部,但必须具有完整的施工工艺。
第二条工法必须符合国家及石油行业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标准、规范,必须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和实用性,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施工效率,降低工程成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特点第三条工法的关键性技术具有先进水平。
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尚没有相应的国家工程建设技术标准的,应经省部级以上技术鉴定、属填补空白的应经国家科委认定的机构查新。
第四条工法级别工法分三个级别:三级(企业级),二级(省部级),一级(国家级)1.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本企业先进水平,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企业组织评定,为三级工法。
2.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或超过行业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评定,为石油工程建设工法(二级)。
二级工法需已经企业评定为三级工法和推荐, 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评定.3.企业创建的工法,其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管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经评定,为一级工法。
一级工法经协会推荐,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中国建筑业协会组织评定, 每两年评审一次。
第二章工法的创建第五条工法的选题分类1.通过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形成有实用价值、带有规律性的新的先进施工工艺技术。
2.通过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3.对本行业或相关行业类似的一级、二级工法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而形成的新的施工方法。
第六条工法编写内容工法的编写内容依照以下11 个方面顺序说明。
要层次分明,数据可靠,用词用句准确、规范。
其深度应满足指导项目施工与管理的需要。
1.前言:概括工法的形成原因和形成过程。
研究开发单位、关键技术审定结果、工法应用及有关获奖情况。
2.工法特点:工法在使用功能或施工方法上的特点,与传统的施工方法比较,在工期、质量、安全、造价等技术经济效能等方面的先进性和新颖性。
3.适用范围:适宜采用该工法的工程对象或工程部位,某些工法还应规定最佳的技术经济条件。
4.工艺原理:阐述工法工艺核心部分(关键技术)应用的基本原理,并着重说明关键技术的理论基础。
5.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1)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按照工艺发生的顺序或者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来编制,是工法的重要内容。
操作要点中分别加以描述。
对于文字不容易表达清楚的内容,要附以必要的图表。
(2)重点说明工艺流程的基本工艺过程,讲清工序间的衔接和相互之间的关系以及关键所在。
工艺流程最好采用流程图来描述。
对于构件、材料或机具使用上的差异而引起的流程变化,也应有所说明。
6.材料与设备:工法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名称、规格、主要技术指标;以及主要施工机具、仪器、仪表等的名称、型号、性能、能耗及数量。
对新型材料还应提供相应的检验检测方法。
7.质量控制:工法必须遵照执行的国家、地方(行业)标准、规范名称和检验方法,并指出工法在现行标准、规范中未规定的质量要求,并要列出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质量要求,以及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所采取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
8.安全措施:工法实施过程中,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安全的法规,所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安全预警事项。
9.环保措施:工法实施过程中,遵照执行的国家和地方(行业)有关环境保护法规中所要求的环保指标,以及必要的环保监测、环保措施和在文明施工中应注意的事项。
10.效益分析:从工程实际效果(消耗的物料、工时、造价等)以及文明施工中,综合分析应用本工法所产生的经济、环保、节能和社会效益,与国内外类似施工方法的主要技术指标分析对比。
对工法内容是否符合满足国家关于建筑节能、节能减排的有关要求,是否有利于推进(可再生)能源与建筑结合配套技术研发、集成和规模化应用方面也应有所说明。
11.应用实例:所应用工法的工程项目名称、地点、规模、生产能力、主要生产工艺、结构形式、开竣工日期、实物工作量、应用效果及存在的问题等,并能证明该工法的先进性和实用性。
一项成熟的工法,一般应有三个工程实例(已成为成熟的先进工法,因特殊情况未能及时推广的可适当放宽)。
对于在工艺原理、工艺流程、材料与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中涉及技术秘密的内容,在编写工法时可予以回避。
申报工法时,须在申报材料中加以说明,工法评审时,应当按照知识产权的有关规定对企业秘密加以保护。
第七条工法文本要求1.工法内容要完整,工法名称应当与内容贴切,直观反映出工法特色,必要时冠以限制词。
2.工法题目层次依工法名称、完成单位名称、主要完成人排列。
3.工法文本格式采用国家工程建设标准的格式进行编排。
(1)工法的叙述层次按照章(工法的主要单元,题目是工法所含11 部分的题目)、节、条(工法的基本单元)、款、项五个层次依次排列。
(2)工法中的表格、插图应有名称,图、表的使用要与文字描述相互呼应,图、表的编号以条文的编号为基础。
如一个条文中有多个图或表时,可以在条号后加图、表的顺序号, 例如图1.1.1-1,图1.1.1-2…。
插图要符合制图标准。
(3)工法中的公式编号与图、表的编号方法一致,以条为基础,公式要居中。
4.工法文稿中的单位要采用法定计量单位,统一用符号表示,如m 、m 2、m 3、kg、d、h 等。
专业术语要采用行业通用术语, 如使用专用术语应加注解。
第三章工法的申报与评审第八条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申报条件和需提交的资料:工法的整体技术立足于石油行业或国内,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制开发或会同其它单位联合研制开发。
工法完成人及联合研制开发完成单位排序应得到参与者认同。
申报工法应提交以下资料:1.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2.工法具体内容材料和相应的操作手册、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安全指标、检测证明等;3.企业三级工法证书或文件,企业推荐申报二级工法文件;4.关键技术科技查新报告;5.关键技术科技鉴定证明;6.关键技术专利证明及科技成果奖励证明;7.由使用该工法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三份工法应用证明和由申报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效益证明:8.反映工法实际施工的录像光盘(重点反映工法工艺操作程序)和反映工法施工工艺操作程序中关键点的照片。
以上申报材料齐全,稿面整洁,图字清晰,无错字、漏字。
统一使用A4 纸打印且装订成册。
第九条石油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内容及标准1.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创新性。
与相关强制性技术标准、环保要求、质量要求相吻合;2.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的实用性,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3.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的安全性。
工法活动涵盖在企业安全体系内或行业规定的安全行为内,对执行工法活动者的安全和健康没有任何潜在的威胁;4.关键技术和施工组织的经济性。
应用的一次性经济效益显著或推广前景广阔,所产生长远效益显著;5.工法资料的完整性, 内容完整生动,阐述逻辑清晰,装订整齐,多媒体效果显著。
第十条石油工程建设工法评审组织1.经企业推荐,协会建立石油工程建设工法评委专家库,评委专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满足多专业、多学科的需要。
应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70 周岁。
局级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以及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和优质工程奖的专家优先选任。
专家库专家每四年进行部分更换。
2.每届工法评审,针对工法的专业内容,从评委专家库中选择组合成石油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9〜15人。
负责该届石油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工作;3.石油工程建设工法评审委员会按油气田地面工程、油气储运工程、炼油化工工程、其他工业工程和公用工程或按工艺、机械、电气和自动化控制、其他专业技术等设若干专业评审组,负责专业内工法项目的审查;4.石油工程建设工法专业评审组评审实行主、副审负责制。
第十一条工法的评审应严格遵循国家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评审工作应坚持科学、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开展工作。
评审专家应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负责,维护申报企业工法技术的权益。
第十二条石油工程建设工法工法评审一般采取发布评审会的评审方式,其主要程序是:1.工法项目创作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超过30 分钟)发布工法成果,并接受评审委员会质询(不超过5 分钟);2.专业评审组主、副审在听取发布和详细审阅材料基础上提出入审基本评审意见;3.专业评审组在听取发布和主、副审基本评审意见基础上提出专业评审组初审意见并形成入审工法名单,报工法评审委员会讨论。
评审组内少数持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可保留意见报评审委员会备案;4.工法评审委员会征询与会企业代表意见;5.工法评审委员会听取专业评审组的初步意见,充分讨论,无记名投票,三分之二以上评审委员同意为通过,形成评审委员会审核意见,评出石油工程建设工法;6.工法评审委员会在评出的石油工程建设工法中按规定名额推荐国家级工法。
因特殊原因不宜召开发布评审会时,工法评审工作可适当简化。
第十三条协会将评出的石油工程建设工法名单登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网站公示,公示期间没有异议,报协会理事长审定,行文公布石油工程建设工法,同时行文申报国家级工法。
第四章奖励与应用第十四条协会对创建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的企业和个人,给予表彰。
企业应对开发编写和推广应用工法有突出贡献的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协会组织汇编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用于推广和交流。
工法编制企业应注意技术跟踪,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及时对原编工法进行修订,以保持工法技术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第十六条各石油工程建设企业和主管部门应积极推动工法的开发和应用将技术领先、应用广泛、效益显著的工法纳入相关的企业、行业、国家技术标准。
第十七条工法所有权企业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偿转让工法。
工法中的关键技术,凡符合国家专利法、国家发明奖励条例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的,应积极申请专利、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十八条已经被评为石油工程建设工法有效期为六年。
第十九条发现有剽窃作假等重大问题的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经查实后,撤消其石油工程建设工法称号,五年内不再受理其单位申报。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协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