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指标是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核心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4.07•【字号】甘政办发〔2024〕33号•【施行日期】2024.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再生水利用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24〕33号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甘肃矿区办事处,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再生水利用是优化供水结构、增加水资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减少水污染和保障水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再生水管理,促进再生水资源化利用,弥补水资源短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省政府同意,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代“十六字”治水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重点区域,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弱项,推动再生水产业加快发展,深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实现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促进水环境全面改善,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二)基本原则。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
按照“统一规划、优先发展、适度超前”要求,充分发挥公共财政主导作用,在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运营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广泛参与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推进建立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机制。
——突出重点,优化布局。
坚持把提升城镇污水再生利用水平作为重点,按照“按需定供、按用定质、按质管控”的要求,合理确定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模和布局。
禁止违法违规排污,促使设施布局及建设标准与区域、河湖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和纳污能力相协调。
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
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提高城市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改善城市水环境,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申报和考核办法〉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指导思想。
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动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把节水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领域,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契机,建立健全城市节水法规制度,完善科学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体系,树立全民节水意识,发展节水型经济,改善水生态环境,在全市形成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水资源的管理体系,缓解城区供用水矛盾,不断提高节约用水管理水平,为实现城市高质量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
(二)创建目的。
创建节水型城市,发展节水型经济,形成科学、合理的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管理体系,缓解城市供用水矛盾,不断提高节水管理水平,是城市节水工作的主要方向,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基本要求。
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是维持城市水资源供需平衡、打好碧水保卫的有效载体,是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治本之策。
通过创建,实现水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使有限的水资源最大限度地满足我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需要。
(三)工作目标。
从生态宜居、安全韧性、综合节水等方面全面发力。
到2023年年底创建范围内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2024年保持建成区各项指标稳定达到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II级,2025年完成自评和节水型城市申报。
二、创建范围城市建成区(不含乡镇)全部范围。
三、工作任务(-)夯实城市节水基础。
1编制城市节水相关规划。
编制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并报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城市节水中长期规划目标任务推进落实。
三个聚焦 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三个聚焦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作者:杨建成程学刚来源:《走向世界》2023年第39期在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中,潍坊市水利局将节水作为破解水资源制约瓶颈和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一招,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全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升。
2022 年,全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20年下降7.8%、11.38%,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64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 92.9%,再生水利用率达到50.43%。
潍坊获得2022年度山东省委省政府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工作督查激励,为全省首批 5 个地市之一。
水是生命之源,潍坊实现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意义深远。
把好“源头关”。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格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节水评价,坚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
全市35 个规划和非水利建设项目全部开展节水评价并通过审查,有效发挥了水资源在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刚性约束作用。
拧紧“压力阀”。
落实取水在线计量管理,在全省率先完成水资源税远程在线监控管理改革项目,共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3294处,实现非农业取用水户在线计量全覆盖。
落实计划用水管理,严格按照用水定额核定并下达自备水源取水户年度用水计划,实现自备水源取水户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
织密“排查网”。
在全省率先完成 9582个取水口核查整治任务的基础上,先后开展了2轮非法开采地下水专项清理整顿行动。
为巩固提升集中整治成效,创新建立了非法取用水常态化长效排查整治工作机制,今年以来累计排查整改问题18个。
构建指标体系。
科学建立全市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跨县市区河流水量分配、客水利用、重点河湖生态流量、地下水位管控指标体系,通过刚性约束硬指标严控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倒逼各地和各行业节约保护水资源。
加大非常规水利用。
将中水、矿坑水、微咸水、淡化海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纳入全市水资源统一配置,明确各县市区“十四五”期末及年度非常规水最低利用量,确保2023年度全市非常规水源利用量不低于1.03亿立方米。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节约用水(以下简称节水)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有效利用,保障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城市节水管理部门)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市政府领导下,大力推行节水措施,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培育和发展节水产业。
第五条城市实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节水义务,并有权对违反节水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第二章计划用水第六条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城市年度用水计划、相关行业用水定额和用水单位生活、生产需要,核定用水单位的用水计划下达到各用水单位。
第七条新增用水单位或用水单位因进行基本建设及其他临时需要取用水(包括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备水源)的,须向城市节水管理部门提报用水计划,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所需水量的证明材料;(二)节水措施的设计或节水器具安装使用等相关资料;(三)达到建设中水设施规模要求的,必须提交中水设施建设图纸及资料;(四)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大型工程项目,必须提交符合规定的节水评估报告。
第八条用水单位应于每月20日前向城市节水管理部门提报次月的用水计划,逾期不办理者,所用水按计划外处理。
城市节水管理部门根据城市年度用水计划,参照用水定额,于当月底前审定次月的用水计划并下达到用水单位。
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可以根据供水情况和生活、生产需要调整用水计划,并及时通知用水单位。
第九条在城市用水总量需求超过总供给能力或局部区域用水紧张、需要确保城市居民生活用水时,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可以决定对部分非居民用水户采取限制用水措施,并提前予以公告。
用水户、用水性质改变的,必须及时到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听迁安水韵悠扬 看节水步履铿锵——河北省迁安市成功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纪实
迁安市委、市政府直面水资源短缺、空间分布不均衡的 现实问题,思深谋全、行稳致远,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 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略,依托滦河综合治理工程 和海绵城市创建成果,提出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工作目标, 于 2018 年正式启动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并在 2019 年 8 月
荣获河北省省级节水型城市称号。2020 年 10 月底,顺利通 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组织的国家节水型城市 现场考核验收,日前,迁安被正式命名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成为河北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县级城市。
理水兴城,节水先行
水是迁安的宝贵资源,节水更是破解城市水问题的根本 举措。迁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水资源管理和节水工 作,深入实施“国家节水行动”战略部署,积极做好新时代 节水工作,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资源保障。
完善节水统计制度。按照国家节水统计要求,结合迁安 市用水特点,健全完善了城市节水统计制度,科学配置、开 发、利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各计划用水单位按照要求分类 填报节水数据,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节水指标体系,高标准 开展城市节水统计工作。
科学编制节水规划。坚持规划引领和顶层设计,高标 准编制了《迁安市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2018-2030 年)》 《迁安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2015-2030 年)》等相关规划, 为节水工作深入开展指明方向。
迁安成立专门的城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系统开展城市节 水工作,为统筹推动节水城市创建,进一步完善创建指挥部,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 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出台了《迁安市创建国家节水型 城市实施方案》,全面分解任务、细化职责分工,明确完成 时限、健全推进措施。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部署推动, 主管领导经常性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实际问题,确保了 城市节水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中国水资源管理政策和公共机构节水课程自测答案
课程自测返回上一级单选题(共 10 题,每题 4 分)1 . 2030 年全国用水水量控制目标为()亿 m3。
A.6000 B.6200 C.6500 D.7000我的答案: D 参考答案:D答案解析: 暂无 2 . 2030 年水功能区达标率为()。
A.80% B.90% C.95% D.100%我的答案: C 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 暂无 3 . 在长江中下游、珠三角洲等经济发达地区,应采用何种节水措施:() A.重点控源减污,强化水资源保护 B.突出集约节约发展思路,重点实施节水和地下水超采治理 C.严控用水总量,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D.突出水源涵养和生态保护。
我的答案: A 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 暂无 4 . 在海绵城市建设中,住建部出台了哪本规范与之配套?() A.《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B.《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 C.《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 D.《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我的答案: C 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 暂无5 . 2015 年全国公共机构用水总量 125.31 亿立方米,约占全社会城镇用水总量的()%。
A.10% B.16% C.20% D.30%我的答案: B 参考答案:B答案解析: 暂无 6 . 城市黑臭水体治理。
出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开展黑臭水体排查,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 共排查出黑臭水体 1861 个。
2017 年,()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A.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 B.直辖市、省会城市 C.省会城市、特别行政区 D.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我的答案: A 参考答案:A答案解析: 暂无 7 . 《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提出“实施能源和水资源总量与强度双控,公共机构用水总量 控制在()亿立方米以内。
A.100 B.120 C.140 D.160我的答案: C 参考答案:C答案解析: 暂无 8 . 节水器具普及率中节水设备、器具是提高用水效率,减少水使用量的机械设备和储存设备的统称,如 节水型水龙头、便器、淋浴、喷灌等器具,验收时采取现场随机抽查的方式,抽查的用水点不少于()处。
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通知
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建设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6.12.05•【文号】建城字第593号•【施行日期】1996.12.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通知(1996年12月5日建城字第593号文发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厅)、经贸委(经委、计经委)、计委,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深圳市水务局:城市节约用水是保证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用水的一项重要工作。
自1983年全国第一次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会议以来,城市节水工作成绩显著,全国城市累计节水181亿立方米,城市工业用水昨利用率由不到20%提高到了近60%,工业万元产值取水量由489立方米下降到198立方米,为城市经济的发展,缓解城市用水紧张做出了重要贡献。
但是,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用水量不断增加,加之城市水资源短缺、污染和浪费,城市用水的供需矛盾日趋突出,将严重影响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水的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问题。
因此,发展节水型经济,创建节水型城市,提高城市合理用水水平,合理配置水资源,保证城市可持续发展,已经成为一项十分迫切的工作。
为认真贯彻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的“实行全面节约的战略,在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领域,都要节粮、节水、节地,节能、节材,千方百计减少资源占用与消耗。
坚持不懈地反对浪费行为。
各行各业都要制定节约和综合利用资源的目标与措施,切实加以落实”的要求,在城市节约用水工作中继续坚持“开源节流并重,资源合理配置”的方针,促进城市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活动,进一步提高我国城市节约用水的总体管理水平,使有限的水资源满足城市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
现将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制定的“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发给你们。
2023生活知识_生活节水小常识问答题
2023生活节水小常识问答题生活节水小常识答题一、什么是节水型社会?节水型社会指人们在生活和生产过程中,对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意识得到了极大提高,并贯穿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
在政府、用水单位和公众的参与下,以完备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法律体系为保障,通过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工程等措施,结合社会经济结构的调整,实现全社会的合理用水和高效益用水。
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是什么?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就是通过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建立起以水权管理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的经济结构体系、与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利工程体系;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社会管理体系,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的节水机制,树立自觉节水意识及其行为的社会风尚,切实转变全社会对水资源的粗放利用方式,促进人与水和谐相处,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内涵是什么?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内涵应包括以下相互联系的四个方面:(1)从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式上,节水型社会是把水资源的粗放式开发利用转变为集约型、效益型开发利用的社会,是一种资源消耗低、利用效率高的社会运行状态。
(2)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上,涵盖明晰水权、统一管理,建立政府宏观调控、流域民主协商、准市场运作和用水户参与管理的运行模式。
(3)从社会产业结构转型上看,节水型社会又涉及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节水型城市、节水型服务业等具体内容,是由一系列相关产业组成的社会产业体系。
(4)从社会组织单位看,节水型社会又涵盖节水型家庭、节水型社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灌区、节水型城市等组织单位,是由社会基本单位组成的社会网络体系。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个平台,通过这个平台来探索和实现新时期水利工作从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的根本性转变;探索和实现新时期治水思路和治水理念的大跨越;探索和实现从传统粗放型用水向提高用水效益和效率转变;探索和实践人水和谐、人与自然和谐的新方法。
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MicrosoftWord文档.doc
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一、为促进企业合理用水,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推动企业节水技术进步,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水平,制定本目标导则。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行业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应当遵守本目标导则。
三、根据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联合发布的《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建城[1996]593号),建设部CJ21-87《工业用水考核指标及计算方法》等有关标准规定,制定节水型企业目标导则。
四、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节水型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各城市节约用水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五、节水型企业(单位)定量考核指标见附表一,基础管理考核指标见附表二。
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各项定量考核指标均不得低于各项考核指标的最低标准水平,其中定量考核指标中1、2、4、5、8项的最低标准比标准水平低五个百分点,3项最低标准不得低于1%,6、7项最低标准不得高于5%。
有一项达不到最低标准水平的都具有否决权。
六、节水型企业(单位)采取百分制的考核办法。
节水型企业的定量考核指标为50分,基础管理指标为50分。
节水型单位的定量考核指标为40分,基础管理指标为60分。
总分达到90分以上的可评为节水型企业(单位)。
凡工业生产用水统计中,应有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间接冷却水循环率、万元产值取水量指标的均按企业标准考核。
其他的一律按单位标准考核。
七、对于有空项(如无自备供水设施)的企业(单位),可按其余项目达标情况进行折算,公式如下:折算后总得分=[其余项目得分/(100-空项的总得分)]×100八、节水型企业(单位)由当地节水管理部门依据本目标导则和日常管理工作组织考核。
达标的节水型企业(单位),由当地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报建设城市节水办公室备案。
九、各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获得节水型的企业(单位),需要新增用水量的应优先考虑,对其节约的用水量可留作企业(单位)发展的用水指标。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07]115号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的通知(镇政发〔2007〕115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镇江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11月8日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六日镇江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促进水资源合理有效使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共供水的节约用水工作。
在城市规划区内使用公共供水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城市节约用水工作应当在保障合理用水的前提下,减少用水浪费,提高水利用效率。
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统一的城市节约用水规划。
鼓励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推广节约用水新技术、新工艺,发展节水型工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城市。
单位和个人有节约用水的义务。
第五条市建设部门是城市节约用水工作的主管部门,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机构受市建设部门的委托具体负责城市节约用水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市水利部门的指导。
第六条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水法律法规、科学用水知识和节约用水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节约用水意识。
第七条对节约用水和节约用水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对节水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创建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小区的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
0 分。
万元产值取水量递
万元产值 减率=(上年万元产 ≥5%计 8 分,否则以
2 取水量递 值取水量-当年万 递减率/5%*8 计分,
5%
8
减率
元产值取水量)/上 递增为 0 分。
年万元产值取水量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
见附件 1:
率=工业用水重复
工业用水
重复利用
工业重复利用率≥Ei,否
3
利用量/(工业取水
有取用水资源的合法手续(附地方水利局批复复印件或取水许可证)
和自备取水企业应按时足额缴纳水资源费(附地方水利局证明),近三
年用水无超计划(附地方水利局或城市节水办证明)
自备水年取水 5 万方以上企业已安装取水实时监控装置并接入取水实
时监控系统
用水纳入用水计划管理并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企业用水中的公共供水、
淘汰目录,在水平衡测试时进行核实)
水计量器具的配备与管理符合 GB 24789 的要求(企业总取水、非常规
水资源水表计量率为 100%,企业内主要单元水表计量率≥90%,重点设
备或重复利用用水系统的水表计量率≥85%,水表精度不低于±2.5%。
水平衡测试报告出具)
单位产品取水量达到《浙江省用(取)水定额(2015 年)》标准
节水型企业评价标准
一、节水型企业基本要求
序号 1 2 3 4 5
6
7 8
8-1 8-2
9
10
项
目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取水许可制度,开采城市地下水符合相关规定
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分开计量,生活用水没有包费制
蒸汽冷凝水进行回用,冷却水应重复利用
按规定周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企业提供水平衡测试报告)
没有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和用水设备(对照国家、地方相关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20•【字号】吐政办〔2018〕76号•【施行日期】2018.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水资源正文哈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密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18〕10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兵团驻哈各有关单位:《哈密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9月20日哈密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工作,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加快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步伐,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及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8〕25号)、《城镇节水工作指南》以及《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新政发〔2016〕21号)、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自治区城镇节水工作的通知》(新建城函〔2018〕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思路,按照“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以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改善水生态环境、提倡合理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为目标,以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为契机,靠制度完善、科技进步、科学管理推动科学用水、合理用水,完善城市节水管理体系,增强全民节约用水意识,提高节水管理水平,实现人水和谐、可持续利用,为建设美丽、宜居哈密提供水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9年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标准,2020年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成功创建为国家节水型城市。
到2020年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以上,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100%。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日照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6.21•【字号】日政办发[2006]39号•【施行日期】2006.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日照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日政办发[2006]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日照经济开发区、山海天旅游度假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高等院校,市属各企事业单位,国家、省属驻日照各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日照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日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日照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实施方案为有效开发和利用城市水资源,科学合理用水,使有限的水资源满足人民生活需求,适应经济持续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根据国家、省关于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供水节水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00〕36号)及《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以建设节约型社会为目标,创建节水型城市,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使用效率,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
二、创建目标发展节水型经济,建设节水型城市和节水型社会是城市节水工作的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城市节水管理总体水平,增强节水工作的有效性和全民节水的主动性,完善节水管理机制,健全供水、节水、排水和水资源管理规定,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
到2006年底,我市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12%,节水器具普及率10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大于75%,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大于20%,城市污水处理率大于7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
三、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下旬)。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分层次召开会议,传达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有关文件,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有关单位对照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06〕140号)和《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制定本单位创建工作计划;各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意义、目标和任务,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和市民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5.09•【字号】忻政办发〔2020〕60号•【施行日期】2020.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资源正文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忻州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五台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忻州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5月9日(此件公开发布)忻州市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实施方案为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保障全市用水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节水行动山西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9〕26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大力推动节水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加快推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加强节水监管和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让节水行动真正成为全民行动,全力推动忻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管理机制逐步健全,技术支撑能力不断增强,市场机制趋于完善,节水效果初步显现。
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7.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7%和13%,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1%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全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到2022年,节水型生产和生活方式初步建立,节水产业初显成效,非常规水利用占比进一步增大,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 地下水超采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提高“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是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核心
提高“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是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核心
昝玉红
【期刊名称】《水利发展研究》
【年(卷),期】2012(012)010
【摘要】深化节水城市创建需要新设立有效的考核指标,通过新设立“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指标,能加强政府在节水方面的系统性管控,对有效促进城市水资源循环利用有积极效果.
【总页数】3页(P84-86)
【作者】昝玉红
【作者单位】湖北省武汉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湖北武汉43003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V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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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中心城区节约用水办法》的通知-渭政办发〔2019〕145号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中心城区节约用水办法》的通知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中心城区节约用水办法》的通知渭政办发〔2019〕145号临渭区、华州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渭南市中心城区节约用水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31日渭南市中心城区节约用水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城市供水条例》《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陕西省节约用水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节约用水管理工作。
在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的城市公共供水企业,使用城市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的单位和个人,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是本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市建成区节约用水的具体管理工作。
各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行业的节约用水规划和节约用水年度计划。
第四条城市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按照优先利用地表水、限制开采地下水,鼓励利用非常规水,不得将地下水作为生态景观用水。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城市节水科学研究,推广应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器具。
第六条中心城区政府(管委会)应当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开展节水型城市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创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小区,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
第二章计划用水第七条城市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制度,用水定额应当作为确定用水总量和用水计划的基础。
第八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会同水务局,根据城市供水发展规划与城市节约用水专项规划,制定节约用水年度计划,按程序批准后组织实施。
水重复利用率标准
水重复利用率标准引言随着全球人口的持续增长和经济的发展,对水资源的需求越来越大,而水资源的供应却相对有限。
因此,水重复利用成为了解决水资源匮乏问题的重要途径之一。
水重复利用率标准作为衡量水重复利用程度的指标,对于促进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全面、详细、完整地探讨水重复利用率标准的相关内容,从概念介绍、应用领域、标准制定等方面展开讨论。
概念介绍水重复利用率是指水在经过一次使用后,通过适当的处理和技术手段再次利用的比例。
水重复利用率标准是衡量水重复利用程度的指标,可以用来评估和比较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水资源利用效率。
应用领域水重复利用率标准在各个领域的应用都具有一定的意义。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应用领域:工业生产在工业生产过程中,大量水资源被使用,并且经过适当处理后可以再次利用。
通过制定和执行水重复利用率标准,可以推动工业企业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对淡水资源的依赖。
农业灌溉农业是水资源消耗最大的行业之一,高效利用农田排水和雨水可以有效减少淡水资源的消耗。
水重复利用率标准的制定可以规范农业灌溉的水资源利用方式,促进农田排水和雨水的回收再利用。
城市供水城市供水系统中,大量的污水需要经过处理后才能再次用于供水。
制定水重复利用率标准可以确保水处理工艺的科学性和高效性,从而保障城市居民的供水质量。
标准制定水重复利用率标准的制定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技术可行性水重复利用率标准的制定必须基于目前可行的水处理技术,确保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可实施性。
同时,还需要根据技术的进展不断更新和完善标准。
经济可行性水重复利用率标准的制定需要兼顾经济可行性。
过于严苛的标准可能会增加企业的运营成本,造成企业利润下降,从而影响水资源的重复利用。
地区差异性不同地区的水资源状况和发展水平存在差异,因此制定水重复利用率标准时需要考虑地区差异性。
可以根据地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分级标准。
法律法规水重复利用率标准的制定还需要考虑到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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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指标是创建节水型城市的核心
摘要:深化节水城市创建需要新设立有效的考核指标,通过新设立“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指标,能加快政府在节水方面的系统性管控,对有效促进城市水资源循环利用有积极效果。
关键词:节水城市创建重复利用率考核指标
Abstract:It is necessary to make new and effective evaluation index for the water-saving city created Through the newly esta blished “total water supply recycling rate” index, we can accelerate the government in saving water system management, and promote the effect at the city water resourcescirculation utilization.
Key words: Creating water-saving city Repeated utilization ratio
Evaluation index
2012年4月12日国家住建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建城[2012]57号】。
该标准结合以往节水型城市创建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对节水城市的创建和考核提出了更加合理的考核指标,为深化城市节水工作提供了政策支持,对强化城市节水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从2000年开始以来,对提高城市节水意识和管理缺失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限于各地地理位置、资金、技术、水源等因素,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发展不平衡、报审指标人为拉高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节水城市创建工作中一定会遇到的阶段性问题,需要通过长期的制度完善和节水意识的提高去逐步消除。
因此对节水型城市的考核指标和方法的不断修订和完善,对细化城市节水管理、提升水资源可持续性循环利用至关重要,应该是行业主管部门一项长期的工作,也是基层节水管理部门一项艰巨的任务。
新颁布的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在现实状态和长远目标以及可操作方面做到了很好的结合,既有现实可以到达的目标,也有前瞻性需要进一步努力推进才能实现的目标,在强化制度保证节水工作连续性的同时,细化了水资源的节约利用考核参数,各地执行起来有据可依,检查的标准统一,便于全国各地城市的横向比较,促进各地城市间的相互学习和借鉴,使节水型城市的创建工作具有很高的实用性,对节约水资源和提高城市节水技能以及全民参与的广泛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随着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和城市覆盖面的增加,节水型城市考
核指标应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做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以促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从相对独立的指标考核上升到系统性、联动性指标考核和细化,形成一整套更加行之有效的、更加完善的考核体系,使节水型城市管理成为各级政府常态化的工作内容,减少或降低以突击的方式应付上级检查的模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管理成本,促进当地政府长期持续的改进节水管理方式和技术,夯实水资源循环利用的基础。
城市节水是一项从取水、制水、输送、供水、用水、污水处理回用等涉及面较广的工作,与城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在千头万绪中找出关键性、纲领性的方法,从根本上改变目前节水工作相对滞后的尴尬局面至关重要。
结合平时工作实际和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要求,在合适的时间应该考虑新增“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指标作为考核节水型城市重要的核心指标,成为判断城市节水实际效果的纲领性指标。
通过该指标的考核,促进当地政府常态化、系统性的考虑城市供用水各环节的联动和系统整改效应,使城市节水工作对水资源的管理起到积极的改善作用,取得实效。
根据相关法规对“供水总量”指标的解释,供水总量是指从制水厂流量仪出厂后进入城市供水管网的水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和损失水量。
供水总量是供水企业为城市提供的实际水量,是一个城市或地区消耗水资源的真实计量。
而供水总量在经过用户使用后,很大一部分水成为污水而排放进污水厂或江海湖泊。
供水总量表述了城市的用水现状,是判断城市用水的龙头指标,其不但涵盖了城市用水成本,而且还是判断城市水资源现状、城市水厂制水能力、城市管网输送能力、用户用水能力等相关环节,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指标。
利用该指标衍生的“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指标,是考核城市实际节水效果的核心指标,有利于深化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有利于协助地方政府克服短期行为,从根本上改变当前城市节水效果不明显的尴尬局面,使城市节水工作能得到系统化提升,使水资源的利用更符合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根据现行法规规定的相关解释,拟新增的“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指标是指在年度内,城市供水总量与能再次被利用的总水量之比值。
城市供水总量是指经过城市制水厂流量仪表计量后进入城市供水管网的水量总和,包括有效的能收到水费的水量和不收费的水量以及损耗漏失的水量。
能被再次利用的总水量包括:经过污水厂深度处理能重复利用的水量、雨水利用量、中水利用量以及城市各行业能重复利用的水量。
“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以百分比表示。
百分比数值越高,则表示城市循环利用水资源状态越好,城市节水工作做得比较完善,与供用水相关的管网、终端和回用等供应链衔接得比较完美和周密。
以“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为核心考核指标,用于节水型城市的考核,对地方政府系统性强化节水管理,至少可以起到以下推动作用:
1、能促进政府主动对城市供水管网进行系统性改造和修缮,减少管网漏损率,降低供水成本。
目前城市管网漏损率指标水分较大,各地政府供水企业对供水管网的改造投入积极性不高,面对检查时修改出厂水量和提前预收用户水量的
行为成为惯例,因而城市管网的真实漏损水平较高。
2、能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回用量的提高,解决中水回用难题。
目前大多城市的污水处理后基本都直接排入了江河湖泊,可循环利用的水量较少。
除资金和意识方面的障碍外,对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的考核指标不与城市供水总量挂钩也是造成水资源浪费的重要因素。
3、能促进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整合进程,提高政府利用雨水的积极性,提高雨水的利用率。
在实际计量中,雨水等非常规水资源没有被纳入城市供水总量,但可以纳入回用水的计量中,从而提高回用利用率指标,这应该对节水型城市的创建是起到积极作用的。
4、能促进政府在节水项目和资金的投入上下决心用真功夫。
城市节水资金的投入在短期内是难以看到效果的,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在任政府的投资决心和政绩,所以长期以来,各地城市节水的资金投入不高,事关节水的系统性、基础性工作缺失,致使节水工作难以实现系统化建设和最优化管理,对城市战略性发展留下了隐患,在短期内也对节水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5、能促进城市供水企业在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制水成本、加强管网查漏、精确计量方面做得更细致到位。
当供水量上升成为节水型城市考核的核心指标时,城市供水企业一定会更加注意供水量的计量、城市管网压力合理调度、用户实际用水量及时抄见以及城市管网的查漏修理和更新工作。
相关工作到位了,节水工作才能获得实际效果,节水的意识和行为才能成为供水企业和员工的自觉行为。
6、能减少或降低城市道路、园林绿化、清洁以及生态用水的自来水的使用量,当中水等回用水能大幅度替代自来水用于城市公共用水时,就可以从根本上节约自来水经营的社会成本,有利于节能减排。
采用“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指标作为节水型城市考核的核心指标,在当前至少要做好以下两个方面的准备工作:
1、“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考核指标的制定方法。
为准确制定出考核指标相应的标准,需要做大量的数据采集和分析工作,需要根据目前现状,结合全国各地经济发展的中长期战略规划和供用水实际,对制水、供水、用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各行业用水重复利用现状等水资源生产消耗环节进行详细调查,以得出符合实际的基础数据作为“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标准参数,用于节水型城市考核指标。
该指标可以分为国家级和省级两类标准,不设省级以下指标。
但县市级可以自行参照执行。
该指标应该经国务院或授权相应的部门发布。
2、应注意的问题。
鉴于全国各地幅员辽阔、气候和水资源各异,属于国家标准的指标的数据采集应先自下而上后自上而下进行,这样可以确保数据真实有效,排除地方保护主义思维而误导数据有效性。
该项工作涉及到地方各方面,属于系统性工程,因此该项工程的整体进程要在全国水协的牵头组织下,与各级政
府和相关部门、协会紧密协作,依靠地方力量有序推进。
力争做好考核参数在具有前瞻性和指导性的基础上,可借鉴性和可操作性都比较强,对节水工作起到实际引导效果。
长期以来,如何将节水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心是一直探讨而难以落实的问题,而新设立的“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指标将改变这一尴尬局面。
政府将会像关心GDP指标一样去关注这个节水考核指标。
这对水资源的循环利用、实现节能减排是个利好。
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长期工作,对城市节约水资源、提高节水意识和技术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国民节约意识的提升,节水效果考核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系统化是长期的任务。
只有在发展中逐步完善我们的节水技能,我们的城市才能更加美好,水资源的重复利用才能真正实现。
当“供水总量重复利用率”达到一定比例标准的城市才能被称之为节水型城市时,城市的节水工作才能被视为进入了良性循环,我国的水资源循环可持续利用才能上一个新台阶。
注:文章内所有公式及图表请用PDF形式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