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间消防知识-中央国家机关人防培训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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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空间消防管理知识。

火是人类亲密的朋友。从古至今,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几乎一天也离不开火。然而,火又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人类带来光明和温暖的同时,使用和处置不当,也会造成巨大的灾难和痛苦。

据有关部门统计,全世界每天发生火灾1万多起,造成数百人死亡。近年来,我国每年发生各种火灾达4万起,死亡2000多人,伤残3000~4000人,直接财产损失10多亿元。

2008年1月11日,朝阳区千鹤家园二号楼地下室发生火灾,一人死亡,原因是用热得快烧水。2008年10月27日,朝阳区延静里8号楼地下室内杂物起火,九旬老人被困身亡。2009年9月6日,海淀区北京大学一在建留学生公寓地下室发生火灾,起火原因是电线短路后的火花引燃被褥所致。2000年10月26日,北京协和医院北配楼地下停车场,由于焊接暖气管道时,电焊容渣引燃聚苯乙烯保温材料发生火灾,三人死亡。2011年7月2日,马甸桥东北角国家核电技术公司大厦地下一层存放蓄电池的储物室起火。2011年12月10日,北京医院家属楼地下室起火,10余名医生患者被疏散。2013年4月18日,海淀区世纪城烟树园小区6号楼地下室发生火灾,过火面积8平方米,火灾造成一人死亡。2013年6月18日,北大实验室起火,数千斑马鱼死亡,一些博士生可能因损失数据而延迟毕业。事故原因,疑为水循环系统电线老化短路。2014年2月7日,西城区槐柏树街南里一号楼地下室起火,有两名被困女子不幸身亡。

上面几个火灾案例仅仅是首都地区近年来地下空间火灾的一小部分。据统计,每年首都地区地下空间均发生5~10起大火灾事故,并且每年都有人员伤亡,这也再次说明了加强消防工作刻不容缓。下面结合中央国家机关实际,着重从六个方面介绍地下空间的消防工作。

一、地下空间消防有关规定。

二、地下空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地下空间火灾的主要特点,

四、火灾隐患的认定。

五、初起火灾的扑救。

六、加强地下空间消防安全管理。

第一部分,地下空间消防有关规定

消防条例对地下空间使用范围及消防工作有着明确具体的规定,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是防火防灾的根本保障。

(一)地下空间不能用于下列用途

1.人防工程类不应设置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残疾人员活动场所。

2.人防工程内严禁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并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气和闪点小于60摄氏度的液体作燃料。

3.人防工程内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

(二)使用人防工程的规定

1.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2)营业厅不宜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3)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时,应采取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设门窗洞口。

2.地下娱乐场所应符合下列规定:

歌舞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应大于10米。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小时的隔墙和1.0小时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平方米。当墙上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一级的防火门。

3.地下汽车库应符合以下规定:

(1)地下汽车库内不应设置修理车位,喷漆间、充电间、乙炔间和甲乙类物品贮存室。

(2)汽车库修车库的人员安全出口和汽车疏散出口应分开设置,汽车疏散坡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双车道不以小于7米,两个汽车疏散出口之间的间距不应小于10米,两个汽车坡道毗邻设置时,应采用防火隔墙隔开,停车场的汽车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3)汽车库内汽车出入通道,人员疏散通道、配电室、值班室均应设置应急照明,在弯道处以增加照明量。

(三)地下空间安全疏散的一般规定

1.安全出口数量

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设置的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之一。

(1)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两个;

(2)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防火分区之间的防火墙上设有防火门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只设置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3)建筑面积不大于500平方米,且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地面高差不大于10米,容纳人数不大于30人的防火分区,当设置有竖井,且竖井内有金属梯直通地面时,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或一个与相邻防火分区相通的防火门;

(4)建筑面积不大于200平方米,且经常停留人数不大于3人的防火分区,可只设置一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

(5)改建工程的防火分区,可设置不少于两个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防火门,但应设置在不同的方向,且相邻防火分区必须符合本条第1款或第2款的规定;

(6)建筑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的房间,可设置一个疏散出口.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不应布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一个厅室的疏散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平方米时,可设置一个疏散出口。

(7)每个防火分区安全出口之间或安全出口与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的防火门宜按不同方向分散设置;当受条件限制需要同方向设置时,两个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5米。

2。安全疏散距离应满足下列规定。

(1)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米。

(2)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或至相邻防火分区之间,防火墙上防火门的最大距离医院应为24米,旅馆应为30米,其他工程应为40米,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距离应为上述相应距离的一半。

3.人防工程的火灾疏散照明应由火灾疏散照明灯和火灾疏散标志灯组成,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火灾疏散照明和火灾备用照明可采用蓄电池做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当采用柴油发电机组做备用电源时,应设置自动启动装置,并能在30秒内供电。

(2)火灾疏散照明灯,应设置在疏散走道、楼梯间、防烟前室、公共活动场所等部委,其最低照度值不应低于0.5勒克斯,其设置位置应在墙面上或顶棚下。

(3)火灾疏散标志灯应由疏散方向标志灯和安全出口标志灯组成,疏散方向标志等应设置在疏散走道、楼梯间及其转角处等部位,并宜距室内地坪一米以下的墙面上,其间距不宜大于15米,安全出口标志灯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处,其位置宜在出口上部的顶棚下或墙上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商业营业厅、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志,总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地下半地下商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在其内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四)地下空间火灾自动报警和灭火设施

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下列地下空间或部位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建筑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地下商店和小型体育场所。

(2)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丙、丁类生产车间和丙、丁类物品库房。

(3)重要的通信机房和电子计算机机房,柴油发电机房和变配电室,重要的实验室和图书资料档案库房等

(4)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2.消火栓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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