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奇石馆2010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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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奇石馆2010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为充分调动绿城奇石馆全体职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奇石馆经营目标的实现,由“绿城奇石馆”全体股东会议(简称甲方)授权给“绿城奇石馆”总经理(以下简称乙方)负责该馆的经营管理。按照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双方在平等的基础上签定2010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责任书一经签字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目的:在完善奇石馆以总经理负责制为主的经营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各级职员的积极性,充分挖掘人力资源潜力,建立目标考核体系,加强股东对奇石馆的有效监控,推动经营管理工作逐步向理性、科学、精细和规范的方向发展。
二、考核期间:2010年5月1日—2011年4月30日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为乙方经营活动过程提供必要资金、设备、后勤等支持和保障。
2、甲方必须按双方商定的工资标准和方式按月向乙方及其团队支付工资。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管理活动过程进行检查和监督,并提出改进
意见。
4、甲方有权在乙方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失控或重大失误而乙方又无有
效解决办法时,修订责任书有关条款或终止本责任书的执行。
5、连续三个月未完成相关业绩指标,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警告。
6、连续六个月未完成相关业绩指标,甲方有权终止本责任书。
7、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业绩进行定期的审计与考核。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股东会制定的管理规定。
2、乙方应在计划年度内完成下列主要经营管理指标——
销售额:80万元实现净利润率:40%
总销售额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分解完成。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具体的可操作的,可测量的,可实现的,有时间性的目标实施详细计划,在获得甲方批准后,以此作为对乙方进行绩效考评,监督和控制的依据。
4、乙方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地按甲方要求提供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各项文件和资料,包括年度、月度等各项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报告、财务报表。
5、乙方应接受甲方对其工作能力和态度的考核,工作认真程度、工作计划性、安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工作主动性、事业心、是否廉洁、诚信正直,对股东战略、决策的执行程度。
6、完成全年任务,由甲方提取()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净利润超额部分的30%作为对乙方及乙方团队的奖励,具体分配方案由乙方确定。
五、本责任书由甲方和乙方签署后生效,本责任书一式五份,各股东和乙方各持一份。
甲方(股东)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