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1
新《证券法》主要条文解读笔记(一)
条文解读:本条规定了《证券法》适用范围,主要变化是增加了存托凭证、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管理产品,之所以把后两者纳入是在实践中资产支持证券和资产管理产品等具有证券属性的金融产品当前存在不同部门监管,监管标准和监管规则不完全统一问题,有委员和地方、部门建议按照功能监管的原则,明确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统一规定相关产品的管理办法,规范相关产品的发行、交易活动。
经宪法和法律委员会研究,本条增加了一款“资产支持证券、资产管理产品发行、交易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依照本法的原则规定。
”另外为适应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需要,维护境内市场秩序,保护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本次新法中明确了必要的域外适用效力,如最近发生的瑞幸咖啡事件,其经营主体在境内,上市在纳斯达克,其是否存在“扰乱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是否适用本条第四款进行执法或者进行司法追究责任目前媒体和学术界讨论的也比较多。
条文解读:本条是本次修改《证券法》的核心,公开发行证券由证监会核准改为了证监会注册;另外考虑到实际实施情况,授权国务院来规定注册制的具体范围和实施步骤,但是可以明确的是IPO、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公司债券、CDR的公开发行均要实行注册制。
这里说明一下什么是注册制?2019年1月23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中提到:要稳步试点注册制,统筹推进发行、上市、信息披露、交易、退市等基础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股票发行制度。
所以注册制的基本特点就是以信息披露为中心,通过要求证券发行人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公司信息,投资者可以基于所获得必要的信息,对证券的投资价值进行判断并作出是否投资的决策,证券监管机构对证券的价值好坏、价值高低不作实质性判断。
另外本条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增加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关于突破两百人的公开发行限制,立法过程中曾考虑四类豁免注册情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众筹发行、小额发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惜最终只对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豁免,这对网络众筹平台等不免感到失望。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的说明中国人大网浏览字号:小中大打印本页关闭窗口——2005年4月24日在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正庆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草案)》作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是1998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99年7月1日起实施的。
证券法的实施对于规范证券发行和交易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经济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证券市场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证券发行、交易和证券监管中出现许多新情况,证券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一是部分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健全,质量不高,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缺乏诚信义务和法律责任的规定。
二是一些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严、经营活动不规范、外部监管手段不足。
三是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机制不完善,对损害投资者权益的行为缺乏民事责任的规定。
四是证券发行、交易、登记结算制度等不够完备,没有为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留下法律空间。
五是对资本市场监管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有效的应对手段,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过于原则,难以操作,不利于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秩序。
六是证券法调整范围和某些限制性规定已经不适应证券市场的发展,需要补充和完善。
近年来,社会各界要求修订证券法的呼声比较高,在十届全国人大一、二次会议期间,有230位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要求修订证券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一些企业和专家学者也通过不同形式表达了修订证券法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2003年7月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成立证券法修改起草组,由全国人大财经委部分委员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务院法制办、中国证监会、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起草领导小组,并从上述部门和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起草工作小组,同时聘请刘鸿儒、周道炯、厉以宁等八位专家和学者组成专家顾问组。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知识:证券法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知识:证券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考点知识:证券法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第一章第三节证券法考点一证券发行和交易的“三公”原则证券法的基本原则是证券法的立法精神的体现,是证券发行、证券交易和证券管理活动必须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它贯穿证券立法、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始终。
1.公开原则公开原则是证券法的核心和精髓所在。
证券法的公开原则既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行为有关的各种信息公开,也包括与证券发行、交易有关的规则公开;既包括证券发行人及其有关的信息公开,也包括市场其他参与者的信息公开。
就主体而言,所有证券市场的参与者,包括发行人、中介机构、投资者、监管者都应当遵循公开原则。
但主要对象则是上市公司和监管机构。
根据证券法的公开原则,要求公司和有关单位所披露的信息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及时和可利用,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从公开的过程来看,包括发行公开、上市公开、上市后其信息持续公开。
从公开的内容看,主要是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债券募集办法、财务会计报告及经营状况和其他影响证券交易的重大事件。
2.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证券交易中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法律待遇平等、法律保护平等,以及所有市场参与者的机会平等。
平等的保护不仅是形式的,也是实质上的,对于证券市场的中小投资者而言,实质上的公平,则意味着重点保护。
3.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应制定和遵守公正的规则,证券监管机关和司法机关应公正地适用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应公正平等地对待,不偏袒任何一方。
公正原则的实质在于使不同的证券主体获得公正的对待,禁止任何人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以其特权或优势获得不正当的利益,使对方当事人蒙受不公正的损失。
此外,公平原则强调实体正义和实质正义,而公正原则则强调程序正义和形式正义。
公平的核心是平等,公正的核心则是无私、中立。
因此,根据公正原则,首先要求立法者制定公正的规则,以实现市场各主体之问的利益平衡。
证券法新旧对照
证券法新旧对照
证券法是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用于管理和监管证券市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证券法的内容和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下面是一个对比新旧证券法的例子,以中国证券法为例:
新证券法(2021年修订):
1.加强对证券发行和上市的监管:加强新股发行和上市审核制度,加强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知情权。
2.加强对证券交易行为的监管:增加了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3.加强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监管:加强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监管力度,规范其经营行为,防范风险。
4.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优化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制度,加强交易所的自律管理。
5.加强投资者保护:增加了对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
旧证券法(1998年修订):
1.对证券发行和上市的监管不够严格:审核制度相对较弱,信
息披露不完善,投资者知情权得不到保护。
2.对证券交易行为监管力度不够:对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相对较小,投资者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3.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监管力度不够:监管制度不完善,对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的经营行为约束力不足。
4.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不够健全:交易所的自律管理机制不完善,市场风险较大。
5.投资者保护措施不完善:对非法集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不够,投资者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以上是一个对比新旧证券法的简单例子,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法可能根据当地法律和市场情况有所不同。
证券法
2.根据投资主体的不同,即按发行对象不同分为: ①发起人股是指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
②国家股指有权代表同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 以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③法人股是企业法人以其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向公司投 资形成的股份 , 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 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证券投资基金特点:
1.集合理财,专业管理。
2.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3.组合投资,分散风险。
4. 信息透明,独立托管,保障安全。
5.是间接投资方式,基金流动性强。
6.具有投资小、费用低的优点。
截至 2011 年底,各类基金 ( 不包括货币市场基金 ) 可分配净收益为 -2128.59 亿元。基金可分配利润由正 转负,整体蒸发逾3000亿元。 从单只基金情况看, 891 只基金中具有分红能力 (即去年底可分配净收益为正)的只有247只,占比仅27. 72%。逾七成基金可分配利润告负,丧失分红能力。 2011 年公募基金基民全年大亏 5000 亿元。但基金 公司仍获288亿元管理费。 银行笑纳56亿元托管费。 基金经理“走马灯”。 新基金“越穷越生”。
6.按目的可分为: ①初次发行(公募设 立发行),即指新组建股 份公司时或原非股份制企 业改制为股份公司时或原 私人持股公司要转为公众 持股公司时,公司首次发 行股票。后一种发行又称 首次公开发行(IPO)。
②增资发行,是指 随着公司的发展,业 务的扩大,为达到增 加资本金的目的而发 行股票的行为。包括 有偿增资发行、无偿 增资发行和有偿无偿 搭配增资发行。
②资格证券,是表明证券持有人具有行使一定权 利资格的书面凭证。如取款凭证、银行存折、车船票 以及机票、车船票、电影票等。
商法学课件-证券法第一章
契约型基金又称为单位信托基金,是指把投资者、 管理人、托管人三者作为基金的当事人,通过签订基 金契约的形式发行受益凭证而设立的一种基金。它是 基于契约原理而组织起来的代理投资行为。 公司型基金是按照公司法,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募 集资金而组成的公司形态的基金,一般投资者则为认 购基金而购买该公司的股份,也就成为该公司的股东, 凭其持有的股份依法享有投资收益。
第三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实行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证券发行、交易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法律地位, 应当遵守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证券的发行、交易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行政法 规;禁止欺诈、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的行为。 第六条 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 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 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全国证券市场实 行集中统一监督管理。 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派出机构,按 照授权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八条 在国家对证券发行、交易活动实行集中统一监督 管理的前提下,依法设立证券业协会,实行自律性管理。 第九条 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对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 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进行审计监督。
认股权证和基金券
认股权证是授予持有人一项权利,在到期日前(也可能有其它附 加条款)以行使价购买公司发行的新股(或者是库藏的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券是指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表明持有人对基金享有收益分配权和其他相关权利的有价证券。 投资者按其所持基金券在基金中所占的比例来分享基金盈利, 同时分担基金亏损。 投资基金券的分类: 根据投资资金的组织形式不同,投资金券可以分为公司型投资 基券和契约型投资基金券。前者多盛行于美国,我国目前多采 取契约型共同投资基金券。根据投资者的投资可否赎回为标准, 投资金券可分为开放型投资基金券和封闭型投资基金券。
经济法(第三版)第十一章 证券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三、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1.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3.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4.合法原则 5.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监管原则
四、证券市场
(一)证券市场的概念 证券市场是指证券发行与交易的场所。按照市场的职能,证券市场分为发
行市场和交易市场。 (二)证券市场的主体和交易对象 证券市场的主体包括证券发行人、投资者、中介机构、交易场所,以及自
三、证券上市交易的条件
1.股票上市的条件 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
所依法审核同意,并由双方签订上市协议;应当符合证券交易 所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的,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
(1)股票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 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
(4)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投资 者的信息保密,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投资者的信息,也不得泄露所知悉的商业秘密。
第三节 证券交易及其信息公开
法考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
法考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
【原创实用版】
目录
1.证券法
2.证券投资基金法
3.两者的关系
正文
在我国的证券市场中,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是两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
它们各自承担着不同的职责,但又密切相关,共同维护着我国证券市场的秩序。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证券法。
证券法是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它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托管、清算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证券法旨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法是我国针对证券投资基金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律。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由多个投资者集资组成的投资工具,通过专业的基金管理人进行投资,收益归投资者共享。
证券投资基金法主要规定了基金的设立、运作、管理、终止等方面的内容,旨在保护基金投资者的权益,促进证券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那么,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之间又有什么关系呢?虽然这两部法律分别针对证券和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规定,但它们在很多方面都是相通的。
比如,它们都旨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此外,证券法中的一些规定,如证券发行、证券交易等,也是证券投资基金法所必须遵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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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证券法》修改的主要内容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曾招文第一部分证券法的地位和作用一、证券法是证券立法的全然大法。
二、证券法是一部行政治理法。
三、证券法是一部以行政处罚为主的行政处罚法。
四、证券法是一部以证券公司为主角的法律。
第二部分证券法的修改内容介绍第三部分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介绍第四部分案例分析第二部分证券法的修改内容介绍新通过的《证券法》共有240条(旧法共有214条),其中新增53条,删除27条,从公司法中并入的有8条,还有一些条款作了文字修改。
要紧修订在证券发行、证券交易、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收购、证券公司、监管机构及法律责任等方面。
按《证券法》篇章顺序介绍。
一、第一章总则(第1——9条)(一)扩大证券法调整范畴。
(第2条)1、除旧法规定的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2、新增了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交易;3、证券衍生品种发行、交易。
(二)对分业经营中显现的混合经营和金融改革给予了法律的支撑,为银行、信托、保险资金间接进入资本市场预备了条件。
(第6条)二、第二章证券发行(第10——36条)(一)公布发行证券统一实行核准制,将过去公司债券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
对公布发行的情形进行界定,未经依法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布发行证券。
非公布发行证券,不得采纳广告公布劝诱和变相公布方式。
(第10条)(二)将保荐制度法定化,明确了保荐制度的适用范畴(第11、26条)1、保荐制度的适用范畴2、保荐人的义务3、保荐人的法律责任(三)调整了公司发行新股的条件(第13条)。
1、删除“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2、删除“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3、将“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更换为“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4、将“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更换为“具有连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5、增加了“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6、增加了“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治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1)
证券市场基本法律法规引言证券市场是现代经济体系中重要的金融市场,它提供了融资和投资机会,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为了确保证券市场的健康运行,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规范证券市场的运作,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秩序。
本文将介绍一些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法规。
证券法证券法是每个国家证券市场的基本法律法规,它规定了证券的发行、交易、监管等各方面的内容。
证券法的目标是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
证券法往往包括以下内容:1.证券的定义和种类:证券法明确了哪些金融工具可以被定义为证券,以及不同种类证券的特点和规定。
2.证券的发行和上市:证券法规定了证券的发行和上市程序,包括发行方式、发行条件、上市审核等。
3.证券的交易:证券法规定了证券交易的基本原则和规定,包括交易所的设立和管理,交易市场的规则,投资者的权益保护,内幕交易的禁止等。
4.证券的信息披露:证券法规定了发行人和上市公司需要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投资者的信息获取权利。
5.证券的监管:证券法规定了证券市场的监管机构及其职责,包括证券监管部门的设立和管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等。
证券交易所规则证券交易所是证券市场的核心机构,它提供了证券交易的场所和组织。
为了确保证券交易的公平公正,各个交易所都有一套自己的交易规则。
交易所规则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交易规则:交易所规定了证券交易的基本规则,包括交易时间、交易方式、交易成交的规则等。
2.上市规则:交易所规定了证券的上市条件和程序,包括上市材料的提交、上市审核的程序等。
3.信息披露规则:交易所规定了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包括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
4.交易监管:交易所负责对交易市场的监管,包括对交易行为的监控、违规行为的处罚等。
证券监管法规为了确保证券市场的稳定运行,各国都设立了证券监管机构,负责对证券市场进行监管。
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法规对市场参与者有约束力,包括以下内容:1.监管机构设立和管理:法规规定了证券监管机构的设立和管理,包括机构组织结构、职责划分、人员资格等。
最新证券法(1)
扩展了上市公司的收购方式
上市公司收购作 为证券市场的一个环 节,《证券法》给出 的是基本框架。新 《证券法》吸纳了原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中一些符合市 场要求的规范,上市 公司收购的具体办法 可参照修订的《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新监管模式下券商的重塑
新《证券法》引入审慎性监管,加强了对证券公司的监 管力度。证券公司要定期向监管机构报送业务、财务等经营 管理信息资料。
新《证券法》赋予监管机构更多的监管手段,具体包括 可以聘请外部机构审计、评估公司财务状况,以及第150条 规定的系列限制措施。
首发引入预披露制度
增加了要求披露“实际控制人”的规 定
增加列举了重大事件
强化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信息披露义务和责任
完善了各责任主体对虚假陈述的民事 责任。
强化信息披露制度
新《证券法》第66条规定,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 易的公司在年度报告中,应披露“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新《证券法》第67条将“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 采取强制措施”增加列为重大事件,要求予以及时信息披露 ;并授权国务院监管机构可以根据情况规定其他事项为重大 事件。
原《公司法》规定的公开发 行股票条件:
(一)前次发行的股票已募足 ,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 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 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 期银行存款利率。
修订了股票公开发行条件
● 新股发行须“间隔一年以上”的规定取消,将使储架发 行成为可能。
商法习题集4
证券法习题(一)一、单项选择题1.依据不同的标准,可对证券作出不同的分类。
下列表述错误的是(C)。
A.依证券上是否记载面值,证券可分为有面值证券和无面值证券B.依持券人的姓名是否记载在证券上,证券可分为记名证券和不记名证券C.依证券是否经过强制登记,证券可以分为登记证券和非登记证券D.依发行人发行证券时是否向证券购买者提供担保,证券可分为担保证券和无担保证券2.以下不属于债券发行人的是(D)。
A.中央政府B.地方政府C.金融机构或企业D.自然人3.下述关于证券法所调整的证券关系的表述,正确的是(B)。
A.证券法只调整物质利益关系而不调整行政管理关系B.证券法调整平等主体间的物质利益关系,属于商事证券关系C.证券法所调整的物质利益关系主要是指证券发行人与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法律关系D.证券法的物质利益关系仅仅依据民商法就可以实现。
4.证监会国际组织(IOSCO)总部设在(B)。
A.美国纽约B.加拿大蒙特利尔C.英国伦敦D.比利时布鲁塞尔5.证监会国际组织于1998年9月通过了一项国际监管的标准《证券监管的目标和原则》,其中确立的证券监管的目标不包括(A)。
A.监管合作B.保护投资者C.确保公正、有效和透明的市场D.减少系统风险二、多项选择题1.证券是一种(ABCD)权利证书。
A.投资B.可转让C.面值均等的D.含有风险的2.股票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发行的,表明股东所持股份数额和权益的一种有价证券,其特点是(ABC)。
A.股票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证券B.股票是股东权凭证C.股票是无期限的投资证券D.股票是可自由转让的证券3.债券是指政府,或金融机构,或公司依法向投资者出具的、在一定时期内按约定的条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的一种有价证券,其特点是(ABC)。
A.债券的发行人可以是中央或地方政府,也可以是金融机构或企业B.债券是债权凭证C.债券是有期限的投资证券D.债券是有担保的债权4.证券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有(ABC)。
中级会计资格证券法律制度(一)模拟题
证券法律制度(一)(总分:7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6,分数:16.00)1.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同时经营证券自营和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 )。
∙A.人民币5000万元∙B.人民币1亿元∙C.人民币5亿元∙D.人民币10亿元A.B.C. √D.经营“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中两项以上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亿元。
2.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为上市公司发行新股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汁师在法定期间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该法定期间为( )。
∙A.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审计报告公开后5日内∙B.上市公司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C.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市公司股票承销期满后6个月内∙D.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出具审计报告后6个月内A.B. √C.D.为股票发行(如发行新股)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在股票的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3.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的规定,申请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基金募集金额不得低于( )。
∙A.5000万元∙B.6000万元∙C.2亿元∙D.4亿元A.B.C. √D.封闭式基金的上市条件:(1)基金合同期限在6年以上;(2)基金募集金额不低于2亿元;(3)墓金持有人不少于1000人。
4.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 )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A.3000万元∙B.5000万元∙C.1亿元∙D.4亿元A.B. √C.D.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5.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购买该公司的股票。
该期限为( )。
∙A.该股票的承销期内和期满后1年内∙B.该股票的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C.出具审汁报告后6个月内∙D.出具审计报告后1年内A.B. √C.D.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6个月内,不准买卖该股票。
证券法第一章证券法概述PPT课件
绪论--推荐的参考书:
专著类: 1、《证券法律制度研究》,杨志华,政法大学
出版社; 2、《公司法证券法诸改革与新探索》,官欣荣、
李泫永 ,人民法院出版社 3、《公众公司及其股权证券》,何美欢,北京
作为证券法研究对象的证券法上的证券是 狭义的有价证券,即资本证券。
如无特别说明,本课程所要谈到的证券均 为狭义的有价证券,即资本证券。
第一章 证券法概述 第一节 证券
(二)有价证券(资本证券)的种类 1、债券 根据发行主体,分为: (1).政府债券—中央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
政府债券的上市交易,适用《证券法》。 (2).金融债券。 (3).公司债券。 (4).其他企业债券。
第一章 证券法概述 第一节 证券
(二)依据证券权利客体的分类
1、商品证券-是指提货单、购货单等代表对商品享有 请求权的凭证
2、服务证券-是指代表对特定服务享有请求权的证券
3、价值证券-广义有价证券
(1)货币证券-是指因商品的买卖而发生的、表示索 取与商品等值的货币的证券,它是发挥货币支付手段 作用的证券
第一章 证券法概述 第一节 证券
早期,表彰证券权利的最基本方式是有纸化书据, 使“证券”与“证书”易混为一谈。
证书是记载一定的法律事实的文书,作用是证明 该法律事实或法律行为的发生,但证书不能直接决 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之有无。
证券不仅记载并证明一定权利,证券本身就代表 一定权利。证券与权利存在密切联系。
大学出版社 4、《证券法热点问题探悉》,于绪刚等,法律
出版社 5、《证券交易法概论》,〔日〕河本一郎等,
证券法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1股票:指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发行的,表明股东所持股份数额和权益的一种有价证券。
2证券承销:是证券经营机构代理证券发行人发行证券的行为。
3收购要约:指收购人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发出的,向其购买所持上市公司股票的单方意思表示。
4证券募集:5证券交易:指证券持有人依照交易规则,将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
6公司债券: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7协议收购:是一种收购方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持有人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的收购。
8证券包销:指发行人委托证券公司向证券市场上不特定的投资人公开销售股票、债权及其他投资证券的活动。
9内幕信息:指证券交易活动中,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
10上市公司: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11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也指专门的种类产品,是用来证明券票持有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益的法律凭证。
12操纵市场:指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资金、信息等优势或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证券市场假象,诱导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证券投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秩序的行为。
13证券信用父易: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14短线交易:指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在法定期间内,对公司上市股票买入后再行卖出或卖出后再行买入,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15证券发行:指政府、金融机构、工商企业等以募集资金为目的向投资者出售代表一定权利的有价证券的活动。
简答题一、简述我国证券基本法律属性:1、是直接投资工具。
2、是证权证券。
3、是标准化权利凭证。
4、是流通证券。
二、简述我国证券市场的基本特点:1、是以证券权利作为交易标的的市场形式。
【076】证券法律制度(一)
考点1:《证券法》的适用范围(★★)1、是否适用于《证券法》?发行上市交易上市交易类型发行股票√√公司债券(含:可转债)√√存托凭证√√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2、认股权证、期货、期权等衍生产品不适用《证券法》,其交易及相关活动适用《期货和衍生品法》。
(2023年新增)3、《证券法》主要是对境内股票、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进行调整。
但是,《证券法》实行有条件的域外管辖,在中国境外的证券发行和交易活动,扰乱中国境内市场秩序,损害境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依照《证券法》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法律责任。
(2023年新增)考点2:证券发行(★★)一、证券发行的分类1、公开发行和非公开发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2)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内。
【解释】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考题·多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证券公开发行情形的有( )。
A.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B.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C.向累计不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不含员工持股人数)发行证券的D.采取电视广告方式发行证券的【答案】ABD【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无论是否超过200人)(选项AB);(2)向累计超过200人的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入在内)(选项C);(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发行行为。
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选项D)。
2、设立发行和增资发行(1)设立发行: 是为成立新的股份有限公司而发行股票;(2)增资发行: 是为增加已有公司的资本总额或改变其股本结构而发行新股。
增发新股,既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采取配股或赠股的形式。
3、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1)直接发行: 是指证券发行人不通过证券承销机构,而自行承担证券发行风险,办理证券发行事宜的发行方式。
证券法新旧对照
证券法新旧对照【原创版】目录一、证券法的修订背景和意义二、证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三、新旧证券法的对比四、证券法修订对市场的影响五、总结正文一、证券法的修订背景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 1998 年颁布以来,已经经过两次修正。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法在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面对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新的风险挑战,证券法的修订显得尤为必要。
2019 年 12 月 28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新法将于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对于完善资本市场法治体系、提升市场透明度、加强投资者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二、证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新修订的证券法主要涉及以下方面:1.强化市场基础制度建设,提升市场透明度。
新法增加了关于证券发行、交易、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定,明确了证券发行注册制,强调证券服务机构、证券投资者等各方的诚信义务。
2.加强投资者保护。
新法增加了投资者教育、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内容,明确了证券服务机构、上市公司等对投资者的义务,提高了市场主体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水平。
3.强化执法监管。
新法明确了证券监管部门的执法权限,增加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提高了违法成本,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
4.强化市场对外开放。
新法允许境外投资者参与国内资本市场,提高了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
三、新旧证券法的对比新旧证券法在多个方面存在差异,具体表现在:1.证券发行制度。
旧证券法规定证券发行实行核准制,而新证券法则明确了证券发行注册制,使得证券发行更加市场化。
2.投资者保护。
新证券法加强了投资者保护,增加了投资者教育、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内容,而旧证券法对投资者保护的规定相对较少。
3.信息披露。
新证券法对信息披露的要求更加严格,强调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等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而旧证券法对信息披露的要求相对较低。
【课件】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PPT
《证券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二)落实好公司债券公开发行注册制要求。
依据修订后的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依法经证监会或者国家发展改革委注册。依法由证监会 负责作出注册决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由证监会指定的证券交易所负责受理、审核。依法由国家发 展改革委负责作出注册决定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定的机构负责受理、审核。申 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除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有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和正常的现 金流量。鼓励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政策的项目建设。
全面 解读
2020 国务院办公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修订 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已由十 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2月28日 修订通过,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部署做好修订后的贯彻实施工作。
《证券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 本次证券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做 好学习宣传,分类分层开展培训, 不断提高证券行政执法人员依法 行政、依法监管、依法治市能力。
《证券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二、稳步推进证券公开发行注册制
(一)分步实施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改革。
证监会要会同有关方面依据修订后的证券法和《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 见》的规定,进一步完善科创板相关制度规则,提高注册审核透明度,优化工作程序。研究制定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试点股票公开发行注册制的总体方案,并及时总结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经验,积极 创造条件,适时提出在证券交易所其他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实行股票公开发行注 册制的方案。相关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实施。 在证券交易所有关板块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股票公开发行实行注册制前,继续实行 核准制,适用本次证券法修订前股票发行核准制度的规定。
厦门大学试题集锦:证券法试题
模拟试题:证券法一不定项选择(每题2分,共15题)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调整的证券包括()。
A 股票B 公司债券C 国债D 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2 证券市场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A 发行市场B 交易市场C 拆借市场D 资本市场3 我国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是()。
A 有限责任公司B 无限责任公司C 股份有限公司D 合伙4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证券公司可以经营的业务包括。
()A 证券经纪B 证券投资咨询C 证券自营D 证券承销与保荐5 设立证券公司,主要股东的()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A 注册资本B 总资本C 净资产D 流动资金6 证券登记结算采取()的运营方式。
A 上海深圳分力B 全国集中统一C 由上交所实施D 由深交所实施7 根据证券发行目的的不同,证券发行可分为()。
A 设立发行B 公开发行C 溢价发行D 增资发行8 国际上证券发行审核主要存在的制度是()A 注册制B 审批制C 核准制D 宣誓制9 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A 1000B 5000C 6000D 800010 证券代销.包销期最长不超过()日。
A 30B 60C 90D 10011 证券上市的暂停有()等几种形式。
A 申请上市暂停B 法定上市暂停C 自动上市暂停D 委托上市暂停12 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的证券。
A 上市B 交付C 托管D 登记13 股票发行的中介服务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个月内,不得买卖改种股票。
A 6B 8C 10D 1214 以下属于公司内幕信息的是()。
A 公司分配股利的计划B 增资计划C 股权结构重大变化D 收购方案15 下列关于上市公司股票暂停上市的表述,哪些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
A 财务报告虚假记载B 最近2年连续亏损C 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权由证监会作出D 股票暂停上市的决定由证券交易所作出二名词解释(每题4分,共5题)1 证券资信评估机构2 证券业协会3 证券代销4 证券期权交易5 要约收购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四题)1 简述我国证券法的基本原则。
美国证券法全文
xx____年证券法第1节本法可简称为《____年证券法》定义第2节在用于本篇时,除非文中另有规定。
(1)“证券”一词系指任何票据、股票、库存股票、债券、公司信用债券、债务凭证、盈利分享协议下的权益证书或参与证书、以证券作抵押的信用证书,组建前证书或认购书、可转让股票、投资契约、股权信托证,证券存款单、石油、煤气或其它矿产小额利息滚存权、或一般来说,被普遍认为是“证券”的任何权益和票据,或上述任一种证券的权益或参与证书、暂时或临时证书、收据、担保证书、或认股证书或订购权或购买权。
(2)“人”系指个人、股份有限公司、合伙组织、协会、股份两合公司、信托公司、不按股份公司注册的组织机构、或政府或政府的政治机构。
“信托公司”一词在本段中应只包括那种受益人的利益是以一纸证券为凭据的信托公司。
(3)“出售”或“推销”一词包括对证券或证券利息的销售或有偿处理的契约。
“推销报价”、“出售报价”、或“报价”应包括为引导或诱发买入证券或证券利息的报价。
本段中定义的术语以及在第5节第(C)小节中使用的“买入报价”不应包括发行人(或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某发行人或被某发行人控制的人,或与发行人一起直接或间接地受着共同控制的人)与任何包销人之间的或那些与或将与发行人(或任何直接或间接控制某发行人或被某发行人控制的人,或与发行人一起受着直接或间接共同的控制的人)达成默契的那些包销人之间的预先谈判或协议。
任何给予的或交付的证券,或作为买进证券或其它任何东西的帐户的红利的证券,都应被确定地假设以构成所购买物品的一部分而被出价和出售。
在最初发行或转让证券时,这种发行或转让的权力或特权给予这种证券持有人将该证券转换为同一发行人的或另一个人的另一种证券,或给予其对同一发行人的或另一个人的另一种证券的认购权——这种权力只能在未来某一日期开始行使——不应被看作是这种证券的报价或出售;但由于行使这种转换或认购权而进行的这种证券的发行或转让应当被认为是这种证券的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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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周家有关法律设赶的,为证券集中交易提供场所和设藏,组织和畸督证券交易,实行自律管理的法人。
证券交易所既不接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只为买卖证券的当事人提供场所和备种必要的条件及服务。
证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规定,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从事证券经营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指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的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保荐制度:又称保荐人制度,源于英国,是指证券发行人申请拙证券上市交易,必须聘请依法取得保荐资格的保荐人为其出具保荐意见,证明其发行文件中所载材料真实、完整、准确,符合在交易所上市的条件,从而由保荐^协助发行人建立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承担风险防范责任。
内幕交易:是指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证券交易活动的行为。
它属于证券交易中的欺诈行为,不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必须绝对禁止。
上市公司收购:是指投资者(收购人)旨在获得特定上市公司(目标公司)股份控制权或将该公司合并所进行的批量股份购买行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由众多不确定的投资者将不同的出资份额汇集起米,交由专业机构投资于股票或债券等有价证券,所得的收益由投资辈按出资份额分享的投资工具。
简速股票与债券的区别。
(1)收益的多少不同。
(2)风险的人小不同。
(3)持券人与发行人之问所生的法律关系不同。
简述证券市场的功能。
证券市场的正面功能:①证券市场是筹资和投资的重饕渠道。
②证券市场足有效分配资金的重要手段。
③证券市场是传播经济信息的重要场所。
(2)证券市场的负面功能:④加剧投机欺诈。
③加剧社会矛盾。
③加尉经济波动。
简述证券法的“三公原则”。
(1)公开原则,亦称为信息公开制度。
它是指证券发行者存证券发行前或发行后根据法定的要求和程序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投资者提供规定的有关能够影响证券价格的信息资料。
确立公开原则的宗旨是,保护投赍者的利益,完善投资环境,维护让券市场的稳定。
(2)公甲原则,是指证券商事关系主体在证券募集、发行、交易、服务活动中应公平台理,照顾菩方的权利和利益。
(3)公正原则,是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组织和人员应充分运用法律,采取有效措施,对证券市场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制止和盎处,以确保投资者得到公正的对待。
概述证券交易所的法律特征。
(1)证券交易所是依法设立的法人。
我国交易所的设征也是采取特许制。
(2)证券交易所是证券集中交易的场所。
(3)证券交易所是证券交易的组织者和监督者。
(4)证券交易所是自律管理的法人。
简述证券发行的分类。
(1)依发行者主体的不同,证券发行可分为公刮发行、金融机构发行以及政府发行。
2)依发行对象的不同,证券发行可分为公募和私募。
(3)依发行目的不同.证券发行可分为设立发行和增资发行。
(4)依发行是否借助证券发行中介机构的不同,证券发行可分为直接发行和间接发行·(5)依发行价格与证券票面金额或贴现金额的关系不同,证券发行可分为平价发行、溢价发行、折价发行- (6)依发行地点不同,证券发行可分为国内发行和国外发行。
简述证券上市与证券发行的区别。
(1)证券发行的对象是初始投资者,这些投资者要通过申购程序产生。
证券上市豹对象是市场的所有投资者,欲购买证券的人通过交易场所均可购得。
(2)证券发行的价格一般是事先确定的,而证券上市的价格Ⅲ嗵过交易场所竞价产生由供求情况决定。
(3/证券发行的卖方是特定的,买方是不特定的,而证券上市的买卖双方均是_小特定的。
简述初始信息公开与持续信息公开的区别。
(1)公开的功能不单是让投资者了解公司,更主要的是为投资者提供证券交易价值判断的依据。
(2)信息公开不是一次性完成的,而足要持续不断地进行。
(3)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在法律上有不同的要求。
试评述我国的证券监督管理体制。
(1)证券监督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及我国的选择,证券监督管理体制是指一国范围内以证券法为基础而构成的证券监督管理体系、层次结构、功能模式以及运行机制的统一体。
纵观吐界各国对证券市场的监管体制,主要分为自律性管理体制和集中型管理体制。
自律性管理体制的特点是:除r必要的国家立法外,政府较少干预证券市场,对证券市场的管理主蔓由证券交易所和证券商协会等组织进行自律管理。
集中性管理体制的特点是:政府通过制定专门的证券市场管理法规,井设立全属性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来实现对全国证券市场的管理。
1998年的《证券监管机构体制改革方案》,决定完善监管体系,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对地方证券监管部门实行由证监会统一领导的管理体制,同时根据各地区证券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在部分中心城市设立证监会派出机构。
至此,我国的证券监督管理体制基本形成,属于集中型管理体制一娄。
(2)对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反思。
我国证券监管体制存在的缺昭:首先,监管理念与市场要求存在偏差。
重视政府监管,忽视自律作用。
其次,监管体制尚未健全,行业自律作用未能充分发挥。
因此,要加强证券监管体制自身建设,逐步健全完善。
树立科学监管理念,保护投资者的台法权益;明确监管职能,提高监管水平;完善监管体系,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监管;强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建立赵性的立法、司法环境。
论述证券交易的分类。
①现货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成交后很短的时问内进行交割,买者付出现金,卖者交付证券。
②期货交易,又称期货合约交易,足指交易双方成交后,交割和清算要按契约中规定的价格在远期进行。
@期权交易t又称选择杈交易,是指金融商品交易权利的一种买卖。
这种权利就是以未来特定时间为行使期限,队协定价格(即履约价格)买卖特定数量的某种金融商品的权利。
④信用交易,也称保证金交易,是指证券交易者在买卖证券时只向经纪人交付欲交易总量一定百分比的现款或证券(称为保证金),不足部分由经纪人或是通过银行贷款提供面进行的交易。
@F6I~,是指在卖出(或买入)证券的同时,事先约定到一定时间后按规定的价格买回(或卖出)这笔证券,实际上就是附有购回(或卖出)条件的证券交易。
论述上市公司收购的基本类型。
(1)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为取得或强化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通过向目标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发出购买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要约方式,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收购要约应当公告,并规定收购价格、数量及要约期何等收购条件。
(2)竞价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依法连续收购上市公司股份并取得相对控股权的行为。
(3)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与目标公司的股票持有人约定收购股份的价格发其他条件,由艘票持有人向收购人转让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阐述证券投瓷监管机构的职责、权限艘义务。
1依法制定有关证券投资基金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并依法行使审批或者核准权;(2)办理基金各案;(3)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他机构从事证券投资基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予以公告;<4)制定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标准和行为准则,并监督实旌;(5)监督检查基金信息的披露情况(6)指导和监督基金同业协会的活动:(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措施;(1)进入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调盘取证;(2)询问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3)查阅、复制封存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4]查询冻结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或者基金账户:(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国备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义务:(1)忠实义务(2)保密义务(3)出示证件义务。
(4)禁止兼职1998年11月至2001年1月问.在吕新建指使下,被告人丁福根、董沛霖、何宁一、李芸、边军勇等人,在北京、上海、浙江《证券法》禁止内幕券交易活动和禁止任何人以非法手段操纵证券市场。
本案中,丁福根等的行为均已构成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A股份有限公司依法获准发行股票。
该公司制定的发行募集文件称,奉次发行的公司股票总额为人民币8 000万元。
该批公司(1)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5 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因此,不应由一家证券公司承销。
(2)证券承销商的核查工作应当贯穿承销的全过程。
对发行募集文件,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或审批前要核查,在核准或审批后也要核查。
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_人遗漏的,应随时采取纠正措施a证券尚未销售的'不得进行销售活动;已经销售的,必顽立即停止销售话动。
1994年8月l_日,原告A委托被告B所属的证券公司C卖出“河北华药啦票1 000股,次日交割时发现委托卖出指令来发(1)A与证券公司c签订的指定交易协议是在自愿、台法韵情况下达成的,麻为有效。
在协议指定的交易期内,c应当对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但未给A造成经济损失,证券公司应当向A赔礼道歉n(2)当证券公司发现错误后,将误买进的股票用自己的各付金支付股款收进,该笔股票权益就属证券公司,涨跌风险由征券公司自负。
由于证券公司是从A账户误买股票,只有通过原账户才能处理掉误买的股票。
证券公司处理误买股票虽然与A重新委托卖出使用的是同一个账户,但是证券公司是通过大户肺位申报卖出,AⅢⅡ通过其锁定的席位申报卖出,两者的买卖通讯跑道不同6这种处理证券商业务差错与证券商擅自动用客户账户或蛆客户名义买卖翻炒股票有本质的区别。
故证券公司的行为属证券交易中的操作失误’不构成证券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