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穗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征地补偿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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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自查清理填报电子表格模板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自查清理填报电子表格模板

1 合计 1 2 尾行
2
38
40
39

47 0.0
48
49
按项目区管理的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情况(1)-1 按项目区管理的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情况(3)
单位:万元、户、亩 项目区实际投资总额 拆旧涉及户数 序号 项目区名称 搬入新居户数 安置补偿 土地复垦 设施建设 其他 进城镇安置 1 合计 1 2 尾行 2 52 0.00 53 0.00 54 0.00 55 0.00 56 0.00 57 0 58 1 1 59 1 1 1-2层 60 0 3-4层 61 0 5层以上 62 0 新居住房类型(户) 领取货币 安置户数 63 0 实施前 64 0 实施后 65 0 实施前 66 0 实施后 67 0 安置方式 存在争议户数 土地权属 登记发证户数 征求农民意见情况 权属调整面积 所有权权属调整面积 征收 国有 68 0.0 集体 换地 69 0.0 使用权权属调 整面积 70 0.0 71 0 72 0 总户数 征求意见户数 同意户数 73 0 上访户数 74 0 单位:万元、户、亩
按项目区管理的城乡建设用地调整使用情况(1)-1
单位:万元、亩、户 拆旧复垦总面积 实际复垦面积 序号 项目区名称 复垦还耕 面积 3 0.0 4 0.0 5 0.0 复垦耕地 质量等级 6 验收 面积 7 0.0 验收 时间 8 9 0.0 10 0.0 实际建新面积 占用农用地面积 占用耕地 面积 11 0.0 等级 12 省(区、 地(市、 县(市、 市) 州、盟) 区) 13 14 15 拆旧位置 乡(镇) 16 省(区、 地(市、 县(市、 市) 州、盟 区) 17 18 19 项目区所在地 建新位置 乡(镇) 20
1 合计 1 2 尾行

贵州省2008年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测算明细表1

贵州省2008年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测算明细表1

520113003 520117001 520117001
白云区:牛场乡 清镇市:青龙街道办事处:东北村、 中心村、青龙村、三星村、建成区
53200 48600 48600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0.4 1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 0.4
21280 48600 19440

社保资金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30000 29500 29500 29500 29500 23800 23800 18500 18500 14200 14200 11000 11000 11000 11000 24800 24800 18800 18800 16800 16800 13300 13300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20000 16800 16800 13300
表F6
区域编号 520102001 520102001 520103001 520103001 520103002
贵州省2008年征地区片价补偿标准测算明细表
区片价 (元/亩)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135000 135000 117900 135000 95000 95000 74000 74000 56900 56900 43800 43800 43800 43800 99000 99000 75000 75000 67100 67100 53200 53200 80000 80000 80000 80000 110700 110700 80000 80000 67100 67100 53200 征地类型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耕地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其它地类 耕地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其它地类 耕地 修正系数 1.0 0.4 1.0 0.4 1.0 1.0 1.0 0.4 1.0 0.4 0.4 1.0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0.4 1.0 补偿标准 (元/亩) 120000 48000 120000 48000 120000 120000 120000 48000 135000 54000 47160 135000 95000 38000 74000 29600 56900 22760 43800 17520 43800 17520 99000 39600 75000 30000 67100 26840 53200 21280 80000 32000 80000 32000 110700 44280 80000 32000 67100 26840 53200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4]5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4]5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2004年2月13日黔府发[2004]5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和地方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省一大批重点建设项目相继开工建设,给我省带来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

但一些地方在实施重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批先用土地、滥占耕地和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偏低的问题比较突出,影响了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切实保护耕地,依法征用土地,及时给予农民合理补偿,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我省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现就加强我省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征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对土地资源保护基本国策的认识我省人多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为确保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须坚决防止和认真治理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现象,严格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正确处理保护和利用土地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征地管理,完善征地程序,控制征地规模,尽量避免被征地农民失地,妥善安排好失地农民的生计,在努力提高资源对可持续发展保障能力的同时,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粮食安全。

二、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和审查,做好用地预审。

黔南州龙里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标准

黔南州龙里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标准
黔南州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补偿标准
区域编号 522730101 522730101 522730101 龙里县:龙山镇、谷脚镇、醒狮 522730101 镇、麻芝乡、水场乡 522730101 522730101 522730101 522730102 522730102 522730102 龙里县:洗马镇、谷龙乡、三元 522730102 镇、羊场镇 522730102 522730102 522730102 522730103 522730103 522730103 龙里县:湾寨乡、摆省乡、草原 522730103 乡、哪旁乡、巴江乡 522730103 522730103 522730103 522731101 522731101 522731101 惠水县:和平镇、高镇镇、三都 522731101 镇、好花红乡 522731101 522731101 522731101 522731102 522731102 522731102 522731102 522731102 522731102 522731102 522731103 522731103 惠水县:王佑镇、岗度乡、断杉 522731103 镇、鸭绒乡、长田乡、甲戎乡 、大龙乡、大坝乡 522731103 惠水县:斗底乡、太阳乡、抵季 522731103 乡、抵麻乡、长安乡、打引乡 、摆榜乡、宁旺乡、甲烈乡 522731103 522731103 惠水县:芦山镇、摆金镇、羡塘 乡、雅水镇 区域范围 统一年产值 土地 安置 标准(元/ 征地类型 合计 补偿 补偿 亩) 1500 耕地 23 10 13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500 1425 1425 1425 1425 1425 1425 1425 1375 1375 1375 1375 1375 1375 1375 128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毕节地区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关于毕节地区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522422101 大方县:大方镇、东关乡、双山镇、小屯乡、羊场镇、文阁乡、核桃乡、达溪镇、竹园乡、响水乡、马场镇、牛场乡、理化乡、鸡场乡、黄泥塘镇、六龙镇、鼎新乡、猫场镇、绿塘乡、高店乡、凤山乡、安乐乡、八堡乡、兴隆乡、沙厂乡、普底乡、百纳乡、三元乡、瓢井镇、长石镇、果瓦乡、大山乡、雨冲乡、黄泥乡、大水乡、星宿乡522422101 1203 耕地23 10 13 27669 12000522422101 1203 建设用地10 4 6 12030 0522422101 1203 林地10 4 6 12030 0522422101 1203 牧草地10 4 6 12030 0522422101 1203 其它农用地10 4 6 12030 0522422101 1203 未利用地4 4 0 4812 0522422101 1203 园地10 4 6 12030 0522423101 黔西县:城关镇、重新镇、素朴镇、谷里镇、大关镇、林泉镇、金碧镇、甘棠乡、钟山乡、绿化乡、中建乡、花溪乡、仁和乡、太来乡、铁石乡、新仁乡、沙井乡、羊场乡、中坪镇、雨朵乡、定新乡、永兴乡、协和乡、金坡乡、红林乡、洪水乡、锦星乡、五里乡522423101 1206 耕地23 10 13 27738 12000522423101 1206 建设用地10 4 6 12060 0522423101 1206 林地10 4 6 12060 0522423101 1206 牧草地10 4 6 12060 0522423101 1206 其它农用地10 4 6 12060 0522423101 1206 未利用地4 4 0 4824 0522423101 1206 园地10 4 6 12060 0522424101 金沙县:城关镇、西洛乡、沙土镇、安底镇、岩孔镇、禹谟镇、岚头镇、石场乡、清池镇、新化乡、茶园乡、管田乡、源村乡、木孔乡、龙坝乡、后山乡、桂花乡、长坝乡、大田乡、高坪乡、化觉乡、马路乡、太平乡、箐门乡、平坝乡、安洛乡522424101 1206 耕地23 10 13 27738 12000522424101 1206 建设用地10 4 6 12060 0522424101 1206 林地10 4 6 12060 0522424101 1206 牧草地10 4 6 12060 0522424101 1206 其它农用地10 4 6 12060 0522424101 1206 未利用地4 4 0 4824 0522424101 1206 园地10 4 6 12060 0522425101 织金县:城关镇、桂果镇、牛场镇、猫场镇、化起镇、龙场镇、八步镇、以那镇、三塘镇、阿弓镇、珠藏镇、三甲乡、官寨乡、茶店乡、金龙乡、鸡场乡、绮陌乡、普翁乡、马场乡、上坪寨乡、板桥乡、白泥乡、熊家场乡、大平乡、后寨乡、中寨乡、实兴乡、营合乡、纳雍乡、少普乡、黑土乡、自强乡522425101 1206 耕地23 10 13 27738 12000522425101 1206 建设用地10 4 6 12060 0522425101 1206 林地10 4 6 12060 0522425101 1206 牧草地10 4 6 12060 0522425101 1206 其它农用地10 4 6 12060 0522425101 1206 未利用地4 4 0 4824 0522425101 1206 园地10 4 6 12060 0522426101 纳雍县:雍熙镇、阳长镇、鬃岭镇、王家寨镇、乐治镇、张家湾镇、百兴镇、维新镇、龙场镇、曙光乡、勺窝乡、新房乡、水东乡、老凹坝乡、沙包乡、化作乡、寨乐乡、董地乡、厍东关乡、姑开乡、锅圈岩乡、羊场乡、昆寨乡、左鸠嘎乡、猪场乡522426101 1200 耕地18 8 10 21600 10000522426101 1200 建设用地10 4 6 12000 0522426101 1200 林地10 4 6 12000 0522426101 1200 牧草地10 4 6 12000 0522426101 1200 其它农用地10 4 6 12000 0522426101 1200 未利用地4 4 0 4800 0522426101 1200 园地10 4 6 12000 0522427101 威宁县:牛棚镇、金斗乡、秀水乡、金钟镇、草海镇、炉山镇、玉龙乡、中水镇、麻乍乡、东风镇、哲觉镇、龙街镇、海拉乡、猴场镇、二塘镇、岔河乡、双龙乡、兔街乡、斗古乡、大街乡、云贵乡、幺站镇、黑土河乡、新发乡、石门乡、哈喇河乡、羊街镇、黑石头镇、小海镇、观风海镇、龙场镇、迤那镇、盐仓镇、雪山镇、板底乡522427101 1200 耕地18 8 10 21600 10000522427101 1200 建设用地10 4 6 12000 0522427101 1200 林地10 4 6 12000 0522427101 1200 牧草地10 4 6 12000 0522427101 1200 其它农用地10 4 6 12000 0522427101 1200 未利用地4 4 0 4800 0522427101 1200 园地10 4 6 12000 0522428101 赫章县:白果镇、城关镇、平山乡、野马川镇、水塘堡乡、妈姑镇、珠市乡、松林坡乡、六曲河镇、古基乡、兴发乡、雉街乡、哲庄乡、古达乡、罗州乡、威奢乡、结构乡、双坪镇、铁匠乡、可乐乡、河镇、安乐溪乡、朱明乡、财神镇、德卓、辅处乡、达依乡522428101 1200 耕地18 8 10 21600 10000522428101 1200 建设用地10 4 6 12000 0522428101 1200 林地10 4 6 12000 0522428101 1200 牧草地10 4 6 12000 0522428101 1200 其它农用地10 4 6 12000 0522428101 1200 未利用地4 4 0 4800 0522428101 1200 园地10 4 6 12000 0附件二:毕节地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区域编号区域范围区片价(元/亩)征地修正系数补偿标准(元/亩)社保类型资金522401001 城市规划区内32000 耕地1.0 32000 12000522422001 县城规划区内31000 耕地1.0 31000 12000522423001 县城规划区内32000 耕地1.0 32000 12000522424001 县城规划区内28000 耕地1.0 28000 12000522425001 县城规划区内32000 耕地1.0 32000 12000522426001 县城规划区内23000 耕地1.0 23000 10000522427001 县城规划区内23000 耕地1.0 23000 10000522428001 县城规划区内27000 耕地1.0 27000 10000。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汉政办发〔2018〕67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汉政办发〔2018〕67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汉政办发〔2018〕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汉中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已经省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汉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30日汉中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1 汉中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表县(区、市)名区片编号年产值标准(元/亩)标准补偿倍数补偿标准范围描述元/亩万元/公顷汉台区61070200525032870084105.1260北关街道办事处:焦山庙村、唐家巷村、武家沟村;鑫源街道办事处:凹口寺村、八里桥村、崔家沟村、大坝村、莲花村、千户村、赵寨村、塬上村;七里街道办事处:留马山村、田家庙村、染房营村、新民寺村、胡家扁村、马家坝村、文家庙村;龙江街道办事处:柏花村、孤山村、桂花村、河坝村、黄营村、龙江村(刘台村并入)、龙台村、沙沿村(谷邵村并入)、唐营村、王张村(张山村、王坟村合并)、梧风村、西郑营村、新堰村(谭堰村、新营村合并)、张码头村、张营村、周营村、竹林村、小店村;老君镇:付庙村、四联村、五星村。

61070200624132867564101.3460铺镇镇:安然寺村、姜坝村(白杨村并入)、大寨村(大梁村并入)、小寨村(许寨村、丁坝村合并)、关爷庙村(刘李营村并入)、回龙村、金坝村、李冲村、莲花寺村、联丰村、刘堡村、芦坝村、新铺村(王山村、磨桥村并入)、南池村、狮子村、双庙坝村、陈岭村(四合村并入)、贺坎村(王庙村并入)、新安村、新桥村、杨家营村、杨奄村(普陀村并入)、元房村、皂树村、张家巷村、陈家营村(郑坎村并入)。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黄冈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批复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黄冈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批复

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黄冈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的批复
文号:鄂价工服规[2012]70号 | 发布日期:2012-06-29
黄冈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们报来的《关于全市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请示》(黄价房地[2011]66号)收悉。

按照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的总体要求,鄂财综发[2011]2号和鄂价费规[2011]47号文件对建制镇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相关政策和原则作出了规定。

依据规定,现将黄冈市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批复如下:
一、黄冈市建制镇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
罗田县城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标准由30元/平方米调整到40元/平方米。

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建成区范围内按建筑面积收取。

征收范围、缴费对象以及减免等有关政策,严格按照省财政厅、省物价局鄂财综发[2011]2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在实施收费前应按规定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非税收入票据,并接受物价、财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以上收费标准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hbpic/index.do?form=VIEW02&id=6043。

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53.
失业登记
54.
发布招工信息
55.
农民工技能培训
56.
农民工权益维护
57.
劳动力信息登记
58.
就业技能培训报名
59.
创业培训报名
60.
创业补贴申请
61.
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申请
退役军人业务
62.
领取抚恤金、生活补助金的抚恤优待对象身份审查认定
63.
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临时生活困难救助金发放
64.
33.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暂停
34.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缴
35.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终止
3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信息查询
3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信息变更
3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
3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查询
4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信息变更
4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失败勘误
10.
养蜂证申办
11.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12.
林木采伐许可(50株以内)
市场监管业务
13.
消费纠纷调解
14.
消费者维权服务
15.
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
16.
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户政治安业务
17.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
18.
户口登记(包括注销、恢复、变更)
19.
3周岁内出生新生儿上户
20.
旧货交易业备案
21.
73.
优抚政策咨询
涉税业务
74.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身份信息报告
75.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城三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城三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城三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6.14•【字号】陵府〔2023〕128号•【施行日期】2023.06.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城三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陵府〔2023〕12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城三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已经十五届县委常委会第50次会议与十六届县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6月14日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城三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为规范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城三个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2011年令第590号)、《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征收征用条例》《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据《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城陵河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和《陵水黎族自治县县城陵河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精神,加快推进我县城市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改善人居环境,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好新陵水。

二、征收原则(一)坚持规划引导、统筹推进原则。

坚持“整体谋划、区域统筹、分步实施”的理念,整合土地资源,实现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使用效能提升,激发城市活力。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规定-黔府发[1997]63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规定-黔府发[1997]63号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规定正文:----------------------------------------------------------------------------------------------------------------------------------------------------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废止部分行政规章的决定(黔府发〔1997〕63号)各自治州、市、县、自治县、特区、市辖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州省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的规定》,省人民政府对1982年12月10日以来发布的行政规章进行了清理,经1997年12月16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修改的行政规章42件,废止的行政规章17件。

修改的行政规章条文将在《贵州政报》上刊载,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废止的行政规章自1997年12月31日起废止。

继续有效以及修改后的行政规章全文,由省人民政府法制局汇编出版。

附件:1、修改的行政规章目录2、废止的行政规章目录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附件:修改的行政规章目录1、《贵阳市无线电收发信区域管理暂行规定》(1983年5月24日发布黔府〔1983〕58号)2、《贵州省劳动保护规定(试行)》(1985年8月12日发布黔府〔1985〕68号)3、《贵州旅店业管理规定》(1986年1月1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86年3月2日贵州省公安厅发布)4、《贵州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实行安全保卫责任制的规定》(1987年5月12日发布黔府〔1987〕31号)5、《贵州省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和国产化工作暂行管理办法》(1988年12月8日发布黔府〔1988〕78号)6、《贵州省冷饮食品卫生管理办法》(1989年5月1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89年6月6日贵州省卫生厅发布)7、《贵州省实施<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细则(试行)》(1989年5月2日发布黔府〔1989〕25号)8、《贵州省采购食品索证管理办法》(1989年5月1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89年6月6日贵州省卫生厅发布)9、《贵州省报刊管理暂行规定》(1990年1月16日发布黔府〔1990〕3号)10、《贵州省产品商品质量奖励处罚暂行办法》(1990年2月5日发布黔府〔1990〕5号)11、《贵州省征收排污费实施办法》(1990年5月16日发布黔府〔1990〕36号)12、《贵州省实施<盐业管理条例>办法》(1990年8月2日发布黔府〔1990〕53号)13、《贵州省节约能源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1990年12月4日发布黔府〔1990〕84号)14、《贵州省文化市场管理办法(试行)》(1990年12月14日发布黔府〔1990〕85号)15、《贵州省旧货业治安管理办法》(1991年11月2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1年12月17日贵州省公安厅发布)16、《贵州省工业企业劳动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2年6月10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2年7月1日贵州省卫生厅发布)17、《贵州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1992年8月17日发布黔府发〔1992〕55号)18、《贵州省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政处罚暂行规定》(1992年10月1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2年10月26日贵州省建设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发布)19、《贵州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办法》(1992年10月1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2年11月7日贵州省林业厅发布)20、《贵州省城镇非农业户口居民建住宅用地管理规定》(1992年11月23日发布黔府发〔1992〕78号)21、《贵州省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办法》(1992年12月24日发布黔府办发〔1992〕135号)22、《贵州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办法》(1993年2月28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号)23、《贵州省公路路产损害赔(补)偿及处罚暂行规定》(1993年3月2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4月19日贵州省交通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发布)24、《贵州省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1993年7月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7月20日贵州省交通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发布)25、《贵州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资格证书管理办法》(1993年7月14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7月30日贵州省环境保护局发布)26、《贵州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3年12月2日发布黔府发〔1993〕50号)27、《贵州省农业机械管理规定》(1993年12月2日发布黔府发〔1993〕51号)28、《贵州省林地管理办法》(1993年12月22日发布黔府发〔1993〕55号)29、《贵州省建立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的规定》(1993年12月2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12月28日贵州省公安厅发布)30、《贵州省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1993年12月22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12月29日贵州省公安厅发布)31、《贵州省港口管理办法》(1993年12月30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5号)32、《贵州省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办法》(1994年1月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4年1月10日贵州省林业厅发布)33、《贵州省市场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94年5月2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4年6月9日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34、《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法》(1994年6月30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35、《贵州省集贸市场违法违章处罚暂行规定》(1994年8月2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4年9月1日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36、《贵州省以工代赈管理办法》(1994年10月22日发布黔府办发〔1994〕84号)37、《贵州省木材流通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4日发布黔府发〔1994〕70号)38、《贵州省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合格证管理办法》(1994年12月14日发布黔府办发〔1939、《贵州省电力设施保护办法》(1994年12月21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40、《贵州省水土流失防治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1994年8月1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5年3月1日贵州省水利电力厅、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物价局发布)41、《贵州省旅游业管理规定》(1995年5月16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4号)42、《贵州省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1995年8月25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7号)附件:废止的行政规章目录1、《贵州省小型无线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1983年6月18日发布黔府〔1983〕64号》2、《贵州省关于促进横向经济联合若干税收问题的暂行办法》(1986年5月3日发布黔府〔1986〕35号)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的细则》(1986年5月6日发布黔府〔1986〕40号)4、《贵州省森林植物检疫实施办法》(1986年6月23日发布黔府〔1986〕51号)5、《贵州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1986年6月23日发布黔府〔1986〕51号)6、《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粮食合同定购制度的几项规定》(1987年2月12日发布黔府〔1987〕9号)7、《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口用汇管理和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规定》(1987年3月4日发布黔府〔1987〕14号)8、《贵州省建筑市场管理暂行规定》(1987年10月29日发布黔府〔1987〕78号)9、《贵州省关于贯彻实施<国营企业劳动争议暂行规定>的若干规定》(1988年5月5日发布黔府〔1988〕30号)10、《贵州省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行政处罚细则》(1989年5月15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89年6月6日贵州省卫生厅发布)11、《贵州省无线电管理收费办法》(1990年3月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0年3月10日省无委会、省财政厅、省物价局发布)12、《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企业兼并的若士规定》(1990年7月18日发布黔府〔1990〕50号)13、《贵州省交通管理部门<暂扣凭证>使用管理办法》(1992年3月23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2年4月6日贵州省交通厅发布)14、《贵州省公路汽车运输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规定》(1993年2月5日发布黔府发〔1915、《贵州省铁路护路联防承包管理办法》(1993年3月27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2号)16、《贵州省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暂行办法》(1993年7月14日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4号)17、《贵州省违反消防管理处罚条例》(1993年7月28日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1993年10月28日贵州省公安厅发布)贵州省人民政府修改的行政规章条文(42件)1、《贵阳市无线电收发信区域管理暂行规定》(1983年5月24日发布黔府〔1983〕58号)第十三条修改为:“凡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贵州省第一次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结果汇总表

贵州省第一次乡镇综合文化站评估定级结果汇总表
100
安龙县洒雨镇综合文化站
101
德江县龙泉乡综合文化站
102
册亨县威旁乡综合文化站
103
观山湖区金华镇综合文化站
104
余庆县松烟镇文化站
105
仁怀市茅坝镇综合文化站
106
织金县茶店乡综合文化站
107
盘县滑石乡综合文化站
108
七星关区长春堡镇综合文化站
109
赫章县雉街乡综合文化站
110
习水县回龙镇文化站
62
榕江县乐里乡文化站
63
丹寨县扬武镇文化站
64
三穗县良上乡文化站
65
普定县化处镇
66
惠水县长田乡综合文化站
67
平塘县塘边镇综合文化站
68
瓮安县岚关乡综合文化站
69
荔波县翁昂乡综合文化站
70
黎平县德凤镇文化站
71
黔西县绿化乡综合文化站
72
石阡县花桥镇综合文化站
73
修文县六广镇综合文化站
74
锦屏县铜鼓镇文化站
24
惠水县羡塘乡综合文化站
25
惠水县和平镇综合文化站
26
贵定县德新镇综合文化站
27
平塘县大塘镇综合文化站
28
威宁县炉山镇综合文化站
29
遵义县毛石镇文化站
30
册亨县八渡镇综合文化站
31
纳雍县董地乡综合文化站
32
威宁县金钟镇综合文化站
33
赤水市天台镇文化站
34
盘县羊场乡综合文化站
35
盘县马场乡综合文化站
水城县勺米乡综合文化站
135
普安县龙吟镇综合文化站
136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8〕43号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8〕43号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8〕43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州人民政府在《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和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黔东南府发〔2018〕3号)基础上,对2018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州人民政府研究,现将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如下:一、对《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向学生收取晚自习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03〕53号)等185件规范性文件明确继续有效。

二、对《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发〔2002〕8号)等21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三、对《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的通知》(州府通字〔2002〕第37号)等46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继续有效的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185件)2.开展修订的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21件)3.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6件)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1月2日附件1继续有效的现行规范性文件目录(185件)序号文件名称文件文号发文日期1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向学生收取晚自习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03〕53号2003.11.052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03〕57号2003.12.16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州级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3〕65号2003.05.26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州级大额医疗保险补助费筹集标准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05〕25号2005.04.255州人民政府关于三板溪库区水上运输市场准入条件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06〕26号2006.07.136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州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代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06〕41号2006.12.307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各市县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和税额标准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07〕136号2007.11.268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城镇退役义务兵和复员转业士官安置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7〕174号2007.12.059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城市廉租房保障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7〕195号2007.12.2910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7〕196号2007.12.2911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黔东南府发〔2008〕5号2008.01.2112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08〕21号2008.04.011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村级森林防火制度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8〕28号2008.03.041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州国土资源局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州土地开发整理及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8〕115号2008.08.2915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8〕186号2008.12.2216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成我州耕地保护系统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09〕5号2009.05.0517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09〕29号2009.06.1618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黔东南州行政许可由县市实施项目目录》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09〕38号2009.08.1819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09〕40号2009.08.1420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国家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9〕542009.03.2321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9〕57号2009.03.2322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09〕66号2009.12.312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合作勘查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9〕69号2009.03.312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州级事业单位开展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移交和权属变更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9〕107号2009.05.0425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新增耕地指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9〕110号2009.05.0526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9〕231号27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09〕232号2009.12.1728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房屋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0〕30号2010.10.0929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国资委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0〕268号2010.12.2430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森林防火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1〕14号2011.03.1831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黔东南府发〔2011〕32号2011.06.0132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苗族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1.06.213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风景名胜区资源有偿使用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1〕122号2011.05.193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重大投资项目绿色通道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1〕173号2011.07.1535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招商引资项目全程代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1〕176号2011.07.2536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1〕240号2011.09.2737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1〕296号2011.12.1938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费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2〕35号2012.03.1539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大就业资金投入开发公益性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2〕54号2012.03.2840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规定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2〕77号2012.04.1641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2〕98号2012.05.034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创建发展环境示范窗口的意见黔东南府办发〔2012〕152号2012.06.294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工资支付应急周转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2〕168号2012.07.114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黔东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3〕18号2013.11.2245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黔东南府办发〔2008〕99号文件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3〕9号2013.10.2546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黔东南府发〔2014〕9号2013.10.2447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黔东南府办发〔2012〕83号文件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4〕41号2014.09.0248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村级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4〕44号2014.09.0549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4〕91号2014.11.0750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基本医疗保险付费总额控制方案(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4〕93号2014.11.2051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黔东南府发〔2015〕12号2015.12.035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1号2015.01.045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4号2015.01.205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全州新增的51个中国传统村落纳入重点村寨进行消防建设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5号2015.01.2155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6号2015.01.2256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传统村落保护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7号2015.02.2657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8号2015.03.2358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维护农民权益的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12号2015.04.0759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集中建房实施方案和黔东南州农村集中建房技术导则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13号2015.04.0860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加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范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14号2015.04.1661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加强招商引资签约项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15号2015.04.166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金融助农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16号2015.04.216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金融生态环境示范县乡村园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17号2015.04.216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21号2015.05.1565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25号2015.06.0166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黔东南府办发〔2015〕26号2015.06.0467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债券申报发行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办发〔2015〕32号2015.09.2368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凯里-麻江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33号2015.06.1769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38号2015.09.0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推进黔东南州新型建筑建材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39号2015.09.0371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州级产业投资引导基金运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40号2015.09.177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51号2015.10.317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54号2015.11.107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招商引资客商服务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61号2015.12.1575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项目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5〕68号2015.12.31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高铁沿线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5〕164号2015.10.2977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第三方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5〕189号2015.11.1378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地质灾害隐患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5〕210号2015.12.1279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5〕212号2015.12.1280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特许经营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5〕216号2015.12.2381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5〕220号2015.12.238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5〕222号2015.12.308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6〕1号2016.01.298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投融资平台公司整合转型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6〕3号2016.02.2485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黔东南府发〔2016〕10号2016.04.2986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6〕11号2016.02.0387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苗侗民族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黔东南府发〔2016〕14号2016.05.2688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黔东南府发〔2016〕18号2016.07.0889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下放州级土地资产处置登记颁证等管理权限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6〕19号2016.07.1990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和托养补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6〕22号2016.08.2091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中医药民族医药改革发展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16〕23号2016.09.1992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税收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6〕27号2016.11.029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16〕28号2016.11.189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16〕29号2016.09.27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黔东南府发〔2016〕35号2016.12.2796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自然灾害防范与民政救助规范化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1号2016.01.0597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州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3号2016.01.0798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中小学生失学辍学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17号2016.02.2699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工作顾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20号2016.03.28100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及窗口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25号2016.05.0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27号2016.04.2510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债券融资主承销商比选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33号2016.05.2310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36号2016.05.2810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州直单位办公用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37号2016.05.31105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黔东南州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39号2016.06.03106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州级基金统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46号2016.07.2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48号2016.08.04108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49号2016.08.02109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黔东南州工业电费调节资金池使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50号2016.08.05110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试行)》和《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53号2016.08.10111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大力加强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55号2016.09.1011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产业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57号2016.10.1311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办发〔2016〕58号2016.10.1611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关于加快建筑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61号2016.10.21115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62号2016.10.28116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加快培育发展特色民宿产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63号2016.11.10117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64号2016.11.16118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预)算审计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65号2016.11.16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临时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66号2016.10.10120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医疗救助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67号2016.10.10121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69号2016.11.2112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提高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性病医疗救助保障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6〕78号2016.12.2912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3号2016.01.0712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12号2016.01.19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进一步促进邮政及快递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51号2016.03.10126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开展农村“两保一孤”特困人群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69号2016.04.10127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88号2016.04.29128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提请州政府研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工作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107号2016.05.03129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工业电费调节资金池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159号2016.08.05130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163号2016.08.11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182号2016.08.2613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205号2016.09.2313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民政保障配套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207号2016.09.2613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创业就业保障政策实施细则(试行)和黔东南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社会保险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218号2016.10.12135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220号2016.10.20136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政府部门行政审批基本流程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263号2016.12.05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州旅游资源统筹管理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265号2016.12.09138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工程建设领域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272号2016.12.18139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引雁归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275号2016.12.26140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16〕279号2016.12.26141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17〕5号2017.04.14142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国有平台企业转型升级提升竞争实力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17〕8号2017.05.12143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7〕10号2017.05.18144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7〕11号2017.05.16145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招商引资社会引资人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7〕13号2017.06.16146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黔东南州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更新成果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7〕14号2017.06.27147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对黔东南府发〔2017〕14号文件有关数据的更正通知黔东南府发〔2017〕17号2017.08.05148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省政府取消、下放部分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承接落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7〕19号2017.08.23149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17〕21号2017.09.23150黔东南州关于加强城市设计彰显民族文化特色风貌的指导意见黔东南府发〔2017〕24号2017.10.31151州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发〔2017〕25号2017.12.21152黔东南州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通告黔东南府发〔2017〕26号2017.12.2215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人民政府规范重大合同审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7〕4号2017.02.23154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民生资金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7〕11号2017.03.26155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7〕18号2017.05.12156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7〕20号2017.05.23157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群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7〕25号2017.06.22158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麻江蓝莓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7〕36号2017.08.07159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7〕42号2017.09.20160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州工信委等五部门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府办发〔2017〕46号2017.10.14161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府服务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发〔2017〕47号2017.09.30162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科学民主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黔东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更新成果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黔东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更新成果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黔东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更新成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1.30•【字号】黔东南府发〔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11.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黔东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更新成果的通知黔东南府发〔2020〕10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全州组织开展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并形成了区片综合地价成果。

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68 号)有关要求,现将黔东南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标准更新成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意义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是进一步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性,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制定和执行新征地补偿标准的原则、依据和有关内容,争取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

二、关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全州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0%为安置补助费、40%为土地补偿费;征收未利用地的,全部为土地补偿费。

三、关于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新征地补偿标准不包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没有规定、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

四、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工作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后,各县(市)要按照属地原则,针对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后可能发生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和协调机制,做好新老标准衔接和宣传解释工作,对新标准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防止引发社会矛盾,确保新老征地补偿标准顺利衔接、平稳过渡。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漳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6.05•【字号】漳政办[2012]139号•【施行日期】2012.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漳政办〔2012〕139号)龙海、长泰、南靖、平和、漳浦、云霄、诏安县(市)人民政府,常山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漳州市库区移民开发管理局制定的《漳州市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实施工作方案》已经省水电站库区移民开发局核备,并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六月五日漳州市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使用实施工作方案(漳州市库区移民开发管理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三峡工程库区农村淹没土地按土地管理法新增补偿资金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国三峡委发办字〔2011〕5号)和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三峡工程库区农村淹没土地新增补偿资金使用实施工作的通知》(国三峡办发规字〔2011〕83号)精神,根据《福建省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使用实施方案》(闽政办〔2012〕92号)和福建省移民开发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为使我市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和三峡移民生产安置费补差资金(以下简称“两金”)使用实施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国务院三峡工程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增补偿资金使用实施工作的文件精神以及我省关于三峡移民新增土地补偿资金使用实施方案为指导,全面落实全省三峡移民工作会议提出的关于“两金” 使用实施的工作要求。

(二)总体目标:通过深入扎实细致的开展三峡移民“两金” 使用实施工作,有效的解决我市三峡移民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突出问题,通过帮扶三峡移民发展生产,促进增收,为建设“平安库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

一征三议两公开项目清单

一征三议两公开项目清单

一征三议两公开项目清单摘要:1.项目背景2.项目内容3.项目实施4.项目成果5.项目意义正文:【项目背景】一征三议两公开项目是我国政府为了加强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举措。

项目实施过程中,政府需依法进行土地征收,并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三次公示和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以确保征收补偿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项目内容】一征三议两公开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土地征收:政府依法对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

2.补偿方案:根据土地征收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

3.第一次公示:将补偿方案向被征收农民公示,征求他们的意见。

4.第二次公示:根据第一次公示的意见,修改补偿方案,并向被征收农民公示。

5.公开征求意见:将修改后的补偿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6.第三次公示: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再次修改补偿方案,并向被征收农民公示。

【项目实施】一征三议两公开项目的实施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项目启动: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项目,并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

2.土地征收:依据法律程序,对农民集体土地进行征收。

3.制定补偿方案:根据土地征收情况,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

4.第一次公示:将补偿方案向被征收农民公示,征求他们的意见。

5.修改补偿方案:根据第一次公示的意见,对补偿方案进行修改。

6.第二次公示:将修改后的补偿方案向被征收农民公示。

7.公开征求意见:将修改后的补偿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8.第三次公示:根据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再次修改补偿方案,并向被征收农民公示。

9.项目总结:项目完成后,对项目过程进行总结,为今后类似项目提供借鉴。

【项目成果】一征三议两公开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透明度,保障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多次公示和公开征求意见,补偿方案更加公平、公正、公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项目意义】一征三议两公开项目的实施,不仅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透明度,而且有助于推动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清三拆三赔偿方案

三清三拆三赔偿方案
3.责任追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征拆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信访接待:设立信访接待机构,及时处理被征拆人的来信来访,维护社会稳定。
七、总结
本方案旨在确保被征用土地和拆迁房屋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征拆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征拆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要注重人性化操作,充分保障被征拆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1)公开征拆范围、征拆对象、补偿标准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征拆投诉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征拆行为。
3.信访接待与法律援助
(1)设立信访接待机构,及时处理被征拆者的来信来访。
(2)为被征拆者提供法律援助,维护被征拆者的合法权益。
4.责任追究与考核
(1)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征拆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补偿标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被征拆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三、三拆
1.拆迁前
(1)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使被征拆者充分了解征拆政策、补偿标准等。
(2)设立征拆咨询窗口,解答被征拆者疑问,为被征拆者提供法律援助。
2.拆迁中
(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拆迁,确保拆迁过程的公开、透明。
(2)建立拆迁监管机制,对拆迁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拆迁工作的合规性。
(2)赔偿内容包括房屋价值赔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等。
3.损失赔偿
对被征拆者在征拆过程中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赔偿。
五、实施保障
1.政策宣传与培训
(1)加强对征拆工作人员的政策培训,提高征拆工作的专业水平。
(2)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征拆政策,提高被征拆者的政策知晓度。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稻谷折价执行标准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稻谷折价执行标准的通知

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稻谷折价执行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4•【字号】黔东南府办函〔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1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移民与对口扶贫正文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稻谷折价执行标准的通知黔东南府办函〔2021〕49 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三板溪水电站移民补偿有关问题的复函》(黔府办函〔2007〕11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挂治水电站移民补偿有关问题的复函》(黔府办函〔2007〕48 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水江白市水电站贵州部分移民安置实施规划的复函》(黔府办函〔2011〕62 号)、《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关于印发托口水电站移民安置实施阶段贵州库区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审查意见的通知》(黔移函〔2013〕168 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都柳江大融从江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补偿有关问题的复函》(黔东南府函〔2013〕1 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塘冲水库库区征地移民生产安置长期补偿方案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13〕21 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雷山鸡鸠水库建设征地移民生产安置长期补偿方案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13〕221 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对岑巩县下溪水库建设征地移民生产安置长期补偿方案的请示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14〕53 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镇远狗鱼塘水库建设征地移民生产安置长期补偿方案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14〕90 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锦屏县孟佰水库建设征地移民生产安置长期补偿方案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15〕16 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镇远县小河口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生产安置长期补偿方案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16〕94 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从江县往洞水库防洪灌溉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生产安置长期补偿方案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16〕114 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对从江县都柳江郎洞和温寨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生产安置长期补偿方案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16〕123 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鱼塘水库恢复重建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生产安置长期补偿方案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17〕32 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黄平县印地坝水库工程建设征地移民生产安置实行长期补偿方案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17〕122 号)、《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清水江平寨航电枢纽工程建设征用耕地长期补偿实施方案的批复》(黔东南府函〔2018〕124 号)等文件关于水电站(水库)建设征地移民生产安置长期补偿方案的规定,以及州发展改革委提出2021 年水利水电工程库区移民补偿稻谷折价标准为 3.26 元/公斤的建议。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毕节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标准的通知-毕府发〔2018〕4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毕节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标准的通知-毕府发〔2018〕4号

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毕节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标准的通知正文:----------------------------------------------------------------------------------------------------------------------------------------------------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毕节市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标准的通知毕府发〔2018〕4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修订调整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各县(区)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区片综合地价修订调整成果。

现将《毕节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更新标准》《毕节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标准》予以公布,并于2018年2月1日起实施。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做好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工作(一)强化思想认识。

实施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地服务与管理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重大举措,对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持续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性,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

(二)处理好青苗和地上附作物补偿标准、征地社会保障金提取标准、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征地补偿标准的问题。

新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集体土地的综合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不包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按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按程序制定实施。

2.征地社会保障资金按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征地统一年产值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成果的批复》(黔府函〔2009〕255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关于请求批准毕节地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非耕地社保资金提取标准的请示〉的复函》(黔人社厅〔2010〕308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征地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工服规[2013]55号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征地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工服规[2013]55号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征地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正文:----------------------------------------------------------------------------------------------------------------------------------------------------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征地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鄂价工服规〔2013〕55号)省国土资源厅:你厅《关于明确厅属事业单位经营性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函》(鄂土资函〔2012〕820号)收悉。

经研究,现将你厅征地事务服务中心有关收费项目和标准批复如下:一、征地事务服务中心接受委托承担国家和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统一征地中的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时,可以向委托方收取征地服务费。

二、征地服务费按照服务的内容和方式不同采取不同方式收取。

征地事务服务中心接受委托提供征地政策咨询和征地实施规划、现场踏勘、实物指标调查、经费测算、用地报批资料的整理和上报、组织协调和处理征地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等服务,参与征地全过程,征地服务费按征地费总额分段累进计费收取。

征地费总额2000万元以上的,按0.5%收取;征地费总额10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含2000万元)的,按1%收取;征地费总额1000万元(含1000万)以下的,按1.5%收取,每宗用地最低不低于10万元。

其中,只负责开展征地报批服务,包括汇总、整理和上报建设项目用地报批资料,填制电子报盘,协调用地报批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协助委托单位按规定逐级上报审批等服务内容的征地服务费按用地涉及的县(市、区)数量定额收取。

同一个建设项目涉及2个县(市、区)及以下的,每宗用地按8万元收取;每增加1个县(市、区)征地服务费递增4万元,但每宗用地征地服务费最高不超过20万元。

三、实施收费前,征地事务服务中心应办理《湖北省服务价格监审证》,亮证收费,并接受监督检查。

三沟村拆迁改造工程方案

三沟村拆迁改造工程方案

三沟村拆迁改造工程方案一、项目背景三沟村位于中国南方,属于广东省的一个小山村,人口约500人,是一个典型的农村社区。

由于近年来城市化进程加快,该地区的工商业不断发展,导致农村经济发展缓慢,农民生活水平较低。

为了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改善当地的基础设施和环境,三沟村决定进行拆迁改造工程,以实现村庄整体发展的目标。

二、项目规划1. 拆迁范围:三沟村将拆迁老旧的房屋和村中部分杂乱无章的建筑,重新规划村庄布局,提供更加舒适和美观的居住环境。

2. 改造内容:主要包括道路改造、居民房屋建设、村庄绿化、公共设施建设等内容,以提升整个村庄的生活品质和环境质量。

3. 规划目标:通过拆迁改造工程,实现村庄整体发展的目标,提高农村居民的生活质量,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项目内容1. 道路改造:三沟村将对主要道路进行拓宽、平整和修复,同时修建新的道路,以方便居民出行、提升村庄的形象。

2. 居民房屋建设:在拆迁后,将建设新的居民房屋,采用现代化的建筑设计和材料,提供更加舒适和安全的居住环境。

3. 村庄绿化:在村庄改造过程中,将加强对村庄绿化的工作,种植更多的树木和花草,美化村庄环境,改善空气质量。

4. 公共设施建设:将修建公共厕所、垃圾处理设施、集市、学校、医疗点等公共设施,方便居民生活,提升村庄的整体功能性。

四、项目进展1. 前期准备工作:三沟村已经成立拆迁改造工作小组,进行前期调研和规划工作,确定拆迁范围和改造内容,编制项目计划和预算。

2. 拆迁工作:村庄已经完成对老旧房屋和杂乱建筑的拆迁工作,同时进行环境清理和基础设施搭建。

3. 建设工作:目前,三沟村正在进行新居民房屋建设、道路改造、绿化工程等工作,预计在未来几年内完成全部项目。

五、项目成效1. 改善居民生活环境:通过拆迁改造工程,三沟村将实现村庄整体环境和居住条件的提升,使居民的生活更加舒适和便利。

2. 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拆迁改造工程将提供大量就业机会,促进当地建筑和服务业的发展,带动当地经济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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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0.373
10339.56
469.98
10809.54
制表人:审核人:复核人:领导签字:经办人:
三穗县台烈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增加征地补偿清册
单位:三穗县文体广播电视局2010年10月28日
序号
乡镇
姓名
征地面积(亩)
耕地补偿标准(元/亩)
金额(元)
青苗补偿标准元)
签名
备注
1
台烈
邰胜美
0.373
27720.00
10339.56
1260.00
469.98
10809.54
498.96
11476.08
5
桐林
张钦友
1.022
27720.00
28329.84
1260.00
1287.72
29617.56
张应钟
0.457
27720.00
12668.04
1260.00
57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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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7
215384.4
9790.20
225174.6
制表人:审核人:复核人:领导签字:经办人:
三穗县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征地补偿清册
单位:三穗县文体广播电视局2010年9月28日
序号
乡镇
姓名
征地面积(亩)
耕地补偿标准(元/亩)
金额(元)
青苗补偿标准(元/亩)
金额(元)
合计补偿
金额(元)
签名
备注
1
台烈
邰胜美
2.327
27720.00
64504.44
1260.00
2932.02
67436.46
2
滚马
17158.68
1260.00
779.94
17938.62
杨世群
0.695
27720.00
19265.40
1260.00
875.70
20141.10
4
瓦寨
高应兰
0.841
27720.00
23312.52
1260.00
1059.66
24372.18
吴德芝
0.396
27720.00
10977.12
1260.00
龙志金
0.824
27720.00
22841.28
1260.00
1038.24
23879.52
梁厚龙
0.421
27720.00
11670.12
1260.00
530.46
12200.58
3
雪洞
杨启成
0.168
27720.00
4656.96
1260.00
211.68
4868.64
彭章林
0.619
277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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