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公告2007年第23号--发行2007年记账式(十三期)国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64号——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64号——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7.05.17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64号
•【施行日期】2017.05.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7年第64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36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36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7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7年3月16日,票面年利率为3.2%;按年付息,每年的3月16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4年3月16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97.43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73%。
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17年5月18日进行分销,从5月22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52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7年5月1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0号——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贴现(八期)国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0号——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贴现(八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8.02.09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0号
•【施行日期】2018.02.0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8年第20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贴现(八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219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16%,2018年2月12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2月12日进行分销,2月14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8年5月14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8年2月9日。
财政部关于2007年特别国债(六期)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政部关于2007年特别国债(六期)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07.11.06•【文号】财库[2007]88号•【施行日期】2007.11.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证券,国债正文财政部关于2007年特别国债(六期)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07] 88号)2006年-2008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议案》,财政部决定发行2007年特别国债(六期)(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发行场所。
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2006年-2008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招标发行,其中试点商业银行柜台销售部分不再另行分配额度。
(二)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为1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计划发行面值总额300亿元,全部进行竞争性招标。
甲类成员在竞争性招标结束后,有权追加当期国债。
(三)时间安排。
2007年11月16日招标,11月19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1月21日发行结束。
(四)上市安排。
2007年11月26日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上市交易,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其中试点商业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
通过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商业银行制订。
(五)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利息每半年支付一次,每年5月19日和11月1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2年11月1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财政部委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债登记公司)和试点商业银行办理利息支付及到期偿还本金等事宜。
(六)发行手续费率。
为承销面值的0.1%。
二、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多种价格(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记账式国债还本付息定规矩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7年记账式国债及储蓄国债(电⼦式)还本付息⼯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上证所昨天就有关事项发出通知称:到期国债债权登记⽇为兑付⽇前3个⼯作⽇,债权登记⽇后即⾏摘牌;付息国债债权登记⽇为付息⽇前1个⼯作⽇。
凡债权登记⽇闭市后仍持有当期国债的投资者,为当期国债本息所有者。
付息国债的除息交易⽇为债权登记⽇后⼀个交易⽇,当⽇上证所在该国债“证券简称”前冠以“XD”以⽰提醒。
年内遇到国债到期摘牌的,上证所将另⾏通知。
各期国债还本付息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并公告。
近⽇,交易所国债指数以111.71点创下历史新⾼,交投⽇趋旺盛。
与去年和眼下⼀些基⾦产品动辄百分之⼆三⼗甚⾄翻番的⾼额收益率相⽐,国债的魅⼒似乎有些不⾜。
但作为“⾦边债券”的国债,毕竟风险要⼩得多,这也是⼀些追求稳健的中⽼年投资者喜欢国债的理由。
针对⽬前不少市民为追求更⾼收益,选择提前变现国债或提前取出银⾏储蓄去买基⾦的现象,理财专家认为,对于即将到期的储蓄和国债,不宜提前变现。
另外,基⾦投资具有⼀定的风险性,⽽且⽬前股市已处于⾼位,如不仔细甄别盲⽬投资,风险不可忽视。
⾯对⽜市,也要保持冷静头脑,抽时间学习⼀些必要的理财知识,或多听听专业⼈⼠的建议。
对那些风险承受能⼒较弱的⽼年市民,仍应把国债投资作为主要选择品种之⼀。
相关链接: 记账式国债,是⼀种将投资者持有的国债登记于证券账户中,投资者仅取得收据或对账单以证实其所有权的国债。
记账式国债可以记名、挂失;以⽆券形式发⾏,防⽌了证券的遗失、被窃与伪造,安全性良好;可以上市转让,流通性不错;上市后价格随⾏就市,伴有⼀定的投资风险,但获取较⼤收益的可能性也有。
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43号--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贴现(九期)国债
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43号--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
年记账式贴现(九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0.07.23
•【文号】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43号
•【施行日期】2010.07.2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金融债券,国债
正文
财政部公告
(2010年第43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贴现(九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国债计划发行面值2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00亿元。
三、本期国债期限182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121元,折合年收益率为1.8%,本期国债2010年7月26日开始发行并计息,7月28日发行结束。
7月30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1年1月24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五、本期国债在2010年7月26日至7月28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
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
通过各交易场所分销部分,由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三日。
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01号——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八期)国债
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01号——决定发行2016年记
账式贴现(三十八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6.08.19
•【文号】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01号
•【施行日期】2016.08.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财政部公告
2016年第101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6年记账式贴现(三十八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8.6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507元,折合年收益率为1.99%,2016年8月22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8月22日进行分销,8月24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6年11月21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2016年8月19日。
财政部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170号
财政部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财政部关于2017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7〕170号2015-2017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二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为5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36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7年10月18日招标,10月19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10月19日进行分销,10月23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利息按年支付,每年10月1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2年10月1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7年10月18日上午10:35至11:35。
(五)发行手续费。
承销面值的0.1%。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利率。
(二)标位限定。
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75个、15个和3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7年10月19日前(含10月19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7121—1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财政部关于印发〈2017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的通知》(财库〔2016〕234号)规定执行。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8〕36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关于2018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8〕36号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贴现(十三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不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8年3月16日招标,3月19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3月19日进行分销,3月21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8年6月18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8年3月16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25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8年3月19日前(含3月19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8213—1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2018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90号——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90号——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7.07.12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90号
•【施行日期】2017.07.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7年第90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32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322.6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5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47%,2017年7月13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7月13日进行分销,7月17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7月13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2年7月1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年7月12日。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9〕132号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正文:----------------------------------------------------------------------------------------------------------------------------------------------------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9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办库〔2019〕132号2018-2020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发行2019年记账式贴现(二十期)国债(以下称本期国债)。
现就本期国债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发行条件(一)品种和数量。
本期国债期限91天,以低于票面金额的价格贴现发行,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1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二)日期安排。
2019年5月17日招标,5月20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至5月20日进行分销,5月22日起上市交易。
(三)兑付安排。
本期国债于2019年8月19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四)竞争性招标时间。
2019年5月17日上午10:35至11:35。
二、竞争性招标(一)招标方式。
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即混合式)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二)标位限定。
投标标位变动幅度为0.002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60个、25个和40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19年5月20日前(含5月20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
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收款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开户银行:国家金库总库账号:270—19220—1汇入行行号:011100099992四、其他除上述有关规定外,本期国债招标工作按《2019年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106号——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贴现(三十七期)国债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106号——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贴现(三十七期)国债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8.08.10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106号
•【施行日期】2018.08.1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8年第106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贴现(三十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0.1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512元,折合年收益率为1.97%,2018年8月13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8月13日进行分销,8月15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8年11月12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8年8月1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137号——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137号——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8.10.19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137号
•【施行日期】2018.10.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8年第137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二十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9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302.4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3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08%,2018年10月22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10月22日进行分销,10月24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4月22日、10月22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48年10月22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8年10月19日。
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26号――发行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26号
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26号――发行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
正文:
---------------------------------------------------------------------------------------------------------------------------------------------------- 财政部公告
(2010年第26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附息(十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二、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为280亿元。
三、本期国债期限5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03%,2010年5月24日开始发行并计息,5月26日发行结束,5月28日起,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以现券买卖和回购的方式上市交易。
四、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5月24日、11月24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60年5月24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五、本期国债在2010年5月24日至5月26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及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
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9号——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9号——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8.03.07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9号
•【施行日期】2018.03.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8年第29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0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200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8年记账式附息(二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8年1月25日,票面年利率为3.56%;按年付息,每年1月25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21年1月2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0.65元,折合年收益率为3.47%。
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18年3月8日进行分销,从3月12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4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8年3月7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49号——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贴现(十七期)国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49号——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贴现(十七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7.04.14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49号
•【施行日期】2017.04.1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7年第49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贴现(十七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1.3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294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85%,2017年4月17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4月17日进行分销,4月19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7年7月17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年4月14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05号——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贴现(三十八期)国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05号——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贴现(三十八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7.08.11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105号
•【施行日期】2017.08.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7年第105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7年记账式贴现(三十八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304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81%,2017年8月14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8月14日进行分销,8月16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7年11月13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7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7年8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50号——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50号——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8.04.20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50号
•【施行日期】2018.04.20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8年第50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第一次续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国债计划续发行290亿元,实际续发行面值金额303.3亿元。
二、本次续发行国债的起息时间、票面利率等要素均与2018年记账式附息(六期)国债相同,即起息日为2018年3月19日,票面年利率为4.22%;按半年付息,每年的3月19日、9月19日(节假日顺延,下同)支付利息,2048年3月19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经招标确定的续发行价格为104.16元,折合年收益率为4%。
本次续发行的国债从招标结束后至2018年4月23日进行分销,从4月25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200亿元合并上市交易。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4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8号——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8号——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8.03.07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8号
•【施行日期】2018.03.0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8年第28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附息(五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200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7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77%,2018年3月8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3月8日进行分销,3月12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3月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5年3月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8年3月7日。
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70号――发行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四期)国债
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70号――发行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四期)国债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公布日期】2010.10.27•【文号】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70号•【施行日期】2010.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国债正文财政部公告(2010年第70号)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0年记账式附息(三十四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期国债通过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含试点商业银行柜台)、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以下简称各交易场所)面向社会各类投资者发行。
试点商业银行包括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已经开通国债柜台交易系统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试点银行)。
二、本期国债计划发行28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为299.9亿元。
三、本期国债期限10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67%,2010年10月28日开始发行并计息,11月1日发行结束,11月3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其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
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订。
四、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半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4月28日、10月28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20年10月28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五、本期国债在2010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银行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
承销机构根据市场情况自定价格分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61号——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一期)国债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61号——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一期)国债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财政部
•【公布日期】2018.05.11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61号
•【施行日期】2018.05.1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国债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2018年第61号
根据国家国债发行的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18年记账式贴现(二十一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已完成招标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国债计划发行100亿元,实际发行面值金额100.1亿元。
二、本期国债期限91天,经招标确定的发行价格为99.338元,折合年收益率为2.67%,2018年5月14日开始计息,招标结束后至5月14日进行分销,5月16日起上市交易。
三、本期国债低于票面面值贴现发行,2018年8月13日(节假日顺延)按面值偿还。
其他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8年第2号)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