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人取向”县本管理共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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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解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解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解读一、什么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在义务教育阶段,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全面提升教师整体素质,缩小学校、城乡、区域间教育发展水平的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意义。

1986 年发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提出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2022 年所有省(区、市)通过了国家“普九”验收,我国用 25 年全面普及了城乡免费义务教育,从根本上解决了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问题,为提高全体国民素质奠定了坚实基础。

但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还存在明显差距,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高质量教育需求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着力提升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办学水平,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上好学”,对于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解决义务教育深层次矛盾、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提升国民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责任,切实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措施,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材成长规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加强省级政府统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制。

总体规划,统筹城乡,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切实缩小校际差距,加快缩小城乡差距,努力缩小区域差距,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是: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办法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评估办法

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校际差距,整体提高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决定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

为此,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的对象是县(含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和国家划定的其他县级行政区划单位,以下统称县)。

第三条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的督导评估认定,坚持“依法实施、保障公平、注重质量、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认定三年以上;基本均衡发展认定后年度监测持续保持较高水平。

第二章评估内容与标准第五条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包括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内容。

第六条资源配置评估通过以下7项指标,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这些指标的校际均衡情况。

具体包括:(一)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2人以上、5.3人以上;(二)每百名学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1人以上;(三)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数:小学、初中均达到0.9人以上;(四)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小学、初中分别达到4.5平方米以上、5.8平方米以上;(五)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 小学、初中分别达到7.5平方米以上、10.2平方米以上;(六)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000元以上、2500元以上;(七)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数:小学、初中分别达到2.3间以上、2.4间以上。

我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我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我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10021512 汪萍1986年4月12日,我国出台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部专项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这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政策的稳定、成熟与定型化。

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义务教育中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如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等问题,因此,2006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又对这部教育法进行了修订,于2006年9月1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20年,全面提高普及水平,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纲要中也强调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所以必须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

第一,我国的义务教育具有免费性。

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从2008年秋季起,全国城乡全部免除了义务教育阶段的杂费,义务教育真正实现了免费性。

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国家还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第二,我国的义务教育具有公平性。

均衡发展思想贯穿《义务教育法》修订的全过程。

2003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要求各级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新增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要求,加快推进西部“两基”攻坚、深化农村教育改革,决定实施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实行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就学的“两免一补”政策,促进我国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及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及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及实施方案引言:义务教育是中国教育体系中的基础。

它对于培养国民的素质和发展国家实力至关重要。

然而,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城乡差距、资源分配不均等原因,我国义务教育的发展还存在一些不平衡的现象。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教育部成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旨在推动全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

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一)领导小组的组成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由教育部主管、人社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家体育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民政部等多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由教育部部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1. 研究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和政策;2. 负责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课程、教师队伍、教育资源的均衡调配;3. 组织实施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调研、评估和监管工作;4. 审核各地区的实施方案,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5. 建立交流平台,推动各地的经验交流与互通。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一)确保义务教育的基本公平基层政府应该提供必要的教育经费,确保每个学生能够接受基本的义务教育。

同时,要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改善他们的教育环境和设施条件,保障贫困学生的学习权益。

(二)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资源不均衡是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要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支持力度,推动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对农村教师进行岗位培训,提高他们的教学水平;改善农村学校的基础设施,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鼓励城镇教师到农村任教,提供相应的激励政策;加强农村校外教育资源的开发等,都是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的有效途径。

(三)加强城市义务教育的管理与发展城市义务教育存在区域间的差异问题,主要表现在教育资源的分布不均等。

要通过合理规划学区划片,促进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加大中小学办学规模和布局的调整力度,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

建立义务教育资源的共享机制,促进学校之间的合作与共同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一、引言义务教育是指国家对未成年人实施的基本教育,涵盖小学和初中。

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是指根据国家、区域、城乡差异,通过政策和措施的实施,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公平、平等、优质的教育。

均衡发展是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义1. 促进社会公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可以缩小城乡、地区之间的教育差距,提高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这有助于消除贫困家庭孩子和农村地区孩子接受教育的障碍,提升他们的受教育机会和发展空间,从而减少社会不公。

2. 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能够保障每个学生都能够接受优质的教育,提高全民的受教育程度和素质。

这有助于培养出更多具备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人才,为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并为国家的经济发展注入持久动力。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1. 城乡差异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同,城乡地区的义务教育资源分布不均。

城市学校设施齐全、师资力量雄厚,而农村学校设施简陋、师资薄弱。

这导致了城乡学生之间的教育差距。

2. 政策落地难虽然国家制定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但在实际落地执行时遇到一些困难。

对于一些偏远地区的学校,政府投入不足,教育资源难以达到均衡发展的标准。

同时,由于一些政策落地不到位、监管不力,一些地方政府和学校存在着不公平的现象。

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对策与建议1. 增加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的教育经费投入,提高学校设施和教师待遇,确保农村学生和贫困家庭学生能够有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教育资源。

2. 提升城乡学校的教育质量通过加强师资培训、改善校园设施、完善教育管理,提高城乡学校的教育质量。

建立并推广成功的教育模式和经验,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

3. 加强监管与评估机制建立健全教育监管与评估机制,对各地区和学校的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定期评估。

对于存在不均衡的地区和学校,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义务均衡发展学校管理制度

义务均衡发展学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部署,确保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义务教育学校,包括小学、初中和特殊教育学校。

第三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学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育质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设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学校均衡发展工作。

第五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协调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校设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校的均衡发展具体工作。

第三章资源配置第七条学校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合理规划学校布局,确保教育资源均衡配置。

第八条学校要按照国家规定,加强校舍建设,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高学校硬件设施水平。

第九条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开足开齐课程,确保学生接受全面教育。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健全教师队伍,优化教师结构,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教育教学信息化水平。

第四章教育教学第十二条学校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十三条学校要深化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学校要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学校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章评价与监督第十六条学校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价体系,定期对学校均衡发展工作进行自评。

第十七条学校要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

第十八条学校要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校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与实施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与实施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措施与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个国家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基础。

为了实现义务教育的全面发展,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不断完善教育体制、资源配置和管理方式,推动均衡发展的目标逐步实现。

一、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资金投入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保障。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确保教育经费的合理分配。

同时,还应加强对教育经费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教育经费使用的公平、公正。

二、优化学校布局优化学校布局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措施之一。

要合理划分学区,确保每个学区有足够的学校供学生选择。

同时,在城乡结合部和偏远地区要适当增设学校,缩小城乡、地区间的教育资源差距。

三、提高教育质量提高教育质量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根本目标。

要改善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素质。

同时,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监督和评估,推动学校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四、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公平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举措。

要加强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确保每个学生都能获得平等接受教育的机会。

同时,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和农民工子女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和教育支持。

五、加强教育管理加强教育管理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保证。

要加强对学校管理的监督和督导,加大对教育资源配置的指导力度。

同时,要建立健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对每个学生的全程跟踪管理。

六、推动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信息化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

要加强对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推动各学校的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方式的创新。

同时,要加强对教育信息化的研究和推广,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七、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途径。

要积极参与国际教育组织的活动,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推动教育的国际化发展。

在实施上述措施的过程中,还应加强教育改革和创新,提高教育部门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关于做好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关于做好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关于做好全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鄂政发〔2010〕16号)等文件精神,我省决定从今年4月开始,分期分批开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督导评估工作。

为了有序地推进这项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现教育公平为取向,以推进素质教育为主题,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核心,进一步确立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逐步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师资配备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教育质量一体化,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关心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

二、评估原则(一)法制性原则。

督导评估工作要以《义务教育法》、《湖北省义务教育条例》为依据。

(二)科学性原则。

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尊重客观实际,评估标准、评估过程和评估结果力求做到全面、客观、科学。

(三)公平性原则。

在制定评估标准和评估过程中,以群众满意为导向,坚持公开、公正、公平。

(四)激励性原则。

建立督导评估工作机制,鼓励创先争优,提升工作效能。

三、评估内容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评估的对象是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县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

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督导评估,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主要包括对县域义务教育校际均衡状况评估和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两个方面。

公众对本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督导评估的重要参考。

督导评估指标内容如下:(一)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

重点评估县级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情况。

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等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及职责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及职责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及职责一、引言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基础,为了推动全国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成立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领导小组。

本文档详细介绍了该领导小组的职责及相关细化内容。

二、组织机构与人员1.领导小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设秘书处,下设若干工作组,具体包括:“规划与评估工作组”、“经费保障工作组”、“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组”、“教育信息化工作组”等。

2.领导小组人员:领导小组由教育部相关领导和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工作的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秘书处和工作组的成员由教育部及其下属单位的相关专家、研究人员、工作人员组成。

三、职责及细化内容1.宏观决策和规划1.1 制定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规划和政策。

1.2 研究和决定全国义务教育的布局、发展目标、优先发展地区、重点任务等。

1.3协调解决义务教育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

2.组织协调2.1 组织开展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各项工作。

2.2协调各地区之间的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资源的均衡发展。

2.3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培训和教育质量监测评估工作。

2.4 协调解决跨区域义务教育投档和升学问题。

3.宣传推广与经验交流3.1 宣传和推广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和做法。

3.2 组织召开相关的培训、座谈会、研讨会等,开展教育经验交流。

3.3 组织开展义务教育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宣讲和解读工作。

4.经费保障4.1 研究并建议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的标准和机制。

4.2 协调解决义务教育经费使用和监督管理的问题。

4.3指导各地制定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措施。

5.师资队伍建设5.1研究制定义务教育教师的培养、选拔、使用和管理政策。

5.2 指导和支持各地加强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5.3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教师培训和职业发展规划指导等活动。

6.教育信息化建设6.1 研究和推动义务教育教育信息化的发展。

6.2 指导和支持各地推进义务教育教育信息化建设。

6.3 协调解决义务教育教育信息化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安徽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安徽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修订安徽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安徽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修订及填报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申报表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新要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均衡合理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立足有序和实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对推进工作进行统筹规划,科学部署,合理安排;结合学校实际,采取先硬件后软件、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办法,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高效落实。

(二)坚持标准,因地制宜。

立足标准和实际,既严格坚持省定标准要求,确保各项指标逐一落实,又尊重学校自身客观实际,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扎实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确保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符合实际,达到标准,取得实效。

(三)强力推进,注重特色。

立足力度和特色,把省定各项评估指标中未达标项目的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年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对照未达标台账,细化工作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督办,化难为易,化繁为简,强力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同时在校园文化建设上,要遵循教育规律,注重学校特色发展,加强特色学校创建工作,努力打造富有特色的校园文化,塑造鲜明独特的学校形象。

三、组织领导成立实验学校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现实路径

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现实路径
据 县域 内学生数 由县 政 府 财 政部 门直 接 核拨 , 如果 县 财力不 足 , 可 以采 取 由 乡镇 在年 初 将生 均公 用 也 经 费数额直 接划 到县 财 政 , 后 由县 教育 局 根据 各 然
育 均衡 发展的理 想状 态 , 城 乡 中小学 校 在 校 舍等 是 物质 办学 条件上实 现 标 准化 建设 , 在教 师 配 备上 实 现均衡 化 配置 , 而使 农 村学 生 在 接受 就 近 入学 的 进 义务 教育时享 受全免 费教育 。县城 和乡村 的学校 应 该按统 一 的标 准建设 、 配备 和管理 , 先把 县城 和乡 首
接受 义 务教 育 是公 民的基 本 人权 , 也是 根本 义
利性等基 本属性 , 些属 性 要求 义 务 教 育应 该 均 衡 这 发展 , 也只有均 衡发 展 才能 保 障真 正 意义 上 的义 务 教育精 神的实现 。20 0 6年颁 布实施 的新《 务 教育 义 法》 和党 的教育方 针 政策 以及 教 育部 的 报告 文 件 中 都 明确提 出义务 教育应均 衡发展 。推进 义务教 育均 衡 发展 , 现教育 公平 , 实 已成为和谐 社会 建设 的重要 内容 。义务 教育均 衡发展 的应然取 向 , 已毋 庸置 疑 ;
利, 同时也是义 务 , 有强迫性 、 具 公益性 、 民性 和福 全
村在 义务 教 育 学校 办 学 条 件 上 的差 别 给 予 彻 底解 决 。并 把县域 内学校 办学条 件差别 的彻底摒 弃作 为
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起点和突破 口, 进而 逐步解决 教师 资源在 县域 内学校 的均衡配置 问题 。
不 仅是需要 的 , 而且 是 必须 的。在 县 域 内推 进 义务 教育均衡 发展 既是必须 的也是 可行 的。县域 义务 教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借鉴国际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经验,促进国 内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验的交流与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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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教师的工作和生活条 件,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和待遇水平,吸引更多优 秀人才从事教育工作。
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制定合理的经费分配方案
01
根据各地区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义务教育经费分配
方案,确保经费的公平合理使用。
加强经费监管
02
建立健全经费监管机制,确保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防
止教育经费的浪费和挪用。
鼓励社会力量投入
03
通过政策引导和优惠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义务教育发展,
拓宽经费来源渠道。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
制定学校建设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明确学 校的基本设施、教学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实施学校标准化工程
通过实施学校标准化工程,推动义务教育学校在硬件设施、教学 设备等方面达到国家标准水平。
提升学校信息化水平
加强学校信息化建设,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为学生提供更加便捷 、高效的学习方式。
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加强教师培训
定期开展教师培训,提高 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专 业素养。
鼓励优秀教师流动
建立教师流动机制,鼓励 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交流 任教,提升整体教学质量 。
提高教师待遇
影响个体全面发展
教育不均衡限制了学生的发展空间,不利于 其全面发展和个人成长。
03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 发展的措施
加大投入,提高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增加教育经费投入
政府应加大对义务教育的财政投入,确保学校有足够的资金用于 改善办学条件。

我国义务教育从重点到均衡发展的价值取向分析

我国义务教育从重点到均衡发展的价值取向分析

义务教育取得 了很大进展 , 同 时也 凸现 出 了教育 失衡现 象 , 但 主要表 现在 育 质 量 和 教 育 公 平 , 为 我 们 义 务 教 育 的 均 衡 发 展 提 供 了 一 幅 美 好 的 也 城 乡教 育两 极 分 化 严 重 。 进 入 新 时 期 , 育 均 衡 发 展 问题 已 经 成 为 国 家 和 蓝 图。 教 人 民群 众 共 同 关 注 的 焦 点 , 务 教 育 也 开 始 从 失 衡 发 展 逐 步 走 向 均 衡 义 3《 .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发展 。 21 0 0年 , 据 党 的 十 七 大 关 于 “ 先 发 展 教 育 , 根 优 建设 人 力 资 源 强 国 ” 的 义 务 教 育 的重 点 发 展 — — 特 定 时 期 的 特 殊 选 择 战略 , 特指定 了“ 国家 中长期 教育 改革和发展 规划纲 要” 。纲要 中指 出, 均 由于我国 的国情 , 在相 当长的历 史 时期 内, 义务 教育 的重 点发展 战略 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 , 并从 努力缩小校级 差距 、 乡差距 、 城 区域
2 在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 村 免 除 学 杂 费 . 农 由于义务 教育重点发展的长 期实 施 , 将导 致其 失衡发 展 , 必 而这种 失 根据十七大 的政策思想 , 国农村 免除 义务教 育阶段 的学 杂费 , 全 国家 衡 主 要 表 现 为 两极 分 化 , 别 突 出 的 是 城 乡 教 育 的 两 极 分 化 , 要 表 现 在 对 农 村 贫 困家 庭 学 生 免 费 提 供 教 科 书 并 补 助 寄 宿 生 生 活 费 ; 收 费 上 , 特 主 在 避 二 、 务教 育 的 失衡 发展 — — 重 点 发 展 的 必 然 结 果 义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人取向"县本管理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人取向"县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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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珠 彭贤智 :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 人取向” 县本管理
待遇一定要有所提 升。( ) 4 尊重 沟通原则 : 要征求校 J
2培 训 内容 .
长、 教师的意见, 尊重他们的意愿 , 做好沟通工作 , l 培训内容主要集 中在校长和教师的敬业素质 、 不 理 可强迫命令。5带动辐射原则: () 流动到弱势学校的优 l 念素质和能力素质三个方面 。
在任何条件下都会有所作 为的管理模式 , 是一种真正 制度 ” 列入其 中 , 教师流 动今后会在南 京推广开来 1 3 1 。
意义上的可持续管理模式 , 尤其是在外部环境不 良的 还有江苏省 、 武汉市 、 长春市 、 河北省等等对于教师流 情况下 , 县本管理是唯一明智 的选择 。
动都作 了明确 的规定 。各地区实施校长 、 教师流动制
能。 现在 , 有些师范院校实施 了“ 顶岗实 习, 岗培训 ”f 》是导引我 国未来 1 脱 , 要 0年教育改革发展 的最权威 的
计划 , 即师范 生到弱势学校实 习, 弱势学校在 职教师 : 纲领性文件 , 集中体现 了国家核 心教 育理念 , 如素质
到师范院校脱职集中接受培训, 这是一个师范院校和 1 教育理念 , 质量核 心理念 , 育人 为本理念 , 依法治 校理 弱势学校双赢的计划, 弱势学校要充分利用这一机会 l 念等 , 校校长 、 师要认真学 习 , 学 教 深刻领会 , 理智 思
制度规范原则 :县级政府教育主管部 门应出台教师 、: 最终导致事业平平或低下 。 学校教 育就是校长和教师
校长流动的规范性文件, 对流动的相关事宜作出明确 i 业 ”校长和教师是否“ 的“ , 敬业” 是关乎学校教育水平
的权威性 的说 明, 使流动制度化 、 规范化 。

均衡发展中的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中的义务教育
很 大 程 度 上 是 以 少 数 优 秀 学 生 为 本 的 , 对 多 数 升 学 无 望 的 学 生 ,基 本 上 采 取 一 种 放 弃 的 态 度 。 农 村 初 中 生 的 辍 学
率 特别 高 ,一 个 很重 要 的原 因就 在 于 此 。教 育 只对 能够 升 学 的部 分 学 生 有用 ,如 果 升 学无 望 ,这 教 育就 成 了无 用
究其 原 因 ,无 非 有 这么 几 种 状况 :大 学 官僚 化 ,学 术 腐 败难 以根 治 ;职业 教 育 缺 失 而 起伏 ;基 础 教 育 的僵 化 和资 源分 配 的不公 …… 我这 里 主要谈 谈 均 衡发 展 中 的义 务教 育 。 首先 要树 立 以人 为本 的科学 发 展 观 ,恢 复树 人 育人 的这个 基 本 宗 旨。 所 谓 以人 为 本 ,是 指 以每 一个 学生 的健 康 成 长 和 终 身 幸 福 为本 。这 是 一 个 新 的教 育 理 想 。 我 们 现 在 的学 校 ,
・卷育
张 作 功
前不 久 ,国 务 院总 理不 断 深 入 学校 ,听 课 、点 评 教 育 事 务 ,其 中 ,尤 以 在北 京 3 5中 的讲 话 最 为 系统 和 严 厉 。
在 新 华社 播 发 的 总理 讲话 稿 中 ,对教 育 的 不满 可 谓 溢 于 言表 。他说 : “ 什 么 社会 上 还 有 那 么 多人 对 教 育有 许 多 为 的担 心和 意见 ? 应该 清 醒地 看 到 ,我 们 的教 育还 不 适应 经 济社 会 的发 展 ,不适应 国家 对人 才 培养 的要 求 。 ”
的 教育 。
所 以 面 向每 一 个 学生 ,是 非 常重 要 的 ,它 是 教 育 公 平 的体 现 。只 有 以 每一 个 学 生 为本 ,保 障 每 一个 学 生 的 教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料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料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料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资料一、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XX-2020年)工作方针: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把育人为本作为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把改革创新作为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基本教育政策。

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关问题(一)什么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政府要求,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以区为主、分级负责、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的原则,把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工作新目标,将义务教育工作重心进一步落实到办好每一所学校,培养好每一个学生,提升好每一位教师的业务素质,加快建立更具公益性、义务性、均衡性的义务教育体系,切实缩小城乡之间、层级之间、校际之间的办学差距,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

(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知识:1、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事关教育公平。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我国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是基础教育的重中之重,是解决了“有学上”之后,逐步解决“上好学”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缩小校际差距、区域差距、城乡差距,提高教育质量的本质要求。

2、推进教育公平体现在三个方面:教育机会均等,教学过程均等,教育结果公平。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主要体现在教学过程均等。

3、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本质属性的要求,是政府公共服务的法定职责,更是促进教育公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将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供更为宽松的环境。

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础——学校的均衡发展,因为学校是教育教学的基本实施机构。

5、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最终目标——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办好每一个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通过城乡一体化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缩小城乡教育差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06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案例研究
地区间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的案例分析
案例一:江苏省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 置
案例二:四川省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 置
江苏省通过制定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政 策,加大财政投入,优化学校布局, 提高教师待遇,实现了地区间教育资 源的均衡配置。
详细描述
在一些发达地区,学校可能拥有先进的教育设施和丰富的教育资源,而一些欠发 达地区则可能面临教育设施落后、教育资源匮乏的问题。这种地区间的教育资源 不均衡现象,使得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时面临不公平的待遇。
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
总结词
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也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一个重要问题 。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在教育投入、师资水平等方面存在明 显差距。
培养创新能力
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体系能够提供 更多元化的教育环境,有利于培养 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回顾
我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经历了漫 长的历程,从最初的“有学上” 到“上好学”,再到现在的“优 质均衡”,不断迈向更高层次的
发展目标。
当前进展
目前,全国各地正在积极推进义 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大投入力度 ,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教师素质 ,加强学校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
详细描述
在一些教育资源丰富的地区,教师可能获得更多的培训和进修机会,教学水平较高;而在一些教育资源匮乏的地 区,教师队伍可能存在数量不足、教学水平较低的问题。这种教师资源配置的不均衡现象,直接影响到义务教育 阶段学生的学习效果和质量。
03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与实 践
政策制定与实施
制定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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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人取向”县本管理2010年7月颁行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确立了“教育公平”的基本国策,并强调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重点”地位,同时,明确指出:“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可见,政府是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角或核心决定因素。

在此,将重点谈县级政府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中的作用,因为《纲要》中强调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范围上主要指“县域”,而不是市域,也不是省域,更不是全国。

例如《纲要》在谈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时经常强调“县(区)域”:“加快薄弱学校改造,着力提高师资水平。

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

”“率先在县(区)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强调“县域内”的原因有三,一是县域间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二是我国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是“省级统筹,区县为主”,三是县域内“同质”因素多且程度高,如空间接近,人员集中,经济、文化近似等,便于统一协调管理。

在上级政府提供的条件一定的情况下,县级政府就成了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主要责任者,将发挥决定作用。

从这个意义上讲,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希望应重点寄托在县域内部潜力的挖掘上,应大力倡导“县本管理”这种内涵式管理模式。

县本管理,是一种基于县域、为了县域、从县域出发的管理模式,它以充分挖掘内部潜力为根本特征,是一种“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式的内涵式管理模式,是一种在任何条件下都会有所作为的管理模式,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可持续管理模式,尤其是在外部环境不良的情况下,县本管理是唯一明智的选择。

《纲要》指出:教育公平的“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加快缩小教育差距。

”教育资源包括人、财、物等,县本管理也就有了人、财、物等多种不同取向,“人取向”是核心,“人取向”的县本管理以心理科学为基础,运用心理学理论,关注弱势学校校长、教师素质的提升,因为校长和教师是关乎学校教育质量的最为关键的因素。

提升素质的措施有三:纳新、培训和淘汰,“纳新”即为弱势学校配备高水平的校长和教师,“培训”即提升现有校长和教师的素质,“淘汰”即把那些素质极差又无潜力可挖的教师分流出学校系统。

一、纳新通过培训来提升校长、教师素质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纳新则是提升弱势学校人员整体素质和教育质量的快捷方式。

具体措施有:把新招聘上来的优秀新教师优先配备给弱势学校;实行校长教师流动制。

校长、教师流动是许多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法国等)以及新兴工业化国家(如韩国等)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成功经验。

在我国,校长、教师流动是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2006年6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章第32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均衡配置本行政区域内学校师资力量,组织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流动,加强对薄弱学校的建设”,2010年,《纲要》也强调“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

在我国某些地区,校长、教师流动制度已成为实践或将有所作为,沈阳市自2004年就已经开始教师流动,虽然目前搁浅,它仍然是全国最早实行流动的城市,取得一些宝贵的经验;从2010年开始,安徽铜陵市探索建立教师流动制度,实现以县区为单位界定教师身份,逐步实现把教师从“单位人”转变为“系统人”、“行业人”[2];《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已将“形成校长和骨干教师的流动制度”列入其中,教师流动今后会在南京推广开来[3]。

还有江苏省、武汉市、长春市、河北省等等对于教师流动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各地区实施校长、教师流动制度的具体措施不尽相同,但都必须确保“有效、可行和无伤”,“有效”指措施对提升弱势学校教育质量有实际效果;“可行”指措施可实际执行;“无伤”指措施不能伤害强势学校教育质量和参与流动的教师、校长的感情和尊严。

具体讲,校长、教师流动必须遵循的原则有:(1)时间合适原则:经验表明,流动时间以1年为宜。

(2)距离就近原则:原学校与流动学校距离应尽量“短”,使流动更加可行。

(3)待遇从优原则:流动以后待遇一定要有所提升。

(4)尊重沟通原则:要征求校长、教师的意见,尊重他们的意愿,做好沟通工作,不可强迫命令。

(5)带动辐射原则:流动到弱势学校的优秀教师和校长不仅要搞好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还要积极发挥“传、帮、带”的辐射作用,带动更多人提高水平。

(6)无伤兼顾原则:决不允许由于“流动”导致强势学校水平降低,一定要在不伤害强势学校教育质量的前提下才把优质人力资源流动出去。

(7)义务职责原则:流动是校长、教师法定的义务,是必须履行的职责,当需流动时,勇于克服困难,义无反顾。

(8)制度规范原则:县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应出台教师、校长流动的规范性文件,对流动的相关事宜作出明确的权威性的说明,使流动制度化、规范化。

二、培训教师、校长流动制在我国刚刚起步,困难重重,步履维艰,全面推开必将有一个不短的过程。

所以,在我国目前和今后较长时期,弱势学校教育水平的提升还主要靠自己充分挖掘潜力,所以,下工夫培训在职校长和教师是基本途径,流进优秀人员是辅助途径。

1.培训形式(1)到强势学校进修弱势学校教师或校长到强势学校学习进修,通过听课、交流、参与教研活动、班级活动或其他活动等方式亲自体验优质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感悟先进的教育和管理理念。

时限以半年到1年为宜,可全脱产也可半脱产。

优势学校要指派特定教师和校长负责指导。

学成回校后,要汇报学习成果并付诸实践。

(2)到师范院校或教师进修学校学习弱势学校教师、校长参与师范院校或教师进修学校举办的校长培训班,骨干教师培训班,学历进修班的学习,可提高学历层次,优化教育理念,增强教育技能。

现在,有些师范院校实施了“顶岗实习,脱岗培训”计划,即师范生到弱势学校实习,弱势学校在职教师到师范院校脱职集中接受培训,这是一个师范院校和弱势学校双赢的计划,弱势学校要充分利用这一机会提升自己。

另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也可利用放假时间请专家上门服务,集中培训弱势学校教师。

(3)校内培训陶行知先生倡导的“小先生制”也适合弱势学校的校内培训,弱势学校也有优秀分子,要充分发挥他们的“辐射”作用,引发连锁反应,带动更多人提高素质。

要大力倡导相互学习之风,人人是学生,人人是先生,在取长补短、互通有无中共同进步。

另外,要大力倡导研究之风和反思之风,在不断研究问题、理性思考问题、反思问题、积极实践中提升自身素质。

2.培训内容培训内容主要集中在校长和教师的敬业素质、理念素质和能力素质三个方面。

(1)敬业素质“敬业”指对自己所从事的活动认真负责、忠诚热爱、奉献勤劳、追求卓越等表现。

古人云:“业精于勤,荒于嬉”。

充分说明了敬业精神在事业成功中的关键作用,有了敬业精神,就会积极利用现有条件并创造新条件,把事业推向极致;没有敬业精神,即使有良好条件也难以得到充分利用,更谈不到积极创造条件,最终导致事业平平或低下。

学校教育就是校长和教师的“业”,校长和教师是否“敬业”是关乎学校教育水平的第一关键因素。

敬业分主动敬业和被动敬业两种,主动敬业是自觉自愿的敬业,是敬业的高境界;被动敬业是“不得不”情况下的勉强敬业,是敬业的低水平。

我们积极倡导主动敬业,但也不排斥被动敬业。

总之,敬业总优于不敬业。

(2)理念素质理念是人的灵魂,在思维中处于“顶层”,直接制约下层观念和行为。

学校校长、教师只有首先树立科学先进的教育理念,才会有科学进步的教育行为和教育质量的提升。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对学校的领导首先是教育思想的领导,其次才是行政的领导。

”[4]他认为,如果不解决观念问题,一切教育改革都带有形式化色彩。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也指出,校长“要率先转变教育观念。

”[4]国家倡导的教育理念一般集中体现在教育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之中,如《教育法》、《教师法》、《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等。

尤其是2010年颁行的《纲要》,是导引我国未来10年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权威的纲领性文件,集中体现了国家核心教育理念,如素质教育理念,质量核心理念,育人为本理念,依法治校理念等,学校校长、教师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理智思考,准确把握本质和精髓,并转化为教育和管理行为。

(3)能力素质在教育质量的提升中,敬业精神、科学理念与工作能力是三个不可分割的要素,也是校长、教师专业素质结构中的关键要素。

其中,工作能力是核心,敬业精神和科学理念是基础。

敬业精神和科学理念只有转化为工作能力,才具有实际意义,才能直接导致教育质量的提升。

对教师而言,工作能力主要是学科教学能力和管理学生的能力,对校长而言主要是学校管理能力。

但不管何种能力都与实际活动紧密相连,是教育活动或管理活动中表现出来的胜任力,这种胜任力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所以,提升能力是在实践中实现的。

另外,能力与理念关系密切,理念是能力的方向,能力是实现理念的力量。

从这种意义上说,能力等于理念加实践,培养校长和教师的工作能力就必须把教育理念和教育实践有机结合。

三、淘汰1994年颁布的《教师法》第三条指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说明教师职业是专业,而专业都有相当的难度,对从业人员有较高要求。

所以,为保证教师基本素质,《教师法》第十条进一步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可见,教师必须具有法定的资格,否则,不能做教师。

但是,由于我国长期未实行教师资格制度,而且后来教师资格制度执行得又不到位,再加之财力不足和编制有限,致使现在有不少不合格人员充斥教师队伍,权威数据表明,2009年,小学专任教师学历不合格率为0.6%,共33800人,初中专任教师学历不合格率为1.72%,共60510人,两项之和是94310人[5]。

教育部人事司副司长吕玉刚说,截至2008年底,根据各地上报的数据,全国公办中小学还有代课人员31.1万人。

这31.1万代课人员构成复杂,“不同的地区情况不一样,有些地区的大多代课人员不具备教师从业资格,学历层次比较低”[7]。

除了学历不达标和代课人员这两种“显性”不合格教育人员,还有为数不少的“隐性”不合格教育人员,他们是正式教师但素质极差又不思进取或不可造就,显性和隐性不合格教育人员合在一起,其数量足以让人汗颜。

这些不合格教育人员严重影响了教育质量,损害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必须尽快解决。

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处理这三类不合格教育人员时应区别对待,对学历不合格者应限期(3-5年)取得合格学历,否则予以辞退;对代课人员,“国家有关文件中,多次强调要严禁使用代课人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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