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201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一、引言随着人类对地球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矿山开采的规模和数量也在不断扩大。
然而,矿山开采活动所带来的环境问题也逐渐引起了人们的关注。
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必须制定科学的治理与恢复方案。
二、任务目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旨在实现以下目标:1. 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对自然资源的破坏;2. 最大限度地恢复受损的矿山地质环境;3. 促进矿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经济进步。
三、方案编制原则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1. 科学性原则:方案应基于科学理论和技术手段,确保可行性和有效性;2. 综合性原则:方案应综合考虑矿山开采对环境的影响,从而提出全面的治理和恢复措施;3. 可操作性原则:方案应明确具体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表,为实施提供有力指导;4. 可持续性原则:方案应促进矿区的可持续发展,兼顾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
四、方案编制内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矿山环境评价: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明确环境问题和相应的治理需求;2. 环境保护措施:根据矿山环境评价结果,提出可行的环境保护措施,包括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生态修复等;3. 污染治理措施:对矿山地质环境中存在的污染问题,提出科学有效的治理措施,包括废水处理、废弃物处置等;4. 矿山治理与管理措施:提出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管理措施,包括环境监测、应急预案等;5. 恢复方案: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方案,包括土地复垦、生态恢复等;6. 使用方案: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使用方法和培训计划,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五、方案编制程序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程序应包括以下阶段:1. 前期调查阶段:对矿区环境进行全面调查和评估,明确环境问题;2. 方案设计阶段: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3. 方案评审阶段:对方案进行专家评审和公众参与,完善方案;4. 方案实施阶段:根据评审结果,对方案进行进一步完善,并进行实施;5. 方案监督与评估阶段:对方案的实施效果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调整方案。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路漫漫其悠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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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矿山地质环境
• 矿山地质环境:指采矿活动所影响到的岩石 圈、水圈、生物圈相互作用的客观地质体 。
• 主要指矿床及其周围地区矿业活动影响到 的岩石圈部分,与大气、水、生物圈之间相 互联系(物质交换)和能量流动组成的环 境系统。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是指由于采矿及相 关活动影响,致使原来的矿山地质环境遭
• 环境是相对于一定中心事物而言的,与某一中心事物相关的周围 事物的集合就称为这一中心事物的环境。中心事物是环境最主要 的属性,代表了环境服务的对象和重点,是环境的主体。与中心 事物相关的周围事物就是环境客体,这些客体可以是物质的,也 可以是非物质的。环境范围的大小取决于主体的影响力。主体的 不同是各个学科所研究的环境之间最根本的差别;客体的不同则 是各子环境之间的差别。我们把矿山作为主体,采矿活动影响到 的一切自然因素的集合定义为矿山环境。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图的范围即是:“规划期内治理 区范围图”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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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则
• 5、矿山企业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 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 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 新建矿山,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在申请采矿权之 前编制。符合环发(2005)109号《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 技术政策)的要求,突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内容。
•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对主要矿山地质环境
路漫漫其悠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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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总则
• 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是实施保护、监测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DB45/T 701-2010 )解释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王举平2011年2月主要内容(一)制订目的(二)工作简况(三)规范主要内容及解释(一)制订目的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与验收规范》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要求”和“验收”规定。
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提出要求,当然也包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的要求和治理工程的验收规范,因此,本规范的目的是为了有效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实现矿业开发与矿山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作出了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和施工的规范性规定,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设计、施工、和验收提供技术依据,对提高我区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的评估、勘查、设计和施工技术人员技术水平和成果质量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简况2009年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以桂国土资办[2009]251号文的要求,提出制订任务。
2010年月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监督局以(桂监函[2010]169号) 文列入了2010年第一批广西区地方标准制定(修订)计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以桂质监函〔2010〕868号文通知,于2010年11月12日进行了审定为广西地方标准。
2010年12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批准以2010年第12号(总第38号)发布公告,公告本规范2010-12-30 发布,2010年1月30日实施。
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广西北海地质工程勘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地球物理勘查院、广西有色勘察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举平、汪海、黄惠民、施杰、何小明、玉才诚、江日光、白爱忠、高武振、欧业成、陈家联、徐初来、闫清武、刘丽。
DOC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
DOC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DZT0223-2011前言DZ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DZ/T 0223—2007《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本标准与DZ/T 0223,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DZ/T 0223—2011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标准名称改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代替DZ/T 0223—2007 方案编制规范》;——调整了规范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删除了与修订后规范无关的引用文件,并进行了重新排序(见第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章);——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并对相关措辞进行了相应变动(见第3章); 方案编制规范——删除了总则部分条款,同时新增加了部分内容(2007版4.4、4.5、4.6;Compiling Code on the Project of Mining Geo-environmentalProtection and Integrated Renovation 本标准4.1、4.5、4.6);——增加了“评估范围”,合并了“评估工作任务”和“评估内容”,删除了“评估技术要求”和综合评估的相关内容(2007版7.1、7.2、7.6;本标准7.1、7.2);——增加了第8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分区”和第9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措施”;——修改了附录B、附录E、附录F;——增加了附录I“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报告表”(见附录2011-07-07发布 2011-08-31实施 I);——修改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2007版附录I;本标准附录J); 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修改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图常用图例”(2007版附录J;本标准附录K)。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I为规范性附录,附录J,附录K为资料性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录。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1. 引言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因此需要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
本文档旨在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以确保矿山开发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治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地质环境的破坏。
2. 编制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依据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管理办法》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和矿山开发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等文件3. 编制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各类矿山的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工作。
4. 编制要求4.1. 数据收集与分析在编制方案前,必须对矿区地质、水文地质、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和分析。
对调查到的数据进行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
4.2. 目标制定根据数据分析结果,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目标和要求,确保其与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政策及规划的一致性。
4.3. 技术路线确定根据目标制定的要求,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技术路线,包括技术手段、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等。
4.4. 预算编制根据技术路线确定的措施,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预算。
预算编制应考虑资源开采成本、环境保护投入和治理恢复费用等因素,并合理分配。
4.5. 方案评估制定方案后,需要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方案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环境效益等。
评估结果应作为调整和完善方案的依据。
4.6. 方案管理方案编制完成后,需要建立方案的管理制度。
管理包括对方案执行的全过程监督和评估,确保方案实施的有效性和及时性。
5. 编制内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包括以下内容:矿山地质环境基本情况介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和要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技术路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预算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评估报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管理制度6. 编制流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流程如下:1. 数据收集与分析:收集矿区地质、水文地质、大气环境、生态环境等基本数据,并进行科学分析。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针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的实施,应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规 范的有效性和适应性。
规范实施的意义和作用
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0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和实施,有助于保护
矿山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提高治理水平,保障公共安全
02
规范的实施可以提高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的治理水平,保障公共Fra bibliotek全和社会稳定。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03
规范的实施可以推动矿山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的可持续
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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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与评估
制定矿区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的监 测与评估方案,对实施效果进行定 期评估和调整。
方案的审批和实施程序
编制初稿
由矿山企业或其委托的技术单位负责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方案初稿。
审查修改
初稿完成后,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查和修改。
审批定稿
经过审查和修改后,由相关部门审批定稿。
实施方案
矿山企业按照审批定稿的方案进行实施。
预测与评估
根据矿山开采方案,对未来可能产生 的地质环境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估。
制定治理恢复方案
根据评价结果,制定具体的治理恢复 方案,包括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管 理措施等。
评价的指标和标准
地质环境质量指标
包括土壤质量、地下水质量 、岩石质量等指标,用于评 估矿山地质环境的质量状况 。
生态影响指标
包括生物多样性、植被覆盖 率、动物种群数量等指标, 用于评估矿山开采对生态环 境的影响。
完善法律法规和政策支持
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规范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和支持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重要工具。
因此,治理方案是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基础,是实施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的基本框架和支撑,对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工作起到关键和决定性作用。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1、完整性原则:结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特点,分析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完整体现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的性质、途径和作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确保方案内容完整且全面,保证治理方案能够解决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2、可行性原则: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时,应充分考虑财力、条件、科技等实际情况,针对特定矿山环境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可行性强的治理措施,选择有效且可行的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技术,确保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能够有效的开展。
3、经济性原则:在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中,要考虑采取费用低、投资少、投入回收快的技术手段。
在结构优化、成本降低的同时,要在矿山环境要求的前提下,确保治理目标的达成。
4、安全性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应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技术指标,统一治理手段,有效控制风险,确保工程得以顺利开展,保证治理的安全性。
5、可持续性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应长效管控,考虑未来可能出现的新地质环境问题以及环境变化,保证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维护生态环境。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时,应把以上五项原则作为指导,严格遵守。
只有把控住这五项原则,才能有效的编制出合格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为解决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保护地质环境提供重要的保障。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编制技术规范解读
滑坡、崩塌的预防措施:
1)在存在滑坡、崩塌隐患的区域采矿,要消 除隐患或采取避让措施;
2)固体废弃物有序、合理堆放,设计稳定的 边坡角,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或修筑拦挡工 程;
3)露天矿山开采应根据岩土层结构、构造条 件,选择合理的坡角范围,必要时应采取加固 措施或修筑拦挡、排水、防水工程。
泥石流的预防措施:
什么是含水层破坏?
含水层结构改变 地下水位下降 水量减少或疏干 水质恶化等现象 突水?
什么是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因矿山建设与采矿活动而改变原有的
地形条件与地貌特征: 造成土地毁坏 山体破损 岩石裸露 植被破坏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 方案编制条件:缺一不可
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 开采设计 并符合相关规划
矿山自然地理:包括地形地貌、气象、水文、 土地类型与植被等。
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包括地层岩性、地质构造、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矿山地质、不良地质现 象、人类工程活动等。
采矿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 坡等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包括地质灾害的种类、 分布、规模、发生时间、发育特征、成因、危 险性大小、危害程度等。
评估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有关规定 执行”。 新建矿山:建设场地适宜性问题 评估表和地质灾害危险性综合分区评估图(插 图)?
矿山地质环境评估方法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方法 可采用工程类比法、层次分析法、加
权比较法、相关分析法及模糊综合评 判法等。主要针对同一种问题要素
综合评价没有要求;分区是单要素的 重叠结果。
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 观等的影响和破坏情况。
矿区含水层破坏,包括采矿活动引起的含 水层破坏范围、规模、程度,及对生产生 活用水的影响等。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1. 引言1.1 背景随着矿山开采活动的不断增加,矿山地质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为了有效地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制定一套规范的方案编制规范是必要的。
1.2 目的本文旨在提供一套规范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以指导相关单位进行有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2. 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2.1 综合性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应综合考虑地质、环境、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因素,确保各方面的利益得到合理平衡。
2.2 可行性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应具有可行性,确保能够有效地实施和落地,达到预期的效果。
2.3 可持续性原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应考虑方案的长期可持续性,确保保护与治理效果能够持续,不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
3. 方案编制的内容要求3.1 项目基本情况介绍编制方案应对矿山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介绍,包括矿山的类型、规模、位置、运营方式等,以及矿山地质环境现状和问题分析。
3.2 目标与任务明确方案的目标和任务,包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时间要求等。
3.3 技术措施与方案提出有效的技术措施和方案,以达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目标,包括矿山开采方式优化、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治理措施等。
3.4 组织与管理明确方案的组织与管理机构和责任,包括方案编制的组织机构、参与人员、任务分工和管理方式等。
3.5 预算与资金筹措提出方案实施所需的预算和资金筹措方案,确保方案的实施能够得到充分支持。
4. 方案编制的程序要求4.1 调研与分析进行矿山地质环境的调研与分析,了解矿山的开采情况、环境污染等情况,为方案编制提供依据。
4.2 制定目标与任务根据调研与分析的结果,制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4.3 制定技术措施与方案根据目标和任务,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与方案,确保能够达到预期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效果。
地质环境保护恢复与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地质环境保护恢复与治理方案编制规范地质环境保护恢复与治理方案编制规范是为了规范地质环境保护恢复与治理方案的编制,保障人类生存环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标准。
一、编制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地质环境保护恢复与治理方案的编制,包括土地开发、矿山开采、市政工程、环境污染等领域。
二、编制原则地质环境保护恢复与治理方案应遵循以下原则:1、防控优先原则:在方案编制中,应以预防为主,减轻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生态效益。
2、参与协商原则:方案编制和实施应主动向公众征求意见和建议,并与各方开展协商,形成共识。
3、公正公正原则:方案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保证公正公正。
4、科学技术原则:方案应以现代科技为支撑,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提高治理效果。
5、可行性原则:方案应考虑实际情况及其可行性,确保方案实施施行可行。
6、资源节约原则:方案应尽量避免浪费资源,合理利用和回收资源。
三、编制程序地质环境保护恢复与治理方案编制应根据以下程序进行:1、初步调查: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调查,了解地质环境状况及其问题。
2、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项目给环境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价。
3、方案编制:根据初步调查和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编制地质环境保护恢复与治理方案。
4、方案评审:对方案进行专家评审,听取公众意见和建议,并相应修改方案。
5、施工备案:编制方案后,在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备案。
6、实施监督:方案实施过程中,应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编制要求地质环境保护恢复与治理方案编制应符合以下要求:1、应考虑项目的长期影响,对土地、水资源、生态环境等实施有效保护。
2、应综合运用各种技术手段,提高治理效果。
如利用生物修复技术、化学处理技术等。
3、方案应考虑成本问题,综合考虑治理效果和节约成本。
4、方案应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5、方案应具体、实际可行,易于实施,在实施过程中应监管整改并及时反馈公众意见和投诉。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矿山开发的规模不断扩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成为了一个紧迫的问题。
为了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本文将介绍一些基本的规范与要求。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的目的和原则1. 目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旨在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减少矿山开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达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2. 原则(1)科学性原则:方案编制应基于可靠的科学依据和数据,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整体性原则:方案应该综合考虑矿山开发的全过程,包括前期开发、施工、运营和停工阶段,确保整个过程的环境影响最小化。
(3)可操作性原则:方案应具备实施的可操作性,包括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管理可行性。
(4)公众参与原则:方案编制应充分考虑公众的权益和意见,加强与相关利益方的沟通和合作。
三、方案编制的基本内容和步骤1. 基本内容(1)研究背景和目标:明确方案编制的背景、目标和意义,阐述相关政策和法规的依据。
(2)环境评价:根据矿山开发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评价,包括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估。
(3)保护与治理措施:制定相应的保护与治理措施,包括环境保护技术措施、生态恢复措施和环境监测措施。
(4)实施计划: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包括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经费预算等。
(5)效果评价:规定方案实施后的效果评价方法和周期,确保监测数据的科学可靠。
2. 步骤(1)方案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包括收集矿山地质环境相关资料、明确编制的目标和范围等。
(2)开展环境评价工作,采集相关数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估。
(3)制定保护与治理措施,并进行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可行性评估。
(4)制定实施计划,包括时间安排、责任分工和经费预算等。
(5)进行方案的公示和听证,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6)根据公众意见和建议进行方案的修改和完善。
(7)方案正式报批,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实施。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1. 引言本规范旨在指导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工作,以保障矿山开发活动对地质环境的最小化影响,并确保在矿山运营结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环境治理和恢复工作。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过程。
2. 规范要求2.1 方案编制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
2.2 方案编制应充分考虑矿山地质环境的特点和潜在问题,制定相应的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并明确具体实施步骤和时间计划。
3. 方案编制流程方案编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3.1 环境评价: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综合评估,包括土地利用、水资源、生态保护等方面的分析。
3.2 潜在风险评估:评估矿山开发可能带来的潜在环境风险和生态隐患,并进行风险分级和判断。
3.3 方案设计: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并确定实施步骤和时间计划。
3.4 方案评估:对编制完成的方案进行评估,包括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环境效益等方面。
3.5 方案调整:根据评估结果对方案进行调整和完善。
3.6 方案公示:将修订后的方案进行公示,并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3.7 方案审批:经公示并解决争议后,将方案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4. 方案编制要点4.1 保护与治理恢复目标: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最终目标,并符合可持续发展理念。
4.2 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制定科学合理的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生态修复、水资源管理、土地复垦等。
4.3 资金保障机制:制定资金保障机制,明确经费来源和使用方式,确保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4.4 监测与评估:建立矿山地质环境的长期监测和评估体系,及时掌握治理恢复效果,并做出必要的调整和优化。
5. 方案编制参考资料《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管理办法》《矿产资源环境保护与治理技术规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技术规程》6. 结论本规范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提供了指导,有助于提高矿山开发活动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水平,确保矿山运营对地质环境的最小化影响。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一、引言在矿山开采过程中,对地质环境造成的破坏与影响不容忽视。
为了保护地质环境,实现矿山生态恢复与可持续发展,制定合理、科学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探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规范。
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重要性1. 保护地质环境矿山开采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地质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如水土流失、地表塌陷等。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能有效预防和减少矿山活动对地质环境的不良影响,最大限度地保护地质环境。
2. 实现矿山生态恢复与可持续发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制定,旨在通过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促进矿山地质环境的恢复与修复。
通过植被恢复、水源修复及开采后区域养护等措施,实现矿山生态的恢复与可持续发展。
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的基本要求1. 综合考虑矿山特征与环境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时,需综合考虑矿山的特征与所处环境的要求,包括矿种、地质条件、气候条件等。
针对不同的矿山特征,制定相应的保护与恢复方案,确保方案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2. 采用科学的评估方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应基于科学的评估方法,对矿山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进行准确、全面的评估。
评估结果将为制定合理的保护与恢复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3. 制定明确的目标与指标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需制定明确的目标与指标,以达到最佳的地质环境保护效果。
目标与指标应具有可操作性、可测量性,便于监测与评估。
4. 细化具体的技术措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需对具体的技术措施进行细化规划,包括土地复垦、水源修复、生态植被恢复等。
技术措施应充分考虑地质环境特点,合理选取适用的技术手段。
5. 确定合理的时间节点与实施步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应确定合理的时间节点与实施步骤,确保方案的实施顺利进行。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1. 引言随着矿业开发的快速发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变得越来越重要。
该方案旨在评估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保护与治理措施,以达到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本文将介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规范。
2. 方案编制目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评估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提出优化的开发方案,减少对地质环境的损害;制定保护与治理措施,保护和恢复地质环境;促进矿山可持续发展。
3. 方案编制范围和内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范围应包括以下内容:3.1 矿山地质环境评估评估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包括地质景观的破坏、土壤侵蚀、水资源破坏等方面。
需要进行必要的调查和研究,分析矿山开发的潜在环境风险。
3.2 优化的开发方案基于地质环境评估的结果,提出优化的开发方案。
该方案应考虑地质环境的敏感度和对矿藏开发的限制,以减少对地质环境的损害。
3.3 保护与治理措施针对矿山开发过程中的地质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保护与治理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复垦、水资源的保护和恢复、生态系统的保护等方面。
3.4 可持续发展措施提出矿山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和建议,以保证矿山开发的长期可持续性。
包括资源节约利用、环境友好型技术的应用等方面。
4. 方案编制步骤4.1 调查与研究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调查和研究,收集相关数据和信息,分析其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4.2 地质环境评估基于调查和研究结果,评估矿山开发对地质环境的影响。
分析潜在环境风险和对矿藏开发的限制。
4.3 优化的开发方案的制定基于地质环境评估结果,制定优化的开发方案,减少对地质环境的损害。
4.4 保护与治理措施的制定针对矿山开发过程中的地质环境问题,制定相应的保护与治理措施,以保护和恢复地质环境。
4.5 可持续发展措施的提出提出矿山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和建议,以确保矿山开发的长期可持续性。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一、背景介绍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是针对矿山开采活动对地质环境造成的影响,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计划。
其目的是保护地质环境,防止资源浪费和环境破坏,促进可持续发展。
编制规范可以提供统一的标准和指导,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二、编制要求1.基础数据采集:编制方案前需进行详细的地质环境调查,包括地质构造、水文地质等方面的基础数据采集,为方案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环境评价: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全面评估,包括评估矿山开采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可能造成的生态风险等,并进行可行性分析。
3.合理规划:根据环境评价结果和可行性分析,制定合理的目标和计划,明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的重点和工作内容。
4.科学技术支持:方案编制需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如遥感技术、GIS等,提高方案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5.监督与保障:方案编制后需建立监督与保障机制,监督方案的实施情况,并及时进行调整和优化。
6.公众参与:方案的编制应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和需求,进行相关的调查和听证,确保方案的公正、公平性。
三、方案内容1.治理与恢复措施: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的特点,制定具体的治理和恢复措施,包括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态修复等。
2.资源利用与经济发展:方案应考虑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最大限度地促进可持续发展。
3.环境风险管理:方案应制定详细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包括事故应急预案、环境监测等,确保矿山开采活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4.监测与评估:方案应制定具体的监测计划和评估指标,对矿山地质环境的治理与恢复效果进行定量和定性的评估。
5.财务保障与投入:方案应明确财务的保障和投入渠道,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
6.阶段目标与时限:方案应根据矿山开采的不同阶段,制定相应的目标和时限,实现分阶段的治理与恢复。
四、方案评估编制完成后,应组织专家对方案进行评估,包括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等方面的评估。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一、前言矿山开采活动对地质环境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保护和治理矿山地质环境,制定本方案,以确保矿山开采的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背景介绍矿山项目背景,包括矿山的地理位置、矿产资源类型、矿山经营许可情况等。
三、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确定本方案的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明确保护和治理的内容和方向。
四、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矿山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包括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内容和方法等。
五、地质环境监测制定地质环境监测计划,包括监测点位的选择、监测指标的确定和监测频次等。
六、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措施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具体措施,包括水土保持、固体废弃物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等。
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措施制定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包括土地复垦、水体治理、植被恢复等。
八、应急预案编制矿山地质环境应急预案,包括环境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应急资源准备和应急演练等。
九、监督与管理确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与管理机制,包括监督部门、责任人和监督方式等。
十、经济与社会效益评估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成本与效益进行评估,包括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分析。
【附件】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实施进度表2: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3:地质环境监测结果报告【法律名词及注释】1: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对某个工程或者其他项活动可能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预测和评价的过程。
2:地质环境监测:对矿山地质环境状况进行系统观测和记录,并获得相关数据的过程。
3:应急预案:针对环境突发事件制定的具体行动方案,以减少事故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和危害。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12.02.21•【字号】•【施行日期】2012.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各盟市国土资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全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经研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采矿权新立或采矿权变更(指变更矿区范围、主要开采矿种、开采方式),或者扩大开采规模的,矿业权人应当委托符合规定要求的单位编制或重新编制治理方案。
闭坑矿山距最新治理方案编制或修编时间不足三年(即法规规定的一个治理周期。
规定调整后,依新规定。
以下同)的,期间各年度保证金制度执行情况均通过年检的,可依据最新治理方案治理;达三年以上的,应重新编制治理方案,作为闭坑治理的依据,并重新签订治理责任书。
二、治理方案编制单位,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资质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应符合国土资厅发﹝2009﹞61号文件相关规定要求。
治理方案编制技术负责人及主要编写人应具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和治理方案培训证书。
由两个(含)以上有相应资质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以其中一个最高级别资质单位为承担单位,其他单位为协作单位。
治理方案编制合同或委托书中,应明确各自工作任务及其应承担的责任。
区外从事我区治理方案编制工作的单位,应具有甲级以上资质。
承担项目(及区外协作单位)的资质单位,应在签订编制合同后十日内到矿山所在盟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资质和项目备案。
资质和项目备案应提供以下资料:1、承担项目资质单位的资质和项目备案登记表(见附件);2、资质证复印件(验原件);3、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5、项目主要工作人员身份证及相应资格证复印件(验原件);6、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
附件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导则为贯彻落实十八大报告“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和《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加强矿产、水电、旅游资源开发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的生态保护”有关要求,加强矿山生态环境管理,加快推进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建立,规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指导和规范各地《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特制定本导则。
一、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新建和已投产矿山企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编制,主要针对矿山开采至闭矿阶段的生态保护、治理与恢复具体工作。
矿山生态环境是指矿区内生态系统和环境系统的整体,包括地表植被与景观、生物多样性、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地质环境、声环境等。
二、《方案》编制、论证与实施1.《方案》编制矿山企业按照本导则要求负责本矿山《方案》编制工作。
新建、改(扩)建矿山应在矿山开采前完成《方案》编制工作;—3—已投产矿山(或资源开发企业)未编制《方案》的要按照本导则补充编制《方案》。
《方案》中要明确阶段治理任务、目标、资金需求和筹集方案,作为日常生态环境监管和收取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的重要依据。
2.《方案》论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对《方案》的必要性、科学性、可操作性以及恢复治理资金来源和筹集方案等进行审查与论证,编制单位根据审查和论证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经过社会公示,形成《方案》报批稿。
3.《方案》审批与监督实施《方案》审批权限实行属地管理,由当地政府(省、市、县)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监督和实施。
《方案》经批准后,由矿山企业按照《方案》内容组织实施。
《方案》内容要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方案》实施资金来源包括矿山企业自筹资金、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包括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经批准的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及用于环境保护的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
坚持“谁开采、谁治理,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做到地质环境保护与治 理恢复工作“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 保治理恢复效果。
重点治理恢复工程
1 2
露天采场及周边环境治理工程
对露天采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包括清 理废石、整平土地、修筑挡墙、建设排水设施 等。
井工矿及尾矿库治理工程
对井工矿及尾矿库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包括覆 土绿化、修建拦挡坝、治理酸性废水等。
3
地裂缝及地面塌陷治理工程
对已经出现地裂缝和地面塌陷的区域进行综合 整治,包括填充加固、土地整平、修建道路等 。
工程实施与管理
1
制定详细的治理恢复工程实施方案,明确工程 范围、内容、标准、进度和费用等信息。
2
选择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施工单位,加强施 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技术保障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勘查、监测等技术要求,制定 合理的技术方案。
积极推广应用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进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理恢复技术 ,提高治理效果和水平。
对技术方案进行充分的论证和评审,确保方案的可行性 和科学性。
资金保障
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治 理恢复方案,合理安排治理
资金。
加强资金的监管和管理,确 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效益
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应总结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价的成果,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包括加强地 质环境保护、推进治理恢复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和监测等。
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建议,包括工程措施、技术手段、管理措施等,以指 导实际工作。
03
治理恢复任务与工程措施
治理恢复原则与目标
目标
通过治理和恢复工程,改善矿山地质环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升土地质 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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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前言 (1)引言 (2)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术语和定义 (4)4 总则 (5)5 工作程序 (5)6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6)7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7)8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9)9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 (9)10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文本编制 (11)附录A(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级 (13)附录B(规范性附录)评估区重要程度分级 (14)附录C(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分级 (15)附录D(规范性附录)矿山生产建设规模分类 (17)附录E(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分级 (19)附录F(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 (20)附录G(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文字报告编写题纲 (21)附录H(规范性附录)图件编制要求 (23)附录I(规范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告表 (25)附录J(资料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 (27)附录K(资料性附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图常用图例 (29)前言本标准代替DZ/T 223—2007《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本标准与DZ/T 223-200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修改了标准的名称。
标准名称改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调整了规范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删除了与修订后规范无关的引用文件,并进行了重新排序(见第2章);——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并对相关措辞进行了相应变动(见第3章);——删除了总则部分条款,同时新增加了部分内容(2007版4.4、4.5、4.6;本标准4.1、4.5、4.6);——增加了“评估范围”,合并了“评估工作任务”和“评估内容”,删除了“评估技术要求”和综合评估的相关内容(2007版7.1、7.2、7.6;本标准7.1、7.2);——增加了第8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和第9章“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措施”;——修改了附录B、附录E、附录F;——增加了附录I“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告表”(见附录I);——修改了“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表”(2007版附录I;本标准附录J);——修改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图常用图例”(2007版附录J;本标准附录K)。
本标准的附录A~I为规范性附录,附录J~K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提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分标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河北省国土资源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安徽省国土资源厅、江西省国土资源厅、西安地质调查中心、重庆市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陶庆法、李明路、李建中、张进德、张德强、白光宇、田磊、张洪波、张永波、徐友宁、杨义军、李益湘、李成秋、崔海英、巢志众、任幼蓉、卓弘春。
本标准于2007年5月21日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引言编制本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地质灾害防治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09年3月发布)关于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要求,特修订本标准,原标准同时废止。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的术语、定义、原则、工作程序及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及生产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闭坑矿山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958 区域地质图图例GB/T 12328-1990 综合工程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 12719-1991 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 14538-1993 综合水文地质图图例及色标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 50021-200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330-2002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DZ/T 0157-1995 1:50000地质图地理底图编绘规范DZ/T 0179-1997 地质图用色标准及用色原则(1:50000)DZ/T 0218-2006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 0219-2006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 0220-2006 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 0221-2006 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SL/T 183-2005 地下水监测规范TD/T 1012-2000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矿山地质环境 mining geo-environment采矿活动所影响到的岩石圈、水圈、生物圈相互作用的客观地质体。
3.2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blems受采矿活动影响而产生的地质环境破坏的现象。
主要包括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含水层破坏、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等。
3.3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按照一定的指标要求和技术方法,定性或定量地评价和估算采矿活动对地质环境的影响程度。
3.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the project of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integrated renovation针对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提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治理恢复技术措施、工程措施和生物措施,并做出总体部署和安排的方案。
3.5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mining geo-environmental monitoring对主要矿山地质环境要素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进行的时空动态变化的观测。
3.6含水层破坏 aquifer breakage含水层结构改变、地下水位下降、水量减少或疏干、水质恶化等现象。
3.7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landforms and landscape devastation因矿山建设与采矿活动而改变原有的地形条件与地貌特征,造成土地毁坏、山体破损、岩石裸露、植被破坏等现象。
4 总则4.1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是实施保护、监测和治理恢复矿山地质环境的技术依据之一。
本方案不代替相关工程勘查、治理设计。
4.2 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因地制宜,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
4.3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应在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调查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或矿山开采设计等基础上编制,并符合相关规划。
4.4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的区域范围包括开采区及采矿活动的影响区。
4.5 矿山企业扩大开采规模、变更矿区范围或者开采方式的,应当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
4.6建筑用砂石粘土、油气、煤层气、地热、矿泉水等开采活动对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较小的矿山,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可参照附录I执行。
5 工作程序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按图1程序进行。
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确定评估范围和评估级别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分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告编写和图件编绘图1 工作程序框图6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6.1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范围应包括采矿登记范围和采矿活动可能影响到的范围。
6.2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以收集资料和现场调查为主。
应根据实际需要补充地形测量、遥感、物探、钻探、坑(槽)探与取样测试等工作。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应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
6.3矿山地质环境调查内容参见附录J。
6.3.1 矿山概况:矿山企业名称、位置、范围、相邻矿山的分布与概况;矿山企业的性质、总投资、矿山建设规模及工程布局;矿山设计生产能力、实际生产能力、设计生产服务年限;矿产资源储量、矿床类型与赋存特征;矿山开采历史和现状;矿山开拓、采区或开采阶段布置、开采方式(方法)、开采顺序、固体与液体废物的排放与处置情况;矿区社会经济概况、基础设施分布等。
6.3.2 矿山自然地理:包括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土地类型与植被等。
6.3.3 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包括地层岩性、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矿山地质、不良地质现象、人类工程活动等。
6.3.4 采矿活动引发的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及其隐患,包括地质灾害的种类、分布、规模、发生时间、发育特征、成因、危险性大小、危害程度等。
6.3.5 采矿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等的影响和破坏情况。
6.3.6 矿区含水层破坏,包括采矿活动引起的含水层破坏范围、规模、程度,及对生产生活用水的影响等。
6.3.7 采矿活动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包括压占、毁损的土地类型及面积。
6.3.8 采矿活动对主要交通干线、水利工程、村庄、工矿企业及其它各类建(构)筑物等的影响与破坏。
6.3.9 已采取的防治措施和治理效果。
6.4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精度。
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比例尺不得小于1:10000,有重大影响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调查比例尺不得小于1:1000。
7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7.1.1 评估区范围应根据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结果分析确定。
7.1.2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应根据评估区重要程度、矿山生产建设规模、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综合确定,评估级别分为一级、二级、三级,见附录A。
7.1.3 评估区重要程度应根据区内居民集中居住情况、重要工程设施和自然保护区分布情况、重要水源地情况、土地类型等确定,划分为重要区、较重要区和一般区三级,见附录B。
7.1.4 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应根据区内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地质构造、环境地质、开采情况、地形地貌确定,划分为复杂、中等、简单三级,见附录C。
7.1.5矿山开采规模按矿种类别和年生产量分大型、中型、小型三类,见附录D。
7.2 评估任务与内容7.2.1 矿山地质环境评估包括现状评估、预测评估。
7.2.2 现状评估应在资料收集及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对评估区地质环境影响作出评估,影响程度评估分级按附录E执行。
7.2.2.1 分析评估区内地质灾害类型、规模、发生时间、表现特征、分布、诱发因素、危害对象与危害程度;分析与相邻矿山采矿活动的相互影响特征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