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治超新管理办法
公路治超新规定标准
公路治超新规定标准背景在公路治超过程中,长期以来存在超载、超限、超速等违法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公路设施的安全和寿命,也对交通运输秩序及安全造成了威胁。
为了加强公路治超管理,维护公路安全畅通,全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于公路治超进行了一系列的规定和标准化要求。
新规定标准1. 超限和超载规定根据新规定,超限和超载行为将分别按照不同的扣分标准进行处罚。
对于超限行为,凡是经执法检查发现属于整车超限和轴重超限的,属于轴荷超限的等级较高的超限违法行为,一律以12分计算。
如车辆只是在单位安装前,未按规定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超过限制车速和重量,因并未进入道路,一般按照一般行政处罚处理。
对于超载行为,检查执法人员将按照超载程度、车型、计重方式、装载物品等情况,采取超载记分、行政处罚以及责令下线等多种手段进行处罚。
2. 行车记录仪公路治超中的行车记录仪要求也逐渐标准化。
为了检查行车记录仪是否正常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检查前将提示检查聚合物释放度等技术要求,并在现场抽取样品测试。
同时,在安装完行车记录仪后,车辆的出厂日期、品牌、型号、位置、安装地点、安装单位等信息都应在行车记录仪上进行标注。
3. 安装标志和标识为了方便查执法检查,新规定对于超限车辆进行装贴标志的要求更加严格。
根据规定,超限车辆应该用彩色标识和标志仪进行标注。
标志的形状、字体、颜色、尺寸和位置等均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范围内。
同时,在末位挂车等车辆上进行标记时,应悬挂标志牌。
4. 检验频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车辆类型、违法情况和治超能力,以及检查结果等因素,对行驶超过一定公里数的车辆进行不定期检查。
同时,公路管理机构将对重点车辆定期进行例行检查,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进行整改。
5. 加强治超组织为统筹公路治超力量,提高管理效能,新规定大力强调对治超机构建设的重视。
公路管理部门应不断加强对道路交通信息等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确保公路治超管理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治超新政实施方案
治超新政实施方案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物流行业也日益繁荣。
然而,随之而来的超限超载问题却给交通安全和公路设施造成了严重影响,也给道路运输秩序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提出了治超新政实施方案,旨在规范道路运输秩序,提高公路运输效率,保障交通安全。
首先,治超新政实施方案将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对于超限超载行为,将依法严格处罚,包括罚款、暂扣车辆等措施,确保违法成本高于违法收益,形成有效震慑。
其次,新政将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检测力度。
通过加强检测设备的更新换代,提高检测精度和效率,确保超限超载车辆无法逃避监管。
同时,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路检和站检,建立全天候、全方位的监管体系,确保超限超载行为无处遁形。
此外,新政将加强对超限超载行为的信息化管理。
通过建立超限超载信息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和联网监管,加强对超限超载行为的预警和监控,提高治超效率和精准度。
同时,新政将推动技术创新,提高治超手段和方式的科技含量。
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智能监管,推动发展智能化治超设备和技术,提高治超效率和精准度,降低治超成本和人力投入。
最后,新政将加强对超限超载行为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超限超载行为的认识和警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治超的良好氛围,为治超工作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
总之,治超新政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对超限超载问题治理工作迈出了新的一步。
新政的实施将有力提高道路运输秩序,保障交通安全,促进物流行业健康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积极配合新政的实施,共同营造良好的治超环境,推动我国道路运输事业迈上新台阶。
全国治超实施方案6
全国治超实施方案6一、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乡交通的日益繁忙,货车运输量逐年增加,超限超载问题日益突出。
超限超载不仅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还损害路面设施,加剧交通拥堵,造成严重的社会经济损失。
为了有效治理超限超载问题,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我国提出了全国治超实施方案6。
二、总体目标。
全国治超实施方案6的总体目标是全面推进治超工作,建立健全超限超载治理体系,提高道路运输安全水平,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
三、具体措施。
1.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超限超载治理的法律法规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惩处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2. 加强监管力度。
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超限超载监测检测系统,提高监管效能,加强对超载车辆的查处力度。
3. 完善处罚机制。
健全超限超载处罚机制,加大对超载车辆的处罚力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超载行为进行处罚,形成震慑效应。
4. 推进科技应用。
推进科技在治超工作中的应用,加强超限超载监测技术研发,提高监测检测的准确性和效率,为治超工作提供更多技术支持。
5. 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对超限超载危害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超限超载危害的认识,增强全社会治超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治超的良好氛围。
6. 健全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超限超载治理的组织管理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形成协同作战的工作格局,推动治超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资金支持。
加大对治超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保障治超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
2. 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对治超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治超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治超工作的专业化和精细化。
3. 健全考核评价。
建立健全治超工作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各级各部门的治超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整改。
五、预期效果。
全国治超实施方案6的实施,将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行为,提高道路运输安全水平,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保障。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修改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以下简称“治超检测站”)管理,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行为,形成全国性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治超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等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治超检测站是国家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车辆实施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认定、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的特定场所,是公路保护的执法设施。
治超检测站是公路附属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治超检测站的设置,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布局、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设置的治超检测站,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用途或撤销。
第四条根据功能和需求,治超检测站(点)分Ⅰ类、Ⅱ类和Ⅲ类三个类别。
其中Ⅰ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全国性路网的重要关口;Ⅱ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区域性路网的重要关口;Ⅲ类检测点主要用于防绕堵漏。
Ⅰ、Ⅱ类治超检测站采取设施设备固定、组织机构固定的设置方式;Ⅲ类检测点可采取位置预留、移动设备检测、组织依附于Ⅰ、Ⅱ类治超检测站的设置方式。
本办法所称治超检测站,非特别说明时指Ⅰ、Ⅱ类治超检测站。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治超检测站点是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治超工作和履行超限超载治理职责的主要执法场所。
第六条治超检测站的管理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监管、规范运行的原则。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治超检测站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治超检测站的规划建设、设施维护、运行管理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并会同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治超检测站工作和运行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辖区内治超检测站的运行。
治超制度新版
治超制度什么是治超?治超是指针对车辆超限的违法行为,利用技术手段和治理方法对其进行规范和改进。
目前,治超工作已紧密融入到交通管理的各个方面,成为保障公路交通安全和运输发展的重要一环。
为什么需要治超制度?超限车辆存在的危害不容小觑,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对道路安全造成威胁:超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道路结构可能承受不住其重量、长度、宽度等特点,导致道路损坏、崩塌、车祸等严重后果。
•污染环境:长时间运营的超限车辆,如超长、超高、超重的大型运输车辆对环境的污染严重,尤其是在城市区域,对大气、噪音、水质等多个方面造成污染。
•不良社会影响:超限运输车辆的不合法行驶会破坏公平竞争原则,导致其他正规运输企业的经营受到影响,严重时还可能带来贴牌、假冒等现象。
因此,制定治超制度对于维护公路交通安全、保护环境、促进运输业发展、构建公平、有序、安全的交通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治超制度构建,需要考虑到以下因素:法律法规治超制度首先需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进行支持。
我国已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超限车辆的禁止、限制和管理要求,为治超工作奠定了基础。
许可制度对于超限车辆的允许,在许可制度上也需要严格规定。
制度需要明确,由哪些部门审核、审批,许可时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等,且必须加强许可的监管和追责。
监管治超制度必须有严格的监管体系来支撑。
治超部门应制定好监管措施,对超限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对超限车辆的行驶轨迹和运输过程进行监管,对违法车辆进行处罚,确保治超工作落地实施。
技术手段治超中的技术手段也非常重要。
特别是现代化的监管手段可以使治超工作更加精准、高效。
例如利用视频监控、电子道路收费系统、超限在线监测等手段对车辆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利用信息化平台进行通信、数据分享和服务,提高检查效率和准确性。
制定一套完善的治超制度是步骤,真正实现制度需要更多的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治超制度的实际效果,需要广大公民和企业共同的支持和参与。
治超工作管理制度
治超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科学管理治超工作,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和保障货物运输质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行业的车辆驾驶员、车队和企事业单位等相关方。
第三条治超工作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的超载情况进行检查和处理的工作。
第四条治超工作应以预防为主,加强源头治理,强化日常监管,严格执法惩处,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第五条治超工作的目标是杜绝超载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确保货物运输质量,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六条治超工作的主管部门是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第七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负责制定治超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对其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治超工作的执行单位是交通运输执法部门。
第九条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工作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制度建设第十条治超工作应建立健全超载检测设备和监控系统,提高治超效率和治超行为的可靠性。
第十一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明确超载的标准和检测方法,并及时修订和完善。
第十二条车辆驾驶员和车队应按照超载的标准和要求,合理组织载货,并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
第十三条车辆驾驶员和车队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避免超载行为的发生。
第十四条车辆驾驶员和车队应接受治超工作的检查和培训,提高对超载行为及其危害的认识。
第四章日常监管第十五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车辆驾驶员和车队的日常监管,确保货运过程的合法、安全和质量。
第十六条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巡查各类道路,加强对超载车辆的检查和查处。
第十七条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加强与公安交管、质监等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合力,依法查处超载行为。
第十八条对于超载车辆,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超载行为进行处罚。
第五章效果评估第十九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超载治理的评估机制,定期评估治超工作的效果和改进措施的实施情况。
第二十条评估结果对治超工作的改进和完善具有指导和借鉴作用,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汇报。
治超新规实施方案
治超新规实施方案
首先,治超新规实施方案明确了对超限超载行为的界定和处罚标准。
针对货车超限超载行为,将根据超载比例和超载程度进行处罚,对于超载比例较轻的,将给予警告和罚款;对于超载比例较重的,将吊销相关证件并暂扣车辆;对于严重超载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这些严格的处罚标准将有效遏制货车超限超载行为,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其次,治超新规实施方案规定了加强治超检查和监管的措施。
要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加大对货车超限超载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治超检查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治超工作机制,严格执行超限超载治理措施。
同时,要求加强对治超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执法水平和效能,确保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
此外,治超新规实施方案还明确了对于超限超载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
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治超工作,对于提供有效线索的举报人将给予一定的奖励,提高了社会监督的力度,有效地打击了超限超载行为。
总的来说,《治超新规实施方案》的出台,为加强对货车超限
超载行为的监管和处罚提供了明确的依据和规范,有力地维护了道
路交通安全和公共利益。
同时也提醒广大货车司机和相关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运输法规,不得从事超限超载行为,共同营造良好
的道路交通环境。
希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社会各界能够共同努力,全面落实《治超新规实施方案》,为我国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作出
更大的贡献。
2024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2024年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模版一、事故处理及救援1. 在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就地利用现有条件对伤者进行骨折定位等初步处理,并迅速将其转移至安全地带。
对于不幸遇难的人员,同样需移至安全地带并妥善安置。
同时,应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开展救死扶伤工作,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尽最大努力减少伤亡。
2. 所有人员在参与救援过程中,务必确保自身安全,并积极与交警、消防等部门配合,共同进行救护及后续的善后工作。
3. 若发生一次死亡三人及以上的运输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如2小时)内,将事故情况报告给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二、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制度为强化安全责任制,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以下制度:1. 对于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必须按时逐项进行登记,并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2. 每趟次出车前,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排除,确保隐患消除后方可出车。
3. 装载货物时,必须严格检查是否超限超载,确认无误后方可发车。
4. 不定期对驾驶员及营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5. 对于车辆检测、二级维护中发现的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6. 定期对营运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等进行自查自纠,确保无安全隐患存在。
7. 对于不及时整改安全隐患的责任者,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自然灾害及突发性事故应急预案1. 在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时,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全力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
2. 一旦遇到自然灾害或突发性事件,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此类事件时,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 投入应急运输的车辆必须使用年限不超过规定年限且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
对于单程运行超过一定公里数的车辆,必须配备足够的驾驶员以确保行车安全。
交通治超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交通治超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交通运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道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运输设施上的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治理工作。
第三条交通治超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企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四条成立交通治超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决策指挥交通治超工作。
第五条交通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第六条各级交通运输、公安、城管、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执法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交通治超工作。
第三章治超措施第七条严格执行车辆装载规定,严禁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第八条加强源头治理,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备案管理,督促企业落实装载源头责任。
第九条加强路面执法,设立治超检测站,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严格检测。
第十条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实施“一超四罚”,即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罚款、记分、扣车、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第十一条对违反治超规定的货运企业,依法予以停业整顿、吊销经营许可证等处罚。
第十二条加强科技手段应用,利用电子监控、GPS定位等技术手段,提高治超效率。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三条对违反治超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对未履行治超职责、失职渎职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十五条对阻碍、干扰交通治超工作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交通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治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治超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治超工作。
2. 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包括:(1)制定治超工作方案和措施;(2)组织治超宣传教育活动;(3)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治超工作;(4)对违反治超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理;(5)定期向治超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三、治超工作内容1. 加强源头管理,严格控制货运车辆装载质量,严禁超限超载运输。
2. 加强路面执法,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查处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3. 加强联合执法,建立健全跨区域、跨部门治超协作机制,形成治超合力。
4. 加强科技应用,推广使用电子磅秤、车辆动态监控等科技手段,提高治超工作效率。
5.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治超工作的认识和支持。
四、治超工作要求1.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治超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治超工作落到实处。
2. 治超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执行职务,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3. 治超工作中,要坚决杜绝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违法行为,确保公平公正。
4. 治超工作要与环保、交通、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共同推进治超工作。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治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治超规定的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 对不履行治超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予以处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治超管理实施方案
治超管理实施方案一、背景。
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超限超载问题日益突出,给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秩序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有效解决超限超载问题,提高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制定和实施科学合理的治超管理方案势在必行。
二、目标。
1. 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系数,减少交通事故发生率;2. 保护道路基础设施,延长道路使用寿命;3. 优化运输资源配置,提高运输效率;4. 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主要措施。
1. 完善法律法规。
加强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法律法规制定,提高违法成本,加大处罚力度,形成有效的威慑机制。
2. 加强监测检测。
建立健全的超限超载监测检测体系,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实时监测和精准识别。
3. 强化执法力度。
加大治超执法力度,建立健全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率,严格打击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4. 完善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超限超载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责和权限,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治超的工作格局。
5.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超限超载危害的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道德水平。
四、保障措施。
1. 完善设施设备。
加大对治超监测检测设备的投入,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2. 加强人员培训。
对治超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化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执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3. 加强技术支持。
加强对治超监测检测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技术水平,确保监测检测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五、评估和调整。
建立健全的治超管理评估机制,定期对治超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措施,确保治超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总结。
治超管理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系数、保护道路基础设施、优化运输资源配置、规范运输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能够有效解决超限超载问题,实现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快速、高效发展。
治超新规定
治超新规定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物流行业也迅速发展壮大。
然而,在物流运输过程中,超载现象时有发生,给交通安全和道路设施造成严重危害,严重影响交通秩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相关部门出台了新的治超规定。
首先,新的治超规定明确了超载的定义和界定。
根据相关法规,车辆的总质量、轴负荷、车轴数量都有明确的限制,超过这些限制即为超载。
此前,对于超载的界定不够明确,存在着不同地区和不同机关对超载存在不同的判定标准,导致执法的混乱和不公平。
新的规定统一了界定标准,为执法提供了明确的依据。
其次,新的治超规定对超载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
根据新规定,超载行为将面临更高额的罚款和更严厉的处罚。
在过去,由于处罚力度不够严厉,一些运输企业或个人往往选择违法超载以获取更高的经济利润,给道路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
新的规定明确规定了超载行为的罚款金额,并且增加了责任追究的力度,对于严重超载行为将采取吊销驾驶证、暂扣车辆等措施。
这种加大了处罚力度的措施将有效遏制超载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
再次,新的治超规定加强了执法力度和监管机制。
为了确保规定的有效执行,相关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效率。
此外,规定还明确了运输企业和驾驶人的责任,要求运输企业建立健全违法超载的自查自纠机制,并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加强对驾驶人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有效地监管和管控超载行为。
最后,新的治超规定鼓励使用科技手段进行治超。
随着科技的发展,现代化的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在治超工作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新的规定鼓励运输企业和地方交通管理部门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称重、激光雷达和电子眼等设备,实现智能化的超载监测和管理。
通过科技手段,可以更加准确和高效地监测超载行为,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提高治超工作的效果。
总之,新的治超规定的出台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减少超载带来的社会经济损失。
新规定明确了超载的定义和界定,加大了处罚力度,加强了执法力度和监管机制,并鼓励使用科技手段进行治超。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4篇)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管理制度引言:超限超载指的是超过道路运输车辆的法定限重和车辆尺寸,在道路运输中进行载货,从而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
超限超载不仅会对道路设施和交通安全造成严重损害,还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原则。
为了有效治理超限超载问题,必须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严格监管,惩罚违法行为,并提高执法、监管和道路运输安全意识。
本文将从制度和管理两个方面,提出一些措施和建议,以减少超限超载现象的发生。
一、强化制度建设1. 完善法律法规:制定详细的法律法规,明确超限超载行为的定义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加大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形成威慑效应。
2. 加强行业管理:建立超限超载行业协会或组织,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加强与运输企业的沟通和合作,共同推动超限超载的治理。
3. 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超限超载信息共享平台,各相关部门可以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实现信息的互通和共享。
同时,加强与其他行业部门的协作,共同治理超限超载问题。
4. 加强科技支撑:借助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道路运输车辆的实时监控,提升超限超载的监测和执法能力。
引入智能化管理手段,提高管理效率和精度。
二、加强管理1. 提高执法力度: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增加执法人员数量,加强执法装备和技能培训。
加强对超限超载行为的检查频率和覆盖范围,确保执法的全面和公正。
2. 加大处罚力度:对超限超载行为,依法给予严厉处罚,不仅要处以罚款,还可以采取吊销驾驶证、暂扣车辆牌照等处罚措施,以严厉惩罚违法行为。
3. 搭建公众监督平台:建立公众监督平台,鼓励公众参与超限超载行为的举报和监督。
对于公众举报线索,相关部门要及时处理并给予回馈,增加公众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满意度。
4. 建立奖励制度:对于积极参与超限超载治理的企业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荣誉,激励更多人积极投身到超限超载治理中来,形成全社会的共同治理合力。
5.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广告、宣传手册、媒体等形式,加大对超限超载危害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超限超载的认知和防范意识。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治超工作安全管理,确保道路运输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的车辆,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管理、监督检查的部门和单位。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治超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考核。
2. 治超办公室:负责治超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具体实施。
3. 治超执法队: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现场检查、处理和执法。
4. 车辆运输企业:负责车辆的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
四、安全管理制度1. 车辆管理(1)车辆运输企业应确保所使用的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禁止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3)车辆运输企业应加强对车辆的安全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安全性能良好。
2. 货物装载(1)装载货物应遵守国家规定的装载标准,严禁超限装载。
(2)装载货物应均匀分布,不得偏载、超高、超宽。
(3)装载货物应使用合格的安全带、紧固件等固定设备,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发生移动。
3. 驾驶员管理(1)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具备相应的驾驶技能和职业素养。
(2)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应定期进行体检,确保身体健康,能够胜任驾驶工作。
4. 安全监督检查(1)治超执法队应加强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现场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行为。
(2)对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应依法进行处理,包括罚款、暂扣车辆等措施。
(3)对违法行为严重的车辆,应依法吊销其营运证。
5. 安全教育培训(1)车辆运输企业应定期对驾驶员、装卸工等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安全教育培训应包括交通法规、安全技术、应急处置等内容。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治超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2022全国治超超限标准全国治超新管理办法
2022全国治超超限标准全国治超新管理办法普及标准货运车型根据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的新规定,自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进入高速公路;2022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普及标准货运车型。
在超载超限道路执法标准方面,统一车辆限载标准。
取消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在营运车辆准入管理方面,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车辆,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加强货车营运资质清理,规范普通货物、大件货物和危险货物营运资质分类许可。
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
在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方面,将全面清理涉及道路运输企业和驾驶人的各类收费项目,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此外,将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违法行为。
综合治理超载超限昨日,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表示,2022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但近期在局部地区,货车超限超载现象还较为突出,造成安全隐患,导致一些重大事故发生;特别是重型货车非法改装未能有效遏止,严重干扰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为此,多部门将综合治理高速公路超载超限、货车非法改装等,并将初步建立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
《意见》指出,将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集中清理。
对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以及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货证不符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暂停或者撤销所许可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质检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法严厉处理。
运输新规(治超)全文
运输新规(治超)全文运输新规(治超)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超限运输车辆通过公路进行货物运输,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四)有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五)有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六)有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七)有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八)有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一)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二)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三)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四)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五)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公路管理机构具体承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或者参与、配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监督管理。
治超工作管理制度模板
治超工作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为加强治理超限超载运输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公路设施,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从事道路运输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治超工作。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治超工作的实施和监督。
三、工作原则1.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超限超载的法律法规。
2. 坚持源头治理,强化运输企业的责任意识。
3. 坚持综合治理,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治超工作格局。
四、源头管理1. 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载重标准。
2. 对于超限超载车辆,运输企业不得放行出站。
五、路面执法1. 交通管理部门应定期开展路面巡查,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查处。
2. 对于查处的超限超载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卸载超重部分。
六、信息共享与协作1. 建立治超信息共享机制,各相关部门应定期交流治超工作信息。
2. 加强跨区域协作,形成治超工作联动机制。
七、宣传教育1. 加强对运输企业和驾驶人员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超限超载危害的认识。
2. 利用媒体和公共宣传平台,普及治超法律法规知识。
八、监督与考核1. 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治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治超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由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方案,报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以符合具体地区的法律法规和管理需求。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前言随着国家对治超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强,道路运输行业对治超工作安全得到了更高的关注。
订立科学合理的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保障道路运输行业的安全和有效的治超工作至关紧要。
本文将认真介绍一套全面的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的订立目的1.保障车辆、驾驶员和道路交通安全2.规范超限超载运输行为,杜绝违法超载行为3.保障道路交通运输行业的正常有序运作4.加强治超工作监管力度,提升治超工作效率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1. 重点车辆的监管在治超工作中,重点车辆的监管是特别紧要的环节。
重点车辆包括超载车辆、超限车辆以及其他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为了对这些车辆进行有效的监管,需要订立以下管理措施:1.提示驾驶员注意超限超载的危害及其严重性2.抽查车辆是否超限超载,依据抽查情况进行罚款、记分等处理3.进行定期路检,发觉不符合标准的立刻停用4.定期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况良好5.通过发放嘉奖等方法激励驾驶员安全驾驶2. 驾驶员的安全培训驾驶员是道路运输行业中最关键的一环。
为了确保驾驶员的安全驾驶,需要开展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包括:1.提示驾驶员安全驾驶的紧要性2.对不同道路情况下的驾驶方式进行认真讲解3.强调防止以及应对紧急情况的技能培训3. 治超工作的监管和检查为了确保治超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需要进行定期的监管和检查,包括:1.检查车辆的超限超载情况,并依据检查结果进行罚款、记分等处理2.对驾驶员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考核3.定期布置检查治超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以达到治超工作的科学管理和标准化操作。
4. 治超工作的宣扬教育宣扬教育是治超工作的紧要环节,需要对社会进行治超法律法规及其实施效果的宣扬教育,包括:1.制作宣扬教育资料或广告,对超限超载情况进行警示2.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扬介绍3.在驾驶员进行培训时,向他们普及道路治超方面的法律法规结尾论文介绍了订立一套全面的治超工作安全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重点车辆的监管、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治超工作的监管检查和治超工作的宣扬教育。
治超工作管理制度
治超工作管理制度一、超速行驶管理制度的基本要求超速行驶是指机动车在道路上以超过规定车速行驶的违法行为。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超速行驶是属于违法行为,并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为了规范超速行驶行为,各地交通管理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以确保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
1. 制定严格的速度限制标准为了有效管理超速行驶,交通管理部门应根据道路的不同情况,制定相应的速度限制标准。
一般情况下,城市道路的速度限制要低于高速公路和国道,因为城市道路的交通密度大,行人和非机动车较多,车辆行驶速度不宜过快。
而高速公路和国道的行驶速度则可相对较快,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定期对各类道路的速度限制进行检测和评估,保证速度限制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 安装监控设备为了加强超速行驶的管理和监督,交通管理部门应在道路上安装监控设备,对违法超速行驶的车辆进行拍照抓拍并据此处罚。
监控设备一般包括测速雷达、卡口抓拍相机、移动瞬时抓拍相机等,通过这些设备,能够有效地捕捉到超速行驶的车辆信息,提高治理超速行驶的效率。
3. 加强巡逻执法除了依靠监控设备外,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加强巡逻执法,对道路上的超速行驶行为进行及时查处。
通过不定期的巡逻执法,能够有效地震慑超速行驶的驾驶员,减少超速行驶行为的发生。
同时,还应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让驾驶员认识到对超速行驶的严惩,从而提高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
4. 完善处罚制度超速行驶的处罚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执行,并要保证处罚的及时性和公平性。
对于超速行驶的驾驶员,应当根据其超速的情节和危害程度予以相应的处罚,从轻处罚到重处罚,要有所区别。
对于严重超速行驶的驾驶员,交通管理部门还应考虑吊销其驾驶证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5. 强化宣传教育有效的宣传教育对于治理超速行驶同样重要。
交通管理部门可以结合当下的互联网、电视媒体等多种方式,针对超速行驶的危害展开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超速行驶的危害性的认识和警觉,使人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超速行驶的发生。
治超办超限超载实施方案
治超办超限超载实施方案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快速发展,超限超载问题日益突出,给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秩序带来了严重的挑战。
为了有效治理超限超载问题,提高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我国交通管理部门制定了一系列的超限超载治理实施方案。
首先,针对超限超载问题,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超载车辆的监测和检测力度。
通过加强技术设备的更新和升级,提高超载车辆的检测准确性和效率,严格执行超载车辆的处罚和整改措施,确保超载车辆得到有效治理。
其次,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运输企业和驾驶员的管理和监督。
建立健全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记录和信用评价制度,对违法行为严重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进行严厉处罚,并限制其行驶权利,有效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
同时,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技术监督和管理。
建立健全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信息共享平台,加强对运输车辆的技术参数监测和管理,对超限超载行为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提高超限超载行为的查处效率和准确性。
此外,交通管理部门还将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宣传和教育力度。
通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驾驶员和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规意识,增强全社会对超限超载问题的关注和重视,形成全社会共同治理超限超载的良好氛围。
最后,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合作,形成多部门联合治理超限超载的工作机制。
加强与公安、交通运输、质检等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总的来说,治超办超限超载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力推动超限超载问题的治理工作,提高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性和效率,为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运输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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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治超新管理办法运输超重在没有很好的管理下,往往会造成巨大事故。
各位司机朋友们知道,最新的治超管理办法吗?随着来吧!根据交通运输部等部门的新规定,自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进入高速公路;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通行,普及标准货运车型。
在超载超限道路执法标准方面,统一车辆限载标准。
取消车货总重超过55吨、平均轴载超过10吨和载货超过车辆出厂标记载质量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在营运车辆准入管理方面,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车辆,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加强货车营运资质清理,规范普通货物、大件货物和危险货物营运资质分类许可。
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
在清理和规范涉企收费方面,将全面清理涉及道路运输企业和驾驶人的各类收费项目,坚决杜绝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行为。
此外,将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违法行为。
昨日,交通运输部等多部门表示,xx年以来,各地、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___决策部署,深入推进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但近期在局部地区,货车超限超载现象还较为突出,造成安全隐患,导致一些重大事故发生;特别是重型货车非法改装未能有效遏止,严重干扰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为此,多部门将综合治理高速公路超载超限、货车非法改装等,并将初步建立法规完备、权责清晰、运行顺畅、执行有力、科学长效的治超工作体系。
《意见》指出,将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集中清理。
对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不执行 ___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以及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货证不符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暂停或者撤销所许可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质检部门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 ___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 ___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法严厉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意见》还称,将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
落实《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xx)186号)要求,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违法行为。
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货车非法改装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交通专家谭小平表示,货车非法改装一直是个顽疾,此次《意见》最大的亮点就是将车辆从生产、登记、销售、运输等多个环节建立统一监管体系,有助于各部门之间的合作、各个职业环节的配合,将会对营造良好运输环境起到很好的效果。
禁止双排装载自xx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双排车”通行。
“双排车”是指上下两层均双排装载或上层双排装载下层单排装载,且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运输车,车型如下图所示。
xx年9月21日-2018年6月30日,暂时允许本方案发布之日前注册登记的“单排车”过渡运行,车型如下图所示。
近日,交通运输部联合多部委,接连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货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___》(下称《意见》)和《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下称《方案》),提出杜绝货车非法改装现象,努力消除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超载超限。
货车超限超载现象,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干扰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新规出台了哪些举措?能否改变货车司机“不超不挣钱”的怪圈?1.统一车型标准成为治超契机交通运输部公路局路网管理处处长陶汉祥介绍,此次公路超载超限治理新规有七大举措,分别是修订国标GB1589对于货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标准;修订《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使之与国标GB1589统一标准;开展源头治超;实施路警联合执法;完善信用治超;开展跨省大件运输并联许可;推进治超大数据应用。
“新规对于超限运输的认定标准进行了修改、优化了超限运输许可流程、规范超限许可收费、明确了货运源头管理措施、规范治超路面执法行为。
”陶汉祥认为,从源头上统一标准车型,这是新规不同于以往的亮点。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货运与物流管理处处长战榆林介绍,根据《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将严把高速公路入口,自9月21日起,严禁双排车辆运输车进入高速公路,同时做好劝返分流保障措施。
到2018年7月,禁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上高速公路。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物流所研究员谭小平表示,此次新规出台,充分考虑了道路运输市场的现状,同时对照国际标准,对车型标准化进行统一规定,成为公路治理超载超限的重要契机。
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我国现有治超站点或设施共计2181处,主要分布在国省干线公路,以固定治超站为主,流动治超站、计重收费站为主要辅助方式。
一位货车司机表示,许多地方实际装载高度超过4.8米都不罚款,有的地方超过4.5米就罚款。
多年来各部门对超载超限的执法口径不一,让司机无所适从。
希望有统一的执法标准、文明执法。
2.单车运价涨300-450元战榆林说,新规实施后能保障公路货运市场的总体运能。
根据测算,市场需新增车辆运输车约2万辆,我国牵引车、半挂车年产能均在20万辆以上,可以弥补运力的缺口。
从现在起到2018年,逐步禁止双排车、超规单排车上高速公路。
统一标准车型有个过渡期,可以减少对市场的冲击和影响。
此外,治理后处罚减少、可白天上路通行,运输效率也将大幅提高。
据测算,违规车辆整改为标准车型后,单辆车运输价格将上涨300元至450元。
“车辆运输车治理引起的运价上涨,是驱除劣币必然经历的阵痛。
”战榆林说。
运能会下降吗?成本上涨如何化解?截至xx年底,我国现有货运车辆1500多万辆,其中个体户占90%。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调查显示,在大型物流企业中,26%的自有车辆存在非标准化问题。
新规出台后,一些不合规车辆面临淘汰,公路货运市场是否会出现运能下降?规范统一车辆标准,会不会引发运输成本上涨?对此,不少企业存在一定疑虑。
一些重点企业反映,目前长途干线市场中大量存在17.5米非标低平板车,主要是由于市场准入不严,原来主要保障大件运输的车辆进入普通货运领域,凭借较大的容积水平,已成为干线运输的主力车型。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说,随着新规的实施,大量非标车辆面临退出市场压力。
由于非标车辆拥有者大部分为中小企业和个体司机,抗风险能力较弱,“一刀切”地禁止该类车辆进入市场存在较大的执行难度。
新规共提出了18条措施,针对之前业界反映较多的问题给予了政策回应。
如,新规提出了建设道路运输行业的诚信体系,以建立治超工作的长效机制;同时,《新规也强调源头治超,对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将进行集中清理,并将对此开展三次多部门联合专项行动。
3.“不超不挣钱”怪圈怎么破?“治超是老话题,治一阵子好一阵子,稍不注意就反弹。
” ___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魏际刚说,治理超限要抓源头,超限不能只罚司机,要罚装货的货站或者公司。
必须给货车司机一个合理的出路,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超载超限。
魏际刚说,当前公路货运市场粗放式发展,导致劣币驱逐良币的局面。
对于个体运输户来说,生存的手段就是拉货,以超负荷服务来打拼市场。
要想取得货源,只能被迫超载超限以及提供24小时服务,造成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魏际刚认为,公路货运市场的经营模式必须要改变,逐步从传统的生存模式向集约化、网络化提升,确实要倒逼其转型。
政府在监管的同时可以给司机引导和以旧换新的补贴政策,提升其自身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谭小平说,公路治理超载超限从xx年起集中治理,虽然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根上的问题没有解决。
发展合理的多式联运机制,可以解决公路超限超载的市场需求问题。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副总赵国清说,要整治非法违规车辆生产源头。
他介绍,目前货车整车进行非法改装的较少,多数是半挂车企业改装。
由于主车、半挂车都是独立目录、独立上牌,很多人就买一个合规的主车,再配一个不符合标准的半挂车。
赵国清说,对于货车来说,主要有生产、上牌、运输三个环节。
要对生产厂家申报的产品进行监管,对上牌进行复核,只要控制住前两个环节,基本就控制了超载超限。
4.中小物流企业或将利润承压值得注意的是,在关于车辆超限超载的国家标准GB1589-xx《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执行十多年之后,新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xx)于xx年7月26日正式发布。
此前出现的部门间执法标准不统一、以罚代管、选择性执法等问题或将消减。
统一的国家标准落地之后,更加重要的是各地方政府层面的依规执行。
对此,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戴定一认为,旧的标准执行多年之后,地方政府都形成了各自的特殊情况和利益,在新标准的执行过程中或仍将延续“旧习”,但这需要有一条底线,即保证市场的各参与企业有公平的竞争环境。
陶汉祥认为,由于我国经济下行,货运需求走缓,货量不足,公路运输行业运力过剩导致企业压低价格,恶性竞争,新的治理意见将使得物流运输价格回归正常水平。
这或意味着物流价格将会上涨?戴定一认为,治限治超对各个物流企业带来的影响不一。
长期来看,淘汰落后、不规范的运力,将保护有技术水平、规范的物流企业,有利于其利润率提升。
但中小物流企业将面临或被淘汰,或转型升级的局面,即通过规范的、标准的、技术的力量来填补之前超限超载获得的利润。
而如果不加入一个网络体系或协作体,其转型也很难成功。
戴定一介绍,目前我国物流企业的平均毛利率在10%以下,刨去各项费用,则处于亏损、盈亏平衡、盈利状态的物流企业约各占1/3。
而物流企业目前还面临营改增带来的最大负担,尽管业界在呼吁通过路桥费的抵扣等办法来解决,但暂未获得政策回应。
据要求匿名的专家介绍,《意见》的出台或将让物流运输企业的利润率继续承压,这也将倒逼物流企业从人工成本、车辆自重、运输效率等方面进行变革。
5.铁路水路运输或迎机会《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提出,通过对车辆登记注册环节与道路运输证配发环节实施严格的准入把关,以及从源头杜绝对新增车辆运输车的非法改装,来控制超限运输车辆的增量。
同时,通过督促运输企业将超限车型淘汰或改造恢复为标准车型,以及督促乘用车生产企业落实合规的运载合同,达到超限运输车辆的存量消化。
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在目前的车辆运输车市场中,非法改装并超限的“双排车”约占整体运力的80%,“单排车”约占20%,非法改装车的装载量一般约为国家标准车型装载量的3-4倍。
此次治理方案将带来约2万辆新增车辆运输车。
xx年,全国汽车物流企业约有300家,共有车辆运输车约3万-4万辆。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王学平介绍,实际运营中的车辆运输车约有90%以上都对外廓尺寸进行了加长、加宽,导致整车外廓尺寸、通道圆、转弯直径、外摆值等安全参数超过了GB5189-xx的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