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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

2024版高校教师聘任条款及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1. 聘任条件1.1 基本条件1.1.1 应聘者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1.2 应聘者应具有博士学位或相当职称。

1.1.3 应聘者应符合高校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1.2 优先条件1.2.1 具有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人经历者。

1.2.2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或具有相当于此级别待遇者。

1.2.3 在国内外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影响力者。

2. 聘任岗位2.1 教授岗位2.1.1 承担研究生教学任务。

2.1.2 指导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

2.1.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2 副教授岗位2.2.1 承担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任务。

2.2.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2.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2.3 讲师岗位2.3.1 承担本科生教学任务。

2.3.2 参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

2.3.3 参与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

3. 聘任期限3.1 聘任期限分为短期和长期。

3.1.1 短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三年。

3.1.2 长期聘任期限一般为五年。

3.2 聘任期间,教师应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3.3 聘任期满后,教师可以续聘或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调整。

4. 工资待遇4.1 工资结构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补贴。

4.2 基本工资按照国家和高校相关规定执行。

4.3 岗位工资根据教师岗位等级和职责确定。

4.4 绩效工资根据教师教学和科研成果确定。

4.5 补贴包括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具体标准按高校规定执行。

5. 福利待遇5.1 高校应依法为教师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5.2 教师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休假。

5.3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必要的办公和教学条件。

5.4 高校应为教师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6. 违约责任6.1 教师在合同期内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6.2 高校在合同期内解除合同的,应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补偿。

6.3 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的,可依法申请调解或提起诉讼。

(央美院发12号)关于周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doc

(央美院发12号)关于周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doc

中央美术学院文件
央美院发〔2013〕12号
关于周岚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分院、系、部、处、室、馆、附中:
经学院4月1日党委会研究,决定以下任免职事项:
周岚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强勇同志任教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岳洁琼同志任发展规划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史桂梅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傅怡静同志任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六生同志任保卫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卢冬冬同志任保卫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韩锋同志任基建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吴玉美同志任基建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安永欣同志任图书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马刚同志任附中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建沛同志任燕郊校区管理处常务副主任(正处级)(试用期一年);
姚培炎同志不再兼任保卫处处长职务;
孙伟同志不再担任附中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央美术学院 2013年4月1日
中央美术学院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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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美院发〔2014〕15号)中央美术学院银行对账单“双签”制度实施细则

(央美院发〔2014〕15号)中央美术学院银行对账单“双签”制度实施细则

中央美术学院文件央美院发〔2014〕15号中央美术学院银行对账单“双签”制度实施细则根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及教育部、财政部有关文件要求,为严格履行银行对账单“双签”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对账和“双签”工作流程,保证“双签”审核的时效,真正达到防范金融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管理目标,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双”签审核实施细则如下: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学校财务部门以及拥有独立银行存款账户的所有校内单位。

二、“双签”制度银行存款对账单“双签”制度是指,为了采取有效监督措施,确保学校资金安全,对每月的银行存款对账单,要由专人负责,认真核对,确认资金往来的真实性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经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再交由审计部门负责人复核签字,并报经主管财务校领导审签后与当月会计凭证一同保存的制度。

三、责任人员“双签”制度的实施涉及以下责任人员:银行存款对账人员、银行出纳员、会计核算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计部门负责人和主管财务校领导。

四、工作要求1.原则上由银行出纳负责向银行催收银行对账单。

对于有电子数据的银行存款账户,由与银行出纳不相容岗位的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导入银行存款对账系统。

若电子数据与纸质银行存款对账单有差异,以纸质银行存款对账单的数据为准。

2.由银行存款对账人员和银行出纳协同将学校的银行日记账与银行提供的对账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签字、装订。

经会计核算负责人复核并签字后,报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

确认无误后,交由审计部门复核,并由审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然后报主管财务的校领导审签,最后由财务部门入档保存。

3.银行对账单上的未达账项原则上应在发生后的一个月内处理完毕,所有相关岗位人员都有责任协助处理未达账项。

五、工作流程1.财务部门应在次月初及时取得各开户银行上月的银行对账单,此项工作具体由财务部门相关人员向承办银行催收,一般应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完成。

2.银行存款对账人员和银行出纳协同将学校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提供的对账单进行核对,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将对账单和余额调节表装订、签字。

人员公示模板及就任要求

人员公示模板及就任要求

根据《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的规定》,拟招聘下列人员
来校工作,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7个工作日,自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学校纪委办监察处或人事处联系。

纪委办监察处联系电话:
邮箱:
人事处联系电话:
邮箱: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求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须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人事处
2022年10月24日。

美术学院人事调配工作试行办法模版

美术学院人事调配工作试行办法模版

美术学院人事调配工作试行办法(** [**] 6号**年3月10日颁发)为适应高等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建设高素质的教学科研人员、管理人员、教辅人员、辅导员队伍,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人事调配原则(一)高层次人才优先的原则。

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发展需要,重点从校外引进学校发展急需的,对学科建设、学校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高层次人才。

(二)教学优先的原则。

我校教职工队伍的人员补充,以教学优先为原则。

(三)符合编制、校内调剂原则。

在各单位核定编制的基础上,用人单位须有编制空额,方能申请补充人员,对缺编单位工作人员的补充首先从校内调剂,从校外调入人员要从严掌握。

(四)依法管理的原则。

所有引进人员均纳入岗位聘用管理范畴,按聘用协议执行。

二、补充人员程序(一)补充人员类别学校补充的人员包括:一是补充高层次人才;二是补充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统称为固定编制人员;三是补充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的人员,统称为非固定编制人员。

(二)补充人员的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教育工作,身心健康。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3.补充高层次人才的须符合《**美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试行办法》的条件;补充其他固定编制人员的须符合《**美术学院公开招聘试行办法》的条件;补充非固定编制人员的须符合学校非固定编制人员相关管理办法。

(三)补充人员程序l.各用人部门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结合本部门编制情况、队伍结构及工作岗位的需求实际,制定未来三年补充人员规划,并报人事处备案。

2.根据本部门规划,各用人部门于每年10月15日前向人事处报送下一年度补充人员计划,并提出详细的岗位需求数量、岗位职责及聘任条件。

3.学校对人事调配进行统筹安排和总量控制。

人事处对各部门补充人员计划审核、汇总后提交学校行政办公会商议、审批,并正式反馈给各部门。

4.根据学校审定的补充人员计划,属于补充高层次人才的按《**美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试行办法》执行;属于补充事业编制人员的按《**美术学院公开招聘试行办法》执行;属于补充非固定编制人员的按学校非固定编制人员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教育部人事司发文(教人司[2009]17号)布置2009年青年骨

教育部人事司发文(教人司[2009]17号)布置2009年青年骨

教育部人事司发文(教人司[2009]17号)布置2009年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工作教育部司局函件教人司…2009‟17号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就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准确把握项目定位“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高等学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项目的实施工作。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向所属高等学校传达布置,使学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本项目作为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培养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加强青年骨干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与高水平大学建立长期学术合作与交流关系的重要机遇。

有关高校要在研究制订本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基础上,按《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切实把好人员质量关。

二、认真掌握选派条件本项目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选派条件仍按《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三、推荐名额及资助方式200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资助1000名,重点支持地方高校,并向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的高校适当倾斜。

推荐名额详见附件,对未能完成推荐名额或因推荐人选条件等原因空出的名额,将在地区间进行调剂使用。

教育部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

资助标准按照访问学者来源区域确定: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地区人选,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其他地区每人每学年资助5000元。

艺术教育师资管理规定

艺术教育师资管理规定

艺术教育师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规范艺术教育师资管理,提高艺术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各类艺术院校(含综合性大学艺术学院)、艺术培训机构、艺术教育研究机构从事艺术教育工作的教师。

第二章师资队伍建设第三条艺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应坚持德才兼备、结构合理、动态调整的原则,注重培养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四条艺术院校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明确师资队伍的发展目标、规模、结构和质量要求。

第五条艺术院校应加强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设立师资培养基金,支持教师参加专业培训、学术交流和国际合作,提高教师的艺术教育和教学研究能力。

第三章教师招聘与引进第六条艺术院校招聘教师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核、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

第七条艺术院校引进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 具有相应的学历和学位。

4. 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职务任职条件。

第八条艺术院校应建立教师入职培训制度,对新入职教师进行教育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育技术等方面的培训。

第四章教师职务与职称评定第九条艺术院校应根据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制定教师职务评定办法,合理设置教师职务岗位。

第十条艺术院校教师职务评定应注重教师的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业绩,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一条艺术院校应设立教师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教师职务的评审工作。

评审委员会应由具有高级职务的教师、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

第五章教师待遇与激励机制第十二条艺术院校应保障教师的基本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第十三条艺术院校应建立教师激励机制,对在教育教学、科研创作、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艺术院校应注重教师职业发展,为教师提供晋升和发展机会,鼓励教师参加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评定。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与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办法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与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办法

中央美术学院艺术与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办法(修订稿)为做好我院艺术与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项目申报第一条凡我院在编教职人员(包括离退休者;外聘教职人员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研究),均可据《中央美术学院艺术与人文科学研究项目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所提出的研究方向和选题范围参与申报。

《课题指南》的目的在于明确当年度我院艺术与人文科学研究的重点领域和范围,为申报者提供研究参考,所列条目均可开展跨学科研究。

申报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和本学科的资源优势及学科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第二条各二级学院、系、部、处负责受理本部门人员的项目申报。

第三条在项目受理期间,申报者可向各二级学院、系、部、处和学术科研办公室索取《课题指南》、《中央美术学院艺术与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申报·评审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及本办法,也可从我院数字化校园平台上下载。

第四条申报我院艺术与人文科学研究项目者,应符合如下条件:1、申报者必须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项目的实施;2、由多人参加的研究项目,必须注明一位负责人,对该项目的诸事务有最终支配权;3、申报者要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第五条每位申报者每次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我院艺术与人文科学研究项目(本条自2006年试行):1、正承担国家各级各类研究项目者;2、正承担我院艺术与人文科学研究项目者(含一般项目、重点项目);3、承担国家各级各类及我院科研项目未能如期按质结项者。

第二章项目种类第六条由中央美术学院冠名和资助的项目分为:1、重点项目;2、一般项目。

第七条为支持和鼓励我院教职人员的学术科研工作,我院设立中央美术学院艺术与人文科学研究自筹(专项)经费项目。

此类项目经评审程序后,与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同时列入中央美术学院艺术与人文科学研究项目,由相关部门或项目承担者自筹研究经费,所筹经费的使用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财务制度。

西安美术学院人事部制度

西安美术学院人事部制度

西安美术学院人事部制度,一·指导思想为了加强学生会人事部队伍建设与管理,调动人事部干部的主动性,创造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人事部干部的骨干作用,督促人事部干部严于律己,以提高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效率,提高其管理水平,同时为了增强凝聚力和号召力,特制定本制度。

二·纳新制度(1)凡学生会成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思想素质,以身作则,乐于为广大师生服务,坦诚做事,注重集体利益。

(2)能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3)学习成绩优秀,具有组织能力,经验丰富者优先(4)学生会通过纳新或竞聘产生。

且可以向学生会推荐具有适当能力的学生,通过考核可进行录用。

三·人才培训(1)以学生会工作为培训材料,对各成员进行人才培训(2)培训个人的团结意识、管理才能、工作态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四·人事管理管理制度对于人事部的正常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为规范人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学院人事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各成员应及时到位(2)每次到会由秘书部制定签到表,登记到会员,与会都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且每个干部应佩戴工作证(3)保持开学纪律,先由部长下达工作命令,安排工作人员,再由各部员提出建议,达成工作共识,以便工作的顺利展开,落实。

(4)正部长直接向主席负责,副部长向正部长负责,干部向部长负责。

五·监督与奖励制度(1)对每学生会成员建立人事档案,根据各成员的考勤情况、工作状况进行考核并做实事记录(2)考核积分制:每人每学期分为100分,根据实际情况对学分进行加减(3)加分:·能积极把工作顺利完成、无缺勤迟到早退现象、在活动中起决定作用者加10分;工作踏实,无缺勤等不良现象者加7分;开会全勤者加4分。

扣分:·有损学生会形象、工作不到位、多缺勤者减10分;工作态度差,多缺勤迟到等不良现象者减7分;无故缺勤迟到多次者减4分注:以上制度为我部草拟的一份人事管理制度,本学期进行使用,请各位主席和部长进行指正,城致西安美术学院·院学生会·人事部二零零九年,十二月。

北京高校人事制度

北京高校人事制度

北京高校人事制度北京高校人事制度北京高校人事制度是指北京市高等教育机构对于人事管理方面的规定和制度。

在此制度下,高校对于招聘、选拔、使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均有具体规定,以确保教师队伍的优质和稳定。

首先,招聘方面。

北京高校人事制度要求招聘教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确定教师人选。

招聘要求需要满足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招聘程序要符合规定,确保招聘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其次,选拔和任命方面。

根据制度规定,高校通过审查、面试等环节对招聘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以确定适合岗位的人选。

选拔任用的原则是职称、专业水平、学术成果、教学能力和工作表现等综合综合考评,确保选拔到优秀的教师。

第三,使用和管理方面。

高校教师的使用和管理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高校建立健全的人事管理制度,明确教师的权利和义务,确保教师工作的稳定性和合理性。

第四,考核方面。

教师的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不定期考核,包括教学水平、科研工作、教育质量和工作表现等方面的评估,以评价教师的工作能力和质量,提供改进的机会和空间。

第五,培训和发展方面。

高校通过举办各类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供教师进修和学术研究的机会,为教师的专业能力提升和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最后,待遇方面。

北京高校人事制度对于教师的待遇也有明确规定,包括工资、福利、奖励和保障等方面的内容,保证教师的合理收入和福利待遇。

总结来说,北京高校人事制度是一套完善的制度,对于招聘、选拔、使用、考核、培训和待遇等方面都有明确规定和安排。

这些规定和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有助于保证高校教师队伍的质量和稳定,为高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人力资源的保障。

艺术类学校师资公示制度

艺术类学校师资公示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了加强艺术类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法》等规定,结合我国艺术类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艺术类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2. 保障学生权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 促进艺术类学校教师职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三、制度内容1. 公示范围(1)艺术类学校所有在岗教师。

(2)拟任教师。

2. 公示内容(1)教师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称、专业方向等。

(2)教师教学成果:教学比赛获奖情况、论文发表、科研项目、艺术作品等。

(3)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4)教师业务能力:教育教学能力、学术研究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等。

3. 公示方式(1)校内公示:在学校公示栏、官方网站等平台进行公示。

(2)校外公示: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示。

4. 公示时间(1)教师基本情况、教学成果等定期公示,每学期至少公示一次。

(2)教师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等在教师聘用、晋升、考核等环节进行公示。

5. 公示要求(1)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

(3)学校对公示内容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内容予以纠正。

四、制度实施1. 学校成立师资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2.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师资公示工作。

3. 学校定期对师资公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五、制度保障1. 学校将师资公示制度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对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

2. 学校加大对师资公示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公示工作顺利开展。

3. 学校加强师资公示工作的宣传,提高教师和学生的知晓度。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中央美术学院人事处文件

中央美术学院人事处文件

中央美术学院国资处文件院资发[2015]1号关于布置2016年办公设备与家具购买预算申请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学校2016年办公设备与家具购买预算申报工作布置如下:一、全校各单位2016年利用学校经费采购办公家具及设备,必需先申请采购打算,经审核批准纳入学校设备购买预算打算后执行。

二、各单位申请新增办公设备与家具,必需贯彻艰苦奋斗、节约节约的原那么,坚持节约办学、艰苦朴素的办学方针,认真研究、审慎提出。

能够继续利用的设备及办公家具应继续利用,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奢华之风。

针对各单位提出的报废申请,学校将严格把关。

三、各单位需依照本单位的实际情形,参考《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行政办公设备配备标准》(见附件2),上报2016年度的办公设备与家具购买申请。

学校将依照必要性、可行性及资金情形,本着俭仆、有效,且能确保教学、科研与办公的正常运行的原那么,对各单位办公设备及家具购买申请进行严格审查和核定。

四、依照财办库【2021】334号文件,台式运算机、便携式运算机、喷墨打印机、激光打印机、复印机、空调机、复印纸都须上报教育部实施批量集中采购。

各单位应当依照预算及实际工作需要,确信采购品目不同的档次或规格,并依据教育部提供的大体配置表提出申请。

(附件3、4、五、六、7、八、9)五、各单位需要经费投入较大的项目,专门是教学科研设备购买,不在此预算范围内,请按财务处规定的渠道上报。

六、学校2015年的设备与家具购买预算的执行,将于2015年11月30日终止。

由于各类缘故2015年的购买预算尚未执行完的单位,需在2016年度预算申报中从头申请,并经从头核定后纳入学校2016年办公设备与家具购买打算和预算。

七、凡没有提出购买预算申请并未列入打算的,年内原那么上不再批准购买。

请各单位于12月14日前将2016年度的购买申请签字盖章后报送国资处(11号楼210室),并将购买申请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王舜舜(国资处)联系:附件1:《2016年办公设备与家具购买申请表》附件2:《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行政办公设备配备标准》附件3:《批量集中采购台式运算机配置信息表》附件4:《批量集中采购便携式运算机配置信息表》附件5:《批量集中采购激光打印机配置信息表》附件6:《批量集中采购喷墨打印机配置信息表》附件7:《批量集中采购复印机配置信息表》附件8:《批量集中采购空调机配置信息表》附件9:《批量集中采购复印纸配置信息表》中央美术学院国资处2015年11月24日附件2:《中央美术学院2016年行政办公设备配备标准表》。

中央美术学院机构设置一览表(2017年3月23日

中央美术学院机构设置一览表(2017年3月23日

其他
44.美术学研究所 45.雕塑艺术创作研究所 46.国际学院(筹) 47.继续教育学院(高级研修学院) 48.附属中等美术学校 49.美术馆 50.图书馆 51.学报编辑部 52.视觉艺术高精尖创新中心
53.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54.网络信息中心 55.教学资源管理中心 56.教育发展基金会办公室(校友工作办公室、理事会办公室) 57.对外美术教育交流中心 58.医疗卫生服务中心 59.档案室(校史办公室)
14.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公室)
15.国际合作办学管理处
16.审计处
17.国有资产管理处
18.综合管理办公室
19.基建处
教学科研机构
20.燕郊校区管理处 21.离退休工作处 22.经济与法律事务办公室 23.校工会 24.校团委
25.中国画学院 26.造型学院 27.造型学院油画系 28.造型学院版画系 29.造型学院雕塑系 30.造型学院壁画系 31.造型学院基础部 32.实验艺术学院 33.人文学院 34.设计学院 35.建筑学院 36.城市设计学院 37.艺术管理与教育学院 38.中法艺术与设计管理学院(筹) 39.研究生院 40.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41.艺术设计研究院 42.建筑设计研究院 43.修复研究院
中央美术学院机构设置一览表
(2017 年 3 月 23 日)
1.学校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2.组织部(统战部)
3.宣传部
4.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5.学生工作部(学生处、武装部)
6.安全稳定工作部(保卫处)
7.人事处

8.财务处

9.发展规划处
美 术
10.教务处学来自11.招生处院
校机关
12.科研处 13.协同创新办公室

艺校干部人事制度 - 制度大全

艺校干部人事制度 - 制度大全

艺校干部人事制度-制度大全艺校干部人事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艺术学校干部人事制度2一、调干1、学校原则上今后只调进教师,或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收教师。

所进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2、调进教师,需由教研室提...艺术学校干部人事制度2一、调干1、学校原则上今后只调进教师,或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招收教师。

所进教师必须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

2、调进教师,需由教研室提出申请,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办公室办理报文化局、人事局批准等有关手续。

3、所调教师,教研室需公开讨论、面试,合格者,需聘用试教一学期,才能办理正式调动手续。

4、所调专业教师,音乐、舞蹈类的,调入后要举行汇报音乐会或舞蹈演出。

美术类要举办一定形式的作品展览。

二、聘用干部1、学校中层干部均实行聘任制,一般聘期为两年。

2、学校中层干部,除总务科长外,均需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专业教研室主任一般应是教学业务骨干。

3、聘用干部,由校领导提名,在校内进行民意测验,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并一致通过,校长聘任,并要报文化局批准备案。

4、聘用干部,必须采取回避制度,校领导不得提名和任用自己的亲属做校内中层干部。

三、聘用教师1、学校教师一律实行聘用制。

2、实行教师资格制度,凡教师上岗必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

3、对教师可以根据不同情况及岗位盈缺,实行低职高聘或高职低聘,并与工资挂钩。

4、在教师聘任工作中,要征求各学科负责人的意见,并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由校长聘任。

5、要杜绝教师聘任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凡不符合聘任硬件条件的,如要聘任,必须经三位以上的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通过,再经校长办公会议论同意后聘任。

6、解聘教师要严格按市教育局、文化局及人事局有关规定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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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聘任标准文件

艺术家聘任标准文件

艺术家聘任标准文件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2、在全国性赛事及文化部、中国文联、中国美协、中国书协等相关机构主办的学术展览中取得优异成绩,原则上应为相关专业国家级文艺家协会会员,或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为专业艺术院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或为新文艺群体中优秀的艺术人才。

3、艺术家能够坚持艺术创作,并具备较独立的学术思考能力或研究方向,具有勇于探索、积极进取的创新精神,其作品具有浓厚的生活气息和时代意义。

4、思想品德端正,恪守职业道德,乐于奉献,身体健康,能够积极配合画院的创作任务,积极参加画院举办的公益活动。

5、年龄不超过60岁。

美术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暂行办法模版

美术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暂行办法模版

美术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暂行办法(**字 [**] 88号 **年12月30日颁发)为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改革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切实做好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岗位管理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办学以人才为本,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

要有利于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有利于高校人员结构的整体优化,有利于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全面推进学校的整体改革与发展,为实现“建设国内一流、海外有重要影响、具有高水平教学、创作、研究实力的美术院校”的办学目标服务。

第二条基本原则科学合理,宏观调控。

坚持从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的办学需要出发,统筹学科建设,根据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兼顾各类人员结构现状,科学合理确定岗位总量,规范设置各级各类岗位,加强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各级岗位设置比例必须严格控制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总量和岗位结构比例以内。

优化结构,精干高效。

坚持“人才强校”的办学思想,完善岗位设置分类分级体系,以教师队伍为主体,优化各类人员的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的建设,提高用人质量与用人效益。

分类指导,协调发展。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学科发展、队伍建设等因素,实行分类指导,建立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激励机制,加大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的倾斜力度,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按岗聘用,规范管理。

以岗位设置为基础,强化岗位聘用,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过程中的评价、考核、激励与保障机制和岗位分类分级管理体系,促进各部门人力资源的自主管理、自主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建立完善。

第三条目标与任务实施岗位管理工作的目标是: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建立完善的人员聘用制度,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增加学校的生机与活力,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美术老师聘请制度模板范本

美术老师聘请制度模板范本

美术老师聘请制度一、背景及目的为了加强我校美术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美术教育质量,根据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聘请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美术老师的聘请程序,确保聘请的教师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为学校提供高质量的美术教育服务。

二、聘请条件1. 基本条件(1)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具有较强的责任心。

(3)具有美术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2. 业务条件(1)具有较高的美术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

(2)具有较强的教学组织和协调能力。

(3)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够运用多媒体等手段进行教学。

(4)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聘请程序1. 发布招聘公告学校在适当的时间发布美术老师招聘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求职者。

2. 报名及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求职者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提交个人信息及相关材料。

学校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

3. 面试学校组织专家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评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教学能力、沟通能力等。

面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4. 课堂教学能力测试学校组织课堂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内容包括课程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效果等。

测试成绩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5. 体检与政审对拟聘人员进行体检和政审,确保其符合招聘条件。

6. 聘用根据面试、课堂教学能力测试、体检和政审结果,学校确定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

四、管理与考核1. 岗位职责美术老师需按照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认真开展美术教学工作,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活动,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教学水平。

2. 考核制度学校对美术老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教育教学成果、业务水平、师德表现等。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3. 激励与处罚(1)对于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美术老师,学校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美术老师,学校给予警告、调离教学岗位或解聘等处理。

美术学院管理岗位聘用实施细则(试行)模版

美术学院管理岗位聘用实施细则(试行)模版

美术学院管理岗位聘用实施细则(试行)根据《**美术学院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的要求,为做好我校管理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制定本试行细则。

第一章岗位设置第一条设置原则(一)管理岗位设置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二)管理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

(三)管理岗位的设置和聘用,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条聘用范围(一)管理岗位即职员岗位是指为保障学校高效运转,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包括校、院(系、部、所、中心)以及其他的内设机构的管理岗位。

学校在册(在编、在岗、在聘)的固定编制、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原则上均纳入职员聘用范围。

(二)专职辅导员原则上纳入教师岗位聘用,并可根据其自愿和条件确定相应职员职级,纳入职员聘用与管理。

其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人员,均纳入职员聘用与管理范围。

(三)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批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校级领导或教务管理、科研管理、学科建设、学生(含研究生)管理、人事管理、财务、审计、外事和继续教育等部门处级领导干部的,任期内纳入职员聘用管理,同时须按相应专业技术岗位规定的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对上述同时在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任职的“双肩挑”人员,按其执行的岗位工资系列,占相应的岗位职数,且原则上在一个聘用周期内不调整工资系列。

(四)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学校批准,聘用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学报编辑部、美术馆、图书馆、教育与信息技术中心等教辅部门负责人,或聘用专任教师担任教学、科研单位负责人的,占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执行专业技术人员聘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按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任务、聘期目标进行考核。

(五)管理岗位人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执行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资的,原则上应以五级及以上职员为主。

第三条岗位数量与结构比例(一)全校管理岗位总数不超过学校岗位总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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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美术学院人事处文件
院人发〔2014〕4号
关于2013年度廖勤等8名同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央美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及《中央美术学院关于初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规定》,认定以下8名同志的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廖勤、马志强、张瀚予、周亭、张涛、纪玉洁、李垚辰、郭红梅。

以上同志的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起算时间见附表。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人事职称中级通知
主送:各分院、系、部、处、室、馆、所、中心,附中。

中央美术学院人事处2014年2月28日印发
初校:吕旭峰、聂林洞终校:边恺
附表:
认定中级职务人员情况表
中央美术学院人事处
2014-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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