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食堂的费用一定在福利费项下核算吗
食堂烧饭工资计入什么费用
食堂烧饭工资计入什么费用
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核算
借;管理费用等科目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依据税法规定,单独核算的职工食堂福利费用,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前提是不能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国税函2009年3号文明确"工资薪金总额"不包括企业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以及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所以,企业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的各项食堂支出--包括发放给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都不应算入企业的工资总额.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等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食堂的伙食费、话费应该计入什么科目
1、公司食堂的伙食费、话费等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食堂福利科目.
2、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非货币性福利"、"其它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如何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如何处理.关于职工食堂费用如何核算这个问题发现观点很多,有的认为记入管理费用,有的认为应付福利费。
具体应放在哪个科目核算?我原来的观点是记入应付福利费,但也无法说清核算的依据是什么。
针对这个问题我查找了一些资料,认为要具体说明这个问题,应从税法和会计制度上确定依据。
(从当前适用的税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角度分析)对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二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单纯分析食堂费用如何核算,不考虑企业对职工就餐是否收取费用。
二是免费或有偿提供就餐的情况。
其中第一个方面是决定第二个方面的基础。
一方面:我们先来确定企业会计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在应付福利费的借方反映。
按此说明很难说清食堂费用是否应在此科目核算。
本人又查找一些资料,对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是这样的:职工福利制度是指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应在卫生保健、房租价格补贴、生活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以及不列入工资发放范围的各项物价补贴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和权益,这是根据国家规定,为满足企业职工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而建立制度。
职工福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从企业提出的职工福利费和住房补助基金。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
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5、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洗理费等;6、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1、退休职工的费用;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3、职工劳动保护费;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5、职工的学习费;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根据以上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属于福利费的支出范围,而食堂并不在所列的福利设施中,这点正好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的规定相符。
职工食堂费用会计处理
职工食堂费用会计处理
职工食堂的费用会计处理,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支付情况进行计量计算,并进行会计
处理。
一、企业直接支付职工食堂费用
(1)收入类费用记入“销售费用”项下;
(2)支付职工食堂费用记入“职工薪酬支出”项下(此项费用称为职工食堂补贴);
(3)凭收据入账,收付小计结转“应交税金”。
二、政府补贴职工食堂费用
(1)补助款记入“其他收入”或者政府补贴的对应科目;
(2)支出记入“职工薪酬支出”。
(1)费用记入“工资支出”或者“个人支出”;
(2)就职工食堂费用给予职工报销或者补发工资,记账时须先借“应付职工薪酬”,入账时贷“职工薪酬支出”或“工资支出”。
以上就是关于职工食堂费用会计处理的简要介绍,以上会计处理的要点并不能涵盖所
有的情况,具体情况仍需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具体分析。
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
企业食堂全套账务处理
食堂账务处理及票据要求一、企业账务处理1、企业食堂应该设立单独的辅助账核算食堂收支,用以核算食堂的开支。
企业支付给食堂经费时:借:其他应收款---食堂贷:货币资金月末,食堂依据辅助账核算的属于企业的支出,开具食堂结算收据给财务部,财务部依据结算收据: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贷:其他应收款食堂内部食堂收取的员工就餐费用,不做食堂收入,而应冲减食堂成本费用(企业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相互提供的劳务,不构成增值税纳税义务,向职工收取的费用无须纳税)。
2、企业购入食堂用固定资产,属于公司福利用设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食堂使用固定资产贷:货币资金计提折旧时: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贷:累计折旧3、企业为食堂内部人员计提工资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贷:应付职工薪酬二、食堂账务处理1、食堂设置辅助账务,反映食堂收支,收到企业拨款时:借:货币资金贷:其他应付款---公司2、食堂采购材料时:借:原材料贷:货币资金3、月末根据盘点,算出消耗,结算食堂成本:借:食堂支出成本贷:原材料4、收取员工自付的餐费:借:货币资金贷:食堂支出成本(这里是冲减食堂支出成本,而不是做收入)5、月末食堂根据合算的当月食堂支出成本,开具内部结算收据,上报企业财务:借:其他应付款---公司贷:食堂支出成本注:a、食堂的辅助账务要明细记录食堂收到的拨款、购买食材的支出、收取的职工费用,以备企业财务和税务的检查。
b、企业所列支入账的福利费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应该按照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比例进行调整。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如何处理
职工食堂费用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税务风险的防范
对于由企业承担的职工食堂费用,应 计入员工工资薪金所得,并按照个人 所得税法规定计算个人所得税。
企业在处理职工食堂费用时,应确保 员工个人所得税的正确计算和缴纳, 避免因违反规定而产生税务风险。
扣除项目的调整
个人所得税法可能对扣除项目进行调 整,企业需关注相关政策变化,以便 及时调整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改进建议
其他企业可借鉴该企业的实践经 验,加强职工食堂费用的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提高费用的使用 效率和管理水平。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包括内部监督 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由企业内部审 计部门或财务部门负责,外部监督由 政府监管部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负责 。
责任人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在职工食堂费用管 理中的责任,包括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职工食堂费用的风险防范与应对措施
风险防范
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务管理,防止出现虚假报销、贪污浪 费等问题。
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违反了税法规定。
改进建议
03
企业应将职工食堂费用纳入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范围,规范账
务处理,避免引发税务风险。
案例二
案例描述
某企业在内部审计中发现,职工食堂费用的管理存在漏洞,存在 虚报、冒领等问题。
问题分析
该企业在职工食堂费用的管理上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导致 费用报销不规范,存在管理漏洞。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 如何处理
汇报人: 日期:
目录
•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的 会计处理
• 职工食堂费用的税务处理 • 职工食堂费用的审计与监督 • 职工食堂费用处理的案例分析
事业单位职工食堂费用核算及管理
事业单位职工食堂费用核算及管理随着新得会计准则得执行,应付福利费得科目成为历史。
新得企业财务通则得出台,也取消了14%福利费得计提要求。
新得税法出台,笔者估计也会向现在外资处理方法接近,即按实列支福利性支出(可能会有一个列支标准)。
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无须讨论应记入何科目,事业单位食堂费用只能记入管理费用核算(但也要区别交际应酬、职工福利等支出,以便纳税调整)。
直接列入费用,就必须要有合法得原始凭证作为记账依据。
因此笔者得观点就是建议对事业单位食堂费用得核算应逐步规范,杜绝白条列支,以免增加事业单位得税收成本。
一、进行事业单位职工食堂费用核算得要素及分析(一)核算要素在对事业单位食堂进行核算时,要了解构成核算要素都有哪些,对于事业单位职工食堂来说,其要素包括了五大方面,分别为:资产、负债、收入、费用、损益。
首先来说资产,指得就是事业单位食堂所拥有与控制得,可以用货币进行计量得经济资源,其中包括了库存主副食、调料以及各种债权等。
而负债指得就是事业单位食堂经营中,因采购主副食采购人员对客户赊欠得款项。
收入在这里指得就是在提供饭菜、食物等业务经营得过程中,实现得事业单位食堂营业收入,事业单位食堂因为不同得管理方式,其收入包括了饭票与补贴两种收入。
费用就是指在经营过程中事业单位食堂产生得各类耗费。
事业单位食堂能够提供出各种可口饭菜,需要采购白面、大米等主食与各种副食,全部这些属于事业单位食堂得费用。
而损益则就是指在一定期间事业单位食堂得经营成果,就是在一定期间内事业单位食堂得收入去掉费用得剩余金额。
虽然作为事业单位职工食堂,不就是以盈利为目得得,但在一定期间内,经营得成果就是事业单位食堂管理好坏得反映,可以提供事业单位食堂管理改进得参考。
1、直接成本直接成本就是指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直接耗用得原材料、调料、配料、辅助材料等直接材料,就是餐饮成品中具体得材料费,就是事业单位食堂最重要得成本支出与核算要素。
2、间接成本间接成本就是指事业单位食堂经营、服务、管理过程中,所发生得与食品生产相关联得各项费用,如水电费、燃气费、维修费、低耗费、通信费、交通费、人员用工费用(工资、福利、奖金、保险)等。
职工食堂福利费列支范围
职工食堂福利费列支范围职工食堂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就餐补贴,旨在改善员工的工作条件,增加员工的福利待遇。
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员工福利政策,职工食堂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对于企业和员工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本文中,我们将深度探讨职工食堂福利费列支范围,从而帮助您全面理解这一重要的员工福利政策。
一、列支范围的定义和意义职工食堂福利费的列支范围指的是企业可以将其纳入成本支出的范围,从而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食堂福利费的列支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食材及相关费用:包括食品原材料、蔬菜、水果、肉类、禽蛋、米面等食材的采购费用,以及与之相关的费用,如运输费用、清洁费用等。
2. 食堂设备及设施:包括餐具、餐桌椅等食堂设备的购置费用,以及与之相关的费用,如维修费用、设备更新费用等。
3. 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培训费用等。
4. 食堂经营费用:包括食堂管理费用、食堂运营费用、废物处理费用等。
职工食堂福利费的列支范围的明确定义,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可以通过合理报销相关费用,降低企业纳税金额,减轻企业的负担。
另职工食堂福利费的列支范围也影响着员工的福利待遇和工作环境,涉及员工的日常生活与工作质量,重要性不可忽视。
二、职工食堂福利费列支范围的灵活性虽然职工食堂福利费的列支范围在有关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企业的特殊需求和员工的关切,该范围通常具有一定的灵活性。
1. 食材与菜品的多样化:在食材与菜品的选择上,企业可根据员工的需求和饮食习惯,提供多样化的选择,如荤素搭配、粤菜川菜等。
合理的饮食搭配有助于提高员工的营养摄入,促进身心健康。
2. 餐饮服务的创新:许多企业为了提高职工的就餐体验,通过引入在线点餐系统、自助餐制度等方式进行创新。
这些创新方式既为员工提供了便利,也提升了餐饮服务的品质。
3. 食堂环境的改善:优质的职工食堂不仅仅是提供美味的食物,还要关注就餐环境的舒适性。
会计实务:企业食堂所用的电费是否列在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中?
企业食堂所用的电费是否列在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中?问题:企业自设食堂‚为办公人员就餐使用.食堂设在办公楼的地下室‚电费能单独计量‚那食堂所用的电费是不是应该列在企业的职工福利费中?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等.(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四、关于职工福利费核算问题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为员工就餐‚做饭食堂发生的电费‚属于职工福利费规定的范围‚因此应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作为职工福利费列支.并且‚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如何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如何处理近年来,我国不断推进会计准则的改革与优化,以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和质量。
其中,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一系列变化,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职工食堂费用的处理。
一、会计准则对食堂费用的要求根据新会计准则,企业的食堂费用要求在财务报告上单独列示,并且需要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结算。
这就要求企业必须对食堂费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和会计核算,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具体来说,企业应该将职工食堂费用分摊到相关的费用科目上,如员工福利费、管理费等,并在财务报表上披露职工食堂费用的明细和总额。
同时,企业还需对食堂费用进行科学的预算和成本控制,确保食堂费用在合理范围内,并不影响企业的盈利能力。
二、职工食堂费用的处理方法1.采用成本法计算职工食堂费用成本法是一种常见的方法,利用该方法可以准确计算出食堂费用。
成本法的核心是确定食堂成本,例如食堂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并将这些费用计算为成本,并在企业会计准则中完全列示。
2.确定明细科目和账户企业在处理食堂费用时,需要确定明细科目和账户。
企业的会计科目要求规范化,按照规定分类,结构简单明了,便于财务报表编制和财务分析;同时,企业应该设立一个独立的、专门记录职工食堂费用的科目,方便对这项费用进行管理和跟踪。
3.注意食堂费用的记录和报销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应确保所有发生的食堂费用都要经过严格的记录和审核,确保这些费用确实是应该支付的费用。
未经过审核和记录的费用,将不纳入企业财务报告。
四、新会计准则下处理职工食堂费用的意义新会计准则下处理职工食堂费用的正确性和准确性,不仅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也可以提升企业财务报表的合规性和可靠性,避免出现虚报或漏报的情况。
此外,在食堂费用的科学预算和成本控制下,企业可以有效管理食堂费用,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总而言之,新会计准则下的职工食堂费用处理,需要企业加强食堂管理和会计核算,建立科学的预算和成本控制机制,并制定严格的财务制度和规定,以保证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食堂费用一定在福利费项下核算吗?【会计实务操作教程】
还有一种就是将公司食堂部分或全部外包。外包的形式具体又分两 种。一是将公司内部职工食堂外包给社会餐饮企业,员工就餐时凭公司 发放的食堂卡刷卡吃饭,超过定额部分个人负担,结余部分或者直接发 放现金并代扣个人所得税,或者以凭发票报销的形式,提取卡上未消费 的余额。公司每月与食堂外包企业根据先前确定的人均消费标准支付员 工就餐费用,并将此费用计入公司福利费科目中进行核算。二是由公司 提供食堂用房,社会上的餐饮企业承包食堂。双方商议,承包的餐饮企 业在满足本公司员工就餐需求之外,可以对外经营,餐饮企业提供工作
总之,企业应该仔细研究《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财企[2009]242号)和《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 知》(国税函[2009]3号)这两个文件关于公司食堂费用的条款,只有把 相关政策深刻理解,并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合理运用才是合法的,否 则,任何形式的变通或者筹划都会带来税务风险。
外部的餐饮企业参与到公司内部的食堂管理,无可厚非,但公司食堂 外包是不能在公司福利费项下进行核算的。因为它已不属于公司非货币 性补贴,而是以现金的形式直接补贴员工的工作餐费用,与企业发放货 币现金没有什么两样。笔者建议企业可以采取合作办食堂的方式,由有 经验的餐饮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营养的搭配,并通过劳务费的方式进行 结算,餐饮企业提供的是技术指导,而非承包食堂的形式,税务风险就涉及 两个不同的税种,用顶账的处理方式也有税务风险,不建议采用。
只分享有价值的会计实操经验,用有限的时间去学习更多的知识!
餐的费用与食堂用房的房租相抵,余额部分多退少补。 笔者认为,公司建立食堂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内部员工工作时的就餐
需要,而非社会化的餐饮企业。在食堂账目中,应该明确记载大米、白 面、猪肉、青菜等费用的支出情况,并附有相关票据作为证据。食堂工 作人员的工资和费用,在食堂账目中也要有具体体现,且这部分职工属 于本公司所雇用的正式员工。满足了上述的这些基本条件后,食堂所发 生的费用,才可以在公司职工福利费项下进行核算。
食堂供餐会计核算管理制度
食堂供餐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一、前言食堂供餐是企业为员工提供的一项重要福利,其供餐费用的核算管理是企业日常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食堂供餐会计核算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食堂供餐费用的核算和管理,保障企业利益,提高工作效率。
二、费用核算1. 会计基础食堂供餐费用记在“费用”科目下,包括餐费、配送费、管理费等。
餐费为企业每日发放的餐饮费用,配送费为配餐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用,管理费为企业提供食堂服务所需花费的水电物料等费用。
食堂供餐费用以“实报实销”原则核算。
2. 核算方式食堂供餐费用的核算方式分为两种:直接核算和间接核算。
直接核算是指将食堂供餐费用以实际发生的金额记在“费用”科目下,并在财务报表中以发餐领取清单的形式表现。
间接核算是指将食堂供餐费用预算分摊到各个部门,由部门统一管理,按实际发生情况在财务报表上表现。
3. 核算流程食堂供餐费用的核算流程如下: 1. 食堂管理员每月初向财务部门提供上月的发餐领取清单和相应的凭证。
2. 财务部门根据发餐领取清单记录各项食堂供餐费用,并进行整理录入。
3. 各项食堂供餐费用总计后,进行核对和审核。
4. 核对无误后,计入“费用”科目下,并在财务报表中表现。
4. 相关制度食堂供餐费用核算管理制度需与以下制度相结合运用: 1. 企业会计制度 2. 企业费用核算制度 3. 企业预算管理制度三、管理措施1. 职责划分食堂供餐费用的核算管理应划分明确的职责,形成一个科学、高效的管理体系。
具体职责如下: 1. 食堂管理员:负责食堂用餐的具体事务管理和费用管理。
2. 财务部门:负责食堂供餐费用的记录、审核和核算管理。
3. 相关部门:负责监督各部门使用食堂供餐费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2. 监督管理为保证食堂供餐费用的合理支出和使用,应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
具体管理措施如下: 1. 加强食堂的日常管理,严格控制食材的购进成本。
2. 建立食堂进销存管理制度,规范原材料、菜品的采购、存储和使用。
职工食堂开支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
职工食堂开支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在许多企业中,职工食堂是为员工提供伙食的一种福利措施。
而在财务核算中,企业往往会将职工食堂开支计入职工福利费。
然而,这些开支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本文将就职工食堂开支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进行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职工福利费的定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定义,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各种福利待遇,包括但不限于职工食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职工福利费的计入可以帮助企业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增加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然而,职工食堂开支是否应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需要看具体的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
在中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所得税的过程中可以扣除合理的费用。
而合理的费用定义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职工食堂开支是否可以计入职工福利费。
因此,一般而言,职工食堂开支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
然而,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
在国家税务局的一些解读中,如果企业的职工食堂是为了满足员工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员工提供经济实惠的伙食,且开放给全体员工使用,那么这部分开支可以被视为员工福利费的一部分,并可以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此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职工食堂开支的核算和扣除,企业需要具备正规的发票和相关凭证,确保符合税务机关的审计要求。
总而言之,职工食堂开支是否计入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扣除,需要根据具体的国家税收政策和法规来确定。
在中国,一般情况下,职工食堂开支是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的。
但如果企业的职工食堂满足一定条件,如为全体员工提供经济实惠的伙食,确保符合税务机关的审计要求等,那么部分开支可以被视为员工福利费的一部分,并可以在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最后,作为企业,合规经营和遵守税收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
企业应该密切关注相关税收政策的更新和解读,确保自己的税务处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如果对于具体税收问题存在疑问,建议咨询专业的税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以获得准确的指导和建议。
企业食堂的税费是否计入福利费核算【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
企业食堂的税费是否计入福利费核算【2017-2018最新会计实务】【2017-2018年最新会计实务经验总结,如对您有帮助请打赏!不胜感激!】问:公司的食堂贬独立食堂)所产生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是否要作为福利费核算?答:《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602管理费用”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沟费、咨询费(合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技术车封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污费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全、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后语点评:会计学作为一门操作性较强的学科、每一笔会计业务处理和会计方法的选择都离不开基本理论的指导。
为此,要求我们首先要熟悉基本会计准则,正确理解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并在每一会计业务处理时遵循一般原则的要求。
会计学的学习,必须力求总结和应用相关技巧,使之更加便于理解和掌握。
学习时应充分利用知识的关联性,通过分析实质,找出核心要点。
要深入钻研,过细咀嚼,独立思考,切忌囫囵吞枣,人云亦云,随波逐流,粗枝大叶,浅尝辄止。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如何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如何处理第一篇: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如何处理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如何处理.关于职工食堂费用如何核算这个问题发现观点很多,有的认为记入管理费用,有的认为应付福利费。
具体应放在哪个科目核算?我原来的观点是记入应付福利费,但也无法说清核算的依据是什么。
针对这个问题我查找了一些资料,认为要具体说明这个问题,应从税法和会计制度上确定依据。
(从当前适用的税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角度分析)对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二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单纯分析食堂费用如何核算,不考虑企业对职工就餐是否收取费用。
二是免费或有偿提供就餐的情况。
其中第一个方面是决定第二个方面的基础。
一方面:我们先来确定企业会计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在应付福利费的借方反映。
按此说明很难说清食堂费用是否应在此科目核算。
本人又查找一些资料,对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是这样的:职工福利制度是指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应在卫生保健、房租价格补贴、生活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以及不列入工资发放范围的各项物价补贴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和权益,这是根据国家规定,为满足企业职工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而建立制度。
职工福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从企业提出的职工福利费和住房补助基金。
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
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5、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洗理费等;6、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
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1、退休职工的费用;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3、职工劳动保护费;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5、职工的学习费;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根据以上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属于福利费的支出范围,而食堂并不在所列的福利设施中,这点正好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的规定相符。
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在计提的福利费范围内税前列支
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在计提的福利费范围内税前列支第一篇: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在计提的福利费范围内税前列支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在计提的福利费范围内税前列支?2010-5-26问:单位职工食堂的开支,是否可以在计提的福利费范围内税前列支?如果没有正规发票,白条是否可以入账?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 号)第三条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因此,职工食堂支出可以作为企业职工福利费,按照规定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所以“白条”不能入账,并且不能在税前扣除。
第二篇:职工食堂房产折旧费可税前列支职工食堂房产折旧费可税前列支本期坐堂专家:陈萍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江西税务学会理事,著有《企业所得税疑难业务指南》等。
案例:我是一名企业财务人员,在参加办税业务培训时听授课老师说,企业职工食堂人员的工资应在企业福利费开支,职工食堂房产的固定资产折旧也要在福利费开支,不能列入管理费用税前扣除。
可是,有的老师却说,食堂职工的工资费用和固定资产折旧可以税前列支。
现在单位正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期,我们想知道,职工食堂的相关费用到底能不能税前列支?谢谢!专家把脉:首先,关于企业职工食堂人员工资列支问题,税法没有限制不得税前列支。
食堂宿舍的折旧费,是否必然要记入职工福利费?
食堂宿舍的折旧费,是否必然要记入职工福利费?作者:每天,第三只眼,与您一起发现税务的精柔、灿烂,思考着、强大着。
点击关注,共同精彩,卓越源自平凡中的关注!源于实践,升华实践,才能品味crazy tax.案例某企业遵照八项规定,不在外面吃了,就想着将食堂搞的多样点,但一计算,食堂占的房屋的月折旧100万元,大厨的工资外带外购的物料等等一个月得50万元,一共150万元,但企业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才500万元,于是计算职工福利费的扣除额度是70万元,150-70=80万元,都要作纳税调增了,且是永久性的,于是企业就寻求帮助来了!小编初步思考,想你这不是跟员工吃饭相关吗,不记福利费记啥,但一深想,感觉有点不大对劲,试考虑,工资薪金是基数,这个基数计算出来的14%,是包括什么?还是要以实际发生为合适,即直接支付多是费用化的金额,当然可包括一些直接采购的设备,锅盆之类,如果将折旧并进来,是不是也要将企业所有的折旧作为计算14%的基数呢?显然这里面有一个逻辑思考的配比问题。
分析与调研虽然小编有上述的思考,但是呢,怕不入流呢,咱还是查查网上的类同资料样本,看看税务机关有没有这样的事出现处理。
(1)国家税务总局咨询问题认为可以税前扣除职工集体宿舍楼折旧及日常修缮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发布日期】:2010年04月19日【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问题内容:职工集体宿舍楼折旧及日常修缮支出,能否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回复意见:如果该固定资产属于企业所有,其所发生的折旧费及日常简单的修缮费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2)大连国税明确可以税前扣除用于食堂的购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还是应付福利费科目?用于食堂的购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是计入管理费用科目还是应付福利费科目,应该按照会计规定执行,不是税法规范的内容。
至于食堂的固定资产折旧是直接税前扣除还是计入福利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规定: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食堂费用如何列支?
食堂费用如何列支?
企业职工宿舍和职工食堂的相关费用,属于企业为改善职工工作和生活条件的集体福利性支出。
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应付福利费”科目。
这类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但必须满足两个条件:
1、必须是集体福利性支出,不是给个人的“福利费”支出。
譬如,中秋节前企业决定让企业食堂操办采购月饼(票),发放给职工人手一份。
这种号称的“福利费”支出,其性质实际上属于职工工资总额范畴的工资薪酬支出。
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工资薪金”,并入职工个人所得税计税范围,企业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2、企业的集体福利性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限额是,当年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职工工资总额的14%。
允许扣除的必须是实际支出的:如果实际支出的集体性福利费用超过当年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职工工资总额的14%的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必须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如果实际支出的集体性福利费用不足当年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职工工资总额的14%的部分,不得以预提的形式补足工资总额的14%。
补充一点:当年允许在税前扣除的职工工资总额,是企业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的税基。
即,如果企业发放的职工工资总额数大于企业代扣代缴职工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则超过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简言之,企业发放的没有缴过个人所得税的职工收入,不得在税前扣除。
其结果是这部分工资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1。
午餐费补贴是否纳入福利费
午餐费补贴是否纳入福利费职工午餐问题是每个企业都要涉及的。
受企业规模等因素的影响,有的企业设有内部食堂,有的企业直接给员工发放午餐补贴,有的则采取与餐馆合作的方式提供午餐。
无论哪种形式,午餐费用如何做账、纳税是企业普遍关注的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明确把职工食堂经费补贴确定为企业职工福利费的一项内容。
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同样将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作为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
同时,财企[2009]242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特别指出,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午餐费补贴,并不是职工福利费核算内容,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实务处理中,很多纳税人会有这样的疑问: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除了因员工就餐支付的伙食性补贴外,食堂本身购置餐具等支出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如何界定自办食堂?列支的票据如何掌握?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给职工个人的午餐费补贴属于工资,那员工个人凭发票报销的餐费是否属于职工福利费?结合现行政策,本文就纳税人关注的这些问题一一进行解释。
一、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包括哪些?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的内容,现行法规中并没有进一步细化,通常理解为补贴的对象或者补贴资金流入方向为职工食堂,就可以认定为是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
二、如何界定自办食堂?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采取法人所得税制,《企业所得税法》下的自办职工食堂身份的界定应该遵循这一原则。
也就是说,自办职工食堂应该只是法人企业内部的一个服务机构,本身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
三、列支的票据如何掌握?实务处理中,纳税人关注最多的就是票据的列支问题。
与职工食堂相关的补贴或支出应取得什么样的单据,与补贴或支出的方向紧密相关。
通常有以下三种情形:1.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部职工食堂。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除本细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外,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取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单位,但不包括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内设机构。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如何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职工食堂费用如何处理.关于职工食堂费用如何核算这个问题发现观点很多,有的认为记入管理费用,有的认为应付福利费;具体应放在哪个科目核算我原来的观点是记入应付福利费,但也无法说清核算的依据是什么;针对这个问题我查找了一些资料,认为要具体说明这个问题,应从税法和会计制度上确定依据;从当前适用的税法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角度分析对这个问题我认为要从二个方面进行分析,一是单纯分析食堂费用如何核算,不考虑企业对职工就餐是否收取费用;二是免费或有偿提供就餐的情况;其中第一个方面是决定第二个方面的基础;一方面:我们先来确定企业会计制度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使用说明: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在应付福利费的借方反映;按此说明很难说清食堂费用是否应在此科目核算;本人又查找一些资料,对职工福利费的相关规定是这样的:职工福利制度是指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应在卫生保健、房租价格补贴、生活困难补助、集体福利设施,以及不列入工资发放范围的各项物价补贴等方面享受的待遇和权益,这是根据国家规定,为满足企业职工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而建立制度;职工福利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从企业提出的职工福利费和住房补助基金;职工福利费的开支范围1、职工医药费;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4、集体福利的补贴;5、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与收入相抵后的差额的补助,以及未设托儿所的托儿费补助和发给职工的洗理费等;6、其他福利待遇:主要是指上下班交通补贴、计划生育补助、住院伙食费等方面的福利费开支;不属于职工福利费的开支1、退休职工的费用;2、被辞退职工的补偿金;3、职工劳动保护费;4、职工在病假、生育假、探亲假期间领取到补助;5、职工的学习费;6、职工的伙食补助费;根据以上的规定,我们可以发现职工浴室、理发室、洗衣房,哺乳室、托儿所等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属于福利费的支出范围,而食堂并不在所列的福利设施中,这点正好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中的规定相符;大家可查询一下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该办法的第十九条第一款提到了只有“医务室、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的费用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不得税前扣除,其中也不包含食堂;按上述的分析,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食堂并没有相关的法规规定是属于企业的福利部门,也没有制度要求将其发生的费用成本在应付福利费中列支,特别是税法中没明文的规定;因此,实务中应可以将食堂产生的费用,包括食堂人员工资,购买粮食、蔬菜等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等科目税前列支;但在实务中存在一个现实的问题就是食堂的采购大多没有正式的发票,如果直接在费用中列支,则为白条列支,要进行纳税调整;在考虑时我突然想到了酒店是如何处理这种问题由于没涉及过,我就与税务局的朋友进行了沟通,经了解酒店一般均由市场大型市场现均提供代开票,市场收取1.5%的手续费可能各地不一致;收购农产品不用纳税,成本仅仅增加了手续费,但从税收成本的角度讲还是值得,为什么这么说,举例说明:例如一个企业食堂全年采购1万元,如果这个单位是盈利单位,没有发票入账则要纳税调整,多纳33%的所得税,成本就是0.33万元,如果索取发,成本只有0.15万元,因而对盈利企业而言是值得的;如亏损企业,就要分情况处理,如果纳税调整后应纳税所得仍是负数,则无须开票;如果纳税调整后应纳税的则可自行测算纳税成本,决定是否代开票入账;另一方面:以上仅仅分析了食堂费用核算的主要科目问题,接下来深入分析就是食堂发生费目的有二:一是解决内部职工的就餐问题;二是招待单位的客户;首先说说第二种情况招待单位的客户,如果食堂费用有用于招待单位的客户,纳税时应将食堂费用中相应的部分纳入交际应酬费进行计算是否超标;在这种情况下必须要有合法的发票有此地方税务机关同意企业可以编制自制凭证入账,自制凭证需要注明招待客人的所在单位、姓名、日期以及招待的时间等其次食堂是用来解决内部职工的就餐的,如向职工收取费用的没有任何核算和税务上的问题,将收取的费用冲减食堂的支出,将净额记入管理费用内部非独立核算单位相互提供的劳务,不构成营业税纳税义务,向职工收取的费用无须纳税;如是免费提供的,本人认为应是企业的一种福利制度,对职工来说就是一种补贴,相应这部分支出就是一种福利性支出,应记入应付福利费核算,同时作为职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在实际工作中存在有些单位可能象征性收取餐费感谢penglong29提供,将实质上的免费转变成有偿,这样处理我认为是为了回避免费提供就餐的个税问题;因此,食堂费用应记入何科目核算,不能简单得说是管理费用,还是应付福利费,要针对不同的业务性质而定,以反映真实的情况;以上的分析只能是理论上的,实务中由于企业真正开票的很少,也就存在多种核算情况,不管哪种情况,前提均是在当地税务部门默许的方式下操作,大多的是放在应付福利费科目核算这也是多数税务机关承认的操作;外资企业由于按实列支,在审计发现有些列入制造费用、也有的记入管理费用、也有记入应付福利费,不管在何科目核算,税务机关一般也是将发生额控制在14%的范围内;但据我所知有些地方要求是比较严的,税务人员在国家税务总局培训时也提出了应付福利费列支依据是合法的票据;因此在当前的情况下,企业决定如何核算食堂费用,也不必完全遵守制度,可向单位的税收专管员询问解决方法;随着新的会计准则的执行,应付福利费的科目成为历史;新的企业财务通则的出台,也取消了14%福利费的计提要求;新的税法出台,我估计也会向现在外资处理方法接近,即按实列支福利性支出可能会有一个列支标准;在这种背景下,我们无须讨论应记入何科目,食堂费用只能记入管理费用核算但也要区别交际应酬、职工福利等支出,以便纳税调整;直接列入费用,就必须要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作为记账依据;因此本人的观点是建议对食堂费用的核算应逐步规范,杜绝白条列支,以免增加企业的税收成本;注:企业财务通则财政部令第41号,以下简称新通则已于2007年1月1日开始施行;针对企业贯彻实施新通则问题,财政部先后印发了财政部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和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对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政策做出了规定;自2007年1月1日开始,各类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在内不再按照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提取的职工福利费,应予冲回;新准则新税法的衔接问题:1、前期福利费结余,继续使用,用完为止企业实行公司制改建或者产权转让时,结余应当转增资本公积;结零以后不再计提,按实列支;2、前期福利费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负数的,依次以任意盈余公积和法定盈余公积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食堂的费用一定在福利费项下核算吗
最近有很多企业的财务人员咨询公司自设食堂的相关费用处理问题。
有很多企业人习惯地认为,只要是供本单位员工就餐所发生的费用就可以在福利费项下核算。
实际上,这笔费用如何处理,还要看食堂费用的税务属性、具体核算形式及内容,不能简单地下结论。
一般来说,供本单位员工就餐所发生的费用核算有两种形式。
一种是公司食堂由本公司自行派员管理,这是纯粹的内部食堂,启用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员工的福利待遇,同时可避免由于员工外出就餐所带来的卫生、劳动纪律等管理上的不确定性。
但是,有的公司却把食堂的功能给”活学活用”了。
比如,有的公司在过节时通过食堂给员工发放大米、油等福利(这时公司应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有的公司在食堂内部设包间,用于公司招待客户之用(这时产生的费用应在业务招待费项下核算);还有的公司出于公共关系的需要,将过年过节送给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礼品也记在食堂的账上(这就更不能按福利费来处理了,而应结合礼品的税务属性另作判断)。
还有一种就是将公司食堂部分或全部外包。
外包的形式具体又分两种。
一是将公司内部职工食堂外包给社会餐饮企业,员工就餐时凭公司发放的食堂卡刷卡吃饭,超过定额部分个人负担,结余部分或者直接发放现金并代扣个人所得税,或者以凭发票报销的形式,提取卡上未消费的余额。
公司每月与食堂外包企业根据先前确定的人均消费标准支付员工就餐费用,并将此费用计入公司福利费科目中进行核算。
二是由公司提供食堂用房,社会上的餐饮企业承包食堂。
双方商议,承包的餐饮企业在满足本公司员工就餐需求之外,可以对外经营,餐饮企业提供工作餐的费用与食堂用房的房租相抵,余额部分多退少补。
笔者认为,公司建立食堂的目的,是为了满足内部员工工作时的就餐需要,而非社会化的餐饮企业。
在食堂账目中,应该明确记载大米、白面、猪肉、青菜等费用的支出情况,并附有相关票据作为证据。
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和费用,在食堂账目中也要有具体体现,且这部分职工属于本公司所雇用的正式员工。
满足了上述的这些基本条件后,食堂所发生的费用,才可以在公司职工福利费项下进行核算。
外部的餐饮企业参与到公司内部的食堂管理,无可厚非,但公司食堂外包是不能在公司福利费项下进行核算的。
因为它已不属于公司非货币性补贴,而是以现金的形式直接补贴员工的工作餐费用,与企业发放货币现金没有什么两样。
笔者建议企业可以采取合作办食堂的方式,由有经验的餐饮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营养的搭配,并通过劳务费的方式进行结算,餐饮企业提供的是技术指导,而非承包食堂的形式,税务风险就会减少很多。
至于通过房租换取工作餐这种方式,看似简单,但它涉及两个不同的税种,用顶账的处理方式也有税务风险,不建议采用。
总之,企业应该仔细研究《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和《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这两个文件关于公司食堂费用的条款,只有把相关政策深刻理解,并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合理运用才是合法的,否则,任何形式的变通或者筹划都会带来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