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管公司”恶意筹划 最终补税7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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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管公司”恶意筹划 最终补税700万元
【标 签】企业所得税,导管公司,恶意筹划
【业务主题】企业所得税
【来 源】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国税局查处了一虚假筹划“受益所有人”的非居民企业,对其在二级证券市场第二次抛售福州市某公司股票的行为征缴入库非居民企业所得
税783.79万元。
据介绍,该非居民企业在第一次转让股票后主动申报非居民税收29万元,但之后聘请知名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目的的税收筹划,将公司重新在香港进行注册,以套取中国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的优惠待遇。
而按照中国内地与香港税收安排的规定,香港居民企业持股中国内地居民企业在25%以下的,对该香港居民企业可以免予征税。
仓山区国税局迅速将该情况反馈给福州市国税局大企业和国际税务处。
在对案件进行深入讨论研究后,他们认为其香港公司的成立实际上是有安排而无合理商业目的的行为,无论在资金、资产、规模、雇员人数等各方面均无法证明其经营实质和具有“受益所有人”身份,而是以逃避或减少税收为目的而设立的“导管公司”,是规避税收的恶意筹划行为。
经过与该公司几轮的谈判,企业无法举证出其新注册成立的香港公司拥有财产的处置权和支配权,以及在资金人员、规模上具有投资决策和经营管理能力。
企业也认识到自身逃避税款的筹划行为,并补缴税款783.7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