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和给李高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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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和给李高奎时富宗记个人二等功的决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信政[2008]2号
【发布部门】信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1.29
【实施日期】2008.01.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记集体二等功和给李高奎时富宗记个人二等
功的决定
(信政〔2008〕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担负着我市防火灭火和各类抢险救灾、社会救援任务。
多年来,信阳市公安消防支队坚持政治建警、科技强警、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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