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三篇)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提升,铁路交通成为了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之一。
然而,在铁路行车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可能会发生各种事故,如列车脱轨、火灾、碰撞等。
为了保障乘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并保证铁路交通的安全稳定运行,制定一套完备的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本预案的目的在于明确铁路行车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确保及时、迅速、有效地进行抢救和救援,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应急响应程序1. 基本原则(1)人民生命安全至上:以保护乘客和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首要任务。
(2)快速应对抢救:在事故发生后,要迅速调动救援力量并展开抢救行动。
(3)分工协作:各部门要协调配合,互相支持,共同完成应急工作。
2. 应急响应程序(1)报警:任何人员发现铁路行车事故,应当立即通过紧急电话向相关部门报警,并提供尽可能详细的事故描述和地点信息。
(2)事故确认:接到报警后,相关部门要尽快派遣应急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事故确认,并调动必要的救援力量。
(3)救援行动:一旦事故确认,并进行初步评估后,应当立即展开救援行动。
按照预案进行人员疏散、现场救治、消防灭火、货物清运等工作。
(4)协调指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与协调,确保救援行动有序进行,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5)事故调查与处理:事故救援结束后,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和处理。
三、应急救援措施1. 人员疏散(1)列车上:列车发生事故时,乘务员应当根据事故情况,按照紧急疏散程序指导乘客有序疏散,并帮助弱势群体和特殊人群。
(2)站台上:如果事故发生在车站,工作人员应当迅速疏散乘客,并引导他们前往安全的区域等待。
2. 现场救治(1)伤员救治:事故发生现场要立即启动医疗救护预案,派遣医生和医护人员前往现场进行伤员救治,并尽快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2)重伤员运送:对于重伤员,要及时运送医院,提供全程监护,确保他们及时得到救治。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重大铁路行车事 故,需要调动全国铁 路应急资源进行处置 ,如造成多人伤亡、 重大财产损失等情况 。
发生较大铁路行车事 故,需要调动省级铁 路应急资源进行处置 ,如造成多人受伤、 较大财产损失等情况 。
发生一般铁路行车事 故,需要调动市级以 下铁路应急资源进行 处置,如造成少数人 受伤、财产损失较轻 等情况。
意义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是铁路安 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 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 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在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各级政府和 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 处置工作。
快速反应、科学救援
在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采取 有效措施,启动应急预案,确保快速响应、科学救援。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 预案
汇报人:
日期:
• 概述 •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 预防预警机制 • 应急响应程序 • 后期处置 • 保障措施 • 预案管理 • 附则
01
概述
目的和意义
目的
及时、准确、迅速地处理铁路行 车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 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 铁路运输秩序和安全。
的反应速度。
物资保障
建立铁路行车事故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包括救援设备、 防护用品、生活用品等。
优化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根据事故类型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合理配置储备资源 。
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补充物资储备。
资金保障
建立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资金 保障机制,确保在事故发生后, 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应急处置和救
建立信息传递网络
利用现代通信技术,建立高效、迅 速的信息传递网络,确保信息及时 、准确地传递给相关部铁路行车事故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分别对应特别重 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等级的事故。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铁路行车事故是指在铁路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
由于铁路运输的高速性和大规模性,事故发生后往往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因此,国家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应急预案,以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地进行处置,减少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二、应急响应机制2.设立事故现场指挥部,事故现场指挥部设在离事故现场最近、交通条件较好的地方,由主管铁路部门派遣有经验的指挥人员组成。
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处置工作,同时定期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及处置进展。
3.开展事故应急演练,定期组织全国范围内的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演练活动,提高相关部门的应急处置能力。
演练内容包括快速反应、组织协调、伤员救护、安全疏散等,以全面提高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水平。
三、救援与处置措施1.救援措施:(1)紧急救援:收到事故报警后,迅速组织救援力量,派遣专业救援队伍赶赴现场。
针对被困人员实施分级救援,优先救护重伤员,并同时安排人员进行疏散工作。
(2)事故现场处理:配备专业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封控,确保安全。
对有可能造成二次事故的危险因素进行切断、隔离。
2.处置措施:(1)事故现场指挥:指挥部要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协调内外部资源,确保现场指挥有序进行。
(2)伤员救护:迅速展开伤员救护工作,保障伤者生命安全。
及时向医疗机构通报伤员情况,安排医疗救护资源。
(3)安全疏散:配备专业人员对现场人员进行安全疏散工作,确保被困人员及时安全撤离事故现场。
(4)事故原因调查:指挥部要迅速成立相关调查组,开展事故原因调查,确定事故责任,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处理情况。
四、资源保障与信息发布1.资源保障:(1)协调相关部门,确保救援设备、救护车辆等救援物资能够及时到达现场,保障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情况,及时调配医疗资源,确保伤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2.信息发布:(1)确保信息畅通,指挥部要及时发布事故情况,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并采取措施保障事故信息的准确性。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范本(3篇)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范本一、目的和适用范围: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挤岔子、脱轨,正面、侧面冲突。
处理及时正确,不影响炼钢、炼铁、以及总公司正常生产。
若处理方法不当或错误,轻则延长了事故恢复时间,重则造成事故扩大危及几个分厂限产或停产。
为确保在发生行车事故时及时处理,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应于炼铁厂至炼钢厂铁路运输区域行车事故应急响应处理。
二、应急报告程序1:行车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迅速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种类、设备损坏部位及有无人员伤亡等情况逐级上报行车调度或厂调度,做好防护。
遇有人员伤亡时,要积极进行抢救。
2:行车调度或厂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的种类和性质,立即按程序向有关领导汇报及复救事故的要求,同时合理调整运输机车车辆与作业方法,确保运输生产,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3:各单位或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___有关人员准备必要的救援工具,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勘察现场,确定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救援人员由运输单位统一协调,必须执行“单一指挥”重大行车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由现场最高领导亲自或指派专人指挥,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指挥。
三、应急事故处理方案措施1:挤岔子事故⑴:当机车车辆挤上道岔时,不准后退,应顺岔子方向缓缓前移,使机车车辆全部越过道岔尖轨后停轮处理。
在未处理或无法修理时,越过尖轨后需后退时,应有公务人员将道岔搬顺向尖轨未挤坏的一侧钉固后方准后退。
⑵:机车车辆通过后,复救人员做好防护,拆除断螺栓及损坏其他物件。
更换完毕,调整尖轨缝隙小于___mm,方可通车。
2:脱轨事故⑴:当机车车辆脱轨后,在专业人员未到达现场前,不准移动以免处理方法不当而扩大了事故的破坏程度,延长了事故起复时间⑵:车轮脱轨根据空重与现场条件,可分别选用:人字型复轨器、便携式复轨器或起重吊车复位。
如脱轨轮对离钢轨过远,可预先钉放逼轨拉近距离,再放上以上复轨器。
人字型复轨器必须做到正确安放(左人右入,大筋在外,小筋在内)并固定牢固。
2024年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2024年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____年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铁路行车安全,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事件,保障旅客和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列车脱轨、起火、碰撞等重大事故。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目标是保障旅客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加强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铁路局应建立完善的应急指挥调度系统,统一指挥事故应急工作,协调各级部门和单位的响应和救援行动。
第二章应急预案组织体系第五条铁路局应设置事故应急预案指挥中心,负责统一协调、指挥调度事故应急工作,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工作进展。
第六条各地铁路局应设置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负责本地区铁路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和应急工作进展。
第七条各地铁路局应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包括消防队伍、医疗救护队伍、抢险救援队伍等。
这些队伍应经常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
第八条铁路局应建立与公安、消防、医疗等部门的联络机制,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协同和配合。
第三章事故应急处置流程第九条一旦发生铁路行车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处置。
第十条铁路局应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并请求人员和物资的支援。
第十一条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保障人身安全:优先确保旅客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制止事故蔓延。
(2)及时救援:迅速组织抢险救援行动,减少事故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3)科学处置:根据事故具体情况,科学决策,合理部署救援人员和物资。
第十二条铁路局应当建立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资源共享。
第四章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第十三条铁路局应加强应急救援能力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提高人员素质:加强人员培训,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完善装备设施:更新救援装备,确保救援设施的先进性和适用性。
铁路行车事故救援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铁路行车事故,确保人员生命安全、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维护铁路运输秩序,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4)铁路安全管理条例(5)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6)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1.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1)成立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2. 应急救援小组(1)成立现场救援小组、医疗救护小组、交通疏导小组、信息宣传小组、物资保障小组等,负责具体救援工作。
(2)各小组职责如下:现场救援小组:负责现场事故调查、人员搜救、伤员转移等工作。
医疗救护小组:负责伤员救治、医疗救护等工作。
交通疏导小组:负责现场交通疏导、车辆疏散等工作。
信息宣传小组:负责事故信息发布、舆论引导等工作。
物资保障小组:负责救援物资的采购、调配、发放等工作。
三、救援程序1. 现场处置(1)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赶赴现场。
(2)现场救援小组迅速展开救援工作,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3)医疗救护小组对伤员进行救治,并做好伤员转移工作。
(4)交通疏导小组负责现场交通疏导,确保救援车辆通行。
2. 应急响应(1)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2)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救援准备。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请求支援。
3. 事故调查(1)事故发生后,立即开展事故调查。
(2)查明事故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3)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追责。
四、应急保障1. 人员保障(1)加强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业务素质。
(2)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实战能力。
2. 物资保障(1)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如医疗救护设备、通讯设备、救援工具等。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doc12)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doc12)颁布单位:国务院1 总则1.1 编制目的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缺失和对公共安全的阻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复原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专门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铁路技术治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畴本预案适用于铁路发生专门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紧急转移人员超过10万、或直截了当经济缺失超过1亿元、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的事故;以及在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行的旅客列车,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往地点铁路或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旅客列车,发生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截了当经济缺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事故。
地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上述行车事故时,按治理权限,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按其规定组织处置。
1.4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
以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动身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缺失。
(2)尽快复原运输。
分秒必争,快速抢通线路,尽快复原通车和运输秩序。
(3)实行分工负责。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铁道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
主动采纳先进的推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升行车事故防范水平;持续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高效地开展救援和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铁路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行车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列车相撞、脱轨、火灾、爆炸、旅客伤害等。
三、组织体系1.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指挥部成立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和决策。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搜救、伤员救治、车辆和设备抢修等工作。
(2)现场警戒组:负责现场交通管制、人员疏散、安全防护等工作。
(3)信息报送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物资供应、人员调配等。
四、应急处置流程1. 事故发生(1)现场人员立即报告上级,启动应急预案。
(2)现场救援组迅速开展现场救援工作。
(3)现场警戒组进行现场交通管制和人员疏散。
2. 事故处理(1)现场救援组对伤员进行救治,并配合医疗机构进行转运。
(2)现场警戒组确保现场安全,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3)信息报送组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
3. 后期处置(1)现场救援组完成救援工作后,进行现场清理和设备抢修。
(2)后勤保障组提供必要的物资和人员支持。
(3)信息报送组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五、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确保应急指挥部、工作小组及现场救援人员充足。
2. 物资保障:储备必要的救援物资,如急救药品、医疗器械、食品、水等。
3. 设备保障:确保救援设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等正常运行。
4. 技术保障:加强事故现场监测和数据分析,为应急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六、预案演练1.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七、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铁路运输实际,制定本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铁路运输企业发生的各类行车事故,包括但不限于列车相撞、脱轨、火灾、爆炸等。
二、组织体系1. 成立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铁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组织、协调、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 建立应急工作组应急工作组包括:(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伤员救治、事故调查等工作。
(2)交通疏导组:负责现场交通疏导、封锁、解封等工作。
(3)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信息收集、发布、宣传等工作。
(4)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供应、生活保障等工作。
三、应急响应程序1. 紧急启动(1)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应急工作组。
2. 现场救援(1)现场救援组迅速开展救援工作,包括伤员救治、事故调查等。
(2)交通疏导组对现场交通进行疏导,确保救援车辆畅通。
3. 信息发布(1)信息宣传组及时收集事故信息,向相关部门和媒体发布。
(2)向受影响旅客发布事故信息,提供救援和出行指引。
4. 后勤保障(1)后勤保障组确保应急物资供应、生活保障。
(2)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
四、应急恢复1. 恢复运输秩序(1)现场救援结束后,交通疏导组负责现场交通恢复。
(2)铁路运输企业及时调整运输方案,确保运输秩序恢复正常。
2. 事故调查(1)现场救援组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
(2)铁路运输企业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
五、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1)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国家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的各类铁路行车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旅客列车、货物列车发生的严重事故;2. 轨道、桥梁、隧道、信号设备等设施损坏,影响铁路运输安全的事故;3. 铁路从业人员、旅客等人员伤亡事故;4. 铁路设施损坏,造成环境污染、交通拥堵等次生灾害的事故。
三、组织体系1. 领导小组:成立国家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和监督铁路行车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2. 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级别,设立相应级别的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工作。
3. 应急救援队伍:由铁路公安、消防、卫生、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应急处置等工作。
4. 应急保障队伍:由铁路运营、物资供应、通信保障等部门组成,负责事故现场保障、物资供应、通信保障等工作。
四、应急响应1. 预警:根据事故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醒相关部门和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2. 报告:事故发生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等。
3. 应急响应:根据事故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1)一级响应:针对特别重大事故,启动一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全面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工作。
(2)二级响应:针对重大事故,启动二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工作。
(3)三级响应:针对较大事故,启动三级响应,由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应急处置、信息发布等工作。
4. 应急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1)救援:立即组织救援队伍进行现场救援,确保人员生命安全。
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处理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一、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铁路行车安全,避开和减少事故发生后的人员伤亡和资产损失,订立本处理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的编写依据《铁路法》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旨在规范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确保事故能快速得各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对行车安全和铁路运输的影响。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包含全部涉及行车事故的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
三、术语定义1.铁路行车事故:指在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影响行车安全、造成人员伤亡或资产损失的事件或情况。
2.应急预案:指针对特定祸害事故或紧急情况,提前订立的一系列应急处理措施和流程。
四、应急预案构成本应急预案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4.1 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1.应急指挥部:由公司高层领导构成,负责指挥和协调行车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事故处理组:由各职能部门的代表构成,负责实在的行车事故处理工作。
3.信息通报组:负责行车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通报工作。
4.2 应急处理流程1.事故发现和报告:–事故发现:任何人员在发现行车事故时,应立刻向所在部门或岗位上级报告。
–事故报告:接到报告后,所在部门及时向应急指挥部和事故处理组报告事故情况。
2.事故评估和分类:–应急指挥部组织专家对事故情况进行评估,并依据事故性质和影响范围进行分类。
3.应急处理措施:–依据事故性质和分类结果,事故处理组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一般事故:由事故处理组负责处理,恢复正常运营。
•重点事故:由应急指挥部牵头,协调各相关部门进行联合处理。
•特大事故:由应急指挥部组织各部门和相关单位共同应对,进行全面处理。
4.事故调查和记录:–事故处理结束后,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做好事故的记录和报告工作。
5.事后评估和总结:–综合分析事故原因和处理过程,及时开展事后评估和总结工作,以提高应急处理水平。
4.3 应急管理标准1.组织协调: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健全应急机构和工作制度,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确保应急工作的顺利开展。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确保铁路行车安全,提高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救援程序,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架构与职责2.1 应急救援组织架构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架构分为四级: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小组。
2.2 应急救援职责(1)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国范围内的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组织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地方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协调地方应急救援力量,向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报告情况。
(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确保现场安全,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应急救援小组:负责具体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救援人员、设备、物资的调配,现场救援操作等。
三、应急救援程序3.1 事故报告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相关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报告,所在单位应在接到报告后15分钟内报告给应急救援指挥部。
3.2 事故确认与分级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确认事故等级,并根据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3.3 应急救援启动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等级,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调配救援资源,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启动应急救援。
3.4 应急救援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应急救援方案,协调各方力量,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023年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2023年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____年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家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事故防范和处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国内全路网范围内的铁路行车事故。
第三条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应急为辅的原则,注重组织领导、多元参与、快速响应、协调联动,照顾安全稳定与运输保障的统一。
第四条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体制,各级政府、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负有事故应急处置的责任。
第二章应急组织体系第五条国家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制定和修订相关应急预案,指导地方政府和铁路行业主管部门的应急工作。
第六条地方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铁路行车事故应急组织体系,明确应急指挥体系和责任分工,确保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铁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工作的具体实施,建立健全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机构,明确任务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应急预警与预防第八条地方政府和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应急预警系统,及时发布、传达和解读相关预警信息。
各级部门、单位要确保及时接收、准确转达和有效应对相关预警信息。
第九条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铁路线路、车辆、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运营的安全可靠。
第十条加强铁路行车事故防范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应变能力。
各级部门和单位要定期组织培训演练,加强实战能力的训练。
第四章应急处置措施第十一条在发生铁路行车事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预案要求快速组织人员和装备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第十二条应急处置指挥部应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采取适当的指挥措施,及时组织救援力量和装备,调配资源,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三条各级政府、铁路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应当积极配合协调,加强信息共享,实施统一指挥和协调联动,确保处置工作的高效进行。
2023年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2023年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一、背景和目的铁路行车事故是一种严重的突发事件,不仅会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还会对社会经济和交通秩序造成重大影响。
因此,制定并实施有效的应急预案是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
本预案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国家和地方相关单位在铁路行车事故发生时,迅速、有效地展开应急处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恢复交通秩序,保障社会安全稳定。
二、预案编制的基本原则1. 制定本预案的主体是国家铁路管理机构,但需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形成共识。
2. 本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必须与相关法律法规保持一致,并依法行使权力。
3. 本预案的编制应考虑到实际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避免过于理论化,注重实际操作的可行性。
4. 应急处置应遵循科学、统一、规范的原则,确保各级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明确,决策防止错位,行动协调一致。
三、预案的组织体系1. 主指挥部:国家铁路管理机构组成的应急指挥部,负责协调指导各级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
2. 事故现场指挥部:成立在事故现场,负责指挥现场救援工作。
3. 分指挥部:根据事故级别和规模设立,负责协调处置各个相关单位的工作。
4. 通信指挥中心:负责信息收集、分发、调度、指挥等工作。
5. 支援单位:负责各类救援、清理、抢修等工作。
四、预案的具体内容1. 应急响应(1)根据事故情况和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
(2)及时启动应急指挥部,协调相关单位展开救援和处置工作。
(3)进一步核实事故情况,统计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
(4)迅速组织受损车辆和设备的抢修和调度工作。
2. 事故救援(1)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和设备到达现场,迅速展开救援工作。
(2)确保伤员的及时救治和运送。
(3)组织力量清理现场,确保安全通道畅通。
3. 事故调查(1)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鉴定,并追究责任。
(2)确保事故证据的保护和调查过程的公正和透明。
4. 宣传和舆情管理(1)及时发布事故情况和处置进展,保持舆论的稳定。
2024年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2024年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____年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国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损失,保护旅客和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级铁路运输管理部门、铁路企事业单位以及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救援处置铁路行车事故中的行动指导。
第三条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至上的原则,科学组织行动,协调配合,确保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章应急组织和领导第四条应急救援工作是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理的核心。
各级铁路运输管理部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协调和组织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各级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应设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信息采集和应急资源调配等工作。
第六条铁路企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自身的应急组织体系,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络,及时反馈情况和需求,切实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七条应急组织和领导工作要做到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配合,各级组织要严格按照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章预警与通报第八条预警与通报是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理的重要环节。
各级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预警与通报机制,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
第九条对于可能发生铁路行车事故的特定区域,各级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应设立预警系统,通过监测设备和技术手段,能够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提前预警。
第十条当接到铁路行车事故预警信息后,各级铁路运输管理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通报机制,迅速向相关单位和人员发出通报,确保信息及时到达。
第十一条铁路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和通报的机制,及时将发生事故的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在第一时间通知相关救援力量的到达。
第四章应急救援第十二条应急救援是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理的核心内容。
应急救援力量应根据事故的性质、规模和威胁程度等情况,迅速组织行动,开展救援工作。
第十三条应急救援力量要根据事故的特点,确定救援的优先顺序,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专项预案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专项预案一、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规范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提高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保障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制。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铁路发生的行车事故的应急处置。
二、组织体系2.1应急组织机构成立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2.2应急组织职责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运行机制3.1预防预警加强对铁路行车事故的预防预警工作,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减少铁路行车事故的发生。
3.2应急处置一旦发生铁路行车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应急处置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3.3后期处置对铁路行车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四、应急保障4.1队伍保障建立一支专业的应急队伍,负责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2资金保障为铁路行车事故的应急处置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
4.3交通保障确保应急处置过程中的交通畅通,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便利。
五、监督管理5.1预案演练定期组织预案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5.2宣教培训加强对铁路行车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应急能力。
5.3责任与奖惩对在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对失职、渎职的人员给予处分。
六、附则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以上是铁路行车事故应急专项预案的初步设想,具体的预案内容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详细制定。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演练结束后,对演练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对演练进行评估和总结
预案演练
建立应急资源储备制度
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建立应急物资、装备、人员等资源储备制度,确保应急处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加强资源动态管理
建立应急资源动态管理制度,及时更新和补充储备资源,确保资源的可用性和可靠性。
资金保障
资金储备
对应急处置过程中的资金使用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透明度。
资金使用监管
在事故处置结束后,对受到影响的旅客和货主进行合理补偿,减轻其经济损失。
后期补偿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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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储备
加强应急培训
针对铁路行车事故的特点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组织开展各级应急培训,提高应急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加强应急宣传
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铁路行车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培训和宣传
应急响应
04
行车事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需启动Ⅰ级响应,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现场指挥
应急指挥部应迅速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工作。
响应程序
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报告内容
报告程序
信息发布
按照事故报告程序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和网络等渠道及时发布准确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03
信息报告
02
01
后期处置
05
善后工作是指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进行的处理、补救、清理和恢复工作。
2023年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2023年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铁路交通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障国家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快事故救援速度,最大限度减少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第三条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依法处置、及时救援的原则,确保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四条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分级承担责任,实行属地管理、行业监督、中央调度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加强信息互通、协同配合,形成统一行动、快速处置的应急合力。
第六条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加强技术支持和装备保障,提高应急处置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应加强事后评估和经验总结,为今后的应急指导工作提供参考。
第二章应急组织机构第九条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处置的需要,国家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应急组织机构,包括:(一)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决策应急工作;(二)指挥部:负责指挥和组织应急处置工作;(三)救援队伍:负责具体的救援行动和抢险工作;(四)后勤保障:负责提供物资和设备的保障支持;(五)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宣传和教育工作。
第十条领导小组由国家铁路管理机构负责组建,负责协调和决策应急工作,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指挥部由领导小组指定负责人负责组建,根据事故的规模和情况,及时成立指挥部,明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权限,做好信息搜集和指挥调度工作。
第十二条救援队伍由国家铁路管理机构和有关单位组建,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建立大中小型救援队伍,确保救援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装备水平。
第十三条后勤保障由国家铁路管理机构和有关单位负责组建,根据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提供救援人员和装备的物资保障,确保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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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颁布单位:国务院1 总则编制目的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铁路发生特别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紧急转移人员超过10万、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的事故;以及在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行的旅客列车,国家铁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往地方铁路或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旅客列车,发生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事故。
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上述行车事故时,按管理权限,由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并按其规定组织处置。
工作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尽快恢复运输。
分秒必争,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3)实行分工负责。
在国务院统一领导下,铁道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
积极采用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在发生铁路Ⅰ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根据需要,铁道部报请国务院领导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由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铁道部成立非常设的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确定。
铁道部成立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指挥小组,下设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负责协助部领导处理有关事故灾难、信息收集和协调指挥等工作。
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根据铁道部建议以及相关部门和单位意见,作出应急支援决定。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分工,分头组织实施应急支援行动。
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具体负责事故现场群众疏散安置、社会救援力量支援等方面的现场指挥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处置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的行车事故。
3 预防预警行车事故信息报告与管理铁道部负责本预案规定处理权限的铁路行车事故信息的收集、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总结和报告,同时预测事故发展趋势,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制订相应预防措施。
铁路行车事故信息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规定进行报告。
当铁路行车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应立即上报铁道部,最迟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2小时;铁道部按有关规定上报国务院,最迟不得超过接报后2小时;按本预案要求通知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成员。
对需要地方人民政府协助救援、协调伤员救治、现场群众疏散等工作以及可能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行车事故,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应按地方人民政府和铁路运输企业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规定程序,立即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应急机构通报,地方人民政府应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置。
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发生Ⅰ、Ⅱ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由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
行车事故预防预警系统根据铁路行车事故特点和规律,适应提高科技保障安全能力的需要,铁路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投入,研制开发和引进先进的安全技术装备,进一步整合和完善铁路现有各项安全检测、监控技术装备;依托现代网络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构建完整的铁路行车安全监控信息网络,实现各类安全监测信息的自动收集与集成;逐步建立防止各类铁路行车事故的安全监控系统、事故救援指挥系统和铁路行车安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
在此基础上,逐步建成集监测、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体的高度信息化的铁路行车安全预防预警体系。
4 应急响应分级响应按铁路行车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应急响应级别原则上分为Ⅰ、Ⅱ、Ⅲ、Ⅳ级。
当达到本预案应急响应条件时,应启动本预案。
Ⅰ级应急响应(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应急响应: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的铁路行车事故。
③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的铁路行车事故。
④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在48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⑤需要启动Ⅰ级应急响应的其他铁路行车事故。
(2)Ⅰ级响应行动。
①Ⅰ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报请国务院启动,或由国务院授权铁道部启动。
②铁道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报告国务院,同时根据事故情况,通知国务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组成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③铁道部开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事发地省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以及现场救援指挥部的通信联系通道,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④通知有关专家对应急救援方案提供咨询。
⑤铁道部根据专家的建议以及国务院其他部门的意见提出建议,国务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⑥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
⑦协调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的其他支援请求。
Ⅱ级应急响应(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应急响应: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的铁路行车事故。
②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③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的铁路行车事故。
④铁路繁忙干线遭受破坏,造成行车中断,经抢修24小时内无法恢复通车。
⑤需要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的其他铁路行车事故。
(2)Ⅱ级响应行动① Ⅱ级应急响应由铁道部负责启动。
②铁道部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立即通知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有关成员前往指挥地点,并根据事故具体情况通知有关专家参加。
③应急指挥小组根据事故情况设立行车指挥、事故救援、事故调查、医疗救护、后勤保障、善后处理、宣传报道、治安保卫等应急协调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
④开通与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各应急协调组的通信联系通道,随时掌握事故进展情况。
⑤根据专家和各应急协调组的建议,应急指挥小组确定事故救援的支援和协调方案。
⑥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⑦协调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提出的支援请求。
⑧向国务院报告有关事故情况。
⑨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告国务院。
发生Ⅲ级以下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由铁路运输企业按其制定的应急预案启动。
信息共享和处理铁道部通过现代网络技术,构建铁路行车安全信息管理体系,实现铁路行车安全信息集中管理、资源共享。
国际联运列车在境外发生行车事故时,铁道部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了解事故情况。
发生Ⅰ、Ⅱ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发生事故的铁路运输企业在报告铁道部的同时,应按有关规定抄报事发地省级人民政府。
通信铁道部负责组织协调建立通信联系,保障事故现场信息和国务院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的通信,必要时承担开设现场应急救援指挥机动通信枢纽的任务。
铁路系统内部以行车调度电话为主通信方式,各级值班电话为辅助通信方式。
行车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应急处理需要,设置事故现场指挥电话和图像传输设备,确定现场联系方式,确保应急指挥联络的畅通。
指挥和协调铁道部指挥协调工作(1)进入应急状态,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代表铁道部全权负责行车事故应急协调指挥工作。
(2)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根据行车事故情况,提出事故现场控制行动原则和要求,调集相邻铁路运输企业救援队伍,商请有关部门派出专业救援人员;各应急机构接到事故信息和支援命令后,要立即派出有关人员和队伍赶赴现场。
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的授权,统一指挥事故现场救援。
各应急救援力量要按照批准的方案,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实施救援起复和紧急处置行动。
(3)现场救援指挥部成立前,由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领导小组指定人员任组长并组织有关单位组成事故现场临时调查处理小组,按《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的规定,开展事故现场人员救护、事故救援、机车、车辆起复和事故调查等工作,全力控制事故态势,防止事故扩大。
(4)行车事故发生后,铁路行车指挥部门要立即封锁事故影响的区间(站场),全面做好防护工作,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发生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扩大。
应急状态时,铁道部有关司局和专家,要及时、主动向行车事故灾难应急协调办公室提供事故应急救援有关基础资料以及事故发生前设备技术状态和相关情况,并迅速对事故灾难信息进行分析、评估,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和建议,供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领导决策参考。
事发地人民政府指挥协调工作地方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根据铁路行车事故情况,对铁路沿线群众安全防护和疏散、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救护和安置、事故现场的治安秩序以及有关救援力量的增援提出现场行动原则和要求,并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实施救援行动。
紧急处置现场处置主要依靠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应急处置力量。
事故发生后,当地铁路单位和列车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并根据《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迅速上报。
发生铁路行车事故需要启动本预案时,铁道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分别按权限组织处置。
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调动应急队伍,集结专用设备、器械和药品等救援物资,落实处置措施。
公安、武警对现场施行保护、警戒和协助抢救。
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根据现场请求,负责紧急调集铁路内部救援力量、专用设备和物资,参与应急处置;并通过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协调组织有关部委的专业救援力量、专用设备和物资实施紧急支援。
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影响严重的事故紧急处置方案,由铁道部提出并协调实施;必要时,报国务院决定。
救护和医疗行车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现场组织协调有关医疗救护工作。
卫生部门根据铁道部应急指挥小组的请求,负责协调组织医疗救护、医疗专家、特种药品和特种救治装备进行支援,协调组织现场卫生防疫有关工作。
事发地铁路运输企业按照本单位应急预案中确定的医疗救护网点,迅速联系地方医疗机构,配合协助医疗部门开展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