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的合法性问题

合集下载

集团关联公司之间资金拆借管理浅析

集团关联公司之间资金拆借管理浅析

集团关联公司之间资金拆借管理浅析作者:孙伟来源:《会计师》2010年第11期集团公司财务管理的核心是资金管理,而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管理也是集团资金管理的重要一项,因为资金拆借管理工作涉及双方公司的涉税管理,关系到各公司股东切身利益。

集团如何实现资金拆借行为有序管理,使之规范化、合法化,减少涉税风险,提高集团公司的资金运营效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资金拆借流程的管理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资金拆借行为必须充分体现独立交易原则,按照税法规定保存相关资料,不得私自降低拆借资金利率,不得隐瞒真实拆借行为。

各公司之间拆借资金必须明确使用用途,规定拆借资金使用时间,所有拆借资金必须有偿使用,拆入资金公司应在拆借资金到期日一次性向拆出资金公司支付本金及资金使用利息。

二、资金拆借利息的管理集团各公司之间拆借资金利率一般实行签订固定利率,利息支付一般实行利随本清。

集团根据拆借资金使用时间长短统一管理各公司拆借资金的利率,一般利率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

集团公司之间拆借资金发生的利息支出均应按规定利率按月计提利息,到期偿还本金及利息。

其中:资金拆人公司应按月计提应付拆借资金利息,同时根据拆借资金使用用途列支相关成本费用科目,拆借资金到期日为拆借资金利息的结算日,各公司应在到期日一次性支付拆借本金及累计应付利息。

对于集团公司到期不能归还的,须经双方公司同意续签资金拆借协议;逾期不能归还并且未续签拆借协议的,按执行利率基础上加收30%计收罚息,由拆入方主动支付拆出方。

三、资金拆借利息支出的涉税处理(一)拆借利息的企业所得税扣除问题1利率的规定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所得税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1)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2)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涉税问题

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涉税问题

关联企业之间资⾦拆借的涉税问题关联企业之间资⾦拆借问题在民营企业中⽐较常见,资⾦拆借会涉及到税务问题,所以每年审计实务中也有很多财务⼈员对此都⽐较忙乱。

对于资⾦拆借所涉及的税务具体情况不太了解,店铺⼩编在这⾥为⼤家整理了关于资⾦拆借涉税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对⼤家有帮助。

关联企业之间资⾦拆借的涉税问题是什么⼀、增值税处理1.⾮⾦融类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互借产⽣的使⽤价值。

(⼀)企业集团从银⾏借⼊资⾦,然后调拨给下属关联企业使⽤,后由集团公司统⼀归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财税〔2016〕36号)第⼀条第⼗九项规定,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于⽀付给⾦融机构的借款利率⽔平或者⽀付的债券票⾯利率⽔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收⼊免征增值税。

统借⽅向资⾦使⽤单位收取的利息,⾼于⽀付给⾦融机构借款利率⽔平或者⽀付的债券票⾯利率⽔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

统借统还业务指:(1)企业集团或者企业集团中的核⼼企业,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债券取得资⾦后,将所借资⾦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核算单位和⾮独⽴核算单位,下同),并向下属单位收取⽤于归还⾦融机构或债券购买⽅本息的业务。

(2)企业集团向⾦融机构借款或对外发⾏债券取得资⾦后,由集团所属财务公司与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签订统借统还贷款合同并分拨资⾦,并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本息,再转付企业集团,由企业集团统⼀归还⾦融机构或债券购买⽅的业务。

(⼆)企业⽤⾃有资⾦拆借给关联企业使⽤。

企业将⾃有资⾦拆借给关联企业使⽤,从实践中看,⼜可分为有偿和⽆偿两类。

有偿使⽤时,根据财税〔2016〕36号⽂件规定,企业将⾃有资⾦拆借给关联企业使⽤并收取利息,应视同企业贷款业务,所收取的利息应按6%缴纳增值税。

企业将⾃有资⾦⽆偿提供给关联企业使⽤,财税〔2016〕36号⽂件附件1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关联方资金拆借制度

关联方资金拆借制度

关联方资金拆借制度是企业将自己暂时闲置的资金按照一定价格转给其它企业使用,是一种常见的企业短期融资方式。

然而,这种拆借行为通常会因为违反法律而无效。

在中国,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所以非金融机构不可以进行这种拆借业务。

因此,关联方资金拆借制度受到一定的法律限制。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需了解更多关于关联方资金拆借制度的信息,建议查阅相关金融书籍或咨询金融机构的专业人士。

在进行资金拆借时,务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合法合规。

此外,关联方资金拆借可能会涉及到一些合同法和民法的问题。

在签订相关合同时,需要确保合同内容合法合规,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果涉及到争议和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解决。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全面和准确的信息。

中小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分析

中小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分析

中小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分析摘要:中小企业融资难是阻碍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障碍,而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拓展及创新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重要方式。

企业资金拆借作为企业间的一种资金互助形式,是企业解决短期资金的一个有效途径。

但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关于中小企业资金拆借的明确界定,成为中小企业融资创新的一个法律瓶颈。

因此,我国法律应当将正当的企业间资金拆借行为纳入金融监管体系,使其规范化、公开化,既鼓励发展,又加强监管,为民间金融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繁荣。

关键词:中小企业民间融资;资金拆借;法律规制2011年温州发生了企业家跑路潮等现象,温州民间借贷市场作为全国民间借贷市场的缩影,温贷危机引发了对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关注。

据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数据显示,过去两年,中国的民间借贷大幅增长,2011年年中民间借贷余额达到了人民币3.8万亿元,相当于银行总贷款余额的7%。

该数据表明,民间融资如今已成为中小企业的重要集资手段。

企业资金拆借作为企业间的一种资金互助形式,是企业解决急需的短期资金一个有效途径。

企业资金拆借是指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某一企业(或一些企业)将自己暂时闲置的资金按照一定的价格让渡给其它企业使用的行为。

[1]中小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确实能够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压力,然而我国的法律法规对其没有进行明确界定,司法实践中法官的态度也不统一,学术界对其也具有争议,这就给中小企业的融资活动带来了风险。

因此对中小企业相互拆借资金行为进行界定和探讨是十分必要的。

一、企业相互拆借资金与相关概念的辨析1、企业相互拆借资金与民间借贷的比较。

民间借贷和企业资金拆借作为一种直接融资渠道,都对中小企业融资具有积极的作用,二者都具有灵活、方便、利高、融资快等优点,满足企业生产和流通对资金的需求;出于双方自愿,体现意思明确;条件相对较低,资金使用效率较高,节省费用和时间,但二者之间是不同的。

股东拆借企业资金规定

股东拆借企业资金规定

一、股东拆借企业资金规定从我国目前相关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有如下规定:1、《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2、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3、199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

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二、认定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无效的法律依据企业之间借贷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理解,法律关系非常简单,1、民事行为;2、借款合同关系;3、企业(法人)行为。

从以上三个要点来看,规范调整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规范,最主要的应该是《合同法》和《公司法》。

从相关的法律规范来看,目前,对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制基本上是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管理机构的部门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并无明确的法律和行政法规;而由于规章并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的依据,因此真正作为法院确认企业资金拆借无效的法律依据其实只有法院的若干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核心思想即是:企业借贷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涉税问题( 包含关联企业资金拆借免税部分)

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涉税问题( 包含关联企业资金拆借免税部分)

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涉税问题2010年12月16日关联企业之间资金拆借问题在民营企业中比较常见,每年审计实务中也有很多财务人员对此进行询问。

从我国税务实践中来看,资金拆借主要涉及两个税种: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2]362号)第五十四条: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调整其应纳税额:……(二)融通资金所支付或者收取的利息超过或者低于没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所能同意的数额,或者利率超过或者低于同类业务的正常利率;……那什么是融通资金呢?简单的说就是融资,即借款。

根据上述规定,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划拨,如果没有按独立企业之间的往来正常收取利息,则税务有权根据征管法调整应纳税额,并作出相应惩罚。

但是,是不是只要关联企业之间发生了资金拆借就一定要缴纳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呢?这要根据出借资金的来源来分析确定。

一、营业税1、如果资金来源是自有资金,拆借给关联企业的,需要缴纳营业税。

理论依据是国税函发(1995)156号第十条规定,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关联方之间没有发生利息往来,由于涉及融资转让定价,税务机关有权按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出借方的利息收入,作为营业税的计税基础。

所以,从企业涉税风险的角度来说,如果发生企业间免费拆借资金的,占用的时间要尽量短,金额要尽量小,要及时和税务机关沟通。

2、如果资金来源是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后分借给关联企业的,则满足一定条件的时候,可以免交营业税。

理论依据是财税[2000]7号中规定,对企业主管部门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等单位(以下简称统借方)向金融机构借款后,将所借资金分拨给下属单位(包括独立核算单位和非独立核算单位),并按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向下属单位收取用于归还金融机构的利息不征收营业税。

公司资金拆借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拆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资金拆借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资金拆借,是指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及关联方之间,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以有偿或无偿的方式进行的资金借贷。

第二章拆借原则第四条资金拆借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拆借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 自愿原则:拆借双方应自愿参与,不得强迫或欺诈;3. 公平原则:拆借条件、利率等应公平合理;4. 安全原则:确保拆借资金安全,防止资金风险;5. 效率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三章拆借程序第五条拆借申请:1. 拆借申请人应向财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拆借原因、金额、期限、利率等;2. 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规定的,提交总经理审批。

第六条拆借审批:1. 总经理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与拆借申请人签订资金拆借协议;2. 财务部门根据协议约定,办理资金划拨手续。

第七条拆借期限及利率:1. 拆借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一般不超过一年;2. 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或双方协商确定。

第四章拆借管理第八条财务部门负责拆借资金的管理工作,包括:1. 建立拆借台账,详细记录拆借情况;2. 定期核对拆借资金,确保资金安全;3. 监督拆借协议的履行,及时解决拆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九条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拆借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安全。

第六章违规处理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处理:1. 对违反规定进行资金拆借的,责令改正,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2. 对恶意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 对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企业之间借贷是否合法

企业之间借贷是否合法

企业之间借贷是否合法企业与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款吗?借贷⾏为是否合法?不少企业主会出于个⼈关系或者其他原因等考虑向其他企业借款,这种借贷⾏为合法吗?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知识,希望能为您答疑解惑。

企业之间借贷是否合法⼀般认定企业之间借贷为违法⾏为。

民间借贷是相对于主流⾦融机构融资之外的资⾦拆借⾏为的称谓,由于贷款融资涉及⾦融许可制度,不具有贷款经营范围的企业是不能从事放贷业务,故⼀般认定企业之间借贷为违法⾏为。

但从⼤量实践中,由于主流⾦融条件⾼、审批慢,导致企业因临时资⾦短缺⽽⽆法及时从⾦融机构获取资⾦,临时性解决企业⽣产经营困境,民间借贷对此提供了便捷渠道,对扶持企业发展也起到积极作⽤。

时过境迁,法律上存在对企业之间的借贷⾏为从绝对不认可到相对不认可的转变,该类⾏为在本次《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当中予以体现。

该解释第⼗⼀条规定“法⼈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产、经营需要订⽴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条、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民法院应予⽀持。

”也就是,企业之间因⽣产经营需要临时拆借资⾦的,⼀般认定有效,借款⼈需按约定条款还本付息。

但是该种情形借贷双⽅需履⾏举证责任,需要说明资⾦实际使⽤⽤途,否则⽆法认定借贷⾏为的合法性。

除去该类情形,企业之间借贷法律上还是认定为⽆效,对此出借⼈的利益将难以得到充分保护。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司法解释》11合同法第五⼗⼆条店铺温馨提⽰:《民法典》⾃2021年1⽉1⽇起正式施⾏,《合同法》《担保法》同时废⽌。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债务问题# 点击这⼉#进⾏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店铺债权债务律师#。

企业拆借资金法律规定

企业拆借资金法律规定

企业拆借资金法律规定企业拆借资金是指企业之间在特定条件下进行资金互借的行为。

在商业活动中,企业拆借资金有助于解决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促进企业经营的正常运作。

然而,为了确保企业拆借资金活动的公平和安全,法律对此进行了一定的规定和限制。

首先,企业拆借资金必须符合法律的合法性要求。

拆借双方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拥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和能力。

同时,拆借资金的用途必须合法,不能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

其次,拆借资金的利率必须合法合规。

根据中国的利率法律法规规定,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的借贷利率上限不同。

例如,对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利率上限是年利率24%;对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利率上限则由中国人民银行等金融监管机构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此外,根据中国的《拆借法》,拆借双方还可以自行协商拆借利率,但是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另外,企业拆借资金需要签订合同或协议。

合同或协议是双方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对于拆借资金活动具有重要的法律作用。

合同或协议内容应该明确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要素,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等和合法。

此外,拆借双方还需遵守法律对于风险管控的规定。

企业拆借资金涉及到风险的传导和承担,因此还应明确双方在风险事件发生时的责任和义务。

例如,双方可以约定逾期还款的违约金和利息,以激励借款方按时还款,保障贷款方的权益。

最后,法律对于企业拆借资金活动也进行了一定的监管。

金融监管机构对于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进行监管,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另外,法律还规定了一些行为为非法拆借资金活动,例如高利贷、黑市借贷等,对于这些非法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和处罚。

总之,企业拆借资金是一项有助于提升企业资金周转能力的重要活动,同时也需要遵守一定的法律规定。

在企业进行拆借资金活动时,需注意确保合法性、合规性和风险控制,签订合同或协议等,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和维护整个市场环境的稳定和规范发展。

公司拆借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拆借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资金管理,规范公司拆借资金行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子公司以及公司与其他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活动。

第三条公司拆借资金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拆借资金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安全性原则:拆借资金应当确保资金安全,降低风险。

(三)效益性原则:拆借资金应当符合公司经营战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合规性原则:拆借资金活动应当遵守国家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

第二章拆借资金的申请与审批第四条需要拆借资金的公司部门或子公司,应当向财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拆借资金的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事项。

第五条财务部门对拆借资金申请进行初步审核,主要审查以下内容:(一)拆借资金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二)拆借资金用途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公司经营战略;(三)拆借资金金额、期限、利率等是否符合公司财务政策。

第六条财务部门将审核结果报送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分管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对拆借资金申请进行审批。

第七条经批准的拆借资金,由财务部门办理资金划转手续。

第三章拆借资金的核算与监督第八条拆借资金应当在公司财务账目中单独核算,确保资金使用透明。

第九条财务部门定期对拆借资金进行盘点,确保资金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条公司审计部门应当定期对拆借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第四章拆借资金的回收与处理第十一条拆借资金到期后,借款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归还本金及利息。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负责跟踪拆借资金的回收情况,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收回。

第十三条对于逾期未归还的拆借资金,财务部门应当采取催收措施,必要时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公司权益。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中小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分析

中小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分析

中小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分析中小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分析引言在中国的市场经济中,资金对于企业的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中小企业由于缺乏资金实力,常常会面临着资金周转不灵,难以获得银行贷款的问题。

因此,中小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成为一种常见的解决方案。

然而,资金拆借涉及到多个法律问题,本文将对中小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法律背景在中国,中小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关系主要受到以下法律法规的规范:1. 《合同法》:中小企业的资金拆借行为属于民事合同范畴,应受到《合同法》的规范。

2. 《担保法》:资金拆借往往伴随着担保行为,中小企业之间的担保关系应受到《担保法》的规定。

3. 《公司法》:如果中小企业是以公司形式存在,则资金拆借涉及到公司法的适用。

法律问题与风险点中小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存在一些法律问题和风险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形式:资金拆借应以书面合同形式进行,确保资金拆借主体、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重要事项明确约定,减少争议风险。

2. 利率问题:中小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涉及到利率的约定,应遵守国家的利率法规,不得超过法定利率,否则可能面临罚款和追偿风险。

3. 担保问题:资金拆借往往需要提供担保,担保形式可以是保证、抵押或质押等。

双方应明确担保方式和范围,防范违约风险。

4. 还款风险:中小企业的财务风险较高,如果借款方无力按时偿还本息,可能导致债权人难以追偿的风险。

5. 法律适用问题:中小企业之间资金拆借如果涉及到公司法问题,应遵守《公司法》的规定,确保资金拆借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解决方案为了降低中小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风险,可以采取以下解决方案:1. 合同约定:明确资金拆借的主体、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重要事项,并以书面形式签署合同,确保双方权益。

2. 风险评估:在资金拆借前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了解借款方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确保借款方具备还款能力。

3. 担保措施:对于高风险借款方,可要求提供担保,并明确担保方式和范围,确保在违约情况下能够及时追偿。

国有企业从银行贷款后,借给别的公司,是否合法案例

国有企业从银行贷款后,借给别的公司,是否合法案例

国有企业从银行贷款后,借给别的公司,是否合法案例从我国目前相关规定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有如下规定:1、《贷款通则》(中国人民银行1996年6月28日)第二十一条规定,贷款人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贷款业务,持有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

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2、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3、199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

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企业借贷问题的答复》(下简称《答复》)(银条法[1998]13号1998年3月16日)。

“根据《》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

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

”在答复中,人民银行还对禁止企业借贷之间借贷的目的作了进一步解释:“企业间的借贷活动,不仅不能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相反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扰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贯彻执行,削弱国家对投资规模的监控,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

因此,企业间订立的所谓借贷合同(或借款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应认定无效。

企业资金拆借管理制度

企业资金拆借管理制度

企业资金拆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内部资金拆借行为,维护企业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资金拆借活动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企业组织、部门及个人应遵守本管理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企业内部资金拆借指企业内部不同单位或个人之间因资金需求而进行的资金借贷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部门间资金拆借、个人向企业拆借资金等。

第四条企业内部资金拆借应当遵循公平、诚信、谨慎和稳健的原则,不得利用资金拆借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二章拆借行为限制第五条企业内部资金拆借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章程及财务制度的规定,不得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资金拆借行为。

第六条各部门及个人不得将拆借资金用于不符合企业经营范围的活动,不得用于非法活动或其他违法用途。

第七条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拆借企业资金给他人使用,不得为他人谋取私利而进行资金拆借行为。

第八条企业内部资金拆借应当经过相关部门或领导的书面批准,并加强资金拆借的审批和监督。

第九条企业内部资金拆借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进行高风险的资金拆借活动,不得损害企业的资金安全。

第十条拆借资金应当按时归还,不得拖欠或以任何方式拖延归还时间。

第三章拆借管理流程第十一条企业内部资金拆借应当遵循以下管理流程:(一)拆借申请:部门或个人如需拆借企业资金,应当向财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拆借的原因、金额、用途等相关情况。

(二)审核审批:财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对拆借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情况并汇总上报领导审批。

(三)签订协议:经领导批准后,财务部门与拆借方签订资金拆借协议,并约定相关条款和条件。

(四)监督管理:企业领导对资金拆借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合规性。

(五)结算归还:拆借方应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还款,资金归还后应及时进行记录和结算。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资金拆借档案,记录拆借申请、审批意见、协议签订、还款记录等相关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集团内部资金拆借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资金拆借管理办法

集团内部资金拆借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规范集团内部资金拆借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拆借活动。

1.3 集团内部资金拆借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合规、安全、高效。

二、拆借条件2.1 拆借双方必须是集团及子公司。

2.2 拆借双方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无逾期贷款等不良行为。

2.3 拆借资金应用于弥补短期资金缺口、投资建设项目等合法用途,不得用于非法活动。

2.4 拆借双方应签订书面拆借协议,明确拆借金额、期限、利率等事项。

三、拆借额度3.1 拆借额度应根据拆借双方的财务状况、信用等级和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3.2 单笔拆借额度原则上不得超过拆借方向另一方净资产的50%。

3.3 拆借总额度不得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30%。

四、拆借期限4.1 拆借期限应根据拆借资金用途和双方协商确定,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4.2 拆借双方可协商办理续借,累计拆借期限不得超过原拆借期限的两倍。

五、拆借利率5.1 拆借利率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并结合市场行情和拆借双方信用状况确定。

5.2 拆借双方可协商确定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并在拆借协议中明确。

六、拆借程序6.1 拆借双方应向集团财务部门提交拆借申请,包括拆借金额、期限、用途等。

6.2 集团财务部门对拆借申请进行审核,报集团领导批准。

6.3 拆借双方签订书面拆借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风险控制7.1 集团财务部门应加强对拆借资金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7.2 拆借双方应定期对拆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7.3 拆借双方应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拆借资金按时偿还。

八、违约责任8.1 拆借双方应严格按照拆借协议履行义务,如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2 拆借方未按期偿还本金和利息的,应支付逾期罚息,逾期罚息按照拆借协议约定执行。

8.3 拆借双方应依法承担因拆借行为产生的税收、费用等。

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是否合法

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是否合法

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是否合法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如果有的企业急需要资金,可能会向另一企业寻求帮助,而且有时这种是属于一种资金互助的形式存在,倍称作为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那么,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是否合法?下面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企业之间资金拆借是否合法1、企业的内部资金拆借行为有效的情形(1)根据《公司法》规定有效的情形。

尽管中国人民银行的《贷款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之间的资金借贷行为应该统一由银行办理,但是根据《公司法》和《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如果民间借贷或者企业借贷符合公司法的规定仍可以是有效的,实际上在新公司法布之前,两种非金融机构参与的借贷行为一直被认为是有效的:一是小额贷款组织企业的贷款行为,二是外商投资企业未经批准向境外企业借贷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

从金融政策监管的角度讲,企业内部的资金拆借行为本身属于正常的资金往来,其危害性远小于企业间的资金拆借,法律理应赋予其更大的流动性。

(2)依据税收征管政策有效的情形。

在税收征管方而,税收征管机关也变相承认了企业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根据国税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规定,纳税人向非金融结构贷款的利息、支出,纳税人经批准的集资利润支出,按小超过金融结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水平范围内的部分在当期税前扣除。

由此可见,税法是在承认既定的企业间借贷的基础上,允许其借款利润支出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在税前扣除,并没有彻底否定企业间借贷。

2、企业内部资金拆借无效的情形这种情况主要存在于大型的集团公司内部的违法拆借行为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拆借合同中。

比如名为买卖债券实际上并未进行债券买卖而只是实为资金拆借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也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从而依据银行法的相关规定确认合同无效。

二、企业资金拆借的特点1、它是一种有偿的资金互助形式,贷款人需向借款人收取一定的利息,利率由双方议定,可以低于或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

2、它不受企业相互关系的限制,可以在有买卖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也可以在没有买卖关系的企业之间进行;可以在本系统内企业间进行,也可以在系统外企业间进行;可以在本地企业间进行,也可以在异地企业间进行。

关于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定

关于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定

关于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法律规定一、企业间资金拆借的效力企业间的资金拆借简单的说就是,某一个企业将暂时公司闲置下来的资金按照一定的规则借给其他的企业。

也可以理解成企业的短期融资,但是一般,企业间资金拆借会因为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而无法生效,但是在特殊行业中是有效的,让我们来具体看看是哪些:第一、企业间资金拆借因违反法律而无效。

按照现有法规规定,目前一共主要有两个法律法规禁止了资金拆借,一个是1996颁布的关于企业资金拆借的解释,规定中有提到,企业借贷合同对于金融法规是违法的,属于无效合同。

另一个是1998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企业借贷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运作金融业务,借款属于金融范围,不是金融机构的企业不能够相互借贷。

第二、企业资金拆借有效的情形。

除了金融机构的企业以外,还有一类企业之间的借款是有效的,那就是房地产开发类。

早在2004年《公司法》修订之前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就出台了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签订合同而提供资金的当事人是可以不用承担经营风险的,只需要收取一定的金额,应该属于是借款合同,这就确定和认同了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的借款拆借是合法的。

这就是收取固定回报的房地产开发模式。

企业可以与个人之间签署借款合同是有效的。

从我国《公司法》来看,按照上面所说的话并没有直接规定企业拆借的一个合法性,但是从一个企业的组成来看,董事、高层经过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可以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个人,这个个人包含了自然人和法人,举例说明一下,如果说央行出于对金融行业监管所以禁止企业的资金拆借,那么按照以上说法,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借贷合同是合法的,是有法律保护的。

二、企业资金拆借应注意的问题企业资金拆借虽然能够在不同企业之间进行资金的互通互利,但是也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企业资金拆借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出现:(一)要防止可能出现的债务危机当企业与企业之间开展了资金拆借后,企业之间就建立齐了债务债权关系。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借贷企业经营不当,就有可能导致链锁反映,甚至是出现债务危机。

民法典规定企业之间是否可以互相拆借资金

民法典规定企业之间是否可以互相拆借资金

民法典规定企业之间是否可以互相拆借资⾦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融法规,属⽆效合同,企业间订⽴的所谓借贷合同(或借款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应认定⽆效。

关于民法典规定企业之间是否可以互相拆借资⾦的更多内容,下⾯就让店铺⼩编为你解答。

⼀、民法典规定企业之间是否可以互相拆借资⾦1.1996年9⽉23⽇,《最⾼⼈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融法规,属⽆效合同。

”可以看出,之前的司法解释认为企业之间拆借资⾦是⾮法的,不仅不能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相反会扰乱正常的⾦融秩序,⼲扰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贯彻执⾏,削弱国家对投资规模的监控,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

因此,企业间订⽴的所谓借贷合同(或借款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应认定⽆效。

2.需要注意的是,允许企业之间融资,绝⾮意味着可以对企业之间的借贷完全听之任之、放任⾃流。

⽣产经营型企业如果以经常放贷为主要业务,有可能导致企业性质发⽣变异,质变为未经⾦融监管部门批准从事专门放贷业务的⾦融机构。

⽣产经营型企业从事经常性放贷业务,必然严重扰乱⾦融秩序,造成⾦融监管紊乱,客观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必须从效⼒上作出否定性评价。

⼆、认定企业之间的资⾦拆借⾏为⽆效的法律依据。

1.企业之间借贷⾏为从法律层⾯上来理解,法律关系⾮常简单,1.民事⾏为;2.借款合同关系;3.企业(法⼈)⾏为。

2.从相关的法律规范来看,⽬前,对企业资⾦拆借的法律规制基本上是中国⼈民银⾏等⾦融管理机构的部门规章和相关司法解释,并⽆明确的法律和⾏政法规;⽽由于规章并不能作为法院认定案件的依据,因此真正作为法院确认企业资⾦拆借⽆效的法律依据其实只有法院的若⼲司法解释,司法解释的核⼼思想即是:企业借贷违反有关⾦融法规,属⽆效合同。

3.合同⾏为是否⽆效,应当适⽤《民法典》第七百三⼗七条【融资租赁合同⽆效】当事⼈以虚构租赁物⽅式订⽴的融资租赁合同⽆效。

股东拆借企业资金规定

股东拆借企业资金规定

股东拆借企业资金规定股东拆借是指公司股东以个人名义向公司借款的行为。

在企业经营中,股东拆借是一种非常常见的资金往来方式。

然而,为了维护公司的资金安全和规范企业经营,对股东拆借进行一定的规定是非常必要的。

一、股东拆借的范围和限额在企业管理中,股东拆借应当明确其范围和限额。

一般而言,股东拆借金额应当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确定,但应当遵循市场原则和风险控制原则。

例如,公司可以规定股东拆借金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0%等。

二、股东拆借的利率和期限股东拆借的利率和期限应当合理明确。

利率可以根据市场利率水平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一般而言,不得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期限方面,通常应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和资金回收情况进行合理确定,但也应兼顾企业利益和风险控制。

三、股东拆借的借款方式和手续股东拆借应当通过正规的借款方式和手续进行。

企业可以要求股东提供相应的担保或办理借款手续,确保借款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这可以有效防止股东拆借行为超越合法范围,保护公司的资金安全。

四、股东拆借的用途和监管股东拆借的用途应当合法合规,不得违法乱纪。

企业可以要求股东就借款用途进行说明,并进行有效的监管。

例如,企业可以要求股东提供相关的还款计划和资金监督报告,确保借款资金的正确使用。

五、股东拆借的风险和责任股东拆借的风险和责任应当明确。

一方面,企业应当对股东拆借行为进行适当风险提示,告知股东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损失。

另一方面,如果股东出现恶意拆借、违法乱纪等情况,企业应当依法采取相应措施,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

六、股东拆借的合规性和追究责任股东拆借应当符合公司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一旦发现股东拆借行为违反相关规定,企业应当追究相应责任。

这可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维护企业经营秩序。

综上所述,对股东拆借企业资金进行规范和管理是非常必要的。

通过明确范围和限额、设定利率和期限、规定借款方式和手续,合理用途和监管,明确风险和责任,加强合规性和追究责任,可以有效控制股东拆借风险,维护公司的资金安全和经营秩序。

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金合法吗

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金合法吗

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合法吗
在不违背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企业之间是可以相互拆借资⾦的,那么国有企业可以对外拆借资⾦吗?接下来,就让店铺⼩编为⼤家整理介绍吧,希望能让⼤家对这⽅⾯的法律知识有个⽐较清晰的认识,有需要的可以仔细阅读下⽂哦。

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合法吗
根据2015年9⽉1⽇起施⾏的《最⾼⼈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规定》第⼗⼀条规定,法⼈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产、经营需要订⽴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合同法第五⼗⼆条、本规定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外,当事⼈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民法院应予⽀持。

由此可见,只要不违反相关法律相关规定,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就是合法的。

哪些情况国有企业对外拆借资⾦不合法
(⼀)套取⾦融机构信贷资⾦⼜⾼利转贷给借款⼈,且借款⼈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集资取得的资⾦⼜转贷给借款⼈牟利,且借款⼈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借款⽤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以欺诈、胁迫的⼿段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五)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利益;
(六)以合法形式掩盖⾮法⽬的;
(七)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其他违反法律、⾏政法规效⼒性强制性规定的。

以上就是店铺⼩编对于这个问题进⾏的相关的解释,我想各位读者朋友也对这⽅⾯也有了进⼀步的了解。

希望各位读者朋友要弄清楚相关的法律术语,来开拓⾃⼰的法律知识⾯。

如果各位读者朋友对这⽅⾯的知识还存在疑问,欢迎来咨询店铺的相关法律顾问。

企业间拆借是否合法

企业间拆借是否合法

企业间拆借是否合法我国并没有明令禁止企业之间资金拆借的行为,但并不是说企业拆借的行为就一定合法,主要看还是有没有违反法律规定。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企业间拆借是否合法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企业间拆借是否合法企业间资金拆迁的行为是否合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是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那么一般是有效的。

二、企业拆借的注意事项当前,在中国一些城市中出现的企业拆借市场,无论从深度上还是从广度上,都还处在一个探索阶段。

因此,对于这样一种在社会实践中提出的政策性较强,影响较大的新问题,既要积极、又要稳妥,不能追求形式,一哄而起。

在充分肯定其作用的同时,还应注意可能出现的问题。

根据国内外已有实践,应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点:1、要防止可能出现的债务危机企业开展资金拆借后,企业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相应建立起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企业经营不当,或使用拆款“救穷”而造成资金的“死滞”,就有可能导致链锁反应,甚至出现债务危机。

为此,有关管理部门在开放企业拆借市场时,要明确规定企业间的短期资金调剂范围,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2、要防止可能出现的金融投机利用银行贷款或其它资金进行金融投机,是资本主义经济活动中的突出现象。

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只要有两种利率存在,也有可能出现低利贷进高利贷出以从中牟利的现象。

因此,企业间的拆借活动,首先应在本行业或企业集团内部有组织地进行,重要开展行业或群体内部的资金互助。

其次应确定企业拆借利率的最高限。

原则上自有资金的调度利率可以比银行的存贷款利率灵活些,但要控制在最高限内,不能偏离过大。

同时,还要采取必要的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对可能发生的投机活动及时制止。

3、要防止可能发生的信用失控企业开展资金拆借后,有的企业为了本身的利益,会不惜牺牲国家和全局的利益,把短期资金用于长期固定资产投资,从而导致基建膨胀和物资紧张。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有关金融机构应加强对企业拆借活动的监督指导,特别是加强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控制,运用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手段调节端正企业行为,以防计划外信贷规模和基建规模失控。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企业之间相互拆借资金的合法性问题
作者:曹英来源:找法网日期:2012年04月24日
改革开放政策使得我们的市场体制从计划经济逐步转变为了市场经济,在经济变革的过程中各类性质企业得到了蓬勃的发展,随经济的变革、发展,民间借贷、企业间资金拆借也随之产生,到目前来看已是非常普遍。

据温州中小企业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调查,仅在温州地区民间流动资本大致有6000亿元的人民币,温州估计投资在房地产上的资本就达到了2000多亿,光在上海和北京两个城市,就几乎达到1000个亿的民间资本。

在金融危机席卷全球经济之际,各个国家的紧缩银根,控制流动性,我国的宏观调控政策也是如此,从银行贷款难、利息高、手续多、周期长,使得众多中小企业处于资金链断裂的窘困中,而无法从银行方面能融到资。

在这种情况下,民间借贷显得异常活跃,企业间资金拆借也司空见惯。

企业间拆借如此普遍,说明这种金融活动具有这强大的生命力,也说明了这种活动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

企业间拆借俨然如同游离在国家合法金融活动之外的一种金融活动。

企业间的拆借或再说大一点的概念民间借贷是否受到法律保护?我想任何懂一点法律或财务知识的都会一致认为不受法律保护。

这种观点不能说错,但也不能说全对,以下就这个问题进行详细剖析。

第一、从现行制度方面来看,限制或禁止企业间资金拆借相关规定。

1、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

”“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1990年11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规定“企业法人、事业法人作为联营一方向联营体投资,但不参加共同经营,也不承担联营的风险责任,不论盈亏均按期收回本息,或者按期收取固定利润的,是明为联营,实为借贷,违反了有关金融法规,应当确认合同无效。

除本金可以返还外,对出资方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利息应予收缴,对另一方则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企业借贷问题的答复》(下简称《答复》)(银
条法[1998]13号1998年3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禁止非金融机构经营金融业务。

借贷属于金融业务,因此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相互借贷。

”在答复中,人民银行还对禁止企业借贷之间借贷的目的作了进一步解释:“企业间的借贷活动,不仅不能繁荣我国的市场经济,相反会扰乱正常的金融秩序,干扰国家信贷政策、计划的贯彻执行,削弱国家对投资规模的监控,造成经济秩序的紊乱。

因此,企业间订立的所谓借贷合同(或借款合同)是违反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应认定无效。


以上规定都非常明确,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是不受保护,准确的说应该借贷的本金保护,但利息或者资金占用费用不受保护,其立法的目的就是保护正常的金融秩序。

第二、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的法律分析。

拆借行为从法律层面上来理解,法律关系非常简单,1、民事行为;2、借款合同关系;3、企业(法人)行为。

从以上三个要点来看,规范调整企业资金拆借的法律规范,最主要的应该是《合同法》和《公司法》。

合同行为是否无效,应当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就第五十二条规定来看,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无效,应当适用第五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人民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该解释实际上是对《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进一步解释,进一步明确要认定合同无效,只能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而排除法律和行政法规之外的规范性文件,目前认定企业之间拆借行为无效的依据,均是最高院或中国人民银行的司法解释或批复,这些规范性文件都不在“法律和行政法规”之列,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顶多能算部门规章,还达不到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层面。

另外,认定拆借行为无效的解释均为《合同法》颁布之前的,从法律效力来说,新法优于旧法,笔者认为从以上分析来说,在认定拆借合同是否无效时,应该严格适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款及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之规定,排除法律和行政法规之外的规范性文件的适用。

所以企业间的资金拆借合同从这个角度来看完全可以认定为有效。

企业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是企业法人行为,《公司法》调整企业行为的基本规范之一,从《公司法》来看,通篇条文并没有直接规定企业拆借行为的合法性,但值得关注的是《公司法》第149条第三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这一条款非常耐人寻味,我们可以提出两点,第一,这一条款反过来理解就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章程规定,经过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可以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这种说法从逻辑上完全没有问题。

第二,该条文中的“他人”的含义是什么,人在法律层面上的理解包含自然人和法人,在以往立法表述中,如果没有特别提示,这“人”的含义则应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按照以上理解,遵照《公司法》的规定,企业之间的拆借如果严格履行了必要程序,则应当是合法有效的,应当得以法律保护。

笔者认为,这一条款是新《公司法》在制定过程中各方观点妥协的产物,想要允许企业间拆借有不便明说,禁止的话又不符合实际需要,像这样的规定,为以后的立法留下了无限的空间,这种做法也不失为明智之选。

根据以上的分析,企业之间资金拆借随着金融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在立法方面已逐步在冰释,至少目前合法性并不是找不到一点法律依据支持。

第三、破冰之举
就在新《公司法》修订之前的两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其中的第二十六条无疑是在企业之间资金拆借这一禁锢问题上做出了一个破冰之举,具有革命性的意义,该条的内容是“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资金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数额货币的,应当认定为借款合同。

”,再结合该解释的第二十八款“本解释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施行后受理的第一审案件适用本解释。

本解释施行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二十六条确定了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企业之间拆借的合法性,并认可了借款可以不承担经营风险,并收取固定回报的房地产开发模式,二十八条则排除了在2005年之前所有的司法解释的效力,自然也就排除了之前关于认定企业间资金拆借不受保护的所有解释规定。

在这一问题的分歧,在立法和司法界一直存在争议,但笔者相信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认为企业之间资金拆借合同无效的观点迟早要被抛弃,有规范的民间借贷在一定程度不仅不会影响国家的金融秩序,而且还在一定程度能缓解
中小企业或创业者们融资困难的问题,促使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活跃市场繁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