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律政保成提高阶段开班测试题100道答案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参考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张某和李某设立的甲公司伪造房产证,以优惠价格与乙企业(国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骗取钱财。
乙企业交付房款后,因甲公司不能交房而始知被骗。
关于乙企业可以采取的民事救济措施,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以甲公司实施欺诈损害国家利益为由主张合同无效B.只能请求撤销合同C.通过乙企业的主管部门主张合同无效D.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也可以不请求撤销合同而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2、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
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
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1年卷二单选第43题)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答案】A【解析】选项A正确。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据此可知,若区政府认为刘某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不应予以公开的信息的,则应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
选项B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据此可知,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三个月,而非二个月。
选项C错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简称《行政案件管辖规定》,下同)第一条第(一)项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一审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本题中,区政府是和县政府平级的行政单位,因此,管辖法院是中级人民法院,而不是区法院。
选项D错误。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除本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国务院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三)
第八课法律护我成长一、特殊的保护特殊的爱1.凡未满18周岁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
2.专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3.在未成年人保护中为我们设置了四道防线: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
4.家庭保护的含义:要求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的职责,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权利。
5.学校保护的含义:要求学校等教育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并对他们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实施保护。
6.学校保护涉及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发展、人身权利的维护、生命安全的保障等方面。
7.社会保护的含义:要求全社会创造一种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8.社会保护包括对未成年人的社会文化保护、身体健康保护、劳动保护、自由权和精神的保护等方面。
9.司法保护的含义:要求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以及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专门保护措施。
二、善用法律保护自己1.我们维护权益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法律。
2.能够为我们提供法律帮助的机构: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等。
3.维护我们合法权益的途径:1)非诉讼手段;2)诉讼手段。
4.非诉讼手段是我们维护合法权益常用的有效手段。
它包括:⑴向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等方面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解决问题;⑵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议、纠纷,保障公民权益5.诉讼的含义:它是指人民法院主持有利害关系人参与的处理纠纷的程序。
6.诉讼是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最正规、最权威、最有效的一种手段,是保护我们权益的最后屏障。
7.诉讼通常分为三种类型: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
8.刑事诉讼:是指由国家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罪犯的活动。
9.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审理案件的解决纠纷的活动。
2002-2011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解析
2002-2011年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历年真题解析单项选择题:(2011年)45.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表述不成立?()(2011年卷一单选第45题)A.司法历来以解决社会冲突为己任,与社会冲突相伴相随。
从古至今,司法一直为一种独立的解纷形态和制度B.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法官C.晋刘颂上疏惠帝,论及司法制度时说:“君臣之分,各有所司。
法欲人奉,故令主者守之;理有穷,故使大臣释滞;事有时立,故人主权断”D.美国法学家亨利·米斯认为,“在法官做出判断的瞬间被别的观点或者被任何形式的外部权势或压力所控制和影响,法官就不复存在……法官必须摆脱不受任何的控制和影响,否则便不再是法官了”【答案】A【考点】司法和司法制度【解析】选项A说法错误。
在封建社会,封建君主独揽立法、行政和司法大权,司法行政不分,即司法是不独立的。
选项B说法正确。
司法和司法权曾是反对专制、对抗王权的一道屏障,负责监督政府、保护人民,维护公平正义。
法官是司法权的行使者,受到法律的保护。
选项C说法正确。
刘颂认为,对具体案件的审断,司法官吏必须依律办事,严格执法,做到“主者守文,死生以之,不敢错思于成制之外以差轻重”。
若有少数案件,“事无正据,名例不及”,法律明文又没有规定,则由“大臣论当,以释不滞”,这就是说,只有中央主管司法的大臣有一定的解释、变通之权。
至于超出法律之外的“非常之断、出法赏罚”,那就“唯人主专之,非奉职之臣所得拟议”了。
刘颂深刻地揭示了影响中国古代司法公正的三个方面的因素——执法官吏、大臣、君主,他严格区分了君臣在司法公正方面各自的职责:“主者守文”、“大臣释滞”、“人主权断”。
选项D说法正确。
亨利·米斯认为法官应当保持客观,保持独立性,避免任何的控制和不利影响。
46.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卷一单选第46题)A.我国实行两审终审、人民陪审员、审判公开等审判制度,促进实现审判活动科学化、规范化B.基层法院除审判案件外,还处理不需要开庭审判的民事纠纷和轻微的刑事案件,但不能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C.我国实行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等检察制度,实现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D.检察官独立不同于“除了法律没有上司”的法官独立,要受到“检察一体化”的限制【答案】B【考点】我国的司法制度【解析】选项A说法正确。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以下属于《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的"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或接受请客送礼"的情形有:( )A.侦查人员甲与犯罪嫌疑人的表兄在珠宝鉴定行一见如故,欣然接受了其赠送的古字画一幅,后查明其表兄正是受该犯罪嫌疑人委托B.审判人员乙在办理一起单位被盗窃的案件中,从该单位低价购进冰箱一台C.在一起侵占案中,审判人员丙向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D.在一起故意杀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案件中,法院为尚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推荐一名办理该类案件的资深律师正确答案:ABC解题思路:依《刑事诉讼法》第29条的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根据这一规定,公安司法人员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满足回避的条件,故A项当选另外,为严格这一规定的执行2000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第2条进一步规定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1)未经批准,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的;(2)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3)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报销费用的;(4)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5)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注意该《若干规定》适用于审判人员题目中的B项、C项分别符合上述的第(5)、(2)项情形,构成回避理由而D项为法院的指定辩护义务,不属于违规行为2、某市安监局向甲公司发放《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发现甲公司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系伪造。
2011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有权改变或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的国家机关是下列哪项?(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C国务院 D国家主席2、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要抓住的关键是下列哪项?( )A提高立法质量 B恪守以民为本C立法为民理念 D公正、公平、公开原则3、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聘任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A、一个月B、三个月C、六个月D、十二个月4、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下列哪项?(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员会 D信访办公室5、列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一般应当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再交付表决,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的次数为几次?( )A 四次 B.三次 C.二次 D.一次6、市县政府及其部门()要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促进行政执法机关规范执法。
A、每年B、每两年C、每半年D、每三年7、我国《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该条属于哪种规范?( )A 授权性规范B 义务性规范 C非规范性法律条文 D命令性规范8、下列说法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B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C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D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同级地方性法规9、根据《立法法》的规定,立法应当体现谁的意志?( )A人民 B中国共产党 C群众 D中国共产党和人民10、在我国,基层人民政府可以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是下列哪项?( )A行政公署 B街道办事处 C居民委员会 D信访办公室11、某直辖市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导致大批职工下岗。
为了自谋生路,许多下岗职工纷纷干起了出租摩托车运输乘客的工作,一时间,“摩的”遍地开花。
律政保成提高阶段月测题1
1、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
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 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 因甲乙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全资司考QQ772105117C 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 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2、甲为一乘客(老烟民,熟知烟的价格),乙为一小贩。
乙在火车车厢叫卖:“红塔山香烟,10元钱一条。
”甲欣然买之。
经查,该烟为假烟,甲与乙之间的行为性质应如何认定?A 无效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B 可撤销民事行为,理由为欺诈C无效民事行为,理由是违反法律规定D有效民事行为,理由是双方达成合意3、丁某因一次沉船事故下落不明,后被法院宣告死亡。
此后,有人意外发现丁某依然生存。
经其利害关系人申请,法院作出新判决,撤销原判。
请问:在下列哪些情况下,丁某因宣告死亡而消灭的婚姻关系不能自行恢复?A 配偶再婚B 原配偶再婚又离婚C 原配偶再婚后其配偶病故D 原配偶虽未再婚,但拒绝恢复婚姻关系4、私营企业主王某办公用的一台电脑损坏,遂嘱秘书张某扔到垃圾站。
张某将电脑搬到垃圾站后想,与其扔了不如拿回家给儿子用,便将电脑搬回家,经修理后又能正常使用。
王某得知电脑能够正常使用后,要求张某返还。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A 张某违反委托合同,不能取得电脑的所有权B 张某基于先占取得电脑的所有权C 王某有权要回电脑,但应当向张某予以补偿D 因抛弃行为尚未完成,王某可以撤回其意思表示,收回对电脑的所有权5、甲借用朋友乙的自行车数月。
期间,甲因急需用钱,向同事丙借200元,并就自行车设定质押,但丙不知此自行车非甲所有。
后甲逾期未偿还债务,丙即变卖该自行车实现债权。
现问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 因丙不知甲无处分权,故适用善意取得,质权设定有效B 因甲对自行车无处分权,且质权不适用善意取得,故该质权设定无效C 甲、丙应共同赔偿乙的损失D 应由甲单独赔偿乙的损失6、送奶人误将王某订的牛奶放入其邻居张某家的奶箱中,张不明所以,取而弃之。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务院法制办面试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2011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国务院法制办面试真题试卷(题后含答案及解析)题型有:1.1.单位要开一个有关养老模式的研讨会,让你负责确定、联络、接待工作。
正确答案:(1)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发展中的中国养老体系正面临着严峻考验。
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等一系列新的养老问题的解决迫在眉睫。
在这种情况下,单位要召开有关养老模式的研讨会,可见会议的意义重大,因此,我必须给予高度的重视,认真完成本职工作。
(2)首先,我要与领导沟通,对本次会议的形式、主题、意义以及具体的参会人员进行充分的了解,确定自己的工作职责和方向。
(3)其次,在明确自己的各项任务后,成立工作小组进行分工合作,明确责任,协调配合,落实任务。
我要确定下具体的参会人员构成(人数、名单、职务、性别等基本信息),拟定接待工作人员的名单、所需物资,同时做好经费预算,与接待计划一并上交领导审批。
(4)第三,根据领导的指示做联络和接待工作,包括食宿预定、接送车辆安排,与参会人员联络,安排好研讨会期间的会议具体项目、食宿安排等具体问题,对工作人员进行分工安排。
将各项研讨会所需设备和工具准备到位,并做好研讨会的宣传工作,与相关媒体联系,并复印好所需的宣传资料,以便与会人员充分了解会议内容和流程。
(5)最后,在研讨会期间,我还会组织一个应急小组,主要负责会议期间的突发事件。
同时,我会为与会的领导、专家、嘉宾等准备纪念品。
(6)总之,我会在重视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的同时,不忽略细节问题,争取让与会的人员有一个愉快的感受,从而使养老模式的会议最后取得圆满的成功。
在会后,我还要及时进行工作总结,看还有哪些不足之处,并从中吸取经验教训。
2.社会上对养老有两种观点,一是养老院模式,一是家庭养老,你怎么看?正确答案:(1)中国老龄化程度迅速提高和老年人口明显增长将成为21世纪上半叶最突出的人口现象。
随着中国老龄化速度的加快,老龄化社会的矛盾也在不断加深,其中,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人数众多的老年人如何养老,即选择什么样的养老方式解决好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医疗保健、照料慰藉、学习教育、文化娱乐等问题。
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过关两大法宝含答案和详细解析
1、根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有关内容,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B.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有利于他们形成共同的法律信仰、职业操守和提高业务素质、职业技能C.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需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律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度体系、教育培训及考核机制D.为推动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建设和鼓励志愿者发挥作用,可采取自愿无偿和最低成本方式提供社会法律服务2、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3、张某因其妻王某私自堕胎,遂以侵犯生育权为由诉至法院请求损害赔偿,但未获支持。
张某又请求离婚,法官调解无效后依照《婚姻法》中“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规定判决准予离婚。
对此,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A.王某与张某婚姻关系的消灭是由法律事件引起的B.张某主张的生育权属于相对权C.法院未支持张某的损害赔偿诉求,违反了“有侵害则有救济”的法律原则D.“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属于概括性立法,有利于提高法律的适应性4、某村村委会未经村民会议讨论,制定了土地承包经营方案,侵害了村民的合法权益,引发了村民的强烈不满。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A.村民会议有权撤销该方案B.由该村所在地的乡镇级政府责令改正C.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D.村民代表可以就此联名提出罢免村委会成员的要求5、关于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原则的理解,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B.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以保障人民根本利益为出发点C.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D.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6、甲国公民汤姆于2012年在本国故意杀人后潜逃至乙国,于2014年在乙国****一名妇女后又逃至中国。
2011年司法考试试题答案带解析
1、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公约》和依其设立的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中心管辖直接因投资引起的法律争端B.中心管辖的争端必须是关于法律权利或义务的存在或其范围,或是关于因违反法律义务而实行赔偿的性质或限度的C.批准或加入公约本身并不等于缔约国承担了将某一特定投资争端提交中心调解或仲裁的义务D.中心的裁决对争端各方均具有约束力2、进口到中国的某种化工材料数量激增,其中来自甲国的该种化工材料数量最多,导致中国同类材料的生产企业遭受实质损害。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有关部门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应以国内有关生产者申请为条件B.中国有关部门可仅对已经进口的甲国材料采取保障措施C.如甲国企业同意进行价格承诺,则可避免被中国采取保障措施D.如采取保障措施,措施针对的材料范围应当与调查范围相一致3、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
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A.侨居国外的华侨受中国宪法保护B.宪法的效力及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领域C.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首先源于宪法的正当性D.宪法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没有约束力4、在某涉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中,中国法院确定应当适用甲国法律。
关于甲国法的查明和适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当事人选择适用甲国法律的,法院应当协助当事人查明该国法律B.该案适用的甲国法包括该国的法律适用法C.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D.不能查明甲国法的,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5、清乾隆律学家、名幕王又槐对谋杀和故杀的有关论述:①“谋杀者,蓄念于未杀之先;故杀者,起意于殴杀之时。
”②“谋杀则定计而行,死者猝不及防、势不能敌,或以金刃,或以毒药,或以他物,或驱赴水火,或伺于隐蔽处所,即时致死,并无争斗情形,方为谋杀。
”③“故杀乃因斗殴、谋殴而起,或因忆及夙嫌,或因畏其报复,或虑其控官难制,或恶其无耻滋事,或恐其遗祸受害。
中小学生及其成人宪法练习题100题及其答案
《宪法》练习题100解答一、单项选择题1 规定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国家根本法是( )A.宪法2 我国现行宪法是(B )制定的。
A、1980年B、1982年C、1990年D、1992年3 宪法的修改程序,往往要严于普通法律。
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C)以上的多数通过A 二分之一B 五分之二C 三分之二D 四分之三4我国宪法第40条规定: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这属于公民基本权利中的(A)A人身自由权利B宗教信仰自由权C社会经济权利D政治权利5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D )A、人民民主专政B、民族区域自治制度C、单一制D、人民代表大会制6 我国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是在哪一年的宪法修正案(D )A 1988年B1993年C 1999年D2004年7 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中,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机关是(B )A 国务院B人民法院C人民检察院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8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由(D)A.各省、市、县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B.各省、市、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C.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代表组成D.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9.决定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国家机关是( B)A.国务院B.中央军事委员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0.下列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不设立常务委员会的是(B )A.省人民代表大会B.乡人民代表大会C.县人民代表大会D.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11.我国宪法规定,公布法律的权力属于( B)A.国务院B.国家主席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2在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法律须经(B)A、到会代表的过半数同意B、全体代表的过半数同意C、到会代表的2/3多数同意D、全体代表的2/3多数同意13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制定( A )A.地方性法规B.部门规章C.单行条例D.地方性规章14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民族自治地方是( B )A.自治区B.自治州C.自治县D.民族乡15基本法律之外的法律由(B)制定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16.我国行使监督宪法实施职权的机关是(C )A.最高人民法院B.最高人民检察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D.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17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权进行部分修改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是下列哪一项?( C)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A 宪法B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C 基本法律D 国际条约18.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D )。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提升训练试卷C卷 含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提升训练试卷C卷含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进口中国的某类化工产品2015年占中国的市场份额比2014年有较大增加,经查,两年进口总量虽持平,但仍给生产同类产品的中国产业造成了严重损害。
依我国相关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可向商务部申请反倾销调查B、受损害的中国国内产业可向商务部提出采取保障措施的书面申请C、因为该类化工产品的进口数量并没有绝对增加,故不能采取保障措施D、该类化工产品的出口商可通过价格承诺避免保障措施的实施2、关于仲裁裁决的撤销,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我国法院可根据我国法律撤销一项外国仲裁裁决B、我国法院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之一是裁决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C、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和撤销国内仲裁裁决的法定理由相同D、对法院作出的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当事人无权上诉3、地方政府举债由()报全国人大或者其常委会批准。
A、举债的地方政府B、举债的地方政府财政部门C、国务院D、举债地方的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4、根据我国《反补贴条例》,采取反补贴措施的补贴应是下列选项中的哪一种?()A、出口补贴B、国内补贴C、出口国专向补贴D、出口国普遍补贴5、联合国会员国甲国出兵侵略另一会员国。
联合国安理会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制止甲国侵略的决议案,并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为:常任理事国4票赞成、1票弃权;非常任理事国8票赞成、2票否决。
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决议因有常任理事国投弃权票而不能通过B、决议因非常任理事国两票否决而不能通过C、投票结果达到了安理会对实质性问题表决通过的要求D、安理会为制止侵略行为的决议获简单多数赞成票即可通过6、根据现行宪法和法律,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可以行使的权力是()A、选举同级人民法院院长B、监督同级人民政府C、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D、制定地方性法规7、关于我国生态保护制度,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国家只在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生态保护红线B、国家应积极引进外来物种以丰富我国生物的多样性C、国家应加大对生态保护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D、国家应指令受益地区对生态保护地区给予生态保护补偿8、食品检验机构的资质认定条件和检验规范应由下列哪一主体规定。
法制考试答案(一般干部)
法制考试答案(一般干部)第一篇:法制考试答案(一般干部)一、填空:1、《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于2011年 1 月 17 日起实施。
2、《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规定赔偿请求人申请材料不完整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当场或者在3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赔偿请求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6、对涂改、转让、倒卖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由原发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予以注销。
8、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
13、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承担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15、预警信息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
16、市外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影响本市的,市政府应急办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监测监控。
22、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应当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23、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征收补偿费用应当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6、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28、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9、刑法修正案(八)自 2011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30、刑法修正案(八)将刑法第七十四条修改为:“对于累犯罪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6、每一位驾驶员在取得驾驶资格前,都要对交通法规进行认真地学习,并经过严格考试合格后,才能取得驾驶证。
41、对于酒后驾车、无证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检验不合格车辆、交通肇事逃逸以及被保险人的骗赔或故意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42、选择按现行政策规定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持公安机关出具的《农村居民转为城镇居民确认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障服务所申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测试卷
政法干警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测试卷单位:姓名:分数:一、选择题(共9道题,每题5分,共计45分)1.在以下选项中,属于民事诉讼的特征是?( )A:当事人处于对等地位B:目的是追究刑事责任C:由法院主导解决争议D:行政机关与自然人之间的争议2.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哪个主体有权提起民事诉讼?( )A:行政机关B:个人独资企业C:外国企业在中国的代表处D: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在民事诉讼中以下哪种情况不能申请再审?( )A: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B: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C: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D:原判决、裁定已执行完毕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A .21 日 B.22 日 C.28 D 29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然人下落不明()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A .半年 B.一年 C.两年 D 三年6.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A .配偶应当最多 B.子女应当最多C.父母应当最多D.一般应当均等7.行政诉讼中,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是()。
A. 某个体摊贩对罚款、吊销营业执照不服B. 某企业认为某行政机关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C. 某国家机关一处长对撤销其职务不服D. 认为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8.在行政诉讼中,被告对()不负举证责任。
A. 原具体行政行为认定的主要事实B. 原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法律依据C. 行政处罚前是否事先予以告知的事实D. 原告称因被被告殴打所造成的伤势情况9.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可以参照()。
A. 法律B. 行政法规C. 地方性法规D. 规章二、判断题(共5道题,每题5分,共计25分)1.法官在审理民事案件时,只需考虑当事人的诉求,而不考虑诉讼程序。
()2.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3.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2011年保成提高阶段开班测试题100道
理论法学1、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有关立法权限的规定,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A、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国家立法权B、自治区的人大及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C、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D、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行使民族立法权2、200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刑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的“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是指非法批准征用、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以及其他土地。
对该法律解释,下列哪一种理解是错误的?A、该解释属于立法解释B、该解释的效力与所解释的刑法条文的效力相同C、该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D、该解释的效力具有普遍性3、下列哪个选项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的含义?A、司法权不得由一般的行政机关来行使B、司法机关既要独立行使职权,又不得无限度地使用自由裁量权C、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D、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独立行使职权时不得违反程序规定4、下列有关法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A、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对其公布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B、我国在法的空间效力上坚持“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C、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裁决D、法律不溯及既往符合形式法治的要求,而有利追溯则是实质法治的要求5、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下列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表述,哪几项是错误的?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非常设机关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负责审议与其职权有关的法律草案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选,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通过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只能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交付的议案6、对于宪法的修改,下列选项符合法律程序的有?A、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议B、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议C、由一个代表团或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7、我国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涉及下列哪个方面的内容?A、增加规定:"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
2011律政固本阶段开班测试题100道
1、我国《刑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外罚。
该条文中的价值平衡,适用的是下列哪一项原则?A、价值位阶原则B、个案平衡原则C、比例原则D、功利原刚2、关于法律原则的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案件审判中,先适用法律原则,后适用法律规则B、案件审判中,法律原则都必须无条件地适用C、法律原则的适用可以弥补法律规则的漏洞D、法律原则的适用采取“全有或全无”的方式3、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A、外部证成是对内部证成中所使用的前提本身之合理性的证成B、外部证成是法官在审判中根据法条直接推导出判决结论的过程C、外部证成和案件事实的法律认定无关D、外部证成本身也是一个推理过程4、贾律师在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辩护意见中写到:“首先,被告人刘某只是为了满足其上网玩耍的欲望,实施了秘密窃取少量财物的行为,主观恶性不大;其次,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所窃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社会危害性较小;再次,被告人刘某仅从这次盗窃中分得200元,收益较少。
故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
”关于该意见,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A、辩护意见既运用了价值判断,也运用了事实判断B、“被告人刘某的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主观恶性小,依法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属于事实判断C、“本省盗窃罪的追诉限额为800元,而被告人所窃取财产评估价值仅为1,050元”,属于价值判断D、辩护意见中的“只是”、“仅为”、“仅从”这类词汇,属于法律概念5、根据《宪法》规定,关于国务院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国务院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B、国务院常务会议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组成C、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D、国务院依法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6、关于特别行政区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A、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任职须年满四十五周岁B、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关由其法院和检察院组成C、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各级法院都有权解释本特别行政区基本法D、国务院有权对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部分地区宣布进入紧急状态7、关于地方人大代表名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总名额不超过一千名B、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六百五十名C、不设区的市、县、自治县人口不足五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一百二十名D、乡、镇、民族乡人口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8、乾隆五十一年,四川发生一起杀人案:唐达根和宋万田本不相识,因赴集市买苞谷遂结伴同行。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综合提升模拟考试试卷和答案
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客观题一综合提升模拟考试试卷和答案单选题(共20题)1. 某单位会计甲在审查业务员乙交来的一张购买原材料的发票时,发现该发票在产品及规格等栏目中所填内容与实际采购情况有较大差异。
甲乙二人到仓库进行核对后,由乙在发票上进行更正并写了书面说明,甲将这张发票和乙的书面说明一起作为原始凭证入账。
下列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一个是错误的?A.甲应将发票连同乙的书面说明交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才能人账B.甲有权拒绝接受这张发票,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C.乙无权对原始凭证记载的内容加以更改D.乙应将这张发票拿回出票单位要求重开或更正【答案】 A2. 关于国际法上的承认与继承制度,以下观点正确的:A.对于一个新成立的政府,需要其他国家的承认方可行使其权力。
B.一个政府如果被另外一个国家所承认,意味着这个政府必须继承其对那个国家的债务;。
C.承认了一个国家的新政府,并不意味着和这个国家的旧政府断绝一切往来关系。
D.如果一国同意另外一个国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则构成了对这个国家的默示承认。
【答案】 C3. 刘某系某工厂职工,该厂经区政府批准后改制。
刘某向区政府申请公开该厂进行改制的全部档案、拖欠原职工工资如何处理等信息。
区政府作出拒绝公开的答复,刘某向法院起诉。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区政府在作出拒绝答复时,应告知刘某并说明理由B.刘某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二个月C.此案应由区政府所在地的区法院管辖D.因刘某与所申请的信息无利害关系,区政府拒绝公开答复是合法的【答案】 A4. 公证机构根据法律规定办理公证事项。
下列事项中不属于公证机构办理的是辆一项?()A.张某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时找不到结婚证,到公证机关办理了婚姻状况公证B.某销售网站在未经刘某同意的情况下将其艺术照放在网站上作为宣传照片,刘某在起诉网站之前为了保全证据,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C.王某经常被同事称为精神病,他为了证明自己不是精神病,到公证机关申请非精神病公证D.赵某为了落户到其舅舅家,到公证机关申请亲厲关系公证【答案】 C5. 甲公司租赁乙公司大楼举办展销会,向筑市户出租展台,消费者李某在其中丙公司的展台购买了一台丁公司生产的家用电暖器,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并造成伤害,李某索赔时遇上述公司互相推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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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理论法学1、【答案】BC【考点】立法权限划分毛毛考资【解析】国家立法权,是指由一定的中央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用以调整基本的,带全局性的社会关系,在立法权力体系中居于基础和主导地位的最高立法权。
地方立法权,是指由有权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立法权。
《宪法》第58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因此,B、C选项是正确的,而A选项是错误的,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行使的是地方立法权。
《宪法》第116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从该条看,宪法只授权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其人大常委会并没有该项授权。
因而自治州的人大常委会并无民族立法权,D选项说法错误。
2、【答案】C【考点】法律解释【解析】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
按照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正式法律解释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解释三种。
立法解释有两种情况,一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针对宪法和法律条文本身下月进一步明确界线或补充规定的问题所进行的解释。
该种解释具有全国的普遍适用性。
本题中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就属于这类立法解释,故A正确。
根据我国《立法法》第47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据此可知B正确。
同样的道理可知D正确。
另一种立法解释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地方性法规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补充规定,其权限只限于省、自治区、直辖市政权或相应的地方政权。
司法解释指由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审判和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所进行的解释。
其解释的情形和效力与立法解释存在明显的差别。
因此C认为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的效力相同是错误的。
3、【答案】C【考点】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解析】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有三个含义,即:(1)司法权的专属性。
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各级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国体或个人都无权行使此权力;(2)行使职权的独立性。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3)行使职权的合法性。
司法机关审理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正确地适用法律,不得滥用职权,枉法裁判。
可见,A项体现了司法权的专属性,符合第一个含义;B相结合了行使司法权的独立性和合法性,符合第二、第三个含义;D项强调了司法关行使职权的合法性,符合第三个含义;至于c项则过于绝对地理解了行使职权的独立性这一含义。
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非法干涉,但并不排斥党的领导,也要接受人民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的监督。
因此说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司法活动是片面的。
故C项为应选项。
4、【答案】D【考点】法律的时间效力、空间效力、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法治的要求【解析】法的溯及力是指法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而非“公布”以前,A 错误:“以属地主义为主,与属人主义、保护主义相结合”的原则是我国法律在对人效力的体现,而非空间效力,B 错误。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殊规定不一致,应由相应的制定机关裁决。
C 错误。
法治的要求包括形式法治和实质法治,前者体现的法律的形式性和可预测性、后者则更多考虑了法律的正当性,体现的是实质法治的要求,D正确。
正确答案为D。
5、【答案】ABD【考点】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分为两种,一种是常设的专门委员会,另一种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设立的临时的专门委员会,因此,A项说法不正确。
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而不是专指法律方面的草案,因此,B项D 项不正确。
6、【答案】BD【考点】宪法修改【解析】A选项中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明显无权提议修改宪法;另根据《宪法》第64条的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法律和其他议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C项亦错误。
7、【答案】D【考点】宪法修正案【解析】A选项是1993年修宪的内容;B C选项是1999年宪法修正案涉及的内容。
8、【答案】C【考点】春秋决狱【解析】“春秋决狱”以《春秋》经义为决狱的司法原则,对传统的司法和审判是一种积极的补充,而不是已经代替了传统的司法和审判。
所以C项是错误的。
其余ABD项都是对春秋决狱的正确解读。
9、【答案】AB【考点】《法经》的内容和意义。
【解析】《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它是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公布成文法的经验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
因此①项是错误的,⑤项是正确的。
《法经》共六篇:《盗法》,《贼法》,《网法》,《捕法》,《杂法》,《具法》。
其中《盗法》、《贼法》是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
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将此两篇列为法典之首。
《网法》又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捕》二篇多属于诉讼法的范围。
因此,④项是正确的。
第五篇《杂法》是关于“盗贼”以外的其他犯罪与刑罚的规定,主要规定了“六禁”,即淫禁、狡禁、嬉禁、徒禁、金禁等。
第六篇《具法》是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法律原则的规定,起着“具其加减”的作用,相当于近代法典中的总则部分。
因此②项是错误的。
综上看,③项也是正确的。
10、【答案】B【考点】律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
【解析】《律师法》第20条第1款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设立分所。
设立分所,须经拟设立分所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按照规定的条件审核。
A项中,该律所向县司法局递交申请设立分所的材料显然不合法。
《律师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律师承办业务,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按照国家规定向当事人统一收取费用并如实入帐。
所以D项也是不合法的。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116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不能向中介人或者推荐人以许诺兑现任何物质利益或者非物质利益的方式,获得有偿提供法律服务的机会。
显然,C项违反此条规定。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第8章第2节规定了“律师广告规范”,其中第122条规定,律师广告是指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为推广业务与获得委托,让公众知悉、了解律师个人和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业务而发布的信息及其行为过程。
第125条规定,律师广告可以以律师个人名义发布、也可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发布。
可见B项是合法的。
经济法11、【答案】B【考点】不正当竞争【解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从事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
《反不正当竞争法》未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中抽奖的次数,但最高奖却规定不得超过5000元。
该商场进行抽奖式有奖销售,分两次抽奖而且第一次中奖者还参加第二次抽奖,因此最高奖应为4500元加2300元共计6800元,已超过5000元的限额,所以该商场行为构成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中的巨奖销售行为。
故选B。
12、【答案】ABD【考点】反知识产权滥用的措施【解析】《对外贸易法》第30条: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方式进口,并由此对国内已建立的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者产生实质损害的威胁,或者对国内建立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时,国家可以采取必要措施,消除或者减轻这种损害或者损害的威胁或者阻碍。
13、【答案】A【考点】生产者承担责任的构成要件【解析】详见《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一款,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以下简称他人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4、【答案】D【考点】免税的批准权【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减税、免税的申请须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减税、免税审查批准机关审批。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单位和个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擅自作出的减税、免税决定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
”所以选项D正确。
15、【答案】ABD【考点】劳动合同法【解析】参见《劳动法》第15、21、29条。
第十五条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 A.必须是年龄在15周岁以上20周岁以下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C 必须签订6年的劳动合同(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二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答案】AC【考点】劳动合同的解除【解析】《劳动法》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27条第1款:“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17、【答案】B【考点】劳动者权益保护【解析】《劳动法》第77,79条规定,第77条规定,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7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的行为都有权举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并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