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中国细说股权众筹不一样模式
众筹模式分类
众筹模式分类
众筹是一种集资的方式,通过向大量的个人或组织募集资金来支持特定项目、产品或活动。
根据不同的项目类型和资金筹集方式,众筹可以分为几种常见的模式:
1.赞助型众筹(Donation-Based Crowdfunding):这种类型的众筹是基于纯粹的赞
助和捐款。
支持者向项目提供资金,通常是出于对项目的支持或对特定目的的善意。
支持者通常不期望得到任何实质性的回报。
2.回报型众筹(Reward-Based Crowdfunding):在回报型众筹中,支持者向项目提
供资金,作为回报,项目方会提供一定程度的回报或礼物。
这可以是产品样品、限量版产品、感谢信等。
3.股权型众筹(Equity Crowdfunding):这种模式下,支持者以投资者身份向企业提
供资金,并获得一定比例的股权或未来收益的一部分。
这种模式通常适用于初创企业或创业项目。
4.借贷型众筹(Debt Crowdfunding):借贷型众筹是指支持者向项目提供资金,作
为贷款形式,项目方需要按时偿还借款金额以及利息。
5.混合型众筹(Hybrid Crowdfunding):这种模式结合了以上多种方式,项目方可
能会提供回报或股权,或者既有回报又有贷款的元素。
以上这些模式并不是相互独立的,有些平台可能会提供多种模式的组合。
不同的众筹模式适用于不同类型的项目和筹资需求,每种模式都有其特定的优势和限制。
选择适合自己项目的众筹模式需要考虑项目的性质、目标资金需求、回报方案以及法律和监管要求。
股权众筹运营方案及运作模式
股权众筹运营方案及运作模式一、股权众筹概述1.定义股权众筹运营计划及运作模式2.分类从投资者的角度,以股权众筹是否提供担保为根据,可将股权众筹分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两大类。
前者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进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干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后者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干权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
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
3.参与主体股权众筹运营当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筹资人、出资人和众筹平台三个组成部分,部分平台还专门指定有托管人。
(1)筹资人。
筹资人又称发起人,通常是指融资进程中需要资金的创业企业或项目,他们通过众筹平台发布企业或项目融资息和可出让的股权比例。
(2)出资人。
出资人往往是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对自己觉得有投资价值的创业企业或项目进行小额投资。
股权众筹运营方案及运作模式待筹资胜利后,出资人取得创业企业或项目肯定比例的股权。
(3)众筹平台。
众筹平台是指连接筹资人和出资人的媒介,其主要职责是利用网络技术支持,按照相干法令律例,将项目发起人的创意和融资需求息发布在虚拟空间里,供投资人选择,并在筹资胜利后负有肯定的监督任务。
(4)托管人。
为保证各出资人的资金安全,和出资人资金切实用于创业企业或项目和筹资不胜利的及时返回,众筹平台一般都会制定专门银行担任托管人,履行资金托管职责。
4.运作流程股权众筹一般运作流程大致如下:(1)创业企业或项目的发起人,向众筹平台提交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并设定拟筹资金额、可让渡的股权比例及筹款的截止日期。
(2)众筹平台对筹资人提交的项目策划或商业计划书进行审核,审核的范围具体,但不限于真实性、完整性、可执行性以及投资价值。
(3)众筹平台审核通过后,在网络上发布相应的项目息和融资股权众筹运营计划及运作模式息。
详解“领投 跟投”的股权众筹模式
详解“领投+跟投”的股权众筹模式一、股权众筹的“领投+跟投”模式根据报道,京东股权众筹将采取“领投-跟投”模式,即在众筹过程中由一位经验丰富的专业投资人作为“领投人”,众多跟投人选择跟投。
这种模式最初发端于海外的股权众筹平台中Angelist。
AngelList把这种创新性的模式,称之为Syndicat辛迪加,可以翻译为联合投资体模式。
AngelList的“领投+跟投”模式中,投资者可以跟着某个知名的投资人一起投资。
普通投资人作为跟投人,选择跟随某个领投人并组成联合投资体,共同向领投人发掘出来的投资项目投资。
领投人负责找项目、进行投资后管理,并在投资收益中获得一部分提成,作为其回报。
AngelList平台上的跟投人并不是直接投资和持有创业企业的股权。
AngelList通常会为某个具体的投资项目专门组成一个联合投资的持股平台公司,跟投人把钱投入这个持股平台,再由持股平台向创业企业投资。
AngelList旗下的管理公司负责持股平台的具体事务。
持股平台按照领投人的指示向创业企业投资,按照领投人的指示在创业企业股东会中行使表决权,并按照领投人的指示买入和卖出创业企业股份。
我个人理解,AngelList股权众筹“领投+跟投”模式的核心,并非创业企业直接向众筹投资人融资,而领投人为具体的项目向跟投人募集资金。
融资的核心主体不是企业,而是领投人。
通常风险投资的运作有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投资人向特定的风投基金投资,第二阶段是风投基金向企业投资。
风投基金是企业与投资人的中介环节。
而“领投+跟投”模式,并不是要消灭这种中介环节,而是让这个中介环节可以更加碎片化。
“领投+跟投”模式因此可以算作迷你版的风投基金VC,领投人也非常类似VC中的基金管理人。
VC的基金管理人需要事先融一大笔钱,放到风投基金中,然后再投到大量的项目中,并采取投资组合的方式。
而在股权众筹中,领投人在发现投资项目后,才开始只针对这个具体的项目募集资金,集合到跟投人之后,共同投到创业企业。
中国37种融资模式解析(超详细)
中国37种融资模式解析(超详细)目录一、民间融资1、企业向员工借贷。
2、企业向特定非员工借贷。
3、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贷。
4、让与担保5、网络借贷(p2p)6、融资性贸易7、托管式加盟二、类金融融资1、商业保理2、融资租赁3、典当4、小额贷款公司5、私募股权基金6、股权众筹7、股权质押8、动产浮动质押9、仓单质押10、保单质押贷款三、金融融资1、银行贷款2、信托贷款3、银行承兑汇票4、信用证5、内保外贷6、公司债7、金融租赁8、银行保理9、存单质押10、企业债11、优先股12、资产证券化13、上市公司14、新三板企业15、商业承兑汇票16、前海跨境人民币贷款17、福费廷18、贸易融资19、应收账款质押贷款20、上海自贸区跨境人民币境外借款企业因股东出资而成立,企业的日常运营离不开现金流,企业的发展壮大亦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故融资行为贯彻企业始终。
现总结企业融资的方式如下,以供读者参考。
本文将企业融资区分为民间融资、类金融机构融资、金融机构融资三类。
一、民间融资1、企业向员工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且不存在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2、企业向特定非员工借贷。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法律风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股权众筹常见运作模式介绍
股权众筹常见运作模式介绍一、股权众筹概述1.定义众筹(CrowdFunding)作为网络商业的一种新模式,来源于“众包(CrowdSourcing)”,但与“众包”的广泛性不同,众筹主要侧重于资金方面的帮助。
具体而言,众筹是指项目发起者通过利用互联网和SNS(Social Networking Services)传播的特性,发动众人的力量,集中大家的资金、能力和渠道,为小企业、艺术家或个人进行某项活动或某个项目或创办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的一种融资方式。
股权众筹是指,公司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面向普通投资者,投资者则通过投资入股公司,以获得未来收益。
这种基于基于互联网渠道而进行融资的模式被称作股权众筹。
客观地说,股权众筹与投资者在新股IPO时申购股票本质上并无太大区别,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主要指向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天使和VC的有力补充。
2.分类从投资者的角度,以股权众筹是否提供担保为依据,可将股权众筹分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两大类。
前者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后者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有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这种担保是固定期限的担保责任。
这种模式国内目前只有贷帮的众筹项目提供担保服务,尚未被多数平台接受。
3.参与主体股权众筹运营当中,主要参与主体包括筹资人、出资人和众筹平台三个组成部分,部分平台还专门指定有托管人。
(1)筹资人。
筹资人又称发起人,通常是指融资过程中需要资金的创业企业或项目,他们通过众筹平台发布企业或项目融资信息以及可出让的股权比例。
(2)出资人。
出资人往往是数量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他们利用在线支付等方式对自己觉得有投资价值的创业企业或项目进行小额投资。
待筹资成功后,出资人获得创业企业或项目一定比例的股权。
(3)众筹平台。
众筹平台是指连接筹资人和出资人的媒介,其主要职责是利用网络技术支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项目发起人的创意和融资需求信息发布在虚拟空间里,供投资人选择,并在筹资成功后负有一定的监督义务。
人人投简述股权众筹运营模式
概述:众筹,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翻译自国外的crowdfunding一词,即大众筹资或群众筹资,香港译作「群众集资」,台湾译作「群众募资」,参照 Massolution 的一份报告,众筹可以分为四类:债权众筹、股权众筹、回报众筹、捐赠众筹。
众筹一般都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
一、股权众筹的定义和特征股权众筹是众筹的一种表现形式。
股权众筹,顾名思义是以股权(股份)方式进行的大众筹资,具体而言就是指创业者向众多投资人融资,投资人主要用资金等作为对价换取创业企业的股权。
宽泛而言,在传统投资行业,投资者在新股 IPO(上市)的时候去申购股票其实也是股权众筹的一种表现方式。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股权众筹通过网络进行较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是对VC的一个补充。
股权众筹的主要特征为:1、项目发起的低门槛,无论身份、地位、职业、年龄、性别只要有实体店想开分店都可发起项目融资;2、投资人大众性,投资人通常是普通草根民众,但也有一定门槛,要求一定的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该类项目通常要求较高回报,但风险也更高,项目结束后分享项目的收益或承担项目的亏损;3、项目严格审核,如人人投平台的项目都是经过专业项目审核团队层层筛选而成的,投资人在投资之前会再次筛选,则通过两次筛选之后才投资人才进行投资;4、侧重解决初创型企业融资难,帮助初创型项目方融资,对社会经济推动起基础性作用。
二、股权众筹的主要参与方项目发起方:有项目缺乏资金投资方:对投资感兴趣,有一定的闲钱,可以接受股权作为回报,并具备一定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
平台方:连接项目发起人和投资者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国外股权众筹代表:FundersClub 国内股权众筹代表:人人投[以投资实体店项目为主])第三方支付:将资金托管到第三方支付平台来保障投资人和项目方双方利益。
(备注:第三方支付不是必选的,也可以用其他的方式来保障双方利益)三、股权众筹的规则1、股权众筹项目必须在平台规定30天内达到或超过目标金额才算成功2、在设定天数内,达到或者超过目标金额,项目即成功,投资者将钱款打入第三方支付托管账户,筹资项目完成后,投资人将会得到项目的股权,如果项目筹资失败,那么已获资金全部退还投资者3、投资者直接入股项目发起方公司或通过认购项目发起方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方式入股项目发起方公司,投资者按出资比例或根据相关认购协议拥有发起方公司股权相关权益4、第三方支付托管账户的钱将分批打入有限合伙企业/项目发起方公司的账户,每次打入有限合伙企业/项目发起方公司需要经过所有投资人的同意四、兴起和发展股权众筹源于2012年4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了《2012年促进创业企业融资法》(JOBS法案),进一步放松对私募资本市场的管制,法案允许小企业在众筹融资平台上进行股权融资,不再局限于实物回报;同时法案也做出了一些保护项目支持者利益的规定。
众筹的运营模式有哪些,众筹运营模式分析
众筹的运营模式有哪些,众筹运营模式分析众筹,即⼤-众筹资或群众筹资,是⼀种新型的筹资渠道。
现在众筹主要是利⽤互联⽹的开放平台发布筹款项⽬,并募集资⾦,将产业和⾦融连接起来。
那么众筹的运营模式有哪些,?下⽂店铺⼩编为⼤家整理了众筹运营模式分析的知识,欢迎搭建阅读了解!⼀、众筹的运营模式众筹的运营模式:第⼀,成⽴发布项⽬的众筹平台,好⽐淘宝⽹,第⼆,由筹资⼈在经过众筹平台审核合格之后,筹资⼈在众筹平台发布有融资需要的项⽬。
项⽬必须是具有明确⽬标的,通常⾼新技术产品、影视产品、出版图书、制作专辑等。
项⽬发起⼈必须具备⼀定的条件,例如国籍、年龄、银⾏账户、资质、学历等,并且拥有对项⽬100%的⾃主权,不受控制、完全⾃主。
第三,项⽬发起⼈要与众筹平台签订合约,明确对⽅的权利和义务。
众筹平台⼀般不以股权、债券、分红、利息等资⾦形式作为回报,⽽是从融资成功的项⽬中收取⼀定的佣⾦,⽐例⼀般控制在5%-10%。
⼆、众筹模式所涉及的法律风险证监会发⾔⼈张*军在2014年3⽉28⽇举⾏的新闻发布会上表⽰:“股权众筹融资,可以说是近年来出现的基于互联⽹平台的创新型融资模式。
我们认为,它对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拓宽中⼩微企业融资渠道、⽀持创新创业活动和帮助信息技术产业化等,都具有积极意义。
”张*军还透露,证监会正在对股权众筹融资进⾏调研,适时将出台相关的指导意见,促进股权众筹融资的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防范投资风险。
那么众筹模式究竟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呢?(⼀)投资⼈的权益缺乏明确保障⽬前,从国内外众筹平台运⾏的状况来看,筹资⼈和出资⼈的关系还不确定,因⼆者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导致两者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出资⼈获得获取信息能⼒较弱,极易受到损害。
通过⼩编审阅众筹⽹站的服务协议,以众筹⽹为例,众筹⽹的服务协议第五条中规定:(1)筹资⼈承诺,如项⽬众筹成功,及时兑现对项⽬投资⼈承诺的回报;如项⽬众筹失败,同意众筹⽹将众筹款项及时退还项⽬投资⼈,并由筹资⼈就项⽬众筹失败的原因等对项⽬投资⼈作出解释。
股权众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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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在于心细,事故出在麻痹。20.10.1620.10.1601:52:5201:52:52October 1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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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实肯干,努力奋斗。2020年10月16日上午1时52分 20.10.16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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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至善凭技术开拓市场,凭管理增 创效益 ,凭服 务树立 形象。2020年10月16日星期 五上午1时52分 52秒01:52:52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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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马当先,全员举绩,梅开二度,业 绩保底 。20.10.1620.10.1601:5201:52:5201:52:52Oc 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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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安全之责,善谋安全之策,力务 安全之 实。2020年10月16日 星期五1时52分 52秒Fr iday, October 1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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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相信得力量。20.10.162020年10月 16日星 期五1时52分52秒20.10.16
• 而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众筹从最初的淘星愿转型而来,尽管上线较早,但经历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才确定了五个发力方向:科技、设计、农 业、工艺和娱乐。淘宝众筹负责人高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未来淘宝众筹还会将重点放在扶持科技、设计类的创新项目。另外,股权 众筹也在准备中,只等证监会有一个明确的法规。
• 值得注意的是,淘宝在众筹的项目和推广上都加大了力度,甚至和已经转型预售网站的点名时间打起了项目战。过去曾在点名时间上进行 了两轮众筹的明星项目小K插座,在第三代产品发布时却登上了淘宝众筹。
股权众筹案例
• 国内第一个做股权众筹的案例是美微淘宝卖股权,通过众筹,获得 1194个众筹的股东,占到美微传媒股份的25%,整体融资500万。最 开始,美微通过众筹获得384万的启动资金,后来,建议广州的演播 厅,又在老股东当中募资了一次,并且24小时之内成功募集。
股权众筹法律详解
股权众筹法律详解发布时间:2014-11-20 17:37:37 作者:吕小标来源:本站原创我要评论(0) 摘要:股权众筹,是指创意人或者创业公司通过网络平台,向众多投资人筹集创业资金,投资人由此获得创业公司的股份,即为网络股权众筹或股权众筹。
严格意义来讲,我国目前所谓的众筹平台,并非股权众筹,如创投圈、天使汇、大家投等,这些众筹平台通过限制投资人的资格、人数、金额等方式避免被视为非法公开发行投票的行为。
股权制众筹在中国起步于2013年,目前,有一批网站正在股权制众筹模式的道路上摸索前行。
2014年1月,深圳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明确加大对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业态的支持力度。
然而,由于中外法律制度的重大差异,尤其是“众筹”(Crowd-Funding)与敏感词“非法集资”在表征上存在雷同之处,其在中国法土壤下的法律风险值得创业者和投资人重点关注。
一、股权众筹的分类股权众筹分为无担保的股权众筹和有担保的股权众筹。
无担保的股权众筹是指投资人在进行众筹投资的过程中没有第三方的公司提供相关权益问题的担保责任,目前国内基本上都是无担保股权众筹;有担保的股权众筹是指股权众筹项目在进行众筹的同时,由第三方公司提供相关权益的担保。
二、股权众筹的模式中国的股权众筹平台按运营模式可分为凭证式、会籍式和天使式三大类。
1、凭证式众筹凭证式众筹主要是指在互联网通过卖凭证和股权捆绑的形式来进行募资,出资人付出资金取得相关凭证,该凭证又直接与创业企业或项目的股权挂钩,但投资者不成为股东。
需要说明的是,国内目前还没有专门做凭证式众筹的平台,美微传媒股权众筹等在筹资过程当中,都不同程度被相关部门叫停。
2、会籍式众筹会籍式众筹主要是指在互联网上通过熟人介绍,出资人付出资金,直接成为被投资企业的股东。
国内最著名的例子当属3W咖啡。
3、天使式众筹与凭证式、会籍式众筹不同,天使式众筹更接近天使投资或VC的模式,出资人通过互联网寻找投资企业或项目,付出资金或直接或间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同时出资人往往伴有明确的财务回报要求。
众筹模式及其案例分析
众筹模式及其案例分析一、内容综述众筹这个词儿听起来好像离我们很远,但实际上它已经深入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了。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众筹模式以及它的实际应用情况,咱们先从众筹的基本概念入手,然后结合实际案例,看看它是怎么运作的,以及它的魅力所在。
说到众筹其实它的核心理念就是汇聚大众的力量,支持一个项目的发起者实现他们的目标或梦想。
简单来说就是大家齐心协力,一起帮助某个项目或想法往前走。
这种模式的出现,给了很多有创意但缺乏资金支持的人一个实现梦想的舞台。
我们可以看到一个想法从零开始,慢慢得到大众的认可和支持,最后真的变成了一个实实在在的成果。
这个过程就像见证一个孩子的成长一样,充满了期待和惊喜。
当然这里面也有风险和不确定性,但正是这种未知和挑战,让众筹更加充满魅力。
接下来我们就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详细了解一下众筹模式是如何运作的。
1. 众筹的发展历程及其背景一提到众筹,大家可能并不陌生,它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中一种重要的筹款方式。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众筹的发展历程和它背后的故事。
众筹并不是一夜之间突然冒出来的概念,回想一下其实很早以前就有类似的形式存在。
比如我们小时候,在校园里经常听到谁需要帮助,同学们就伸出援手捐款捐物。
这种方式虽简单,但却透露出了众筹的核心思想——集中大家的资源帮助一个人或者一个项目。
不过后来这种形式渐渐扩大并更加多样化,逐步演变成如今的众筹模式。
它的背景可谓是根植于人们的热情与关爱之心,在全球化的浪潮下,每个人的梦想都得到了更大的舞台。
越来越多的人希望用自己的努力创造东西,不仅仅是物质上的产品,还有艺术、音乐等文化领域的创作。
但是梦想往往需要资金支持,众筹正好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
在这个平台上,你可以将自己的创意、想法展示给大众,吸引他们投资支持你的项目。
这样一来不仅梦想得以实现,还能让更多的人参与到创新的过程中来。
说起众筹的发展历程,它可以说是互联网时代的产物。
随着网络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众筹开始进入大众的视野并逐渐发展壮大。
三种众筹模式
者:丁辰灵)众募的概念被人所熟知最早是由于美国的Kickstarter这一众募平台的兴起,玩法很简单。
由创业者或者创意人把自己的产品原型或创意提交到平台,发起募集资金的活动,感兴趣的人可以捐献指定数目的资金,然后在项目完成后,得到一定的回馈,如这个项目制造出来的产品。
有了这种平台的帮助,任何想法的人都可以启动一个新产品的设计生产。
在国内,类似的产品创意式众筹平台也雨后春笋般的成长起来,如点名时间,积木,Jue.So 等。
但因为中美国情差异,国内产品创意式众筹网站成规模的很少,平台上往往人少、钱少、创意少。
反而,创业股权式的众筹在中国反而有了不少案例,也获得了社会的极大关注。
对于绝大部分创业者来讲,创业股权式众筹的先锋式尝试可以帮助他们有效的找到资金。
我们下面就这两年国内出现的三个众筹案例进行分析:案例一:凭证式众筹美微创投2012年10月5日,淘宝出现了一家店铺,名为“美微会员卡在线直营店”。
淘宝店店主是美微传媒的创始人朱江,原来在多家互联网公司担任高管。
消费者可通过在淘宝店拍下相应金额会员卡,但这不是简单的会员卡,购买者除了能够享有“订阅电子杂志”的权益,还可以拥有美微传媒的原始股份100股。
从10月5日到2月3日中午12:00,共有美微传媒进行了两轮募集,一共1191名会员参与了认购,总数为68万股,总金额人民币81.6万元。
至此,美微传媒两次一共募集资金120.37万元。
美微传媒的众募式试水在网络上引起了巨大的争议,很多人认为有非法集资嫌疑,果然还未等交易全部完成,美微的淘宝店铺就于2月5日被淘宝官方关闭,阿里对外宣称淘宝平台不准许公开募股。
而证监会也约谈了朱江,最后宣布该融资行为不合规,美微传媒不得不像所有购买凭证的投资者全额退款。
按照证券法,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属于公开发行,都需要经过证券监管部门的核准才可案例点评:在淘宝上通过卖凭证和股权捆绑的形式来进行募资,可以说是美微创投的一个尝试,虽然说因为有非法集资的嫌疑最后被证监会叫停,但依旧不乏可以借鉴的闪光点。
49坊成功商业模式,幕僚长张铭博士分享成功案例(陈武营销分享)
49坊成功商业模式,幕僚长张铭博⼠分享成功案例(陈武营销分享)元宇宙时代倔起的⽩酒企业,49个合伙⼈创办,仅⽤6年,卖出30多亿,估值50多亿,颠覆传统⽩酒市场!肆拾玖坊众⼈仰慕的模式,现在坐拥1500多家线下体验店、2500多个新零售经销商,还收割了数百万忠实会员,让⼤家⼼⽢情愿给他送钱、帮他卖货。
肆拾玖坊是怎么做到的?核⼼就在于这套“三级分离众筹模式”:第⼀级:总公司,解决本⾦问题创始⼈在⾃⼰的⼈脉圈⾥,筛选了49个有能⼒成为股东的⼈,跟他们讲产品品质、营销体系、分润模式等等,最终找到了49多个认可的⼈。
这49个⼈以众筹的⽅式,筹集了近500多万创业资⾦建⽴总部,购买酒。
他们就是⼀级股东,享有总公司的原始股权。
第⼆级:分公司,解决渠道问题有了产品,怎么建分销渠道?肆拾玖坊⾛了⼀条跟传统⽩酒企业都不⼀样的路:让49个股东,每⼈拓展创办49 家门店。
每个门店分公司发展49名股东,每⼈投2万,陆续发展了49家遍布全国的分店。
每家分店相当于⼀个分公司都是⼀个销售单位,投资⼈就相当于⼆级业务分公司,享有分公司的股权。
第三级:终端销售,解决销售与客户问题每个分店有49个销售社群,每个社群就是建49个群。
这些⼈再去众筹开终端门店,每个社群发展49个微信群,每⼈投1万。
按5oo个终端算,肆拾玖坊就积累了资⾦。
同时,每个三级股东要建⽴100⼈左右的社群,覆盖近千万客户。
最终,门店、社群都能卖酒,有了这个流量池,根本不⽤愁业绩,所以肆拾玖坊单单2020年,销售额就有20亿。
这种众筹模式的好处在哪⾥?⼀⽅⾯把传统酒⾏业那些复杂的中间环节、各级代理商去掉,⼤⼤降低渠道成本,让消费者也能以最低的价格拿到酒,价格竞争⼒很强。
另⼀⽅⾯,股东同时肩负推⼴、销售、代⾔、使⽤的责任,股东收益和分销数量相关,每级股东都会不断地把他的资源、⼈脉纳⼊销售体系中来,这个蛋糕就会越来越⼤。
各⾏业都能参考众筹模式,低成本、低风险地扩张裂变。
众筹的种类
众筹的种类有很多,一般常见的众筹类型有以下几个类型:1. 股权众筹:投资者通过购买公司的股权来支持公司的发展。
这种众筹形式通常用于初创企业或小型企业,可以帮助他们筹集资金以扩大业务、开发新产品或进入新市场。
优点:投资者可以分享公司的成长和盈利,有机会获得高回报。
缺点: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可能无法实现预期的回报。
2. 产品众筹:创业者或企业通过众筹平台预售产品,以筹集资金来生产和交付产品。
这种众筹形式常用于新产品的开发和市场验证,消费者可以提前购买产品,并在产品正式上市前享受一些额外的福利或折扣。
优点:创业者可以通过预售产品筹集资金,验证市场需求,减少产品失败的风险。
缺点:交付产品的时间可能会延迟,产品质量可能无法满足预期。
3. 慈善众筹:个人或组织通过众筹平台筹集资金来支持慈善事业或帮助有需要的人群。
这种众筹形式可以用于救助灾区、帮助贫困人群、支持社会公益项目等。
优点:可以通过众筹平台快速筹集资金,帮助有需要的人群或支持慈善事业。
缺点:可能存在慈善项目的真实性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问题。
4. 创意众筹:艺术家、作家、音乐家等通过众筹平台筹集资金来支持他们的创意项目。
这种众筹形式可以用于艺术品的制作、音乐专辑的录制、书籍的出版等。
优点:艺术家、作家、音乐家等可以通过众筹平台实现创意项目,获得资金和支持。
缺点:项目可能无法达到预期的创意水平,投资者可能无法得到预期的回报。
5. 地产众筹:开发商通过众筹平台筹集资金来购买和开发地产项目。
这种众筹形式可以让普通投资者参与到地产投资中,享受房地产市场的回报。
优点:普通投资者可以参与到地产投资中,享受房地产市场的回报。
缺点:地产市场波动风险较大,投资者可能面临资金损失的风险。
6. 教育众筹:学生、教师或学校通过众筹平台筹集资金来支持教育项目、学习材料或学校设施的改善。
这种众筹形式可以用于学校建设、教育资源的采购、学生奖学金等。
优点:可以帮助学生、教师或学校筹集资金,改善教育条件和资源。
众筹四种模式及其案例分析
众筹四种模式及其案例分析众筹是一种集体筹资的方式,通过网络平台将项目发布给众多人群,由大家共同出资来实现项目的目标。
众筹模式主要分为四种:捐赠型、回报型、股权型和债权型。
下面将对每种模式进行案例分析。
捐赠型众筹模式是指支持者向项目发起人进行捐款,作为对项目的支持和赞助,并不会获得任何实质性回报。
这种模式适用于慈善、非营利组织等需要筹集资金来支持特定项目的场景。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Watsi”项目。
Watsi致力于通过向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人士提供手术和医疗援助来改善全球医疗水平。
他们通过众筹平台筹集资金,帮助贫困人士获得医疗援助,很多人通过对这个项目的捐款,改变了生命的命运。
回报型众筹模式是指支持者在资助项目的同时,会获得一定的回报或权益,例如产品样本、特定等级的身份和特权等。
这种模式适用于初创企业、创意产品等需要融资,并能提供实物或虚拟回报的项目。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Oculus VR公司。
该公司在众筹平台上发起了一系列活动,筹集资金用于开发虚拟现实头戴式显示器产品。
支持者通过众筹购买产品的方式,既支持了项目的发展,又能够提前体验到先进的技术产品。
股权型众筹模式是指支持者以购买公司股权或股份的方式,成为项目的股东,分享项目成功时的收益。
这种模式适用于企业需要大额资金支持的场景。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Kickstarter和Indiegogo等众筹平台自身的众筹行为。
这些平台在推出自己的股权众筹项目时,向用户提供了购买平台股份的机会,使用户成为平台的股东,并与平台一起分享了平台的成功和发展。
债权型众筹模式是指支持者以借款的方式向项目发起人提供资金,并在一定期限内按照约定的利率和方式返还本金和利息。
这种模式适用于个人、企业需要短期资金周转的场景。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LendingClub公司。
该公司是美国一家网络借贷平台,通过众筹的方式帮助个人和企业获取借款,同时为出借人提供一定的回报。
该平台通过自己的系统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还款能力,使借贷双方能够通过网络平台安全地进行资金交易。
Angel List股权众筹的“领投+跟投”模式
Angel List股权众筹的“领投+跟投”模式“领投+跟投”模式在国内股权众筹平台极为受欢迎,就连京东众筹也是采用这种模式,Angel List股权众筹就是这种模式的鼻祖。
但大多数投资人并不了解这种模式的本质,只是从形式上模仿了,但却没有根据国内的发展形式进行改造。
从而导致了国内大多数股权众筹平台的融资成功率非常的低。
领投人是众筹交易的关键元素在Angel List上的Syndicate(联合投资)模式中,有两种发起众筹的形式:1、Self-Syndicated,是由融资企业发起众筹,前提是该融资企业已经从专业投资人那里获得了10万美元以上的投资承诺;2、Investor Syndicated,是由领投人发起众筹,且该领投人的粉丝(Backer)会优先参与项目的跟投。
可以看出,Angel List并非让融资企业不分主次的直接面向一大群散户筹集资金,而是需要有一位专业的投资人作为领投人管理这个投资项目,这位领投人类似风险投资基金的管理人(GP)。
稀缺的领投人资源Angel List上的领投人在股权投资领域都是有一定的战绩,大部分是风险投资基金的合伙人、职业天使投资人或者成功企业的创始人,。
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是一种非常复杂的金融产品,对领头人的专业技术非常高,主要原因在于融资企业可能处于新兴行业,商业模式不确定,经营信息不透明,团队磨合不稳定,估值依据不多。
比起国外股权众筹领头人,国内专业领投人资源非常少,有些项目路演时再征集领投人,有些平台甚至将单个项目投资金额最大的人推选为项目领投人。
可是,钱多不代表专业度高,通过这种方式推选出来的领投人很难胜任,也很难赢得其他跟投人的信任。
为何国内的专业领投人那么少?由于股权投资的退出周期长,经验教训反馈慢,所以一个职业投资人需要5-8年才能成长为明星领投人。
总体来看,国内的领投人资源是稀缺的,天使和VC阶段的专业投资人群体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培养。
有些平台为了解决领投人短缺的问题,以平台自身作为领投人,主导项目的尽职调查、投资审核和投后管理,这实际上将众筹平台变成了GP,管理了一批单项目基金。
众筹平台的运营模式对比分析
众筹平台的运营模式对比分析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众筹平台逐渐成为众多创业者、创意人士和社会公益组织筹集资金的重要途径。
它为想要实现自己的梦想或帮助他人实现梦想的人提供了便利的渠道,对于中国的创业和公益事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然而,不同的众筹平台采用了不同的运营模式,并存在一些优缺点。
本文将介绍几种主要的众筹平台运营模式并对其进行对比分析。
一、众筹平台运营模式类别1.捐赠式众筹平台:捐赠式众筹平台是最早出现的众筹平台之一,捐赠者并不会获得回报,只是为了赞助目标创意或项目的方式。
捐赠式众筹平台,如众筹网,点点公益等,主要是为公益组织、慈善机构等筹集善款。
2.投资式众筹平台:投资式众筹平台是指投资者在平台上对项目进行投资,并通过投资获得一定的收益。
这种众筹平台旨在为有创造力、有激情的创业者和项目提供投资。
投资式众筹平台,如天使汇,瑞银众筹等,是最常见的一种运营模式。
3.产品预售式众筹平台:产品预售式众筹平台是指投资者在购买尚未投产的产品时,向创业者或厂家支付定金或部分款项,以帮助创业者或厂家完成生产制造。
产品预售式众筹平台一般属于全款支付形式,投资者对所购买的产品只有特定的优惠价格和时间优先享有权。
产品预售式众筹平台,如京东众筹、诺基亚OZO等,直接将项目和产品紧密联系。
4.股权式众筹平台:股权式众筹平台是指投资者以购买创业公司某一比例的股份为媒介进行投资。
在这种模式下,投资人既可以享受公司未来可能带来的利润分配,也可以分享公司增值后的资本收益。
股权式众筹平台,如58众筹、蚂蚁众筹等,是一种较为成熟且风险与收益并存的投资方式。
二、众筹平台运营模式对比分析1.捐赠式众筹平台:优点:捐赠式众筹平台对于公益组织、慈善机构等筹集善款的方式较为成熟,受到了广泛认可。
投资者愿意捐赠善款,主要原因是出于社会责任感和爱心,减轻团队筹集资金的压力。
缺点:捐赠式众筹平台缺乏明确的回报和分配方案,也没有为项目和投资者提供有效的监管机制。
血的教训!他把企业做到中国老大-但三次被资本驱逐-刚刚被判刑14年-为什么
血的教训!他把企业做到中国老大,但三次被资本驱逐,刚刚被判刑14年,为什么?在中国的商业史上,吴长江势必要留下自己的印迹,不是因为成功,而是因为教训。
据媒体报道,12月21日,雷士照明原董事长吴长江因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经惠州中院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责令退赔人民币370万元。
吴长江助理陈严则以挪用资金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吴长江是重庆铜梁人,1965年出生,如果按照此次获14年的刑期计算,到刑满出狱,那时吴长江已经65岁。
对一个企业家而言,这意味着人生黄金时间已过,一生是否还有翻盘机会?回顾吴长江的创业历史,令人嘘唏不已,他是中国民企历史上唯一一个被三次驱逐的创始人,创造了中国商业史上的奇迹。
1998年吴长江创办了惠州雷士照明有限公司,梦想把雷士照明打造成为一家世界级照明用具企业和品牌,由于性情豪放,颇具山城袍哥义气,被媒体称之为草莽英雄。
在他把雷士照明做到中国第一的过程中,从2005年到2014年,短短9年,他三次被资本驱逐出自己创建的公司。
第一次是被两位创始合伙人逼宫驱逐,第二次是被投资方赛富亚洲阎焱逼宫驱逐。
第二次被阎焱逼宫亦是中国商业史上一次标志性事件,引发舆论大争论。
更是招来京东刘强东的助阵,与资本方代表阎焱互撕,还写下一封炮轰资本的公开信。
尽管前两次驱逐中,都夹杂着理不清的股权份争与道德指责,但最终吴长江还是踉踉跄跄的闯过来。
在最困难的时候,近乎偏执的他,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会失去他一手创办的企业。
2014年8月8日,吴长江被雷士照明董事会罢免CEO 职务,2014年8月29日,雷士照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占投票股东所有持股数95.84%均赞成罢免吴长江董事及董事会下属委员会的所有职务,第三次驱逐使得吴长江从此彻底从雷士出局。
2014年9月,吴长江在微博上这样总结雷士照明控制权争夺战:这些天我一直在反省自己,造成今天的现状,我要负80%的责任。
合伙人企业的五大类型,你们企业是否更适合合伙人制度?
合伙人企业的五大类型,你们企业是否更适合合伙人制度?“合伙人”,一个耳熟能详的词语,它在法律上有明确的定义:在中国或其他主要国家的合伙企业法中,普通合伙人是指共同出资、共同管理企业,并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人。
值得注意的是,合伙人既是企业的所有者,又是企业的管理者,还是企业债务和责任不可推卸的责任人。
其实,在大佬的光环下,合伙人早已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
2014 年,阿里巴巴结束了与港交所旷日持久的博弈,最终因不愿放弃“合伙人”制出走纽交所。
同年,中国房地产业龙头万科集团召开了合伙人创始大会,共有1320 位中高级管理人成为首批万科事业合伙人。
万科总裁郁亮喊出了响亮的口号:“职业经理人已死,事业合伙人时代诞生。
”无独有偶,新东方董事长俞敏洪在自述中也曾发出“我是怎么被‘中国合伙人’的”言论。
想要深入了解合伙人,我们就必须了解哪些企业更适合合伙人制度?合伙人企业有哪些经典类型?如何构建合伙人制度?本文系统的阐述了这些问题,带你开启“合”时代密码。
合伙人制企业有5大类型创始和合伙人+业务合伙人此类合伙人机制常用于咨询公司和轻资产类的公司,公司运营本身没有太大资金投入,其合伙的成员主要以人为主要竞争力,在合伙人都出钱的的基础上合伙人本身都会按照专业技能和贡献值来作价入股成为公司创始合伙人(也称原始股东)。
这样的合伙人制度一方面可以让后加盟企业的核心人员拥有经营公司的主人公意识也可分享公司在业务经营收益方面的红利;另一方面也能激活组织战斗力,让业务发展和项目运作具有凝聚力。
合伙人内部创业+内部业务合伙人内部合伙人可依据公司业务规划积极筹备、拓展相关业务,承担业务单元的目标和激励,详细规定参见《公司发展规划及内部创业计划》。
合伙人内部创业是基于在一个经营平台内,鼓励合伙人在独立的业务单元或者业务体系中进行创业的内部合伙人鼓励机制;这个机制的存在推动了“公司内部人才的创业型成长”。
独立合伙人+分公司合伙人内部合伙人可随公司发展转做连锁分公司合伙人,分公司合伙人可持有分公司股权,负责区域范围内的经营业务。
股权众筹投资有限合伙协议(先成立后入资方式) (2)
有限合伙协议协议编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本合伙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资源组成的共同经营体。
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本协议条款与法律、法规不符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条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署后生效。
合伙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合伙企业第六条合伙企业名称本合伙企业的名称为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
第七条合伙企业经营场所合伙企业的主要经营场所为。
第八条合伙企业经营目的合伙企业的经营目的在于将合伙企业注册资金的 %投入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第九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
第十条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年,自合伙企业领取《非法人企业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
全体合伙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可以延长或缩短上述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第三章合伙人及其出资第十一条合伙人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共人,其中普通合伙人为人,姓名为;有限合伙人为人。
各合伙人名称及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详见附件一,普通合伙人可根据有限合伙人的变化情况修改和更新附件一。
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增加、减少或转换普通合伙人。
第十二条合伙人责任承担原则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总认缴出资额本合伙企业总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元(RMB 元)。
第十四条出资方式与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出资方式均为现金出资,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及出资比例如下:合伙人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100% 第十五条出资期限各合伙人自认筹成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款全额汇入成都梦想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梦想帮”)指定托管账户,委托梦想帮管理投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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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中国网站细说股权众筹模式
合伙中国网站为大家详细说明股权众筹模式。
据了解,股权众筹目前在美国已经是较为普遍的一种投融资行为。
而在国内,股权众筹平台在3年前就已经兴起。
而随着对天使投资的需求增大以及互联网金融热潮兴起,一批众筹平台开始涌现,如合伙中国、人人投、天使汇等。
这些众筹平台的模式虽不尽相同,但大多针对中小微企业及其项目提供创业投融资服务。
合伙中国是国内以实体项目为主的股权众筹服务平台。
为项目发起者提供募资、投资、孵化、运营、投后管理等一站式综合创业孵化服务,为大众投资者提供多样化项目及创意的投资平台。
有意向在合伙中国平台发起项目,需要在合伙中国平台注册成为会员,通过合伙中国平台的身份审核后,可发布项目的相关信息到合伙中国平台,合伙中国平台团队负责项目的审核工作,通过合伙中国平台审核的项目,项目就可以在合伙中国平台进行预热融资,预热融资完成后,项目即进入正式融资状态。
现代众筹是互联网金融的组成部分,是指通过互联网方式发布筹款项目并募集资金。
当前国内众筹有多种类型,主要分为公益众筹和股权众筹两类,之间的区别在于股权众筹要求未来获取资本投资回报。
未来股权众筹模式若得到进一步规范,其发展方向在于通过网络平台融资,促进创新型、小众、专注细分领域等类型企业的成长。
“促进创新型、小众、专注细分领域等类型企业的成长”这是股权众筹的主要服务对象。
目前国内的股权众筹还处在发展的初期,各方面还欠规范,即使法律方面有所规范,但是如何赢得投资者信任并且规避跑路的风险仍然是关键点。
当前的大众、普通股权众筹有可能向未来的经典众筹模式转变,有可能向天使投资众筹模式转化。
一个表现为融资平台信誉度的提升,能够承担一定的全额赔偿损失;另一个或表现为投资者和创业者可以通过平台直接交流,有风险自担、风险可控等原则。
随着众筹模式的不断演化,股权众筹与一般的众筹模式或者P2P 平台有了一定的区别。
虽然本质上众筹是为了给一些创新型企业、一些中小项目提供启动资金,但是股权众筹有别于以往某一特定产品或项目发起众筹的类型,会与一些法律不允许的混谈一起,所以法律界限很难说严格的控制。
对于大多数股权众筹项目,其众多中小投资者一般会超过200人,而我国《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未经依法核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
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的,或者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200人的,都被认定为是公开发行,需要得到监管部门的批准,否则都将构成非法证券发行活动。
因此,股权众筹在现行法律下很明显的就被划入“非法集资”的行列。
但是现实情况是,我们不能忽视股权众筹促进
一些中小创新型企业的发起设立,并创造就业岗位,帮助看人们实现梦想,并活跃市场经济功能作用。
股权众筹要成长壮大还有很多障碍需要跨越,针对法律方面的障碍,在加强对众筹模式监管的基础上,可以适当的法律豁免,以降低平台运营者法律方面的风险;对于投资者收益的保障避免跑路事件的发展,则需要加强监管,对发起人没有如实陈述或疏忽披露的行为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投资者可以对其董事以及管理人员提起民事讼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