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车祸保险公司有赔偿责任吗?
网约车出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网约车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偿随着交通工具的发展,网约车成为人们出行的主流之一。
然而,尽管这种新型交通方式很方便,但在使用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交通事故。
如果网约车出现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将会如何赔偿呢?本文将详细讨论这个问题。
网约车驾驶员责任保险在保险公司赔偿网约车事故时,首要考虑的是网约车驾驶员责任保险。
为了确保网约车乘客和车辆本身的安全,保险公司规定网约车所属公司必须购买由保险公司提供的商业车辆保险。
这种商业车辆保险,也被称为网约车驾驶员责任保险,主要保障驾驶员在驾驶工作中因为车辆本身的责任产生的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网约车驾驶员责任保险一般分为三个档次,保险金额分别为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
这个保险金额的高低决定了网约车事故的赔偿范围,越高则赔偿金额也会相应提高。
责任划分在网约车事故中,责任的划分至关重要。
保险公司会根据具体的事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对事故进行责任判断,确定事故责任方。
如果是网约车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出现了交通事故,而责任全归其承担,那么保险公司会赔偿受害人的经济损失。
如果事故责任方是网约车乘客,则保险公司会对乘客进行合理的赔偿。
赔偿范围当交通事故发生时,有必要对网约车的赔偿范围进行了解。
网约车事故的赔偿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金如果网约车事故的责任全归驾驶员承担,则保险公司会赔偿乘客的医疗费用、误工费、车辆损失费用等,保险金额根据驾驶员车辆责任保险的具体档次来确定。
如果是乘客的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则会对驾驶员进行合理的赔偿。
2. 人身损害保险金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者出现死亡、伤残、或造成后遗症等身体损害,保险公司还有责任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相关文件,按照一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金额。
3. 财产损失赔偿金如果因为网约车事故,造成了第三方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也会进行赔偿,保险金额也主要依据驾驶员责任保险的保额来计算。
4. 医疗费用赔偿金在交通事故中,如果驾驶员或乘客需要进行医疗救治,保险公司会对其进行相关的医疗费用赔偿。
网约车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偿
网约车出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案情】2016年8月,滴滴兼职司机张某,通过滴滴平台接到乘客,途中不慎与行人王某发生碰撞并致其受伤。
王某因此次事故花费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0万元。
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张某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50万的商业三者险。
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诉至法院。
【解析】本案争议焦点为私家车用作网约车接单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人身损害,保险公司如何赔偿?按照我国现行车辆管理法规,机动车辆按其使用用途分为营运和非营运两大类别。
本案中,张某以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通过打车软件平台接下网约车订单,运送不特定乘客,其有收取费用的意图,因此,张某以自用名义的车辆实施网约有偿载客是营运性质的行为,改变了车辆原有登记的性质。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保险费与保险赔偿金为对价关系。
在当前车辆保险领域中,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车辆的用途,将其分为家庭自用和营运车辆两种,并设置了不同的保险费率,营运车辆的保险费接近家庭自用的两倍。
家庭自用车辆的风险小,支付的保费低,营运车辆的运行里程多,使用频率高,发生交通事故的概率自然更大,明显增加投保车辆危险程度。
这既是社会常识也是保险公司对风险的预估,保险人依据投保人告知的情况,评估危险程度而决定是否承保以及收取多少保险费。
保险合同订立后,如果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保险事故发生的概率超过了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事故发生的合理预估,如果仍然按照之前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对保险人而言则显失公平。
保险法中规定: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本案中张某以家庭自用名义投保的车辆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车辆使用性质已变成了营运车辆,属于保险法中导致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情形。
网约车交通事故致第三人损害的投保责任分析
㊀㊀2018年5月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知㊀与㊀行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May.,2018㊀总第32期㊀第3期㊀㊀㊀㊀㊀㊀㊀㊀CognitionandPractice㊀㊀㊀㊀㊀㊀㊀㊀㊀SerialNo.32㊀No.3㊀社会热点论坛㊀王丹丹.网约车交通事故致第三人损害的投保责任分析[J].知与行,2018,(3):105-109.[收稿日期]2018-04-10[作者简介]王丹丹(1993-),女,黑龙江巴彦人,硕士研究生,从事民商法研究㊂网约车交通事故致第三人损害的投保责任分析王丹丹(哈尔滨工业大学人文社科与法学学院,哈尔滨150001)[摘㊀要]网络约车是互联网经济高速发展的产物㊂由于网约车突破传统出租车运营模式,增加了网络服务平台主体㊂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往往出现肇事司机㊁保险公司㊁网络服务平台㊁甚至还有汽车运营公司在内的多方主体推诿责任的状况产生㊂网约出租车和部分网约专车因运营主体明确,对车辆的投保机制已不断完善,保险公司的替代责任较为清晰㊂网约顺风车和网约快车在实践中由于投保险种单一,责任分担不明确,导致纠纷不断,不仅损害了交通事故受害者的合法权益,还极大地加重了车主的责任风险㊂建立一个包括网络服务平台和保险公司在内的交通事故保险责任体系,明确服务平台承担网约车乘意险与商业三责险的义务,将网约车运营中的交通事故责任公平分担,能够保障网约车服务长足发展㊂[关键词]网约车;服务平台;保险公司[中图分类号]D90㊀[文献标志码]A㊀[文章编号]1000-8284(2018)03-0105-05㊀㊀一、问题的提出时下正处于互联网大数据笼罩的新时代,一些常规产业也搭上了网络的顺风车,迎来发展的新契机,尤其是网络约车这一新型打车模式的兴起,不仅颠覆了以往街边叫车的打车方式,乘客可以足不出户直接网上预约车辆㊁人到车接,节省了等待时间;而且打破了出租车市场长期垄断的局面,低门槛的市场准入机制使得众多私家车纷纷投入网约车的大军㊂在网约车交通事故中,主要存在两方受损主体,一方是车上乘客㊂乘客受损的法律责任承担已经明确规定于2016年11月1日起实施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中,即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权益 ㊂另一方受损主体主要是车下第三人,由于网约车大多是私家车车主,都是以自用车名义投保三责险,但从事网约车营运活动的行为显著增加了车辆的危险程度㊂在实践中,被保险人未作通知的,营运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他人人身损害的,保险公司都援引‘保险法“第52条免除了自己的保险责任㊂这导致受损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情形下,纷纷将出租车司机㊁网络服务平台和保险公司一并告上法庭,而在现有机制下,网络服务平台和保险公司往往推卸责任,造成网约车车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㊂长此以往,尤其是在网约车合法地位获得了肯定后,更多私家车主从事网约车服务,无论是受损第三人还是车主都难以承担过重的经济负担,若没有成熟的规范解决这一问题,势必会阻碍网约车的长足发展㊂因此,完善相应的保险法律规范,构建合理的保险责任机制,不仅有助于解决受损第三人的经济赔付㊁减轻驾驶司机的经济负担,还能够促进网约车行业的长久发展㊂㊀㊀二、服务平台与网约车关系解析当我们在搭乘网约车时,打开软件,通常会看到 快车㊁出租车㊁专车㊁顺风车 这四种出行模式,选择不同的形式出行,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承担主体也不尽相同,导致这种不同的主要原因在于服务平台与不同种类出行方式的关系存在较大差异,下面将一一阐述㊂(一)服务平台与顺风车搭载顺风车最初是以公益目的出现的㊂司机与搭载乘客之间出行时间与路线基本契合,就可以形成搭载合意㊂双方对行程中的油㊁气㊁电费以及高速公路通行费等基础费用进行分摊,从而形成既节能环保㊁减缓交通压力,又促进人人互信的一种创新出行方式㊂随着互联网技术引入,服务平台作为居间人介入驾驶司机与乘客之间,分别与双方形成居间合同,受双方委托进行信息的发布和匹配,驾驶司机和乘客根据自己所需找到相适宜的信息进行承诺,达成搭载合意,促成顺风车出行㊂因为顺风车非‘办法“中所列的网约车类型,因此‘办法“中第23条的规定显然不能被适用㊂而在实践中,顺风车出现交通事故导致车上搭载乘客受损的纠纷又比较多发㊂就实例看来,车上乘客受损的索赔主要由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进行理赔㊂不足部分由肇事司机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补充赔偿,服务平台不承担赔偿责任的㊂而出现交通事故导致车下第三人受损诉诸法律的,法院针对个案情况做出的判决差别较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对驾驶司机搭载行为的定性有所不同:针对非营利性的顺风车搭乘行为导致第三者受损,保险公司应按照车辆投保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理赔;若保险公司能够举证证明驾驶司机的搭载行为非 顺风车 性质,而是营利性的,通常会依照‘保险法“第52条规定免责㊂(二)服务平台与出租车作为传统的客运服务,出租车依旧以街边寻游为主要揽客方式㊂出租车司机注册服务平台账号,主要目的在于增加运营客流量,服务平台作为信息收集和匹配的媒介,与出租车司机实际上形成了居间合同的法律关系㊂此居间合同没有影响出租车与汽车租赁公司的传统关系㊂实践中,出租车作为营运车辆与私家车在性质上存在着实质不同,并且出租车是所有车辆中出险率最高的汽车,它的保费通常是普通私家车的1 2倍,因此,保险公司通常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集体性的保险合同,而不接受出租车司机自行办理保险的行为㊂在出租车行业中,司机与汽车租赁公司的关系呈现多样化形式:一种是传统的雇佣关系,即汽车租赁公司提供带有完整手续的车辆,司机作为公司的雇员,按月固定领取工资,搭载乘客所得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一种是承包合同关系,即司机承包租赁公司的汽车,按月上缴部分利润,剩余收入归自己所有;还有一种是挂靠关系,即司机将自己所有的汽车挂靠在汽车租赁公司名下,公司按月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或者叫挂靠费用㊂在第一种关系下,车辆投保的险种都是由汽车租赁公司来承担,出现交通事故致车上乘客及车下第三人受损的责任承担主体也较明确,分别是保险公司和汽车租赁公司㊂后两种关系下,汽车投保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是由汽车租赁公司代办,实质投保人都是出租车司机,当出现交通事故导致第三人受损时,保险公司依照车辆投保的三责险进行理赔,不足部分由出租车驾驶司机在责任范围内补充理赔,汽车租赁公司通常是全然免责的㊂汽车租赁公司这种做法的合理性有待商榷,而服务平台以居间人身份参与促进客运合同,受损第三人追究其侵权责任是缺乏法律依据的㊂(三)服务平台与专车专车服务相对于其他几种出行方式,具有一定的特殊性㊂一般地,专车的三方主体分别是汽车租赁公司㊁驾驶员㊁服务平台;或者服务平台公司自己提供车辆,聘请司机,省略了汽车租赁公司一方主体,免去了对外承包环节㊂一种模式下,服务平台的作用依然是居间人,受专车公司的委托提供乘客订立合同的信息,从中获取一定的报酬㊂驾驶员与专车公司之间形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㊂相应地,给车辆进行投保的主体应为专车公司㊂当交通事故发生至第三人损害时,按照‘侵权责任法“应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㊂保险公司对三责险进行理赔,不足部分由专车公司进行补充赔偿㊂另一种模式下,服务平台作为用人单位,提供车辆与驾驶司机,与乘客订立客运合同,为车辆投保运营险㊂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第三人受损的,由服务平台承担侵权责任㊂保险公司理赔后,不足部分仍然是由服务平台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㊂还有一种特殊模式,即符合条件的私家车主也可以自行申请专车服务㊂司机仍需接受专业的培训,统一的管理,接受服务平台派遣,为乘客提供服务㊂此种情况下,专车车主与服务平台不再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而更符合专车车主提供劳务(运送乘客)并收取报酬的雇佣关系㊂此时专车车主并非领取固定的薪金,而是按照接单数量收取劳务报酬㊂实践中,此类车辆往往没有按运营车辆进行投保,而是按照私家车险种进行投保,运行中发生车祸导致第三人受损时,保险公司通常会援引‘保险法“第52条免责,此时理赔纠纷主要出现在专车车主和服务平台之间,服务平台往往以其非运营的最大受益者免责,而专车司机往往因为是个体身份无法投保运营险而避险无门,承担巨额赔偿费用㊂这不仅是对专车车主的不公平,又置受损第三人的利益于无保障境地㊂(四)服务平台与快车消费者使用网约车平台频率最高的是 快车 服务㊂私家车从事网约车的形式大多也是 快车 ㊂私家车车主在服务平台注册账号,将人车基本信息公布,借助网络接单,从事网约快车服务㊂实践中,车主往往都是按照私家车性质为自己的汽车投保,缴纳的费用远远低于运营车辆的保险费用,出现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只按私家车进行保险赔付,造成快车车主与服务平台之间就巨额的侵权损害赔偿纠纷不断㊂在 快车 服务中,车主与服务平台的关系认定存在两种主要争议㊂1.劳动关系㊂此种观点认为服务平台与私家车车主是传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㊂考虑到私家车车主注册服务平台账号,成为其中的一员,接受平台的相应规则,按周或按月向平台提现领取接单 工资 ,与日常劳动关系无异㊂但实质上,劳动关系的实质是人身隶属关系,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合同对劳动者进行管理,一般向劳动者提供固定的工资,并向劳动者提供与劳动期限相对应的社会保障,实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紧密结合㊂网约快车服务中,私家车车主的地位与普通劳动者有很大区别,一方面其与服务平台公司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在网络终端所签署的格式协议在实质上更类似于网络服务平台对其运行服务的授权许可;另一方面,私家车车主的报酬所得也非固定,更不存在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障,其与服务平台公司的关系并不紧密㊂因此,将服务平台与私家车车主之间直接认定为传统的劳动关系的做法有欠妥当㊂2.新型劳务关系㊂ 互联网-出行 新业态改变了传统的用工模式,在现阶段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二者关系的情形下,考虑到服务平台公司对私家车车主的劳动保障㊁工伤认定等多种问题都没有相应的解决机制,不宜将平台公司与私家车车主的关系直接认定为传统的劳动关系,可以考虑将其认定为一种新型用工关系,二者在本质上是私家车车主根据平台公司的指示,提供劳务服务,从而获取一定的报酬,在法律认定上更倾向于事实上的劳务关系㊂在私家车提供快车服务致第三人损害的侵权责任领域,此种新型劳务关系下的责任承担是法律盲点㊂实践中,由于私家车改变了车辆的用途,保险公司仅对交强险部分予以理赔,对第三者责任险不予赔付㊂受损第三人往往选择将肇事司机㊁服务平台公司㊁保险公司作为被告进行损害赔偿请求㊂根据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原则:受益者理应承担责任,肇事司机应承担与侵权责任相当的法律后果的同时,服务平台作为受益的第三方,不仅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还应承担起为车辆统一办理运营保险的义务㊂㊀㊀三、服务平台对网约车的投保责任构建在厘清网络服务平台与不同种类网约车的责任划分基础上,立足保险法律关系的基本原则,借鉴国外成功的网约车投保机制,构建我国网约车投保体系㊂(一)法理基础无论是个人投保还是商业公司作投保人,在保险责任承担中均应遵循如下原则㊂1.最大诚信原则㊂诚实信用原则是统领民法所有法律规范㊁具有强制力的一般条款,被称为 帝王条款 [1]㊂在商业保险领域,诚实信用原则的作用更为突出,并且已转化为 最大诚信原则 ㊂此项原则要求保险各方当事人秉承真实无欺的态度设立㊁变更或者消灭保险法律关系,禁止对他人和社会利益造成损害,同时,各方当事人在行使自身权利㊁履行自身义务时,也要坚持最大诚信原则㊂最大诚信原则对于网约车投保车辆险来说意义更加重大,无论是网约车车主,还是服务平台和保险公司都必须遵循着这一帝王条款,尤其是私家车转变车辆用途作运营车辆的情况下,车主和服务平台有义务及时㊁准确㊁无保留地向保险公司披露运行车辆的真实信息,保障保险合同依据的真实性,这不仅是对保险公司负责的体现,更是投保方对自身权利保障的基础㊂2.保险利益原则㊂作为保险法独有的一项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英国学者约翰㊃T㊃斯蒂尔将其解释为: 保险利益是产生于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的经济关系,并为法律所承认的㊁可以投保的一种法律权利 [2]㊂实质上,保险利益不仅仅存在于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物之间㊂若被保险人与投保人非同一主体,那么保险利益也可能同时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物的经济利益㊂因此,与保险标的物之间存在经济利害关系的人,不应仅仅是享有保险权利的主体,同时也应为投保义务的主体,否则不仅被保险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还会使与保险标的物有关的投保人的经济利益受损㊂3.损失补偿原则㊂损失补偿原则与侵权赔偿法中的填平原则有相似之处,其主要作用在于维持保险制度的保障功能:一方面确保投保人㊁被保险人获得充分有效的保险保障;另一方面也防止投保人㊁被保险人取得不当利益㊂此原则旨在平衡保险人与投保人㊁被保险人三方主体的利益冲突㊂在网约车保险法律关系中,通常存在着损失与补偿失衡的现象,这种失衡体现在车辆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受损的巨额费用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相应的赔偿,使得投保人担负巨大的经济负担㊂而这种弊端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投保人投保的险种险别往往与车辆实际应投保的险种险别存在巨大差异,保险公司在考量自身收益的情况下,无法根据损失补偿原则进行理赔㊂要想解决这一难题,不仅要求网约车车主和服务平台尽到最大诚信原则,如实披露车辆的真实信息,还要求保险公司创新险种,尤其是对私家车从事网约车活动的行为进行合理的保险保障㊂(二)国外借鉴观察网约车行业发展成熟的国家,美国与日本的保险模式较为成熟,有值得借鉴之处㊂美国某保险公司为优步网约私家车设置了按里程收费的动态保费模式㊂保险公司认为车辆的行驶里程与车辆的保险系数是成正比的,让开车较少的人与开车较多的人投保同样的固定车险是不公平的㊂因此,该公司改变传统的固定收费模式,提供按里程收费的汽车保险㊂在此种模式下,加盟优步的私家车的行驶过程被分为三个时段:行使第一时段为车主打开网络终端至接单前,第二时段为车主接到单至乘客上车前,第三时段为乘客上车至乘客下车前㊂网约车个人使用(车主关闭优步网络终端)和第一时段使用时由保险公司基于行驶里程提供保险㊂第二和第三时段由优步为网约车司乘人员购买商业保险㊂此外,日本东京某保险公司提出借用货物运输险中的开口保单方式,对网约私家车采取费率差别化措施来解决其风险系数差异化的问题㊂依照此种模式,在先期网约车投入运营时,全部以营运车辆的保险费率投保,合同期满后则根据车辆的 出车记录 进行调整,多退少补㊂这两种保险模式都是保险公司针对网约车运营与传统私家车运行的差异化进行的保险种类创新,核心着眼点在于解决网约车风险系数与投保费用不相称的现实困境㊂同时也考验网络服务平台对网约车运行中里程数据记录的技术能力,敦促服务平台创新技术,通过数据整理分析,合理解决投保费用的差异化问题㊂除此之外,在2014年11月,美国科伦比亚地区颁布了‘雇佣车创新修订法“,其中规定提供网约车服务的司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须以网约车驾驶员本人的名义购买每件事故不低于100万美元金额的责任保险,并且应当覆盖网约车服务开始直至结束的全过程[3]㊂以法律规范的形式强制为从事网约车的行为投保高额商业保险,保障其运行中的风险规避㊂(三)我国的投保责任构建根据公平原则与保险利益原则,服务平台承担法律责任的前提是其对保险标的物存在保险利益㊂1.服务平台与顺风车㊂关于网络预约顺风车,实践中存在两种不同模式:一种是车主只开放顺风车运行,不存在其他营运性质的服务形式;另一种是车主自身既从事营运性质的快车或者专车服务,又开放顺风车服务㊂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下,服务平台都是作为仅获得微薄利益的居间人身份,强制其为私家车车主投保高额营运险的行为显然有失公平㊂但是面对保险公司的拒绝赔付,顺风车车主损失巨大,制约了类似好意施惠行为的健康发展㊂为了发展顺风车出行,也为了减轻事故后顺风车车主的经济负担,服务平台可借鉴客运合同中乘客购买乘意险的做法,在顺风车乘客与车主达成线上合意时,分别针对搭乘人和顺风车车主设置乘意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搭乘人和顺风车车主自主选择购买,不购买的后果应由当事人自己承担㊂这样,服务平台的义务在于为顺风车双方当事人提供规避风险的条件,而进行风险规避的主动权仍掌握在车主与搭乘人手中㊂2.服务平台与出租车㊂出租车接入网络服务平台只是其拓展业务的一种途径,平台作为居间人提供信息交换,并没有参与进入承运合同,与保险标的物的关系并不紧密㊂并且,传统出租车与汽车租赁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的保险机制,服务平台的介入仅是出租车增加收入的路径之一㊂因此,在网约出租车方面,服务平台无须承担交通事故三责险的投保责任㊂3.服务平台与专车㊂网约专车由于存在形式的多样性,服务平台的投保责任也有所不同㊂在前已述,在专车服务公司提供车辆㊁招聘驾驶员的情况下,投保责任的主体无疑是公司本身,服务平台仍然是居间人身份㊂当网络服务平台自己从事专车经营服务时,其角色转变为用人单位,专车司机为劳动者,服务平台与乘客订立承运合同,不仅要为乘客购买乘意险,还要承担为专车车辆投保营运性质商业三责险的义务,保障出现交通事故后受损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救济㊂当私家车接入网络服务平台从事专车服务时,车辆的性质即发生改变㊂参照已发布的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对接入平台运营的车辆,除交强险外,还要按照运营类车辆保险费率投保赔偿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三责险和乘意险㊂依照此规定,并依上文得出服务平台与部分专车车主的类似劳务关系,私家车在从事专车服务伊始,平台应对其按运营类车辆投保险种,承担起为接入平台车辆投保的义务,而服务平台与车主分担保费的比例,应依不同平台对专车服务的抽成比例划定㊂4.服务平台与快车㊂私家车从事快车服务与其从事专车服务的情况相近,因与服务平台之间非劳动关系,更似事实上的劳务关系,服务平台不仅作为雇主,更承担外化的管理人地位㊂为了保护乘客与车下第三人的利益,对运营类的车辆保险应由服务平台作为投保人完成,而保费的具体承担比例应按照服务平台与私家车车主约定的分成比例具体分担㊂这样既是公平原则的体现,又能够解决私家车车主怠于投保或投保无门的困境㊂㊀㊀四、结语面对实践中大量网约车交通事故至第三人受损的纠纷,网络服务平台㊁保险公司和网约车车主之间应形成一个公平合理的保险机制,将网约顺风车㊁网约出租车,尤其是网约专车与网约私家车全部纳入保障体系之下,明确网络服务平台的投保责任,创新保险公司针对网约车的险种类别,形成完整的乘意险与商业三责险体系㊂将网约车运营中产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分担给多方主体,形成利益的共享与制衡,是保障网约车服务长足发展的必由之路㊂[参㊀考㊀文㊀献][1]㊀[英]约翰㊃T㊃斯蒂尔.保险的原则与实务[M].孟兴国,等,译.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1992:3.[2]㊀王军.网络约租车的美式监管[N].中国交通报,2015-07-29(006).[3]㊀专车难题在美国如何破解[J].宁波通讯,2016,(10):23-25.责任编辑:张㊀毫。
网约私家车致第三人损害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承担
2020年12月第22卷增刊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Southeast University (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Dec.2020Vol.22Supplement网约私家车致第三人损害交通事故侵权责任承担吕海林(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上海200042)[摘要]私家车车主加盟网约车平台从事客运服务时,双方之间的用工关系应当界定为非典型的劳务承揽关系。
当私家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第三人损害时,先由交强险在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若车主同时投保第三人责任险等商业保险的,还需要及时履行危险增加通知义务。
剩下的责任应当由网约车平台和私家车车主基于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共同对被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在内部责任分担上,网约车平台作为车辆保有人承担责任无过错责任,私家车车主作为驾驶人只承担过错责任。
乘客如有过错的,按照共同侵权的规定,对外承担连带责任,对内承担过错责任。
[关键词]网约车平台;私家车;交通事故责任;危险增加通知义务[中图分类号]D923.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11X (2020)S2-0099-05[作者简介]吕海林(1995—),江苏徐州人,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民商法。
①张玉婷:《网约车平台与司机的民事责任研究及裁判策略应对———从一则乘客起诉网约车司机、平台公司及保险公司案说起》,《法律适用》2018年第21期。
②参见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皖01民终3982号民事判决书。
一、网约私家车交通事故侵权引发的问题随着免费打车软件的兴起,人们出行的选择更加多元,除了公共交通以外,网约车以其方便、快捷、收费低、路程可视化等优点逐渐成为人们出门的首选。
2016年《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网约车管理办法》)承认了网约车合法身份,并且明确了其客运承运人身份,为网约车市场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奠定了基础。
关于网约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问题研究
关于网约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问题研究摘要:由于网约车平台运营模式的多样化,网约车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一直是现实中较为棘手的问题。
本文从网约车平台与司机不同合同类型出发,将合同分为专职网约车司机与平台订立的劳动合同、兼职网约车司机与平台订立的挂靠合同、传统出租车司机与平台订立的信息技术服务合同三种,并分别讨论了在这三种合同之下交通事故对乘客、第三人、网约车司机造成损害,责任如何分配的问题,以期为厘清网约车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做出贡献。
关键词:网约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自2012年网络约车服务问世以来,凭借低价性、高效率性、便捷性,其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兴起。
2014年,易到用车作为我国第一家网约车平台正式上线,在此后,我国网约车发展迅速,截止到14年年末,共计有两千余万用户注册了网约车平台账号,30多个网约车平台上线[1]。
网约车平台在减少环境污染、降低人们生活成本、便捷人们生活的同时,也造成了一系列的纠纷,其中最常见的类型便是由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纠纷引发的警情,明确网约车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背景为防止多方责任推诿,保障交通事故受损失人的权利,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七部委于2016年7月28日联合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其中第16条规定,网约车平台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对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安全负有义务,结合《合同法》第302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就客运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无过错承运人如何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请示的答复》,除因旅客自身健康原因或旅客故意、重大过错导致外,网约车平台应对乘客的伤亡承担无过错连带责任。
此外,2017年1月6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以下简称《服务规范》),其中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网约车平台应承担先行赔付的责任,不得以格式条款或其他方式向驾驶员和乘客转嫁责任。
《暂行办法》赋予网约车平台“承运人”的身份,但并非所有的网约车平台都是以承运人身份提供服务的,这样“一刀切”使其承担承运人责任未免对平台公司太过苛刻。
滴滴代驾事故赔偿流程(二)
滴滴代驾事故赔偿流程(二)滴滴代驾事故赔偿流程普通事故赔偿流程在滴滴代驾服务中,如果发生了事故,用户可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赔偿申请:1.通知滴滴客服:在事故发生后,尽快拨打滴滴客服电话或使用APP上的联系客服功能,向客服人员报告事故的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据。
2.等待调查处理:滴滴客服将会收集事故相关的证据,并进行调查。
这包括向用户收集相关材料,例如车辆照片、保险凭证等。
3.确定责任方:在调查完成后,滴滴客服将会确定事故的责任方。
根据责任方的不同,滴滴将会提供相应的赔偿方案。
–如果是司机的责任,滴滴将会全额赔偿受害者。
–如果是用户的责任,受害者将会通过滴滴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如果有第三方责任,滴滴将会与第三方协商解决。
4.处理赔偿:根据赔偿方案,滴滴将会向受害者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
这些赔偿款项将会直接支付到受害者的银行账户。
5.解决争议:如果用户对赔偿方案有异议,可以与滴滴客服联系并提供相关证据。
滴滴将会重新评估案件,并给予合理的答复。
严重事故或伤亡赔偿流程对于严重事故或伤亡事件,滴滴将采取以下补充流程来处理:1.报警求助:在严重事故或伤亡发生后,第一时间拨打当地的报警电话,通知警方并获得尽快的救助。
2.紧急联系滴滴:在报警后,立即联系滴滴客服,并告知事故的严重性和伤亡情况。
滴滴将会派出工作人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与警方配合:在滴滴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之前,用户应与警方配合进行调查。
提供相关证据和协助警方收集事故资料。
4.滴滴的赔偿处理:在确认事故的责任方后,滴滴将会与受害者家属或受害者本人进行赔偿处理。
滴滴将按照法律规定提供相应的赔偿金额。
5.法律救济:如果用户对滴滴的赔偿不满意,可以寻求法律救济。
请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获得法律援助。
以上是滴滴代驾事故赔偿流程的基本步骤。
用户在遇到事故时,应保持冷静,并及时联系滴滴客服报告事故。
滴滴将尽最大努力为受害者提供合理的赔偿和解决方案。
司乘险赔偿范围
司乘险赔偿范围司乘险是一种针对乘客和司机的保险,旨在提供保障和赔偿,以应对在乘坐出租车、网约车等交通工具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或损失。
司乘险的赔偿范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司乘险通常会赔偿因车辆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
无论是乘客还是司机,在交通事故中受伤的情况下,司乘险会提供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
这包括就医费用、住院费用、手术费用等。
同时,如果因事故导致伤残或死亡,该险种也会提供相应的残疾赔偿或死亡赔偿。
司乘险还会赔偿因车辆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
例如,车辆损毁、车辆部件损坏、车辆被盗等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损失情况进行赔偿。
这可以帮助乘客或司机恢复损失,修复车辆,或者在车辆被盗的情况下获得相应的赔偿金额。
司乘险还会赔偿因司机过失导致的事故或损失。
司机的过失可能包括违反交通规则、驾驶疲劳、酒驾等行为。
如果司机的过失导致乘客受伤或财产损失,司乘险会提供赔偿。
这一点对于乘客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们可以通过司乘险来获得应有的赔偿,而不需要自己承担全部损失。
司乘险还会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其他一些额外的保障和赔偿。
例如,司乘险可能会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包括提供临时住所、安排医疗救治等。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这些额外的服务可以帮助乘客和司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司乘险的赔偿范围可能因保险公司和具体保险合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购买司乘险之前,乘客和司机应该仔细阅读保险合同,了解具体的保险条款和赔偿范围,以便在需要时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总结起来,司乘险的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人身伤害赔偿、财产损失赔偿和司机过失赔偿。
此外,还可以提供一些额外的保障和服务。
但是具体的赔偿范围会根据保险公司和保险合同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购买之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通过购买司乘险,乘客和司机可以获得相应的保障和赔偿,减少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损失。
顺风车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的责任承担问题探析
顺风车交通事故中保险公司的责任承担问题探析作者:徐媛媛来源:《大经贸》2018年第07期【摘要】顺风车这一传统模式在互联网+的背景之下大放异彩,通过合乘平台约顺风车出行,在便利人们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法律问题,关于顺风车服务是否应属于“运营行为”的论争不断。
本文通过阐述具体的顺风车交通事故裁判案例,区分网约车和顺风车的不同,进而明确顺风车服务行为的性质,从而解决保险公司在顺风车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问题。
【关键词】顺风车网约车保险理赔当前,打车软件的普及正在逐渐改变人们的出行方式,突破了传统巡游出租车的服务方式,使得私家车通过平台开展一定范围的车辆运营行为。
2016年11月1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其中对网约车行为进行了细致的规定。
根据法条规定,《办法》中所指的网约车一般代指快车,而本文所指顺风車对应条文中规定的“私人小客车合乘”,《办法》中明确应“按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因此,北京等多地纷纷出台了《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以此来规制顺风车的服务行为。
鉴于缺乏上位法的统一规定和丰富的司法实践,目前关于顺风车的法律界定比较模糊,其中关于顺风车交通事故理赔问题颇受关注。
基于此,本文将通过分析太平洋保险公司与李某之间财产保险合同纠纷的判决书进而展开讨论顺风车交通事故中保险责任的相关问题。
一、裁判要旨私家车从事顺风车服务的目的在于分摊行使成本,不属于运营行为。
同时,顺风车服务系因顺路搭乘,行驶范围和路线在合理可控范围内,并未致使车辆使用频率增加,有无同乘人员也并不会对保险车辆的危险程度产生影响。
故而,如在此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得以车辆使用性质改变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赔偿。
二、基本案情2017年7月9日,李某从网络平台接顺风车单,车辆行驶中与道路护栏接触,造成车辆全损、护栏损坏,交通部门认定为单方责任事故。
后李某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公司认为李某从事运营行为,增加了车辆危险程度,拒绝理赔。
网约车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配置
网约车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配置随着生活水平和科技的不断发展,网约车服务已成为人们出行的一种重要方式。
然而,随之而来的是网约车交通事故屡见不鲜。
在这些事故中,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是怎样配置的?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一、网约车交通事故的民事责任应如何判定?1. 从事故类型看一般情况下,网约车交通事故可以分为两大类型:一是因驾驶员过错引起的交通事故,此时网约车平台无需承担民事责任;二是由于网约车平台或其运营方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则平台或运营方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 从责任划分看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的责任应由发生事故的机动车驾驶员承担。
然而,在网约车交通事故中,由于网约车平台与驾驶员存在着委托关系,因此发生事故时,网约车平台也会被认定为事故的责任方之一,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在具体责任划分方面,应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应确定事故责任主要归咎于哪一方,即判定事故责任比例。
其次,则要确定网约车平台、驾驶员分别应承担哪些比例的民事赔偿责任。
3. 从事故损失看在网约车交通事故中,损失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它主要包括人身损失和财产损失两个方面。
针对这两个方面的损失,其民事责任的判定也应有所不同。
对于人身损失,由于受害人的损失是无法衡量的,并且无法完全恢复,因此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后果。
为了防止此类现象的发生,我国法律对人身损失给予了相当高的赔偿标准,这也是对于网约车交通事故中人身损失赔偿标准的考虑。
对于财产损失,网约车平台和驾驶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对于网约车平台而言,其平台应当负责对自身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针对车辆,驾驶员等方面进行保险和安全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同时,在事故发生后,平台也应该尽快协调相关方面进行赔偿处理。
二、如何避免网约车交通事故?1. 加强网约车平台的管理加强网约车平台的管理,对于其上架车辆进行严格的安全标准审核,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对驾驶员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驾驶员具有一定的驾驶经验和技能,并加强行业监管,及时发现和排除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和驾驶员。
营运车险保险多少钱一年
People with pure hearts live full of sweetness and joy.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营运车险保险多少钱一年导读:对于网约营运车,一年的车险费用在7000-15000元左右。
对于一般的10万左右的网约车,可以参考交强险1150元,车损险1800元,50万额度的第三者责任险4500元,车上人员责任险*5个座位120元,盗抢险500元,单独玻璃破碎险120元,划痕险480元,不计免赔险400元,合计大概9000元。
?一、营运车险保险多少钱一年营运车与非营运车的车险费用差别主要是,前者在计算保费以车辆的吨位,营运的性质以及车辆的使用年限为衡量标准,后者则是新车的购置价格、上一年的出险记录以及使用年限。
对于网约营运车,一年的车险费用在7000-15000元左右。
对于一般的10万左右的网约车,可以参考交强险1150元,车损险1800元,50万额度的第三者责任险4500元,车上人员责任险*5个座位120元,盗抢险500元,单独玻璃破碎险120元,划痕险480元,不计免赔险400元,合计大概9000元。
二、营运车险保险有哪些1、交强险全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
主要是对道路交通事故中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提供及时和基本的保障。
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只要是在中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宝交强险。
2、第三者责任险车辆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需由投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对于超过交强险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合同规定赔偿。
如果不幸撞坏豪车或驾车致人重伤,赔偿可能高达几十万,交强险最多赔12.2万,显然是杯水车薪。
但是投保了三者险,交强险赔付不足的部分,就可以由保险公司赔偿。
建议至少购买20-50万保额的三者险。
3、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责任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驾驶员伤亡造成的费用损失,保险公司按合同赔偿。
网约车的保险免责协议
一、协议背景本协议由网约车司机(以下简称“司机”)与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共同签订,旨在明确网约车保险的保险范围、免责条款、理赔流程等相关事宜。
二、保险范围1. 保险期间内,司机在合法营运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车辆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 保险期间内,因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导致车辆停运,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免责条款1. 以下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1)车辆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责任:①自然磨损、折旧、故障、故障隐患、机械磨损、腐蚀、老化、泄漏、短路、电气故障等非意外原因;②司机故意制造事故;③车辆超载、超速、违章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④车辆被盗、抢劫、抢夺、被恶意破坏等非意外原因;⑤车辆维修、保养、清洗、改装等非营运过程中;⑥保险期间届满。
(2)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①因司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②因司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造成的损失;③因司机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条款、免赔额、免赔率等造成的损失;④因司机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义务造成的损失。
2. 以下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1)保险期间内,因司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2)保险期间内,因司机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造成的损失;(3)保险期间内,因司机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义务造成的损失。
四、理赔流程1. 发生保险事故后,司机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2)事故现场照片、事故责任认定书;(3)车辆维修发票、事故赔偿证明等。
2. 保险公司收到司机提供的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通知司机是否予以赔偿。
3. 保险公司经审核认定应当赔偿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赔偿款项支付给司机。
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滴滴司机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滴滴司机意外死亡赔偿标准滴滴出行是中国最大的出行平台之一,为广大用户提供便捷、快捷的打车服务。
然而,由于交通事故的不可避免性,偶尔会发生司机意外死亡事件。
对于滴滴司机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滴滴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为司机家属提供了相应的经济赔偿。
首先,滴滴公司强调安全是其运营服务的首要原则,并依法依规配备了交通安全保障系统。
他们致力于提升平台上的出行安全性,并持续加强对司机的培训和安全意识的教育。
然而,意外事故的发生是难以避免的,特别是在道路上。
当司机在运营过程中不幸意外死亡时,滴滴公司会第一时间与司机家属取得联系,给予他们支持和帮助。
滴滴公司高度重视司机家属的利益,积极协助处理相关事宜,并为其提供相应的赔偿。
根据滴滴公司的规定,滴滴司机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丧葬费:滴滴公司将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惯例,为司机家属支付适当的丧葬费用。
这些费用主要用于处理遗体安葬、丧葬仪式等相关费用。
2.抚恤金:滴滴公司将向司机家属支付一定数额的抚恤金,以弥补家庭因司机死亡而造成的经济困难。
这笔抚恤金的数额会根据司机的工作年限、收入、工作表现等进行综合考虑。
3.继续教育基金:为了帮助司机的子女继续接受良好的教育,滴滴公司会提供一定数额的教育基金,用于支付司机子女的学费、书本费等相关费用。
4.保险赔付:根据司机自行购买的保险情况,滴滴公司将会协助司机家属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并帮助他们妥善办理投保事宜。
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条款和约定,为司机家属提供相应的赔付。
需要注意的是,滴滴公司的赔偿标准不同于地方法规和劳动法规定的最低赔偿额度。
滴滴公司的赔偿标准是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司机的工作表现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得出的。
总的来说,滴滴公司对司机意外死亡的赔偿标准是多方面综合考虑的结果,旨在最大限度地保障司机家属的利益和权益。
滴滴公司将继续致力于提升平台的安全性和司机的福利待遇,为广大司机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保障。
滴滴代驾120万意外险鉴定标准
滴滴代驾120万意外险鉴定标准一、背景介绍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交通工具的普及,滴滴代驾业务逐渐成为一种便捷的出行方式。
然而,在享受代驾服务的同时,乘客和代驾司机也面临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障双方权益,滴滴代驾推出了120万意外险,旨在为乘客和代驾司机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本文将详细介绍滴滴代驾120万意外险的鉴定标准。
二、保险概述滴滴代驾120万意外险是一种针对代驾司机和乘客的意外伤害保险。
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提供代驾服务过程中或乘坐滴滴代驾车辆时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该保险为滴滴代驾司机和乘客提供最高120万的意外伤害保障。
三、鉴定标准1. 保险责任鉴定(1)意外伤害定义:意外伤害是指突发的、外来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在滴滴代驾120万意外险中,意外伤害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交通事故、高空坠落、物体砸伤、火灾、溺水等。
(2)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身故、残疾、医疗费用支出。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保险公司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残疾,保险公司按残疾程度给付残疾保险金;若因意外伤害导致医疗费用支出,保险公司承担实际医疗费用支出。
2. 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鉴定(1)投保人:滴滴代驾司机均可作为投保人,为自己购买该保险。
(2)被保险人:滴滴代驾司机和乘客均为该保险的被保险人。
乘客在乘坐滴滴代驾车辆时遭受意外伤害,也可获得保障。
3. 保险金额与保费鉴定(1)保险金额:最高保障金额为120万。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2)保费:保费根据投保人年龄、性别、职业等因素确定。
滴滴代驾司机可在线购买该保险,系统将根据投保人信息自动计算保费。
4. 保险期限与续保鉴定(1)保险期限:该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营运车辆车险保险典型案例
营运车辆车险保险典型案例一、网约车出险,保险公司拒赔。
小张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他开着自己的车在兼职跑网约车。
有一天,他在路上正常行驶时,不小心追尾了前面的一辆车。
这一撞可把小张给愁坏了,不过他心想,自己买了车险呢,应该没问题。
他赶紧给保险公司打电话报案。
保险公司的理赔员到了现场,一番勘查后却告诉他,这个事故可能不能赔。
小张就急眼了,“我买了保险,为啥不赔?”理赔员解释说,小张的车属于营运性质了,但是他在买保险的时候,是按照非营运车辆的标准来买的保险。
营运车辆的风险比非营运车辆要高很多,比如说网约车每天在路上跑的里程数多,遇到各种路况和不同的乘客,出险的概率就大。
而小张没有按照实际的营运情况来投保,这就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
小张没办法,只能自己掏腰包赔了前面那辆车的修车费用,还得自己修自己的车,这一下可让他好长一段时间的辛苦钱都打了水漂。
二、出租车被撞,误工费索赔。
李师傅开出租车已经好多年了,有一次在一个十字路口,被一辆闯红灯的私家车给撞了。
李师傅的车被撞得挺严重,人倒是没受伤。
交警来了之后,判定私家车全责。
李师傅的出租车修了一个星期,这一个星期他都没办法出车赚钱啊。
他就找到私家车车主和他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车辆维修费用之外,还要赔偿这一个星期的误工费。
私家车车主觉得很冤枉,他觉得自己买了保险,这些事都应该保险公司管。
保险公司一开始有点犹豫,他们觉得误工费这个东西不太好界定。
但是李师傅拿出了自己之前几个月的营运收入流水,证明自己每天平均能赚多少钱。
经过协商,保险公司按照当地出租车行业的平均收入水平,赔偿了李师傅这一个星期的误工费。
这事儿也告诉我们,营运车辆的误工费索赔是合理的,只要能提供相关的证据,保险公司就应该进行赔偿。
三、客车超员出险,保险公司拒赔。
王老板有一辆小客车,主要用来跑短途客运。
有一次,为了多赚点钱,他在原本只能坐10个人的车上塞了12个人。
结果在路上为了躲避一个突然窜出来的小动物,车子失控撞到了路边的树上。
网约车保险的现实困境及其破解方法研究
网约车保险的现实困境及其破解方法研究一、网约车保险的现实困境1.1 保险责任不清在传统出租车行业,出租车司机一般购买了商业保险,包括了乘客的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车辆的损失险,乘客出行受到保障。
而网约车司机大多仅仅购买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这导致了保险责任不清,一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往往推诿责任,曲解保险条款。
1.2 保险赔偿难以落实目前网约车司机一般只购买了基本的交强险和商业三责险,这两种保险的赔偿金额往往难以满足事故赔偿的需求。
一旦发生事故,尤其是严重的人身伤害事故,网约车司机很难得到足够的赔偿,给受害者带来了不便和损失。
1.3 保险公司犹豫承保由于网约车行业的特殊性,保险公司对网约车保险持保守态度,很多保险公司甚至不愿意承保网约车。
这导致了网约车司机很难购买到适合的保险产品,也给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
二、网约车保险的破解方法研究2.1 完善网约车保险制度政府应该加大对网约车保险制度的监管力度,要求网约车司机必须购买完善的商业保险,包括人身意外伤害险和车辆的损失险。
保险公司也应制定更为完善的保险产品,满足网约车行业的需求。
2.2 加强保险责任认定相关部门应完善网约车保险的赔偿规定,明确保险责任,对于保险公司的推诿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
保险公司在网约车事故中应该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2.3 加强网约车司机保险意识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网约车司机的保险意识宣传和教育,提醒他们购买适当的保险产品,从而规避潜在的风险和损失。
保险公司也应该主动推出适合网约车司机的保险产品,提高保险购买的便利性。
2.4 建立网约车行业自律机制网约车行业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的自律机制,加强对网约车司机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购买完善的保险产品,保障乘客和交通安全。
网约车保险的现实困境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解决这一问题对于网约车行业的发展和乘客的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保险公司、网约车行业和网约车司机都应该共同努力,加强对网约车保险问题的研究和解决,保障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乘客的安全出行。
网约车乘客保障措施有哪些
网约车乘客保障措施有哪些近年来,网约车行业快速发展,为人们出行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选择。
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安全问题的不断出现,乘客的权益也得到了更加重视。
那么,网约车乘客能够获得哪些保障措施呢?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保障措施。
1. 乘客人身意外险乘客人身意外险是指在乘坐网约车的过程中,乘客因意外事故导致人身损伤或死亡的情况下,获得的一份赔偿救济。
在距离和赔偿标准上,各个平台不尽相同,但通常保障范围会包括意外伤害、残疾和死亡,赔偿金额也较为合理。
2. 责任保险针对网约车司机可能产生的责任,平台会选择购买责任保险。
一方面可以有效保护乘客的权益,另一方面也可以规定一些比较严格的标准,对于司机也是一种约束力。
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保险公司并不会承担全部责任,比如乘客的主观过错可能会减少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
3. 投诉渠道在日常使用网约车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司机态度粗暴、乘车安全问题等各种问题。
此时,乘客可以直接通过平台提供的投诉渠道进行投诉,让平台出面协调解决,保障乘客的权益。
不过,投诉的实际效果往往因平台的处理效率和态度而异,需要乘客自己多加留意。
4. 服务监管针对网约车司机的行为,一些平台也会进行严格的监管。
比如,指定车型、司机资质审核等措施,都可以提高司机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性,更好地保障乘客权益。
此外,平台也会对司机的违规行为进行追责处理,避免类似事件重演。
5. 实名认证为了更好地保障乘客的安全和权益,一些平台也会实行身份认证制度。
通过实名认证,可以降低虚假信息和欺诈的风险,也可以维护司机和乘客的互信关系。
此外,实名认证也是平台识别乘客和司机身份,确保安全出行的前提之一。
总结网约车乘客保障措施的设立,既可以保护乘客权益,也有利于网约车行业的健康发展。
在平台的保障措施和法规监管的逐步完善下,相信网约车乘客的出行安全和权益保障将会得到进一步提升。
青桔单车事故理赔规则
青桔单车事故理赔规则
青桔单车是一种共享单车,用户通过手机App租借单车骑行。
尽管公司已经采取了各种措施来确保骑行者的安全性和保障,但事故仍然很难避免。
如果您在骑行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这是关于青桔单车事故理赔的规则。
1. 事故类型
青桔单车事故按照以下类型分为两类:
- 第一类:用户在骑行青桔单车时,由于车辆本身存在问题而出现的事故,比如说刹车故障或者轮胎瘪了,导致用户摔倒或者受伤。
- 第二类:交通事故,比如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
2. 理赔金额
在出现以上两类事故后,用户可以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形申请理赔。
青桔单车公司会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用户造成的经济损失来制定理赔金额。
如果事故的责任在用户,那么用户需要自己承担经济损失,如果责任在公司,那么公司需要承担相关的费用。
3. 理赔流程
如果出现了以上的事故类型,用户需要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通知,可以透过 App 联系客服人员,也可以打青桔客服电话报案,公司客服人员将帮助您完成报案流程。
4. 注意事项
在遇到青桔单车事故的情况下,用户需要注意一些事项。
首先,不要试图移动车辆,以免进一步损坏车辆并增加事故责任。
其次,如果有任何受伤,请立即寻求紧急医疗服务。
最后,尽量收集有关事故现场的证据,比如照片或者记录,并与客服人员进行交流。
总之,如果您在使用青桔单车的过程中出现事故,不要惊慌失措,首先应该保持冷静并与客服人员联系,然后按照事故类别和情况申请理赔。
尽管事故会给用户造成困扰,但是青桔单车公司会尽力减少因事故产生的损失并提供优质的服务。
网约车强制险理赔流程
网约车强制险理赔流程《说说网约车强制险理赔那些事儿》嘿呀,大家好啊!今天咱来唠唠这网约车强制险理赔流程。
你说咱平常坐车吧,图个方便快捷,但有时候啊,这路上难免会有点小插曲,万一出点啥事,这网约车强制险就该派上用场啦!我就先给大伙讲讲这理赔的第一步,那就是得确认事故责任呐!这可不是闹着玩的,到底谁该负责,得弄清楚咯,不然你以为保险公司都是冤大头啊,随便就给你赔啦?哈哈!等责任明确了,就该找保险公司报案啦。
这时候可别嫌麻烦,该打电话打电话,该提交资料提交资料,不然可拿不到赔偿哟!接下来,就是等保险公司派人来勘查现场啦。
你可别小看了这一步,保险公司的人那可得把事故情况摸得一清二楚,这时候咱就得把事情的经过啊、细节啊,都给人家一五一十地说清楚,可别想着隐瞒啥,不然最后吃亏的还是咱自己。
等勘查完了,就得去定损啦。
啥叫定损?就是确定损失的程度和赔偿的金额呗。
这时候咱就得瞪大眼睛,看看保险公司给咱定的合不合理。
要是觉得不合理,那可得据理力争,别被人家随便糊弄咯!定完损,就等着拿钱啦!嘿嘿,终于盼到这一步了。
不过别急,这钱也不是那么容易拿到手的。
有那办事磨蹭的保险公司,可能得让你等上好一阵儿。
这时候咱就得有点耐心,毕竟钱在人家手里,咱还能咋滴?我记得有一次,我坐网约车就出了点小事故,那理赔的过程啊,可真是让人哭笑不得。
保险公司的人一会儿要这个资料,一会儿要那个证明,搞得我头都大了。
还好我这人比较有耐心,一点点地都给弄齐了,最后总算是拿到了赔偿。
所以啊,咱坐网约车的时候,还是得多注意安全,能不出事最好。
但要是万一真出了事,也别慌张,按照这理赔流程一步一步来,该咱拿的赔偿,一分也不能少!咱可不能让自己受了委屈,对吧?总之呢,这网约车强制险理赔流程虽然有点繁琐,但只要咱搞清楚了,该咋办咋办,就没啥大问题。
希望我今天这一番唠叨啊,能对大家有点帮助,哈哈!祝大家坐网约车都能平平安安的,永远也用不到这理赔流程!。
网约车商业险合同模板
网约车商业险合同模板这是小编精心编写的合同文档,其中清晰明确的阐述了合同的各项重要内容与条款,请基于您自己的需求,在此基础上再修改以得到最终合同版本,谢谢!标题:网约车商业险合同模板一、定义与术语1. 本合同所述“网约车”,是指通过互联网平台预约,提供载客运输服务的车辆。
2. “商业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本合同约定,为网约车提供的保险保障。
3. “投保人”是指为网约车购买商业险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4. “被保险人”是指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享有保险权益的网约车车主或驾驶员。
二、保险责任1. 保险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1)网约车在运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失、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2)网约车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的其他保险责任。
2. 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三、保险金额与免赔额1.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2. 本合同设有免赔额,具体金额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需先自行承担免赔额部分的损失。
四、保险费用1. 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用。
2. 保险费用一经支付,不得退还。
五、保险期间1.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保险单载明的起保日期起计算。
2. 保险期间届满前,投保人应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办理续保手续。
六、保险事故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应及时进行核实,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投保人有权在保险期间内解除本合同。
解除合同时,保险公司按照本合同约定退还相应的保险费用。
2. 发生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终止:(1)保险期间届满,投保人未办理续保手续;(2)网约车报废、转让或变更用途;(3)投保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滴滴顺风车乘客追偿规则
滴滴顺风车乘客追偿规则
滴滴顺风车:驾驶员乘客按过错原则担责。
这里,私家车以节约成本为目的,经由驾车人同意,搭车者顺路搭车。
驾车人在打车平台发布自己的行车路线,或接受他人的合乘需求,并通过打车平台与搭乘者搭乘合意。
但搭乘者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以分担私家车车主在油费、过路费、汽车维修费等方面的开销。
发生事故后,应根据各方在交通事故中的过错责任大小来确定责任承担。
具体有几种情况:
一是若交通事故损害的发生是由于第三方机动车的过错造成的,则应当由第三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是由于驾车人的过错发生事故的。
车主或驾车人作为车辆的管理者,有义务保证搭乘人的人身安全,若搭乘人在拼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并受到人身损害,车主或驾车人有义务对其赔偿。
若搭乘者在“拼车”中也存在过错的,可以适用过失相抵规则,适当减轻或者免除驾驶人或车辆所有人的赔偿责任。
三是由于搭乘人的过错发生事故的。
此时,车主对搭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可以免除或减轻,即过失相抵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
七十三条)。
四是由于驾车人和搭乘人的共同过错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拼车”车主与搭乘者如果事先就双方的权利义务达成协议,那么当发生交通事故产生人身损害赔偿时,双方可以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顺风车发生事故的保险赔偿问题。
目前,由于私家车都是以
非营运车辆的方式参加保险,保险合同中一般会规定:“非营业性的单位和私有车辆用做营业用途,不能获得保险赔偿。
”因此,一旦发生意外,保险公司就有可能会对有偿顺风车拒赔或少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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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车祸保险公司有赔偿责任吗?
我国对于网约车的保险理赔还没有详细的规定。
保险公司对于责任的认定仍然按照以前营运车的赔偿范围和方式进行理赔。
因为每种车的险别不同需要交纳的保险金额也是不一样的。
所以,对于网约车车祸保险公司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自己是否具有责任。
网约车车祸保险公司应该怎么认定责任:
▲一、擅自用于运营,网约车车祸保险公司可拒赔
如果乘客受伤,可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得到理赔,但商业保险的理赔要求,网约车车祸保险公司往往对其赔偿都不支持。
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
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
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
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二、约车平台应负责
在网络约车服务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四章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
平台作为商事交易平台,最大限度的给交易双方提供了资源。
当乘客通过网络预约叫车服务,必须先向平台方支付车款,随后平台再通过其他支付方式将部分车款返还给司机,实现共赢。
平台方作为管理者和组织者收取了类似于“管理费”的费用,一旦乘客因乘坐叫车平台约来的车辆出现事故,平台方也应该成为责任主体。
日前,中国保监会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如果是手机约车的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车祸,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风险。
▲三、app预约发生事故理赔风险提示
1夫妻坐网约车出车祸赔偿主体还应有APP的责任。
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
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
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2、赠送保险的保障范围一定要看清。
经核实,有手机应用软件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预约出租车提供“承运人责任险”、为代驾服务提供“代驾人责任险”来保障乘客利益,但我会也发现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
希望广大保险消费者在利用手机应用软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四、交强险如何赔付?
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
偿。
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只与“有责还是无责”有关,与责任大小无关。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五、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范围
1、死亡和伤残赔偿的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食宿及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
2、医疗费用赔偿的范围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且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费为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对于网约车中不具有营运资格的车辆发生的交通事故
保险公司可拒赔。
毕竟营运车辆缴纳的保险金额是很大的所以保险公司对其予以承认。
在生活中人们一定要谨慎使用网约车,虽然其已经是合法的了但是其有关的保险规定还没完善,一切还需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