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的各种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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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下的相关概念

1、.特许经营模式:是由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允许私人投资者从事某项公用事业产品或服务的经营活动,私人部门参与部分或全部投资,负责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在一定时间和一定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并通过一定的合作机制与公共部门分担项目风险,共享项目收益。

2、项目运作方式:主要包括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建设-运营-移交、建设-拥有-运营、转让-运营-移交和改建-运营-移交等。

2.1 委托运营:委托经营是指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预先规定的合同,对委托对象进行经营管理的行为。委托经营的内涵是企业的委托经营,主要以企业产权及其经营权为对象,对陷入经营困境或发生产权关系重大变动的企业委托专门的托管机构经营管理,目的是改善企业的经营管理,提高企业的赢利能力。委托运营是在非经营性项目模式下的一种形式(不适合我们)。对于缺乏“使用者付费”基础、主要依靠“政府付费”回收投资成本的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采用建设—拥有—运营(BOO)、委托运营等市场化模式推进。要合理确定购买内容,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2 管理合同MC模式:指业主和联合体共同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共同负责项目的施工组织和管理。

2.3 BOT(建设—运营—转让):这是目前国内最早采用,运用最多的一种公私合作模式。在实施中政府通过项目特许协议,在规定期限内,把项目经营权授予为该特许项目设立的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项目建设、经营和管理,

并在项目运营中收回投资,偿还贷款并赚取利润。特许期满,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转交给政府。采用BOT模式,私人部门承担融资风险,并享有特许期内的利润,项目的最终所有权归属政府。

2.4 BOOT(建设—拥有—运营—转让)模式,与BOT模式类似,是BOT模式的变形,不同之处在于私营部门在建造期间拥有设施的所有权。除此之外,在实际运作中,BOT融资模式还有其他多种变形形式,

例如,BT(建设—转让)、BTO(建设—转让—经营),特点是项目建成后并不由私人部门经营而将所有权交给政府部门;

DBTO(设计—建设—融资—经营),特点是从项目设计开始就交由私人部门进行,直到项目经营期满为止,私人部门只有经营权没有所有权;BOOS(建设—拥有—运营—出售)等等。

TOT(转让-经营-转让):这种项目融资模式是指将项目的一定期限内的产权和经营权有偿转让于私人部门进行运营管理,政府回收资金可用于新项目的建设,项目所有权最终归属政府部门,私人部门在约定期限内通过经营收回投资并得到合理回报,约定期满后将项目所有权交还给政府部门。

3、剥离(非公有机构拥有)

剥离是指通过出售等形式将公共资产或国有股权转让给私人部门。具体有完全剥离和部分剥离之分。

3.1 完全剥离模式中,所有权永久归私人保留。政府对私人部门进行管理和监督,避免出现行业垄断价格,同时确保服务质量。其典型模式是BOO(建设-拥有-经营),采用BOO模式,私人部门通过特许权投资建设并永久拥有和经营某公共项目,并在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合同中注明保证公益性的约束条款,接受政府在

定价和运营等方面的管理监督。

3.2 部分剥离模式能使政府在资产管理方面保持一定程度的控制权,并提高经营和管理效率。股权出售是部分剥离模式的典型模式之一,通过股权出售,政府部门放弃部分或全部所有权,并将经济风险和有效控制权转交给新的股权所有者。

4、使用者付费:是指最终由消费用户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一般适用于可市场化运作,收入能覆盖成本和合理回报的项目;

5、可行性缺口补助:是指使用者付费不足以满足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成本回收和合理回报,而由政府以财政补贴、股本投入、优惠贷款和其他优惠政策的形式,给予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的经济补助;

6、政府付费则指政府直接付费购买公共产品和服务

8、方案中提到的操作指南的5个阶段和19个步骤

8.1 5个阶段: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

8.2 19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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