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大学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与控制

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与控制

浅谈高校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与控制摘要:本文以高校基本建设项目为研究对象,对我国高校基建项目过程中的合同管理与控制进行了初步探讨。

首先对高校基建项目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及合同的种类进行了简单的梳理,进而指出目前我国高校基建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最后提出了加强我国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高校基建中图分类号:g647;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9-00-02当前,高校基本建设项目量大面广,基建管理部门付出了大量辛勤的劳动,为建设高质量的建筑产品倾注了大量心血,为高校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尽管存在诸多问题,但其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也有了显著提高。

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管理模式是高校基本建设管理模式发展的总趋势,加强合同管理,完善合同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也是高校当前必须重点研究的内容。

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的要求,也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行为的需要。

市场经济要求高校必须在遵循市场行为规则的前提下进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有效的合同管理与控制是促进工程建设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确保建设目标的重要手段。

因此,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对合同双方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校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及重要性通过合同,明确工作的范围,划分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约束奖罚与仲裁的诉求,是工程项目赖以实施的基本依据[1]。

通过对工程建设合同的科学管理,实现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控制,是高校基本建设的根本目标。

(1)通过合同竞争,选择合适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基建管理部门面向市场,通过合同竞争,挑选出优秀的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及监理单位,就基本上决定了工程的优劣,也基本上决定了基建部门管理的成败。

(2)通过对基本建设项目合同的科学管理,实现对工程质量、投资、进度的控制工程建设合同是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控制的主要依据[2]。

学院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学院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学院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合同双方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职责第二条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的主要职责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保护本学校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校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有关工程合同。

4、严格审查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应提交有关方面会审,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6、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7、监督、检查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8、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

9、依法处理合同纠纷。

10、制止有关单位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第三章合同审签管理第三条学校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本学校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第四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国家规定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学校法律顾问及有关部门审核。

第五条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校园建设与管理处统一编号。

第六条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第七条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和报酬,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八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由合同双方共同取样封存,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交由指定责任人保管。

第九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相对方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要求相对方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工程合同管理课程设计

工程合同管理课程设计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课程属性:公共基础/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课程性质:必修、选修一、课程介绍1.课程描述:工程合同管理课程设计是工程管理专业的核心主干课程——工程合同管理课程的必修实践环节,本课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有关建筑行业的法规为依据,以系列工程合同范本为参照,涵盖了工程招投标文件编制、工程监理合同编制、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编制、工程施工合同编制、工程物资采购合同编制等实践内容。

2.设计思路:(1)开设依据根据工程合同管理的课程内容,其课程设计中可以涵盖(但并不限于)的设计模块有:A.某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的编制;B.某建设工程项目的勘察合同的编制;C.某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合同的编制;D.某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的编制;E.某建设工程施工的招标文件的编制;F.某建设工程施工的投标文件的编制。

(2)课程内容选择在上述开设依据的指导下,学生选择构建其课程设计内容。

- 4 -选择指导原则为:1)其中A、B、C项的课程设计模块,内容相对较少,一般要求学生至少同时完成其中的两项内容。

2)A、B、C、D、E、F项的课程设计模块,学生可以将“该建设工程监理(勘察\设计\施工)的招投标流程的编制”作为设计的扩展内容。

(3)内容编排按照“开设依据”设定课程范畴、按照“课程内容”架设课程设计内容体系之后,学生严格按照教师提供的课程设计模板进行课程设计文件的编制,并按照要求参加课程设计答辩。

课程设计模板内容编排:1)课程设计任务书;2)工程项目介绍;3)课程设计依据;4)课程设计内容;5)课程设计附件;6)答辩记录及成绩评定表。

3. 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工程合同管理课程设计是工程合同管理课程的必修实践环节,在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学习之后进行。

学生通过工程合同管理课程设计这一实践环节,将工程合同管理课程的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问题;学生可以进一步选修FIDIC合同文件,对国际工程项目合同范本体系进一步学习;此外,学生在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可以融入本课程知识,形成其项目管理类、投资与造价类等实践性或研究性题目;最终培养工程管理毕业生要求能力矩阵中的相关工程合同管理部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PPT课件
工 程 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涉合 及同 的订
立 和 履 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担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1/6/25
5
2021/6/25
10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2.合同法律关系
(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三)合同法律关系客体
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 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合同法律关系客体是指[合同指向的 对象]。
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主要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
2021/6/25
8
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法律基础
2.合同法律关系
(1)合同法律关系的构成
(二)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
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
(2)担保方式
《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
[保证]最常用的担保方式。
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 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法律关系至少有三方参加,即[保证人]、[被保证人(债务人)]、[债权 人]。
B. 项目转移给银行占有,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中国海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海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中国海洋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的招标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项目质量,维护学校利益,促进廉政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学校范围内的招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本办法及其配套的实施细则。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

本办法所称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材料、燃料、设备、产品、图书、教材和药品等。

本办法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本办法所称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第三条学校招标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守信原则。

第四条学校各单位的采购项目,需在学校批准预算或经费落实后方可实施;事先需要项目主管单位组织论证、报批的,应当预先完成论证及报批手续。

第五条项目主管单位应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采购工作的计划性,定期集中、汇总采购计划,压缩采购批次,降低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凡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必须实行招标采购,招标采购由招投标管理中心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对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则由项目主管单位参照本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组织实施。

第七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本办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八条学校招标采购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

在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指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

供应商认为采购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

前款所称相关人员,包括招标采购中评标专家组的成员、竞争性谈判采购中谈判小组的成员、询价采购中询价小组的成员等。

第二章招标采购的范围及限额标准第九条凡采购限额达到以下标准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必须实行招标采购:(一)批量金额在10万元以上、单台件(套)价格在5万元以上的教学、科研、后勤和行政办公等设备采购项目;(二)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装修、修缮工程项目以及估算价在20万元以上的基建工程项目;(三)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图书、教材采购项目;(四)批量金额在2万元以上的医疗药品、5万元以上的医疗器械的采购项目;(五)批量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项目;(六)估算价在5万元以上的服务项目。

学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学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质量,保障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建设项目中的合同管理。

第三条学校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合同内容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公平公正原则:合同双方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三)效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建设项目的经济效益最大化。

(四)风险可控原则:合理评估项目风险,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风险。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合同签订前,应由项目管理部门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施工单位。

第五条合同签订前,项目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合同条款合法、合规、完整。

第六条合同签订应采用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七条合同签订后,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文本报送学校审批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八条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安全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第九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第十条项目管理部门应与施工单位保持良好沟通,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一条学校应定期对建设项目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十二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三条合同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五章合同纠纷处理第十四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应配合学校法律事务部门处理合同纠纷。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学校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监督与检查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环节的监督与检查。

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课程大纲

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课程大纲

31.工程经济与项目管理课程大纲(共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工程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1.课程描述(中英文):本课程是土木工程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

它是由技术科学、经济学与管理学等相互融合渗透而形成的一门综合性科学,具有理论面宽、实践性强、政策性要求高等特点。

本课程包括工程经济评价基础、投资方案的经济效果评价、项目工程经济分析、工程项目组织、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等内容。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为工科学生补充从事技术工作所需的经济管理知识。

可使学生树立正确的经济观点,掌握必要的技术经济分析方法,学会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理与方法论,并对土木工程建设具有初步的科学管理能力,使学生在大学期间所学到的科学技术知识,能够更好地转化为实际生产力,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

This course is a required course of civil engineering. It is a comprehensive science formed by the integration of technology science,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 science, which ha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wide theoretical scope, strong practicality and high policy requirements. The course includes the following basic contents: engineering economic evaluation basis, economic effect evaluation of investment scheme, project economic analysis, project organiza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etc. Through the study of this course, we can supplement the economic management knowledge for engineering students. It can enable students to establish a correct economic perspective, master the necessary technical and economic analysis methods, learn the basic principles and methodology of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and have preliminary scientific management ability for civil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o that the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knowledge learned by students in university can bebetter transformed into actual productivity and meet the needs of market economy.2.设计思路:本课程以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为主线,包括工程经济和项目管理两大部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包括两个模块:工程经济模块和工程项目管理模块。

中国海洋大学建设法规考试期末复习重点整理

中国海洋大学建设法规考试期末复习重点整理

考试题型:选择填空论述案例建设法规复习指导关键词:1两证一书??/三证一书——乡村建设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选址意见书: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该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2城乡规划☆☆☆☆☆城乡规划的内容体系: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包括:全国城镇体系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的原则: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

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编制主体:1.国务院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编制全国城镇规划体系,用于指导省城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规划的编制;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城城镇体系规划。

3.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批准前,审批机关应当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进行审查。

补充 索赔管理中国海洋大学工程项目管理

补充 索赔管理中国海洋大学工程项目管理

每28天
事件持续时,应阶 段性提出索赔报告。终 了后28天内提出最终索 赔报告和资料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4 索赔费用的计算
实际费用法: ① 实际费用法: 以承包人为某项索赔工作所支付的实际开 支为根据,要求费用补偿。 支为根据,要求费用补偿。 总费用法: 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 ② 总费用法: 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以后,按实际总费用减 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一种方法。 去投标报价时的估算费用计算索赔金额的一种方法。 修正的总费用法: ③ 修正的总费用法: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的报价 费用
3 索赔的程序
1.索赔的提出 2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索赔报告的审核(四个条件)
(1)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增 加或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 包商自身的过失所造成。 (3)这种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也不是应由承包商 应承担的风险所造成。 (4)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书面的索 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
问题1: 答:1)B工作停工3天:应批准工期延长3天,因属建设单 位原因(或因属非施工单位原因)且工作处于关键线路上; 费用可以索赔,应补偿停工损失=3天×30工日×50元/工 日+3天×10台班×200元/台班=10500元。 2)C工作停工5天:工期索赔不予批准,停工损失不予 补偿,因属施工单位原因。 3)E工作停工6天:应批准工期延长1天,该停工虽属 建设单位原因,但E工作有5天总时差,停工使总工期延长1 天;费用可以索赔,应补偿停工损失=6天×20工日×50元 /工日+6天×5台班×200元/台班=12000元。

山东高校基建管理制度范文

山东高校基建管理制度范文

山东高校基建管理制度范文山东高校基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山东高校基建管理行为,保障基建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提高基建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山东省内各高校的基建项目管理工作。

第三条高校应当加强对基建项目的组织领导,加强对基建管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基建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高校基建项目应当确保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保证项目的质量和安全。

第五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高校基建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竣工以及后续维护管理应当进行全程追踪和监督。

第二章基建项目规划和设计第六条高校基建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充分考虑教学、科研和生活需求,符合高校发展规划和建设目标。

第七条高校基建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应当科学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土建、电力、暖通、给排水等方面的标准。

第八条高校基建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充分考虑可持续发展理念,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第九条高校基建项目的规划和设计应当及时公示,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第三章基建项目招投标第十条高校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应当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高校基建项目的招投标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质量和价格要求进行评标和中标。

第十二条高校基建项目的中标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有能力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工程建设。

第十三条高校基建项目的招投标中应当严禁有假投标、串标、软标等违法行为,如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第四章基建项目施工管理第十四条高校基建项目的施工管理应当严格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五条高校基建项目的施工管理应当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避免因施工问题导致工期延误和质量问题。

第十六条高校基建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合理组织施工人员,严格按照施工计划进行工程施工,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十七条高校基建项目的施工管理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施工符合要求,并对施工单位的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处理。

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技术合同管理办法

技术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技术合同管理,维护我校正当权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与外单位所签定的以中国海洋大学科学技术成果为标的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新产品试制、技术工程项目承包等技术合同,以及校企科技合作协议、共建联合技术中心协议等第三条技术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遵循合法、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应当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加速科学技术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有利于维护我校的利益和声誉。

第四条涉及国家安全或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技术,在订立合同时,应由有关科学技术保密机关核定密级后,按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第五条中国海洋大学校长是中国海洋大学的法定代表人,校长委托并授权主管科技的负责人为签订各类技术合同的委托代理人,负责审核学校对外签订的技术合同。

技术合同的经办人(即课题负责人)为所签订合同的联系人。

第六条技术合同必须经我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审核、签章,并加盖中国海洋大学技术合同章方为有效。

除学校所属的独立法人单位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擅自以本单位名义签订技术合同。

第三章管理机构第七条中国海洋大学科技处负责技术合同管理,履行下列职责:(一)指导、监督、协调、审核横向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二)管理横向技术合同文本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收存并移交档案馆,统计各类执行合同的数字填写和审核报表;(三)参与横向技术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四)发现无效合同或利用技术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时应及时报告主管校长,并视情况移交法律部门处理;(五)负责到青岛市技术市场办公室对技术合同登记立项;(六)总结加强横向技术合同管理和促进科技成果形成产业经验,维护学校正当权益、保证科技开发秩序。

(七)其他有关工作。

第八条中国海洋大学档案馆负责对签订及履行技术合同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材料进行验收和归档。

f7cc12dc-2a38-470b-95ca-7904b5401ece

f7cc12dc-2a38-470b-95ca-7904b5401ece

中国海洋大学文件海大国资字〔2020〕10号关于印发《中国海洋大学物资设备及有关服务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全校各单位:《中国海洋大学物资设备及有关服务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业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海洋大学2020年8月26日- 1 -中国海洋大学物资设备及有关服务采购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合同管理,规范物资设备及有关服务采购行为,促进学校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海洋大学合同管理办法》及经费使用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物资设备及有关服务采购合同”,是指学校授权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以下简称“国资处”)归口管理的合同类型,包括学校仪器设备及其相关技术服务、成品软件、家具、耗材等物资采购合同,外贸代理、仪器设备维保、资产处置、实验室环境改造、土地房屋租赁、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相关服务采购合同等。

第三条国资处是学校物资设备及有关服务采购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上述合同的审批、备案,代表学校签署授权范围内的合同,管理使用合同专用章,并对合同履行承担监督管理职责。

学校各二级单位为合同承办单位,负责合同的洽谈、文本起草、送审、签署等工作,实际承担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是合同管理的具体责任单位。

房地产办公室负责职责范围内对外订立学校管理范围的房屋、土地的出租(出借)、评估等合同、协议。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审批与签署第四条仪器设备及其相关技术服务、成品软件、家具、耗材等物资成交金额达到3万元(含)以上,仪器设备维保成交金额达到1万元(含)以上,须签订书面合同。

- 2 -外贸代理、资产处置、实验室环境改造、土地房屋租赁、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等相关服务采购原则上均须签订书面合同。

第五条合同承办单位应对合同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履约能力等进行核实,留存相关证明材料,妥善保存合同订立依据。

FIDIC合同文件

FIDIC合同文件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课程属性:公共基础/通识教弃/学科基础/专业知识/工作技能,课程性质:必修、选修一、课程介绍1.课程描述:工程合同管理在项LI管理和建筑业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明显和突出;同时随着我国近年来涉外项目的增多,迫切需求掌握FIDIC合同文件的人才。

在此背景下开设了本课程,并设定FIDIC合同文件为工程管理专业知识层面的选修课程。

本课程包含FIDIC概述以及FIDIC系列的四类合同条文。

通过对FIDIC有关合同条件、国际工程有关的儿种主要合同的基本内容的学习,使学生具备在国际工程承包过程中按国际惯例编制、运用国际工程合同和进行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能力。

2.设讣思路:对FIDIC合同文件的讲解按照重要条文分析、实施讲解以及案例分析的纵向划分进行。

授课内容的编排主要包括:以教师为主导的理论教学,以学生为主导的课后作业,以及教师与学生互动的分组课堂展示三部分内容。

3.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FIDIC合同文件是工程管理本科专业的专业教育层面课程里后期开展的课程,与其他课程联系紧密,互相影响和渗透。

该课程要求学生进行过工程合同管理的学习,在对工程合同基础知识有初步的了解的基础上对国际工程项LI合同范本体系进一步学习。

二、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了解FIDIC合同的发展和现行FIDIC合同的构成,掌握新红皮书和新黃皮书的有关合同条款;熟悉银皮书和绿皮书的有关合同条款;使学生认识到合同管理中风险分担、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公正的重要性,最后达到熟练运用FIDIC合同条款解决工程履行过程中的质量纠纷、进度纠纷和造价纠纷。

三、学习要求该课程为实践性非常强的课程,在学习本课程前应熟练掌握建筑工程施匸、工程估价、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筑相关法律等课程;学生学习后应达到三个层次的要求: 首先在招标阶段认真研究合同规定,做到吃透、摸准;其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灵活运用相关条款,如只是僵硬的使用会造成合同履行的效率低下;再次应在严格履行合同相关条款的条件下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做到即严格履行合同乂能够达到双赢。

中国海洋大学日常维修与应急抢修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中国海洋大学日常维修与应急抢修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模板】

**大学日常维修与应急抢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发包方:**大学承包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甲方:**大学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内容:1.2.开工日期:竣工日期: 总日历天数天1.3.质量等级:合格1.4.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小写)¥ 元。

1.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量按实结算,价格按照甲方审批确定的执行。

1.6.保修内容、范围、期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质量保修期如下:a.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b.屋面防水工程、外墙外保温、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 年;c.装修工程为2 年;d.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 年;e.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 个采暖期、供冷期;f.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1 年;g.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约定。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二条、材料设备供应方法及要求本工程所用全部材料、设备、构件及半成品,在采购前需向甲方提供有关质量证明、准用证等,须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准使用。

对于其它需找差价的材料,施工中应由双方共同看样定价,结算时按核准的价格找补差价。

合同由乙方与供货方签订。

第三条、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甲方不支付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提交结算资料,结算经甲方审核完毕后,工程款一次付清。

第四条、有关各方的工地现场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乙方驻工地代表:第五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本工程按国家现行建安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评定验收质量等级。

以甲方、建筑工程有关监督单位最终评定为准。

32.建设工程法规大纲2020版

32.建设工程法规大纲2020版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课程大纲_、课程介绍1.课程描述:建设工程法规并不是法学意义上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而是分散在各独立法律部门内所有有关建设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些分散的法律规范,依照建设活动的规律性程序,加以归类、整理,即为本课程的内容体系。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ConstiTiction Projects is not an independent law9s depaitinent in the legal science, but it is the collective name of all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construction projects included in separate law's depaitinents・ Tliese decentralized laws and regulations are classified and organized as the text according to the regular constmction procedure・2.设计思路:本课程主要采用课堂教学和线上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分三个部分:一是有关法律基础知识;二是现行法律法规相关条文:三是工程涉法实例。

配合课后作业及线上答疑,完成课程教学。

3.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该课程要求学生进行过土木工程专业槪论、认识实习、土木工程施工等的训练,对建设工程背景有初步的了解。

二、课程目标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应掌握建设丄程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和建设工程领域现行法律法规的立法LI的、适用范围、条文规定、具体应用、典型案例等,逐步明确建设法律法规知识的重要性,提高法律意识,学会如何在今后的工作中,维护合法权益,做合格土木工程建设者。

三、学习要求1、认真阅读教学资料,按时完成作业。

2、不懂的问题及时与老师沟通。

3、积极利用网络学习相关知识,查阅相关资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海洋大学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作者:佚名转贴自:本站原创点击数:3558
中国海洋大学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一、总则
(一)为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学校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工程合同,主要是指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代表学校在工程建设中与社会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的,确定双方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合同。

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技术咨询、服务合同等与基本建设工程相关的合同。

(三)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

(四)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主管部门为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

二、合同的审查、签订程序
(一)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实行会签审批制度。


签订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前,应通过相应的审查会签程序。

各审查部门应分工协作,各负其责,共同把关,维护学校利益。

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合同文本的草拟、送审等工作。

1. 合同额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按学校有关规定进入合同会签程序。

2. 合同额在5万元以下的按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内部合同会签程序办理。

(二)学校各业务归口管理部门根据其管辖业务及职责范围,对合同中相应的内容进行会签,并签署意见。

各部门合同会签审查须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具体会签职责如下:
1. 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审查合同签订对方的资质、经营范围、履约能力、资信情况、委托代理权限以及合同内容、工程量、工期、质量要求等合同条款是否有损学校利益。

2. 财务处:审查合同条款是否符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资金结算及付款方式是否可行等财务相关条款。

3. 审计处:依照学校规定的审计处职责落实工程合同审计程序。

4.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合同额在5
万元以上的基本建设工程各类大宗设备和特种设备等固定资产采购合同条款中技术经济指标的审查。

5. 其它管理部门根据本部门所管辖业务范围审查相应合同条款。

6. 合同会签意见反馈后,由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负责修改完善后呈送分管基本建设的副校长审批并签署。

(三)合同文本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学
校有关规定、合同性质、当事人要求等制定相关条款。

合同的要素应齐全,条款应明确、具体,满足合同执行深度要求。

主要内容应包括:法人名称和地址、项目内容、合同价格、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质量要求、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条款。

(四)合同审查通过后,正式签订施工(或制、安装)合同时,合同额在5万元以下的由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负责人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合同额在5万元以上的按学校有关对外签订合同的管理规定加盖公章。

(五)基本建设工程合同根据类别的不同由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相关科室根据其岗位职责范围负责办理,由经办人负责草拟。

(六)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完成后,经办人应按照学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归档,并将合同文本复印件送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备案,便于对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
(一)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在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做好监督管理工作,认真检查并了解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处理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如对方出现不能履行合同的情况,应及时评估履约风险,依法采取相关措施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订立的基本建设工程合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确因情况出现较大变化或出现不可抗力,需要变更或解除的,由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将情况报告分管基本建设的副校长,并通过校长办公会批准。

(三)合同管理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如下:
1. 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负责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编制、签订、备案、归档、执行等工作。

2. 监察处、审计处、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等部门按各自业务管理权限负责基本建设工程合同的实施审查、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法律和经济责任
(一)未按照本办法履行合同会签审批程序而私自签订的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均视为无效合同。

造成经济或其它损失的,学校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或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合同会签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保障学校合法权益不受损失。

合同管理部门和人员(经办人员、审核、审批人员)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或本规定,给学校或部门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损失的,将视情节和后果,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基本建设工程合同审查会签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附件二:规划建设与后勤管理处内部合同会签表
点击浏览该文件。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