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平时成绩考核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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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

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

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和《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11〕32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我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每年均应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生资助以及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测评遵循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

测评的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综合测评结果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章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第四条综合测评采取量化方式,对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价。

综合表现包括德、智、体三个方面,满分为100分。

其中德育测评20分,智育测评70分,体育测评10分。

第五条德育测评,满分为20分,由德育基础分、班内互评分、德育奖励分、德育扣分构成。

其中德育基础分满分为5分,班内互评分为5分,德育奖励分满分为10分,德育扣分不超过前三者得分之和。

1.德育基础分学生能以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卫生习惯。

符合上述标准的,德育基础分可得5分。

2.班内互评分针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如文明有礼、诚实守信、关心同学、与人为善、富有团队精神及合作意识、关心班集体等表现,学生班内成员开展互评,结合学生本人自我评价,计算出学生班内互评得分。

计算公式如下:个人自我评价得分+其他所有参评人员评分总和班内互评分=------------------------------------------------班内所有参评人员人数班内互评分最高分为5分。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

华南农业大学学生学业成绩考核管理规定华南农办〔2006〕22号第二章命题与试题管理第十四条命题是考试工作的核心环节。

为了使试题的难易程度和区分度适合学生的水平和达到规定的标准,保证考试的信度和效度,命题时应严格遵循下列原则和程序:1、紧扣课程教学大纲,按知识记忆、理解能力、应用能力、分析能力、综合能力等教学目标确定考试内容,考试内容要顾及到欲测试的各个方面,使考试内容重点突出,比例分布合理、难易适度。

2、在同一试卷中,同一类型试题的编写格式不应有异,要统一规格,避免学生因格式不一而产生误解。

3、试题用词恰当,文字简明,表意确切,与解题无关的字词应删去,与解题有关的字词不得遗漏;有关答题方法和要求的指导语,要言简意明,不致学生费解。

4、多项选择题的备选答案,在性质上应有近似之处,但要避免类同或暗示;正确答案不应排列在相同位置,应随机编排。

5、开卷考试试题应避免与教材、参考资料中完全相同的文字表述。

6、试题应各自独立,各题之间不要互有关联和重复,一题的正文或答案表述不应给其他试题提供线索。

7、所编试题要便于作答、阅卷和评分,抗干扰性强。

第十五条为了保证考试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应尽可能做到教学与考试分离。

全校统考的公共课、基础课以及部分专业统考的专业基础课由开课的学院主管教学院长、系(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统一命题,其它课程由系(教研室)主任指定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教师命题。

试题在考前必须密封,指定专人保管,以防泄密。

第十六条每门课程要分别编出同等水平的A、B两套试卷,一套为正考试卷,一套为备考试卷。

命题的同时要制定明确而统一的标准答案,并将每题的分数标明在试卷上。

试题要按教务处统一印刷的试题纸格式打印或抄写工整,经系(教研室)主任审核,主管教学院长批准后方可付印、考试。

教师对所任课程的试卷质量负责,系(教研室)对本系(教研室)课程试卷质量负责,主管教学院长对全院试卷质量负责。

使用未经审批的试卷,其考试无效。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华南农办〔2013〕22号关于印发《华南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学院、部处、各单位:《华南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已经校长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华南农业大学2013年2月27日华南农业大学校长办公室2013年3月4日印发华南农业大学本科课程考核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考核的组织管理第二条课程考核工作由主管教学院长(主任)负责统筹管理和组织实施,指导各系(教研室)做好命题工作,把好试题质量关,做好考试前的宣传教育和考试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考核质量的检查和分析总结工作。

第三条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必须进行考核,课程考核主要采取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课程考核方法可分为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或口笔试结合、答辩、实际操作等。

实践性课程的考核应根据实践能力的培养目标与要求,采用多种方式相结合进行综合考核。

实验课程的考核:一般是指对课程实验项目及实验操作水平的考核。

实习课程的考核:一般是指对实习内容、理论联系实际能力和专业素质的考核。

课程论文(设计)的考核:主要考核学生综合运用已学过的理论和技能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口试一般为1.5小时。

第四条考试分为集中时间考试和分散时间考试。

每年4至5月为毕业班重修考试时间,每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3周(第二学期期末2周)为期末统一考试时间,具体时间由教务处依据校历等安排。

因教学安排需要提前考试的科目,须经教务处批准备案。

第五条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的特点和全面考查学生知识与能力的要求,按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采取合适的考核形式。

各学院(部)在制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时应确定每门课程的考核形式。

课程考核形式需经学院(部)教学院长(主任)、教学指导委员会等会同审核,批准后学院(部)和教务处各持一份备存与检查。

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华南农业大学农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年度评优工作,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11]32号),结合我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若有校级文件规定加分项目与本实施方案矛盾,则以校级文件规定为准。

第二章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第三条德育奖励加分补充说明1、荣誉称号补充说明(1)个人荣誉称号加分补充○1农学院青志、阳光驿站、红会等院级组织内部干部(包括队员、站员、会员)评优,加0.5分。

○2农学院阳光驿站优秀心理委员可加0.5分○3农学院教学信息委员会优秀信息员可加1分。

○4华南农业大学正规校级组织(校会、校广播台、校通讯社、社联、校勤工助学、校报记者社、校红会、校青志等)内部干部评优,加1分。

(2)集体荣誉称号加分补充○1农学院红十字会获“优秀分会”,农学院红十字会干部可申请加0.2分。

○2农学院团委获在五四评优中荣获“红旗团委”称号,农学院团委干部可申请加0.2分。

○3农学院学生会在红旗学生会评优中荣获“红旗学生会”称号,农学院学生会干部可申请加0.2分。

○4在参加活动中获“精神文明风尚奖”、“最佳拉拉队”、“最佳组织奖”等荣誉称号者可,所在单位成员可申请加0.2分。

(3)阳光体育荣誉称号加分说明○1获评院阳光体育优秀个人,加综合测评分1分○2获评院阳光体育优秀集体,该集体成员加综合测评分0.5分○3获评校阳光体育优秀个人、加综合测评分1.5分○4获评校阳光体育优秀集体,该集体成员加综合测评分1分。

○5获评省级优秀阳光体育指导学生干部团队可加综合测评分2分。

(4)《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11]32号)荣誉称号加分○4“本学年在“三下乡”、军训、志愿服务、慈善公益活动等各类活动中获得积极分子或先进个人,加分标准为:国家级加3分,省部级加2分,市、校级加1分,院级加0.5分。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2011年10月11日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公布根据2014年6月11日《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关于修改〈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明确测评项目和标准,规范测评及评优程序,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院进行综合测评,实施办法有规定或学校有其他规定的,适用实施办法的规定或学校的其他规定;实施办法没有规定,学校也没有其他规定的,适用本细则的规定。

第三条测评事实,本细则未规定属于测评具体项目的,可以比照本细则规定的最相类似的测评具体项目评分,但是应当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测评工作小组)核准。

本细则所称测评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测评效果的现象。

第四条依照实施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进行综合测评的,测评事实应当发生在测评年度。

测评年度以前发生的测评事实,经学院测评工作小组认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视为发生在测评年度:(一)系与校内单位相关的测评事实;(二)因校内单位的原因,测评当事人获得证明测评事实的材料的时间在测评年度;(三)不视为发生在测评年度的测评事实显失公平或对学院工作有重大影响;(四)未曾被作为其他年度的测评事实。

第五条依照实施办法和本细则的规定,同一测评事实同时符合数项测评具体项目的内容的,应当选择其中一项测评具体项目,适用有关规定。

第二章德育加分第一节获得荣誉称号加分第六条实施办法第五条第3款第(1)项规定的荣誉称号的授予单位,应当属于下列单位:(一)校内单位;(二)国家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

第七条实施办法第五条第3款第(1)项、本细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荣誉称号的级别,由学院测评工作小组认定。

荣誉称号的级别,应当在综合考虑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的级别、荣誉称号的评选范围、荣誉称号获得者的数量、荣誉称号的社会影响等因素基础上,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分别认定:(一)授予单位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以自身名义授予荣誉称号的,应当按照授予单位的级别认定荣誉称号的级别;(二)授予单位根据上级单位的授权,在上级单位职责范围内以自身名义授予荣誉称号的,应当按照上级单位的级别认定荣誉称号的级别;(三)下级单位在自身职责范围内以授予单位名义授予荣誉称号的,应当按照下级单位的级别认定荣誉称号的级别。

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计分细则

华南农业大学综合测评计分细则

发表国家一级刊物发表专业学 加8分 术论文者 发表专业学术论文 发表国家二级刊物发表专业学 加5分 术论文者 其他刊物(除以上的)者 国家级竞赛获奖者 省级竞赛获奖者 市级竞赛获奖者 校级比赛获奖者 院级比赛获奖者 智育奖励分:满 分为10分 获奖级别不清晰者 校级优秀实习生 优秀实践生 国家级科研成果者 省级科研成果者 市级、校级科研成果者 小说,散文,杂文,诗歌,动 漫等原创作品 加2分 加8分 加6分 加2分 加2分 加0.5分 具体待定 加2分 加2分 加4分 加2分 加1分 每幅加0.5分 加1—4分 加1分 加2分 没加分
学生组建的类似兴趣小组式的各种协会不在加分之列,兼任数项工作者,按最高得分项加分,不重复计分。参加学生组织、学生党团 组织及学校成立的其他组织,任期不满一届,且超过本届任期时间的一半以上,因正当理由不再担任所任职务的,可申请减半加分; 因违纪等原因被免去所任职务的或清退出本组织的,不加分;工作态度差、不负责任,未完成本职工作的,不加分;在任职期间受警 告以上处分的不予加分
(3)代表学校参加地区、省(部)、国家级体育比赛
(4)在一次比赛中参与多个项目的,按最好成绩给予奖励加分,不累计加分。 年度多次参加比赛的,可累计加分,但累计总分不得高于5分。 注:体育测评由体育基础分和体育奖励分构成,满分为10分。其中体育基础分,满分为5分;体育奖 励分,满所属类别 项目
国家级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团员、 省级 优秀团干(优秀团支书) 市级、校级 院级 国家级 省级 先进党支部、先进班集体、先进团支部、文明宿舍 市级、校级 院级 国家级 在“三下乡”、军训、志愿者、勤工助学、通讯工作、 省级 市级、校级 信息等工作中获积极分子或优秀个人称号 院级 学校及学院正式团体的正副职主要学生干部 学校及学院正式团体正、副部长级学生干部 学校及学院正式团体的委员或成员,学校认可且业绩突 出的其他学生社团正职负责人 助理班主任 (2)社会工作 加分 班长、团支书 班委、团支委 没有担任上述职务,但积极参与学生工作,为校、系、 班集体做出较大贡献者

平时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毕业会考成...

平时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毕业会考成...

教务处主任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严格按照国家教委制定的课程设置标准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安排全校的教学;2、全面负责教务工作,安排督促、检查本处室工作人员的工作,努力完成学校领导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3、根据校长提出的学期工作计划,制订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常规要求,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检查督促教学计划的执行;4、加强教学环节的管理,搞好教学评估,重视教育教学的研究,做好教师的考勤、考核、评聘工作;5、做好招生、编班、实习、考核新老师等工作,加强学生的学籍管理;6、负责各类考务工作,严格考风考纪;7、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定期组织教师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8、抽查教学各环节的落实情况,了解教学效果和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教学管理,优化教育教学过程;9、负责图书馆日常领导和管理工作。

教务处副主任岗位职责1、协助主任做好教务处的各项工作;2、具体负责教学各环节管理工作;3、具体负责研究性学习的组织管理和评估工作;4、建立健全教学评估制度,具体负责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落实和归档;5、全面负责学籍管理,提高学生档案管理质量;6、负责图书馆的协调与管理工作;7、负责组织期中、期未、新生入学考试及各类成人考试的考务工作;8、发展校际业务联系,组织各学科对外交流;9、随时检查教师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教学计划的落实情况;10、负责劳动技术课教学的管理工作,督促该科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教务员岗位职责1、树立全心全意为教学服务的思想,熟悉二中的教学规程;2、按学校规定做好招生、考试、编班等工作,在教务主任指导下安排好课程总表,负责日常调课工作,保证每节有老师上课,做好老师的考勤记载;3、负责收集各学科教学进度表,安排好期中、期末考试日程和监考人员,收集各科成绩,并归档;4、负责呈报教学用书、教学用品的购配计划,教师教具的发放;5、根据教务主任意见,答复外单位给教务处的来函,热情接待来访客人;6、分类整理并管理好教务处各类文件、资料,保持教务处的清洁卫生;7、实现教务工作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8、发展对外关系,负责与省内外重点中学的资料、试卷的交流;9、负责会考等各考试的考务工作安排;10、积累、保管、提供、利用教学资料,为教学服务,为学生服务;11、根据校长、教务主任的要求,准确提供有关资料的报表;12、认真完成教学校长和教务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

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

华南农业大学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生教育管理,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精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和《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华农党发〔2011〕32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凡我院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学生每年均应参加综合素质测评。

综合测评的结果,作为评定奖学金、评优、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学生资助以及推荐就业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综合测评遵循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

测评的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公开,并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综合测评结果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章综合测评的项目及评分标准第四条综合测评采取量化方式,对学生在校期间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评价。

综合表现包括德、智、体三个方面,满分为100分。

其中德育测评20分,智育测评70分,体育测评10分。

第五条德育测评,满分为20分,由德育基础分、班内互评分、德育奖励分、德育扣分构成。

其中德育基础分满分为5分,班内互评分为5分,德育奖励分满分为10分,德育扣分不超过前三者得分之和。

1.德育基础分学生能以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规校纪,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卫生习惯。

符合上述标准的,德育基础分可得5分。

2.班内互评分针对学生的思想道德状况,如文明有礼、诚实守信、关心同学、与人为善、富有团队精神及合作意识、关心班集体等表现,学生班内成员开展互评,结合学生本人自我评价,计算出学生班内互评得分。

计算公式如下:个人自我评价得分+其他所有参评人员评分总和班内互评分=------------------------------------------------班内所有参评人员人数班内互评分最高分为5分。

本科生课程考核成绩核查申请表【模板】

本科生课程考核成绩核查申请表【模板】

(此表适用于对考核成绩有异议,且有确凿证据的学生填写)
1.开课系(教研室)主任同意后,由开课系(教研室)组织专人(至少两人)核查。

2.核查结果须在接到书面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学生。

3.学生对核查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开课学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此表适用于对考核成绩核查结果有异议,且有确凿证据的学生填写)
1.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同意后,由学院组织专人(至少两人,且与前次核查人员不同)复核。

2.复核结果须在接到书面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回复学生。

3.学院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

工程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本科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登记表

工程附件3华南农业大学本科课程平时成绩考核登记表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考核登记表
开课学院:工程B班 学分: 课堂考勤 随堂测验 测验2 测验3 任课教师:钟志英
测验1
测验总分
作文1
课程作业 作文2
作文3
作业总分
平时成绩总分 期末成绩
总评成绩
201231190123 201231191020 201231191024 201231190214 201231190223 201231190230 201231190308 201231190319 201231190402 201231190404 201231190409 201231190411 201231190417 201231190423 201231190603 201231190612 201231190622 201231190627 201231190724 201231190804 201231190813 201231190814 201231190821 201231190827 201231190830 201231190911 201230520103 201230520106 201230520119 201230520122 201230520204
201230520219 201230520220 201230500103 201230500106 201230500110 201230500120 201230500124 201230500127 201230500129 201230500132 201230500201 201230500203 201230500207 201230500211 201230510107 201230510112 201230510117 201230510119 201230510126 201230510128 201230510205 201230510206 201230510212 201230510219 201230510304 201230510313 201230510318 201230510505 201230510528 201231170106 201231170111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

华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定稿)根据《华南农业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评优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订经济管理学院综合测评补充实施细则。

(一)关于办法第五条第2点的补充实施细则1、全班同学进行互评打分,要求班主任必须参与指导监督,由七人评议小组计算分数。

2、班内互评分精确到0.01分。

3、班内互评时,分为“优”、“良”、“中”和“差”四个等级:“优”分值为4.50-5.00分,评出该等级的学生人数应占所在班级总人数的10-15%;“良”分值为3.85-4.49分,评出该等级的学生人数应占所在班级总人数的50-60%;“中”分值为3.00-3.84分,评出该等级的学生人数应占所在班级总人数的20-30%;“差”分值为3.00分(不含)以下,评出该等级的学生人数应占所在班级总人数的0-10%。

(二)关于办法第五条第3点的补充实施细则1、荣誉称号加分(1)校、院二级组织评优可申请加0.2分/人,组织内部评优只表彰不加分。

(2)“年级优秀纪检员”可申请加1分/人。

(3)“党课优秀班主任”可申请加1分/人,“党课优秀学员”可申请加1分/人,“党课优秀班集体”可申请加0.2分/人。

(4)“十佳党务工作者”可申请加1分/人。

2、党支部、党员评议评优加分(1)支部特色活动,一等奖可申请加0.3分/人,二等奖可申请加0.2分/人,三等奖可申请加0.1分/人。

(2)支部组织生活案例评选,一等奖可申请加0.3分/人,二等奖可申请加0.2分/人,二等奖可申请加0.1分/人。

3、社会工作加分(1)学生组织分类(2)申请加分标准①以上未列出的学生组织,原则上不予加分;主要学生干部指主席(主任)团或同等级别学生干部。

②申请加分标准如下:(3)其他学生干部加分标准①年级专业负责人可申请加2.0分/人。

②年级纪检员/学风督导员可申请加0.5分/人。

③党支部支委可申请按班级班干部标准加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可申请加1.5分/人,党支部其他委员可申请加1分/人。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2)

华南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2)

华南农业大学

ﻬ续上表:
注:1、论文成绩评定等级:参考评阅人的评阅、指导教师评阅情况,结合答辩情况,建议按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答辩评分为3∶4∶3的比例评定论文总成绩分数,然后按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给出成绩等级。

2、评语栏不够可另加附页.
ﻬ华南农业大学
本科生毕业设计成绩评定表
续上表:
注:1、毕业设计成绩评定等级:参考评阅人的评阅、指导教师评阅情况,结合答辩情况,建议按指导教师评分∶评阅人评分∶答辩评分为3∶4∶3的比例评定毕业设计总成绩分数,然后按优(90-100分)、良(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给出成绩等级。

2、评语栏不够可另加附页。

南华大学课程考核成绩复核申请表

南华大学课程考核成绩复核申请表
20年月日
说明:本表一式两份,一份留教务处存档,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存档。
南华大学课程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流程
南华大学课程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样板)
制表:教务处
学生学院
城市建设学院
姓名
申请人
考试证号
20064550199
专业
给水排水
班级
本06给排01班
任课教师
教师姓名
开课学院
外国语学院
课程名称
大学英语1
考试时间
南华大学课程考核成绩复核申请表
制表:教务处
学生学院
姓名
考试证号
专业
班级
任课教师
开课学院
课程名称
考试时间
20年月( 20-20学年第学期)
考试类型
首考补考缓考重修
□□□□
1、申请复核的原因:
□成绩单上无该课程考试成绩;
□公布的成绩为,本人对此成绩有疑问。
(补充说明)
申请人:
20年月日
2、学生所在学院教务办意见:
审核人:(公章)
20年月日
3、成绩复核结果:
□公布的成绩无误;
□经复核,该学生该课程的成绩为:
平时成绩,考核成绩,总评成绩,
成绩变动情况说明(复核人必填):
复核人:
教研室主任:20年月日
4、开课学院教学院长意见:
教学院长:(公章)
20年月日
考试中心意见:
中心主任:
20年月日
教务处意见:
审核人:(公章)
同意该生成绩复核申请
审核人:教学院长(公章)
2009年2月21日
3、成绩复核结果:
□经复核,该学生该课程的成绩为:
平时成绩70,考核成绩60,总评成绩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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