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报到备案办事指南【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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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报到备案办事指南
一、事项概述
1、事项名称: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备案及落户
2、办理单位:公共事务局-人才中心
3、办理窗口:38号窗口
4、承诺时限:即办
5、收费标准及依据:免费
6、咨询电话:********
7、投诉电话:********
二、法定依据:
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大中专毕业生报到接收工作的通知》
2、《关于调整户籍办理程序的通知》(市发改社发【2013】231号)
三、办理程序:
1、毕业生登陆******申报个人信息;
2、单位经办人携带材料前往我中心办理报到备案手续,针对有落户需求的本科及以上和市内生源大专毕业生,在系统报到备案完成后,同时核发《准入证》、《**市大中专毕业生户籍迁入介绍信》,开具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介绍信》,再前往明光路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针对有落户需求的市外生源大专生在系统报到备案完成后,开具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介绍信》,再前往明光路派出所申请《准入证》。

四、前置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的工商、税务关系必须在经开区;
2、申请人所在单位必须与经开区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3、申请人所在单位已在我中心开户托管档案,且申请人档案以单位形式托管;
4、申请人报到证已派遣至我中心人事代理单位。

五、申报材料:
1、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四类之一即可:居民户口薄、户口迁移证、集体户口卡、常住人口登记表);
4、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经开区人社局均已盖章)。

备注:请将复印材料按以上顺序左上角装订(居民户口簿复印件提供首页及本人页)
六、备注事项

七、示范文本(微信扫一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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