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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按照县委办发〔2022〕10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切实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信访工作力度,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解决工作,就是深入细致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的关键措施,二要保护社会的人与自然平衡,以充分发挥协商职能作用为核心,以调解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和群体纠纷为重点,以全面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各项措施居多线,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与自然因素,最大限度地消解不人与自然因素,为构筑“奈良李家堡”、“人与自然李家堡”做出积极主动的贡献。

二、工作措施(一) 镇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具体内容人员如下: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内设办公室,由赵颖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中心充分利用在司法所,日常工作由司法所负责管理协同,在司法所成立招待立案平台,由副组长指派人员轮流值守,对群众的纠纷主张推行“统一受理、分流办理、归口负责、限时办结”。

(二)建立健全调试联动机制,以司法所和村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为基础,对关键性疑难纠纷推行有关部门调试协同制度,进一步不断扩大劳资纠纷、征地征地纠纷、医患纠纷、消费争议等纠纷的调试协同范围。

司法所和村矛盾纠纷排查调解中心立案上述类型纠纷,将及时与有关部门交会,推行联手协商或应邀有关部门派员参予协商;对群体性纠纷或可能将引起群体性事件的关键性纠纷,司法所将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报派出所,启动协同应急预案。

三、工作要求(一)必须认清形势,充份正视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解决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为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当前社会发展进入高速发展阶段,各种矛盾和纠纷也日益增加,这对于解决问题提出更高的要求。

为了更好地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各级政府和组织需要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是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和前提。

应当建立一套完整的、覆盖全局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确保在工作实践中落实具体工作标准,形成固化的工作流程,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培训政府和各种组织应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要给予专业的培训,提高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培养自己的政治敏感性和综合处理能力,为工作提供高质量保证。

三、确立矛盾纠纷分类处理原则矛盾纠纷是多元化的,分类处理是避免矛盾纠纷扩大和深化的重要方法,通常是按照矛盾纠纷的性质、危害程度、处理难度等因素分类,并确定相应的处理标准。

例如,对于一些易于处理的矛盾,采用调解的方式,对于升级到案件处理的矛盾,将交给相关部门处理。

四、推进完善矛盾纠纷处理程序研究制定科学的矛盾纠纷处理程序,确立各个环节责任,加强沟通协调,以保障处理程序的公开、公平和规范性。

例如,对于某一纠纷案件,第一时间指定专门负责,并通知有关当事人和观察者,明确案件受理和处理的时间和方式。

五、强化信息系统和资源共享建立公开透明、系统化的信息平台,及时发布矛盾纠纷处理信息,便于各级组织共享,精准掌握问题发展情况,实现工作的高效推进。

例如,通过建立某一地区或某一领域的信息共享平台,方式可以采取网络、信函、传真、返还等多种方式,将与之相关的信息数据系统化,深化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社会调查和预警机制加强社会调查与消费监管,对于诸如一些危害社会稳定的矛盾和纠纷,可以预先发现并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降低冲突发生的风险。

总之,建立健全的矛盾纠纷排查和化解工作制度是重要的举措,要本着保障群体利益,推动社会稳定的角度,从思想上深化认识,把政策落实到实际行动中,不断完善工作的流程,加强对群体矛盾的预防和掌握,增强工作的效率。

关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的方案

关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的方案

关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的方案
关于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的方案,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通过整合多种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

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适宜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

2. 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分析研判,及时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重大矛盾纠纷信息。

3. 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动调解组织网络向基层延伸。

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调解。

加强律师调解工作,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

4. 完善调解程序和衔接机制:建立健全调解程序和衔接机制,完善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程序。

推动调解与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形成便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5. 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保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素质和能力。

加强经费保障,将调解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

总之,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制度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保障经费投入,推动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同时,还需要注重宣传引导,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社会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方式的认同感和信任度。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XX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精神,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强化调解职能,形成工作合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全镇社会治理现代化。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整合各方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积极探索新时代新形势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新思路、新思想,不断提升全镇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全镇社会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有机衔接、归口办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消除安全隐患;坚持调解优先、尊重自愿,把调解贯穿于解决民间纠纷的全过程;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工作目标:加快构建和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纠纷调解体系,实现信访总量、越级访批次、诉讼案件总量、万人成讼率、十万人案发率平稳下降,矛盾纠纷化解率逐步上升,有效防控“民转刑”案件发生,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全方位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主体职责(一)党政主导、统筹推进。

各村(居、场)要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村委党支部书记作为平安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及时研究统筹解决可能影响本地区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问题,切实担负起维护一方稳定、确保一方平安的重大政治责任。

(二)部门协同、能动履职镇综治办:要统筹协调全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推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充分发挥各级“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作用,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促进各种纠纷化解方式有机衔接。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计划一、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

该机制应以基层为单位,定期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存在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类矛盾纠纷,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

排查工作应坚持问题导向,紧扣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排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同时,应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人群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确保排查无死角、无盲区。

二、加强调解工作调解是解决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方式之一。

应加强调解工作,完善调解机制,提高调解质量和效率。

一方面,应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网络,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基层一线;另一方面,应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调解员的专业素质和调解能力,为调解工作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同时,应积极推动调解工作向多元化方向发展,探索调解新模式和新方法,满足群众多样化的解纷需求。

三、推进信访工作信访工作是解决群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途径。

应积极推进信访工作,建立健全信访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一方面,应加强信访信息化建设,实现信访信息互联互通,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应加强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和业务水平。

同时,应积极推动信访工作与调解、仲裁等其他解纷方式的有机衔接,形成多元化的解纷格局。

四、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之一。

应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念,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一方面,应加强对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应加强对群众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同时,应积极利用媒体和社会力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考核评价为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有效实施,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

通过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的表现进行量化评估,表彰先进、督促后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模版(5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模版(5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模版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坚持“统一领导,协调有力,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工作高效”原则,全员参与,齐抓共管。

二、健全领导责任机制。

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总经理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牵头协调,做到工作靠前,督办调处有力,矛盾纠纷疏导化解成绩明显。

三、健全道德法制机制。

使公司员工恪守社会美德和知法、懂法、守法,把全公司员工的道德法制教育与化解内部矛盾纠纷结合起来,使大家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真正把化解矛盾纠纷纳入法制轨道,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四、健全制度运作机制。

公司调解员对单位发生的纠纷情况和可能发生纠纷的苗头、隐患,要深入进行排查化解,对每起纠纷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做到“三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和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

五、建立调处工作制度。

上报材料包括调解数量,主要类型,纠纷的特点、动向和规律及解决办法,预防措施等。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模版(2)一、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矛盾纠纷调解方案,分析当前矛盾纠纷形势。

二、排查制度坚持执行每半月排查一次社会矛盾纠纷,重要时期,实行每日排查和“零报告”制度,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突出问题,及时组织开展集中排查和研判,提出工作建议,制定调处方案。

三、分流制度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中心对群众要求调处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统一登记受理,然后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类别,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归口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流指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

对中心分流指派的矛盾纠纷,有关部门或单位按照分流指派的任务和要求,强化调处责任,落实调处措施,确保调处效果,并及时反馈调处结果。

四、移送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调处服务中心对所有受理的社会矛盾纠纷,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按照“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办理、限期处理’’的原则,视情况分流或直接组织调处:1、涉及优抚安置、社会救济、殡葬管理等矛盾纠纷,由民政办会同当事人所在村负责调处。

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矛盾纠纷是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问题,正确处理和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要保障。

为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我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排查机制2.建立信息采集监测体系。

加强对矛盾纠纷的信息采集和监测工作,建立起覆盖面广、及时反映社会矛盾纠纷动态的信息系统,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供科学依据。

二、加强排查工作1.增加排查力度。

通过加大人力资源投入和定期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纠纷的变化趋势,为矛盾的预测和防范提供参考,避免矛盾升级。

2.提高排查的针对性。

对不同领域和行业的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分析矛盾纠纷的原因和规律,准确把握矛盾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有针对性地制定化解方案。

三、加强调解化解工作1.完善调解机构。

建立健全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调解机构,提高调解机构的专业化水平和调解资源配置。

2.推行多元化调解方式。

发展和推广多元化调解方式,通过公开调解、专家调解、网络调解等方式,增加调解的成功率,提高矛盾纠纷的解决效果。

四、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1.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

通过建立矛盾纠纷的快速反应机制,做到遇到矛盾纠纷能及时处理和化解,避免矛盾的扩大和升级。

2.推行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不力、拖延处理等失职行为进行追责,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效果。

五、加强宣传培训1.加强宣传力度。

通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宣传活动,宣传矛盾的消灭和和谐社会的构建,引导各个群体积极参与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来。

2.加强培训力度。

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培训活动,提高工作人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和水平,增强其对矛盾纠纷的敏感度和熟悉度。

总结起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实施方案包括建立健全排查机制、加强排查工作、加强调解化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和加强宣传培训。

这些方案的实施将有助于提高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水平和效果,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的大局。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矛盾纠纷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现象,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近年来,我国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特点,为了更好地应对这一挑战,我们需要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提高工作实效。

二、总体目标1.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体系,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

2.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3.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观念,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具体措施1.组织培训(1)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2)邀请专家进行授课,分享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成功案例。

2.建立信息平台(1)搭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2)定期对矛盾纠纷进行梳理、分析,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3.加强排查(1)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

(2)对重点领域、重点人员进行重点排查,防止矛盾激化。

4.落实化解责任(1)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落到实处。

(2)对化解不力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追责。

5.创新调解方式(1)推广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等新型调解方式。

(2)引入社会力量参与调解,提高调解实效。

6.强化法治保障(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观念。

(2)依法处理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实施步骤1.调研阶段(1)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行调研,了解基层实际情况。

(2)分析现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存在的问题。

2.制定方案阶段(1)根据调研结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方案的实施。

3.实施阶段(1)按照方案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2)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及时调整。

(2)为下一阶段工作提供借鉴。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副组长和成员职责,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

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一、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组织机构为了确保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个专门的组织机构来负责统筹协调。

该机构应包括各级政府、人民团体、法院、仲裁机构等相关部门的代表,并由一个负责人负责协调工作。

这个组织机构的职责包括制定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指导方针、推动政策法规的修订、培训相关人员、协调各方面资源等。

二、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需要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支持。

因此,我们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特别是在矛盾纠纷预防、调解、仲裁、诉讼等方面,通过法律手段来规范各方的行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还应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观念。

三、发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人才队伍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需要有一支专业人才队伍来支持。

因此,我们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此外,还应通过各种方式,如设立研讨会、论坛等,促进专业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分享经验和技巧。

四、加强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需要各方共同参与。

因此,我们应加强社会各方力量的参与,特别是有关专业组织、人民团体等各类组织。

他们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和特长,提供专业的服务和支持,帮助解决各类矛盾纠纷。

五、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矛盾纠纷信息,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信息收集和共享机制。

必须统筹各方资源,建立信息平台和数据库,实现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此外,还需要加强对信用信息的收集和管理,构建健全的信用体系。

六、加强矛盾纠纷的宣传教育工作为了提高公众的矛盾纠纷意识和能力,我们需要加强矛盾纠纷的宣传教育工作。

可通过多种渠道,如媒体、教育机构、社区等,向公众传达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理念和方法。

同时,还应加强对特定群体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矛盾纠纷处理能力。

七、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财务保障机制为了保障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开展,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财务保障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精选五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精选五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精选五篇)第一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芮城县人民检察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为切实维护社会安定稳定,加速推进平安建设步伐,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快速排查调处机制,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和信访维稳工作取得实效。

经院党组研究,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1.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听取本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部署安排下季度工作;对重大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进行研究处理,确定调处责任领导、调处责任人、协办人、完成时限。

2.各部室应在参加例会时应同时向院综治办公室提交相关报表和有关材料。

3.做好会议记录,对会议做出的决定进行跟踪反馈,对到时限未调结的纠纷要在例会上通报。

二、矛盾纠纷预测预警制度1.各部室对工作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的苗头和倾向要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提出应对措施,需要由上级部门协调处理的,由院综治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

2.各部室对后勤保障工作需要综治办公室给予支持的,要及时向县综治办反映,办公室能够解决的应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分管领导汇报,提出应对措施,给予解决。

3.各部室应定期对本部门内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进行摸排,汇总分析,提出预防对策。

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1.每年元旦、春节及重要节庆日和敏感时期作为集中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重点时期。

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要结合实际,抓住影响本部门社会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

2.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

对于集中排查出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要区别情况,进行处理:能够当场调解的简单矛盾纠纷当场调解;一般纠纷按调解程序进行调处;重大、疑难纠纷或易激化纠纷,要组织力量集中进行调处,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对未调结的纠纷,要制订调处方案予以调处。

3.综治办对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要注意积累原始资料,建立专门排查调处工作档案。

四、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制度1.院综治办应当及时受理干警矛盾纠纷的调解申请。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3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3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3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1 为全面做好本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按照滕州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自4月起,在我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

特制定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确保我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立足源头预防,全面排查矛盾隐患。

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本单位、本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情况,及时上报各类矛盾和问题,实现矛盾纠纷排查率、上报率达到100%。

2、立足事要解决,集中解决矛盾纠纷。

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梳理分析和多元化解,切实解决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8%以上。

3、立足维护稳定,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

高度重视有激化倾向、可能引发“民转刑”的矛盾纠纷案件,及时介入调处,并认真做好调处工作记录,确保案件及时得到有效化解。

坚决防止可防可控的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特别是“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二、方法步骤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202-年4月初)我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实施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部署。

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开展进行安排部署,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排查调处阶段(202-年4月上旬至202-年7月上旬)专项行动期间,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的原则,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全面排查与区域排查相结合,坚持重点时期、重大节日开展集中排查,真实掌握教育系统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并着重及时有效化解,严防发生影响稳定的问题。

排查阶段,要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拉网式滚动排查,特别是对“老民师”、非公办幼儿教师、计生辞退人员等涉众型利益群体访以及多次越级上访反映问题的重点人员等,要全面收集、录入、上报。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四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四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问题,解决矛盾纠纷需要有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来进行排查和调处。

本文将阐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对待矛盾纠纷要坚持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根据事实、法律和政策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

2. 协商一致原则:矛盾纠纷的调处应以协商一致为目标,尽量实现双方和解,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端。

3. 快捷高效原则: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应尽快解决,减少诉讼和仲裁过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法律依据原则: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应基于法律法规,依法进行,遵守法律程序,保证调处结果的合法性。

5. 保密原则: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应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保守秘密,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机密性。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组织架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组织架构应包括以下岗位或部门:1. 矛盾纠纷调查员: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证据,并提供调处建议。

2. 矛盾纠纷调处员:负责矛盾纠纷的具体调查和排查工作,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端。

3. 矛盾纠纷调处主任: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调处工作计划和策略。

4. 法律顾问:为矛盾纠纷调处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确保调处过程的合法性和程序的正确性。

5. 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单位的代表组成,负责矛盾纠纷的审理和决策,对涉及复杂或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究和决策。

6. 矛盾纠纷调处办公室: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包括案件登记、档案管理、文书制作等工作。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工作流程在确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架构后,应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1. 接收投诉:当事人向矛盾纠纷调处办公室提交书面或口头投诉后,办公室应及时接收并登记案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调解结合、公正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落实排查调处责任,创新排查调处方法,提升排查调处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就地、高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

二、排查调处组织体系1. 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当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明确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2.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应当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3. 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排查调处职责1.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2.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分析、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制度,提高排查调处工作水平。

3.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4.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四、排查调处流程1.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应当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定调解方案。

2.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复杂程度和当事人意愿,选择适当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

3.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事实真相,分清是非责任,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4.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调解协议得到有效履行。

五、保障措施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

2024年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24年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

2024年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总结2024年,我们县积极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提升调解能力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面对2024年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上:
1.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分工,制定工作目标和任务,保证工作有序推进;
2. 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各项工作;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

二、工作机制上:
1.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明确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流程,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 完善矛盾纠纷信息采集、排查、上报和处理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3. 加强矛盾纠纷数据统计和分析,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趋势和特点,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三、调解能力提升:
1. 培训调解员,提高其法律知识和调解技能,加强专业能力;
2. 制定调解工作规范,明确调解程序和原则,确保调解工作的公正性和效力;
3. 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拓宽选调渠道,提高队伍素质。

四、工作成效:
1. 排查了一批重大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了潜在矛盾,确保社会的稳定和和谐;
2. 加强了与群众的沟通和联系,使群众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产生了较高的满意度;
3. 提升了县的声誉和形象,树立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总之,2024年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调解员队伍建设还需要加强,调解工作规范还需进一步完善等。

我们将继续总结经验,改进工作,以推动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为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意见一、背景随着社会发展和经济进步,各种矛盾纠纷也随之增加。

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

当前,我们正处在一个社会快速变化的时代,各种复杂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给社会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了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提高社会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我们制定了以下意见。

二、总体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2.健全体制机制。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3.加强宣传教育。

增加矛盾纠纷调处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调处工作的认知度和理解度,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法治观念。

三、具体举措1. 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1.成立专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由有关部门组成,负责矛盾纠纷的收集、整理和分析。

2.加强与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的联系,建立矛盾纠纷排查员制度,培养一支专业的调解队伍。

3.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操作规程,明确工作的职责和流程。

2. 提高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效率1.引入信息化技术,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快速处理。

2.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案件的统计分析系统,及时了解和研判矛盾纠纷的发展趋势,制定相应的对策。

3. 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宣传教育1.制作宣传材料,利用多种媒体平台进行宣传,增加公众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了解。

2.开展各类培训和讲座,提高社区居民、学生、员工等群体的法律意识和纠纷解决能力。

3.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树立良好的形象。

四、保障措施1.加大财力投入,提供必要的人力和物力保障。

2.加强政策支持,完善相关法规和制度,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3.加强监督检查,定期组织考核评估,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整改和问责。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5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5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

二、要定期排查公司内的矛盾纠纷,确定办法,制定预案,做到“底数清楚,防范到位”。

三、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要及时进行调处,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期,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小矛盾纠纷不出班组,大矛盾纠纷不出公司。

四、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要积极____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落实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制订预案,做到排查一件,调处一件,教育一片。

五、对上级____领导批办、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要限时调处,未能如期办结,也不说明情况而造成群众越级____,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人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2)是一个组织或机构建立的一套规章制度,用于解决内部成员之间或与外部相关方之间的矛盾纠纷。

这个制度旨在通过合理、公正、高效的方式处理和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确保组织的稳定运行和良好的人际关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主要目的是:1. 排查和调查矛盾纠纷的起因、原因和相关证据,确保问题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2. 确定合适的调处方案和措施,以达到双方或多方的公平、合理和满意的解决结果。

3. 进行调处过程的监督和记录,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4. 提供专门的人员和机构,负责处理和调处矛盾纠纷,保证专业和专业机构能够及时、有效地介入。

5. 定期评估和改进制度,以满足不同矛盾纠纷的处理需求,确保制度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客观、互利互谅、一事一议、依法依规等。

同时,制度还应考虑事前咨询、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解决方式,为不同情况下的矛盾纠纷提供多种选择。

此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还应具备保密性、协调性和教育性的特点,以避免冲突的恶化和溃疡同时提高内部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是一个组织或机构必备的制度,它可以帮助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维护良好的内部秩序和外部关系,促进组织的发展和稳定。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是指为了有效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保障社会稳定,维护公共利益而建立的一套规范化的程序和方法。

本文将详细介绍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工作流程、工作职责等,以期为相关部门和人员提供指导和依据。

一、工作目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目标是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共利益的原则为基础,全面排查各类矛盾纠纷,通过调查研究找出问题的根源和解决方法,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公共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流程(一)矛盾纠纷排查1.明确排查对象:明确排查对象的范围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之间的矛盾纠纷、组织之间的矛盾纠纷、民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纠纷等。

2.收集相关信息:收集各类矛盾纠纷的相关信息,包括基本情况、时间地点、当事人信息等。

可以通过调查问卷、采访访谈、案件登记等方式进行信息收集。

3.排查问题原因:通过调查研究,分析并找出各类矛盾纠纷的问题原因和背景,包括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形成问题排查报告。

(二)矛盾纠纷化解1.制定解决方案:根据问题排查报告,分析研究各类矛盾纠纷的解决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确定最适合的解决方案。

2.组织调解谈判:根据解决方案,组织相关各方进行调解谈判,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矛盾纠纷。

3.争议处理决定:如果经过调解谈判未能达成一致,可以依法进行仲裁或诉讼,由相关机构或法院作出争议处理决定。

三、工作职责(一)矛盾纠纷排查角色1.组织部门:负责制定矛盾纠纷排查的工作计划和任务,指导各相关单位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

2.调查研究人员:负责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收集相关信息并撰写问题排查报告。

3.协调人员:负责组织各方参与矛盾纠纷的调解谈判,促进解决方案的达成。

(二)矛盾纠纷化解角色1.调解员:负责组织和主持矛盾纠纷的调解谈判,协调各方达成和解。

2.仲裁员:负责根据仲裁程序,依法对矛盾纠纷进行仲裁,作出公正、合法的仲裁裁决。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文(5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文(5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依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权益,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本县/市/区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第三条本工作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程序和要求,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原则包括依法原则、公正公平原则、及时高效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舆论引导原则、依法处理原则等。

第二章工作机构第五条建立完善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构,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协作参与。

第六条主管部门负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政策制定、制度建设、信息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政府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矛盾纠纷的调查、处理,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工作,并监督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

第八条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履行依法调解纠纷的职责,负责组织矛盾双方进行协商和调解工作。

第九条公安机关负责维护社会稳定,及时介入处理暴力矛盾纠纷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十条司法部门依法行使司法权力,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结果进行监督和审查。

第十一条媒体机构承担矛盾纠纷的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宣传化解成果和经验,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进行,根据不同矛盾纠纷的性质和情况,可以组织多部门协作排查。

第十三条矛盾纠纷的排查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收集矛盾纠纷相关信息,建立矛盾纠纷数据库,包括当事人信息、矛盾纠纷情况、现场照片、证据材料等;(二)核实矛盾纠纷情况,查明各方主张和事实依据,了解背景和原因;(三)分析矛盾纠纷的性质和趋势,评估矛盾纠纷的可能影响和危害,做出综合评判;(四)制定矛盾纠纷的排查方案,明确责任和任务,确定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路径;(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和调查,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六)整理矛盾纠纷的排查资料,形成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七)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化解方案,协商各方当事人参与;(八)协助矛盾纠纷当事人等各方签订化解协议,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九)对矛盾纠纷的化解成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协议的履行;(十)及时总结矛盾纠纷的化解经验,形成工作报告和案例材料。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制度的背景和意义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加快,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社会矛盾和纠纷也随之增多。

这些矛盾和纠纷的处理,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就是为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法治建设,加强党的领导,全面深化改革而制定的一项重要制度。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根据工作需要,各地设立矛盾纠纷排查机构,由专业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机构的设置要遵循便于工作、服务好群众的原则,合理分配人力资源,确保机构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2、矛盾纠纷报告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矛盾纠纷收集和报告制度,及时了解矛盾和纠纷的情况,做到掌握全局。

对于各级政府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上报反映的矛盾和纠纷,经过层层审核和汇总后,报到上级政府。

3、矛盾纠纷调处机制。

各级政府要建立依法调处机制,帮助双方以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调处机制要实现“一处一议”,针对各类不同性质、不同层次的矛盾和纠纷,采取不同的调处措施,使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4、群众参与机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加强群众参与的各项工作,确保每一个矛盾和纠纷都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各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更加深入地了解矛盾和纠纷的本质。

三、制度的实施和保障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借助各种现代化手段,利用互联网、短信、电话、微信等各种方式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同时,执法人员也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理,维护法律的权威性。

最终,为了切实保障实施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还需要从法律、政策和制度三个方面加强保障。

法律方面: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的法律保障,明确运行机制、权责、流程、程序等。

制定相关的法律条款和实施细则,加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工作的推进提供法律支持。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措施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措施

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措施
为了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建立多元化解机制。

通过引入第三方中立机构、调解员和仲裁员等,形成多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高解决纠纷的效率和公正性。

2. 增加矛盾纠纷咨询服务。

建立矛盾纠纷咨询热线或网站,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解答群众疑惑,提供帮助和引导。

3. 加强社会组织的作用。

社会组织具有独特的优势和资源,可以发挥社会团体、媒体等机构的作用,帮助群众解决纠纷,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4. 增加法律知识宣传。

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群众自我保护和维权的能力,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5. 推进司法公正化。

完善司法机关的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司法公正性,保障公民权利和利益,有效缓解社会矛盾。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高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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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如何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精神,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作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部署,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要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与和谐进步,必须有一个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当前,农村总的形势是好的,但因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比较突出,农民上访和农村群体性事件也时有发生;一些地方盗窃、破坏农电、水利设施、农业生产资料和盗砍滥伐林木等案件多发,吸毒贩毒、赌博、封建迷信、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屡禁不止,个别地方农村黑恶势力横行,严重影响农村地区广大群众的安全;一些地方农村基层政权力量薄弱,政府管理缺位,警力不足,治安防范基础设施条件差,群防群治组织和经费不落实,农村治保会、调解会和治安巡逻队等社会治安防范队伍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作用,农村社会稳定的形势依然严峻。

开展平安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

保持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之间的相互协调,使农村安定有序、充满活力,使农民群众安居乐业、和睦相处,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

必须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重视农村平安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着力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减少不和谐、不稳定因素,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开展农村平安建设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在农村深入开展平安建设,要坚持与实施"十一五"规划、农村经济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谐
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规划,综合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着力解决影响农村稳定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最迫切的实际问题,不搞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不强迫命令,不增加农民负担,坚持以农民群众为主体,以农民群众满意为目标,把依靠和发动农民群众贯穿农村平安建设工作始终。

要通过在农村开展平安建设,使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更加健全,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农村各类突出矛盾得到化解,邪教和非法宗教发展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农村治安防范体系更加完善,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整治,治安状况进一步好转,群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农村民主法制建设更加深入,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相信科学、反对迷信、反对邪教的自觉性提高;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进行。

三、深入开展农村"严打"整治斗争健全完善农村社会治安形势分析评估机制、"严打"长效工作机制、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机制。

要重点打击各类危害农村经济发展、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特别是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黑恶势力犯罪、杀人和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坚决铲除横行乡里、甚至"操纵"基层政权的村霸、乡霸等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侵占集体财产等经济犯罪,加大打击盗窃牲畜、农电、水利设施、农机具等生产资料和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力度。

依法打击盗窃破坏油气田及输油气管道、能源、铁路、交通、通信等设施的违法犯罪和盗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田等破坏农村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

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管理,依法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和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理涉农违法案件,大力开展农资市场整治,加强农副产品生产、流通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依法打击制假、售假等坑农害农的犯罪和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维护良好的农村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农副产品质量安全。

积极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对农村的渗透破坏活动,深入开展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斗争,坚决取缔非法宗教和封建迷信活动,严防危害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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