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教学提纲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2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制度(一)定期会议。
年初或年终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会议,制定排查调处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排调工作,确定排调重点,分解排调任务。
(二)不定期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____召开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会议,对难以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地分析研究,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并落实相关责任人。
二、矛盾纠纷受理登记制度(一)调解人员受理纠纷时要认真做好接待服务。
如果是口头申请,接待人员应认真听取当事人对纠纷情况的陈述,并做好接待笔录。
(二)受理纠纷登记。
内容包括:调处时间、调处单位、调处人、矛盾纠纷情况、调处情况等。
排查登记的内容包括:排查时间、地点、排查人姓名、被排查的纠纷种类、性质、起因苗头、当事方基本情况、责任方等。
(三)注意保密。
受理纠纷登记后,对当事人所反映的纠纷情况要注意保密,不经当事人同意,不得随意泄漏。
(四)及时汇报。
调解人员将对受理矛盾纠纷的要求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主分管领导确定事件进行调处,将确定的调处时间、调处地点、调处人员及时告知纠纷当事方,确保当事方能按时参加调处。
三、矛盾纠纷排查制度一是不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多层次排查,做到情况早发现、早报告、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
二是实行不定期集中排查梳理矛盾纠纷工作。
三是重大节假日、敏感时期和纠纷多发期,要及时____人员集中排查;对重点人、重点事,加大排查力度,进行重点排查。
及时了解和掌握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隐患。
四、矛盾纠纷预警、调处制度一是制定完善处置群体性矛盾纠纷和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信息动态。
二是对于重大的矛盾纠纷,要及时受理,多种手段并用,努力解决在初始阶段或萌芽状态。
三是发现重大纠纷隐患(可能发生群体性____、群体斗殴现象)应当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是保障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必要手段。
为了有效解决矛盾纠纷,我国各地纷纷建立了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
本文将围绕该制度的建立、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及成效等方面进行探讨,力求全面展现该制度在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一、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建立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建立,是各级政府深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推动农村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重要举措。
为了建立该制度,需要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明确纠纷排查调处的职责权限,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流程,确保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组织架构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组织架构通常分为多个层级,每个层级都有相应的职责与权限,以确保排查调处工作得到高效有序进行。
1. 乡一级:乡政府在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起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的作用。
乡政府设立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导、档案管理等工作,同时设立纠纷调委会,组织调解和裁决。
2. 村一级:各村设立纠纷排查调处小组,负责排查、调处各类纠纷。
村干部担任调处小组组长,协助处理纠纷;同时,该小组还可以邀请其他专业人员提供咨询和技术支持。
三、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工作流程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流程一般包括纠纷上报、排查核实、调解裁决和记录归档等环节。
1. 纠纷上报:当乡村发生矛盾纠纷时,相关当事人、村干部或群众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纠纷排查调处小组报告。
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组织人员进行核实,并将情况上报乡政府。
2. 排查核实:纠纷排查调处小组收到报告后,应派员实地走访、调查核实,了解各方情况和意愿,掌握纠纷的实质和矛盾的焦点。
核实工作完成后,小组应编写核实报告,并将其提交乡政府。
3. 调解裁决:乡政府收到核实报告后,由纠纷调委会组织成员进行调解、裁决或公开听证。
调解过程应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建立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
4. 记录归档:乡政府对每起纠纷的调解裁决结果进行书面记录,并将相关文件归档保存。
矛盾纠纷排调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基本原则(一)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总责。
(二)坚持“预防为主、调解结合”的原则,积极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原则,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主要任务(一)排查发现各类潜在的矛盾纠纷,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动态。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进行分类,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提出化解措施。
(三)对一般性矛盾纠纷进行现场调解或移交相关部门调解。
(四)对重大矛盾纠纷,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调处,确保矛盾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五)对排查调处情况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措施,完善工作机制。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实施(一)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副组长及成员。
(二)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四)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具体措施(一)定期排查。
各级政府要定期组织力量对所辖区域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确保排查工作全覆盖、无死角。
(二)专项排查。
针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开展专项排查,预防潜在矛盾纠纷。
(三)联合排查。
各级政府要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排查机制,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四)及时报告。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第一时间报告上级政府,确保矛盾不升级、不激化。
(五)现场调解。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第一时间进行现场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六)跟踪化解。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持续关注,确保矛盾得到妥善化解。
五、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考核评价(一)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工作成效进行评估。
(二)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问责。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岗位职责一、加强对本乡镇成员单位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二、研究制定本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定期通报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社会矛盾形势分析,向党委、政府提供决策资料。
三、负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上报,并分类分析、调处汇总、上报工作。
四、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五、做好矛盾纠纷的告知、回访工作。
六、及时向乡镇矛盾调处领导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稳定信息。
七、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严格控制越级上访。
八、负责组织调解人员的学习、培训、指导工作。
九、建立健全各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委员会。
十、做好有关资料的管理、上报、归档等工作。
十一、完成好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一、定期排查制度(一)中心负责对本乡镇行政区域划片分区,明确具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责任人,形成责任分工一览表,保证做到不留任何空白点。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1)可能引发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2)影响本区域和谐的矛盾纠纷,包括民事矛盾纠纷,群众与集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等;(3)影响本区域稳定的矛盾纠纷,如村矿村企矛盾等;(4)各种安全隐患;(5)其他。
(三)各责任人员要按照中心的安排和要求,每月至少对责任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
(四)责任人员要深入到责任区域,深入到群众中间,广泛接触群众,多方位了解掌握情况,做到排查认真细致,情况底清数明,纪录详细具体。
(五)每次排查结束以后,责任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并报矛盾纠纷排查中心。
二、领导接待制度(一)、严格执行乡镇领导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要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群众所反映问题;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原因,明确解决措施和解决时限,并告知当事人。
(二)、对当事人提出的矛盾纠纷,能够现场解决的,班子成员必须作出调处意见,并进行调处。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范例一、工作任务1. 研究并落实针对重大事项的对策措施,以及解决相关问题的有效办法,并据此拟定详尽的专题报告。
二、业务协调会议业务协调会议由县调处中心领导负责组织召开,参会对象根据会议的具体内容确定。
会议主要职能包括:1. 深入研究并全面分析每月全县范围内的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准确掌握全县范围内的不稳定因素及其发展趋势。
2. 针对在接访、受理、调处社会矛盾纠纷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同时,对当前全县范围内的不稳定因素进行细致的排查与分析,并形成相应的书面材料或报告。
三、工作人员会议工作人员会议由县调处中心领导主持,全体工作人员均需参加,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
会议主要内容包括:1. 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上级关于纠纷排查化解的相关文件、政策、法规,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稳定工作的会议指示精神。
2. 通报近期排查调处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对中心下一步的相关工作进行具体部署。
四、公示公告制度(一)公告公示的主要内容1. 服务用语规范:接待外地群众来访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在接待来访过程中,应使用文明用语,如“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
同时,避免使用可能伤害感情、激化矛盾、损害形象的语言。
2. 服务态度热情:主动与来访人员打招呼,做到生人与熟人、本地人与外地人一视同仁。
在来访群众咨询相关法律法规时,应表现出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态度,确保解释全面、准确。
对于来访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应耐心听取,不得与其争辩。
3. 服务纪律规范:坚持佩证上岗,确保身份明确。
在调处矛盾纠纷时,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确保公正、公平、公开。
免费提供咨询、调解等服务,严禁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接受当事人任何形式的馈赠。
(二)公告公示的主要方式采用公示栏和服务窗口发放办事指南的方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建立公告公示制的要求1.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应及时进行公开。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1. 背景介绍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对于矛盾纠纷的解决,需要有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进行调解和解决。
为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需要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并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
2.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职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是负责统筹和指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机构。
其主要职责如下:2.1 研究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划和方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任务,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2 组织协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应当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之间的合作,推进工作的有序开展。
2.3 督促检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应当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和工作要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
2.4 宣传推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宣传推广,提高社会公众的对该工作的认识和支持度。
3.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为了规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效果,需要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3.1 机构设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应当由配备有相应专业人员的中层以上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定期进行培训和业务知识的更新和提高。
3.2 工作程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程序应当遵循“调处优先、调解为主”的原则。
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必须根据客观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协助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纠纷。
3.3 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构应当按照工作特点管理流程、文书报表、档案管理等事项,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
4. 结束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是解决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之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组起着重要的统筹、协调和推广作用。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3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是为了有效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而建立的一套工作机制。
下面是一个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简单框架:1. 矛盾纠纷排查阶段:- 收集线索:建立线索收集渠道,接收来自群众、部门及其他渠道的矛盾纠纷线索。
- 核实线索: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了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
- 形成调查报告:将调查核实的结果整理成调查报告,分析矛盾纠纷的原因和特点,提出解决方案。
2. 矛盾纠纷调处阶段:- 召集当事人:根据调查报告,召集矛盾纠纷的各方当事人参与调处,包括代表双方利益的相关人员。
- 进行协商:组织当事人进行协商磋商,倾听双方意见,寻找共识和解决办法。
- 督促执行:达成协议后,对双方进行约束,并确保协议的执行。
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派驻专人进行监督。
3. 矛盾纠纷维护阶段:- 信息反馈:及时向当事人反馈处理结果,解释解决方案并征求意见。
- 宣传教育: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和解决矛盾纠纷的能力。
- 总结经验:对矛盾纠纷处理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总结成功案例和失败经验,不断完善工作制度。
该工作制度的实施可以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有序处理,增加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设。
但需要注意,具体的工作细节和流程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2)是指为了处理各种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稳定而建立的一套工作程序和机制。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1. 目标:及时、公正、公平地处理社会各界出现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 原则:- 依法原则:依法办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矛盾纠纷。
- 公正原则:处理矛盾纠纷时保持中立和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
- 公开原则:对于公众关心的矛盾纠纷,及时公开处理结果,向社会公众接受监督。
- 快速原则:及时响应,尽快解决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升级。
二、工作程序:1. 排查阶段:- 矛盾纠纷排查:广泛收集社会上存在的矛盾纠纷,并进行初步核实。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范文(三篇)
2024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范文为了切实强化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的创建,根据____所制定的平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我们特此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报告制度(一)我们将采取多种结合的方式,包括上下结合、条块结合、日常排查与定期集中排查相结合,以及重点排查与普遍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社会矛盾纠纷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力求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无论各村是否发生影响稳定的重大情况,各村均需每月汇总一次情况,并向镇综治办进行报告。
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三)我们将及时、准确地上报在排查调处过程中发现的预警性涉稳信息,以便能够及早防范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从而确保社会的安定团结。
二、要情报告制度(一)一旦发生不稳定现象,如____人以上的集体上访或围攻冲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____人以上非法宗教聚会,死____人以上的灾害事故等重大情况,所在村必须在事件发生后____小时内向镇综治办报告。
(二)对于发生的影响稳定的重大苗头,所在村书记必须在六小时内向镇综治办报告原因及处理情况,直至矛盾得到全部化解。
(三)如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必须在发生后的____小时内向镇综治办报告。
(四)我们还将建立健全重大稳定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各村在每月上报《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情况统计表》的同时,需对尚未化解的各种不稳定因素进行梳理,并按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将较为重大的不稳定因素详情报县维稳办备案。
三、抄告回报制度(一)我们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各方参与、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果断、迅速、认真地调处各类矛盾纠纷。
(二)各村、单位需及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热点、难点问题,不得将本地本部门应解决、处理的矛盾和问题推向社会或推给上级。
四、考核督查制度(一)各单位、村需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并狠抓落实。
其中,“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党政分管领导需按照分工归口负责,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总则为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调解结合、公正高效、便民利民的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落实排查调处责任,创新排查调处方法,提升排查调处能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就地、高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服务。
二、排查调处组织体系1. 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当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明确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本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2.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应当设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3. 鼓励和支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专业调解等社会力量参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三、排查调处职责1.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2.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分析、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制度,提高排查调处工作水平。
3.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
4.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四、排查调处流程1.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应当及时进行分析评估,确定调解方案。
2.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复杂程度和当事人意愿,选择适当的调解方式进行调解。
3.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了解事实真相,分清是非责任,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4.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对调解协议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调解协议得到有效履行。
五、保障措施1.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体系,加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领导。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3篇)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目的和依据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有效解决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矛盾纠纷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法》等法律法规。
二、工作范围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领域:劳动纠纷、邻里纠纷、住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恶意欠债等。
三、工作机构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的机构包括: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公安机关、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等。
四、工作程序1. 排查矛盾纠纷:利用群众举报、舆情监测等方式,及时排查社会上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
2. 案件立案:对于发现的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当事人的申诉权益,并根据具体情况开展案件立案。
3. 调查取证:对于立案的矛盾纠纷,调查人员应对相关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收集证据材料。
4. 调解协商:调解人员应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在调解过程中,应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5. 制定调解方案:在调解过程中,各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调解方案,对于双方意见不一致的问题,可以进行讨论和修改。
6. 确认调解结果:在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调解人员应将调解结果书面确认,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7. 执行调解协议: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应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履行,各方应配合执行,并定期进行协议履行情况的检查。
8. 结案和总结:经调解人员确认调解协议已履行完毕后,对矛盾纠纷案件进行结案,并对工作进行总结和归档。
五、责任和权益保障1. 调解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并保证调解工作的独立性和中立性。
2. 当事人有权参与调解过程,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解决方案,并有权知悉案件的调解进展和结果。
3. 调解人员应对当事人的个人信息和案件资料进行保密,确保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
六、违规处理对于违反本工作制度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并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范文一、引言矛盾纠纷的排查与调处是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和谐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有效开展排查与调处工作,确保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本制度旨在规范矛盾纠纷排查与调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正公平。
二、工作目标1.及时准确地排查和掌握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2.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促使双方达成和解;3.预防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扩大化。
三、工作职责1.矛盾纠纷排查(1)及时收集相关信息和证据,了解矛盾纠纷的各方立场,明确责任和权利;(2)实地调查,充分了解矛盾纠纷的实质和背景,查明矛盾纠纷发生的原因;(3)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实践经验,为调处提供依据。
2.矛盾纠纷调处(1)采取调查研究、协商谈判、调解仲裁等方式,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调处方法;(2)公正、公平地处理矛盾纠纷,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3)宣传解释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当事人依法解决矛盾纠纷,增强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3.矛盾纠纷预防(1)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了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动向和趋势;(2)加强社会调查研究工作,提前预判矛盾纠纷的可能性和趋势;(3)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制定预防矛盾纠纷的措施和政策。
四、工作流程1.收集信息(1)收集并核实矛盾纠纷的相关信息,包括当事人姓名、联系方式等;(2)清楚了解矛盾纠纷的时间、地点、经过等基本情况。
2.实地调查(1)派员前往现场进行实地调查,收集证据和调取相关资料;(2)与当事人进行面对面交流,了解各方立场和要求。
3.初步研判(1)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和调查结果,初步研判矛盾纠纷的矛盾焦点和解决关键;(2)制定初步调处方案和解决方案,明确调处的思路和措施。
4.调处方案(1)召开矛盾纠纷双方协商会议,沟通双方意见和要求;(2)根据会议结果,制定具体的调处方案,确定调处的方式和时限。
5.调处执行(1)根据调处方案,进行具体的调处工作和调解仲裁工作;(2)确保调处结果的执行和落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和原则模版(二篇)
农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和原则模版一、工作制度1. 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 设立专门的矛盾纠纷排查组织,明确责任和权限;- 制定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和目标;- 组织人员进行矛盾纠纷的摸底排查,了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 建立矛盾纠纷登记制度,及时记录矛盾纠纷的基本信息和进展情况;- 分类整理矛盾纠纷,制定优先解决和长期稳定解决的方案,并推动实施;- 定期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成效,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策略。
2.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制度- 设立矛盾纠纷调处机构,明确责任和权限;- 建立矛盾纠纷调处登记制度,接收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申请;- 配备专门的矛盾纠纷调处人员,具备基本的调解技巧和知识;- 进行矛盾纠纷的调查和调解,保持中立和公正的态度;- 寻求双方当事人的共识和解决方案,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编制矛盾纠纷调处结果报告,及时反馈给上级部门。
3. 矛盾纠纷处理工作制度- 设立矛盾纠纷处理机构,明确责任和权限;- 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和情况,选择适当的处理方式;- 进行矛盾纠纷的协商、调解和仲裁,根据法律法规处理纠纷;- 统一执行符合法律和政策的处理决定,确保公正和公平;- 监督和检查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及时纠正错误做法;- 收集矛盾纠纷处理的案例和经验,总结和推广有效的做法。
二、工作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在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处理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对各类矛盾纠纷当事人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地进行处理。
2. 自愿协商原则对于农村矛盾纠纷的解决,强调自愿协商原则,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推动双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合理解决方案。
3. 非诉讼原则在矛盾纠纷处理过程中,优先推崇非诉讼方式,尽量避免将纠纷升级为法律诉讼,通过和谐解决方式保障双方合法权益。
4. 全员参与原则农村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处理工作应当全员参与,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农村矛盾纠纷的解决。
5. 调查研究原则对于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工作,注重实地调查和研究,深入了解矛盾纠纷的背景和原因,为解决纠纷提供科学依据。
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范本(二篇)
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第三条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乡级纠纷排查调处机构是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
第五条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应当加强与村级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衔接与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第六条乡级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乡级纠纷排查调处机构第七条乡级纠纷排查调处机构由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第八条乡级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第九条乡级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与村级纠纷排查调处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形成工作合力。
第十条乡级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建立工作台账,并及时向乡人民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第三章排查调处流程第十一条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应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排查、调处和维持。
第十二条排查阶段:乡级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及时了解本乡各村矛盾纠纷的情况,建立起矛盾纠纷的台账和档案。
第十三条调处阶段:乡级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根据排查结果,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矛盾纠纷进行调处。
调处方式包括调解、调查、协商等。
第十四条维持阶段:乡级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对已经调处解决的矛盾纠纷进行跟踪维护,确保调处结果得到有效执行。
第四章调处方式第十五条调解:是指乡级纠纷排查调处机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通过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商,促成双方达成和解的方式。
第十六条调查:是指乡级纠纷排查调处机构通过调查矛盾纠纷的事实、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判断责任,并提出合理解决方案的方式。
第十七条协商:是指乡级纠纷排查调处机构通过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并加以执行的方式。
第五章队伍建设第十八条乡级纠纷排查调处机构应当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范文一、背景和目的矛盾纠纷是社会存在的普遍现象,处理好矛盾纠纷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任务。
为了加强对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制定本工作制度,旨在规范矛盾纠纷的处理程序和方法,促进矛盾纠纷的及时化解,确保社会稳定和谐。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机关、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
三、基本原则1. 党的领导原则:坚持党的领导,保证矛盾纠纷处理工作符合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
2. 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治理,处理矛盾纠纷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进行。
3. 公正原则:处理矛盾纠纷要公平公正,真实客观地判断事实,依法进行调处。
4. 协商原则:推行以协商为主的解决方式,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鼓励和引导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5. 公开透明原则:处理矛盾纠纷要及时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工作透明化。
四、工作职责1. 主管部门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的线索。
2. 排查组负责对发现的矛盾纠纷进行初步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初步判断矛盾纠纷的性质和可能的解决方式。
3. 调处组负责对初步判断为可调处的矛盾纠纷进行调处工作,包括召集当事人协商、调查取证、进行调解等。
4. 结案组负责对矛盾纠纷的调处结果进行检查和核实,及时将调处结果通知当事人,并对各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考核。
五、工作流程1. 排查阶段(1)收集线索:主管部门负责收集矛盾纠纷的线索,可以通过定期走访、接待群众投诉、监测社会舆论等方式进行。
(2)初步调查:排查组负责对收集到的线索进行初步调查,了解矛盾纠纷的基本情况、当事人的诉求和可能的解决方式等。
2. 调处阶段(1)召集协商:调处组根据初步调查的结果,召集当事人进行协商,听取双方的意见和建议。
(2)调查取证:调处组负责对矛盾纠纷的事实进行调查取证,可以采用询问、调阅资料、现场勘查等方式。
(3)调解解决:在收集到足够的事实和证据后,调处组负责进行调解工作,通过调解协商的方式寻求矛盾纠纷的解决方案。
某乡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
某乡司法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一、背景司法所是人民法院在基层工作中的基本单位。
司法所的工作涵盖了调解、诉讼、执行等多个方面,作用十分重要。
然而,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一些矛盾纠纷问题也随之增多,给基层司法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为此,需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来提高司法所的工作效率和水平。
二、内容(一)矛盾纠纷排查工作1、排查范围:包括村、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单位内的矛盾纠纷问题。
2、排查方式:包括主动上门、电话回访、群众来信或举报等方式,力争做到全面、精准、及时。
3、排查要求:对基层单位内部及之间发生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排查,了解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影响范围和解决难度。
排查后,将相关情况及时记录,并进行初步分析。
(二)矛盾纠纷调处工作1、调查核实:根据排查的矛盾纠纷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查、调解,以引导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2、调解协议:达成协议后,要及时制定调解协议书,明确协议内容、约定达成协议的各方责任和义务,保留协议双方签字的证据。
3、协调沟通:如果在调解过程中出现阻力,需要通过协调沟通,排除不利因素,促使矛盾得以顺利解决。
4、判决执行:对于不愿意达成协议或协议无法履行的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可以对其作出判决,并进行执行。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监督与考核1、监督机制:司法所负责人、法律援助人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等应当积极履行工作职责,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同时,通过定期检杳等手段,力口强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监督。
2、考核机制: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考核标准,对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等方面进行考核与评价,对于表现出色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三、总结司法所是人民法院的重要组成部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开展也是非常重要的。
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希望通过制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能够进一步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2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是社会生活中常见的问题,解决矛盾纠纷需要有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来进行排查和调处。
本文将阐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基本原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正公平原则:对待矛盾纠纷要坚持公正公平,不偏袒任何一方,根据事实、法律和政策进行客观分析和判断。
2. 协商一致原则:矛盾纠纷的调处应以协商一致为目标,尽量实现双方和解,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端。
3. 快捷高效原则: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应尽快解决,减少诉讼和仲裁过程,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 法律依据原则: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应基于法律法规,依法进行,遵守法律程序,保证调处结果的合法性。
5. 保密原则: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应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保守秘密,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机密性。
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组织架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组织架构应包括以下岗位或部门:1. 矛盾纠纷调查员:负责对矛盾纠纷进行初步调查收集证据,并提供调处建议。
2. 矛盾纠纷调处员:负责矛盾纠纷的具体调查和排查工作,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争端。
3. 矛盾纠纷调处主任: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制定调处工作计划和策略。
4. 法律顾问:为矛盾纠纷调处员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确保调处过程的合法性和程序的正确性。
5. 矛盾纠纷调处委员会:由相关部门、单位的代表组成,负责矛盾纠纷的审理和决策,对涉及复杂或重大矛盾纠纷进行研究和决策。
6. 矛盾纠纷调处办公室:负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包括案件登记、档案管理、文书制作等工作。
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的工作流程在确定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组织架构后,应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工作流程:1. 接收投诉:当事人向矛盾纠纷调处办公室提交书面或口头投诉后,办公室应及时接收并登记案件。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制度范文(2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制度范文为了进一步强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农村各类矛盾纠纷,使各类矛盾纠纷发现早发现、早控制、早调处、早化解,为全镇上下营造一个和谐安定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例会制度1、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依规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各包片领导要把本片矛盾调处工作作为政绩考核的一项主要内容。
领导组年初和年终必须召开领导组会议,年初会议主要是制定方案、安排部署、确定重点、分解任务;年终是进行汇总考核、总结经验、找出问题、奖优惩劣,使矛排工作有头有尾、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2、每月第一周的周五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例会日,由各片汇报一个月矛排工作情况,主要是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下____月的工作任务。
办公室根据党委和____工作的要求,对各片的工作进行讲评和安排,根据需要研讨和学习一些农村矛盾纠纷经常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具体由矛排办主任____。
二、疑难矛盾纠纷调处合议制度疑难纠纷主要是指法律法规界线不好划分、是非曲直难以界定、法律关系较为复杂、法规政策不易掌握、短期矛盾不好化解等方面的矛盾纠纷。
1、对于疑难纠纷,由各片报矛排办公室主任____,根据实际,随时进行合议。
2、会议由疑难矛盾纠纷所在村的片长、村干部和矛排办的人员参加,共同研讨矛盾纠纷的性质、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当事人请求解决问题的管辖、应该采取的措施、具体解决的方案,达到依法依规调处,防止走弯路。
3、对影响大的矛盾纠纷,需主要领导参加的请主要领导参加。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会议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解决和化解组织内部的各类矛盾纠纷,增进员工的积极性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部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解决工作。
第三条组织将依法处理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组织的正常运转。
第四条本制度其宗旨是: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解决为目标,促进组织和谐稳定。
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范本(二篇)
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范本一、背景与目的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解决乡村社会中矛盾纠纷频发、调解能力不足等问题。
通过建立该制度,以调解为主导,实现预防矛盾的发生和化解矛盾的效果,维护乡村社会的稳定和谐。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乡村社会中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
三、基本原则1.以调解为主导:以和为贵,强调通过调解解决矛盾纠纷,减少诉讼成本和社会矛盾。
2.公平、公正、公开:依法进行矛盾纠纷调解,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公开透明。
3.协作共治:充分发挥乡村各方力量,实行多元主体参与,共同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四、工作流程1.排查阶段:乡村干部要千方百计了解乡村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及时收集问题线索。
2.研判分析阶段:乡村干部要针对收集的问题线索进行分析,确定矛盾纠纷的性质、原因和解决途径。
3.调查核实阶段:乡村干部要对矛盾纠纷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
4.调解协商阶段:乡村干部要与当事人展开调解协商工作,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5.执行落实阶段: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乡村干部要合理安排实施,确保协议得到落实。
五、工作措施1.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乡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和调解能力,培养一支熟悉调解工作的专业队伍。
2.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工作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进行。
3.加大信息化建设:建立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信息平台,便于信息的收集、分析和共享。
4.开展宣传教育:加强矛盾纠纷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的法律意识和冲突解决能力。
六、组织保障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实施,由乡村干部和相关执法部门共同负责。
乡村干部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素质。
相关执法部门要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和指导。
七、评估与改进定期对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和完善制度的各项措施,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八、其他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如有调整和补充,以乡村干部会议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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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岗位职责一、加强对本乡镇成员单位的检查、督促和指导。
二、研究制定本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年度计划、工作方案、工作制度和考评管理办法,定期通报成员单位工作情况;定期开展社会矛盾形势分析,向党委、政府提供决策资料。
三、负责督促指导成员单位矛盾纠纷的排查、上报,并分类分析、调处汇总、上报工作。
四、接待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政策咨询。
五、做好矛盾纠纷的告知、回访工作。
六、及时向乡镇矛盾调处领导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和社会稳定信息。
七、加强检查督促和具体指导,严格控制越级上访。
八、负责组织调解人员的学习、培训、指导工作。
九、建立健全各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委员会。
十、做好有关资料的管理、上报、归档等工作。
十一、完成好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乡镇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工作制度一、定期排查制度(一)中心负责对本乡镇行政区域划片分区,明确具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责任人,形成责任分工一览表,保证做到不留任何空白点。
(二)排查的主要内容:(1)可能引发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的矛盾纠纷;(2)影响本区域和谐的矛盾纠纷,包括民事矛盾纠纷,群众与集体之间的矛盾纠纷等;(3)影响本区域稳定的矛盾纠纷,如村矿村企矛盾等;(4)各种安全隐患;(5)其他。
(三)各责任人员要按照中心的安排和要求,每月至少对责任区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
(四)责任人员要深入到责任区域,深入到群众中间,广泛接触群众,多方位了解掌握情况,做到排查认真细致,情况底清数明,纪录详细具体。
(五)每次排查结束以后,责任人员要及时按要求如实填写《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并报矛盾纠纷排查中心。
二、领导接待制度(一)、严格执行乡镇领导接待日制度,班子成员要定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现场办公,及时解决群众所反映问题;对于情况复杂,一时难以解决的要说明原因,明确解决措施和解决时限,并告知当事人。
(二)、对当事人提出的矛盾纠纷,能够现场解决的,班子成员必须作出调处意见,并进行调处。
暂不能解决的要责承专人负责解决,说明理由并告知当事人解决时限和措施。
(三)、对于信访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复杂问题,或经多次调处仍未妥善解决的纠纷问题,镇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亲自调处。
(四)、要制定领导干部接待时间表,轮流接待,对接待群众和所需处理事项要做到事前有准备、事中有措施、事后有回音。
三、调处制度(一)、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调处,限期解决。
(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所涉及的分管责任人及包片包点责任人会同各村负责人限期进行调处,并上报调处结果。
(三)、分管责任人及包片包点责任人规定时限内调处不了的上报乡镇矛排中心调处,矛排中心调解不了的上报乡镇党委、政府进行调处。
(四)、需要县职能部门配合解决的,要向相关单位及时移送处理建议书,协同调解。
四、请示汇报制度(一)、中心对情况较为复杂、了解不全面的矛盾纠纷必须向分管、包片领导及时请示汇报。
(二)、中心对情况复杂、难于处理的重大矛盾纠纷以及信访案件必须向乡镇主要负责人及时请示汇报。
(三)、中心每月必须对本月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进行研究分析向乡镇党委、政府全面汇报一次本月工作。
(四)、中心必须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督办的矛盾纠纷调处进度及调处情况。
五、告知制度(一)、中心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将矛盾纠纷的调处结果,以书面形式及时告知当事人。
(二)、当事人在接到告知通知书后,必须要在告知通知书上进行签字。
(三)、当事人如果对所反映事项的调处结果有异议或意见,当事人必须在接到告知通知书后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心提出或反映。
六、回访制度(一)、中心对所调处的矛盾纠纷应在一个月组织人员对当事人进行回访。
(二)、对一般性的矛盾纠纷调处后回访一次,对情况复杂易造成新的纠纷的至少回访二次。
(三)、中心对需要回访的事项,必须逐一明确回访责任人,回访对象及具体事项,并明确回访的时限要求。
(四)回访责任人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回访工作,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完成的,必须向中心负责人诉清情况,对无故不按时完成的,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五)回访主要了解当事人对调处结果的满意程度,个人对调处的意见和看法以及对调处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六)回访责任人必须如实地全面地反映回访了解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七)回访结束后,回访责任人必须及时持回访卡填报中心。
七、责任追究制度(一)、对不按时排查或隐瞒不报的矛盾纠纷的单位、企业、支部、村委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二)、对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责任人推诿扯皮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三)、对重特大矛盾纠纷不请示汇报,擅自处理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对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不按期解决或工作不到位、解决不得力的给予直接责任人党政纪处分。
党风廉政举报中心岗位职责一、负责办理全镇干部群众的来信来访、电话举报的登记事项;二、受理群众对村支部、村委领导干部党员以及驻乡镇有关站所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办理上级转办的有关来信来访事宜。
三、对一般性的违纪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重大信访问题,如有可能越级上访,群体上访可能的及时报告镇党委,逐级上报县有关部门。
四、对涉及反映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举报,经乡镇主要领导批准,将信访件上转县有关部门。
五、定期总结本辖区信访问题的特点,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好依据。
党风廉政举报中心工作制度一、来信来访处理制度(一)阅信接访和呈阅制度1、中心设立专门的来访接待场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保证信访渠道畅通。
2、来信来访和举报电话统一管理,并做到当日信访当日阅办,紧急或重要信访随到随办。
保持信封、邮票、信页及其他物件的完整,并妥善保管。
3、接待群众来访要热心、耐心、细心,并做好记录。
要按政策规定回答和处理来访者提出的问题,认真做好疏导教育工作。
4、对应由本中心受理的信访件,由负责接待的承办人提出建议,呈中心领导阅批,按领导批示由有关人员办理。
(二)转交办制度1、信访问题应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进行处理。
属本中心受理的信访,应根据领导批示办理;对不高于本中心处理的信访,应根据情况,提出阅处、转办等意见,按程序办理。
对转办要求查处的信访件,应经中心负责人批准。
2、对反映问题严重、线索具体,带有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的信访问题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对非受理范围的信访应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
二、信访查办制度(一)信访案件的调查制度1、凡属本中心受理需调查的信访,应及时按领导指示要求办理。
上级交办报结果、领导批示要求查处、有明显问题需要作出处理的,均要作为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对情节简单的一般访件,可作侧面了解或调解的办法处理。
2、对情况紧急,突发的集体上访和反映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信访,经领导批准后,可直接进行调查处理。
3、调查取证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收集证据应按纪检监察机关案件检查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署实名举报双向承诺制度1、对实名举报,中心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优先查处。
2、对实名举报实行二次反馈。
一是在收到举报5日内(节假日顺延)约见举报人,告知受理情况,了解举报人要求,签订《双向承诺书》,对来访者当场签订《双向承诺书》。
对非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要耐心向举报人解释清楚,并指出正确反映问题的渠道,必要时可帮助联系介绍其去相应的机关和部门。
二是调查和处理情况在三个月内向举报人反馈,听取举报人意见,并填写《实名举报反馈表》。
3、反馈形式:一般向举报人当面反馈情况。
对举报人年龄较大或其他原因行动不便的,可上门反馈;对在外地工作或外地反映人,可电话通知其来当面反馈,确实无法当面反馈情况的,可电话或信函反馈。
4、双向承诺内容举报(申诉)人承诺内容:依照党章条例、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途径、程序、方式信访,遵守信访工作秩序;所反映的问题真实可靠,没有捏造和伪造;在核查期间,不采取重复、越级、多头信访等行为;对反映的问题应一个月内提供完毕,如有新发生的问题需要补充,应及时与承办机关联系;接受党政组织正确处理意见,不提出党章党纪、法律、法规、政策以外的要求。
举报中心承诺:对反映的问题在规定的期限内查核,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在三个月内向举报人反馈,并听取意见和建议;为实名举报者保密;对举报有功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
5、负责反馈的单位一般由信访件的承办机关负责反馈和承诺。
《实名举报反馈表》及《实名举报双向承诺书》应作为信访案件卷宗必备材料留存。
(三)重点信访公示制度1、对下列信访的办理应予公示:(1)群众反映强烈、涉及面广、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联名信或集体访;(2)经调查,信访反映的问题与事实出入较大,信访反映人有误解,对被反映人已在一定范围内造成影响的信访;(3)重复、越级信访,特别是几经处理仍不服的信访老户的信访。
2、公示的内容:(1)公示办理程序。
将从受理到报结反馈的程序,来信来访者须知,信访者的权利、义务,被检举控告者的权利、义务,“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等向信访者公示。
(2)公示办理时限和承办人。
信访受理组织在收信或接访七日内将办理意见、转办情况、承办人员及联系方式通知举报人。
一般信访一个月内办结,疑难复杂信访原则上不得超过三个月。
(3)公示信访办理结果。
信访查结后十日内将办理结果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公示。
举报人如有异议,可根据情况作补充调查或对不同意见作出说明。
3、公示形式:(l)张榜公示。
对集体访和涉及群众利益的信访,办理结果落实到位后,通过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等形式张榜公示。
(2)会议公示。
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复杂的信访,处理结束后,通过召开一定范围人员参加的会议,通报办理情况。
(3)通报公示。
对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普遍教育意义的信访,办理结束后,可以通报形式予以公示。
(4)媒体公示。
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各界关注的信访,办理结束后,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公示。
4、对拟公示的信访问题,可以吸收一至二名信访举报人参与调查。
5、下列信访问题办理不宜公示:(1)涉及机关工作秘密的信访。
(2)涉及个人隐私的信访。
三、信访件办结所具备的条件制度信访案件办结必须符合要求。
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做问题问题调查到位、处理落实到位、思想疏导到位。
对上级交办查报结果信访件,必须按照要求报齐材料。
县纪委、监委交办的信访案件,承办单位应报报结材料一式三份。
自办信访件,应实行统一管理。
明确专人负责建立台帐、收集整理办结材料及归档工作。
四、信访情况报告制度1、中心每月向县纪委上报一次信访统计报表(于当月25日前报县纪委);每季度上报一次季度信访办理情况统计表(于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报县纪委信访室)。
2、信访举报中心每年的信访工作计划、总结和典型经验等应及时报上县纪检监察机关。
对县纪检监察机关日常通知要求报送的其他情况应及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