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松原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职责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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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松原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
导小组及职责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松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8.17
•【字号】松政函〔2017〕196号
•【施行日期】2017.08.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松原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及职责的通知
松政函〔2017〕19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根据工作需要和政府及工作部门人员变动情况,市政府决定对松原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高材林市长
副组长:李岩常务副市长
刘文占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李文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农发办主任
孙中波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娄选东市发改委主任
白云秋市机关事务局局长
王远夫市财政局局长
尹大庆市编办主任
王相忠市人社局局长
王凤文市审计局局长
衣庆刚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张万忠市法制办主任
高明芬宁江区区长
刘英杰扶余市市长
图门前郭县县长
包春晖长岭县县长
杜彬乾安县县长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及重点工作分工(一)组成人员
主任: 娄选东(兼)
白云秋(兼)
副主任: 商彦军市发改委副主任
戈晓峰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
季华义市财政局副局长
王德伟市编办副主任
李永生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夏先飞市审计局调研员
张智超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高双林市法制办副主任
刘振宏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科长
成员:王蕾市发改委体改科科长
李明星机关事务局公车管理科负责人
张立峰市财政局国资科科长
鞠永刚市财政局预算科副科长
夏季阳市编办市直事业科科长
张天骄市人社局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王鲲鹏市审计局审计中心副主任
王瑛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艳燕市法制办综合科科长
(二)工作职责
1.指导、协调、推动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2.制定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及配套政策;
3.组织实施全市公务用车各项改革工作;
4.审核各县(市、区)改革总体方案和各市直部门改革实施方案;
5.督导检查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展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查办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三)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1.市发改委负责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牵头研究制定《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指导各县(市、区)制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并做好报备工作。

做好与省发改委的衔接,做好重要事项、信息的请示沟通和传递,定期调度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提交需要提交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筹备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会议,起草下发领导小组决策和对相关问题的审议决定。

2.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是公车改革和改革后公务用车管理的主体部门。

负责牵头
研究制定《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制定完成《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涉及的车辆处置办法》;审核批准市直各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负责做好现有全市公务用车总体情况的调查摸底、分类统计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上收车辆的检查验收和移交工作,负责除了执法执勤车辆之外的各部门、单位保留车辆的编制核定、车辆审批工作,负责对新参改部门的审批工作,负责社会化服务平台搭建、运行和公务用车保障工作。

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完成上述工作。

3.市财政局负责测算确定全市各职级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成本情况;负责研究制定《全市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做好市直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的编制核定、车辆批复工作和确定补贴标准、数量;做好取消车辆的规范处置工作;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完成上述工作。

4.市人社局负责对全市司勤人员基本情况、就业安置意愿等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制定《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中司勤人员妥善安置办法》;依据市直实施方案向财政局提供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审批表。

5.市委组织部负责依据市直实施方案向市财政局提供公务交通补贴发放审批表。

6.市编办负责具体核定参改单位和参改人员范围。

7.市审计局负责对公车改革情况进行监督,并将改革后公务用车配备和运行维护费用、交通补贴发放、车辆处置情况纳入日常和专项审计监督。

8.市法制办负责提供市直综合执法部门清单,对公车改革中涉及的政策法规方面问题审核把关。

9.市交警支队负责配合做好保留车辆和取消处置车辆的相关改革工作。

10.各县(市、区)负责制定本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所辖乡镇和各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指导制定各乡镇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做好本地公务用车总体情况的调查摸底和保留车辆范围的确定,取消车辆的
规范性处置工作;测算本地各职级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成本情况;对本地司勤人员基本情况、就业安置意愿进行调查摸底。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各专项工作方案政策解读和推进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总责。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本部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要明确任务分工,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保改革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舆论引导。

切实做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相关政策规定、典型经验和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使广大公务人员和人民群众了解支持改革,努力为改革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松原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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