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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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落户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落户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落户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公布日期】2002.06.05•【字号】鲁人发[2002]21号•【施行日期】2002.06.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指导正文山东省人事厅、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公安厅关于办理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落户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2]21号)各市人事局、教育局、公安局、省直和中央驻鲁单位,各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为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毕业生户口关系迁移管理办法,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02]24号)精神,现就大中专学校毕业生落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的《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出具落户介绍信。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

省直、中央驻鲁单位接收毕业生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市属单位由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县属及以下单位由县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无主管部门的单位,经县级以上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接收手续的,由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鉴证。

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经鉴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落户手续。

二、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自离校之日起3个月内,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书》、户口迁移证及迁入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在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两年内户口保留在原就读学校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规定管理。

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需要办理户口迁移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办理。

户口迁移登记表

户口迁移登记表

关于毕业生户籍迁移事宜的说明注(相当重要):户口页变成迁移证后,不能再变成户口页!所以,未确定落户地址的外地学生,可以填写“留津”。

1应届毕业生在每年的5月份将被要求填报毕业后户籍去向,必须本人填写,学院汇总并打印后连同工本费一同交户籍科。

我处凭此为学生集体办理迁移户籍。

出现差错由该学院负责。

此时迁移户籍不需报道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

迁移证由公安机关打印后交付各学院,学生离校时到所属学院领取户口迁移证。

领取时间有保证。

2未能与集体一起办理户籍迁移的,凭报道证复印件和毕业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办理户籍迁移(外地学生到非原籍的外地落户的,还要出具三方协议复印件),迁移证领取时间无法保证,因为到时公安局太忙迁移证打印不出来。

3凡落户天津的学生,在落户地址一栏中填写留津。

4凡迁出天津的,在落户地址一栏中一定要填写详细落户地址,不能写落户派出所的名称。

5本市生源本市落户的凭毕业证迁移户籍,外地生源本市落户的学生凭报道证、毕业证迁移户籍,领取户口页后一个月内落户。

6凡迁出天津的学生,每人交纳工本费10元。

7有到北京落户意向的学生,经学院审批同意后,连同个人申请书交到户籍科,以便为该生保留户籍。

8此表纸质的加盖公章后请于2012年6月1 日前连同工本费交到户籍科,以保证学生按时离校,电子版的传到保卫处邮箱。

9联系人:保卫处户籍科郭凤岐,电话:6021585710以上内容请学院老师告知学生。

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201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2012届本科毕业生户籍迁转统计表。

2013届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

2013届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

2014届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生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工作安排为做好2014届毕业生领取《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生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工作,为毕业生提供尽可能的方便,现做如下安排。

望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毕业生根据此安排来校办理相关手续。

一、时间安排1、从2014年7月15日开始只能领取毕业证书(就业报到证还没有从教育厅办回)。

2、7月22之前提交就业协议书且符合领取毕业证书要求的同学,从2014年8月6日开始可以集中领取所有证件。

3、7月22之后提交就业协议书的同学要想集中领取所有证件,请和所在系及相关部门联系约定时间。

二、毕业生相关证件领取流程1、学生到所在系办公室开具《领取毕业证书通知单》。

团员持团员证在系领取团员档案及团组织关系。

学生党员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预备党员在系领取档案)。

提示1:为节省您的时间,请返校领取证书前,先电话咨询所在系自己是否具有领取毕业证资格,如果有缺项请按规定进行补办后才能进入本程序。

如:未进行图像信息核对、未办完离校手续的学生,须先办理相关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需按“毕业确认申请”申请流程,完善个人信息,在学生处进行现场确认、签字后,凭《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

2、凭《领取毕业证书通知单》到教务处领取《毕业证书》。

3、落实就业单位并已提前提交就业协议书的学生,由本人凭《毕业证书》原件到招生就业处领取《就业报到证》。

4、领取《户口迁移证》1)持《就业报到证》(复印件)一张,并注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在长治市区范围内需注明单位所辖派出所名称)到保卫处办理,受理登记后发《常驻人口登记表》到辖区太东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除周六、日(派出所休息)外即到即办。

2)无《就业报到证》,户口可以在校暂时保留;保留时间由辖区派出所另行通知。

3)退学学生凭学生处出据《退学证明》到保卫处登记办理《户口迁移证》。

毕业户口迁移

毕业户口迁移

毕业户⼝迁移⼤学光阴转眼即逝,对于迎接毕业⽣来说,除了⼤家期盼的毕业典礼、毕业旅⾏外,还有⼀些在毕业前急需处理的事情,其中⼀件便是毕业⽣的户⼝怎样迁移,迁移到哪⾥的问题。

今天,店铺⼩编就给⼤家分享以上问题,希望对⼴⼤毕业⽣有所帮助。

⼀、毕业户⼝迁移的定义应届或往届⼤学⽣将原户籍户⼝迁移⾄⼯作地,为以后的发展以及待遇赢得更多的优惠政策。

⼆、毕业户⼝迁移的⽅向除托管在学校外,主要的去向有迁到⽤⼈单位,挂靠在各地有⼈事权的⼈才市场、⼈才交流服务中⼼或⼤学⽣就业服务中⼼,迁往毕业⽣⽣源地⼈事主管部门,迁回原户⼝所在地,迁到所购住房所在地或夫妻⼀⽅户⼝所在地,迁往所就读的学校(考取硕博研究⽣的毕业⽣)三、毕业户⼝迁移须知1、迁到⽤⼈单位(须有⽤⼈单位愿意为毕业⽣解决户⼝的证明材料,办理就业《报到证》);2、办理⼈事代理,挂靠在各地有⼈事权的⼈才市场、⼈才交流服务中⼼或⼤学⽣就业服务中⼼(须出具就业《报到证》);3、迁往毕业⽣⽣源地⼈事主管部门(须出具就业《报到证》);4、迁回原户⼝所在地(凭毕业证可办理,但须原户⼝所在地公安机关同意接收)。

5、迁到所购住房所在地或夫妻⼀⽅户⼝所在地(须经当地公安机关审核同意接收)。

6、迁往所就读的学校(指考取硕博研究⽣的毕业⽣,凭录取通知书、⼊学须知、⾝份证办理)。

特别说明:迁往地是否同意接收户⼝,请毕业⽣认真了解清楚再做决定。

四、如何领取《户⼝迁移证》和办理户⼝落户?《户⼝迁移证》是公民的户⼝所在地变动时,由原户⼝所在地迁往新落户地的凭证,该证由户⼝迁出地的公安机关开具。

毕业⽣离校前,到所在学院领取本⼈的《户⼝迁移证》,在有效期内,持报到证到相关⼈事部门报到,然后持户⼝迁移证及⼈事部门开具的户⼝落户证明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续。

迁回原户⼝所在地的,凭毕业证、原户⼝所在地单位、社区证明或村(居)委会证明办理落户⼿续。

特别说明:《户⼝迁移证》的有效期为⼀个⽉,学⽣毕业后必须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落户⼿续,否则将成为⽆户籍⼈员,将会给⼯作、学习、⽣活带来诸多不便。

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及档案交寄等事项说明(202X年)

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及档案交寄等事项说明(202X年)

XX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毕业生办理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党团组织关系转递及档案交寄等事项说明一、关于报到证报到证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请妥善保管。

二、户口迁移(一)毕业生如需在毕业离校时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凭毕业证原件、到户籍室办理迁出登记手续,由户籍室到公安部门统办理户口迁出手续;(二)己考取专升本学生凭录取院校发放的录取通知书到户籍室办理。

(三)根据公安部门的户籍管理政策,学生户口在毕业后可在校保存两年,两年内,必须亲自或委托他人来校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四)办理联系人:保卫处X老师,联系电话:X,X楼X室。

三、关于党团组织关系接转(一)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的基本原则是:已签订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

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到:①个人人事档案所挂靠的人才交流中心党组织;②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党工委;③本人或父母户口居住地的街道党工委或乡、镇党委;④父母所在单位党组织。

(二)具体办理流程: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认核实毕业生组织关系接收党组织名称全称,收缴党费至组织关系转出当月,开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至校党委,再由毕业生党员本人持该介绍信到党委办公室(X楼 X)换开转出《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提取党员档案,同时由党委办公室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转出。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移应由本人办理,如因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应出具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有效期为30天,毕业生应及时办理转入到接收党组织。

(四)学生团员档案在二级学院办理毕业手续时直接领取团员档案即可,学校团委已经提前全部做好团员档案转接和密封工作。

四、关于档案转寄(一)档案暂时存放学校至次年3月份(因有规定存放学校不能超过 1 年),或按各省份具体要求时间内邮寄(文件)。

(二)档案存放学校期间,学生因工作需要可单独申请学校邮寄,但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年级、专业、学号、本人联系电话、接收单位祥细的地址及单位名称,而且具有接收机要条件的单位;升学的学生由本人带身份证原件及录取通知书领取。

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户口与档案迁移问题

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户口与档案迁移问题

⼤学毕业⽣就业协议户⼝与档案迁移问题⼤学毕业⽣就业协议户⼝与档案迁移问题⼤学毕业⽣户⼝与档案迁移问题须知1、毕业⽣"学籍档案"与"⼈事档案"的区别及联系?毕业⽣的学籍档案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考试并被录取的⼤中专院校学⽣的档案,它以⽂字资料的形式记录了⾼考成绩、在校学习成绩、家庭状况、在校期间表现和奖惩情况等。

毕业⽣的⼈事档案由学籍档案转换⽽来,是指毕业⽣毕业后,在其学籍档案中放⼊该毕业⽣的报道证,然后由学校将档案转交毕业⽣就业单位的⼈事部门或委托的⼈才交流机构。

这时的学籍档案正式成为⼈事档案,它是通过毕业⽣与⽤⼈单位或委托的⼈才交流机构签订就业协议,然后履⾏相关毕业程序并取得报道证后,才得以实现。

2、毕业⽣应如何对待⾃⼰的档案?⽬前,毕业⽣中有⼀种⽐较普遍的现象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甚⾄有的毕业⼏年了,可档案还在学校放着;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更甚者早已不知将档案丢在何处,似乎"档案没什么⽤了"。

其实不然,这⾥只作简要说明。

现在,企事业单位招聘员⼯,国家公务员的选拔等都要审查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你的⼈事档案。

总之,现实⽣活中,⼈事档案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我们应给予⾜够的重视,以免在⽇后的学习⽣活中造成不必要的烦恼和损失。

同时,强调⼀点,由于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毕业⽣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这正是没有搞清"学籍档案"与"⼈事档案"的区别。

所以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须再到⼈才交流机构托管了。

学校保存的只是你的"学籍档案",⽽真正发挥作⽤的恰是你的⼈事档案,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都是由学籍档案转换成⼈事档案后才能进⾏的。

按国家政策规定,⼤中专毕业⽣毕业(以报道证⼈事部门签署⽇期为准)⼀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事部门或委托的⼈才交流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毕业⼯作⼀年(以报道⽇期计)、⼤中专毕业⽣毕业⼯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事部门或委托的⼈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

复旦大学保卫处

复旦大学保卫处

复旦大学保卫处复保通字﹝2018﹞11号关于2018年户口在校毕业生户口迁移的通知各院系、单位:2018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将于6月11日正式启动,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及流程通知如下:一、本校直研/直博的毕业生、已经考取本校硕士/博士的毕业生:无需办理。

二、曾经在上海工作过,已经获得上海户籍,目前户口在校的毕业生:请直接到保卫处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三、其他户口需迁移的毕业生:1、自行办理户口迁移流程:保卫处一站式服务大厅领取《(改)迁移户口单》后前往五角场派出所打印《户口迁移证》凭《户口迁移证》至保卫处一站式服务大厅办理离校手续保卫处一站式服务大厅领取《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落户地派出所办理网上迁移户口迁往外省市考入外省市其他高校落户上海考入上海其他高校《居民身份证》《报到证》高校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依据不同情况准备不同材料,具体咨询落户地派出所高校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户口在校的毕业生2、申请代办户口迁移流程:(1)代办受理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6月18日(2)代办范围:户口迁往原籍的毕业生(3)代办申请流程:户口在校迁回原籍的毕业生进入复旦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离校工作服务管理系统点击“学生离校单”“户口迁移信息登记”填写户口迁往地址备注:①户口迁回原籍,请填写家庭地址(不是派出所地址)。

②出国的毕业生,户口需迁回原籍。

③希望在分校区领取迁移证的同学,请在“领取地点”项选择所属校区。

(4)领取方式:自2018年6月25日开始,保卫处将“可领取迁移证名单”公示于离校工作服务管理系统“公告浏览”及保卫处网站,申请代办同学可凭学生证或一卡通及身份证原件至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

一旦在“离校工作服务管理系统”填写并提交信息,就视为授权保卫处代为办理户口迁移证。

(变更手续繁琐,请慎重填写)(5)领取地点:邯郸校区:保卫处北楼106室一站式服务大厅枫林校区:西6号楼后小楼张江校区:张江校区保障楼105室江湾校区:江湾校区保障楼105室(6)领取时间:邯郸校区:6月25日至6月29日 8:00-17:00枫林校区:6月25日至6月29日 8:00-11:30,11:30—17:00张江校区:6月29日 8:00-11:30,11:30—17:00江湾校区:6月29日 8:00-11:30,11:30—17:00(7)咨询电话:65642223特此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新生和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新生和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新生和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04.08.11•【字号】沪公发〔2004〕323号•【施行日期】2004.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户籍、身份证管理正文上海市公安局、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新生和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沪公发〔2004〕323号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市公安局有关单位;各高等院校:为规范本市普通高等院校集体户口的管理,现就做好本市普通高等院校新生和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要求通知如下:一、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新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要求(一)被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市生源新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属于农业户口的,凭上海市教委学生处盖章的《上海市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农转非证明》、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

(二)被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本市生源新生,入学后可以不办理户口迁移。

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本市农业户口的新生,可凭上海市教委学生处盖章的《上海市普通高校录取新生农转非证明》、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本人《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

入学后办理户口迁移的本市生源新生,须凭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印章的《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入学后户口已从本市迁出,但外省市不予办理迁入手续的,原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外省市高等院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和原《户口迁移证》为其办理户口恢复登记手续。

(三)被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非上海生源新生,户口迁来本市的,公安派出所凭下列材料办理落户手续:1、上海市教委学生处签署的审核意见书;2、加盖“本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印章并盖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录取专用章的录取新生名册;3、非上海生源新生《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派遣(户档)手续办理常见问题解答(定稿)

毕业生派遣(户档)手续办理常见问题解答(定稿)

毕业生派遣(户档)手续办理常见问题解答1、什么是派遣?答:“派遣”指毕业生毕业时,学校依照毕业生升学、就业以及待就业等各种去向为依据编定就业方案,经省级主管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程序把毕业生的报到手续、档案、户口、组织关系等转迁到相关单位,完成毕业生的关系转接,这一过程称之为“派遣”。

2、派遣的依据和过程是什么?答:1、毕业生于6月10日前上交就业材料(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接收函、调档函等)→学校根据就业材料编制就业方案→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就业方案发送档案至报到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

2、6月10日前未提交任何就业材料的毕业生,学校根据其生源地派遣至生源地毕业生接收部门→教育厅审核后发放报到证(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7月中旬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就业方案发送档案至毕业生接收单位)→学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毕业生接收部门报到(一定要报到,否则户口没法落,档案可能会丢失)。

3、考研学生:(考研学生无报到证)毕业生向辅导员老师提交升学材料(录取通知书或调档函)编入就业方案(派出所根据就业方案制作户口迁移证)→离校时(7月初)办理完毕离校手续后凭录取通知书领取户口迁移证(同时,学校通过机要局,根据考取学校发送档案至升学高校)→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学位证、毕业证到就读学校报到。

3、什么是《报到证》?它有什么作用?答:《报到证》的全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由教育部直接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

报到证的作用主要有:(1)是接收单位报到的有效凭证;(2)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3)凭《报到证》及其他有关材料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4)具有毕业资格;(5)人才服务机构存档的证明。

迁移户口通告范文_行政公文

迁移户口通告范文_行政公文

迁移户口通告范文迁移作为一个词语时,它的意思是离开原来的所在地而另换地点或由于自然力的作用从一地移向另一地。

下面橙子给大家带来迁移户口通告,供大家参考!迁移户口通告范文一通知:接海源派出所通知原“”户口已取消。

请你接此通知后于20xx年12月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校办王志琼老师处办理户口迁移事宜。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学校办公室20xx年11月1日迁移户口通告范文二小区业主户口迁移登记公告XX小区门牌号已落实并于近日安装完毕,查询各栋门牌号请点击此处,接下来的业主户口落户问题则成为物业首要工作目标。

日前,物业已与zz办事处、派出所达成共识,派出所将抽调人力为XX小区业主集中办理户口迁移工作。

请需要办理落户的小区业主配合物业进行登记。

登记方式:1、物业管理中心进行人工登记1 / 52、复制下面的登记格式回复本贴进行网上登记业主姓名:( )( )栋/号楼( )单元( )室联系电话1:( )联系电话2:( )我们会将人数统计后与派出所再次协商确定具体办理日期。

届时,我们会通过电话通知、网站公告、飞信发布等多种途径告之您,并提示您准备相关证明材料,请保持电话开机畅通、并关注小区网站。

如仍有疑问请拨打物业管理中心电话XXXXXX。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20XX年7月25日迁移户口通告范文三关于户口迁移的通知各学系:根据派出所的要求,现将我院今年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应届毕业生1.提供本人的报到证复印件一份。

2.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3.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原件交派出所验证。

4.校管部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2 / 5二、将户口迁往异地的应届毕业生1.提供本人的报到证复印件一份。

2.提供本人的双方就业协议书(或接收函)复印件一份,协议书内容须有同意将户口迁往何地址,否则派出所不予办理。

3.提供本人的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4.提供本人毕业证、报到证原件交派出所验证。

关于毕业生户籍材料的说明【模板】

关于毕业生户籍材料的说明【模板】

关于毕业生户籍材料的说明1.毕业生入学时户口迁至学校的,毕业时需进行户口迁转。

2.京内迁转发给《常住人口登记卡》,京外迁转发给《户口迁移证》。

3.下列同学暂不发放《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迁移证》:1)已申请户档暂存的同学暂不发放《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迁移证》;待户档迁转信息确定后再发放。

2)非京生源进京、非沪生源进沪,在未通过审批前不予派遣并暂不予办理《报到证》;审批通过后可派遣并发给《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迁移证》。

4.下列同学无《常住人口登记卡》/《户口迁移证》:1)定向学生(少干除外)、港澳台学生以及国际学生;2)户口未迁至学校的学生。

5.请拿到《户口迁移证》的同学及时核对上面的各项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学校户籍科咨询更改事宜。

6.《户口迁移证》请于所示有效期限内交至对应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学院联系人:XX老师,联系电话:XXXXXX)法学院团委办公室二〇二〇年六月附:保卫处关于2020届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一、毕业生离校的户口迁移工作已于2020年6月12日开始,应届毕业生须将已借出的户口卡尽快邮寄给学院(收件地XX7,收件人:XXX,联系电话:********,建议顺丰快递,6月30日前寄出),学院收齐后交至综合服务大厅户籍管理前台。

二、自2020年6月12日起,应届毕业生户口卡冻结,不再办理借用事宜。

凡应届毕业生办理与用人单位面签、求职、资格审查等就业事宜时,户籍管理科仅提供集体户口首页的复印件(写明用途和有效期并加盖公章)。

三、应届毕业生在与落户单位或落户地派出所确认户口迁移地址后,请仔细填写并向招生就业处上报户口迁移地址信息。

迁移地址必须写明直辖市、县(区)或省(自治区)、市(县),同时写明落户单位名称或落户单位详细地址或原籍详细地址,且不能出现“XX派出所”字样。

其中:(一)凡毕业后出国或到港澳台继续就读的学生,离校时户口一律迁回原籍所在地,学生须向招生就业处提交原籍详细地址。

毕业生离校、报到与户口档案

毕业生离校、报到与户口档案

毕业生离校、报到与户口档案一、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办理大学生在校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后,就要着手办理离校手续,并准备到用人单位报到。

大学生应当在即将结束的大学生活的最后阶段,积极主动地配合学校做好各项工作,做到文明离校,顺利就业。

毕业生在完成学业离开学校前要进行毕业鉴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并办理离校手续。

(一)毕业鉴定毕业鉴定是指毕业生临近毕业时,通过回顾自己大学期间的德、智、体等方面的综合表现,为自己所做的准确、客观的评价和总结,以便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取得更大进步。

因此,毕业生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实事求是地做好自我鉴定。

1.毕业鉴定的内容毕业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1)思想道德素质方面。

对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的情况;遵守国家各项法规和制度及校纪校规的情况;参加集体活动,团结同学的情况;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情况等。

(2)学习方面。

学习态度和学习自觉性方面的表现;学习成绩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科研活动成果及创新能力方面的表现。

(3)身心素质方面。

参加各项体育活动的情况;体育达标情况及体育特长;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等。

(4)综合能力方面。

自己的专长和特点;交际与沟通能力;对社会的认知和适应能力等。

(5)存在的主要缺点、问题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2.毕业鉴定的注意事项毕业生进行毕业鉴定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第一,要认真听取老师和同学们的意见;第二,要实事求是,不能有虚假内容,更不能满纸空话、套话,要使人看了鉴定如见其人,以使用人单位对你有所了解;第三,态度要端正,字迹要工整;第四,奖励和处分都要写清楚,尤其是对处分切不可隐瞒。

(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由教育部制定的学生毕业材料之一,其主要内容包括:毕业生基本情况、学习经历、社会关系、个人总结、班级鉴定、毕业实习单位和主要内容、毕业论文题目或毕业设计、本人工作志愿、学校意见等。

户口迁移通知

户口迁移通知

南京医科大学保卫处保字〔2016〕1号关于2016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学院:为了保证2016年毕业生户口迁移和离校相关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安部门有关户口迁移规定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户口迁移流程与手续(一)原则上所有毕业生必须将户口迁出学校。

(二)对于毕业离校前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学校统一集中办理户口迁移证。

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的毕业生,户口迁出需要携带“就业报到证”(学工处、研究生院或康达学院办理)原件、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就业报到证和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需准备2份)。

(三)对于毕业前没有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建议将户口档案转入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原籍人才市场代理,也可以迁回原籍所在地。

—1—(四)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毕业生,学校最多可将学生户口在校保留2年。

在校保留户口期间,学校不负责出具两年期间毕业生办理出国、赴台、港澳游、身份证挂失、银行卡挂失、贷款、结婚、购房、公证等事宜的户籍证明,两年期满前由本人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超过两年不迁出的毕业生户口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将该生户口迁出回原籍并打印户口迁移证(有效期为2个月),本人到学校保卫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回原籍办理落户手续,保卫处不负责邮寄。

(五)对于毕业离校以后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户口仍然保留在学校的,到学校办完“就业报到证”后,需要到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户口没有在学校的不需要办理)。

(六)办理户口迁移时必须上交常住人口登记表,请已经借出常住人口登记表的毕业生,将人口常住登记表速归还;如将常住人口登记表不慎遗失的毕业生,请带遗失情况说明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五台校区保卫处二楼202户籍室办理补办手续,否则将无法办理户口迁出等相关手续。

二、其他事项1、除2014级康达专转本毕业生户籍迁出在江宁校区办理,其余毕业生户籍迁出全部在五台校区办理。

2、五台校区华侨路派出所地址:广州路213-3(江苏省人民医院对面);江宁校区高新园派出所地址:天印大道2009号。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迁移须知一、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户口由学校迁移到工作单位所在地。

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及学校所在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户口迁移证》办理入户手续。

二、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的,凭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就可将户口由原籍直接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凭《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直接办理《户口迁移证》,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不需发《准予迁入证明》。

办理《户口迁移证》时,需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不过各省的情况不一样,有的省份还需要《毕业证》。

三、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本人的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离开学校时,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暂缓2年就业。

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可继续保留在学校2年。

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落实工作单位的,公安机关凭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的接收证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暂缓就业毕业生,在暂缓期满后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户口迁回原户口迁出地。

五、户口在学校的原农业户口性质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并要求恢复农业户口性质的,可予办理。

为妥善处理好“非转农”后出现的问题,事先应征求申请“农业户口”所在地的乡镇或村委会意见。

六、入学时未将户口办理“农转非”手续的毕业生,落实工作单位后,在办理户口迁出时,户口迁出地公安机关在为其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以“非农业”户口性质迁出。

七、户口在学校的本省生源毕业生,未落实工作,要求将户口迁回原籍,其父母户口已迁移到本省其他地区的,可直接将户口迁至其父母户口所在地;如果父母一方还在原籍居住的,该毕业生的户口仍应迁回原籍。

毕业生离校办理户籍迁移须知

毕业生离校办理户籍迁移须知

毕业生离校办理户籍迁移须知针对毕业生所面临的种种困惑,以及日常户籍管理工作中我们所收到的往届毕业生中发馈的一些信息,就毕业生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应注意的有关问题及相关事项,我处从以下几方面提出建议,供同学们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进行参考,同学们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便于今后发展的落户地,避免因落户问题给今后的求学、择业造成困扰。

下面就毕业生在离校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可选择的几种迁往地址告知如下:一、迁往工作单位或学校1、已落实工作单位且单位同意接受本人户口的同学,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只需在我处发放的户籍迁移表格栏中填写清楚准确的落户地址或详细工作单位及落户派出所即可。

届时本人凭我处户籍科统一代办好的《户口迁移证》及派遣证、报到证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2、已录取外校读研的同学,需在户籍迁移表格栏中填写清楚准确的落户地址或详细的学校名称及落户地派出所即可。

届时凭《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到所录学校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3、录取在本校读研的学生,只需在户籍迁移表格栏中填写“在本校读研”即可,无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开学后将《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我处户籍科审核。

二、迁回原籍毕业后工作暂无着落的学生可选择将户籍迁回原籍。

选择将户籍迁回原籍的同学在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时,需在户籍迁移表格栏中填写迁回原籍的具体地址。

届时本人凭《户口迁移证》回原籍落户即可。

如果因为父母工作调动原籍有变动的同学,要事先与父母现居住的派出所取得联系方可办理迁回原籍手续。

在此,我们提醒那些选择将户籍迁回原籍的同学一定要慎重,尤其是那些准备报考公务员、家里属农业户口、小城镇户口的同学,我们建议其最好不要轻意将户口迁回原籍,因为目前户籍改革在许多城市尚未实行,有些沿海发达城市落户还有许多政策限制,一旦将户籍迁回了原籍再想迁回学校或迁往工作单位就非常困难了。

三、将户口留在学校实施户籍代理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应部分毕业生要求,自05年起我处实行了户籍代理制度。

毕业生户口迁出注意事项

毕业生户口迁出注意事项

毕业生户口迁出注意事项
1、学生在杭州落实工作(包括萧山、余杭)并将户口迁往工作地的,迁往地址统一写杭州市人事局。

2、户口迁回原籍或其他省市工作单位的,普通省份需写到市一级(例如浙江省杭州市)再加具体详址,直辖市写到区一级(例如上海市浦东区)再加具体地址。

3、户口迁往研究生院校的,需写明学校及校区具体地址,而非校名,并备注升学。

4、户口迁往地详址最多只能保存15个字符(包含数字),迁往地详址指省市地区后的具体地址,不包含省市地区,例如“浙江省杭州市”不占字数。

5、休学、延长学制等原因未毕业的学生请予以备注具体原因。

6、考取了本校研究生的同学,户口需要先迁出,报到时再统一办理迁入。

7、迁出名单纸质版请加盖公章。

8、根据白杨派出所规定,2017届毕业生学生专用户籍证明盖章截止至我校暑假开始日期,此后未迁走的户口将停止办理证明手续。

9、根据杭州市的新政策,从今年6月1日起,往届毕业生需要落户杭州的必须要一年以上社保及一年以上居住登记。

应届毕业生如果当年户口不迁出,跨年度后无法享受应届毕业生办理落户政策,不能直接从学校将户口迁往杭州的工作单位。

建议应届毕业生在当年将户口迁出。

毕业生拿到上海落户批复后的流程(转载)盛赞太详细了

毕业生拿到上海落户批复后的流程(转载)盛赞太详细了

三、学校办理领取户口迁移证、就业报到证。

1. 网站上查到落户后,延安西路会寄给单位《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学生持其中黄色联,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填写《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单》(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领取),并须由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2. 带好:A、离校手续单;B、经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盖章的《已批准办理上海户籍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户口迁移通知单》,到校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地址:校正门口派出所户籍室;3. 凭《户口迁移证》及离校手续单,到所在学院领取《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4. 办理时间:工作日(周六、周日除外)8:30-17:005. 户籍挂靠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档案须转至该中心,否则无法办理落户手续,其他可按就业协议的约定转寄。

中心地址: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海市延安西路900号,邮编:200052)户籍进度查询:/gic_web/archivesquerymain.jsp【重要点】1. 这些事宜办理很快四、学校寄出档案1. 学校进度可能很慢,可催促2. 在寄出档案时,党员要提醒老师不要遗漏个人组织材料3. 第一批落户会在5.20左右寄出,第二批会在7月中寄出,走机要部门,第二批可能会比较慢,因为第二批落户的人更多。

五、延安西路挂靠户籍1. 档案到达延安西路后,办理户籍挂靠,档案是否到达可查询(可查到档案编号):/gic_web/archivesquerymain.jsp2. 具体材料如下(在延安西路寄出同意落户的信封中有列明):个人准备部分:①《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第一联(白联);②《就业报到证》复印件2份;③《户口迁移证》原件(各项信息必须准确齐全);④身份证复印件2份;⑤身份证照片3张(黑白1寸大头照片);⑥已婚者还需附《结婚证》复印件1份;单位准备部分:⑦填写好并由接受单位盖章的《人事代理服务委托书》(可通过网站下载);⑧劳动合同原件;⑨《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名册》;⑩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⑪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 办理时间:2008年9月30日前(不是绝对);4. 办理地点:延安西路900号(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高校户籍管理制度

高校户籍管理制度

高校户籍管理制度xx学院户籍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我院教职工、学生集体户口登记管理,按照xx市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户名:xx学院二、户籍性质:学校集体户三、主管部门:xx市公安局xx派出所四、学院户籍管理部门:院团委(暂定)五、有关程序(一)学生户籍迁移办理1.户籍迁入(1)迁入原则。

自愿原则。

(2)被我院录用的普通高职学生,凭录用通知书自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办理迁移证。

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应按入学通知书上的地址全面填写。

新生入学时户籍迁入学院所在地派出所。

(3)新生入学报到时,凭录用通知书到学校报到,并在指定时间内将户口迁移证交到班主任处,后由班主任审核统计后交至各系户籍负责老师处。

各系对新生的户口迁移证逐一认真核对有关信息并按照要求制作表册,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系公章在指定时间内将户籍迁移证与统计表册上交院户籍主管部门(院团委)。

表册一式两份。

户籍主管部门(院团委)对全院入迁户籍整理统计后交由火车站派出所进行入迁手续办理。

(4)新生户口迁入后,户籍主管部门(院团委)到火车站派出所取回“常住人口登记表”,并参照登记表,核对姓名及人数,确认无误后返回各是指派专人进行保管。

各系需开出一式两份收据(一份由户籍主管部门(院团委)保管,一份由系部保管)。

(5)在审查过程中,学生迁移证出现问题的,由户籍主管部门(院团委)从派出所领回,并及时通知各系领回,由所在系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到xx派出所进行补办。

补办手续完成后学生应将常驻人口登记表交至所在系统一保管。

由于通知不及时所造成的后果由所在系负责;由于学生本人延误所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6)户口迁移证遗失,凭本人补办申请、登报遗失声明、单位证明及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未予落户证明到原迁出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补办。

2.户籍迁出手续(1)学生毕业时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2)持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需持《择业证》、《毕业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表原件,到xx派出因此班级为单位集体办理户籍迁出手续。

苏州市高新区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流程

苏州市高新区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流程

苏州市高新区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流程
1.办理准迁证: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到证、原籍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单位户口
本首页复印件到苏州市公安局虎丘分局办理准迁证
虎丘分局地址:苏州市虎丘区科秀路28号(电车1号线到新区管委会站下车往南走)
户籍科在一楼105室电话6875362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1:00am 13:00-17:00pm
准迁证有效期40天
2.办理户口迁移证: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迁证、原籍户口本原件到原籍派出所
办理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证有效期30天。

3.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原件到苏州市公安
局枫桥派出所办理落户。

注意:办理落户前需要办理新身份证,收费20元(只能微信支付),2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身份证。

若要修改学历状况,需携带学位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
若要修改婚姻状况,需携带结婚证原件
枫桥派出所地址:苏州市虎丘区马涧朝红路166号一楼大厅(电车一号线到白马涧生态园下车,往北走300米到达)
工作时间:8:00-17:00 双休日:9:00-12:00am 13:00-17:00pm
电话:66621370
以上仅供参考,如有疑问请直接电联各户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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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领取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各系(部):
请通知户口在本院(茂名市文明北路232号大院)的毕业生于6月26日前凭毕业证到总务科陈俊澎同志[联系电话:2920178(办公室)、3135288(小灵通)]处领取“户口迁移证”,并仔细检查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是否准确(即是否迁往原当地迁出派出所),如不准确,请于领取迁移证后及时去茂名市福华派出所(市一中旁)办理更正手续。

特别说明:
一、毕业生凭毕业证或财务签章领取“户口迁移证”。

二、如不能亲自回校领取“户口迁移证”,可写“委托书”委托他人代领。

“委托书”须说明委托何人代领,并提供本人的毕业证、身份证、代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请毕业生在“户口迁移证”的有效限期前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家里的户口簿前往原当地迁出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切勿超期。

特此通知。

总务处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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